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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討論:可靠來源/布告板/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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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可靠來源討論頁面

開啟:

有共識開啟,鏈接在底下 — Cohaf (talk) 2018年12月16日 (日) 06:16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看到最近DYKC有來源可靠度的分歧,英語維基有一個可靠來源討論頁,討論來源是否可靠,en:WP:RSN。然後討論後可以按專題,類似en:WP:KO/RS一樣列明那些來源是可靠的,那些不是。這樣可以減少摩擦,糾紛以及爭議發生在條目評選上。此外,在類似AFD,DRV這類條目討論也可以用到。@靖天子SanmosaFire-and-IceSuper WangRowingbohe:,因為你們參與了那個DYKC的評選。
 — Cohaf (talk) 2018年12月3日 (一) 02:54 (UTC)

(?)疑問:條目評選和AFD,DRV條目討論都已經會討論來源是否可靠,然後用戶會根據討論共識進行投票,或者改票。現在設立可靠來源討論頁面,不就是把來源討論和投票分開兩個地方,這樣分開有甚麼好處呢?--蟲蟲飛♡♡→♡℃留言 2018年12月7日 (五) 16:07 (UTC)
如果對來源的可靠性討論較多,那麼將他們集中起來就是適宜的。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7日 (五) 17:43 (UTC)
(?)疑問:noticeboard到底咋翻譯。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7日 (五) 17:43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善後討論

(?)疑問:具體運作還未有共識,又沒有公示,完全看不到共識何在!為何急急忙關閉討論呢?--221.124.27.71留言2018年12月16日 (日) 09:55 (UTC)
也就存檔時間沒有共識、不能運行RFC吧,這些都可以到時再說。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16日 (日) 14:48 (UTC)
是有共識開啟而已,其餘要等運作了才能夠了解。澄清一下。其餘(▲)同上。抱歉遲回了。 — Cohaf (talk) 2018年12月18日 (二) 18:06 (UTC)
問題是你沒公示!而且討論還在進行中,你就關閉討論了。--203.145.94.167留言2018年12月18日 (二) 23:17 (UTC)
五天沒人回應,可見討論已經結束了。Fire and Ice 2018年12月18日 (二) 23:24 (UTC)
只是開始一個討論頁面而已,又沒有方針指引更改,且沒有反對,且討論頁非常活躍,也沒有約束力。不明白為何需要公示?--Cohaf (aka 喵喵) 2018年12月28日 (五) 17:37 (UTC)

關於存檔的問題

  • 這裡似乎比en版熱門多了,但其存檔現在有(?)疑問(其實也沒想過建立之後會變熱門,但其實存檔問題本身就有存在,僅尚未開始來探討):請問爾後內容多了之後是要手工存檔還是要像首頁討論區一樣使用機器人存檔?--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19年1月18日 (五) 05:49 (UTC)
@WQL?—— Eric Liu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1月22日 (二) 10:43 (UTC)
評級指引已經有規定,就是七天沒有新留言,討論沒共識的由機器人自動存檔;公示中的就沒有時限,其實情況就和客棧相似。蟲蟲飛♡♡→♡℃留言 2020年7月3日 (五) 09:38 (UTC)

關於存檔狀態的問題

已存檔的頁面裡很多頁面上赫然寫着「討論中」,與「請勿編輯本頁」相矛盾。建議存檔了之後就改成「已結束」。--Key to Sky遠い空へ(討論|貢獻) 2020年7月3日 (五) 08:47 (UTC)

英文版提議將新華社列為不可靠或停用來源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RfC:_Xinhua_News_Agency--GZWDer留言2020年8月4日 (二) 13:50 (UTC)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RfC:_Wen_Wei_Po,香港的文匯報也有同樣的事情。我考慮重新讓社群評估來源可靠性。SANMOSA SPQR 2020年8月9日 (日) 03:12 (UTC)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RfC:_Global_Times,環球時報也是。SANMOSA SPQR 2020年8月9日 (日) 03:14 (UTC)
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South_China_Morning_Post_(and_Lin_Nguyen,_a_fabricated_writer),南華早報也是,不過我應該不會就此重新讓社群評估其可靠性。SANMOSA SPQR 2020年8月9日 (日) 03:16 (UTC)
這個寫手寫的東西是否可靠,值得探討。至於南早其他內容,你隨意。--春卷柯南-發前人所未知 ( ) 2020年8月9日 (日) 09:10 (UTC)
(前)如果你認為值得探討的話,你可以自行在RSN發起討論。英文維基百科討論的重點其實已經偏向其一般新聞報導內容。(後)(無回應。)SANMOSA SPQR 2020年8月9日 (日) 10:11 (UTC)
首先我個人認為就各媒體而言,新華社是中國較為權威的新聞媒體,也是眾多中國相關條目的首次訊息提供方或者官方解讀。另一方面,使用一英文維基百科編者的觀點回復禁用問題。
美國政府消息人士兜售伊拉克擁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想法,但是這種理論沒有成立,是嗎?按照定義,所有政府控制的機構都是黨派,這在戰時等有爭議的案件中自然很重要。新華社應像其他政府信息來源一樣被對待,並被賦予其引用所有權,以便讀者自己決定是否信任它們。 在這裡舉行一次民意測驗以決定問題是荒謬的,因為維基百科及其編輯者絕對不是可靠的消息來源

(聲明:本意見純粹為個人意見)--Wener 喝點茶! 2020年8月14日 (五) 01:08 (UTC)

英維這是打算和晚清比誰更加保守,更加不接受事物?荒唐!提出的人有些愚蠢!城市酸儒文人挖坑留言2020年8月26日 (三) 10:09 (UTC)
(*)提醒:順便說一下,《Sixth Tone》的政治報道也在今年剛被列為不可靠來源(見討論)。 Steven Sun留言2020年8月27日 (四) 14:05 (UTC)
所有媒體都有不可靠的問題。但把CNN、FT、FoxNews說成有過之而不及也太搞笑了,還有什麼「所有政府控制的機構都是黨派」,更是搞笑--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0年9月1日 (二) 01:10 (UTC)
這些話建議留給毛子看,而不是這裡,這裡這麼大白話誰看不懂?另外,社群可喜歡引述Wikipedia:ENWIKISAID的。 囧rz...——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避免做作,免敬 2020年9月1日 (二) 12:09 (UTC)

對家enwiki已經把環時列為停用來源SANMOSA SPQR 2020年9月5日 (六) 02:49 (UTC)

NASA網誌是否「獨立於主題」

NASA網誌Wikipedia: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0年1月#颱風風神_(2019年)_2中被管理員Kuon.Haku認定不屬具關注度來源。不過在近期的DRV中,User:蟲蟲飛指出其他管理員User:Wong128hkUser:Iokseng的看法(兩者均在2017年NASA網誌認定屬具關注度來源)。現請各位NASA網誌是否屬具關注度來源給予意見。通知@SanmosaItcfangyeMCC214R96340Michael Chan林天蓬Samson2005AndyAndyAndyAlbertFran1001hkAT:曾參與相關討論。另ping@Teddy910208顏嘉佑CHING WAI KONG實況主小羊君Super WangMr hinWU MING YI:其他PTS的主要貢獻者。--A1Cafel留言2020年9月24日 (四) 08:55 (UTC)

