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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跨國威權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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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Exile」[編輯]

關於標註的疑問[編輯]

@Wetrace抱歉,請問自由之家是否應該寫為「主要受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非營利機構『自由之家』」,以對應「中共黨媒《人民網》」以及「美國官方對外廣播機構《美國之音》」?--MINQI留言2023年4月15日 (六) 17:29 (UTC)[回覆]

(~)補充:請問《中央通訊社》是否應累述標註為「中華民國國家通訊社《中央通訊社》」,以對應閣下之「中共黨媒《人民網》」以及「美國官方對外廣播機構《美國之音》」?--MINQI留言2023年4月18日 (二) 11:20 (UTC)[回覆]

(!)意見-回應一下,MINQI在客棧聲稱他人「裝死裝瞎」
  1. MINQI的說法,應該是違反文明方針。在下忙的近十天沒能來編輯,MINQI這期間持續編輯他的、在下也沒阻止他做什麼。在下就說明一下:
  2. 關於MINQI提到這一筆[1],在下編輯的重點是「中央社是否確實這麼寫」?因為MINQI寫「中央社2023年4月6月報導,主要受美國政府資助自稱獨立的」,但瀏覽中央社報導時 一時沒有看到提到談到自由之家資金來源。現在編輯紀錄MINQI也回退了。不過在下仍想指出,MINQI該底編輯仍存在問題,因為中央社報導寫「自由之家主要是由美國資助,但本身獨立。」MINQI把原創的(自由之家)「自稱(獨立)」兩字塞到了中央社的口中,不適合。
  3. 關於MINQI提到[2],兩個脈絡情況不同。
    1. 在明慧網條目,想了解的可看Talk:明慧網#關於中共黨媒人民網,在下明確列出了維基方針的相關要求,也回覆MINQI的問題。中共黨媒人民網 明顯是非第三方來源、是鎮壓一方所直接控制的黨的喉舌,而且中共是「黨國」體系,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政府都是「黨委大於首長」;依據維基WP:可靠來源等方針,應使用第三方來源,但MINQI堅持添加,在下不願編輯戰,因此在「人民網」前面寫上「中共黨媒」。
    1. MINQI舉報在下Wikipedia:管理員佈告板/編輯爭議/存檔/2023年4月#Wetrace,在下對問題也清楚說明。各位也可以去對比MINQI被其他人舉報的情況。
    1. 至於在其它條目,如果MINQI認為需要標註出什麼其背景,那MINQI就列舉合理理由並說明。例如MINQI說要標註台灣的中央通訊社為「中華民國國家通訊社」。----在下說明一下:中央社是經過立法院立法定位「全民的國家通訊社」,由國會撥給資金,主管還要到國會接受國會議員的質詢、監督,是具有編採獨立性的、也是在媒體自由環境下受到不同媒體的平行監督競爭,就像公共電視台、更著名的是英國BBC、日本NHK、美國PBS,這些是由老百姓納稅錢,經過國會公部門撥給資金支持,希望有基本資源確保媒體關心公共議題,以法律、制度、媒體自由環境 來保障 「公共媒體」的獨立編採空間。自由民主國家、憲政三權分立制度,媒體常被定位成「憲政的第四權」。------這跟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新華通訊社是非常大的差異,新華社 有黨委、有媒體監控、出版監控,人事、資金、通稿等制度,都受到中國共產黨的高密度控制。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3年4月28日 (五) 02:12 (UTC)[回覆]
1.請Wetrace停止顛倒黑白,所謂本人聲稱前提是你的確如此做了,「裝死裝瞎」雖不好聽卻是是事實——你到現在都沒說明為何你自己未一視同仁標註VOA或其他編者在其他條目未如此「繁瑣」、之前儘管你編輯了卻對討論頁熟視無睹;
2.本人如此編輯(主要受美國政府資助自稱獨立的)對應的是你原創研究「中共黨媒《人民網》」,請不要混淆視聽。「Freedom House advocates for U.S. leadership and collaboration with like-minded governments to vigorously oppose dictators and oppression, and strengthen democracy around the world. 」、「Freedom House is a nonpartisan 501(c)(3) organization. 」來自其自身網頁;「與『自由之家』一樣,『國家民主基金會』以為自己在聽命於美國政府的同時可以保持獨立。『國家民主基金會』的一名官員2006年曾對外交學會的出版物說過這樣的話:『實際上,我們不是美國政府;我們只是花美國的錢。』我們要說,這沒有什麼區別。這個不自由的「自由之家」心安理得地在其年度調查中對全球各地的自由品頭論足。」可見自稱非本人原創。
3.❶關於「明慧網」問題,到現在你都是在原創研究、原創總結——a.從未證明你所謂的「記者、編者等參與鎮壓逾越自身職業」;b.完全混淆「對外廣播機構」與「國家媒體」。並且你強迫大家接受你的解釋、曲解包括WP:可靠來源在內的內容指引與維基百科:可供查證在內的方針嚴重遊戲維基規則。甚至你到現在還在錯誤的將WP:可靠來源稱為方針,儘管本人與那頁下方說明、寫明「本頁是中文維基百科的內容指引,經社群商議並採納。」;
❷我舉報你和這有什麼聯繫?你就是在那車軲轆,那幾位,先不說某目前以W開頭的用戶以編輯摘要回退編輯內容完全沒有維基方針或指引支持,就以A開頭用戶而言,其與你一樣是在雙標——「內鏈即可不累述」正是其告知本人。
請你記住是你在那不斷要求具體標註!請停止賊喊捉賊與轉移話題!你的「說明」說明什麼?台灣的中央通訊社不是中華民國國家通訊社」?除了重複遍你的偏見外毫無用處!正如你一面聲稱「記者人員都被要求服從依從共產黨的意志」、「中共黨媒官媒,新聞記者採訪時,依從中共的方針政策要求、不敢違逆」,一面無視「實事求是始終是中國共產黨人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實事求是是最大的黨性」,即完全片面以偏見在執拗闡釋觀點。--MINQI留言2023年4月28日 (五) 06:37 (UTC)[回覆]

