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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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撫四川等處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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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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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兗州府鉅野縣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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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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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伯清,號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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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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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年(1484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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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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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二年(1533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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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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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在縣東北十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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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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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呂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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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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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滄(1484年—1533年),字伯清,號有台,山東兗州府濟寧州鉅野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書經》,行一,由縣學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東鄉試第九名舉人,正德三年(1508年)聯捷戊辰科會試第三百十一名,第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1][2]。初授中書舍人,歷任署員外郎事中書舍人,正德十年(1515年)九月升鴻臚寺右少卿,十一年二月給假省親,十六年正月升左少卿。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以九年秩滿,升通政使司右通政,五年六月升左通政,八年三月充殿試讀卷官,九年六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等處地方,十二年五月以病告歸,未報,以病劇離任,六月行至湖廣荊州府卒。
著有《秉忠定議》十卷。
曾祖宋麟。祖父宋文傑。父宋宗。母劉氏。重慶下,弟沇[3]。
參考資料[編輯]
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殿試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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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賜進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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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賜進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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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賜同進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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