我認為相關判定的依據在於相關來源不「獨立於主題實體」,我有理由相信此前的管理員意外地忽略了這點。我支持2020年1月的判定。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4日 (四) 08:59 (UTC)
首先我假設NASA是關注度來源,不過我認為氣象專題大部分人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並非所有熱帶氣旋都需要建立條目。中維已經存在大量語言孤立的氣象條目,如果寫得非常好,那當然沒問題,如果不是的話,比照其他語言來併入至上級條目,這樣條目的可讀性才會有所提高。關注度是一項收錄標準,這並不代表符合關注度就一定要建立條目,這也是這些單項關注度來源條目的主要問題,缺乏延展性的同時為建而建,我不認為這是合理的撰寫態度,請氣象專題和熱帶氣旋專題的諸位重新審視一下。謝謝。--AT 2020年9月24日 (四) 09:03 (UTC)
  • 我認為NASA網誌在颱風類條目中不適合作為關注度來源,其中一個原因是任何符合WP:NCYCLONE的颱風條目都一定有NASA的記錄,且NASA網誌記錄的颱風肯定遠多於符合WP:NCYCLONE的颱風。如果把NASA網誌列入颱風條目的關注度來源,那我們直接廢除WP:NCYCLONE得了。Itcfangye留言2020年9月24日 (四) 09:11 (UTC)
  • 獨立來源的定義是甚麼?利益衝突?天文學家均會研究天文,所以天文學家的來源不是獨立?物理學家均會研究物理,所以物理學家的來源也不算獨立?甚至傳媒均會報導「2018年美朝首腦會談」所以傳媒在此方面的報導也不算獨立?「關注度指引」建立的原因是甚麼?「獨立來源」一項要求,是為了確保來源的中立性,還是有其他原因?--M.Chan 2020年9月24日 (四) 09:55 (UTC)
(※)注意:完全同意User:Michael Chan的看法。GNG 的基本原則就是「可靠、有效介紹、獨立於主題」,NASA其實是政府網站,屬可靠來源,而且颱風不是政府部門的資產,因此完全符合GNG的要求。現在社羣就喜歡把主觀意願硬套進GNG,不斷增加GNG的限制,也把GNG的門檻不停提高。其實大家都忘了關注度的原意就是找一個標準去確定主題有人關注,政府要成立部門去專門研究颱風,由部門成立起,已可以看到人們是多麼關注「颱風」這個東西。社羣也忘了維基其實就是「百科全書」,它的精神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因此,如果條目符合關注度,就沒必要按個人主觀意願,把不必要的限制硬套進GNG。--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1:12 (UTC)
您類比的對象有誤,如果是氣象學家的來源,那當然有效,這跟氣象部門不是同一回事。詳細論調請參照上述颱風風神的覆核。--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2:39 (UTC)
重看上次討論,我還是不同意您的觀點,理由與Michael Chan相同。--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2:47 (UTC)
我也不同意您的觀點,熱帶氣旋沒有任何特權。--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2:50 (UTC)
雖然寫的氣象類條目應該不對任何三個人加起來少,但我個人也贊成從嚴把關風暴條目的關注度,這主要是因為:風暴條目所面臨的「刪除」和其他條目有很大區別,即風暴基本上都會收錄在風季條目裡面。見我自提重審Talk:2005年第十號熱帶低氣壓的意見。風暴應該證明在風季以外還有必要單獨寫成條目,才能單獨寫。這樣的情況並不難判斷,基本上從篇幅就可以大致看出來,如果寫來寫去就那麼幾句升降級,短到直接放在風季都不會顯得內容太多實在難看,那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單獨成條目(而且西太平洋這樣的條目還有一大堆)。如果對人類有影響,那自然會有大量新聞收錄,這類應該不會有異議;如果對環境、水生物有影響,同樣是有足夠來源關注,這應該也沒有異議;如果完全沒有影響,但是:發展歷程非常複雜(如颶風納丁和我寫了有幾個專門的氣象歷史條目),或是創下紀錄(這個就必須前幾名,總不能十幾名、幾十名也算紀錄)那也可以寫,這主要是因為有氣象研究價值,寫在風季裡面太長太長太長了。在此我認為:NASA網誌屬於可靠來源,但不能夠用於證明關注度。不能支撐風暴條目單獨存在。--7留言2020年9月24日 (四) 12:54 (UTC)
不能因為對某些主題的條目不喜歡,然後要把特定主題的關注度門檻提高,而且中維還沒到要縮減條目的境界。與中維幾乎同時建立的英維,現在已經超過六百萬個條目,中維才一百萬,而且不論數量,連質量也不及英維,原因是英維除了不會增加特定主題的關注度限制外,專題關注度指引也遠遠比中維多。--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3:04 (UTC)
英維還沒有對應條目呢,您如此支持英維,那理應跟從英維做法。語言孤立的問題沒有一個人敢回應麼?--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3:12 (UTC)
既然上述類比有誤,那麼為甚麼把「學家」換成「部門」就變成了緊密聯系?氣象學家可以宣稱自己有責任監測颱風,氣象部門也是宣稱自己有責任監測颱風,為甚麼前者不屬於緊密聯系,而後者屬於?《可靠來源指引》中對獨立來源的定義是「不能夠相互合作」和「擁有各自獨立的編輯評閱和事實校驗的過程」,氣象部門的來源符合上述指引。另外,中維應該不會因為其他語言維基百科刪除條目,就跟着刪除吧。--M.Chan 2020年9月24日 (四) 13:30 (UTC)
部門是一種社會責任,學者是學術研究(也可以說是興趣),後者可以按照自己的步伐或方向性來作出研究,前者則必須無時無刻關注相關內容。這也是為什麼前者事無大小都要有相應的報告,後者卻有選擇的權利,緊密程度的差異可想而知。另外,我認同氣象部門是可靠來源,不過這並不代表它是關注度來源,兩者沒有衝突。最後,各語言之間當然是獨立運作,問題就在於為什麼其他語言都沒有這樣做的情況下中維要這樣做?是中維出類拔萃還是規定有漏洞?正如我先前所言,寫得夠好的話,就算沒有其他語言版本的話也不成問題,反之便應考慮併入至上級條目以免出現語言孤立的問題。--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3:51 (UTC)
「社會責任」和「個人興趣」與gng 有何關係?完全看不懂中間的邏輯關係。--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4:01 (UTC)
那代表您寫條目的經驗太少。--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4:05 (UTC)
請瞭解GNG的「獨立於主題」的概念。--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4:10 (UTC)
我將這句話原原本本還給您。--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4:25 (UTC)
(&)建議:與其想着怎樣刪去條目,或增加gng門檻,不如把英維的「電影關注度指引」、「學者關注度指引」、「網站關注度指引」等引進中維,現在新手已經很難參與寫條目,因為GNG門檻已經被無形間越推越高,長遠來說對維基發展都不好,不要忘記維基是「百科全書」,它的精神是「海納百川,有容乃大」。--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3:32 (UTC)
不要扯開話題。GNG門檻從來沒有被推高,甚至我從未見過如中維門檻如此寬鬆的關注度,中維獨有的氣象條目如此之多,正是一個最佳例子。適度的篩選對於維基發展有絕大的益處,相反採取放任主義的話,才是對維基有害,請勿削足就履。--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3:57 (UTC)
颱風條目多,是因為人們都關注颱風,不能就此推論門檻被放鬆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4:04 (UTC)
所以您言下之意是就只有中維人關心颱風麼?其他地方對颱風就漠不關心嗎?--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4:07 (UTC)
英維的颱風條目比中維多很多。--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4:09 (UTC)
對啊,那為什麼中維獨有的颱風條目仍然這麼多?您掌握到問題的重點了嗎?--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4:23 (UTC)
  • 這個沒甚麼關係,英維有的颱風條目,很多中維也沒有。兩邊社群不同,共識也不同。我們應該以同一標準去看待不同主題,而不是對某些主題有偏見。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4:36 (UTC)
    中維沒有而英維有的只不過是沒有翻過來,而中維有的,英維也有,只是人家放在上級條目而已。而且,這類中維獨有的颱風就是關注度門檻過於寬鬆而造就出來的問題,也是語言孤立的理由,也就是說其他語種都比照英維做法,只有中維礙於如此寬鬆的關注度門檻才讓人有機可乘。我素來對所有主題都一視同仁,所以才指出氣象條目的問題,就語言孤立的問題來說,比氣象嚴重的可謂少之有少。我為什麼要對氣象條目有偏見?難不成颱風得罪了我?請搞清楚前因後果才發言。--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4:52 (UTC)
  • 不同維基都有不同社羣,因此有不同的主題偏重,而且颱風是對特定地區有影響,受影響的社羣自然會更關注那個颱風。而且,我看到的是中維社羣比英維更「熱血刪除」,未看到英維的標準比中維高。--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5:48 (UTC)
    請問怎樣偏重到只有中維獨有?這是偏重造成的問題嗎?不是,這是中維濫建條目所造成問題。中維刪除情況之所以高於英維,是因為英維連創建條目的門檻本身就已經很高,根本不能像中維一樣隨手便能建立條目。也就是說,英維是從源頭著手阻擋了有問題的條目,中維沒有這個制度,當然就只能靠刪除等手段來補救。是刪得其所,而不是像您一樣在濫保。--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6:01 (UTC)
  • 您說的都不是事實,也沒有方針根據,您看afd的提刪,很多中英維基都有條目,用戶還是走來提刪。結果很多中維的條目都刪去了,只剩下英維條目,您說這反映甚麼?還有,有人把英維音樂關注度指引引來中維,社群一面倒支持,就只有您一人無法接受英維的收錄條件,把大量收錄條件都刪去,那反映英維門檻高嗎?還是中維的標準太高?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23:12 (UTC)
    哪一句不是事實,不要將您自己不懂的事情就推說成不是事實。很多?多在哪裡?刪除的理由是什麼?如果您覺得不符的話,大可提請存廢覆核還原。音樂關注度您覺得不妥的話,也可以提出修訂。中維門檻之低就是因為像您這樣的人不斷要求放寬,結果弄出一大堆奇怪條目,現在有人願意出來收拾殘局,還要多加阻撓。請問這是什麼心態?其他人的聲音您聽到了嗎?--AT 2020年9月25日 (五) 06:32 (UTC)
  • 您看我最近一個月的刪除數是所有管理員最多的,而且我每天處理afd是最後一個才處理的,我保留的條目的都是前面幾位其他管理員沒有刪的,我刪的都是其他管理員不敢刪的。何來「不斷要求放寬」?您只聽到刪除派的聲音,沒有聽到保留派的聲音;您也無視了刪除方針規定:「刪除應是最後手段」,而不是條目在「不確定」、「爭議中」刪去。刪除並不能解決問題,熱血提刪也不是「收拾殘局」,您看afd 用戶沒找過來源就走來提刪,結果很多提刪都是誤判,浪費很多社羣時間。--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6日 (六) 05:17 (UTC)
    我由頭到尾都沒有要求刪除這類颱風條目,請停止妄想。而且,刪除應該刪除的內容跟您的刪除數多少沒有直接關係,這只不過反映您勤力,先於其他管理員去處理應該刪除的內容而已,這不代表您沒有要求放寬。現在不是所謂刪除派還是保留派的問題,而是應該刪得其所,留得其所,不是什麼東西都要刪除,更不是什麼東西都要保留,保留等於好,刪除等於壞是一種典型的誤解。--AT 2020年9月26日 (六) 05:43 (UTC)
我個人覺得身為管理員指責另一個管理員與其想着怎樣刪去條目很不負責任。--7留言2020年9月24日 (四) 14:02 (UTC)
您誤會了,我沒有批評任何管理員,我是指出現在某些用戶的傾向。--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4:06 (UTC)
@AT:那麼您認為《關注度指引》需要要求「獨立來源」的原因是甚麼?--M.Chan 2020年9月24日 (四) 14:58 (UTC)
恭錄GNG:「由主題實體自身發表的作品,或與之有緊密聯繫的作品,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參見維基百科:利益衝突以了解處理此種情況的詳細信息。」也就是說,沒有獨立來源的情況下不過是在自說自話(甚至可能是自吹自擂)。換成颱風來說的話,如果對人類造成影響的話,媒體必然會有報道(注意不是例行報道),如果對生態造成影響和刷新什麼紀錄的話,就算媒體不報,學術上也會有相關的研究,基本上就跟7的意見一樣。如果都沒有的話,那其實不過是例行報道、新聞稿一樣,甚至可以說成是天氣報告的延伸罷了。再進一步說,就算寫成條目,缺乏來源的主題不可能寫得好,或者只不過是大量瑣碎資訊堆積而成也說不定。總體來說,就算符合關注度,也不一定就要寫成條目,每個颱風都要建條目,風季還有什麼可以寫?一些沒有獨立來源的東西理應併入風季條目。要注意的是我從來不是在說要將這類颱風條目刪除,而是通過併入風季條目來提高可讀性,並且從而避免語言孤立以及減輕維護等問題。--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5:10 (UTC)
NASA不是新聞媒體,怎麼會和例行報道拉上關係?而且例行報道多指「生者傳記方針」中的1E,即媒體關注事件,而非人物,但1E不適用於颱風,因為媒體報道颱風,確實是關注颱風,而不是颱風這件事,而且颱風是天災,不是事件。您可以視NASA為一個由政府部門運作的媒體。--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4日 (四) 15:44 (UTC)
首句說「NASA不是新聞媒體」,末句說「您可以視NASA為一個由政府部門運作的媒體。」???您先組織一下吧。--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5:50 (UTC)
況且您根本沒有理解到我在說些什麼,麻煩重新仔細閱讀一次。不要看到關鍵字眼,就自己想像我在說什麼。--AT 2020年9月24日 (四) 15:53 (UTC)
  • 重看您上面的留言「中維已經存在大量語言孤立的氣象條目,如果寫得非常好,那當然沒問題,如果不是的話,比照其他語言來併入至上級條目,這樣條目的可讀性才會有所提高。」[來源請求],這幾句都是沒有方針支持的,如果有,請明確指出。--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08:47 (UTC)
    關注度指引:「如果可查證的事實和內容無法由多方來源提供支持,那麼將它們併入另一篇條目中可能更為適宜。 」--AT 2020年9月25日 (五) 09:30 (UTC)
    很時時候方針指引只是在告訴您不要這樣做,而不是方針或指引沒有提及的東西就不能做或可以做。很大程度上,方針指引只是提供一個框架,在一些細微的地方不會有太多,甚至根本沒有描述。也就是說遵照方針與指引來寫條目固然是前題,沒有涵蓋到的部分還是要靠摸索或各種慣例來處理。--AT 2020年9月25日 (五) 09:38 (UTC)
  • 維基的慣例是建立在方針的大原則下,而不是把主觀的意願套進方針,例如您的觀點「中維已經存在大量語言孤立的氣象條目,如果寫得非常好,那當然沒問題,如果不是的話,比照其他語言來併入至上級條目,這樣條目的可讀性才會有所提高。」顯然就是原創規則,而且沒有其他管理員是這樣操作,條目的存廢是維基的重大議題,如果不嚴謹依從方針規定,爭議就大。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10:25 (UTC)
    所以您是看不到我第一個回覆?還有如果您每一句意見,每一項編輯都有方針指引依據,我倒是想見識見識。我從來沒有將我的意見套入方針,是您強行將我的言論套入方針。我上面已經回應得非常清楚,在維基上不可能每一個動作都要依據方針與指引,規定只是大框架,細微部分仍然需要各自掌握。如果您只遵照方針與指引,而不適當地運用常識的話,您註定一篇條目也寫不出來。--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0:50 (UTC)
  • 提請蟲蟲飛退出這個話題的討論。不要一如既往地誇誇其談自己不懂的東西。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9月25日 (五) 02:09 (UTC)
  • 同AT--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25日 (五) 04:51 (UTC)
  • 熱帶氣旋編者應該主動找新聞,顯示該氣旋對人類城市造成破壞(這通常是挺高的雨量或風速),這才是有百科意義、時事新聞意義;單純記錄某氣旋的在海上遠離人煙的軌跡與警報等級,而不告訴讀者它對人類社會的影響就草草結束條目,百科性就弱了(而且你想想,只要對城市有破壞,何愁沒關注度?所以NASA網址並非重點,重點在:有沒有文獻顯示它對人類社會造成影響?)。找這些資料我自己也做過,作為2020年中國南方水災的早期主編,我發現稔平半島的歷年降水和水災記錄驚人,查了新聞發現它是颱風常年經過的黑點,就順手在有關的颱風條目裡加進了相關字句「2018年颱風山竹吹襲,惠東縣停電率70%以上的有3個鎮盡在稔平半島,三大中國通訊運營商基本癱瘓。」Lovewhatyoudo 愛我鄉土,沒災就是福 2020年9月25日 (五) 05:25 (UTC)