關於雙引號[編輯]

@Newerdrawn Shinohara Chihiro 抱歉打攪兩位,那個雙引號加不加是否需要按照來源原文?還是統一添加或不添加?之前沒注意這個問題。--MINQI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6:48 (UTC)[回覆]

無關緊要,不加也沒關係。但是考慮到文中很多次出現這個詞,都加上雙引號對排版不友好,我認為還是不要加。--Shinohara Chihiro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6:51 (UTC)[回覆]
--MINQI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6:53 (UTC)[回覆]
完全按照原文不可行,因為一部分文本是根據媒體標題來寫的,或者是編者自己根據原文總結的,比如VOA的文章中加了引號,但標題沒加。--newerdrawn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6:54 (UTC)[回覆]

有關「美國迫使斯諾登流亡」與「跨國鎮壓-迫使流亡」關聯探討[編輯]

另,我亦在英維發表有關探討請求(RFC),之後我會複製於此。--MINQI留言2023年5月14日 (日) 09:12 (UTC)[回覆]

(※)注意:某用戶人身攻擊誹謗性離題內容未複製。

--MINQI留言2023年5月21日 (日) 09:33 (UTC)[回覆]

(~)補充(※)注意對於單一原創研究方採用中國新聞網所述Anthony Cordesman之言論認為迫使特定人士流亡,對照查驗其原文,恐怕屬於片面而失實地傳遞訊息。Anthony Cordesman完整受訪公佈報導,見CNN原文,其所載之完整意思,並非迫使exlie,先頭標明為options for the United States in getting Snowden back to face espionage charges. 其附屬之觀點來自於章節Demands for Snowden to return,同時也是開宗明義為先設假定奧巴馬總統公開發佈相關聲明等公務動作之情況、非衡常國際間觀察之跨境直接執法這類灰色地帶,Anthony Cordesman聲稱之「迫使逃亡」是與Demands for Snowden to return之相反作用—— 該章節中AC補充要求回來的成效,取決於當事者自身蒐集之情報,而該基礎受制於反情報活動的俄羅斯和中國。中國新聞網的轉述是不實片面而歪曲整個論說,應可同時將相關記錄引用為本地可靠來源討論版,作對中國新聞網之不可信情況判定典型個案。
諸君可以參考原文報導。--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3:52 (UTC)[回覆]

