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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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巡抚四川等处地方都察院右佥都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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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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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兖州府钜野县民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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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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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伯清,号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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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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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化二十年(1484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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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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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十二年(1533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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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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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在县东北十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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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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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吕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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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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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沧(1484年—1533年),字伯清,号有台,山东兖州府济宁州钜野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治《书经》,行一,由县学生中式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山东乡试第九名举人,正德三年(1508年)联捷戊辰科会试第三百十一名,第三甲第五十二名进士[1][2]。初授中书舍人,历任署员外郎事中书舍人,正德十年(1515年)九月升鸿胪寺右少卿,十一年二月给假省亲,十六年正月升左少卿。嘉靖四年(1525年)三月以九年秩满,升通政使司右通政,五年六月升左通政,八年三月充殿试读卷官,九年六月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四川等处地方,十二年五月以病告归,未报,以病剧离任,六月行至湖广荆州府卒。
著有《秉忠定议》十卷。
曾祖宋麟。祖父宋文杰。父宋宗。母刘氏。重庆下,弟沇[3]。
参考资料[编辑]
正德三年(1508年)戊辰科殿试金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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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甲 赐进士及第 共3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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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甲 赐进士出身 共115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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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甲 赐同进士出身 共231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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