「關注度」與「重要性」

@AT:既然要求使用獨立來源是為了確保自吹自擂,那麼一個颱風又怎麼自吹自擂?我對《關注度指引》的理解是,《關注度指引》只是一個機制,確保條目不會違反上級方針,例如「中立」等。從「要排除下列與主題實體有關聯之人釋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自我宣傳廣告自身發表個人出版物自傳新聞稿等」可以理解出,以上六項要求都是為了確保中立性,「包括但不限於」不代表可以將「確保中立性」的要求擴大至「社會關注條目所述的主題」。

《關注度指引》指的不是真正的「關注度」。條目可以得到公正的查核是一回事,條目有沒有重要性是另一回事。英維很久以前就有「重要度」提案,「有證據表明,有相當一部分人在同一時間對這個條目感興趣(或者曾經對它感興趣);或者說:該條目至少在某個社群之內是為人熟知的」和「條目具有一定基礎,有潛力擴展成為一定的長度(而不只是停留於小作品階段)」是你們的觀點嗎?你們是不是認為條目條目除了要符合《維基百科不是甚麼》和可供查證外,還要有一些人感到條目主題重要才可以建條目?所以你們是打算在中維提議執行「重要度」?請勿混淆「重要度」和「關注度」。--M.Chan 2020年9月25日 (五) 06:20 (UTC)

