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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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moolxwebhp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imchiTub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4.42.162.17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Dragoon17c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回应派美拉航空:(当前 | 先前) 2017年11月27日 (一) 06:34‎ Lanceton(讨论 | 贡献)‎ . . (1,987字节) (+15)‎ . . (当初是哪个天才把这家公司翻成西甲航空? Primera división de Liga 西班牙足球甲级联赛简称西甲,Primera Travel Group 和 Primera Air 就叫做西甲旅游集团和西甲航空? 丢人现眼也有个限度。) (撤销 | 感谢) Dragoon17cc留言2018年1月1日 (一) 12:16 (UTC)

@Dragoon17cc:把别人说过的话重复一遍……等于你也有责任吧。--云间守望 2018年1月1日 (一) 14:19 (UTC)
你知道什么叫做引用吗????--Dragoon17cc留言2018年1月1日 (一) 15:18 (UTC)
阁下那说好听点是抄袭,说难听点就是人身攻击。引用要贴来源。云间守望 2018年1月1日 (一) 17:07 (UTC)

Wpcpe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illiamluk atletic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Greaterwal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10.70.246.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Evo.goem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邱威威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61.228.9.12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Barter8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退回01:将 "中华民国方面" 撤销为 "中华民国政府与绝大多数人民"[3]
退回02:将 "维持使用" 撤销为 "则使用"[4]
退回03:将 "维持使用" 撤销为 "则使用"[5]
退回04:将 "继续使用" 撤销为 "则使用"[6]

(!)意见:根据“Wikipedia:编辑战”方针:“在没有其他用户编辑的情况下,一个用户连续的一系列回退编辑视作一次回退。”上面提报的“退回01”和“退回02”中间没有其他人编辑,合计算作一次回退,因此24小时内未过3次回退。--Mewaqua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07 (UTC)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意见批评是基于事实,基于非事实的,那就叫做谎报,不叫做批评。像这种的就叫做谎报,而且这种谎报也不是第一次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47 (UTC)

更何况我编辑的还是我自己的用户讨论页。“的、标、题”。--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1 (UTC)
而且互助客栈那边,我编辑的是“我自己本人”回应的文字的标题。--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5 (UTC)
我已经提醒过您了。你还是坚持修改,并添加负面言论,我也无法忍受。请自己详阅,就算是您的讨论页你也只有存档或是整个删除的权利 维基百科:讨论页指引 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8 (UTC)
说到无法忍受,应该是无法忍受这种满口胡说,信口雌黄的人才对:--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08 (UTC)
  • 你这个提报到底是提报我犯了哪一条?为自己写的段落取标题,很合理,怎么你说成好像是违规?若是违规,又违反了什么规?你也讲不出来。--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7:59 (UTC)
顺便提醒您,从2019年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条目以来,发现您对于wiki的规范理解能力有很大的落差。如果您觉得我是针对者,其实其他使用者也跟您提出类似建议,您习惯诡辩,那是您的自由,但是大家一切照规范来而已。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0 (UTC)
习惯诡辩、习惯说谎、习惯作贼喊抓贼的正是Zenk0113。--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3 (UTC)
你这个提报,说我违规了,那违了哪一条?你既然讲不出来违哪个规,那你就是谎报嘛。--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8 (UTC)
  • 上次Zenk0113谎报,声称我违反了3RR,结果我根本没有一次违反3RR。他这种针对性的谎报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是非常多次。而且他说我违背3RR那次证据都出来了,也到现在这一秒都没有为谎报向我或向管理员们道歉。--Fauzty留言2018年1月2日 (二) 18:16 (UTC)

Yifut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这个提报者多次违反WP:讨论页指引在标题中使用中立的字眼:一个标题应清楚表明讨论内容的主题,而不是马上就带出您的看法或立场。何况这人指责我删除了,事实上我都没有删,指责我3RR,事实上我没有违反3RR。错误指控这么多次,一次也没有为了错误指控向我道歉或向管理员道歉。这是谎报累犯。--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17 (UTC)

个人页面本来就可以修改,我也只改标题。个人讨论页,依规定我是可以直接删除的,这是WP:讨论页指引上所写的直接删除留言。我根本没删除,只改了标题。没改你留言内容。而你另一个指的是草稿页,草稿页的用意本来就是让人修改的。何况对于讨论的文字,我一个字也没去动。为什么这个人对于改了标题就觉得会怎样呢?改标题这本来就符合规定。--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4 (UTC)

倒是你这个谎报多次,是不是情理上该道歉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4 (UTC)

Zenk1103 违反WP:讨论页指引,多次使用攻击性标题,误导性标题,我看了把它改成较中性,较少误导性、较少攻击性的标题。我这是完全符合WP:讨论页指引,当然也是合乎规定的行为。--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8 (UTC)

倒是Zenk1103 违反WP:讨论页指引,多次使用攻击性、误导性标题,是否情理上该道歉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28 (UTC)

