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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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報正在持續破壞的用戶

提報前,請先瞭解何謂破壞。其他需要管理員關注的事宜皆有對應的佈告板處理,請參閱維基百科:請求管理員幫助


注意

  1. 本佈告板僅用於提報明顯的破壞請至其他佈告板提報不構成破壞條件的擾亂行為(如編輯戰、濫用傀儡等)。
  2. 請在提報前先回退相關編輯,並在破壞者的用戶討論頁發送警告訊息
  3. 在警告後仍然做出破壞行為或嚴重持續的破壞,請點擊「檢舉破壞」按鈕進行檢舉
  4. 請在檢舉時,清楚地指出用戶名、發生破壞的頁面,必要時提供頁面前後的差異連結,以便管理員儘快處理。
  5. 如發現持續出沒的破壞者的破壞行為,請務必回退、封鎖、不理會。提報傀儡破壞時,須以其破壞行徑為主要提報理由。請另將跨維基破壞的用戶提報至元維基全域請求佈告板
  6. 若有用戶濫用權限僅有在其行為構成破壞時可提報至此,讓管理員實施封鎖後再提交解除權限申請;若濫用權限不構成破壞,則應直接提交解除權限申請# 致管理員在接獲破壞或擾亂行為提報時,請優先以純粹破壞或純粹擾亂封鎖用戶,而貢獻確認為傀儡僅應作為附註理由;僅有在處理傀儡調查結果或傀儡帳號的編輯行為不至於構成破壞或擾亂才以傀儡為封鎖理由。
  7. 如果您沒有維基百科帳號,或者不清楚如何操作,請發送電子郵件至info-zh-hant@wikimedia.org,並清楚描述您遇到的情況。
管理員請注意部分主題已訂為高風險主題,處理相關破壞編輯時,請注意相關流程。

正在進行的破壞

XR1GHIO

2401:E180:8850:D371:70A2:79FF:FE12:11EA

已隱藏用戶名

已隱藏用戶名

已隱藏用戶名

程序猿1324697

61.220.191.67

42.98.205.35

67.230.168.86

113.52.95.50

36.224.30.156

Nhanvan7771

103.172.183.15

2001:288:335E:224:155F:E972:B713:EF1F

5.42.99.28

意大利麵混凝土

157.254.20.19

103.172.183.7

InternetArchiveBot

196.44.118.19、196.44.118.37

瑜洲

2401:E180:8D54:7917:4B38:33A4:9603:69D1

Ppsf55688

新傳媒1994

Hajshanah

2001:288:846F:20:98E1:F463:BA5A:A3D2

125.227.182.31

Hajshanah

27.125.240.213

Benchanmkt

銀色雪莉

  • 銀色雪莉討論 · 貢獻 · 日誌封鎖 · 過濾器 · 全域帳號資訊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宗教 編輯 | 討論 | 歷史 | 連結 | 監視 | 日誌
  • 在編輯摘要內容中直接攻擊在下"歪曲性的說理"Special:Diff/82508665,有違WP:PA要求的, "對條目的內容發表意見,而不是對條目的編輯者;換句話說,請對事不對人。
  • 發現人: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19:53 (UTC)[回覆]
    (※)注意:「歪曲性的說理」並不是人身攻擊,不涉及任何人身評價,甚至不涉及對人觀點的評價,只是對論述邏輯本身的評價。即便閣下認為是人身攻擊,相關爭議應提報至其他不當行為本佈告板僅用於提報明顯的破壞」--自由雨日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0:36 (UTC)[回覆]
    謝謝告知,在下即移動這個檢舉到那兒。--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0:38 (UTC)[回覆]
    由於已經有當事用戶的回應,不大好移動。如此檢舉確實不屬於這兒,希望能手幫助移動,謝謝!--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2:06 (UTC)[回覆]
  • 處理:
  • (:)回應:這就是針對(閣下編輯的)條目的內容發表的意見。閣下以斷言性的觀點編輯頁面,無視多個不特定用戶給出的多個可供查證來源,試圖以來源掩飾自己意圖以斷言性觀點凌駕於WP:NPOV之上的行為,同時阻撓他人基於可供查證來源編輯頁面,就是一種歪曲性的編輯,並且已經透過閣下的濫用回退程序實際上干擾了條目相關內容。相關事態已先後提報於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4年5月和當前WP:AN3中。--銀色雪莉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0:00 (UTC)[回覆]
    @银色雪莉閣下在宗教模板多次回退,並在編輯摘要內容中直接攻擊在下"歪曲性的說理"。
    前不久在客棧,閣下曾多次攻擊在下"遊戲規則」。在這之前的討論中,我提供了來源文章指出,「認為此通知不符合中國立法的規定」,閣下質疑稱,只有一個結論,未見任何論述。因此,在下接着回應閣下丶並給出了具體論述:「《立法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沒想到閣下此後不久,卻多次稱在下涉及"遊戲規則"及"拉布」辯論。但在下根本沒有此意,只是善意真誠的討論丶回應。
    在下當時援引過來源指出,中國境內被政府檔案正式認定這的邪教共有14種,其中並無法輪功。根據公安部2000年的通告: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wikisource.org)「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檔案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
    這是基本事實,而非閣下所言的「關於事實的「斷言性」觀點」。
    在下善意誠懇的討論丶互動,怎麼是」遊戲規則」?閣下卻對在下作那樣的惡意推定指控。閣下的自己行為是否才是有違WP:Game所指的:「惡意使用維基百科方針和指引,阻礙維基百科目標實現的行為。遊戲維基規則可能表現為濫用程序、擾亂性編輯或其他違反社群共識精神的行為。」?
    閣下攻擊在下"歪曲性說理」,涉及誣衊。請閣下改正錯誤,呼籲遵守WP:文明WP:Neutral。--稀有石頭留言2024年5月13日 (一) 20:18 (UTC)[回覆]

Redmi123465

61.228.80.222

口可口可

Yaohei8888520

2402:7500:943:636C:A500:A6CA:3BB8:6824

2402:7500:943:636C:9C53:F9EB:D61A:5E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