「既然要求使用獨立來源是為了確保自吹自擂,那麼一個颱風又怎麼自吹自擂?」我是說「沒有獨立來源的情況下不過是在自說自話(甚至可能是自吹自擂)」,您說的跟我說的完全相反。當沒有獨立來源的情況,那意味著所有資訊都是出自同一或多個有關連的出版者,這也變成說是關注度指引提到的「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這跟重要度毫無關係,請勿混淆視聽。加上我再三強調的是,就算條目主題符合關注度,也不一定要創建條目,現在氣象專題的條目大多反其道而行,以為有關注度便要創建條目,結果導致語言孤立,行文簡陋,風季條目的作用也隨之大減,現在不是要求將這類條目全部刪除,只是併入風季條目而已,我不認為這是一個過份的要求。--AT 2020年9月25日 (五) 06:40 (UTC)
關注度指引有沒有要求來源的數量?現在刪除颱風條目的原因到底是因為條目質量低下還是關注度不足?--M.Chan 2020年9月25日 (五) 07:10 (UTC)
AT認為來源「不獨立於主題」,主張刪去。「就算條目主題符合關注度,也不一定要創建條目」是指條目如果侵權、廣告、原創等問題也會刪去,但有些用戶對這個概念也有誤解。--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07:16 (UTC)
我認為最大的理由是缺乏獨立來源,再次強調我不是要刪除這類條目,只是希望能夠將其併入風季條目,從而提高可讀性,避免語言孤立等問題出現。--AT 2020年9月25日 (五) 08:40 (UTC)
@AT:「沒有獨立來源的情況下不過是在自說自話(甚至可能是自吹自擂)」,「自說自話」是不是指缺乏中立性?--M.Chan 2020年9月25日 (五) 10:36 (UTC)
不是。我上面已經解釋了:「當沒有獨立來源的情況,那意味着所有資訊都是出自同一或多個有關連的出版者,這也變成說是關注度指引提到的「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0:53 (UTC)
@AT:「所有資訊都是出自同一或多個有關連的出版者」有甚麼問題?--M.Chan 2020年9月25日 (五) 11:21 (UTC)
不就是「不太可能成為世界範圍內對該主題普遍關注的證據。」嗎?還是您覺得單一來源的條目也可以接受?--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1:27 (UTC)
@AT:問題是,為甚麼需要「世界範圍對該主題的普遍關注」?--M.Chan 2020年9月25日 (五) 11:30 (UTC)
因為維基是面向世界,而不是某政府部門發放資訊的地方,當然也不是天氣報告的延伸。--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1:33 (UTC)
@AT:如果是多個國家的官方氣象部門呢?--M.Chan 2020年9月25日 (五) 12:39 (UTC)
我認為不行。重心應該放於具備多元來源的條目上,一些只具備紀錄性質的內容應該併入風季條目。--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2:45 (UTC)
這個提案就是討論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上次drv的存廢爭議就在於此。因此,不是來源的多少,而是用戶如何理解「獨立於主題」,gng已經明確說是「獨立於主題」就是主題和來源「沒有利益衝突」如果不根據這個原則去處理存廢,很難自圓其說。--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12:50 (UTC)
那我再次聲明,我不認同NASA是獨立來源。而且,就算有關注度來源,也應該考慮實際情況,不是所有具備關注度的主題都應該創建條目,更不用說單一來源。其餘見我在這串討論的第一個回應,也可以參照風神的存廢覆核,所有邏輯論調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謝謝。--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3:49 (UTC)
1.那個條目不是單一來源。2.就算是單一來源,「那麼將它們併入另一篇條目中可能更為適宜。」都只是一個「可能」建議,不是強制性,具體要看存看存廢共識。3.請勿原創規則。4.那個NASA是符合GNG「獨立於主題」,沒有「利益衝突」--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14:02 (UTC)
1.單一來源不是單指只有一項來源,而是形容來源都是同一類(氣象部門)。2.當然這是建議,我沒有強制任何人,要提存廢討論還是覆核,我也非常歡迎。3.請勿含血噴人。4.那是您的見解,我認為不符合。--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4:21 (UTC)
(※)注意:提案是討論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請大家針對提案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11:51 (UTC)
看完,就是氣象部門。--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4:40 (UTC)
  • 您說了很多站務見解,但卻沒有方針指引支持,這就是「我是管理員,我說是就是」,如何令社群信服呢?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5日 (五) 14:48 (UTC)
    好跳躍啊。我上面一直沿著關注度指引來作說明,您是看不到嗎?我亦從來沒有搬出管理員的身份來要求別人聽從於我,雖則我人微言輕,不過我仍嚴詞警告您不要再含血噴人,自己在妄想我說的話。至於社群是否信服,我相信大家看看這串討論就已經很清楚了,有異議的可不止我一人。--AT 2020年9月25日 (五) 15:03 (UTC)
  • 順便回應M.Chan: 如果有一位氣象學家為每個颱風都濫發機械稿子,我肯定他的作品很快就會被踢出關注度範圍。另外政府機關與接受public funding的科學家的分別是:政府機關往往服從上級,產出大量例行報導,科學家卻有研究獨立性,不會投放大量心力於無人問津的颱風上面。--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26日 (六) 06:15 (UTC)
  • 原來上面AT回應過了,看漏。--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26日 (六) 06:19 (UTC)
我認為這只屬於例行報道,跟指引中的單純告知一條路線開通相似。--【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9月26日 (六) 15:30 (UTC)
@Lab06 N:「單純告知一條路線開通」怎麼可能是只適用於人物類條目?--【和平至上】支持通過港區國安法💬 2020年9月27日 (日) 11:01 (UTC)
    • 我的觀點是「對人類沒有實質影響的颱風不應獨立成條」。我以作為社群成員的身份發表意見;我並無援引個別方c針或指引條文的義務。社群共識本身即高於任何成文法規。--Temp3600留言2020年9月26日 (六) 16:36 (UTC)
  • 「社群共識本身即高於任何成文法規。」是非常錯誤的觀點,方針和指引是維基的法規,每個用戶都有責任去遵守。幾個人拉隊,前呼後應的「共識」並非違規的理由。此外,請針對的提案討論,WP:1E是「生者傳記方針」的一部分,只適用於人。此案是討論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因此請針對提案內容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7日 (日) 02:46 (UTC)
      • 那麼我也是社群的一員,我的觀點是「不應該刪除有價值的信息,而且還要強化氣象條目的質量」。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26日 (六) 16:42 (UTC)
        其實從來都沒有要求刪除,只是希望能夠將對應的條目併入上級條目而已。縱使內容具備收錄的價值,卻並不代表必須建立條目,併入風季條目並不會失去任何資訊,反而可以提高可讀性和避免過度的語言孤立的問題,一舉多得。--AT 2020年9月27日 (日) 10:48 (UTC)
        @AT:NASA在熱帶氣旋發佈方面沒有社會責任,有責任的是聯合颱風警報中心。--M.Chan 2020年10月2日 (五) 11:00 (UTC)
