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方針/存檔/201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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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改革新條目推薦、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編輯]

DYK一直為人所咎病,最近還有舊內容被當成新條目上了首頁,有人認為是單純數票評選制度的問題,但DYK屬鼓勵性質,有人情票等也不是大問題,重點是目前沒有管理員做把關工作,令條目質素、規格等沒有基本保證,甚至出現上面那可笑的情況。

對於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亦一直被咎病人情票泛濫,令條目評選失去了意義,甚至有四處拉票強行通過的情況。雖然規則要求投票時說明理由,但什麼樣的理由有效,什麼樣的理由無效實在難以一概而論。故此,我認為應提高投票資格至維基執行編輯,以減少濫投票及人情票的情況。以Wikipedia:特色列表評選/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為例,提高投票資格後就出現6:3,不能通過,各位可對比正反方的理由。 總括而言:

  1. .要求管理員在通過DYK條目時審視條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
  2. .提高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的投票資格至維基執行編輯

以上不一定是最佳方案,怎樣實行還得看各位意見。 --Risk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13:16 (UTC)[回覆]

率先表態,支持改革。這次不要再虎頭蛇尾了。——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2日 (一) 13:32 (UTC)[回覆]
(!)意見:管理團隊已有大量管理工作,但管理員人手一直不足,如果DYK要求管理員需審視一次,恐怕會進一步加重管理工作量。因此,如果要引入審視制,本人建議放寬審視資格至巡查員,畢竟巡查員對條目編寫的要求有一定的認識和理解。審視工作可在投票期間進行,便可以在投票結束後維持用bot點票及更新上首頁的方式(只是bot需要額外檢查條目是否已被審視通過)。如果大家接受再嚴格一點,甚至可以考慮將提名資格收緊至僅限巡查員及管理人員,確保每個提名得到把關,便不用另行引入審視制了。 -- Kevinhksouth (Talk) 2013年9月2日 (一) 13:47 (UTC)[回覆]
任何首頁的更改都要先經管理員一關,DYK當然不應屬例外。其實只要有此明文規定,一定有管理員願意做。如果將提名資格收緊,恐怕大大減少提名DYK的數量,因為現時自薦及推薦的都不一定是巡查員或管理人員。--Risk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13:59 (UTC)[回覆]
在此基礎上再徵集其他維基人的意見吧,個人覺得增加這麼幾條:由於DYK人情票也泛濫,建議將門檻提高至維基助理編輯及以上;無論投票DYK還是優特條目(列表、圖片)時主編者不能投票,因為極少有主編者不支持自己的,那麼通過的票數下限實際上就少一票(如現在特色條目實際只需要7個主編者以外的支持票);另外特色列表與特色條目的通過標準亟需統一,上面也有討論,意見基本一致。暫時想到這麼多,歡迎大家補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2日 (一) 14:31 (UTC)[回覆]
這個有點保留,DYK應屬鼓勵創建新條目的性質,其標準也大不如特色及優良評選高,提高門檻可能減少新人的熱情。其實只要有管理員把關保證條目基本質素及規格,就問題不大。--Risk留言 2013年9月2日 (一) 14:37 (UTC)[回覆]
我可能說得不太明白,我認為新人自薦那沒問題,但投票要助理編輯以上,反正自薦人不能投票。——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覆]
新用戶需要往來的「人情」並不多,從新用戶下手並不會減少人情票的危害。而且強化等級制度,第一違背了維基的核心理念,第二也不可能斬斷人情票,因為這些「等級」也是用DYK、GA、FA堆出來的。--Gilgalad 2013年9月2日 (一) 16:37 (UTC)[回覆]
不然,這些人情票恰恰是低等級用戶的拿手好戲。只要嚴格從源頭把關,人情票雖不至於斷絕,但也會大大減少。——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覆]
DYK刷票的根源是把DYK數量與用戶權利/等級掛鉤的制度,我建議去掉「XX編輯」、「XX主編」之類等級對DYK數量的要求。只要DYK對用戶不再那麼「有用」,刷票的情況就會自動變少。限制「低等級用戶」投票本質上是在進一步加強「高等級用戶」的特權,讓DYK變得更值錢只會助長投票中的歪風。實際上對DYK投票不必苛求,因為DYK的本意是鼓勵新人,對條目質量並沒有很高的要求,只要滿足DYK的基本要求就應該上首頁。真正應該改進的是FA/GA的評審,必須取消GAN/FAN的投票制度,那裡才是人情票危害最大的地方。--Gilgalad 2013年9月3日 (二) 06:17 (UTC)[回覆]
我同意您和下面烏拉的提議,砍掉投票制度確實是一個選項,但砍掉後如何運作還要費一番功夫。英文版好像砍掉了?他們怎麼評選的?我認為砍掉投票制度是終極目標,但在這之前可能還需要有個過渡性的目標。——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6:41 (UTC)[回覆]
一般用戶可以盡情地投支持票裝濫好人,然後有問題時管理員應該要負責查出來,偶爾提出正經的意見投反對票還要被罵『很可笑』,好像我是故意來找碴似的。我只想在這裡說請自己回去吃自己,樂見有其他不怕當刺蝟的管理員願意跳出來,但算人頭時請不要把我算進一份:我會繼續本著我的理念在必要時當壞人投反對票,但我不願意替不想負責任的人擔爛攤。--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日 (一) 17:34 (UTC)[回覆]

我覺得可以將提名資格收緊。自薦者無要求,但推薦他人的資格需要是維基助理編輯或以上。同時,如果推薦他人的條目選DYK而沒有選上或者除了類似這次的問題,需要暫時取消推薦資格。—Snorri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17:56 (UTC)[回覆]