先不讨论你乱改负面标题。光是乱改标题这事造成其他使用者的困扰,找相关讨论资讯以为不见了,谁知道你在那边乱改标题。不管讨论中、已存档、草稿讨论都一样,不得修改。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35 (UTC)
这不算是道歉。你多次使用攻击性、误导性标题,我改成中性合理标题。你谎报误报,你情理上该道歉了。--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39 (UTC)

一个胡说八道,而且也已经被证伪(亦即证明为错误声称)的标题,本来就应该改掉。可以修改,应该修改。甚至WP:讨论页指引指引根本就要求人们要去修改。“指引”说不要写误导性标题,若有误导性标题,“指引”是要求人们去改成中性的标题。修改标题完全是依照“指引”的要求,是合乎规定的作为。--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38 (UTC)

  • AT先生已经在24小时内警告过您了,Bluedeck也刚刚在您的讨论页留了言,希望您能重视:如果有其他用户试图制止您,则您也应当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是否没有问题。讨论页指引并不允许您更改他人留言的标题,当您认为一些标题有冒犯性的时候,您只能移除,并必须加上deltalk模板。--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3日 (三) 05:47 (UTC)
请管理员看他所提的事证修改6,完全是无中生有、指鹿为马的诬指。而这些诬指已经被证明为错误。--Fauzty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5:51 (UTC)

蔡丽铃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蔡湘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显而易见的纯破坏用户,仅用来散发广告宣传的用户。反复创建个人宣传页面。
  • (~)补充:根据用户贡献(或站内统计),账户符合维基百科:封禁方针中“根据用户的贡献纪录而判定为以宣传一些事物(包括人物、公司、产品、服务和组织)的账号。”,“根据其用户名及编辑纪录,认定为以宣传某人、组织、公司、产品或服务的账号。”条目可能不需要删除,但是此账户不应该不管。--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09:13 (UTC)
  • (~)补充:发回CSD G11,请求管理员复核,理由如下:
    1、根据CSD G11的定义:“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或只有相关人物或团体的联系方法的页面。”其中“广告宣传”四个字链接到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这个章节说明了什么算作宣传。“维基百科不是宣传工具”章节已经明确指出“维基百科拒绝宣传。因此,请勿于维基百科:作自我宣传。维基百科极不鼓励用户撰写条目去介绍自己或有密切关系的事物。切记维基百科之中对所有条目要求一视同仁,此等要求包括维持中立。而在介绍自己或者有密切关系的事物时,要做到此等要求则可能极为困难。另外,本站亦不接受在条目内加入大量自传来源或链接。”因此可以判定本页面是明显的广告宣传页面。
    2、CSD G11的补充说明中要求我们确认以下两点:(1)“页面只收宣传之用,并须完全重写才能贴合百科全书要求。”:本页的内容在下以为的确只收宣传之用,百科不是这样写的。而且在下在谷歌中搜索关于此人的内容时发现,关于她的很多重要内容,例如童年经历等一概未提,除了基本信息之外只介绍了演艺经历。如果要形成一篇合格的百科条目,即便现存的内容可能保留,整个文章也很可能需要重写。(2)“即便该页面具有宣传情况,除非您可以非常确定该页面创建仅为广告宣传而建。”:除了基本信息之外,只写自己的演艺经历、歌词作品,而且这些全部都是正面内容,然后文章末尾还给了两个她自己所参与创作的作品的YouTube视频链接,这够明显了吧。
    3、Antigng君说“用户加入的内容部分可供查证”,烦请各位看一下文中提供的来源能够支持的文章内容有哪些。我检查了文中提供的来源,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仅有“《流氓学生》(又名:好孩子)”这句话、《伴嫁》和《幸福的代价》是她参与的作品这三处内容可以由提供的来源证明,其他都没有了,很多关键内容全部都没有提供来源支持,这恐怕不能算作“可供查证”。
    理据如上,故重新提报CSD,希望管理员复核。谢谢。--ArthurLau1997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0:05 (UTC)
    • 1、维基百科不鼓励用户创建和自己有关联的页面,是因为通常这样的页面难以符合中立性方针的要求,这不代表维基百科禁止此类页面的出现。删除页面的根本原因并不是是用户创建页面的动机,而是页面严重地违反中立性方针。
    • 2、中立,按照维基百科的定义,即是平等反映可靠来源中的主流观点和重要少数观点,而非支持反对观点各一半,或者一定要有支持有反对。
    • 3、对于这个条目来说,所有介绍条目主题的的来源均未给予条目主题任何,哪怕一丝一毫的负面评价。因此,声称条目“全部都是正面内容”,完全不足以论证条目严重背离中立性方针。事实上恰恰相反,条目中倾向性最明显的断言有可靠来源支持,所以条目与中立的距离并不遥远。因此,G11在这里是不适用的。
    • 4、说“条目部分内容”有可靠来源支持,当然没有否认“另一部分内容”无可靠来源支持。强调“条目部分内容有来源支持”,是为了说明,存在一种不小可能性,用户是在为我们做贡献,只是方法不对,而非明知内容有害还要添加进来。根据站内已有的证据,是无法排除这种可能性的。因此,我不能论证该用户属于“纯破坏用户”,封禁自然无从谈起。以上。