        NASA到底有沒有責任,我不好斷言。不過其他人在整段討論也已經表達得非常清楚,而我在一開首的留言也說明了就算NASA可證關注度,這類條目仍然存在問題,理應併入風季條目。我不懂的是為何要如此執著要另建條目,明明併入風季條目也不會造成任何資訊缺失,另建條目卻會產生的問題。不知道您對此有什麼看法?--AT 2020年10月2日 (五) 11:32 (UTC)
  • 現在社群有濫於合併的的傾向,小小條目合併也無可厚非,這個條目本身就已經很長,合併其實不容易,而且令另一條目變得太冗長,難於閱讀。此外,責任不責任與關注度無關。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2日 (五) 11:40 (UTC)
    濫於合併?不如說濫建條目?不然那來濫於合併?一早寫在風季條目就沒合併這回事了。另外,您要理解到寫得長背後的理由,如果只是寫得冗長的話,那精簡後併入便可。況且4000多位元組叫長嗎?我不覺得,況且對應的風季條目英文版位元組超過16萬(日維15萬),中維也才12萬,完全有空間承受。--AT 2020年10月2日 (五) 11:58 (UTC)
  • 我覺得「濫於建條目」也是非常錯誤的觀念,一旦形成風氣,對維基有非常壞的影響。您看那麼多線下推廣活動目的是甚麼?無非都是鼓勵更多人寫條目。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2日 (五) 12:06 (UTC)
    鼓勵人寫對的條目是很正確。相反,一些不適合的條目就不應該鼓勵。--AT 2020年10月2日 (五) 12:16 (UTC)
  • NASA當然可以證明關注度,不過對於「怎樣的NASA資料」能證明又是另一回事。也許我們可以像音樂關注度討論音樂榜單一樣那討論什麼樣的政府資料可以符合關注度條件 --無心*插柳*柳橙汁 2020年9月26日 (六) 18:27 (UTC)
  • 上面Milkypine君所言甚是。什麼NASA資料是不是獨立於颱風?在下不想糾結於此,簡直越看越糊塗,將簡單問題複雜化……其實《關注度指引》第二段就表明︰「一個經共識認為符合本標準的主題,通常都擁有關注價值,並且符合成為百科全書獨立條目的標準。如果可查證的事實和內容無法由多方來源提供支持,那麼將它們併入另一篇條目中可能更為適宜。 」如果一個颱風條目只有NASA來源,而NASA來源又沒有提供足夠內容以支撐條目獨立成篇,那社群自然應該考慮合併。但這個不是刪除決定,而是編輯決定,應該是社群決定。符合《關注度指引》可以獨立成篇,不等於符合《關注度指引》就都要獨立成篇。--J.Wong 2020年10月1日 (四) 16:57 (UTC)
(✓)同意user:Wong128hk看法。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2日 (五) 11:42 (UTC)
補充一點,在社群決定條目是否應該合併,無論條目是否符合《關注度通用指引》,其實也不妨同時參考《關注度(氣旋)指引》。以「颱風風神」為例,明顯沒法符合《關注度(氣旋)指引》,那合併到母條目會是不錯之決定。--J.Wong 2020年10月2日 (五) 13:40 (UTC)
(※)注意:這個條目同時在afd和drv都被刪去了,刪去的理由是來源「不獨立於主題」,提案本來是討論naza是否「獨立於主題」現在討論又開始離題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2日 (五) 14:05 (UTC)
上面Milkypine說得很好,「NASA當然可以證明關注度,不過對於「怎樣的NASA資料」能證明又是另一回事。」而且,還是因應不同主題而有所改變。就算NASA可以證明颱風關注度,由於各種問題,併入風季的條目是較佳的選擇。顯然地這不是離題,而是在說明NASA是否可以用作反映關注度這個命題,其實需要按照NASA的資料和相應的主題而存在變化,這種變化就算能夠形容為可以反映關注度,這仍然不是另建的條目的必要條件,這不限於氣象相關條目,其他領域也是如此,只不過氣象在這方面比較嚴重。這類的條目M君便創建了很多,如果他能夠參考上述討論調整一下自己的編寫方向,那當然很好,不然的話我相信其他用戶也毫不介意逐一提請afd(當然我也可以),以決定是否應該併入風季條目。就算符合關注度也不等於必須建立條目這一點我想已經非常清楚,希望相關用戶能夠正面面對。謝謝。--AT 2020年10月2日 (五) 14:31 (UTC)
@AT:符不符合關注度和需不需要刪除是兩回事。假設某條目擁有關注度,當然可以以其他理由刪除。問題是如果條目只提交NASA資料作為關注度來源,而該條目內容完備,那麼是否可以保留?或者如果編者有信心把條目寫得好,是否就可以刪後重建?熱帶風暴玫瑰 (2017年)強烈熱帶風暴皮瓦2006年颶風巴德等條目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M.Chan 2020年10月2日 (五) 15:18 (UTC)
內容完備與只有一項關注度來源本身是有衝突的,那是因為只有一項關注度來源那代表著其他來源都並非第三方來源或只是提及,因此只有一項關注度那意味著條目本身不夠完備,缺乏足夠的第三方來源,這代表著條目主題只在該領域(甚至是該機構)有價值,於百科角度來看則缺乏另建條目的意義。因此,這樣的主題不可能寫得好的,您舉出的例子只是這些相關來源的堆砌,並不意味著條目內容完備。除非,社群認為可以豁免,否則無論是Dyk還是GA、FA,也理應併入風季條目,例如原本是英語典範條目的en:Talk:Tropical Depression Ten (2005),在今年初也最終併入風季條目一樣,無論寫得多仔細,不合規定就是不合規定,所謂的GA、FA銜頭也可以通過重審來除名,並不存在任何問題。--AT 2020年10月2日 (五) 15:38 (UTC)
(※)注意User:Michael Chan提到的例子中如強烈熱帶風暴皮瓦,線上線下來源都有,怎麼會是「單一來源」?而且我比較同意JWong上面的論述「如果一個颱風條目只有NASA來源,而NASA來源又沒有提供足夠內容以支撐條目獨立成篇,那社群自然應該考慮合併。」而且應該在afd討論中有合併共識,而不是把一個「內容完備」而且有關注度的條目合併到其他條目,令條目變得非常冗長而難於閱讀。--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04:03 (UTC)
您說的線下來源只是用於解釋氣象用語,而不是直接與該皮瓦有關。如果存在多樣來源,那很好,如果沒有的話就應該考慮整頓。afd討論沒問題啊,我沒有指望憑這個討論可以全數整理到這類氣象條目。如果憑這個討論可以讓雙方的觀點更清楚明確,那afd的時候就不用在重複,並且便於判斷。--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1:09 (UTC)
  • 條目上25個來源也是解釋氣象用語嗎?而且GNG 建議多方來源去作「可查證的事實和內容」,並非要多個來源「有效介紹」,因此一個有效介紹,和加一個來源提及已符合要求。--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3:05 (UTC)
    我是在說線下來源解釋氣象,請問您怎樣可以得出25個來源也是解釋氣象用語的結論???除了線下解釋氣象的來源之外,其他的都不是獨立來源,不是來源多就代表多樣,全部都來自氣象機構那不叫單一叫什麼?有效介紹的來源確實有很多,問題在於始終沒有脫離氣象機構的框架。也就是說,提出一個不符合獨立要求的來源,跟您提出N個不符合的來源也是一樣,結果在我看來都是無法反映關注度,不會因為多而變得獨立。而且,我一直強調的已經不僅僅是關注度的問題,整個討論就只有您仍然糾纏於有關注度來源就應該另建的條目的思維裡,連Michael Chan的意見都比您來得有意義得多。--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4:27 (UTC)
  • 不同地區,不同機構的來源,怎麼會定義為「單一來源」?按您這麼說有關歷史的條目,用了不同歷史學家的來源也是「單一來源」?--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4:35 (UTC)
    不同地區不同機構都是氣象機構啊,怎樣多元化?您提到歷史條目,歷史學家是學術研究,如果有歷史部門或機構,那一樣不能反映關注度,那請問氣象條目的學術研究在哪裡?您這個比較只是在讓您的主張變得更加脆弱而已。--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4:40 (UTC)
  • 您有所不知,香港就有一個「香港文學研究中心」專門研究香港文學,他們的來源基本上是權威的;大陸有一個「社會科學院」即古代的「翰林學院」延伸,是優秀學者聚集的機構,他們專門研究文學、史學、語言等,也是學術權威。--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5:16 (UTC)
