佘自強 (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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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自強

大明巡撫延綏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籍貫 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
字號 號健吾
出生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七月二十八日
逝世 卒年不詳
親屬 (子)佘昌祚
出身
  • 萬曆十九年辛卯科舉人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同進士出身

佘自強(1566年—?),號健吾四川重慶府合州銅梁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四川鄉試舉人,二十年(1592年)聯捷壬辰科三甲第一百九十名進士[1]。任陝西布政使司參議,四十年(1612年)五月升陝西按察司副使,七月加參政銜,改任山西按察使,泰昌元年(1620年)十月升山西右布政使,天啟二年(1622年)二月舉卓異,賜宴禮部,四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延綏,政聲翕然[2]

著作[編輯]

著有《治譜》一書,今有「佘自強撰明崇禎十二年呈祥館重刊本」,收錄《歷代珍稀司法文獻》。

家族[編輯]

曾祖佘韜;祖父佘騰漢;父佘藻。子佘昌祚

參考[編輯]

  1. ^ 《萬曆二十年壬辰科進士履歷便覽》:治《詩經》一房,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二十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九十名進士。丙寅七月二十八日生,曾祖佘韜;祖佘騰漢;父佘藻。中式四川辛卯鄉試舉人。仕至延綏巡撫、右副都御史。
  2. ^ 《道光重慶府志》:余自強,字健吾,萬曆壬辰進士,累官巡撫右副都御史,政聲翕然,著有《治譜》一書,仕者奉為律令。子昌祚中己未進士,官都給事,以忤冢宰王永光,外轉順德知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