--Antigng留言2018年1月3日 (三) 11:22 (UTC)

210.6.10.15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WKPDVIP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Boxilai194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ookie1cookie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hetimothyjr215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ococheungchunhi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80.217.212.8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施敦玮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Greator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37.189.241.8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MCC2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KKopkoss.Ting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5日 (五) 11:40 (UTC)

Ho Po Yin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已保护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5日 (五) 11:43 (UTC)

2001:E68:5432:B707:20FC:8076:BB9:BE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封禁1周--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5日 (五) 11:42 (UTC)

14.0.167.7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0.50.132.14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回应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User_talk:110.50.132.149&diff=47683385&oldid=47683370 自己要搞笑得怪谁阿 懒得跟女学生说废话—以上未签名的留言由110.50.132.149对话贡献)于2018年1月6日 (六) 00:08 (UTC)加入。

  • 处理:

林品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1.138.163.15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75.140.73.2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Kari598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所有编辑均有来源,官方来源也有,报章来源也有,不可靠指控莫须有,反倒是ip一直乱删,未达成共识下单方面移除参考文献及有来源内容,恶意假定,并违反礼仪,人身攻撃,“看不懂航路图”、“我建议你可以回去编百毒百科”--Kari5988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09:09 (UTC)
ip125于讨论页展示出他对事件缺乏足够了解,本人十分质疑他所谓“中立”、“正确”之定义及对本人经详阅有来源编辑的所谓“不正确”指控。谨请判断此滥报的具报服性且不合理破坏提报无效查核ip125的编辑是否属于破坏。--Kari5988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2:13 (UTC)
台湾方面在道义上没有任何立场指责大陆在自己一侧设置M503航线。难道中立了?连知呼也可以当来源?--125.224.134.192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4:45 (UTC)

大陆民众认为..../大陆民间有声音质疑台湾方面在道义上没有任何立场指责大陆在自己一侧设置M503航线”,这样又如何?--Kari5988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5:55 (UTC)

B0214682888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Ffcca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一凡国际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07.204.21.24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与User:B02146828888 User:A02146828888 应是同一人。--Tiger(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0:24 (UTC)