擴大檢視MINQI涉及愛德華·斯諾登等之原創研究[編輯]

在多日以來之關聯跨國威權主義標的,不顧課目既已限定為威權主義之事項,有維基人MINQI閣下堅持硬搬內容當中涉及Exile(直譯流放,但在課目內關聯含義相信並不能直接單獨詮釋)而訴諸於原創研究,貫徹其個人採編政治立場不斷延伸及添加關聯愛德華·斯諾登朱利安·阿桑奇的編輯內容,有所偏頗地呈現不中立和不可靠的採編內容於不明就裏的使用者。在是次提出議題前,曾已提起相關爭議予編輯爭議版面尋求檢視,並於附屬討論版面有所提出問題,亦獲得幾位維基人之協助檢視,但是MINQI持久拒絕接納其他維基人觀點達成共識、堅持以其政治觀點主張主導研究,並繼續自行總結和編輯內容,並有所繼續自行為本不關聯的既有觀點和材料建立形成可支持其自身編輯主張之內容,

即其堅持以不斷的一致傾向編輯活動,主張認為愛德華·斯諾登和朱利安·阿桑奇兩個受到美國司法轄區追緝之對象是屬於跨國威權主義的鎮壓對象,而其基礎為中國國營新聞網《中國新聞網》2013年6月26日報道及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2022年6月20日之發言。

以上為提起擴大檢視採編愛德華·斯諾登朱利安·阿桑奇之編輯者,關聯跨國威權主義之編輯基礎和大概理解,並不代表提起人即現提案留言者之任何合規編輯活動或協作意向,還請社羣及社區可根據維基編輯之查證和中立等約定,嚴正檢視上述提起之編輯活動及記錄是否可獲適切合規約束。謝閱。--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2日 (二) 14:36 (UTC)[回覆]