沒有選上不一定是錯誤,但犯了類似這次的問題確實是錯誤,不過人孰無過?只要不是屢犯,還是可以原諒的。——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覆]
我認為提名他人條目上DYK但沒有通過就把這『罪名』按在推薦者頭上,不是很恰當,只要不是明顯看得出來是搗亂的推薦,縱使推薦者覺得值得一提,但其他人不表認同,那也只是表示每個人心理的尺度不同,為何需要取消推薦資格這種類似懲罰的作法呢?
倒是,在先前在DYKN頁面上遇到的投票衝突中,有很多用戶在投支持票的時候提出的理由是『符合推薦標準,所以投反對票不合理』,如果以這種角度,是否表示只要條目符合標準,不管大家覺得這條目好或是不好都不該反對推薦?那意思是說這根本是資格審核而不是真正的推薦與否?既然要搞資格審核,何不乾脆少數幾個管理員或具有審核資格的用戶檢視一下有無違反規定,沒有違反就無條件通過,那還需要一堆投票部隊來裝好人,然後才要管理員負責把關條目的資格幹嘛?如果要搞推薦投票,那就本著每個人自己心理覺得推薦與否來投票,如果要講資格審核,那就很乾脆的照規則審查,根本不需要一堆無意義的投票動作。現在不管是DYK、FA還是GA,說穿了都是一些不上不下半弔子的鄉愿大會,根本是浪費社群成本。--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2日 (一) 19:30 (UTC)[回覆]
取消推薦資格為什麼就是懲罰呢?還有大把事情可以干,又不是封禁。過幾天就又可以開始推薦了。這樣有兩個好處:1,讓推薦者能夠更加謹慎地審核條目。2.防止一次推薦一大堆不達標的條目。有了這個機制,推薦者會去找儘量好的條目來推薦,好條目投的人多就會過,不好的條目投的人少就不會過,這樣才是正常形態。—Snorri留言2013年9月2日 (一) 21:12 (UTC)[回覆]
仔細回顧過去的DYKN歷史就會發現,大部分推薦之後沒通過的條目,都是屬於自薦,由他人推薦卻沒通過的條目屈指可數,其中因為條目資格不足而沒通過的狀況,又更佔少數(很多推薦沒過的條目都是因為意識型態性質的爭議而沒過,非格式或資格等型式問題)。所以,針對推薦他人條目的狀況制訂這種規則不僅實際效果不大,也有點像是在鼓勵自薦、貶抑推薦他人條目。推薦者又沒有積點或等級可拿,推薦過了功勞是條目作者的,推薦沒過自己卻要受罰,根本是沒事躺著也中槍的角色。這不是鼓勵大家推薦要更謹慎,而是變相要大家識相點沒事別推薦條目吧?既然要搞投票,那麼投支持票的人就要負審核責任。投票讓不合格條目通過的人才是真正該負責的角色,為何不改成如果有不合格條目在投票中被通過時,當初投過支持票的人要負責失去一陣子投票資格的規則?反正失去資格這段期間還有其他事可做,又不是封禁,不是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日 (二) 03:19 (UTC)[回覆]
這個我贊成,不過既然他人推薦不合格的屈指可數,不如讓推薦人「連坐」?我的意見是可以容忍一次,但第二次以後就要採取措施。——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3:30 (UTC)[回覆]
也不掰掰指頭看看現在活躍的管理員有幾個。--♥VC XC 2013年9月2日 (一) 19:33 (UTC)[回覆]
這個跟管理員人數沒有關係,管理員不活躍,就解職。只要社群選擇了某些管理員,他們認真負責即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2:54 (UTC)[回覆]
哪條方針說「不活躍的管理員要解職」?你是怎麼定義「活躍」的?十天半個月編輯一次的管理員算「活躍」嗎?「社群選擇某些管理員」?維基百科管理員到底是志願制還是聘任制?你打算選擇誰?--♥VC XC 2013年9月3日 (二) 03:33 (UTC)[回覆]
如果什麼都按照方針辦事,也不會有這麼多問題了,也不會有管理員解任投票了。管理員享有權力的同時當然要履行義務,如果不再履行義務,當然應該沒收其權力。管理員不也是社群選出來的,選擇的權力當然歸社群,我現在還沒有打算選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3:43 (UTC)[回覆]
那你之前的statement就是屬於「高談闊論」。--♥VC XC 2013年9月3日 (二) 03:46 (UTC)[回覆]
「高談闊論」總比麻木不仁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3:49 (UTC)[回覆]
當一個人的高談闊論無法彰顯任何建設性或可行性時,它和麻木不仁又有何區別。--♥VC XC 2013年9月3日 (二) 03:55 (UTC)[回覆]
討論才開始沒多久,當然不可能完善,所以才有繼續討論的必要,這也不是什麼「高談闊論」。——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3:53 (UTC)[回覆]
假如每一次開題討論都總是鍵盤上打一打,留了一堆長篇討論下來,再開幾次相同話題針對此事討論都顯得沒有必要,只是淪為「老生常談」,所以這麼樣自欺欺人還不打緊,但是用拖延去阻止建設性實質做為的發生,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只怕有人不敢承認罷了,是不是被我說中,這就看做這種拖延事的人是存什麼心了。不過,我在這裡可沒刻意對誰才說,我是對所有來這裡討論的人所說,只希望此人長年如此,可以懸崖勒馬,回頭是岸,否則即使有證據被揪出來,此人執意這麼做,任誰也無法阻止,因為這不違方針。--36.232.247.158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8:30 (UTC)[回覆]
大家先討論,然後形成一個大概的框架。個人認為問題很多,不求都一次性解決,分開更好,逐步修修補補也不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3:02 (UTC)[回覆]
為什麼不把投票制度砍掉。我一直都很好奇:事出於濫票,而大部分意見都還是在怎麼投票上做文章。不投票不就好了嘛。烏拉跨氪 2013年9月3日 (二) 04:25 (UTC)[回覆]
砍掉投票制度可以作為方案的一個選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5:49 (UTC)[回覆]
  • 個人意見,DYK要灌就給他灌,出了維基誰在意這個?優良、特色因為篇幅大,很容易被不需太嚴謹資料的讀者視為好的參考資料來源,所以需要嚴格把關。DYK這種程度就像是幼稚園老師發糖果,小朋友畫得還可以就給他一顆吧,幹嘛搞得像是要拿縣市美展首獎才能拿一顆?--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4:16 (UTC)[回覆]
因為有人羨慕嫉妒恨。烏拉跨氪 2013年9月3日 (二) 04:22 (UTC)[回覆]
自己的勞動成果被他人竊取,這種心情除了恨,還有羨慕?嫉妒?——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5:49 (UTC)[回覆]
這種事情並不需要把DYK搞難選,只要管理員撤回獎勵就好了。DYK也才多少字,連這東西都要恨,我在外頭的格子整天上千字上千字被copy,還有大量抄到論文裡不註解也不列在參考文獻的。我要去綁布條抗議碩博士評選機制嗎?不過就請論文作者寫個道歉啟事並把出處註明回去罷了。
不要在那裡提高門檻了。社群當然難免貢獻多的說話大聲,可是那也只是人情默契。現在居然制度上還要搞得像是論輩份數梯次?又不是像選管理員,是要給什麼重要的權限,DYK一不能吃、二不能當成收錢,三就算要拿來炫耀一般人也聽不懂,這都要排擠新人,實在已經不怎麼維基了。--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7:51 (UTC)[回覆]
您誤解我的意思了,我的意思是根本沒有羨慕嫉妒恨的心情,要說有也只有討厭,再說恨也有遺憾的意思。提高DYK門檻也只是我個人一個不成熟的建議,上面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未必真的能實現。個人覺得這並不是排擠新人,新人照樣可以自薦,不過沒有投票權而已(現在自薦的也都不能投自己),待新人成熟後投票不是更好嗎?個人覺得這反而是促使新人更快走向成熟,做出更多貢獻以達到投票資格的方法。當然只是我的個人意見,還需要社群的共識。——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08:23 (UTC)[回覆]
讓進入社群的新人參與條目評選的過程(不只有被評、也評人),其實也是讓他們成熟的方式。DYK正好放給他們練習看看條目評選時互動的種種情況,慢慢才能承受優、特評選的重任。--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0:14 (UTC)[回覆]
也對,看看其他人的意見。——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3日 (二) 10:27 (UTC)[回覆]
DYK工作量其實太大,不太適合全部由管理員處理。早先就是由人工處理,後來機器人為何出現,主要還是因為人力真的吃不消。真的有問題的條目,在社群討論後由管理員撤回DYK資格就好。--Reke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0:14 (UTC)[回覆]
但這將不能解決「不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的條目上了首頁」,如「舊內容被當成新條目上了首頁」的事件是事後被發現,如果有管理員事先審視條目是否符合要求就不會發生。如果擔心的只是人手不足,我去參選管理員好了,原則上這與此規定優劣無關。--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0:36 (UTC)[回覆]
  • 之前看到了這個討論,本來覺得這樣的事不值得,不過有網友和我說到這裡,為了表示對他有心的感激,回復一下。
  • 在任何社會中,都會存在不同的利益集團和派別。正直和無私並非人的天性。如果人人都是天使,那根本就不用建立政府……人民通常並不懂得政治,他們很容易被一小撮居心叵測的政治野心家所誤導。美國憲法之父麥迪遜甚至認為:「即使每一位雅典公民都是蘇格拉底,每一次雅典人大會也仍然會是一堆群氓。」……對於任何一種政治制度而言,重要的不是完美無缺,而是經久耐用,符合國情民意。[1]
  • 目前的投票制度,或許的確有很多弊端,那麼根據各位提出的改革意見看看,怎麼改,為什麼這麼長時間又沒有改:
    1. 投票資格提升到執行編輯:這屬於典型的精英政治,假定的是已經到執行編輯的用戶,會是傀儡的應該很少。優點是:這個假定應該是對的,但缺點是:1、執行編輯也不一定會去看條目,不一定就不會存在所謂的「拉票」、「人情票」的情況,最後同樣有可能導致條目評選成為一小圈子執行編輯的後花園、自留地。沒有任何理由相信,幾個「老面孔」之間的人情票,就一定比「新人」的人情票來得更有檔次。2、按目前中文維基百科的參與人數和積極性,個人的原創研究是,這樣的規則可以導致幾乎沒有任何條目能夠通過評選。這點上,前面Snorri和小鐵已經說過了。說起來,不要說條目評選,同行評審又有什麼作用,我以前每一個有意參選的條目都放同行評審,後來有管理員告訴我說,直接參評吧,中文維基的同行評審根本沒人看。這說明什麼呢?說明真正最大的問題在於參與者少。很多人認為,寧缺勿濫,這樣的想法是有道理,但是,這個缺到底可以接受到什麼程度?我之前提名自己主編的條目參與特色條目評選時,有一位朋友指出,使用綠鏈(link-en,連結到英文頁面)相當於承認了英文的優勢或是說支配地位(原話記不得了),所以不應該用。老實說,我對這一說法真是莫明其妙,因為,英文的優勢或是支配地位,這個還需要有人來承認才存在嗎?這難道不是個鐵板板的事實嗎?如果是事實的話,有什麼不能「承認」的?因為不好聽了?會損傷積極性還是會導致有人「高尚」不起來,有人心裡不舒服?所以後來小鐵很苦口婆心地勸我自己寫條目,而不是再像這幾個月這樣只是翻譯,因為這會導致中文只有英文有的,英文沒有的中文也沒有。其實我也覺得這個擔心沒有意義,因為中文如果真能做到,英文有的都有了,不但是條目總數,還包括參與人數和程度,那現在的這些問題,真的還會存在嗎?真的還有必要擔心說沒有人寫出英文沒有的條目嗎?真的還需要像現在這樣擔心拉票、人情票的問題嗎?
    2. 由管理員審核:這一方案的優點,和執行編輯是一類的,而在我看來,缺點不但包括耶葉爺所指出的管理員工作量問題,更重要的還有管理員的職能和權限問題:根據中文維基百科上有關管理員頁面的定義,雖然從執行層面上管理員有許多一般用戶沒有的權限,但這個身份並不是一種特權。在我看來,管理員應該能且只能執行已經制訂的規則,或是已經達成的共識,沒有並且也不應該有直接進行審核、把關和處理的權力。Kuyoko(是這個吧,我在word打的,要是錯了先道歉)自薦管理員時,我問的問題中最核心的一個是,事實正義和程序正義的取捨。從他(她?)當時的回覆來看,應該是認同前者,所以我投了反對票,因為在我看來,事實正義與管理員無關,管理員只能保護程序正義。這也有點像維基百科,一個人到底是哪年出生的並不是最重要的,只要有來源,就可以把多個不同的說法全部列上去。管理員不需要也不能去考慮,到底哪個條目就「重要」或「不重要」,哪個說法就一定「正確」或「錯誤」,他只需要去根據已有規則行事。當然,我很清楚這是非常理想化的情況,實際是很難做到的,但就根本的定位而言,這是我個人的判斷,應屬原創研究。
    3. 廢除評選:這個應該不存在什麼可討論的。
  • 寫在最後:
  • 我同意一個說法,每一個人聲稱是為了誰誰,為了國家,為了什麼主義,其實都是為自己。無論是父母妻子這樣的至親,還是領導人政客公檢法都一樣。如果一定要把特色內容、優良條目看成一種榮譽,那我無疑屬於現有評選制度的「既得利益集團」,所以上面有人提出的兩個「反面典型」,都是我提名並主編的條目。MtBell說我四處拉票強行通過,他其實可以清楚地看到,我到底在哪三個人的頁面留了言,留言原話又是什麼,並且在這三個人中,又有哪兩位參加了投票,哪一位投了支持,哪一位投了反對,各自的理由又是什麼。同時,他認為我是「承認條目有重大缺陷」,事實上從我的留言來說,我承認的是他說的有一些部分,有一定道理。但實際上我卻認為,他的要求如果要做到,是缺乏可操作性的。不過在討論過程中,一方對另一方回復的理解存在偏差,那也是很正常的,反正大家都可以在連結中看到紀錄,作出自己的判斷。MtBell在文字上的講究和造詣,我遠遠不及,所以,他算是一個雖然與我政治理念相左,但有真才實學而讓我佩服的人。所以這裡,我就不再用什麼「難聽的話」來回復了。因為這個之前說過幾人的詞,在東西方文化中有巨大的不同,東方論事,倒沒什麼大不了,而西方論心,那可是誅心之論,所以暫時保留吧。至於蘇州宇文宙武,我暫時還是不說了吧,因為多說無益,你盡可以到各處去說明你的真理,我又是如何背叛了你。我是絕對不會去反駁你的。
  • 我還同意一個說法,律師在法庭上鑽法律空子的現象並不可怕,因為它的前提是承認法律,是在司法程序規定的框架中挑戰法律,而真正可怕的是有法不依、執法犯法、以權代法和無法無天[1]。所以我覺得,所謂的「人情票」、「拉票」,這沒什麼了不起。如果一個人真的就是為了榮譽才來寫條目,我覺得也沒什麼不好,相反,我還希望能夠有千千萬萬的人,都會來為了這個什麼「榮譽」而寫條目。
  • 看查教授的《笑傲江湖》,我很喜歡裡面田伯光的說法,令狐沖諷刺他倒是君子了時他回了一句說,不敢,只敢說是為說一是一的真小人(沒加引號,所以不算引用,因為原話沒把握是不是這樣)。我很喜歡這個說法,所以,我就做我的真小人。
  1. ^ 1.0 1.1 任東來; 陳偉; 白雪峰; Charles J. McClain; Laurene Wu McClain. 第二十七章 总统难产引发的司法大战——布什诉戈尔案(2000). 美国宪政历程:影响美国的25个司法大案. 中國法制出版社. 2004年1月. ISBN 7-80182-138-6.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USC25」的<ref>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劉嘉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04:43 (UTC)[回覆]

重點回應以上: 我認為DYK的本意是鼓勵創建新條目,要明白DYK與FA及GA有本質的分別。同意Reke指「DYK這種程度就像是幼稚園老師發糖果,小朋友畫得還可以就給他一顆吧」,DYK是眾多新人參與的地方,實不願對DYK施加太大限制。有指應「把投票制度砍掉」,那用甚麼代替投票制度?「不合格條目在投票中被通過時,讓投過支持票的人要負責失去一陣子投票資格」,這不是不能,但重點應放在阻止不合格條目被通過,而非在通過後懲罰投票的用戶,這正是我提議「管理員在通過DYK條目時審視條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的原因,一能阻止不合格條目上了首頁,二不會限制任何用戶對DYK的參與。

至於「提高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的投票資格至維基執行編輯」會令「幾乎沒有任何條目能夠通過評選」與事實不符。以最近哀鴿的優良條目評選 為例,九票支持票全符合維基執行編輯,反而有爭議的Wikipedia:特色列表評選/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則變成6:3不能通過。大家可再看其他例子,但這裏可預期「越無爭議的條目,越不受提高投票資格影響」。--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0:54 (UTC)[回覆]