林品翰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9.247.47.1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默然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王柏文大爷爷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98.164.117.1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unlichu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3.197.99.6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63.30.94.1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6.25.210.22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51.174.123.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15.181.11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72.3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3.254.26.9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2.155.246.9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张简阿猫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9.247.47.18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14.44.6.4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吴安凯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ybil land201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Zhanghui6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59.89.143.6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0.135.146.24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38.19.164.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3.76.11.1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Ray6781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H18.hk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220.136.121.8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4.0.159.21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Sgsg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观察者网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大量移除该条目有可靠来源之编辑,可知其是为了破坏而来,移除内容已被在下初步恢复,望各位能惩戒此人。
  • 发现人: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6日 (六) 14:28 (UTC)
  • 处理: 已保护页面--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1日 (四) 09:21 (UTC)
    • 真是莫须有的大罪名。条目内容应注意和条目的相关性,并且应注意遵守中立规则。删除的共有两个内容,一个是吴建民的演讲稿内容引发争议,这应该放在吴建民的条目里,争议是针对该演讲稿内容而非针对该网站,而且刊登该演讲稿的网站有多个;全氮阴离子盐的能量密度问题,属于原创研究,根本没给出来源。匿名账号应弄懂规则而不是跟这里叫嚷胡喷。(十多年来首次被人举报破坏,维基生涯可算完整了)Sgsg留言2018年1月7日 (日) 08:04 (UTC)
    • @Sgsg,睁眼说瞎话,给出的来源资料显示近两千万倍差距,而其文章白纸黑字写着“堪比”,哪一点是原创研究?如果这都不算不妥,那能不能把梵蒂冈的领土人口说成与中国差别不大也算合理编辑?为自己的恶劣行径诡辩。--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7日 (日) 12:58 (UTC)
    • 哈哈哈太好笑了,您连原创研究是什么都搞不懂就跟这里喷,还妄图利用举报来霸占条目,阻止其他用户的正常编辑,真是要多无耻有多无耻。欢迎您继续表演。Sgsg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8:32 (UTC)
      • 这段全氮阴离子盐的能量密度问题,是最典型不过的原创研究,利用自己找到的一些数据,提出了一种原创观点。而且这段玩意跟观察者网这个条目没半毛关系,顶多是这篇长文章中的半句话是否准确,何况是否准确这个问题仅仅是你自己提出的个人原创观点,根本没有任何来源。像这种东西只要稍微读一读维基规则就知道早该删掉。你自己秀下限秀无耻度,硬往条目里塞私货,还不断举报想把所有在正常编辑中删这段的人都弄死,你可真有本事啊。Sgsg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8:43 (UTC)
      • 另请管理员注意该IP用户疑似傀儡,符合WP:REPEATINGWP:COVERUPWP:TIPPINGWP:CIRCUMWP:PRECOCIOUSWP:SPASOCKWP:XS等多个特征,值得警惕。必要时可进行IP地址比对加以调查。Sgsg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09:43 (UTC)
  • (!)意见:对多个来源的信息进行综合来自我总结等同于原创研究WP:SYN。--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3:49 (UTC)
    • @Sgsg哈哈哈,自己无耻却倒打一耙,无需太多废话,既然那么想要来源,倒是说说又有哪些来源指出了梵蒂冈的领土人口说成与中国差别不大是不对的?看来也只是观点问题!就算观点是问题,有来源的内容也可以编辑成合适表述,而此人却只是一味移除清空,可谓行径丑恶却装模作样地诡辩,确实是一种破坏者的新表演。更可恶的是,来源明确显示这是该网的“独家稿件”,而此人却一直强调与条目没有关系,还反指他人塞私货,可算一出经典的贼喊捉贼。既然如此,在下就把内容编辑成与来源一致,届时可要看看此人又有什么言行来维护其真实的目的。--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6:41 (UTC)
  • (!)意见:@飞贼燕子“一个证据无法指证凶嫌是谁,多个证据可以确定凶嫌是谁。”在下会继续编辑力求与来源一致。--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8日 (一) 16:41 (UTC)
    • (※)注意:除了自我总结外,的确还存在中立的问题。因为IP加的东西在胡炳成教授介绍的一段中由胡炳成提到,刊文到了这个网站,所以请注意WP:ASF明确表达。另外还有请IP注意,这里不允许自我引用,因为要维基百科:可供查证。此外使用参考时注意:重要成分:良好的研究。建议IP找到与之相关最好与最著名的权威来源,而非去自我总结,原创研究。--飞贼燕子留言2018年1月9日 (二) 01:26 (UTC)
    • (!)意见:我赞同@飞贼燕子的意见。该IP用户反复插入的大篇幅违规内容先后受到多位用户删除和提醒,该用户不但不思悔改,反而企图通过滥用举报手段,达到霸占条目、禁止其他用户正常编辑的目的。为了逃避监管,还特地使用该傀儡IP以图挑起编辑战,恶意中伤诽谤其他用户,并趁机搅混水抹黑造谣,毒化维基编辑环境。为维护维基各项方针及管理秩序,敦请管理员制止其滥诉行为,并给予必要的警示,以使条目编辑尽早回到正常轨道上来。Sgsg留言2018年1月9日 (二) 17:55 (UTC)
    • 又见此人塞私货的高明手法,在下倒不知@飞贼燕子的意见中可认同“企图通过滥用举报手段,达到霸占条目、禁止其他用户正常编辑的目的。为了逃避监管,还特地使用该傀儡IP以图挑起编辑战,恶意中伤诽谤其他用户,并趁机搅混水抹黑造谣,毒化维基编辑环境”?若有,还请明确认定;若无,在下可要指控Sgsg诽谤污蔑,人身攻击。请管理员裁定。--220.173.204.216留言2018年1月9日 (二) 23:22 (UTC)

101.9.178.3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Nwdcnewdcpr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Galaxyharrylio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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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保留,Vandalism in Progress,哪来贵宾?还有大量连入,删除后会造成断连。--安迪4讨论|留名) 2018年1月13日 (六) 06:43 (UTC)
    ↑该投票无效,原因:扰乱他人用户页的编辑者,严重损害维基百科。多次在他人用户页加入已证实为错误的造假指控,却拿不出证据。- --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1:58 (UTC)
@AndyAndyAndyAlbert:请注意,你在别人用户讨论页的编辑已经造成扰乱。本人从未“删除可靠来源资讯”又“重复内容原创研究”,AndyAndyAndyAlbert却多次造假提出莫须有的指控,本人完全不能接受。我不接受这种我从来没做过的事的造假指控。请AndyAndyAndyAlbert立即提出证据。--Fauzty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0:10 (UTC)
@AndyAndyAndyAlbert:你多次破坏他人用户讨论页,加入明显不实指控。第一次不实指控第二次不实指控第三次不实指控。请你在三日内拿出证据,不然User:AndyAndyAndyAlbert拿不出证据就是对我本人的人身攻击,违反维基方针。--Fauzty留言) 2018年1月3日 (三) 10:17 (UTC)
我也请上述三位User:LnnocentiusUser:AndyAndyAndyAlbertUser:Bluedeck在三日内拿出指控本人“删除可靠来源资讯”以及“重复内容原创研究”的证据,三日已经到了,这三位还是拿不出来,那明显这三位在本人用户讨论页所反复添加的指控完全是不成立。此三人对本人则成立极度不礼貌。--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1:58 (UTC)
  • (○)保留:同安迪--B dash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07:50 (UTC)
    ↑该投票无效,原因:安迪是扰乱他人用户页的编辑者,严重损害维基百科。安迪多次在他人用户页加入已证实为错误的造假指控,却拿不出证据。安迪至今没有为拿不出证据就强加指控而向受害者道歉。。- --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1:58 (UTC)

