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美国国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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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美国国防部中的1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有关机器人修正错误的详情请参阅FAQ。

祝编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7月17日 (一) 07:54 (UTC)[回复]

是否可将美国国防部列为恐怖主义组织[编辑]

“共识成立,创立‘被XX指定的恐怖活动及恐怖主义’等分类以适用于相关具有争议之条目——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13:47 (UTC)[回复]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香港特区政府早已将这起案件定性为恐怖袭击,那就是恐怖袭击。不用跟我鬼扯什么恐怖袭击的定义或特征,这事情我说了不算,你说了也不算,即使维基社群说了还是不算,只有政府说了才算——Category:恐怖活动当中99%的案件都可以辩驳不是恐怖活动的,但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是否属于恐怖主义从来都只是政府或司法才有权力判定。谁让你不是政府,而他们是政府呢?这起刺警案没什么特别的,不要搞特殊。"---1j1z2(参见讨论页)

根据上述推论,我是否可因"美军被伊朗当局认定为恐怖主义行动即组织"所以可将美国国防部分类为Category:恐怖组织,另可将2020年巴格达国际机场空袭分类伊朗恐怖活动及2020年恐怖活动?--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8:50 (UTC)[回复]

您挂恐怖组织就是个雨伞术语,有什么意义?一开始挂美国的恐怖主义的操作看得我就更无语了,为什么不挂被伊朗指定的恐怖组织?顺便提一句,英维捷克维和日维可都认美国国防部是被伊朗指定的恐怖组织这一点。--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3日 (六) 18:52 (UTC)[回复]
本人稍前就已挂“伊朗指定的恐怖组织”等分類,只是依照上述論據“...但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之類的論據才將其分類為“恐怖組織”。
既然“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美國國防部參照“Category:恐怖活動”之多個被分類于此的條目,當然就可以將其簡單地列爲“恐怖組織”。另就如閣下這筆,如果我只能添加“被XX認定的恐怖组织”那麽其他相關“恐怖主義行動”(如911事件2021年7月1日刺警案)也只能被分類為“XX認定的恐怖主義行動”而非使用“恐怖活動”此類無意義的雨傘術語分類。
阁下这么一问,倒引出了三個问题:
1.既然您認爲Category:恐怖組織屬雨傘術語,屬沒有意義的分類,那我否可將此分類提案刪除?之後都使用“被XX指定的恐怖組織”便行了。
2.根據上述推論,“Category:恐怖活動”是否也屬於沒有意義的分類?我是否也可將其刪除,之後發生類似的“恐怖活動”只能使用被XX認定的恐怖活動?
3.假設上述兩條論述成立,那麽只是加個“地點前綴之分類”也僅屬於雨傘術語之分支,那麽“Category:美國恐怖活動”“Category:中華人民共和國恐怖主義”等分類提案刪除?今後只可使用“被XX指定的恐怖活動”之分類。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9:22 (UTC)[回复]
1j1z2的话语中,我个人认为很明显是省略了形容词(当然他本人现在没这么说),严格的来说应该是“(某地的)恐怖活动只应该由该地的政府决定”(这里也欢迎User:1j1z2过来确定一下是不是我说的意思),另Wikipedia:CAT:“例如:黃河不應同時被分類到Category:中國地理Category:中國河流下。因为Category:中國河流已經歸於Category:中國地理大分類下,因此黃河只須分類到Category:中國河流下”。以上是最主要的问题,下面逐个回答一下剩下几个问题:
1. 我的意思不是雨伞术语是没有意义的分类,而是您把一个可以不分类为雨伞术语的东西分类到一个雨伞术语下不合适,上面黄河的例子就不错,再补一个例子就是人类,显然不会有人把每个人物都分类到人类下,当然过往由于一些分类不存在这种情况我觉得也应该谅解编者一时难以分类的情绪。还有,雨伞术语不都是没有意义的,请勿扭曲我的观点。
2. “是”,至少我个人认为某种程度上是,不,但作为分类的分类它有其价值,您不妨自己看看现在恐怖活动分类本身(不包括其子分类)都有什么。
3. 基于上面两个问题的解答,第三个问题我认为已无需解答,我知道您在这里想干什么,一年前我研究明希豪森三难困境的时候就想过这类问题,至于结论,结论就是保证读者能够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在日常用词方面尊重多数人的常用习惯,允许一些“空定义”的东西的存在。--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3日 (六) 19:50 (UTC)[回复]
閣下的回答我大致來説是認同的,但也有些不認同的地方:
1.“恐怖組織”和“人類”及“中国地理”這類大分類略有不同之處,因爲目前至少還有多個條目(如红色旅科西嘉民族解放阵线、地下国社)就是被分類爲“恐怖組織”而非“被XX指定的恐怖組織”之子分類,故可判定目前此分類界面同時具有“明確的單一術語分類性質(即非雨傘術語性質)”與“大分類之分類”之性質,并非是完全的“空定義”。如果它具有“單一術語分類”的性質,那麽根據“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之論,我便可以將其同時列爲“恐怖組織”(參見:Wikipedia:CAT之“一个条目可以归属于几个分类,但是归属过多的分类会失去其重心”);而如果您認爲“目前被分類爲恐怖組織之多個條目”之分類是不對的,那只能將其分類爲“被XX認定的恐怖組織”之子分類,而非分類爲“恐怖組織”這一“大分類”。
2.反之,如果您認爲這麽分類是對的,那就是肯定其具有“明確的單一術語分類”之性質,那麽我就可以將美國國防部因其同時具有“單一術語分類性質”及“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之論述,而將其(同時)分類為“恐怖組織”。