「exile」不就是流亡嘛,有什麼好爭論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3日 (三) 18:57 (UTC)[回覆]
不是「exile」流亡與否的問題,是Longway22自己翻譯英維條目,一沒發現英維在那為了塞來源直接把「跨國威權主義」和「跨國鎮壓」給等同了;二一心想闡釋觀點只增加中國大陸事例(這也不是其第一次如此幹了,以前法西斯主義就幹過類似的事),結果就直接原創總結:A.這些國家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是「威權國家」;B.這些國家有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進行了「跨國鎮壓」;原創總結出C.這些國家「跨國威權主義」。英維那也在假借來源、原創總結,直接明目張胆「principally countries governed by authoritarian states are known to engage in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of dissident and diaspora communities abroad including but not limited to」。看了下英維參與此條目的編者至少兩位疑似現實人權人士(在英維和德維他們屬於應謹慎參與編輯相關內容的——可能違反「利益衝突」,[3][4],這個在中維沒共識)。
條目里除了TOP幾個來源寫了「跨國威權主義」(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和一個事例寫「我們將堅定地捍衛所有那些生活在我們國家的人免受威權鎮壓威脅的自由」其他全用的「跨國鎮壓」/「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Transnational Repression, Diaspora Mobilization, and the Case of The Arab Spring——Table 2.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美國國會跨黨派參議員2023年3月推出新法案《跨國鎮壓政策法》;中國跨國鎮壓的最新迭代;該機構記錄到2014年至2022年間共發生854起跨國鎮壓事件;其他跨國鎮壓案件數量較多的國家包括俄羅斯;伊朗與盧旺達也參與多起跨國鎮壓事件並提及埃及;英國批准將阿桑奇引渡至美國是充分顯示出英方維繫同美特殊關係的忠誠以及美英配合對特定人士進行跨國鎮壓的事實;兩名網信辦官員跨國鎮壓;以所謂「跨國鎮壓」公然對中國執法和網信部門官員提起訴訟;更適合跨國鎮壓的帽子。
那個分類還是我給修正的,英維和Longway22直接看着「Typology of 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寫「跨國威權主義分類」。我意見是直接把這條目移動到「跨國鎮壓」題目,跨國威權就提一句「據學者(那幾位頭銜我有點沒搜到)XX的XX一文,將被其認為是專制國家的跨國鎮壓稱為跨國威權」。我也不知道上哪去開「移題」討論。--MINQI留言2023年5月3日 (三) 21:34 (UTC)[回覆]
@Ericliu1912是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當中學者歸結時分類將「exile」列出,被MINQI單一利用作原創定義愛德華·斯諾登和朱利安·阿桑奇屬於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內一部分,且偷換成repression而不斷製造雪球,也不見妥協將該主觀觀點作為觀點呈現、而依照現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宣稱之事實理解,堅持作為事實內容訴諸編輯。
早前擴大討論時,雖有過被封禁之影響未能及時跟進,蒙sam君等協助完整討論,可知參與擴大商議該爭議時,其他諸君與個人意見是一致,即相關爭議之緣起是屬於原創研究問題,而且不應該繼續訴諸於如此濫用「exile」製造漏洞,但MINQI一直利用本地機制漏洞繁複地製造討論缺口和衍生解讀、分化使用者之理解認知
——其一直是在為詮釋其編輯觀點持續以一貫編輯方式,而不斷地原創研究和不斷兜拉西拼並不關聯的既有素材和觀點內容、以為其編輯立論和對抗社羣共議及意見,製造包括個人及其他參與者在內發言之任何漏洞、拒絕接納合規範圍內之停止原創研究要求和共識。機制內對於如此典型之filibuster情狀,似乎也是僅憑某一時刻有超然於一切之力量方可應付,平心而論,認為我們還是需要更多常識,保障在此之價值與收穫可盡量回饋予參與者和使用者。--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2:28 (UTC)[回覆]
我簡單搜尋了一下,所謂「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及「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即使不是同義詞,至少也是近義詞,而常有混用。就此而言,不認為「跨國威權主義」與「跨國鎮壓」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概念。——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3年5月4日 (四) 02:39 (UTC)[回覆]
那閣下是否認為,是可以編輯者自行按照其編輯觀點來總結去單獨以「exile」作切入,說愛德華·斯諾登和朱利安·阿桑奇之個案關聯上述概念?--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3:19 (UTC)[回覆]
要注意在建立authoritarianism理解時,repression是為其中一種特徵,且以有關既有學術定義而言,主要指向並不是單一行為,而是諸多行為特徵及個案所系統形成之定論。現在問題如果重新變成僅以出版辭典基本解釋作結,是可能不合比例地,適用於該概念被本地編輯者重新自行研究化之爭議。--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3:25 (UTC)[回覆]
那我的編輯更沒問題了,即@Longway22所稱「不顧課目既已限定為威權主義之事項」是無稽之談。跨國威權主義和跨國鎮壓是有不同(按部分人士和組織說法,跨國威權是跨國鎮壓子集),混用就是因為部分組織與個人為了造詞以免傷了漂亮國但實際上沒本質區別。--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25 (UTC)[回覆]
不需要閣下代表Eric閣下。--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52 (UTC)[回覆]
@Longway22,請問你有什麼問題?我在那回復Eric Liu閣下,莫名其妙變我「代表Eric閣下」❓❓❓--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15 (UTC)[回覆]
如果有誤,致歉。請明示閣下引用之「說法」及適切解釋路線,但請避免依據閣下觀點主張解釋,而是必須展示既有素材觀點本身。--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20 (UTC)[回覆]
目前有關行動分類、法律以及事例之來源中明文使用的是不是「跨國鎮壓」/「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23 (UTC)[回覆]
(※)注意:@Longway22,朱利安·阿桑奇的依據是「英國批准將阿桑奇引渡至美國是充分顯示出英方維繫同美特殊關係的忠誠以及美英配合對特定人士進行跨國鎮壓的事實」,和「exile」有什麼關係?少欺騙其他編者與社群!社群共議不是你原創總結麼?不是「exile」就是流亡、迫使流亡意思麼?不是愛德華·斯諾登和朱利安·阿桑奇被明文使用「exile」、「被迫流亡」、「迫使流亡」麼?--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31 (UTC)[回覆]
隨閣下雪球好了。--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40 (UTC)[回覆]
莫名其妙❗ 你就回答一個問題:目前有關行動分類、法律以及事例之來源中明文使用的是不是「跨國鎮壓」/「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就知道誰在滾雪球了。--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20 (UTC)[回覆]