Wikipedia:太長不看。請各位抓住重點。烏拉跨氪 2013年9月3日 (二) 11:04 (UTC)[回覆]
長=沒重點,閣下必定是Twitter用家,發言上限為140字。我很好奇閣下建議砍掉投票制度,會提出甚麼制度代替。--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1:35 (UTC)[回覆]
再不然只廢除支持票:無異議視作共識通過,有反對則保留一至兩星期,就各項反對意見是否成立討論,然後按現行規則投票表決,最後由管理員處理。當然,正如Cobrachen一再所說,這是人的問題。我想說的是,再好的制度也會有漏洞,結果也不可能盡善盡美,問題不會因為制度改變而徹底解決,最多只能相對完善。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3日 (二) 13:11 (UTC)[回覆]
廢除支持票會令更少人留意DYK評選,投票表決後由管理員決定及處理已可。--Risk留言 2013年9月3日 (二) 14:28 (UTC)[回覆]
其實一些挨個條目投支持票的估計也沒看過條目,並不影響什麼了。同意只設反對票。--Kuailong 2013年9月3日 (二) 16:07 (UTC)[回覆]
很久以前我就已經提過應該改為否決票制。如果參與評選的熱情得來自於投支持票的快感,這種投票實在是不留也罷。--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4日 (三) 03:32 (UTC)[回覆]
既然如此,可以作為一個選項。——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4日 (三) 03:36 (UTC)[回覆]
其實現時會有人到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候選只是為了投反對票嗎?大家的心態應該是覺得有趣的投支持票,有問題的投反對票,沒興趣的不投票。否決票制當然可解決人情票,但卻忽略了支持票是對編者的一種肯定,這對新人來說尤其重要。如果只設反對票,還會有人抱著投反對票的心態按入維基百科:新條目推薦/候選嗎?而且,現在又不是每個沒反對票的候選條目都能通過。
那大家再看看對「要求管理員在通過DYK條目時審視條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及「提高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的投票資格至維基執行編輯」有沒有異議或修訂,建議先通過爭議較少的方案。--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09:53 (UTC)[回覆]
嚴正反對把責任丟到管理員頭上這種不負責任的態度。如果要管理員負責審視條目,就不要搞推薦投票,要推薦投票,投票的人就要負責審視條目。只負責投票贊成卻不負責審視條目,然後壞人給管理員當,這種飯桶投票部隊不要也罷。--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4日 (三) 10:46 (UTC)[回覆]
個人認為重點不在於評選制度,而在於與此掛鉤的所謂維基榮譽--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4日 (三) 06:17 (UTC)[回覆]
閣下認為如何可從維基榮譽方面入手?--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09:53 (UTC)[回覆]
還有動員令中提供的頭銜也是加劇此問題的原因之一。若說要如何下手,恐怕就是取消維基榮譽制度,條目通過DYK/GA/FA不會得到任何實質或虛擬的獎勵,降低用戶太對審核通過與否的計較心理吧?--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4日 (三) 09:56 (UTC)[回覆]
沒人會否認維基榮譽制度能鼓勵用戶參與維基,亦是對積極參與的維基人的一種肯定,若取消DYK/GA/FA的獎勵,一對貢獻良多的維基人不公平,二減低DYK/GA/FA的參與度,對維基百科可能弊大於利。--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0:20 (UTC)[回覆]
如果想要維基榮譽帶來的鼓勵效果,就得接受用戶太過於執著獎勵積分時導致的反效果,天下事不可能面面俱到。不過說真的,對於那些沒了獎勵就會導致參與度降低的用戶,令人不禁懷疑他們到底是抱持什麼心態在參與維基百科?我不知道我算不算貢獻良多的用戶,但是我不會因為取消榮譽制度就覺得不公平,我寫條目只是因為我覺得那些東西很有趣,希望能讓更多人知道而已。--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4日 (三) 10:55 (UTC)[回覆]
問題是「用戶太過於執著獎勵積分時導致的反效果」是否應由取消維基榮譽解決,任何制度都有正反面,不應因其反效果就全盤否定。我會說管理員的審視是最能針對DYK的問題(單純人情票泛濫非問題),因為能直接確保將上首頁的條目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其實現在DYK出事的頻率不算高,我寧可「不負責任地」把責任丟到管理員頭上也不想降低新人參與的熱情,況且就算用上面提及的「否決票制」或「不合格條目在投票中被通過時,讓投過支持票的人失去一陣子投票資格」也要讓管理員執行,倒不如直接審視條目是否合符基本要求好了。--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1:25 (UTC)[回覆]
那就祝各位好運了!我有時間寧可拿去寫條目內容或是改善問題條目的品質,但絕對不會浪費在這種事情上,只為了讓某些在意積點榮譽的人心情好。沒了榮譽機點就失去熱情的新人,就算留得了一時,也不可能留得了永遠,不如及早看開去蕪存菁。--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4日 (三) 16:01 (UTC)[回覆]
改革新條目推薦、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不是「為了讓某些在意積點榮譽的人心情好」,而是解決DYK/GA/FA的現存問題。就算取消維基榮譽制度,不代表管理員就不用在通過DYK條目時審視條目。--Risk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16:08 (UTC)[回覆]
我很想問的是,如果把關全得靠管理員,那現在這個投票制度的用途與意義到底何在?讓投票部隊互拍馬屁以促進創作慾?--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4日 (三) 17:18 (UTC)[回覆]
一併回應前幾項:一,否決票制沒有禁止各位留下意見讚賞與鼓勵,而我相信條目上首頁的吸引力還是很大;二,若有人要視FA/GA/DYK數量/動員令/編輯數是一種名譽...這是個人取態問題,不是制度管得到的事吧?我們的目標,應該是透過改革評選制度,避免這種取態影響登上首頁的條目品質,而不是去改變或阻止一些人如此去想;三,不要再假設管理員什麼都能吧。他們只是比普通用戶多了一點權限,在條目把關或評核上和其他用戶沒有分別,一樣有機會鬧笑話(絕無惡意)。不是人人都有空日夜泡維基做行政工作的。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05:08 (UTC)[回覆]
一,現在不是每個沒反對票的候選條目都能通過,否決票制如閣下所言也需管理員處理。同意第二點。三,「不是人人都有空日夜泡維基做行政工作」基本上可用來反對由管理員處理速刪、 頁面存廢討論等制度,但相信閣下不會反對這些制度的設立,因為頁面存廢討論等是必需的制度,「要求管理員在通過DYK條目時審視條目是否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也是同理。--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07 (UTC)[回覆]
(-)反對,不認為現時需要再提高投票資格,以免影響投票意慾,但認為投票時需要給予理由。--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9月5日 (四) 08:27 (UTC)[回覆]
(:)回應:提高投票資格不會影響投票意慾,只會影響投票人數。提高投票資格可減少人情票,尤其是當評選有爭議,能避免湊夠數通過的情況。--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16 (UTC)[回覆]
(:)回應,這些評選容易出現投票人數不足的問題,若提高至5DYK才可投票,就容易變成小圈子投票遊戲,更易出現人情票。-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9月5日 (四) 09:27 (UTC)[回覆]
(:)回應,以最近哀鴿的優良條目評選為例,九票支持票全符合維基執行編輯,其他已通過的評選也絕大多不會受提高投票資格影響,閣下所言非屬實。--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33 (UTC)[回覆]
(?)疑問,你這個還是「最近」?都那麼多年了,裡面投票的人還有幾個活躍的?--白開水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0:05 (UTC)[回覆]
2008年,確實完全非「最近」,是我看錯了。--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10:20 (UTC)[回覆]

(※)注意DYK不是資格認證,DYK的初衷是為了吸引讀者、鼓勵新手,用DYK作為投票資格標準實屬滑稽--燃玉 留言 勇踏前人未至之境! 2013年9月7日 (六) 08:21 (UTC)[回覆]

上面有好幾位都是中文維基的老用戶了,相信對這個議題三不五時就會出現一次的現象並不陌生,也對每次出現討論之後也無疾而終的情形瞭然於胸。想要改變這種有點類似因果循環的情形,那就得要想想是不是要切斷這之間導致循環,近似無解的因素呢?忘記前不久客棧有上一輪類似的討論,其中有人提出應該把DYK和榮譽制度做個切割,許多人對於這種切割項來不以為然,然而,看到上面提出的投票資格改變,這不又是一個走老路,很快就會走入死胡同的狀態?以我個人的經驗,以及上面幾位的看法,提出一點意見:

  1. 一提到要將積分和DYK切割,就會有許多人跳出來阻止,可是,阻止或反對的人,又不去面對這個現實:在中文維基,這個積分制度綁死多少運作和改變。就拿上面提到要提高投票資格來說,投票資格要提高,那麼這個資格怎麼來?就是靠積分。那麼,積分高才可以投票,那自然大家都要去搶積分,這就造成一個有趣的循環現象:因為要搶積分,就會多提DYK,為了讓自己的DYK可以過,那就得要使出諸多辦法,但是有一個辦法是少數人才會作的,那就是真的去認真把條目寫到一個水準。現在的DYK的最低條件就是字數,投票門檻低,不看條目就投票的比比皆是(這一點四年來沒改變),當多數人想的是趕快拿積分,才能做別的事情,而不是花時間去改善條目(多數時候沒分數),改善分類(沒分數),改善參考資料(沒分數),維基化(沒分數),改善重定向(沒分數),抓侵權(沒分數)等等的時候,中文維基的新條目數目是會增加的很快(很多人只把數字當作目標的唯一路徑),但是一堆有問題的條目也就充斥在中文維基當中,而因為DYK當選拿到積分的人,就可以透過這些積分去競選,去拿榮譽,去作一些需要特別資格才能做的事情,請問一下,這時候積分扮演的角色,對於提升中文維基的水準與條目深度有正面的幫助嗎?看不出來,只會惡化。
  2. 當許多人一遇到要將積分制度作改變的時候就說這樣會降低參與與編輯的意願的時候,我想請各位回顧一下,在許多榮譽或者是競選場合,是不是看過許多像是這位用戶默默付出許多或是對多條目作過不同的貢獻等描述,不能否認的是,有些用戶的確會以拿榮譽為目標來編輯,這是人之常情,不需要譴責。但是,如果用戶A的貢獻以新條目維多數,用戶B的貢獻以改善條目,分類等為多數的時候,兩者之間的編輯取向與態度其實是有差異的。類似後者的用戶群也不少,積分對他們來說是拿不太到的,既然有這樣的用戶群存在,也就表示中文維基並不是單純的以產生新條目來維持運作。在過往,對於這類的改善主張都不願意碰觸積分制度,可是又走不下去的時候,為什麼不能改變一下路徑?將積分制度取消是會影響一些人參與的意願,但是,誰能提出有多大的影響?以及這樣的影響會讓中文維基進入死水狀態?以目前來看,沒有證據顯示將積分制度與諸多投票參選切割掉會出現大幅癱瘓的可能,為什麼不能走這條路?
  3. 任何語言的維基計畫,都不是只需要新條目而以,而當諸位(包括前一個議題)在討論要改善優良和特色條目的品質與投票時,各位針對的並不是新條目,而是透過許多編輯之後產生的條目,而談到中文維基條目品質始終欠佳,條目深度不夠的時候,這些問題都與條目的品質與持續的改善有關係,這些編輯行為都是沒有積分可以拿的。想要改善編輯與審查的品質,那就應該要朝主要的問題下手,對於取積分比較有興趣的用戶,可能在這方面的協助也不會很大,而願意深入編輯的用戶也不會放棄寫新條目,那麼,要說中文維基會因為積分制度切割改變就大亂,發生的可能性不高。
  4. 至於說對優良或者是特色條目的投票和審查,許多問題過去我也提過多次,基本上,整個社群的心態是主因,多數人沒有能力真的去審視條目是其次,無法量化的審查標準是其三。想要改變社群的心態很難,這包括對於反對票的歧視,對於反對理由的不尊重,不敢得罪人,對於濫投和橡皮圖章的鄉愿等等,而這又關係到,多數投票,或者是多數參與編輯的用戶,有多少能力(先不說時間)去真的看一個條目?而且許多條目是從非中文語系翻譯或者是改寫過來的,一個高中生甚至大學生,無論是大陸,香港或者是台灣,有多少能力去理解兩種語言並且可以對照?這個問題很少人提出,卻是一個關係重大的部分。

先說到這裡。-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3:05 (UTC)[回覆]

回應一下:
  1. 不需要把DYK跟榮譽脫勾,因為現在榮譽制度並沒有什麼特權。有某榮譽才能投票只是被提出來然後就被反對的草案,還沒開始施行。
  2. 積分制跟DYK一樣,拿出去是不能吃的,所以不用剝奪孩子們玩玩具的樂趣。
  3. 其實DYK也可以改善舊條目,把舊有的條目擴寫也還是有DYK可以選的。
  4. 先求有再求好,市售百科全書裡也常常會有大片很不深入的條目,畢竟百科全書重點是查了之後知道這個東西的基本常識就達到功能了,像大英百科的李商隱只有188個英文字,根本不會介紹他的詳細生平,只會說他是個唐朝詩人。不用擔心沒深度的問題,對讀者來說少少的資訊都勝過紅連。用DYK鼓勵擴增新條目其實很好。對質的重視無需對短小不足的條目反感,大多的知識都短小才是常態。--Reke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3:33 (UTC)[回覆]

榮譽也包括某類編輯吧?這個在現行投票當中是已經實行的。DYK有積分是無妨,但是這個積分和榮譽之間的關係應該弱化,或者是讓其他類型的編輯可以有機會平起平坐的機會。

我並未排除編輯條目也可以拿分數,所以我說的是多數的情況沒分數。小編輯的數量還是較多的部分。而你最後提到的,其實是在強調的部分,短不代表品質不好,這是用字遣詞的部分,而這需要時間累積經驗的。我強調的是為新而產生,對於內容的品質並不注意的編輯狀態。重視條目品質的用戶,即使是寫短條目,也是會在品質上要求。我想我們在這方面的看法接近。-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4:06 (UTC)[回覆]

那個某類編輯有什麼「實質」上的不一樣之處嗎?本人什麼編輯都沒掛上,但相信本人在社群裡意見並沒有因此而特別弱或特別強,在維基中權力的行使上完全沒有比ooxx編輯少。那些編輯榮譽甚至比起DYK還不受重視,DYK至少還會在首頁展示,編輯什麼的別說出了維基,連在維基裡都沒人理吧?
另外其實我雖然個人寫短條目會注重質,但我不覺得需要所有編輯都如我一樣注重。條目先把內容衝起來,再由注重品質的人修改,對維基的發展會好很多。--Reke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17 (UTC)[回覆]

改良方案[編輯]

總合以上意見,對新條目推薦的方案提出改良。

維持正反票制,反對票與支持票同樣採1:1互相抵消,4票支持方能中選。唯當基本投票期屆滿後,若管理員認為已獲4票支持的候選投票中反對意見成立,或反對方提出的問題未獲改善,或認為條目不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管理員可延長討論期。在討論結束時亦未改善相關情況則以落選論。


以上方案有否決票制的優點,亦不用廢除支持票,相對完善。--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09:55 (UTC)[回覆]

(!)意見,個人認為,現時DYK制度應予以保留,但我建議投票者須加入理由。我不認為DYK需要嚴謹到由管理員把關去揪出並放大反對理由,再由管理員定斷該DYK是否成立。若然如此,倒不如取消投票制度,提名後由管理員直接贊成或否決,何須社群認同?就像今日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管理員直接手握否決權,即使一萬票贊成,只要有一票反對又得管理員認同,那一萬票那是枉然,更何況管理員各有標準、喜好。我倒是認為應提高DYK要求的至少位元組應增至5000而非3000,可確保條目有一定份量和素質。人情票並不是剝奪用戶投票權利的合理原因,你用什麼去判定他是人情票,不可以是真的支持嗎?-張子房 (煮酒論英雄) 2013年9月5日 (四) 12:21 (UTC)[回覆]
在濫投占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支持票沒什麼價值,反過來說「不廢除也不會怎麼樣」倒也說得通。但我也認為DYK暫時還沒有嚴重到要讓管理員審的程度…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9月5日 (四) 13:29 (UTC)[回覆]
那就算了,根本不見任何有效的方案不需管理員參與。另達師贊成提高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的投票資格嗎?--Risk留言 2013年9月5日 (四) 13:36 (UTC)[回覆]
不如改機器人規則,每多一張反對票,機器人就讓這個提名通過的時間拉長,讓反對者有時間來問社群是否應該手動撤銷。比方說4支持無反對的,機器人巡到就授與DYK,5支持1反對的,機器人加個註記,延長一次,等下次掃描時才通過。這様如果發現有問題,投了反對後馬上來客棧這裡提出就可以了。--Reke留言2013年9月5日 (四) 13:42 (UTC)[回覆]
個人意見:把所有人的方案中的各條都一一分開列出來,大家投票,支持者多的成為新規則。——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6日 (五) 14:13 (UTC)[回覆]

