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臺灣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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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評選[編輯]

新條目推薦[編輯]

高院?地院?[編輯]

本條目為「臺灣高等法院」為何出現「地方法院」之敘述,建議另開「臺灣地方法院」條目。--alicekey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05:20 (UTC)[回覆]

喔,我懂了。「北部7座法院為本院之下級審法院。」。不過還是缺臺灣地方法條目啦--alicekey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05:22 (UTC)[回覆]

關於台灣只有一所高等法院[編輯]

高等法院與高等行政法院設立年代不同,非只看法條,最好有具體文獻說明為何設置分院而非獨立設院。 且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的存在,如非政治因素,怎麼會是法庭編制,冠上法院分院的名稱。—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63.21.252.205對話)於2019年11月12日 (二) 04:52 (UTC)加入。[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