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峽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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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銅峽事件發生於寧夏文革期間,1967年8月蘭州軍區的中國人民解放軍186團為守護寧夏青銅峽大壩,和群眾組織「大聯籌」衝突,開槍造成多人傷亡的事件。事件中,打死101人,打傷打殘133人。中共中央黨校教授金春明等著《「文革」時期怪事怪語》所載,青銅峽事件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康生策劃的,康生支一派打一派,將一派群眾組織封為保守派,調動軍隊鎮壓他們[1][2]。當時主持蘭州軍區事務冼恆漢的說法,指康生是受周恩來的委託,傳達中共中央的決定。蘭州軍區關於青銅峽事件的處理,是經包括毛澤東在內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同意的。
歷史
[編輯]1967年8月25日,蘭州軍區接到寧夏支左領導小組報告,報告稱,駐青銅峽部隊處境困難,被一派群眾組織(大聯籌)一萬多人包圍了好幾天,還揚言要炸青銅峽大壩。蘭州軍區黨委向中共中央請示後,要求駐寧夏部隊派人守護大壩。8月,186團到達大壩。
8月28日晚,186團向群眾開槍,造成多人傷亡。186團政委許昌其告訴余汝信說,死了四十多人。冼恆漢回憶稱:「後來聽匯報說,在部隊對空鳴槍警告後,一些群眾仍不停止爆破活動,準備炸壩,並且群眾中有人向部隊開槍射擊,有兩名戰士倒下,在這種情況下,部隊指揮員被迫下令開槍還擊,一場流血事件沒有避免。」余汝信稱,許昌其未提及事態如此嚴重。8月30日,中共中央指示指出青銅峽事件是反革命叛亂。
12月,寧夏各群眾組織代表在京簽訂《關於停止互相攻擊、收繳武器、制止武鬥的協議》和《關於實現寧夏革命大聯合的協議》。12月27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發出《關於寧夏問題的決定》,決定建立寧夏革委會籌備小組,次年4月,寧夏回族自治區革命委員會成立。而青銅峽部隊開槍一事不再提起。
1978年,中共寧夏自治區委員會提交《關於為寧夏青銅峽「反革命叛亂事件」冤案平反的請示報告》,197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批覆同意。3月,寧夏宣布中共中央批覆,宣布蘭州軍區黨委《關於為原寧夏軍區黨委和朱聲達、江波、何其仁等同志平反的請示報告》。中共寧夏自治區黨委副書記邵井蛙在平反大會上稱:「所謂『青銅峽反革命叛亂事件』,完全是康生夥同×××等一手製造的一大冤案。……直接責任應由康生等負責。」
參考文獻
[編輯]外部連結
[編輯]- 余汝信:「青銅峽事件」述略——冼恆漢回憶錄補正之一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