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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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弘化

大明
籍贯 江西吉安府安福县
出生 正月二十日
逝世 卒年不详
配偶 娶邓氏,继娶彭氏
出身
  • 正德五年庚午科举人
  • 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

郭弘化(1481年—1556年),字子弼,号松厓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县(今江西省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江西乡试第七十四名举人,四十三岁中式嘉靖二年(1523年)癸未科会试第372名,廷试三甲210名进士,授江陵县知县;嘉靖七年(1528年)七月选授理刑试监察御史[1],次年实授。嘉靖十年巡按贵州,十一年冬天,有彗星,其上奏反对嘉靖帝在四川等地采木,南方多省有徭役过重,百姓被逼为盗贼。户部尚书许赞等赞同其主张。嘉靖帝大怒,指责许赞等人,并罢免郭弘化为民。之后虽然多有言官举荐,均没有批准。明穆宗即位后,赠光禄寺少卿[2]

家族[编辑]

曾祖郭敬肃。祖父郭濬川。父郭干厉。母陈氏。慈侍下。兄弘善、弟弘富、弘伦[3]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二百〇七》,出自《明史

参考[编辑]

  1. ^ 明实录:世宗实录 ,247卷
  2. ^ ·张廷玉等,《明史》(卷207):“郭弘化,字子弼,安福人。嘉靖二年进士。除江陵知县,征授御史。十一年冬,彗星见。弘化言:“按天文志井居东方,其宿为木。今者彗出于井,则土木繁兴所致也。臣闻四川、湖广、贵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诸府之采木者,劳苦万状。应天、苏、松、常、镇五府,方有造砖之役,民间耗费不赀,窑户逃亡过半。而广东以采珠之故,激民为盗,至攻劫会城。皆足戾天和,干星变。请悉停罢,则彗灭而前星耀矣。”户部尚书许赞等请听弘化言。帝怒曰:“采珠,故事也,朕未有嗣,以是故耶?”责赞等附和,黜弘化为民。久之,言官会荐,报寝。卒于家。穆宗立,赠光禄少卿。”
  3.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年癸未科进士登科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