(※)注意User:AndyAndyAndyAlbert无故在本人用户讨论页指控本人“删除可靠来源资讯”以及“重复内容原创研究”,至今已经不只数日,他一次也没不出证据,反而我已经提出反证,证明我从来没有这么做。User:AndyAndyAndyAlbert严重违反WP:CIV,严重违背方针。User:AndyAndyAndyAlbert一天不道歉,就是一天违反文明方针及礼仪指引。不道歉就是长期继续违反方针,因此User:AndyAndyAndyAlbert完全无资格投票或参与任何提报。--Fauzty留言) 2018年1月13日 (六) 12:27 (UTC)

请你@AndyAndyAndyAlbert:在三日内拿出指控本人“删除可靠来源资讯”以及“重复内容原创研究”的证据,到现在此刻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还是拿不出来。这更加证明了你不断在我的用户讨论页强加添加的指控完全是无的放矢。如果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说的文明就是把原告打成被告,不断在他人的用户讨论页针对我揭发窜改破坏一事,对身为揭发者的我进行报复行动的话,很明显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是颠倒是非。这样你明白你犯下的罪过了吗?你User:AndyAndyAndyAlbert的所做所为,就是帮助一个被揭发破坏的人(User:Zenk0113)来扰乱,完全是无的放矢地攻击扰乱揭发者的用户讨论页。你在本页不断对我人身攻击的行为才是违反文明方针及礼仪指引。你在此页的所做所为啊!就是违反文明!--Fauzty留言) 2018年1月5日 (五) 10:43 (UTC)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在AT,小火车,Antigng三位管理员提醒善意推定之后,依旧进行恶意推定,并将涉事用户在根本未进行破坏或扰乱性编辑的情形下报至VIP,违反WP:POINT,亦已构成WP:封禁方针中“持续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持续人身攻击”(对其他人的不尊重、辱骂。)。由于其有篡改他人留言标题,篡改他人签名:[10],擅自划去他人存废讨论合理投票[11]的先例,且该类行为均在近期发生,并且毫无停止的迹象,在下认为应当对其进行长时间甚至无限期的封禁,直至其保证不再进行此类行为。
  • 发现人:Innocentius Aiolos 2018年1月13日 (六) 19:34 (UTC)
  • 处理:已由管理员Techyan执行  封禁2周--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第十五次动员令 2018年1月13日 (六) 22:02 (UTC)
我没有篡改他人签名。你那个所谓改签名是一系列文字代换的编辑中,其中一部分而已,可见得User:Lnnocentius至今还是不守友善推定,把人家编辑多次的过程其中一个尚未完全编辑的情况,竟然扩大解释成“篡改签名”--Fauzty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9:46 (UTC)

Lnnocentius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我认为有关的提报涉及WP:POINT,下同。--Billytanghh 讨论 欢迎参与第十五次动员令 2018年1月13日 (六) 22:06 (UTC)

胡萝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Zenk011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因第10届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争议,无理由大量退回本人所曾编辑条目(Template:中华民国总统选举Template:中华民国县市长选举Template:中华民国省与直辖市级选举Template:台湾乡镇市区选举2014年台北电影节Template: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Template: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代表选举Template:中华民国罢免选举Template:中华民国公民投票),警告后再犯。两次大量退回后再于我的讨论页放置不具建设性编辑模版。

  • 发现人: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19:50 (UTC)
  • 处理: 编辑争议。请考虑解决争议--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25 (UTC)

(:)回应发现人想抹黑我,他说的那些个条目,我都是正常编辑,调整新增分类。Zenk0113竟然自作贼回退了还喊抓贼。--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04 (UTC)

(:)回应正常编修一正常编修二正常编修三正常编修四正常编修五正常编修六正常编修七这当中也有退回的,但模板绝大多数都不是退回。--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4日 (日) 20:21 (UTC)

互助客栈开讨论了 麻烦去发表您的高见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02 (UTC)
条目Template: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已违反3rr。未见使用者主动于互助客栈讨论共识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7 (UTC)
满口谎言,胡说八道。我在互助客栈回应的“签名行”时间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这人竟然谎称我没有去互助客栈讨论,意图误导。--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7 (UTC)