@risk: 反對再改門檻。你的方案用於優特倒是可行。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9月6日 (五) 15:16 (UTC)[回覆]

真的嗎?沒想過這可能性。各位對以上方案用於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甚麼看?--Risk留言 2013年9月7日 (六) 08:45 (UTC)[回覆]
如果要實行這個方針,那麼也應當加上一個相對應的規則:「凡是有不合理的反對票和已經失效的反對票,即使未劃票,計票時也應當作廢」。你們現在只想著怎麼遏制「水票刷贊成」,卻迴避了「水票刷反對」的相同的嚴重性。--♥VC XC 2013年9月7日 (六) 20:54 (UTC)[回覆]
「水票刷反對」當然有嚴重性,但現在並未見如此情況出現,方案是對症下藥。
評選/重選期為兩週(14日)。評選/重選期結束後,如果絕對票有至少8票是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符合特色條目標準」和「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相互抵消,如12符合,4不符合,絕對票就是8),且不符合特色條目標準的票數低於或等於總票數的三分之一(如16符合8不符合。另中立票不計入總票數,僅有參考意義),該條目就會入選為特色條目或維持特色條目狀態(如果已經是特色條目)。假如時效已過,未能達到票數要求,提名條目將從名單中刪除,列入存檔。

唯當基本投票期屆滿後,若管理員認為已達到票數要求的評選中反對的意見成立,或反對方提出的問題未獲改善,管理員可延長討論期7日。在討論結束時亦未改善相關情況則以落選論。

完整寫一次,仍然建議提高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的投票資格至維基執行編輯。。--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2:15 (UTC)[回覆]

@Risk:例子。--♥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3:36 (UTC)[回覆]
現在是說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3:42 (UTC)[回覆]
這個例子可以應用到所有的評選上,今天我灌票DYK,明天就可以灌票優良和特色。還有,你這個討論串的主題到底是什麼,明明首句話是「總合以上意見,對新條目推薦的方案提出改良。」,現在怎麼又變成特色和優良了?要麼就新開標題,不要混在一起。--♥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3:49 (UTC)[回覆]
大家都是一直都是討論濫投支持票、人情票的問題,請閣下先說服大家現在有濫投反對票的情況須解決。現在討論什麼你可從上面看到,標題只為方便編輯,不應濫開。--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4:02 (UTC)[回覆]
請問你,什麼叫「人情票」?一個人既然可以為了他人的「人情」而亂投支持票,難道就不能為了他人的「人情」而亂投反對票嗎?所以說這個人情票泛濫的問題的本質你們根本就沒有看清,不了解背後的「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只曉得「見一個漏洞補一個」的方法本身就治標不治本。--♥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4:10 (UTC)[回覆]
請說服大家現在有濫投反對票的情況須解決,或有人為了「人情」而亂投反對票。--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4:41 (UTC)[回覆]
例子難道不是嗎?再看看這個,哪些是熟悉的面孔,哪些是陌生的面孔。--♥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4:49 (UTC)[回覆]
一,現在是說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不如您說一下這方面。二,這例子未見有濫投反對票,閣下、蘇生、Jsjsjs1111等也投反對票,各位亦符上合理原因。--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4:59 (UTC)[回覆]
投反對票的人貌似不止我們這幾個人吧?你確認所有的人的反對票都是合理的嗎?你又如何解釋我最開始給你的那個例子呢?我已經說過了,DYK刷反對票的方法,搬到優良和特色是一樣行得通。--♥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5:02 (UTC)[回覆]
「一樣行得通」與「有人濫投反對票」是兩回事,請您說一下特色內容及優良內容評選方面,以上方案的利弊或不足之處。--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5:08 (UTC)[回覆]
綜上,你無法證明我「DYK刷反對票的方法,搬到優良和特色是一樣行得通」在推理或邏輯上是錯誤的。因此我反對任何只限制支持票不限制反對票的不平等方針。--♥VC XC 2013年9月8日 (日) 05:42 (UTC)[回覆]
「一樣行得通」與「有人濫投反對票」是兩回事,推理或邏輯上正確不等於現實中也正確。就算優良和特色也有濫投反對票的情況,也絕不如濫投支持票普遍,而你認為由於方案解決了大問題(濫投支持票),解決不了小問題(濫投反對票),所以不應支持?這合乎邏輯?--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10:35 (UTC)[回覆]
濫投反對票?提出這項意見的,真的有注意到現實狀況以及投票的狀況?歧視反對票,濫投贊成票才是常態。現在看到反對票還會攻擊投票的人,試問有多少的機會真的發生某個條目的投票是反對票濫投?太少了吧。-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0:42 (UTC)[回覆]

不覺得管理員有必要去管「甚麼叫做好的條目」,或者可以說管理員也沒什麼特別資格來管優良特色條目的評選(只要不要評選中亂場的話就好)……--KOKUYO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4:54 (UTC)[回覆]

不是叫管理員管「甚麼叫做好的條目」,僅是避免出現四處拉票強行通過的情況。若投票中沒有反對意見,管理員是無從介入的。--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05:08 (UTC)[回覆]
從咱的角度來看,只要隨便幾張反對票跟管理員的角度相同的話那條目就不用玩評選了,要找到一個跟自己想法相似的人不容易嗎?再者很多都是可有可無或者、莫名其妙或者是個人習慣問題的反對票,引言沒有來源啊、哈佛式註腳是用中文的「頁」啊、參註沒有分離啊、外部來源沒有翻譯啊、因為是字詞會被大陸牆啊、條目中不能有人物話語的啊,只要隨便一個反對理由看得順眼的反對理由條目評選就不用過了,那就直接叫管理員決定就好啦。--KOKUYO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5:30 (UTC)[回覆]
如果擔心管理員有太大權力,那可只加設「延長討論期7日」的規則,然後加設一個「正進行延長討論的評選」的位置,再加上提高特投票資格至維基執行編輯,這也可避免出現四處拉票強行通過的情況。--Risk留言 2013年9月8日 (日) 10:35 (UTC)[回覆]

蘇州啊,你也是老用戶了,應該也知道濫投的問題,現在的討論有很大部分是針對濫投,人情票的部分,你要在尚未能夠稍微遏止這種問題前,還是使用投票的方式取決,難道不會產生因為濫投產生一個並不合適的方案?-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01:08 (UTC)[回覆]

再者很多都是可有可無或者、莫名其妙或者是個人習慣問題的反對票,,現在更多的是可有可無,不是真的看過內文,理由千篇一律的贊成票。甚至當內容有問題或者是爭議的時候,贊成票的理由還包括這些有爭議的部分,不用理由就可以贊成,比起還得要至少一個理由,有理由還要被分類,被指責,贊成票真容易,真氾濫,真沒有人願意去正視。-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8日 (日) 10:37 (UTC)[回覆]
難得陳兄正面呼叫我,我也回一個吧。陳兄的話自然有道理,但是任何方案都得達成共識才有效,如何達成共識,看來還得投票決定。雖然說維基不是民主試驗場,但實際操作中它就是民主試驗場,除非對達成共識的標準做根本改動(依然需要投票決定),否則脫離不了多數暴政的弊端。——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9日 (一) 14:37 (UTC)[回覆]

評選制度應該關心評選意見本身,而不是評選人的身份。某些維基大師專家照樣會投出沒頭腦支持票和不高興反對票。--Gilgalad 2013年9月9日 (一) 02:31 (UTC)[回覆]

  • 大家有沒有試過投反對票後,被提名者窮追猛打,每隔幾小時就電郵來問你為什麼投反對票?或者說你傷害了他弱小心靈,影響他創作動力?這看似很誇張,但我真的遇到過,投反對票彷彿是這個評選的禁忌似的,所以除非真的很過份,否則我也寧可不投票,也不投反對票自找麻煩,我想這也是社群的風氣。新方案加強了反對票的功能,但也加大了投反對票者的壓力;寫了提名者不滿意的理由,可能又要花時間跟提名者周旋,不如我就不投票了。所以我建議不如把反對票廢除了,DYK改為每天/每期評選,每天/每期最多得票的幾個條目當選並展出,其餘則落選;到新的一期評選又再重新提名。如你覺得某些提名不適合當選,選另外一些便行了,不用再為反對票折騰。--Wongpong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08:48 (UTC)[回覆]

@risk:請在「反對意見」中明確增加「合理」二字。什麼是合理由管理員決定,一方面一些與社群已有共識(或者說妥協)衝突的反對意見可以視為無效,另一方面濫投反對票也可以視為無效。還有,@yhz1221,你無法證明目前有,那麼等到就有再說;何況管理員還要避嫌。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9月9日 (一) 13:55 (UTC)[回覆]

或者將「成立」改成「合理」?--Risk留言 2013年9月9日 (一) 14:01 (UTC)[回覆]

這還真是大大的歧視和壓制反對意見與反對票。濫投支持沒有事,投個反對票不是要被打壓,多投幾個還有機會被冠上濫投,然後就輕易的跳過。那不如乾脆取消反對票好啦,那就啥也不用改,大家歡喜。

這種歧視反對票的意見幾乎每一次討論這些議題的時候都會出現,有沒有人想想為什麼?以及這種意見後面衍伸出去,整個社群的風氣以及為什麼這一類討論到最後差不多都是死在類似的狀況下。-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4:14 (UTC)[回覆]

閣下誤會了,方案並非歧視反對票,反而是加強反對票的效力,管理員可因合理的反對票延長討論期7日,甚至使其落選,從而迫使提名評選方正視問題及作出改善,不能再靠四處拉票強行通過。--Risk留言
我其實覺得這種條款只是讓管理員被鬥的風險增加。--Reke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17 (UTC)[回覆]
我指的是一方面一些與社群已有共識(或者說妥協)衝突的反對意見可以視為無效,另一方面濫投反對票也可以視為無效這一段表達的背後意義。-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9日 (一) 16:47 (UTC)[回覆]
資格合格的一般用戶投反對票,管理員還要負責審核合不合理,這下變成跳出來處理會被批評專斷,不出來處理會被說是管理員背書,搞到最後管理員們根本躺著也中槍,完全不理解意義何在。而且DYKN真正的問題是支持票投得太輕率,到現在為止真的有發生不合理濫投反對票而需要檢討事件嗎?--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9日 (一) 17:42 (UTC)[回覆]
如果不想管理員處理,那就提高投票資格。無論哪個方案都有正負面,但一定比維持現狀好。--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08:23 (UTC)[回覆]
@cobrachen:質量數量兼備如何能叫「濫」?偶爾可以見到毫無道理的反對票(比如針對編者人身而非條目質量投票),也曾有用戶在所有討論下以一句「還沒達到特色條目的標準」投下反對,反對票「濫投」的概念是基於這些經驗而產生的。這個方案放大了反對票的效力,一定程度上將支持票無效化,因而也需要在將反對票的效力限制在合理的範圍內。還有,您可以去翻優特討論的歷史,查查我上次投支持是什麼時候。
@大象:沒有限制,必定會有人跳出來說反對票權力太大,結果將是方案無法通過。 --達師 - 270 - 456 2013年9月10日 (二) 10:54 (UTC)[回覆]

既然有毫無道理的反對票,也會有何無道理的贊成票,用還沒達到特色條目的標準當作反對理由,和用滿足標準當作贊成理由,都是一句話,都沒有詳細的資料,為什麼同一個用戶可以再諸多投票都是用這樣一個理由不會被譴責?這就已經說明反對意見在中文維基被歧視的現象。

看看現在優良和特色投票,同樣的理由,同樣的用詞,同一個用戶在不同投票中不斷使用,但是對於條目本身的問題絲毫不論,這種濫投就不敢去正視,在你說你投過幾次贊成票之前,為什麼你不敢面對贊成票,人情票濫投的現象,而要針對反對票?如果反對意見不該存在,那麼就將投票改為申請制,有送有上,大家歡喜。-cobrachen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2:21 (UTC)[回覆]

