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美国国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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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美国国防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报告软件缺陷) 2017年7月17日 (一) 07:54 (UTC)[回复]

是否可将美国国防部列为恐怖主义组织[编辑]

“共识成立,创立‘被XX指定的恐怖活动及恐怖主义’等分类以适用于相关具有争议之条目——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13:47 (UTC)[回复]
下列讨论已经关闭,请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见,请至合适的讨论页进行,并不要再次编辑本讨论。

"香港特区政府早已将这起案件定性为恐怖袭击,那就是恐怖袭击。不用跟我鬼扯什么恐怖袭击的定义或特征,这事情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即使维基社群说了还是不算,只有政府说了才算——Category:恐怖活动当中99%的案件都可以辩驳不是恐怖活动的,但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是否属于恐怖主义从来都只是政府或司法才有权力判定。谁让你不是政府,而他们是政府呢?这起刺警案没什么特别的,不要搞特殊。"---1j1z2(参见讨论页)

根据上述推论,我是否可因"美军被伊朗当局认定为恐怖主义行动即组织"所以可将美国国防部分类为Category:恐怖组织,另可将2020年巴格达国际机场空袭分类伊朗恐怖活动及2020年恐怖活动?--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8:50 (UTC)[回复]

您挂恐怖组织就是个雨伞术语,有什么意义?一开始挂美国的恐怖主义的操作看得我就更无语了,为什么不挂被伊朗指定的恐怖组织?顺便提一句,英维捷克维和日维可都认美国国防部是被伊朗指定的恐怖组织这一点。--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3日 (六) 18:52 (UTC)[回复]
本人稍前就已挂“伊朗指定的恐怖组织”等分类,只是依照上述论据“...但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之类的论据才将其分类为“恐怖组织”。
既然“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美国国防部参照“Category:恐怖活动”之多个被分类于此的条目,当然就可以将其简单地列为“恐怖组织”。另就如阁下这笔,如果我只能添加“被XX认定的恐怖组织”那么其他相关“恐怖主义行动”(如911事件2021年7月1日刺警案)也只能被分类为“XX认定的恐怖主义行动”而非使用“恐怖活动”此类无意义的雨伞术语分类。
阁下这么一问,倒引出了三个问题:
1.既然您认为Category:恐怖组织属雨伞术语,属没有意义的分类,那我否可将此分类提案删除?之后都使用“被XX指定的恐怖组织”便行了。
2.根据上述推论,“Category:恐怖活动”是否也属于没有意义的分类?我是否也可将其删除,之后发生类似的“恐怖活动”只能使用被XX认定的恐怖活动?
3.假设上述两条论述成立,那么只是加个“地点前缀之分类”也仅属于雨伞术语之分支,那么“Category:美国恐怖活动”“Category:中华人民共和国恐怖主义”等分类提案删除?今后只可使用“被XX指定的恐怖活动”之分类。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9:22 (UTC)[回复]
1j1z2的话语中,我个人认为很明显是省略了形容词(当然他本人现在没这么说),严格的来说应该是“(某地的)恐怖活动只应该由该地的政府决定”(这里也欢迎User:1j1z2过来确定一下是不是我说的意思),另Wikipedia:CAT:“例如:黄河不应同时被分类到Category:中国地理Category:中国河流下。因为Category:中国河流已经归于Category:中国地理大分类下,因此黄河只须分类到Category:中国河流下”。以上是最主要的问题,下面逐个回答一下剩下几个问题:
1. 我的意思不是雨伞术语是没有意义的分类,而是您把一个可以不分类为雨伞术语的东西分类到一个雨伞术语下不合适,上面黄河的例子就不错,再补一个例子就是人类,显然不会有人把每个人物都分类到人类下,当然过往由于一些分类不存在这种情况我觉得也应该谅解编者一时难以分类的情绪。还有,雨伞术语不都是没有意义的,请勿扭曲我的观点。
2. “是”,至少我个人认为某种程度上是,不,但作为分类的分类它有其价值,您不妨自己看看现在恐怖活动分类本身(不包括其子分类)都有什么。
3. 基于上面两个问题的解答,第三个问题我认为已无需解答,我知道您在这里想干什么,一年前我研究明希豪森三难困境的时候就想过这类问题,至于结论,结论就是保证读者能够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在日常用词方面尊重多数人的常用习惯,允许一些“空定义”的东西的存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3日 (六) 19:50 (UTC)[回复]
阁下的回答我大致来说是认同的,但也有些不认同的地方:
1.“恐怖组织”和“人类”及“中国地理”这类大分类略有不同之处,因为目前至少还有多个条目(如红色旅科西嘉民族解放阵线、地下国社)就是被分类为“恐怖组织”而非“被XX指定的恐怖组织”之子分类,故可判定目前此分类界面同时具有“明确的单一术语分类性质(即非雨伞术语性质)”与“大分类之分类”之性质,并非是完全的“空定义”。如果它具有“单一术语分类”的性质,那么根据“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之论,我便可以将其同时列为“恐怖组织”(参见:Wikipedia:CAT之“一个条目可以归属于几个分类,但是归属过多的分类会失去其重心”);而如果您认为“目前被分类为恐怖组织之多个条目”之分类是不对的,那只能将其分类为“被XX认定的恐怖组织”之子分类,而非分类为“恐怖组织”这一“大分类”。
2.反之,如果您认为这么分类是对的,那就是肯定其具有“明确的单一术语分类”之性质,那么我就可以将美国国防部因其同时具有“单一术语分类性质”及“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之论述,而将其(同时)分类为“恐怖组织”。