既然是翻譯英維搞出的分歧,為何不去英維的討論頁去討論討論呢? --MilkyDefer 2023年5月4日 (四) 04:15 (UTC)[回覆]

閣下是不是沒看懂現在根本不是翻譯問題...--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30 (UTC)[回覆]
的確不是翻譯問題,就是你假借來源、原創總結:A.這些國家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是「威權國家」;B.這些國家有被某些國家/某些國家資助的組織認為進行了「跨國鎮壓」;原創總結出C.這些國家「跨國威權主義」。--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41 (UTC)[回覆]
你開的原創研究Transnational authoritarianism頭,就不要老是找別人問題好不?你研究人家英文維基人編輯提供的來源,再自己找到完全不相關之來源,再雪球出來的不提,還繼續雪球一大堆不相關問題沒有一個事實,都是閣下不斷自行按照閣下思路無限總結提出。--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45 (UTC)[回覆]
 警告:請你再次注意是你和英維自己假借來源、原創總結。你就回答一個問題:目前有關行動分類、法律以及事例之來源中明文使用的是不是「跨國鎮壓」/「跨境鎮壓」/「Transnational Repression」。你只需要回答「是」與「不是」❗--MINQI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10:19 (UTC)[回覆]
@MilkyDefer理解一下。--約克客留言2023年5月4日 (四) 08:48 (UTC)[回覆]

(※)注意:我已在英維的「跨國威權主義」討論頁提出討論,但目前為止無人回應。另外,請問大家英維的「Wikipedia: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在哪?我在英維沒找到「WP:VPD」,還請知情者賜教,以便我在那提出「擴大討論」。--MINQI留言2023年5月6日 (六) 09:42 (UTC)[回覆]

之前我在斯諾登條目的討論頁上對此有過發言,但後來要寫其它條目而沒有繼續追蹤討論。我覺得目前當作觀點寫入條目是比較可取的寫法。
此外,英維沒有VPD,如果是要移動條目請依照en:WP:RM發佈移動請求,如果單純是內容上的爭議請依照en:WP:RFC發佈RfC。--BlackShadowG Slava Ukraini! 2023年5月13日 (六) 02:53 (UTC)[回覆]
謝謝。--MINQI留言2023年5月13日 (六) 06:33 (UTC)[回覆]

2023.06.12.添加段落POV與OR模板說明[編輯]

這段內容在英維時也只是說「都有提到」(Regarding the second issue, all five of the governments you mention above are mentioned in the secondary source that is referenced. There is no synthesis of published material; the sentence is an accurate description of what is being described in the secondary source ,上方有英維討論之複製),具體語句未做具體答覆。且只有明文寫倡導美國主導的「自由之家」一家之言,這些報告亦因未對美國跨國鎮壓行動而受指責。--MINQI留言2023年6月12日 (一) 15:12 (UTC)[回覆]

原創研究問題。--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3:07 (UTC)[回覆]
疑點歸於在本地繼續自行研究和解釋之單一編輯方。--約克客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03:08 (UTC)[回覆]
@Longway22,你說你自己「在本地繼續自行研究和解釋」然後把維護模板移除了?偏激+編輯戰?--MINQI留言2023年6月14日 (三) 10:09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