其實贊成票、人情票濫投才是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如果只是「偶爾可以見到毫無道理的反對票」,那管理員警告或(嚴重的)封禁即可,不用靠改變規則去解決。另Cobrachen對方案有甚麼意見?--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12:30 (UTC)[回覆]
to:Risk,管理員的封禁權限並非用來懲罰用戶的工具,而是防止破壞,無論任何毫無道理的投票(除非有濫用傀儡之實)都不至於構成封禁的理由,對於你認為無理的投票行為就需要封禁感到不寒而慄。--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2:14 (UTC)[回覆]
有一些想補充:其實我上面提出「取消支持票」不是「完全取消」,只是無異議時可視作共識自動通過。有反對時要延長審核期討論,最後解決不了,還是要投支持反對票決定。所以,各種原因的刷票還是有機會出現的。這種改革只是起碼讓異議意見首先受到重視,必須花一點時間去討論;若果反對意見不合理、或者有所爭議,最後仍要用現行的投票制度取得共識去解決。你可以說這是變相限制了反對票,甚至有改等於沒改,但完全的意見制是不可行的。比如KOKUYO以前寫與性相關的條目,就遇過不少與條目質量無關的反對,很多就是說這類條目不能上首頁。若果真的由意見方或反對方全盤主導評審,恐怕這些東西以後都沒機會上首頁了。
至於若果要管理員把關,如大象所說,躺著也會中槍。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10日 (二) 13:08 (UTC)[回覆]
那不如只加入「若管理員認為已達到票數要求的評選中反對的意見成立,或反對方提出的問題未獲改善,管理員可延長討論期7日」,然後才按票數決定,這就不用讓管理員直接把關,而是在延長討論期中受到更廣泛的討論,例如在公告欄標明哪個評選正需要延長討論,這様規則改變比較少,不用怕管理員權力太大,亦可讓反對意見受到重視。--Risk留言 2013年9月10日 (二) 13:28 (UTC)[回覆]
  • 反對任何條目評選交由管理員把關,不管如何,管理員權限並非用來處理條目評選結果,因為管理員並沒有任何高於其他用戶的特權 ,其實任何用戶都可以處理投票結果,甚至若首頁是開放編輯(在最早期維基百科是如此的)也可順便執行登上首頁作業,若真的關心DYK質量情況,請經常前往Wikipedia:新條目推薦/候選投下您寶貴的反對票與相關意見,莫因此加重管理員不必要的負荷。
    (&)建議可以在不影響原有制度與規則,成立個條目評選審議團(推薦cobrachen擔任團長),並要求該團出面處理所有WP:條目評選WP:同行評審而且都要留下評選意見(每項投票至少要一位成員留下投票與意見,但是否中選並非絕對要有該團成員投票),為了增強該團成員投票權威與份量,可以考慮讓該團成員票能夠抵上2票,加入該團的資格要求當然也就更高了,然後藉由長期的投入讓社群形成共識能尊重該團的評選意見(該團內部可以協調幾個成員"一起輪值",若輪值期間有條目評選沒去投票就必須退出,並藉此考核投票率),這樣至少可以解決長期被置之不理的同行評審情況。--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3日 (五) 02:14 (UTC)[回覆]
    • Risk兄臺是個用心且勤奮的維基人,如此孜孜不倦為條目質量努力不懈怠的人著實不多了,故在此強烈推薦Risk務必要加入該團,為新條目候選(DYK)把關。並(&)建議我們甚至可以為其設立一個「DKY關主」職務,任何送件的條目必須由關主審核(因為必須暫停Bot處理選務作業),若關主認為已獲4票支持的候選投票中反對意見成立,或反對方提出的問題未獲改善,或認為條目不符合DYK及方針基本要求,關主可延長討論期,並可在討論結束時亦未改善相關情況則以落選論。而此關主重責大任自然是非Risk兄臺莫屬,若DYK投票有任何積壓過久未處理或者遭受投訴處理不公之情事,關主必須自動引咎下台,若無人願意擔任關主,DYK則仍照舊回歸由Bot處理DKY選務作業。--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5:57 (UTC)[回覆]
      • 這建議就像是「動員令主持人」的角色吧,但我認為對於日復日更新、沒完沒了的DYK來說,這只會增加個別編者的負擔,比由管理員團隊把關更加吃力,並不可取。原來的制度優點就是把取決權開放,工作分散,讓一些只是偶爾路過的用戶也能參與分擔,這條件也應考慮在內。-Wongpong留言2013年9月14日 (六) 17:24 (UTC)[回覆]
        • (*)提醒原來的制度是由Bot點票,並無法讓偶爾路過用戶也能參與分擔之方式。--安可 ♪留言2013年9月15日 (日) 15:37 (UTC)[回覆]
        • (~)補充:可以確認一點,目前是由Jimmy-abot點票 ,而所謂「DKY關主」這建議其實是針對Riskchard提案的改良,只是將「管理員把關」角色擴大成開放的團隊(關主可由管理員與一般編者出任,並大力建議Riskchard擔當大任),該角色其實不能直接對應「動員令主持人」的角色,因為動員令主持人要做的可多的,但因為工作量大關係而對條目質量僅有最低要求。不過目前DYK只要有編者進行投票,就沒有積壓情況也解放了管理員的勞務,在建議後段有註明若沒關主就恢復原有Bot作業(也就是說若無人願意擔任此高負荷作業最好仍由Bot點票持續進行),另外過去是由人工點票,機器人點票機制是近期施行,可以參閱過去的討論。--安可 ♪留言2013年9月21日 (六) 00:24 (UTC)[回覆]
  • 條目評審團的設置確實是個好的建議。——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9月20日 (五) 09:38 (UTC)[回覆]

這個……關於永久封禁的處理[編輯]

剛剛在互助客棧其他看見有人說「看過先例,其實所謂永封是指被封禁者三年內不再註冊任何傀儡、不再用ip編輯,期滿後就可解封。」真是這樣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4:24 (UTC)[回覆]

應該不是,只是當初封的很有爭議,所以才有此互相推讓之說。--天天 (留言) 2013年10月1日 (二) 07:37 (UTC)[回覆]

關於Peacezheng事件[編輯]

首先感謝一下天天的熱心,如果沒有他的提醒,我不會知道這裡,也不會覺得還是把經過寫出來一下,全部告訴大家到底是怎麼回事吧。反正對我來說,打擊最大的,就是Peacezheng被封禁,即使我在說出這些後再被封禁,也不會比這件事更糟糕了。

我是湖南衡陽人,今天8月4日起,來到廣東陽江打工。這個時間裡,因為動員令里小動員令的影響,我寫了很多美劇的條目。到了陽江後,我和女友找了租的房,沒想到的是,這位Peacezheng和我住在同一個小區,他是前不久註冊了帳號,zheng是他的姓氏,和我女友相同,他也很喜歡看美劇。不過,新註冊時,不怎麼會編輯,於是我就告訴他說,你可以從編輯我條目的talk頁面開始,比如說,加上條目評選的標籤啦等等,而且我當時還有一個條目存在命名爭議,第一次聊天的時候還談到。之後他也主要關注的是我的條目,投了不少支持票,我當時沒有意識到(當然,這不是理由,我只是說明自己當時的想法),原來這樣屬於傀儡,也沒有想到所謂小區電信寬帶的問題。

這件事情,我和蘇州宇文宙武在QQ上談到過。那個時候,租的房子還沒有開始啟用(要等房主騰出來給鑰匙我們),我暫時在女友親戚家借宿了十來天,所以我告訴你說,我和Peacezheng物理距離也就隔幾十公里。你當時對我提名蘇共中央總書記為特色列表非常不滿,問Peacezheng是不是我的傀儡,我就告訴你,是怎麼回事,你說,這樣算真人傀儡,後來我就告訴了zheng,不過實事求是地講,當時還是沒想到這種事的性質按規定有這麼惡劣,因為我當時覺得,我有教他的,只是編輯talk頁、用戶頁,他問我對那個2010年廣州亞運會獎牌榜條目的看法,我覺得,值得特色列表;他又問了我對威廉·麥金萊這個條目的看法,我覺得,可以試試提名優良。但是,我並沒有直接要求他,為我提名的條目投票,所以沒想到這樣屬於真人傀儡(再次重申,這仍然不是理由,因為從實際層面上,他的確給很多我提名的條目投了票,而且在很多爭議性的地方都採取了和我相同或相似的立場,只有一個特色列表,我投了反對,但他投了支持)。這裡說起來,我無法理解的是,為什麼你要用那麼居高臨下的命令態度,要求我馬上撤銷蘇共中央總書記的特色列表提名,你說,你要來擴充,俄語很詳細,那又沒有人不允許你擴充,你擴充了之後,再提名特色條目,會有人說不允許嗎?會有人說,這條目的「成就」是劉嘉的,不是蘇州的嗎?再說,這和我提名與否有什麼關係呢?當然,我沒有想到你所說的,「不然就要採取進一步行動了」,不但是指不准我給已經通過的特色列表加上標籤「強行通過」,不但是到客棧來討論,要求逆轉一個已經達成的結果。會是用我們在QQ上所說的話來對付我,我本以為,這個屬於兩人間私人性的對話,你不會告訴想要對付我的人。所以,我選擇了把你移入黑名單。

至於守望者愛孟,現在回過頭來說,我還是不後悔我在DYK中那個法官條目的投票,我看到你那樣的作為,你盡可以說,我是在維護一個專門針對上海,專門和上海過不去的傀儡。但在我眼裡,我壓根兒就沒考慮他是不是傀儡,我也不會去考慮,那位自稱百度資深編輯的「新用戶」到底是出於什麼目的來寫這樣的條目,或者是專門寫這樣的條目。我認為動機無關緊要,只有上帝才知道,並且是最沒有意義的事。所以我選擇了反對你,說起來Peacezheng可能也有些熱心過頭,居然特地打了電話給我,說你給他頁面留了不要3RR的警告,但為什麼你沒有違反3RR呢?我當時馬上去一看,心裡真是感到難受之極,所以,我回退了你的編輯,並且增加了新的內容,之後你反覆刪除,我問了一下管理員,對方告訴我說,你已經違反3RR了,於是,我提報了你的VIP。你盡可以說,你只是刪除所謂的「湊字數」內容,但任何一個去看歷史紀錄的人,都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你也可以把我們在QQ上的交流公布天下,反正也不差這第二第三次了。

Alvin Lee嘛,我還是希望你可以把之前你提名通過的一些特色列表中那一大片紅鏈,好好補一下,我看你現在寫條目比以前質量高了,至少翻譯上完整了許多。而且已經寫到澳大利亞、加拿大的政區,那為什麼不補一下以前的紅鏈呢。另外你還很年輕,祝你將來的編輯質量越來越好。

最後,我必須要對所有支持過我的人道一聲歉,我雖無此心,但還是辜負了你們。對於要重審所有我或Peacezheng提名條目的要求,無論是是否涉及Peacezheng投票的,我都沒有意見。但是我最後的一個懇求是:請不要封鎖我所在網段,殺傷太大了。如果大家覺得不能原諒,那麼請封我吧,不要封Peacezheng。

我現在都是沒有來客棧的了,如果管理員需要詢問什麼,請移步我的討論頁留言。 --劉嘉留言2013年10月6日 (日) 13:53 (UTC)[回覆]

  • (:)回應:我只回應我自己的部分。Peacezheng只是一個傀儡帳號,「他/她/它」想和誰過不去與我無關,至於那個dykn大家依據方針和規則自會有公認的。我只說關於是否違反方針的情況,你說我違反3RR(還說某管理員說我違反了,我不想知道這個「管理員」是誰),但你提報破壞說我違反明確被烏拉跨氪處理「拒絕」,因我的確沒有違反。而且我剛剛開始還善意提醒Peacezheng不要違反,別的我也不想多講,希望你以後注意就行,我一直無意和你對立,相信大家都看得出來,你也看得出來。— 上海灘維基悍將  守望者傳奇  2013年10月6日 (日) 14:45 (UTC)[回覆]
  • (?)疑問:這次傀儡事件與我的貢獻有什麼關係?--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 2013年10月6日 (日) 15:02 (UTC)[回覆]
  • 既然說到我了,我也做一回應吧。我想劉嘉是誤會了,我自始至終沒有將你我的QQ對話在維基世界上公布,不過現在你自己承認了,我也沒有辦法。看來你還是沒有分清現實世界和維基世界的區別。也難怪,兩者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我是能區分開,但不能強求他人也能。但既然你承認了,我就沒話可說了。說到那個特色列表,你到現在還認為它夠資格嗎?那個評選除了你和你的傀儡支持外,其他支持者的理由你自己認為都真的站得住腳嗎?已經達成的結果,就是這樣達成的?關於傀儡,我是不是勸過你?你又是怎麼做的?這次的傀儡被揭發也不是我提出的,我只不過提供了一點證據而已。至於你拉我黑名單的事情,我根本就沒有和社群說過,你到這裡來說又是什麼意思?好了,我就說這麼多,相信社群自有公斷。——蘇州宇文宙武的主頁 ♨留言 ☎交友 ★貢獻 2013年10月6日 (日) 15:15 (UTC)[回覆]
不解釋沒事 解釋了呵呵跳到黃河也洗不清。--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8:54 (UTC)[回覆]

問:譯名列表的存廢問題[編輯]

此問題雖然先前有人發起討論(參見Wikipedia_talk:列表#再談列表的存廢),不過討論者只有三人,因此我希望這次可以有更多人參與這問題--譯名列表是否為維基百科的內容?Wikipedia:列表是否需修改?