3.綜上所述,假設閣下認可論述1,那麽2021年美国国会大厦遭冲击事件2021年7月1日刺警案等之類具有爭議的條目的“美國恐怖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恐怖活動”分類因其疑有强烈的個人及地域中心觀點所致之誤導性質,可將其提案刪除,並創立“被美國政府認定的恐怖活動”“被中華人民共和國認定的恐怖活動”以取而代之,同時“但只要发生地或涉及国家的政府说是,那就只能是”也可歸類為無效例證。相反,假設閣下不認可論述1,認可論述2,那麽美國國防部就可因“‘恐怖組織’分類具有明確單一術語之分類性質”而被分類爲“恐怖組織”。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21:15 (UTC)[回复]
但若假設1j1z2閣下的原意真的為“(某地的)恐怖活动只应该由该地的政府决定”那什麽問題就都迎刃而解了,我可馬上創立“被美国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被香港政府认定的恐怖活动”等子分類以取而代之;否則即是“不保證读者能够获取最准确的信息”。本人説了這麽多就一句話——如果美國國防部的分類一定要是為“被伊朗政府指定的恐怖組織”而非“恐怖組織”,那麽是否同理應該創立“被XX認定的恐怖活動”等子分類,而非使用“XX恐怖活動”以確保讀者取得“最爲準確的信息”?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21:56 (UTC)[回复]
针对1和2,然而很明显赤军旅等等符合的是我的论述的1的后半段,还是那句话,多看看别的维基和资料怎么做的再下定论。针对3和后文的补充内容,当然可以,但是您确定这符合日常用语标准及与目前的这种分类重叠度不高这两个问题?(Category:主义就与您说的这个问题类似,虽然我想提删但还得考虑一下理据充不充足)。另外1j1z2君在下面留言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4日 (日) 04:13 (UTC)[回复]
User: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君停止逆练相关指引的行为,Wikipedia:POINT明确写有:“理當在该条目的讨论页里论证“恐怖主义”在这个条目中的不中立性,应改用别的词语。
而不要在很多其他只有少数人会认为是恐怖主义事件的条目上增加“恐怖主义”字眼。”--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5日 (一) 18:24 (UTC)[回复]
伊斯兰革命卫队条目下面可有“XX指定的恐怖组织标签” 囧rz……--MINQI留言2021年7月3日 (六) 19:12 (UTC)[回复]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首先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全球范围内就未有十分统一的定义,各国标准都不一样。然后对犯罪的认定本身就是政权专政的体现——很容易得出结论只有权力机关才有资格认定是否属于恐怖主义和恐怖活动。Category:恐怖组织我印象中维基大约十年前就细分为「XX认定的恐怖组织」,Category:恐怖活动也如此细分的话个人认为亦是理所当然--唐吉訶德的劍風車之戰十步殺一人 低頭思故鄉 2021年7月4日 (日) 00:23 (UTC)[回复]
(+)支持:有道理!但是,如果有适当的子分类,应当写子分类。--铁塔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1:38 (UTC)[回复]
參見Wikipedia:格式手冊/避免使用的字詞#暴徒,恐怖分子还是自由战士?en:Wikipedia:Manual_of_Style/Words to watch#Contentious labels,廣泛的可靠來源直接描述之為恐怖活動才應定義之為該描述,並非特定政府所指,而是像Category:恐怖分子中定義要國際公認的,這是避免陳述觀點。使用「被…認定的恐怖活動」能避免這個擔憂,直接將之介定為「恐怖活動」並非合理,為什麼權力機關作為其中之一的衝突方說的話就能成為事實?--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7月4日 (日) 06:39 (UTC)[回复]
@Sun8908:问题是部分组织下有“美国认定的恐怖组织”标签,但其并非国际公认的恐怖组织。这不就实实在在的双标么?另外“廣泛的可靠來源”是要多少才叫广泛?为什么“冲击国会大厦”有恐怖活动标签,而“反修例运动”没有?这也是明显的双标啊--MINQI留言2021年7月4日 (日) 07:11 (UTC)[回复]
@MINQI:沒說不能將其描述為「XX認定的恐怖組織」,只是不應將其寫作「(活動)是一起恐怖活動」,因此也不應歸類作「恐怖活動」這個分類之一(不包括「認定」的子分類)。另外,不認為「冲击国会大厦」應有恐怖活動標籤,英文維基百科對應條目亦沒有對應分類,不清楚中維是甚麼情況,但由於「恐怖活動」為負面詞語,應非常謹慎使用。--Sun8908 怯就輸一世 2021年7月4日 (日) 08:14 (UTC)[回复]
@1j1z2@MINQI@Ma3r@Sun8908@Tokisaki Kurumi;總而言之如果您們沒有什麽異議,那本人可視作達成共識,隨即創立“被XX認定的恐怖活動”以及“被XX認定的恐怖主義”。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18:37 (UTC)[回复]
总体来说可以,但是我个人建议您先读完相关指引(Wikipedia:頁面分類Help:成立新分類Help:页面分类入门Wikipedia:过度分类)确定一下哪些有价值,免得被提删了又不满意了。--ときさき くるみ 2021年7月5日 (一) 18:51 (UTC)[回复]
(▲)同上--MINQI留言2021年7月5日 (一) 18:56 (UTC)[回复]
(▲)同上--铁塔留言2021年7月6日 (二) 10:51 (UTC)[回复]
别介,届时若被异议者提案删除就再请于参与今日讨论的各位多相助。另,在本人研读相关指引后认为包括但不限于之“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动”“被香港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动”“被伊朗政府指定的恐怖活动”以及“被XX指定的恐怖主义”等分类可创立并适用于目前具有争议之条目。那若没有其他意见,本人视作该动议通过,并稍后关闭讨论。維基百科最忠誠的反對者留言2021年7月9日 (五) 00:2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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