(※)注意我根本没有在Template:中华民国总统选举违反3RR。举报人Zenk0113可说是满口谎言,意图误导。--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38 (UTC)

Template: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代表选举已违反3rr。未见使用者主动于互助客栈讨论共识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3 (UTC)
满口谎言,胡说八道。我在互助客栈回应的“签名行”时间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这人谎称我没有去互助客栈讨论一次没看到也就算了,竟然还谎称第二次。这人从提报理由,到回应,几乎没有一句是符合事实。--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51 (UTC)
看这个就知道我是正常编辑,你编辑所加的是两个链接,我觉得一个合适留下,另一个可能不必加,所以一个留下,一个拿掉。这哪里是回退??--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56 (UTC)

(※)注意我根本没有在Template:中华民国总统选举Template: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代表选举违反3RR。信口雌黄也该有个限度。--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8:35 (UTC)

Template:台湾乡镇市区选举已违反3rr。未见使用者主动于互助客栈讨论共识。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16 (UTC)
口口声声说我违反3RR,那你的证据呢?你根本拿不出来我违反3RR的证据,只是信口雌黄,因为我根本没有违反3RR,所以你连一个证据也拿不出来。反之我早就拿出我正常编辑的证据。--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0:52 (UTC)
我觉得对于wiki条文的理解能力令人惊艳。3rr定义。不是写了24小时内三次的重复编辑行为是不被允许的。这还包含3rr前我对您的多次提醒,直到第三个模版3RR依然不见您表态实质高见。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4:19 (UTC)
Template:中华民国立法委员选举已违反3rr。未见使用者主动于互助客栈讨论共识。@AT:使用者持续3RR不理会共识讨论?这样还可以怎么办呢?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6:47 (UTC)
3rr是回退4次,没有4次吧?用户现正在客栈进行讨论。无论怎样说,您们双方都不是破坏,请保持讨论,避免编辑战,谢谢。—AT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28 (UTC)
@at:好吧 我以为是三次,不过用户还是没有针对这个议题提出理由就是。请问您在那边看到了?除了第一次没有实质理由的乱骂 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回应我再说一次:我没有违反3RR。我只有回退两次。就算算得最宽,把正常编辑时有删除一些文字,这也算回退,那最多最多就是三次回退。因为我根本没有“回退过三”。但是这位举报者开口从不从实际的事情出发,他口口声声说的我犯了那么多次的3RR,事实上我这一天当中一次也没有犯3RR。他自己除了是恶人先告状,还净是告一些根本没有的罪名。这就是信口雌黄随便扯谎。--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17:38 (UTC)
还好啦 从头到尾你的嘴巴也没有干净到那 我也忍蛮久的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3:35 (UTC)
还好?怎么会还好。说谎属于Wikipedia:CIV严重不文明行为。尤其像你这种严重罪行怎么会还好。--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6日 (二) 05:41 (UTC)

User:胡萝卜User:Zenk0113伪报胡乱举报,到今天为止,一次也没有向受害者道歉。--Fauzty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9:01 (UTC)

本人令扰乱者无法继续扰乱,实在衷心抱歉!--胡萝卜 2018年1月13日 (六) 19:04 (UTC)
User:胡萝卜的犯案手法和User:Zenk0113完全一样。--Fauzty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9:31 (UTC)

Mdmdmdfgh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8.233.49.18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我觉得很困扰,整天被他提醒要回答早就回答过的答案。还要一直被他讲破坏、污浊等负面用词,长久看下来也没有舒服。Zenk0113留言2018年1月13日 (六) 16:46 (UTC)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1.243.43.1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Askqst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93.93.114.3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96.250.7.153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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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ATENU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YSHFLANKER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NHC:请提供其在IRC群组提出解封申请的内容。--MCC214留言2018年1月15日 (一) 11:30 (UTC)

根据导则,未经当事人同意情况下不能将纪录公开,若是@Manchiu:君愿意处理此事,不知可否将记录寄给阁下,由阁下定夺处份?--NHC、人家才不是NPC呢哼! 。:.゚ヽ(*´∀`)ノ゚.:。 2018年1月16日 (二) 23:18 (UTC)

Askqst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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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teng2017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Ceoc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未获充分警告。如用户已获充分警告并继续进行破坏,请回报--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18日 (四) 13:07 (UTC)

Mmmwchi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4.0.225.23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Abfilmhk408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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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c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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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my10122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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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31.11.22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不名白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4.136.114.18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Polk111096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2日 (一) 08:49 (UTC)

114.25.221.2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补充:且于此笔编辑不当使用编辑摘要。--NHC、人家才不是NPC呢哼! 。:.゚ヽ(*´∀`)ノ゚.:。 2018年1月21日 (日) 05:21 (UTC)

MCC214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请举例?随机看了两个,都没发现监督隐藏的用户名--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2日 (一) 11:57 (UTC)