我覺得應該保留,是有用的列表。--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53 (UTC)[回覆]
譯名列表不是維基百科的內容,Wikipedia:列表#獨立列表之存廢標準寫明「列表不應僅單純的列出各項名稱」。在Wikipedia_talk:列表#再談列表的存廢中烏拉跨氪的論述(如果是譯名列表這樣還說得過去)是有問題的,因為「列表不應僅單純的列出各項名稱」已說明譯名列表是不應存在,就如WP:SOAP中指維基百科不是宣傳工具,你不能說「如果是廣告條目那宣傳的內容還說得過去」。
「有用」也不一定是合理論點,WP:NOT#INFO中「電話簿條目」「商業黃頁」「說明書」都可以很有用,卻不是維基百科的內容。--Risk留言 2013年10月11日 (五) 15:57 (UTC)[回覆]
我說說得過去的意思是:譯名列表僅列項目名稱是由於自身的限制,這是說得過去的;而其他列表僅列項目名稱則是說不過去的。但並不意味著我認為譯名列表是符合列表方針要求的。烏拉跨氪 2013年10月11日 (五) 16:02 (UTC)[回覆]
列表條目也是條目,需要滿足維基的各種方針。
關注度:有可靠來源這樣列過法國球員麼?如果沒有,我們為什麼需要這樣一個列表?被刪掉的台灣人列表至少還有台灣名人錄之類的紙質來源為關注度打底。
可供查證:每個人獲列列表的根據是什麼?
中立:什麼樣的球員的譯名得以入選列表?國際比賽出場次數?俱樂部出場次數?老婆是著名超級模特?

個人覺得,一個球員列表,至少應該列出出場場次和進球數吧? --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21:08 (UTC)[回覆]

希望條目能有注音或者拼音[編輯]

--Icejazz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11 (UTC)查看很多條目時發現字不認識,完全不知道怎麼發音,所以能加上拼音或者注音就好了[回覆]

我覺得人名或專有名詞中的多音字,或生僻字應該有拼音。特別是多音字,有可能查字典也不知道是哪個音。--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04:55 (UTC)[回覆]
雖說維基百科不是字典,但在條目主題中若帶有生僻用字或特殊破音字時,添加對正確發音的說明,不也算是與主題有關的重要資訊之一嗎?類似的討論先前曾進行過,當時我就曾表達生僻用字添加發音資訊的支持,不過為了顧及閱讀性與每個人對於用自生僻與否有認知差異,因此提出幾點建議:1.建議發音資訊用註釋之類的方式獨立於主文之外,想要進一步瞭解的讀者再去查閱即可;2.用字冷僻與否可以參考具有公認資格的標準,例如台灣這頭教育主管單位有訂定最常用字跟常用字的字庫,言下之意超過常用字範圍的中文字,大致上都可算作是生僻用字。--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08:10 (UTC)[回覆]
中國大陸亦有通用規範漢字表。—Chiefwei - - - 2013年10月9日 (三) 08:38 (UTC)[回覆]
維基辭典和有聲閱讀版本都太落後了。不常見的多音字和生僻字可以有拼音/注音。最好能做到懸停顯示。不過這樣可能會和其他超連結衝突導致互相覆蓋。—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0:03 (UTC)[回覆]
粵語維基與方言維基又不一定會有中文維基條目的對應版本。基本上只要在某個地區具有官方語言地位的中文衍生版本,應該都值得列入考量範圍才對。--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2:24 (UTC)[回覆]
粵語怎麼標註讀音應不應該標註讀音是粵語維基的事務,既然已經分開,就不應該要中文維基來承擔。中文是文字,不是語言,中文衍生版本也無法有什麼官方語言地位。—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2:42 (UTC)[回覆]
先把是文字是語言、粵語發音這種事先放一旁,請仔細想想,如果一個地名的條目可以鉅細靡遺地寫到這地方有幾條馬路、幾個地鐵站,卻完全不可以提到地名是如何發音;一個人物的條目可以寫到他小時候唸啥小學、幾歲時曾跟誰談過戀愛,卻完全不可以提到他的名字如何發音,不也是頗奇怪的一件事情嗎?或許是否有必要全面性的允許粵語發音的標註還有討論的空間,但至少如果某個地名條目本身是位處使用粵語的區域,或粵語是某人物的母語之一時,縱使我不會粵語也會很好奇當地人是如何稱呼這地方、這人物。如何發音,縱使不算主要資訊,至少還能歸類為有點關係的雜知識吧?所以我才會說至少以註釋的型態提及,是可以考慮權宜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4:51 (UTC)[回覆]
這是另外一件事。專有人名地名的讀音如何,當地讀法如何當然可以寫進內容,但作為「字」本身的注音是另一件事。—Snorri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14:57 (UTC)[回覆]
重點當然是這個字被用在條目主題中時該如何發音,而不是針對單一的中文字作發音解釋,畢竟這是百科全書不是字典,重點不同。--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6:23 (UTC)[回覆]
為何一定要擇一實行,真要標示時不能都標示嗎?或者用類似地區用語轉換標籤般的技術,也不是不可行呀。--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9日 (三) 16:23 (UTC)[回覆]

(*)提醒:某些條目已有注音與拼音,例如𩻸魚堀溪。--Kolyma留言2013年10月9日 (三) 23:28 (UTC)[回覆]

貌似小學生課本……--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10月10日 (四) 06:33 (UTC)[回覆]
以前討論的時候我就提過,簡單一點用在需要註明讀音的字後用括號括起來,其中寫上讀作x可能會比較簡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10月10日 (四) 00:59 (UTC)[回覆]
生僻字破音字用同音常用字標註。【𩻸:左「魚」右「逮」,音同「逮」】—RalfXἀναγνώρισις2013年10月12日 (六) 01:23 (UTC)[回覆]

WP:共識與論點質量[編輯]

WP:共識多次提到「共識最終將根據支持和反對該議題的論點質量所決定,同時經過維基百科方針的審視,而不應通過簡單計票統計多數來決定。」這樣的內容,那麼論點質量又由誰來決定?某幾個有威望的維基人或者還是多數人?--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07:49 (UTC)[回覆]

提請快速刪除之前應先看清楚條目歷史[編輯]

先感謝各位巡查條目內容以對抗破壞行為的維基人之無私貢獻,但我對此有一點建議,就是提請快速刪除之前切記先看清楚條目歷史,檢查有沒有內容正常的版本可供回退。

事緣我上個月底收到了兩個快速刪除通知,都是我多年前建立的消歧義頁。原來這個消歧義頁先後兩次被同一IP用戶破壞,可是發現破壞的兩名維基人都沒有查看清楚條目歷史,便以為這是IP用戶剛建立的內容,提請了快速刪除。幸好這兩次快速刪除都被發現有問題,改以回退方式清除破壞,否則本來內容正常的條目便不明不白被整個刪掉了。

不知道過往是否曾出現過這類烏龍刪除(就算有,現在都很難追查),但希望大家以此為鑑,避免日後出現同樣的錯誤。--Hargau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2:51 (UTC)[回覆]

我同意,速刪條目前理應先先查看歷史,這應該增加至現有的速刪規定/方針/指引。(由於不是自動確認用戶,因此無法投票)HYH.124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3:23 (UTC)[回覆]

在刪除守則好像有提及管理員刪除SD時留意歷史記錄,如果怕誤刪的話,立即加個hangon也可以。只能說巡查們留意下。(不過只關注新頁面的,基本很少這樣誤提)——路過圍觀的Sakamotosan 2013年10月12日 (六) 13:48 (UTC)[回覆]
以前就有破壞者利用這種方式先全部破壞,再掛快速刪除,假借管理員來刪條目了。--Outlookxp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4:07 (UTC)[回覆]

建議增模版[編輯]

我建議增加類似於英文維基百科 en:Template:User shared IP address,因為,比如說有居住在同一個家或一同工作者,可能會使用同一個IP位址,假如被查到,可能會被誤認為是傀儡(見分享IP位址)。用戶即可將模版增至用戶頁,不被誤認為是同一個人操作。也請見en:Wikipedia:SOCK#Sharing_an_IP_address,英文維基百科允許用戶使用模版辨認。

我也於英文維基百科之互助客棧談此問題,可參見en:Wikipedia:Village_pump_(policy)#Sock_puppetry

基於此問題,既然英文維基已有類似辨認模版,中文版維基也可擁有同樣類似的模版。我再此請求增加模版,謝謝!

我建議將此頁成為中文維基百科的正式指引。我認為本文敘述有道理。大家意下如何?請討論。

HYH.124留言2013年10月12日 (六) 13:05 (UTC)[回覆]

翻譯的版權問題[編輯]

若拿劇集官網的介紹翻譯成中文,是否有版權問題?世上哪裡都找不到的善良男人條目中所有角色介紹,都是從韓文官網翻譯,作者並承認「我的確是有參考各處官網的翻譯資料,也有逐句的看,您有看到一模一樣的地方是當時覺得有些介紹也沒地方好再改了,並非故意的,而且翻譯的東西無論誰來翻,整體內容都會差不多,頂多有些形容詞會因人而異吧。」這當如何處理?請到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世上哪裡都找不到的善良男人參與討論。--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16日 (三) 04:02 (UTC)[回覆]

看了一下,那已經不是翻譯問題了,而是維基編者直接把人家網站已經翻譯成中文的整個句子(共85字)貼過來,屬於抄襲行為,至少算是侵犯了該網站的版權。——♠白布¤飄揚§§ 2013年10月16日 (三) 06:21 (UTC)[回覆]

騰訊動漫是否屬可靠來源?[編輯]

消歧義的常用性標準中「地區」的「平等」概念[編輯]

有鑑於最近討論中有管理員指出「不看人口規模差異而把各地區意見視為平等的規則,是中文繁體版跟中文簡體版合併時共識同意的前提但書」。而這條如此重要的前提規則,居然沒有在任何方針指引中明確提出,在這裡希望能夠以討論的形式將消歧義頁面相關的常用性中的這個平等原則明確下來。

現今方案[編輯]

華語使用人口使用六個地區作為劃分: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其餘地區忽略不計。統計常用性時,各地區各占一分。不考慮各地區的人口差異。大陸地區不論各省各民族差異,取14億人中最常用的意見/用法作為1分,香港700萬人中最常用的意見/用法作為1分,澳門56萬人口中最常用的意見/用法作為1分,台灣2300萬人中最常用的意見/用法作為1分,新加坡530萬人口中最常用的意見/用法作為1分,馬來西亞630萬華語人口中最常用的意見/用法作為1分。一共6分,按分數統計常用性。如果沒有過分數超過3分的意見/用法,則說明沒有最常用的意見/用法,做平等消歧義。否則做主從消歧義。

我的方案1[編輯]

不以地區作為劃分,以估計實際可能持有意見/用法的人口進行估計。主要依靠書籍、媒體等第二手來源(也就是對該意見/用法的常見性的統計,而不是看內文中使用的是哪一種意見/用法這樣的第一手來源)來評價。超過三個意見/用法中,某個意見/用法超過一半則採用主從消歧義;兩個意見/用法中的一個超過三分之二則採用主從消歧義。此外用平等消歧義

我的方案2[編輯]

中國大陸以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作為地區劃分,其他華人地區則以港澳、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作為劃分,一共23+5+4+4=36個地區,每個地區各一分,過半則使用主從消歧義。否則使用平等消歧義。

請求各位維基人意見。—Snorri留言2013年9月27日 (五) 15:17 (UTC)[回覆]