    我在問您氣象條目的學術研究在哪裡,您反過來告訴我有什麼文史學術權威是什麼意思?我承認學術來源啊,我是在問您那些有問題的氣象條目的學術來源在哪裡,不是要您告訴我文史的學術來源有什麼。--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6:01 (UTC)
  • 我是回應您「如果有歷史部門或機構,那一樣不能反映關注度」這句,而且維基甚麼時候一定要有學術來源了?GNG的要求從來都是從來源去「有效介紹」去尋求關注度的證據,這是方針的精神。--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6:12 (UTC)
    您掌握不到問題的核心。氣象機構對颱風作出介紹是一種必然性,是有規律的,沒有選擇的餘地,不會突然無故跳過幾個颱風。您提到的歷史機構在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或然性,並不存在像風季一樣的規律,是有選擇研究課題的自由,只要在研究主題之下想怎樣跳就怎樣跳。而且,實際上歷史條目存在多樣的來源,無論是學術來源、政府部門還是媒體都有,要證明關注度遠比氣象條目要來得簡單。換個角度,歷史主題下也有不應收錄的內容,我認為氣象專題也是如此,如果有所有颱風都值得收錄的根據,大可提出修例,無任歡迎。另外,我不是說一定要有學術來源,而是有學術來源的話關注度就沒有疑慮,媒體來源也完全沒有問題啊,大量登陸或造成人命傷亡的颱風也存在一定數目的來源,我從來沒有對這類颱風作出質疑。我所質疑的從來都是在大海中心形成然後自然消滅,除了氣象機構的紀錄外沒有任何來源的颱風,因此我才提出學術來源這個觀點。這是因為如果該颱風有足夠的威力而破了什麼紀錄的話,便存在拿來做學術研究的可能性。關注度說的有效介紹固然是重點,不過其餘要求亦需要滿足,而不是作為氣象wikia或氣象機構的紀錄(或天氣報告)的一種延伸。--AT 2020年10月4日 (日) 08:54 (UTC)
  • 不是所有颱風都有NASA詳細介紹,上次討論我不是已經舉了很多例子嗎?而且以條目太多,然後按自己良好主觀意願增加特定主題的額外條件,也是不應該的。就如有關城市的條目,有人住就能寫條目,換言之所有城市、鄉村都可以建條目,您不能因為不喜歡城市條目,然後就走去提刪城市條目。中維與英維差不多同時創立,但英維已有六百萬個條目,而且質素比較高,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們對於條目有更寬容的態度,對關注度有更冷靜和理性的思維,英維幾乎多個專題關注度指引都接受「多個來源提及」而無須「有效介紹」,如果引進中維,肯定會有人反對。--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4日 (日) 10:09 (UTC)
    NASA跳過了哪些您說說看。從來都不是條目太多的問題,請不要跳針。我已經論述過中英維的分別,英維在創建時已經阻截了大量不當內容,不像中維隨便誰都可以創建條目。如果英維的要求寬鬆,那是因為他們有嚴格的制度作為輔助,而不是採取放任主義。中維的寬鬆的關注度制度完全體現於氣象條目的濫建之上,英維併入風季的內容去到中維就變成條目,還有人走出來護航。我上面提到的Tropical Depression Ten (2005),英維將原本是典範條目的內容併入了風季條目,這就是您說的寬容?很明顯,寬容的是中維,只要存在一項關注度來源便有條件建立條目,只要細心思考一下就知道如果只有一項關注度來源,這條目不可能寫得好。中維的關注度就是如此寬鬆,部分氣象條目卻連這種寬鬆的要求也滿足不到。最後,對於您完全忽略我的意見來回應表示不滿,今後也會拒絕回應您因自己認知不足以及寫作能力低下而引致的謬論,只會回覆其他人有意義的意見,並且堅決反對您的觀點。而且,根據此討論的方向性,我仍然會以一貫主張來處理相關氣象條目,以正視聽,請您好自為之,就這樣。--AT 2020年10月4日 (日) 10:42 (UTC)
  • 我覺得您過慮了,不符合收錄條件的,早就速刪了。現在刪除派有一種傾向:「要麼您不要寫,要麼您要寫出很優良的條目」,追求條目的優良不能通過刪除或合併去達成,只能通過條目評審,互相交流意見去達成;或者您可以像Kolma那樣動手去改善條目。而且收錄標準訂好後,符合標準的就不要「熱血提刪」,管理員也要「審慎刪除」,這樣才能吸引更多新手去寫條目。您上面提到的標準連老手也不容易做到,如何鼓勵更多新人去寫條目呢?我們要對新手有「合理期望」,也不能傷害新手,這樣維基發展才好。--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4日 (日) 11:06 (UTC)
  • 來源當然越多元化越好,但不等於不同機構的氣象網站也要視為「單一來源」。按既定的方針指引去以一視同仁的標準,審視不同主題,不必對某些主題增加額外要求。否則社群做再多的線下推廣活動也白費,老手也不容易寫條目,新手就更不用說,對維基長遠發展有很壞的影響。--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4:51 (UTC)
    單一來源就是同類型來源的意思。我從來都是按照既定標準去處理,不然不會發現到氣象條目有如此多的問題,其他主題都遵守規定,氣象主題憑什麼就可以亂來,自建wikia?另外,您提到的是一種方向性的問題,如果是往好的方向走的話,那當然應該鼓勵,往壞的方向走就應該加以制止,而不是諸多推搪,不去正視問題所在,這對維基長遠發展影響更壞。--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4:58 (UTC)
蟲蟲飛君,簡單一點,個人不認為NASA資料並非獨立於颱風,世界各地氣象站資料都獨立於颱風。不能使用或不符合《關注度指引》是因為指引中其他要求,而非獨立與否。獨立與否是用來判斷資料來源對相關人事物描述是否客觀中立之其一依據,確保來源出自第三方,而非與該人事物有利害關係者,將此放到颱風未免貽笑大方。上面AT君所言有理。有些合併與否明顯是編輯決定,需要社群,尤其是氣旋類條目專題主要參與者,來承擔並作出決定。--J.Wong 2020年10月3日 (六) 02:27 (UTC)
颱風專題編輯者間應該對哪些氣旋可以獨立成篇有明確共識,並予以恪守。如果《關注度(颱風)指引》及其他文件(如有)仍不夠明確,請繼續討論、推動。--J.Wong 2020年10月3日 (六) 02:35 (UTC)
(!)意見:GNG的基本條件是要求來源「可靠、有效介紹、獨於主題」,社羣都同意NASA為可靠來源,而提案原先的目的是要釐清「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從上面的討論,共識也傾向於同意NASA是「獨立於主題」,至於條目是否合併,我同意Jwong的意見,在具體的存廢討論中形成共識:「如果一個颱風條目只有NASA來源,而NASA來源又沒有提供足夠內容以支撐條目獨立成篇,那社群自然應該考慮合併。」方針已經有明確規定。--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04:14 (UTC)
我不知道您從哪裡看出「共識也傾向於同意NASA是「獨立於主題」」,至少我可以看到除了我以外,SANMOSA、Itcfangye、7、犬風船、Temp3600、Lovewhatyoudo以及和平至上均不同意,而明顯與您同一立場的只有M.Chan(他就創建這類條目的人)和Lab06 N,完全得不出共識傾向同意NASA是獨立來源。存廢討論也非常歡迎。--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1:16 (UTC)
(:)回應
  1. 您提到的例子明確主張NASA「不獨立於主題」只有Sanmosa,其他的都是扯開了話題,沒有針對提案論述,沒有表示是否認同NASA「不獨立於主題」,或者只是走來攻擊蟲蟲飛,並非參與討論。
  2. 明確接受NASA來源的有:User:Michael Chan、User:Michael Chan、User:Lab06 N、Milkypine、DavidHuai1999
  3. 接納NASA為關注度來源的管理員有:Jwong、User:Iokseng、Manchiu、蟲蟲飛
  4. 以NASA「不獨立於主題」刪去的管理員:AT
以上。--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2:59 (UTC)
@ItcfangyeJarodalienUjuiUjuMandan:@LovewhatyoudoTemp3600和平至上:各位看看這位用戶怎樣形容你們,「其他的都是扯開了話題,有沒針對提案論述,沒有表示是否認同NASA「不獨立於主題」,或者只是走來攻擊蟲蟲飛,並非參與討論。」--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3:56 (UTC)