3.综上所述,假设阁下认可论述1,那么2021年美国国会大厦遭冲击事件2021年7月1日刺警案等之类具有争议的条目的“美国恐怖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恐怖活动”分类因其疑有强烈的个人及地域中心观点所致之误导性质,可将其提案删除,并创立“被美国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认定的恐怖活动”以取而代之,同时“但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也可归类为无效例证。相反,假设阁下不认可论述1,认可论述2,那么美国国防部就可因“‘恐怖组织’分类具有明确单一术语之分类性质”而被分类为“恐怖组织”。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21:15 (UTC)[回复]
但若假设1j1z2阁下的原意真的为“(某地的)恐怖活动只应该由该地的政府决定”那什么问题就都迎刃而解了,我可马上创立“被美国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被香港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等子分类以取而代之;否则即是“不保证读者能够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本人说了这么多就一句话——如果美国国防部的分类一定要是为“被伊朗政府指定的恐怖组织”而非“恐怖组织”,那么是否同理应该创立“被XX认定的恐怖活动”等子分类,而非使用“XX恐怖活动”以确保读者取得“最为准确的信息”?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21:56 (UTC)[回复]
针对1和2,然而很明显赤军旅等等符合的是我的论述的1的后半段,还是那句话,多看看别的维基和资料怎么做的再下定论。针对3和后文的补充内容,当然可以,但是您确定这符合日常用语标准及与目前的这种分类重叠度不高这两个问题?(Category:主义就与您说的这个问题类似,虽然我想提删但还得考虑一下理据充不充足)。另外1j1z2君在下面留言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4日 (日) 04:13 (UTC)[回复]
User: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君停止逆练相关指引的行为,Wikipedia:POINT明确写有:“理当在该条目的讨论页里论证“恐怖主义”在这个条目中的不中立性,应改用别的词语。
而不要在很多其他只有少数人会认为是恐怖主义事件的条目上增加“恐怖主义”字眼。”--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5日 (一) 18:24 (UTC)[回复]
伊斯兰革命卫队条目下面可有“XX指定的恐怖组织标签” 囧rz……--MINQI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9:12 (UTC)[回复]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首先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全球范围内就未有十分统一的定义,各国标准都不一样。然后对犯罪的认定本身就是政权专政的体现——很容易得出结论只有权力机关才有资格认定是否属于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Category:恐怖组织我印象中维基大约十年前就细分为“XX认定的恐怖组织”,Category:恐怖活动也如此细分的话个人认为亦是理所当然--唐吉诃德的剑风车之战十步杀一人 低头思故乡 2021年7月4日 (日) 00:23 (UTC)[回复]
(+)支持:有道理!但是,如果有适当的子分类,应当写子分类。--铁塔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1:38 (UTC)[回复]
参见Wikipedia:格式手册/避免使用的字词#暴徒,恐怖分子还是自由战士?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Words to watch#Contentious labels,广泛的可靠来源直接描述之为恐怖活动才应定义之为该描述,并非特定政府所指,而是像Category:恐怖分子中定义要国际公认的,这是避免陈述观点。使用“被…认定的恐怖活动”能避免这个担忧,直接将之介定为“恐怖活动”并非合理,为什么权力机关作为其中之一的冲突方说的话就能成为事实?--Sun8908 怯就输一世 2021年7月4日 (日) 06:39 (UTC)[回复]
@Sun8908:问题是部分组织下有“美国认定的恐怖组织”标签,但其并非国际公认的恐怖组织。这不就实实在在的双标么?另外“广泛的可靠来源”是要多少才叫广泛?为什么“冲击国会大厦”有恐怖活动标签,而“反修例运动”没有?这也是明显的双标啊--MINQI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7:11 (UTC)[回复]
@MINQI:没说不能将其描述为“XX认定的恐怖组织”,只是不应将其写作“(活动)是一起恐怖活动”,因此也不应归类作“恐怖活动”这个分类之一(不包括“认定”的子分类)。另外,不认为“冲击国会大厦”应有恐怖活动标签,英文维基百科对应条目亦没有对应分类,不清楚中维是甚么情况,但由于“恐怖活动”为负面词语,应非常谨慎使用。--Sun8908 怯就输一世 2021年7月4日 (日) 08:14 (UTC)[回复]
@1j1z2@MINQI@Ma3r@Sun8908@Tokisaki Kurumi;总而言之如果您们没有什么异议,那本人可视作达成共识,随即创立“被XX认定的恐怖活动”以及“被XX认定的恐怖主义”。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18:37 (UTC)[回复]
总体来说可以,但是我个人建议您先读完相关指引(Wikipedia:页面分类Help:成立新分类Help:页面分类入门Wikipedia:过度分类)确定一下哪些有价值,免得被提删了又不满意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5日 (一) 18:51 (UTC)[回复]
(▲)同上--MINQI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18:56 (UTC)[回复]
(▲)同上--铁塔留言2021年7月6日 (二) 10:51 (UTC)[回复]
别介,届时若被异议者提案删除就再请于参与今日讨论的各位多相助。另,在本人研读相关指引后认为包括但不限于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动”“被香港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动”“被伊朗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动”以及“被XX指定的恐怖主义”等分类可创立并适用于目前具有争议之条目。那若没有其他意见,本人视作该动议通过,并稍后关闭讨论。维基百科最忠诚的反对者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00: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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