這個,其實統計書籍、媒體等第二手來源中的用法數量容易嗎?--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7:48 (UTC)[回覆]
對於一個有能力出版大量參考來源的大國來講,我只認為這兩個方案只是想讓維基百科的觀點更為接近中國的觀點而已。--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28 (UTC)[回覆]
維基百科難道不是應該基於來源的嗎?為了打壓中國觀點,就不應該看中國的來源?還是你想說中國會為了讓維基百科的觀點更接近中國,大量出版一些參考來源?那你也太看得起維基百科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52 (UTC)[回覆]
原來編輯維基百科還要注意政治正確,不能違背台灣觀點,真是辛苦啊。什麼時候維基百科做事要如此仰人鼻息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09:54 (UTC)[回覆]
原來全世界使用中文的人都已經是中國人了,所以中國的觀點就等於中文圈觀點就是了,同樣道理原來美國/英國的觀點就是英語圈的觀點(挖靠……美國51+英國?+加拿大+澳洲……)?什麼時候港澳/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用戶編個維基百科都必須要俯仰由人了?--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0:19 (UTC)[回覆]
你哪裡看到「中國的觀點就等於中文圈觀點」呢?按人口說話才叫常用性不是嗎?一人一票,這不是普世價值嗎?難道中國大陸的人就不是人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1:07 (UTC)[回覆]
你也哪裡看到了「政治正確性呢」?難道台灣跟中國在統一科學名詞時是看哪個地區人數比較多決定的(那台灣不用玩了啊,直接趕快學對岸用語比較快)?另外出生在港澳/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的人的維基人因為地區人數比不上中國就註定不用發言,因為跟老大哥中國不同者是自己的「少數」問題嗎?--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39 (UTC)[回覆]
我說,政治正確性的話題是SiuMai兄開始提的,我是回他的話,又關你何事呢?再說你哪裡有看到什麼學習對岸?哪裡看到什麼不用玩?哪裡看到什麼統一?哪裡看到什麼不用發言?我說的是消歧義方式,又不是說條目命名。麻煩你看明白討論的議題再說,不要憑空亂想些有的沒的,好像有受迫害妄想症一樣好不好?—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2:56 (UTC)[回覆]
那就請下次標清楚點吧,我還以為你重開一段討論了呢。然後「中國大陸以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作為地區劃分,其他華人地區則以港澳、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作為劃分,一共23+5+4+4=36個地區,每個地區各一票,過半則使用主從消歧義。否則使用平等消歧義。」,簡單來講還不過就是中國地區所認為哪個較常用的就是中文維基百科哪個更常用的,天津跟北京跟海南島會在對於南昌站、李登輝的判斷有所不同?--KOKUYO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04 (UTC)[回覆]
為什麼你就一定認為沒有不同?大陸人就全部穿著中山裝隨地吐痰唱毛主席萬歲?難道用的都是簡化字,就說明思想見解都一樣?你知道大陸各省份各民族的地域差別可以和歐洲不同的國家之間的差別相比麼?請不要憑著自己的眼界就開始做無謂的推論。一人一票,民主自由是普世價值,難道你能夠說不是?—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11 (UTC)[回覆]
Wikipedia:統計#用戶來源分布,自己看你的投票制是否科學。--Risk留言
你理解錯了。拜託看懂了再來留言,謝謝。—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45 (UTC)[回覆]
「中國大陸以省份/自治區/直轄市作為地區劃分,其他華人地區則以港澳、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作為劃分,一共23+5+4+4=36個地區,每個地區各一票,過半則使用主從消歧義。否則使用平等消歧義。」中國大陸地區共有23票,即63.8%,而中國大陸的瀏覽百分比只佔32.9%,先不說應否投票,你的投票制根本不科學。--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3:57 (UTC)[回覆]
(*)提醒:您太小看他的企圖心了!大國大陸應該是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32票,所以是32/36=88.89%。-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09 (UTC)[回覆]
要是純粹按人口來算,14億比上不到1億的人口才更加懸殊吧?—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21 (UTC)[回覆]
好仁慈喔!沒有用92.86%已經很客氣了。-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47 (UTC)[回覆]
按照人人平等,一人一票的普世價值來說,難道這樣有什麼問題嗎?還是說大陸人比較低等,需要忽略呢?—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49 (UTC)[回覆]
不予置評。--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3 (UTC)[回覆]
都說了,你理解錯了。拜託看懂了再來留言,謝謝。—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3:59 (UTC)[回覆]
對對對,「按人口說話才叫常用性不是嗎?」,即管迴避吧。--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4:03 (UTC)[回覆]
你沒法理解,我也沒法和你討論。提醒其他讀者,以上這位用戶的理解完全不是我的方案的意思,也與我的方案無關,請不要被誤導。—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4:07 (UTC)[回覆]
原來真是我理解錯了,瀏覽百分比只佔32.9%的中國大陸是佔88.89%而非63.8%票,想不到可以離譜到這地步。--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5:20 (UTC)[回覆]
首先對編輯衝突中誤操作導致的誤刪表示抱歉。其次,我指的理解錯誤不只是這麼一點計算錯誤,而是另一個根本層次的理解錯誤。如果你們能夠不預設立場,不戴有色眼鏡,靜下心來閱讀,大概能夠理解我在說什麼。—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28 (UTC)[回覆]
(!)意見:難道兩岸三地用語真的差這麼多嗎?當您認為眾人(三人成眾)都「理解錯誤」時,為何仍不回頭檢討自已的大作呢?-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34 (UTC)[回覆]
我只看到兩個人理解錯誤啊,SiuMai和KOKUYO大致沒有理解錯誤啊,只是見解不同。你們兩位真的是完全弄錯意思,這也不是我能控制的啊。—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40 (UTC)[回覆]
您要這樣解讀是您的自由。-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1 (UTC)[回覆]
那我就說了,(*)提醒Kolyma和Riskchard兩位在以上的發言中對我的方案的理解完全不是我的方案的意思,也與我的方案無關,請不要被誤導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2 (UTC)[回覆]
哈哈!我也不奉陪了,為維基做點有意義的事還比較值得。--Kolyma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5:59 (UTC)[回覆]
你的意思是「按人口說話才叫常用性」。中國大陸的編輯者只佔18.7%,瀏覽百分比只佔32.9%,臺灣的瀏覽百分比就已經有35.8%。給32.9%的人88.89%的票數,其餘67.1%的人11.11%的票數,是甚麼道理、甚麼普世價值?中國特色的普世價值?不知所謂。--Risk留言 2013年9月28日 (六) 16:01 (UTC)[回覆]
瀏覽百分比高的就要優先,是這個道理咯?那可以另開一個討論了。—Snorri留言2013年9月28日 (六) 16:05 (UTC)[回覆]
維基百科不是數人頭的。不是人多就是常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3年9月29日 (日) 01:24 (UTC)[回覆]
按照某人「瀏覽量百分比高要優先」的觀點,中國大陸現在瀏覽量大約30%,那如果有一天維基被封了導致瀏覽量跌到1%,是不是社群完全就可以無視中國大陸的意見了?好玩麼?--♥VC XC 2013年9月29日 (日) 01:27 (UTC)[回覆]
我沒說「瀏覽量百分比高要優先」,我甚至反對以投票決定這回事。以Snorri的邏輯,香港人口不及中國大陸的0.4%,是不是社群完全就可以無視香港維基人的意見?好玩麼?--Risk留言 2013年9月29日 (日) 02:10 (UTC)[回覆]
所以這個討論本身就沒意義。--♥VC XC 2013年9月29日 (日) 02:14 (UTC)[回覆]

根本不用區分陸港台,直接用搜尋引擎google、baidu和學術搜索比如google scholar、cnki等等的結果統計是否常用即可。--Gilgalad 2013年9月29日 (日) 02:56 (UTC)[回覆]

  • (:)回應:按Snorri的準則,中國大陸永遠都會佔絕對大多數(隨非人口分佈有重大變化),中文維基索性改名做中國維基或簡體中文維基算了。這樣的投票跟本不是民主,只是舉手遊戲。XD--Qui cherche trouve 2013年9月29日 (日) 08:31 (UTC)[回覆]
  • (-)反對匆促討論、匆促定案,應有足夠之時間與案例供各編輯參考商議,以免暗藏陷阱。若說美國50州有50票,加拿大共13區故有13票,英國分為4區則只有4票,自然是笑話!
(1)如果某詞彙來自臺灣、也主要事關臺灣,但港、澳因地理位置受中國影響;星、馬因政治及使用簡體字也受中國影響,難道這臺灣用詞要因為1:5就受中國牽制?
(2)如果某源於香港之詞彙與中國不同,澳門因自主性不足而受中國影響,星/馬因不關心本源而使用中國自香港變種之語彙,但這詞被臺灣原原本本地接受使用,難道要因2:4而遭推翻嗎?
(3)如果某源於澳門之港/澳用語和中國不同,星馬接受中國用法,臺灣則接受同樣使用正體字的港/澳之用法,3:3時又如何?
本案與名從主人原則等方針的關係是什麼?應與釐清!--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4 (UTC)[回覆]
閣下真的搞錯了,這裏討論的是消歧義方式,跟名從主人沒有關係。至於3:3,毫無疑問是用平行消歧義了。--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15:37 (UTC)[回覆]
  • (?)疑問其實,不是非要以某一參考為準則來弄的吧,來源不同結論不同就只能選其一麼?樓上們的意思是「維基百科這座山不能容二虎」所以「必須要擇其一而從之」?--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1日 (五) 04:46 (UTC)[回覆]
  • (!)意見我個人以為,與其去引申出條條框框來支持自己的理論,何不看看首頁上寫的「海納百川,有容乃大」,既然觀點和依據不同,那就按照各自不同的來源去編寫不就完了,依據可靠來源「港台有港台的看法就可以有港台的結論和編輯出來的結果」,「大陸有大陸的看法就可以有大陸的結論和編輯出來的結果」其餘的同理可知……這樣操作不行麼?非要指定誰是正統誰是偏門冷門麼?同一個條目裡面都不喜歡容納自己見不得的理據麼?非要挖空心思證明別人的存在是不科學的,這算是什麼陰暗的心態?你丫的存在就是為了看別人的短處的麼?--JuneAugustRe: 2013年10月11日 (五) 04:46 (UTC)[回覆]

小結[編輯]

從以上討論看來,大部分用戶支持「現今方案」,如無異議,會將此方案明文寫入wikipedia:消歧義中。—Snorri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3:47 (UTC)[回覆]

上面的用戶提的是沒有意義。你再這麼胡亂找結論就自己流放去蔚藍海岸算了。--Zhxy 519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27 (UTC)[回覆]
上面的用戶不止一位吧?當然直接說明支持現今方案的只有wolfch一位,我只是從其他各人討論時的論點和論據推斷大部分人支持現今方案。而且我也說了,如果沒有異議才會寫入,如果從現在有用戶有異議,完全可以提出。—Snorri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7 (UTC)[回覆]

(-)反對在未經充分考慮和討論的情況下就定案。--WildCursive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34 (UTC)[回覆]

其實根本是大家不想理這種偏頗的討論。Oneam 01:00 AM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22:54 (UTC)[回覆]

等吧 維基百科反正是通過票數決定的如果維基能稱為大陸主流百科直接人頭數壓死到時候他們也沒什麼話說如果百度死不要臉我也沒辦法。每次這類討論 比如南昌站 都會拿出中文維基不是中國維基之類的理由反對。--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4:20 (UTC)[回覆]

方案3[編輯]

上面有用戶提到涉及台灣的議題有可能被大陸壓制的嫌疑。這裡提出方案3:

不涉及台灣的消歧義議題,與「現今方案」相同。涉及台灣的消歧義議題,如果某個非大陸方面的意見/用法占3分以上,做以這個非大陸用法為主的主從消歧義,如果沒有意見/用法占3分以上,做平等消歧義。如果大陸用法占3分以上,而且與台灣用法不同,那麼仍然做平等消歧義而不是以大陸為主的主從消歧義。

以上增補方案強制涉及台灣的問題做主從消歧義的時候大陸不能為主,可以避免台灣被大陸1:5壓制的問題。以上供大家討論。—Snorri留言2013年9月29日 (日) 14:43 (UTC)[回覆]

沒懂 Bluedeck 2013年9月30日 (一) 02:56 (UTC)[回覆]
如果是涉及某特定地區的用語,包括中國大陸或是香港,都應該以該地區的用語為主題,其他地區對主題的稱呼方式可以在內文中列出作為說明,根本不需要這種莫名其妙的數票數動作。上面的討論,大部分的用戶都是反對Snorri君提出的方案或根本認為這投票動議莫名其妙,但並沒有因此支持所謂「現今方案」(而且這個所謂「現今方案」說穿了也不過是Snorri君個人的解釋版本,不記得中文維基啥時曾用過這方法決定事情……),突然之間獲得這種結論,根本是扭曲了大部分人的意見。--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03:22 (UTC)[回覆]
是說我以為「主題目消歧義」應該是要所有地區呈現的結果都大致如此才行……--KOKUY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5:05 (UTC)[回覆]
那就不應該叫做現今方案,應該叫KOKUYO方案或者其它名稱。反對對現在的做法進行個性化解讀並冠名為「現今方案」。--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6:46 (UTC)[回覆]
現在作法的依據為……?--KOKUY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07:10 (UTC)[回覆]
就是沒有明確的依據,所以這個討論還是有意義的。--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覆]

方案4[編輯]

按照某一個或幾個搜尋引擎(具體用什麼容後討論)檢索該關鍵詞,並統計前面數(容後討論)頁內該詞意思的分佈情況。如果其中一種含義所佔的比例達到某個臨界值,則採用主從消歧義。否則用平行消歧義。--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覆]

這個方案其實是建立在朝鮮的輪子和Gilgalad/MtBell提出的方案基礎上的。回KOKUYO對中國大陸出版物較多的質疑:可能的確會有較多包含中國大陸方面含義的結果,但正常情況下不至於達到那個臨界值(例如95%,容後討論)。再次提醒只是在討論消歧義方式,不是條目命名。--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覆]

或者很直觀地說,如果你搜索那個詞,翻了幾版都是同一個意思,另外一個意思幾乎沒有,那就用主從;否則用平行,即使兩者的常用程度存在一定的差異。--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07:15 (UTC)[回覆]

