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自强 (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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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自强

大明巡抚延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贯 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
字号 号健吾
出生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七月二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详
亲属 (子)佘昌祚
出身
  • 万历十九年辛卯科举人
  • 万历二十年壬辰科同进士出身

佘自强(1566年—?),号健吾四川重庆府合州铜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四川乡试举人,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1]。任陕西布政使司参议,四十年(1612年)五月升陕西按察司副使,七月加参政衔,改任山西按察使,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天启二年(1622年)二月举卓异,赐宴礼部,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延绥,政声翕然[2]

著作[编辑]

著有《治谱》一书,今有“佘自强撰明崇祯十二年呈祥馆重刊本”,收录《历代珍稀司法文献》。

家族[编辑]

曾祖佘韬;祖父佘腾汉;父佘藻。子佘昌祚

参考[编辑]

  1. ^ 《万历二十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治《诗经》一房,年二十七岁中式万历二十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名进士。丙寅七月二十八日生,曾祖佘韬;祖佘腾汉;父佘藻。中式四川辛卯乡试举人。仕至延绥巡抚、右副都御史。
  2. ^ 《道光重庆府志》:余自强,字健吾,万历壬辰进士,累官巡抚右副都御史,政声翕然,著有《治谱》一书,仕者奉为律令。子昌祚中己未进士,官都给事,以忤冢宰王永光,外转顺德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