而且您的著眼點有著根本性的問題,您可以問問看到底多少人支持或反對風神合併到風季。NASA來源我也接受啊,問題在於怎樣應用,您要將其當成唯一依據那就很奇怪。眾人說了N次的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代表就要另建條目,您完全視若無睹。--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4:18 (UTC)
  • 「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代表就要另建條目」是指條目侵權、廣告、原創等問題也會被刪去,不是指您對某些主題有偏見,所以要增加額外的收錄標準。--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4:23 (UTC)
    您這個主張很有問題,關於併入理據上述諸位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您不會寫條目我不怪您,但請您不要用這些奇怪思想來荼毒別人,也不要自曝其短。您應該針對的是有些人將維基當成wikia,鉅細無遺地編寫愛好者內容的行為,而不是反過來將按照規定清除這些內容的打成壞人。--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4:36 (UTC)
  • 請瞭解我是按方針指引去處理站務,請提出支持「就算有關注度也不代表就要另建條目」[來源請求]方針或指引,謝謝﹗至於合併的原則,我同意Jwong的做法:「如果一個颱風條目只有NASA來源,而NASA來源又沒有提供足夠內容以支撐條目獨立成篇,那社群自然應該考慮合併。」。--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4:41 (UTC)
    關注度指引已經寫得很清楚:「如果可查證的事實和內容無法由多方來源提供支持,那麼將它們併入另一篇條目中可能更為適宜。 」加上,我上面早就說過,不可能所有動作都有仔細的方針指引,這些我早已提及過。而且,關注度指引也沒有跟您說符合關注度就一定要建立條目啊,如果您如此不知變通的話,不說關注度問題,您連一篇條目也寫不出來。--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4:53 (UTC)
  • 重點是「可查證的事實和內容」,並非要多個來源「有效介紹」,而且「可能更為適宜」是建議性質,不是強制性,因此一個有效介紹,和加一個來源提及已符合要求。此外,中維的方針已經很全面,絕大部分站務都有方針指引規定,管理員嚴格依從方針指引,操作較容易獲得社羣認同,而不是「我說是,就是了」。--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5:04 (UTC)
    這個問題我已經回答過您,是沒有強制性,如果有我早就直接跑去處理了,還在這裡說那麼多嗎?您要去滿足一個最低條件,從而放棄改進條目的機會,那我也沒辦法,這也是為什麼氣象條目可以橫行多年也無法完全根治的理由,理據已經說得非常清楚,如果相關用戶還是認為無需作出任何改動的話,那今後只好考慮採取進一步行動來處理。另外,我不希望您永遠在強調管理員的身份,我從來沒有以管理員的身份,您卻不斷提及管理員應該怎樣怎樣,我就是嚴格依從方針指引才會帶出這個問題,您見解不同沒關係,而不是走來指責我「「我說是,就是了」」,如果是這樣,我根本不需要在這裡跟您討論,就直接走去處理了。我在這裡持續討論是尊重社群的各種意見,而不是像您這樣含血噴人。--AT 2020年10月3日 (六) 15:55 (UTC)
  • 我沒有批評您,我只是分享我的看法,您應該比我更清楚,社羣會經常質問管理員的操作理據,如果不能援引方針指引去回應社羣,您覺得社羣接受嗎?此外,這個提案就不應提出,每個維基都有刪除派和保留派,怎麼能說服另一邊接受自己的立場,然後改變自己立場?--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6:05 (UTC)
    我有我的操作理據,也有方針指引支持,只是在理解上您與我存在差異而已,不同管理員有著各自的理解,操作上存在差異並不奇怪,如果社群不接受的話自會有解任提案等方法來制衡,至少我不認為社群有不接受我的看法。另外,此案是否應該提出是用戶各自的想法,我不會干預,討論本來就是互相嘗試說服對方,經過各種協商、理解或妥協來形成共識,如果最終無法達成共識而維持原狀的話,討論本身也是有益處的,他日再有同類討論出現的話,過去的討論便會有參考的價值,一些已經論述過的觀點就可以省略,加速討論的進行。--AT 2020年10月4日 (日) 08:40 (UTC)
Not surprised at all. What can you do if someone insist to let people listen to their opinions without necessary study. 勉強せずにひたすら自分の意見の述べて、人の妥協を強要するのはね、勘弁してほしいけどな。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0月3日 (六) 14:33 (UTC)
上文翻譯:毫不驚訝。如果有人堅持不經過必要的考究就讓別人聽取他們的意見,該怎麼辦。我想請您原諒我強迫人們妥協,只通過表達自己的觀點而不作考究。--A1Cafel留言2020年10月6日 (二) 09:01 (UTC)
我更願意將時間花在其他能幫助維基百科的事情上,比如認真回覆OTRS的信件。當然,AT君如果覺得這項討論有任何我能幫忙的細節,歡迎再ping我。--Temp3600留言2020年10月4日 (日) 17:38 (UTC)
@A1Cafel:請您刪除您上方的機翻。機翻非常容易錯,如果你只是機翻一下自己看還好,把機翻內容貼出來誤導人,作為維基人來說是不合格的行為。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0年10月7日 (三) 13:33 (UTC)
(&)建議:這個提案是討論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上面我沒看到大家就這個話題論述,或者大家可以試試論述一下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3日 (六) 14:17 (UTC)
AT君、蟲蟲飛君及各位討論參與者︰個人相信討論「NASA參考資料是否獨立於主題」是否屬於有意義討論,抑或只是一個空轉,事實擺在眼前,亦都相當明確。
與其繼續空轉,不如做一些更有意義討論來避免這種情況無止境發生完又發生。其實上面蟲蟲飛君一面不斷說同意在下看法,但又一面說合併討論要在存廢討論中進行,那隻證明一件事,蟲蟲飛君沒真正了解在下所說為何,或者是在下表達得還不夠清楚。希望以下論述可以進一步解釋予各位。
一、首先正如上面所言,NASA資料不會,亦無可能不是獨立於主題,希望各位同意,特別是AT君,而且這不應該是氣旋類條目是否符合《關注度指引》之關鍵;
二、所以想這裡討論主題改一改,要討論就討論NASA資料是否可用以證明關注度,而非是否「獨立於主題」,例如上面兩位討論提到NASA沒有就颱風作出篩選,是循例提及,這方面可以繼續探討。
三、其次,想再強調「符合《關注度指引》可以獨立成篇,不等於符合《關注度指引》就都要獨立成篇。」如果大家能就點二達成共識啦,並且共識為確認NASA資料可用以證明關注度,那就再進一步探討NASA資料對個別颱風條目是否都有提供足夠內容以支撐起整個條目,如果只有NASA資料一個來源。如非,那合併會是一個選項,但關注度指引其實已經表明關注度指引是不管內容。所以這個合併與否,作為社群之編輯決定,其實不應該在存廢討論之中進行。進行之場地可以是颱風專題之下或者本頁,彰顯決定乃社群編輯決定,減少及避免管理員插手。
四、進而應該確認颱風專題,即眾颱風條目編輯者,是否已經就哪些颱風可以獨立成篇達成共識。《關注度(氣旋)指引》是否足夠提供指引?如否,就應該進一步完善指引。
以上。--J.Wong 2020年10月7日 (三) 05:36 (UTC)
我的意見是NASA並非獨立來源,不過就算理據不同,如果得出的結果一樣(例如併入風季條目),那我也無妨,因此第二點至第四點我也認同。--AT 2020年10月7日 (三) 05:44 (UTC)
J.Wong所言有理,個人當然支持將未能獨立成篇的颱風條目併入風季條目。不過我擔心其他編者不明白第三點,始終在WP:PTS編者大多抱着「寧濫勿決」的心態,加上包含第三點的案例不多,易惹爭議。--A1Cafel留言2020年10月8日 (四) 02:54 (UTC)
(※)注意:首先雖然有四位管理員授受NASA為關注度來源,而AT已經否認NASA是「獨立於主題」,這方面已經不符合GNG的基本條件:「可靠、有效介紹、獨立於主題」,因此不解決「NASA是否獨立於主題」,其他話題已經無法談去下去。而且,這個話題還牽涉到政府部門的來源是否獨立於主題,是否可用於關注度。從現在的討論情況來看,我預期也難有共識,因此可先擱置此提案,待時機成熟時再討論。--蟲蟲飛♡♡→♡℃留言 2020年10月7日 (三) 13:05 (UTC)