搜尋結果往往跟用戶所處的地區與使用的搜尋引擎有關,舉例來說使用繁體中文的我在Google上面搜尋『南昌站』,第一頁的12筆搜尋結果只有最後的第12筆是連往大陸網站『高鐵網』上的江西南昌站對應頁面,搜尋結果非常懸殊。但我猜如果用中國大陸常用的搜尋引擎、以簡體中文作為瀏覽器預設語言時,結果應該會大不同。我支持William915君意見中『只有搜尋結果太過懸殊時才適合使用主從消歧義』這部分,其實我支持香港的南昌站跟江西的南昌站使用平行消歧義,倒也不是因為我不認為江西的南昌站在車站規模與重要性上超過香港的南昌站,問題關鍵只在它們之間的知名度差異沒有高到可以稱呼是「懸殊」的程度而已,這與另一個李登輝的例子是不可相提並論的。--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9月30日 (一) 11:33 (UTC)[回覆]
那可以通過討論選取一個基本上較為合適的網站(也許谷歌並不適合),再將簡體語言版和繁體語言版的結果綜合一下。(簡繁平等總該沒有異議了吧?)--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9月30日 (一) 15:31 (UTC)[回覆]
關於「搜尋結果往往跟用戶所處的地區與使用的搜尋引擎有關」這一問題可以這樣解決:用http://www.google.com/ncr搜索,結果不受物理位置限制。--Chmarkine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49 (UTC)[回覆]
不敢確定,例如搜一下「共產黨」試試?--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4:30 (UTC)[回覆]
各個主要搜尋引擎在不同地區各有使用頻率的差異,所以選擇哪個搜尋引擎這件事本身就有物理位置影響性了,就算調整搜尋參數也不可能獲得完全公正的搜尋結果。--泅水大象訐譙☎ 2013年10月1日 (二) 06:03 (UTC)[回覆]

方案5[編輯]

使用介紹
同一個名稱可能會包含許多不同類型的意思,這時候維基百科便會藉由建立消歧頁的方式來讓讀者可以選擇前往哪個條目(如AIR)。但是有的情況則是會呈現某種用法是非常重要或者最常使用的名稱,在其他解釋只屬於較窄的範疇或者較少人知道的情況下,我們應將主要解釋的條目頁面以該名稱命名、接著才透過「主題目消歧義」的方式讓讀者可以前往其他條目(如李登輝)。雖然某個用法在怎樣的情況下便能夠被視為「主要條目」並沒有絕對的標準,但是一般來講應該是要符合幾個條件:
  • 該解釋除了應該是要最常被使用的意思外,同時也應該是維基百科讀者在查詢時最常找尋的內容。
  • 該解釋的知名度或者重要度應該長久保持,並且盡可能排除因為某事而使得某個意義其使用程度在短時間快速增減的情況。
  • 有鑒於中國大陸、港澳、臺灣、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在對於某個解釋是否常用或者是否重要的判斷可能有所差異,因此「主要條目」應該要避免在某地區仍然是屬於少數用法之情況。

在許多情況下「主要條目」應該在一定時間內都有其重要性,而某些案例則會挑選最為重要的涵義作為「主要條目」;然而在少數情況下「具有一定時間重要性的名稱」和「最常使用的名稱」可能會發生衝突,這時候應該設法依照共識決定是否重新命名或者繼續討論「主要條目」的挑選(如工具工具樂隊)。另外當某個涵義能夠包含其他解釋時,通常也會將其視為「主要條目」看待(如鐵達尼號和《鐵達尼號》)。


判斷依據
挑選「主要條目」時應該確保某個解釋明顯地非常重要以及很常使用,但是關於「主要條目」的討論應該是由編輯之間討論決定而成。儘管下列列出數個可能幫助討論的數據來源,但是由於其本身的不可靠性、潛在偏見等原因而不應該被視為絕對的決定理據。

  • 藉由「Special:鏈入頁面」調查維基百科內部對於條目的連結傾向。
  • 藉由頁面瀏覽統計調查維基百科讀者對於條目的搜尋傾向。
  • 藉由Google搜尋、新聞、學術或者書籍取得的中文可靠來源來調查社會媒體對於名稱的使用傾向。(可以添加「&pws=0」以取消具有偏見性質的個人搜尋結果)

然後如果此方案獲得大家的共識的話,或許可以開個新段落加入之。--KOKUYO留言2013年9月30日 (一) 16:58 (UTC)[回覆]

該吵的還是要吵,例如「有鑒於中國大陸、港澳、臺灣、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在對於某個解釋是否常用或者是否重要的判斷可能有所差異,因此「主要條目」應該要避免在某地區仍然是屬於少數用法之情況。」,這個例子很明顯的是在香港南昌站屬於少數用法,在大陸南昌站(香港)屬於少數用法,所以就囧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01:51 (UTC)[回覆]
個人理解:這個方案的精神是,衹要在任何一地某用法仍不處於絕對多數,該用法就不宜作為主要條目。上面的例子,因為兩個條目各有一個地方不處於絕對多數,故衹能採用平行消歧義。或者引用Snorri君所謂現行方案中的計分法就是,祇有條目達到6分才可以進行主從消歧義。--William915與我討論2013年10月1日 (二) 04:47 (UTC)[回覆]
覺得這是一個退一步海闊天空的方法。就看有些人愛不愛退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1日 (二) 11:02 (UTC)[回覆]
呵呵南昌站的港台用戶反映讓我覺得還是去玩OSM算了。--Qa003qa003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4:15 (UTC)[回覆]
呃英文的格式手冊有WP:LANGVAR決定在有地區用詞的時候選擇哪一種,要不把那部分翻譯過來算了?--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1日 (五) 21:27 (UTC)[回覆]
不錯的建議:en:WP:LANGVAR。--188.95.32.186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06:51 (UTC)[回覆]

人物收錄準則和關注度 (事件)自相矛盾[編輯]

人物收錄準則裡面提到「在有新聞價值的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人物符合關注度條件」。但是在維基百科:關注度 (事件)中則說「只與一次事件有關聯的人物或群體,通常都不應為他們撰寫傳記類條目。如果事件具有足夠的關注度,則應該考慮志事而不志人的做法。」鑑於目前存廢討論執行的規則實際上是關注度 (事件),似乎應該更新人物收錄準則這一指引。另外5000銷量這個標準太低,網絡作家、音樂家分分鐘破這個標準,門檻太低,畫家就要能夠列入行業歷史才能進,門檻太高,也建議去掉。要不把英文的目前版本的人物關注度方針翻譯過來投票看看?--Skyfiler留言2013年10月18日 (五) 18:02 (UTC)[回覆]

人物收錄準則的確需要更新,和關注度 (事件)達成一致才行。5000的問題還需繼續討論。—Snorri留言2013年10月19日 (六) 08:56 (UTC)[回覆]
其實5000這個標準有沒有真正被運用過?比如某次存廢討論有人提出「某銷量超過5000」就保留了?--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9:35 (UTC)[回覆]
我記得討論配音員相關條目和各國鄉鎮條目的關注度的時候都用過。但最後是否根據這個準則來決定就不清楚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9:42 (UTC)[回覆]
(!)意見建議把「某銷量超過5000」更改為「具獨立關注度」的作品,即有獨立媒體對作品有深入報導--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09:48 (UTC)[回覆]
這樣配音員條目就呵呵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09:52 (UTC)[回覆]
(:)回應 配音員為有關注度的動畫或外文劇集主角配音便合格了,當然關注度是要屬於已配音版本而不是原文版的,這才是配音員的「作品」。--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06 (UTC)[回覆]
建議改為「得到了可靠來源的有效介紹,而且這些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人物收錄準則的最大問題是與維基百科:關注度矛盾。--Risk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11 (UTC)[回覆]
那也得那個配音版本打出「由XXX配音」才行。—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33 (UTC)[回覆]
一般香港台灣也有在片尾列出的--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44 (UTC)[回覆]
也就是說要用原片錄像來作為來源,或者說公司有公佈配音人員表。—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47 (UTC)[回覆]
嚴格上來說,要在維基條目上寫某演員或某配音員演/配過某角色,也應有證明。只是有時大家都忽略了。當然如果證據是存在的,也不必要求一定要有片尾截圖吧?--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0:52 (UTC)[回覆]
那萬一寫的人記錯名字怎麼辦?豈不是一直錯下去?—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0:58 (UTC)[回覆]
維基任何一個條目有錯誤都是等待義工編輯修正,包括你我。--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1:56 (UTC)[回覆]
那也總得拿出來源給別的用戶有檢查的機會啊。比如說2003年TVB的某部片片尾寫了XXX配音,別人怎麼去找當時的錄像?當然只能靠作者提供來源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00 (UTC)[回覆]
理論上你是對的,而理論上維基上寫的每一個字也是總得拿出來源給別的用戶有檢查的機會,不止是配音員條目。--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13 (UTC)[回覆]
對啊。維基的內容本來就是要可查證。要是弄出個無法查證的來源不等於沒有嗎。—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23 (UTC)[回覆]
但若然是「2003年TVB的某部片片尾寫了XXX配音」的這種,作者已提供來源了,也不是完全不可找,有法查證,只是不是你我坐在電腦前便查得到。正如有人提出了某本書有來源,那也不能要求別人非提供網上版或把書掃瞄了上來不可。--Nivekin請留言 2013年10月20日 (日) 12:33 (UTC)[回覆]
但電視節目錄像比書要難找的多啊。錄像又不一定有的賣。—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2:43 (UTC)[回覆]
有些書還不是一樣絕版沒賣了。--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3:56 (UTC)[回覆]
這樣的書也不適合作為來源。有別的更好的來源,更新沒絕版的書就應該拿來代替。問題是電視劇播完就沒有了。—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3:59 (UTC)[回覆]
或許跟更好的來源相比當然不適合,但不代表它不能當作來源。照你的理論所有電影、動畫、漫畫、小說的人物列表、故事劇情都不用寫了,因為等維基百科發展至百年之後來源能用的都死得差不多了。上至網站下至一般新聞,我想除非是有存檔、否則也沒有人會期待它活過百年吧。--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5:15 (UTC)[回覆]
對啊。我說的是更新的事情。網站關了就要尋求新的網站作為來源,書絕版了就要尋求新書作為來源。死鏈死之前還是要用,死了就要更新,換成新的連結不是嗎?電視劇播完就沒有了,「死去」了,所以要保存截圖放到網上存證,這樣也是一種更新,才能持久啊。—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5:26 (UTC)[回覆]
實際上我並不認為這是現在需要討論的事情,因為現在這些來源的確是有效而且可以參照的,而且維基百科也是允許作為第一手來源使用的。同樣的道理,寮國航空301號班機空難現在使用的來源現在就能夠看到,但是沒有人會因為一百年後這些網站可能都會失效而在這篇條目上掛「來源需求」。--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5:40 (UTC)[回覆]
但現在怎麼看2003年TVB的某個動畫片片尾有沒有某人配音?我說配音的是甲你說是乙,怎麼驗證誰對誰錯?—Snorri留言2013年10月20日 (日) 16:18 (UTC)[回覆]
這扯得有些遠了吧。我想再回到人物收錄準則中「在有新聞價值的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人物符合關注度條件」和事件關注度中「只與一次事件有關聯的人物或群體,通常都不應為他們撰寫傳記類條目。如果事件具有足夠的關注度,則應該考慮志事而不志人的做法。」的矛盾。有新聞價值是什麼?就市級報紙上一篇很簡短、沒有下文的報導算不算?扮演關鍵角色的人物又是什麼?路人、報料者算不算?--管閒事且對地圖炮具有100%抗性的朝鮮的輪子留言2013年10月21日 (一) 01:37 (UTC)[回覆]
我倒覺得要兩者一起看,而且關注度也包括重定向是否保留吧。就算不看還沒成為指引的「維基百科:關注度 (事件)」,現在就在世人物的規則如果整理起來應該也應該是「在有新聞價值的事件中,扮演關鍵角色的人物符合關注度條件。但如果可靠來源只在特定事件的語境中提及該人物,而且假若該人物在被報導後仍然保持低調或基本保持低調,那麼為其撰寫一篇獨立的傳記是缺乏理據的。在後者情況下,將有關資訊合併入事件條目,並將該人物的姓名重定向到事件條目通常是更好的做法。」--KOKUYO留言2013年10月21日 (一) 03:39 (UTC)[回覆]

我於10月28日將此模板譯自英文維基百科。我建議方針維基百科:傀儡分享IP位址一節可以添加能在用戶頁放置辨別模板的說明,就像英文維基百科en:Wikipedia:Sock puppetry#Sharing an IP address一樣。

謝謝!HYH.124留言2013年10月28日 (一) 11:17 (UTC)[回覆]

結論[編輯]

如果大家沒有異議,是否意味著可在維基百科:傀儡添加此說明呢?HYH.124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08:51 (UTC)[回覆]

完成,若有異議,請提出。HYH.124留言2013年10月31日 (四) 09:3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