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台湾高等法院

页面内容不支持其他语言。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本条目页依照页面品质评定标准被评为初级
本条目页属于下列维基专题范畴:
法律专题 (获评初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法律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法律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根据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维基百科的法律内容只供参考,并不能视作专业意见。任何法律问题应咨询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专业法律人员。
台湾专题 (获评初级低重要度
本条目页属于台湾专题范畴,该专题旨在改善中文维基百科台湾类内容。如果您有意参与,请浏览专题主页、参与讨论,并完成相应的开放性任务。
 初级  根据专题质量评级标准,本条目页已评为初级
   根据专题重要度评级标准,本条目已评为低重要度

条目评选[编辑]

新条目推荐[编辑]

高院?地院?[编辑]

本条目为“台湾高等法院”为何出现“地方法院”之叙述,建议另开“台湾地方法院”条目。--alicekey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05:20 (UTC)[回复]

喔,我懂了。“北部7座法院为本院之下级审法院。”。不过还是缺台湾地方法条目啦--alicekey (留言) 2008年10月8日 (三) 05:22 (UTC)[回复]

关于台湾只有一所高等法院[编辑]

高等法院与高等行政法院设立年代不同,非只看法条,最好有具体文献说明为何设置分院而非独立设院。 且福建高等法院金门分院的存在,如非政治因素,怎么会是法庭编制,冠上法院分院的名称。—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63.21.252.205对话)于2019年11月12日 (二) 04:52 (UTC)加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