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讨论:有限承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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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是否“Category: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 --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3月20日 (四) 02:21 (UTC)

按我的理解,应该属于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但现今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放在该分类中确实存在争议。--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02:23 (UTC)
很讨厌这样的category功能。明明Wikipedia:避免地域中心里面的说法是“避免发表立场”,但category这种非0即1的结构却偏偏逼着你要站队。非要站队的话,我认为“中华民国是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Snorri留言2014年3月20日 (四) 13:15 (UTC)
  • 我不认为这是一个“立场”,应否加入分类之中应当考虑客观的事实。以现今局势来看,与中华民国有正式邦交的国家真的是屈指可数,而且数目按年有减无增。--Qui cherche trouve 2014年3月21日 (五) 02:11 (UTC)
不能只看现今,亦需要考虑其整体历史。上面已说过,客观事实亦包括中华民国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过,并广泛被认为代表中国。很明显,中华民国并非一直未被国际普遍承认。再举个类似的例子,中华民国现今常被通称台湾,不代表可以不加修饰的说中华民国一直通称台湾。--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2:58 (UTC)
由于内容篇幅局限等因素,仍然尚存的国家条目应该要写现状为主。--KOKUYO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12 (UTC)
在描述经济、人口等事项时,以现状为主当然没错。但在对国家做总体定性时,则必须是对该国到现在为止的整个历史做定性。从语法上来看,“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一般人都会理解为“从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但只要一考虑整个中华民国历史就会知道这并非事实,因为中华民国并非从未被国际普遍承认过。对国家做总体定性必须考虑该国到现在为止的整个历史。--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21 (UTC)
你可以建一个“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然后把中华民国放进去。—Snorri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30 (UTC)
如果要建“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的话,那工作量可就大了,因为世界上不仅几乎所有的现存国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过,而且整个世界历史上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实在是太多了,光中国历史上包括清朝、明朝甚至更早的政权可能都得加进去(而且对于历史政权怎样判断是否曾被普遍承认恐怕有很大的难度),不太现实。--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38 (UTC)
工作量的确不小,你可以投入不少时间来完成它。—Snorri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49 (UTC)
本人可没有那多么时间来管这个,可能需要其他维基人包括阁下的参与,包括考证哪些历史政权曾被普遍承认过等。--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53 (UTC)
既然你没时间没精力,那一开始就不要把复杂性提出来。既然你承认有复杂性,要严格依照复杂性来做你又没时间。与其搞成一堆烂摊子,还不如直接不搞。—Snorri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4:08 (UTC)
阁下所言差矣,我提出的只是“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分类对于中华民国不合适,而至于“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之新分类则是阁下自己提出的。按照谁提出谁主持的原则,“曾经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之分类如果要搞的话应该主要是阁下去搞,而不是本人。--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15:10 (UTC)
似乎只是将其中的“未”字改为“不”字,但两者似乎是同一个意思呀,有什么决定性的区别吗?--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45 (UTC)
也许比“未”字是要好些,看看大家的意见。--Cartstyle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03:53 (UTC)
加个“目前”不就好了--Justice305留言2014年3月21日 (五) 15:23 (UTC)
牵涉“学术偏差”的分类,应当废除分类,因为已经有未被国际普遍承认的国家列表条目(列表条目还可列来源供查证,把学术偏见归结在某某第三方来源叙述)。举例,此章标题中华民国好歹也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搬家到台湾的时候历史上至少第七舰队还有路过,要说目前“圆仔”在“‘猫熊/熊猫’界”可是举世的焦点啊!维基可千万不要弄得不如伪基。-- ♬ bonne journée ☺ 2014年3月22日 (六) 09:06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