YuCheng0311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Williamluk atletico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这与下面提报所指“胡乱更改班次资料”的破坏性质是一样的。212.83.136.134留言2018年1月22日 (一) 11:32 (UTC)

182.239.119.10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7.234.150.10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03.145.95.7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203.145.94.4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骥抟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Anmy5562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9.215.224.20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3.179.202.7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2.239.88.24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将别人的编辑视为破坏并提报,但无视现実情况和情理,行为可耻。另,有関段落并非个人心得而有引用第三方来源,请勿再来生安白造砌词含血喷人。182.239.117.16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22:36 (UTC)

14.0.158.4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意见提删一点争议都没有,事实证明这类条目毫无关注度,因为提报后成功删除率接近百分之百。--14.0.158.48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06:26 (UTC)
Siumai,你现在是绕过永封啊!--MCC214强烈要求维基百科条目品质优先于数量我做了什么? 2018年1月23日 (二) 06:38 (UTC)
禁封本身存在极大争议,涉及管理员只手遮天公器私用,游戏维基之说实为莫须有。无可奈何下惟有忽略所有方针,继续进行维护提删,以确保维基百科条目的水准。--14.0.158.48留言2018年1月23日 (二) 06:47 (UTC)
Siumai,你知道什么叫绕过永封呢?Wikipedia:封禁方针#绕过封禁已写明“如管理员发现某用户利用其他账户蓄意逃避封禁继续编辑,除了利用的账户和IP位置会被封禁外,原有被封禁的账户的封禁期限也可能被调整。”,真的想继续进行维护提删,就用回User_talk:SiuMai作封禁申诉!还有Wikipedia:持续出没的破坏者/User:SiuMai呢?“持续出没的破坏者,以下是持续出没的破坏者,如果之前破坏的使用者又再度破坏,请更新存档里面的记载,并在此加入连结。非常活跃......Siumai......”呢?--MCC214强烈要求维基百科条目品质优先于数量我做了什么? 2018年1月23日 (二) 07:29 (UTC)
siumai。查封你不是因为你的提删有问题,而是因为你在提删结果出来之前就做了重定向。如果你只是做维护提删那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你的提删确实是有依据的。你可以以这个为理由进行查封申诉。Bluedeck 2018年1月23日 (二) 22:38 (UTC)

180.218.36.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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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dwei95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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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18.36.90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Jqz76269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Gszq‎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118.171.221.9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封禁31小时--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6日 (五) 08:03 (UTC)

穆紫澧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6日 (五) 08:04 (UTC)

Bh16093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封禁不限期--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6日 (五) 08:06 (UTC)

51.15.153.20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420peace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61.239.231.17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211.75.180.19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胡萝卜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 (!)意见抱歉,我撤回此提报好了,我还是觉得有话好好说,多多沟通互相理解好了。还是有请胡萝卜往后遇到疑义可以讨论 (虽然您曾在IRC表示讨论是浪费时间),不要直接采取行动,如此次将我的用户页提删。当然我也有需要再改进的地方,会继续努力的。谢谢。--It's gonna be awesome!Talk♬ 2018年1月27日 (六) 10:38 (UTC)

220.156.184.8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杨植斗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45.64.243.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回应疑似发现傀儡账户:49.130.130.23845.64.243.17345.64.241.154 MNXANL 贡献 讨论 2018年1月28日 (日) 16:40 (UTC)

中车四方制造的车,当然要跟中车四方的字。你拒绝他人编辑,滥诉无辜。45.64.241.154留言2018年1月26日 (五) 16:02 (UTC)

45.78.23.85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62.138.14.112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3.82.240.1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76.126.245.66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85.122.56.241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101.9.178.9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阿文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Techyan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附提报NHC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那阁下当上面所有记录都是屁对了?这真是在下今年度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了
— User:NHC

基于善意推定,你搞错了误会了我,那你是不是应该不好意思道个歉呢?
— User:Fauzty

在下认为在下并无搞错任何事情,因此拒绝此提议。
— User:NHC

好一个断章取义的行为,的确愈发有趣了。-- NHC、才不是NPC呢哼!。:.゚ヽ(*´∀`)ノ゚.:。 2018年1月28日 (日) 01:56 (UTC)

“根据事实而讨论”是WP:讨论页指引。你违背了的就是“根据事实而讨论”。--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13 (UTC)

拒绝--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29日 (一) 02:16 (UTC)

@NHC:您的签名依然超过了签名指引所规定的255字节(并非字符)(见[37][38])--MCC214强烈要求维基百科条目品质优先于数量我做了什么? 2018年1月29日 (一) 05:48 (UTC)

Fauzty讨论 · 贡献 · 封禁日志

(※)注意本人在维基百科一辈子没做过破坏。--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3:53 (UTC)

