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宋慧喬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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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編輯]根據宋慧喬經紀人的說法,實際上宋慧喬在1981年11月22日出生於漢城(即當今的國都首爾),但因為出生後家人推遲了很久才去申報戶口,因此官方出生日期被定為次年的2月26日。。。
- 亂猜該不會是她家信基督教,不想被人從父母結婚日期與孩子出生日期之間推敲出點什麼「名堂」吧!
名字
[編輯]「宋慧教」是朝鮮漢字的名字,中文她卻叫「宋慧喬」。這條目應該移動嗎? Rjanag (留言) 2011年8月15日 (一) 21:12 (UTC)
- 不是應該移至中文語境中最常用的宋慧喬嗎?--Gakmo(留言) 2012年5月4日 (五) 18:04 (UTC)
建議改名:「宋慧喬」→「宋慧教」
[編輯]宋慧喬→宋慧教:不知道正確漢字時才採取常用譯名,既然已經知道她的正確漢字為「宋慧教」,應將條目以此命名,請正名。--Donna2126(留言) 2013年6月29日 (六) 16:51 (UTC)
- 支持正名,雖已廣泛使用「宋慧喬」這一譯法,但無論出於尊重還是維基方針,都應該以其真實姓名命名為好。--ssanto(留言) 2013年7月3日 (三) 14:32 (UTC)
- 根據WP:命名常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宋慧喬」比「宋慧教」較廣泛使用,故應採用條目建立時的名稱,即前者。-Lif…lon 2013年7月8日 (一) 21:43 (UTC)
- 原來還有這一段指引,學習了!--ssanto(留言) 2013年7月17日 (三) 16:17 (UTC)
- 根據WP:命名常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宋慧喬」比「宋慧教」較廣泛使用,故應採用條目建立時的名稱,即前者。-Lif…lon 2013年7月8日 (一) 21:43 (UTC)
- 未完成:依據上述User:Liflon之意見,故暫不移動。-- by User:Alberth2 汪汪 @ 2013年7月29日 (一) 12:37 (UTC)
對不起那麼唐突,我由於不明白所以想問1問宋慧喬在維基百科的宗教信仰以前是冩基督徒,現在不見了,請問原因是甚麼???
關於宋慧喬的命名
[編輯]韓國影星宋慧喬的真實漢字名已經確定是宋慧教,在討論有人認為:根據WP:命名常規,「當一個事物的名稱符合『名從主人』的命名原則,但在全部的中文使用地區皆不常用時,應當繼續使用『時間優先』命名原則確立的首個常用名稱,而不應當使用符合『名從主人』命名原則的名稱」。「宋慧喬」比「宋慧教」較廣泛使用,故應採用條目建立時的名稱,即前者。但是,大部分韓國人都有漢字名,並不存在翻譯問題,使用似乎應該尊重本人使用她的真實漢字名命名吧?--Alexchen4836(留言) 2015年5月19日 (二) 01:38 (UTC)
- 參見澤尻英龍華。基本上情況完全一樣,主要看當事人意願。—AT 2015年5月19日 (二) 09:47 (UTC)
- 澤尻英龍華是中文藝名,跟宋慧教親筆使用是不一樣情形,畢竟宋的確有漢字名,也非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的韓文漢字例外情形 。除非她就是要在中文圈用「宋慧喬」(但事實親筆簽名並非如此),否則還是依其名從主人移動至正確條目。--Justice305(留言) 2015年5月19日 (二) 15:06 (UTC)
- 根據那個來源形容,使用「宋慧喬」的原因是其中文發音較為容易,因此可以視為其本人將「宋慧喬」當成中文圈的名字,至少她也沒有反對,而且媒體大眾亦慣以「宋慧喬」來稱呼。再以澤尻為例,最初是稱作澤尻繪理香,日文原文名稱則是平假名,當澤尻得知自己在中文圈的名字,沒記錯的話是強烈反對使用繪理香,因此才對外以英龍華為中文圈的名稱,實際上其日文讀音亦相同,只是將原本的平假名改成漢字而已,及後媒體大眾才逐漸改用澤尻英龍華。所以,就算「宋慧喬」的原名是「宋慧教」,只要她本人無異議,加上媒體大眾仍然以「宋慧喬」作為稱呼的話,我不認為有移動至「宋慧教」的必要,如果移至缺乏廣泛認知的「宋慧教」,反而容易造成誤解,實屬矯枉過正。—AT 2015年5月19日 (二) 16:34 (UTC)
- 這非矯枉過正而是她本人來香港訪問的簽名就是「宋慧教」,如果真要應付中文媒體大可寫成「宋慧喬」,我覺得這部份要尊重人家,沒人願意名字被人誤唸。--Justice305(留言) 2015年5月19日 (二) 16:48 (UTC)
- 不知道閣下能否看得懂廣東話,來源有說明為何使用「宋慧喬」而不使用「宋慧教」的原因,那是因為中文來說「宋慧喬」比較好發音。換言之,「宋慧喬」這個名稱是得到其本人或所屬公司認同,相信「宋慧喬」出道多年,就算她本人不知道,她的公司也不可能不知道中文圈是以「宋慧喬」作為稱呼,加上來源所述的理據,更顯得使用「宋慧喬」其實也是沒有問題,而且大多數媒體大眾亦是以此稱呼,既然其本人或公司也接納「宋慧喬」,那豈能說成是不尊重?雖然與本名不同,但是既然相關人士對此持開放態度,那麼依從約定俗成的稱呼也很合理。—AT 2015年5月19日 (二) 17:14 (UTC)
- 這非矯枉過正而是她本人來香港訪問的簽名就是「宋慧教」,如果真要應付中文媒體大可寫成「宋慧喬」,我覺得這部份要尊重人家,沒人願意名字被人誤唸。--Justice305(留言) 2015年5月19日 (二) 16:48 (UTC)
- 根據那個來源形容,使用「宋慧喬」的原因是其中文發音較為容易,因此可以視為其本人將「宋慧喬」當成中文圈的名字,至少她也沒有反對,而且媒體大眾亦慣以「宋慧喬」來稱呼。再以澤尻為例,最初是稱作澤尻繪理香,日文原文名稱則是平假名,當澤尻得知自己在中文圈的名字,沒記錯的話是強烈反對使用繪理香,因此才對外以英龍華為中文圈的名稱,實際上其日文讀音亦相同,只是將原本的平假名改成漢字而已,及後媒體大眾才逐漸改用澤尻英龍華。所以,就算「宋慧喬」的原名是「宋慧教」,只要她本人無異議,加上媒體大眾仍然以「宋慧喬」作為稱呼的話,我不認為有移動至「宋慧教」的必要,如果移至缺乏廣泛認知的「宋慧教」,反而容易造成誤解,實屬矯枉過正。—AT 2015年5月19日 (二) 16:34 (UTC)
- 澤尻英龍華是中文藝名,跟宋慧教親筆使用是不一樣情形,畢竟宋的確有漢字名,也非Wikipedia:命名常規#名從主人的韓文漢字例外情形 。除非她就是要在中文圈用「宋慧喬」(但事實親筆簽名並非如此),否則還是依其名從主人移動至正確條目。--Justice305(留言) 2015年5月19日 (二) 15:06 (UTC)
- (!)意見:朴有天也有這個問題,官方指原名是「朴裕千」,唯大眾一般使用前者,那應該使用何者做條目名稱?--Tom...........(留言) 2015年5月22日 (五) 17:17 (UTC)
- 條目一開首不是說了中文官文名稱是朴有天嗎?—AT 2015年5月23日 (六) 16:11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