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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特色条目评选/唐朝/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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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编辑]

唐朝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176,912字节)

结果8支持, 3反对 => 撤销 核对者茶壶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回复]
投票期:2012年9月14日 至 2012年9月28日
说明:“重选”,去年入选的特色条目,只是经济有些缺陷,被挂上维护模板,需要再整理。—茶壶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回复]

符合特色标准[编辑]

如果支持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yesFA}},说明支持的理由并签名;
  1.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什么明显的问题,觉得需要修改动手就是了。--MakecatTalkDC10 2012年9月14日 (五) 11:23 (UTC)[回复]
  2.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没什么问题,特色条目中一堆问题比这个多,如果这条都重审通过的话,那特色条目中三分之一都要重审了。名单在这里,要不要我去提?--CHEM.is.TRY 2012年9月14日 (五) 12:13 (UTC)[回复]
  3.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出意见的编者并不能清晰地表达出条目与特色条目之间的差距以及具体的改进点。—Snorri留言2012年9月15日 (六) 17:03 (UTC)[回复]
  4.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支持,现条目并无多大问题,挂维护模板只是为了精益求精,而不是为了用来撤销FA。——2012年9月16日 (日) 03:43 (UTC)
  5.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百科不是在写书,模板所述并看不出有何问题(或许是敝人学识浅薄)。另外现在规则被变更容易撤销,如此提出重选并没有什么好处,不如在Wikipedia: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提出。--安可与我对话 ☺) 2012年9月17日 (一) 01:07 (UTC)[回复]
  6.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是挂模板的问题。--达师218372 2012年9月18日 (二) 12:22 (UTC)[回复]
  7.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完整详细,没有问题。--Huandy618 (留言) 2012年9月18日 (二) 12:32 (UTC)[回复]
  8. 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我觉得与其投票废除,不如再讨论页讨论如何精进内容,提升品质,并且付出行动。这样才比较有意义-- Jason 22  对话页  贡献  2012年9月27日 (四) 16:42 (UTC)[回复]

不符合特色标准[编辑]

如果反对这个条目的提名,使用#{{noFA}},说明反对的理由并签名;
  1.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提名人票。--茶壶留言2012年9月14日 (五) 06:41 (UTC)[回复]
  2.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当初是我挂上维护模板,理由是经济部分除了讲很多工艺发展外,并没有真的谈到多少经济现象。这次修改,土地与赋税制度有些改善是好事,但几个明显的老问题并没有解决。比如唐代经济最主要的现象是经济重镇由北转南,还有货币经济逐渐取代实物经济,这些都几乎没有提到。虽然百科条目不应以写书的篇幅来写,但百科毕竟是种知识汇整,不是文宣看板,应该要有画龙点睛的重点,把这个时代的状况说明清楚,而不是一堆事情带过去,才能确保条目的正当性。我建议可以参考一些唐代经济的专书(比如李柏重或其他之类的,图书馆应该找的到)。--阿儒 | 这里泡茶 2012年9月19日 (三) 07:03 (UTC)[回复]
  3. 不符合典范条目标准:目前内容存在一些问题:有些缺乏来源支持,例如“唐朝灭亡后,五代的李存勖所建的后唐和十国的南唐都自称是唐朝的承继者而用“唐”作为国号。南唐的建国者自称是唐宪宗之子建王李恪之后。然后唐皇室实因祖先曾立军功而受赐姓李。”,以及注释部分有些无参考来源,“社会”部分第2段也无来源;“评价”部分只是部分观点的罗列--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12年9月25日 (二) 02:04 (UTC)[回复]

中立[编辑]

如果对这个条目的提名持中立态度,使用#{{中立}},说明理由并签名;

意见[编辑]

参考特色条目标准写作指南,给予意见并签名。

撤销:支持票8票,反对票3张。--茶壶留言2012年9月28日 (五) 06:4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