本人是“Subst封禁事件”受害者,User:techyan明知方针声称“初犯不得超过24小时”,明知他自己违反WP:封禁方针随意更改封禁时间,自知理亏而制造了“Subst封禁事件”,又自知理亏为了掩盖“Subst封禁事件”做出连续封禁的举止。这都是客观上的事实。不存在“封禁过期后即破坏”这种谎称,因为我从来没有破坏过。--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4:00 (UTC)

一般编写的用户不可能用破坏后的内容是“无实质内容”为由提报删除。这种提报也根本不可能以删除作为结论。可以用破坏后的内容去提删的前提,就是有纯破坏用户破坏了条目,并且将页目编排破坏至难以阅读的地步,Zenk0113再将这个已经难以阅读的条目提报删除,而且当发生这种等级的破坏,他竟然又阻止别人写到草稿去,明显不符合维基百科编写条目的常理。
— User:Fauzty 19:55, 25 January 2018 (UTC)

把破坏前的内容搬到Draft是很标准的处理方式,尤其是面对这种破坏行为的时候。不知道你要用什么歪理来合理化删除草稿呢?要删除草稿可以,至少要提得出合理的理据吧。
— User:Fauzty 2017年12月20日 (三) 08:40 (UTC)

连续要求删除草稿,没有半点道理。
— User:Fauzty 2018年1月28日 (日) 01:12 (UTC)

B dash声称本人在WP:互助客栈/其他#Zenk0113以破坏后的内容提删事件及techyan制造subst无编辑封禁事件的发言是破坏,声称这个编辑是破坏,这没有道理。明显本人从来没有也不曾做出破坏。--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4:16 (UTC)

User:B dash提出证据,证明我有破坏。不过你提不出来,因为我不曾破坏。而违反文明的是User:Zenk0113。--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25 (UTC)

条目Template:中华民国总统选举已违反3rr。未见使用者主动于互助客栈讨论共识Zenk0113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7 (UTC)
满口谎言,胡说八道。我在互助客栈回应的“签名行”时间是“2017年12月25日 (一) 06:14 (UTC)”,这人竟然谎称我没有去互助客栈讨论,意图误导。--Fauzty留言) 2017年12月25日 (一) 06:47 (UTC)

我在互助客栈已经回答了的证据,这人连看都没有看,居然能睁眼说瞎话说出“未见使用者主动于互助客栈讨论共识”,而且User:B dash居然还真的相信这人说的瞎话,真是令人难以置信。这人说出这种120%错误的瞎话之后,连道歉也没道歉,连说一句“抱歉,看错了”都没有,完全不符合WP:文明User:B dash居然可以相信这人的一面之词,而不相信这个铁的证据:我才是真正在互助客栈依照方针善意讨论的人,而且点进去各该正常编修,从正常编修一到正常编修七以及很多不在这七次编辑当中的其他编修可以看出来,我才是真正在改进这些模板的人。--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25 (UTC)

本人欢迎User:B dash参与WP:互助客栈/其他#Zenk0113以破坏后的内容提删事件及techyan制造subst无编辑封禁事件,针对论题一起讨论,以阻止连续违背方针的“先全保护再删除草稿”行为。共同协作一起改进维基百科。--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4:31 (UTC)

如果User:B dash无意于WP:互助客栈/其他发言,那也没关系,欢迎其他想讨论的用户。本人认为维基百科的宗旨是欢迎讨论的。--Fauzty留言2018年1月28日 (日) 05:06 (UTC)


更新:已被管理员Techyan执行  不限期封禁。-- FrancoT 会议厅 访客签名簿 2018年1月28日 (日) 18:25 (UTC)

釐定封禁期限

封禁的目的是预防被封禁用户的不当行为进一步恶化,而不是惩罚该不当行为。因此封禁期限主要是根据用户会否重返而定。如该用户是某方针的惯犯,管理员应给予较长的封禁,以减低对维基百科的干扰,并避免增加维护工作的负担。简而言之,管理员在厘订封禁期限时应考虑以下两点:

  • 该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
  • 该用户是否初犯。

此外,在釐定同一行为的封禁期限时,对共享或动态IP地址的封禁期限一般应较对注册用户和静态IP地址的期限短,以减低对其他使用该IP地址进行编辑的人士的影响。

虽然封禁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但仍有一些可供参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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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239.120.217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而182.239.88.246数日前已被封禁一星期:Wikipedia:当前的破坏/存档/2018年1月#182.239.88.246


已由管理员Manchiu执行  封禁3天。--小跃捞出记录2018年1月30日 (二) 07:4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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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如果已经提报破坏的话无必要再继续重复提交,只要简单回退破坏并且等待管理员处理即可。--挤牙膏💬 2018年1月30日 (二) 11:19 (UTC)

101.14.1.54 (讨论 | 贡献 | 全域贡献 | whois | (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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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旧报告,如用户再次进行破坏,请回报,相关版本已经隐藏--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8年1月31日 (三) 08:45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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