說個題外話

其實我覺得維基上的風季條目連最基本的ACE數據都沒錄入,自然有人會覺得風季條目除了颱風都是假太空。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25日 (五) 12:16 (UTC)

ACE數據我在現實生活中甚少聽聞,有些可能根本沒有。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6日 (六) 01:19 (UTC)
ACE數據從1979年至今年的任何風季都有。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26日 (六) 06:08 (UTC)
英維在每個風季的討論頁均有紀錄,但又不會特別提及,除非該年風季異常(不)活躍,才在首段提及。中維在改用新模板後亦已移去ACE一欄,颱風主條目亦無提及。--A1Cafel留言2020年9月26日 (六) 07:07 (UTC)
中文維基不是英文維基的中文版,英維不特意提及ACE不代表中維應該效仿英維不特意提及ACE,我覺得中維應該大膽的把ACE等數據引入風季條目。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26日 (六) 08:06 (UTC)
據我的理解,HKO不會給予ACE數據。我認為可以由此推論一般的氣象部門根本不會JTWC數據。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6日 (六) 08:17 (UTC)

JTWC才是西太平洋最主要的氣旋評級機構,除了沒有命名權之外基本ACE什麼的數據都出在JTWC,而HKO在大陸風迷眼中不是重要的氣旋評級機構;在大陸風迷眼中只有三家重要的氣旋評級機構

  1. 上述的JTWC,簡稱大J
  2. 具有命名權的JMA,簡稱小J
  3. 中國大陸本土機構:CMA

JTWC作為最主要的氣旋評級機構,經常出ACE數據,也會專門在最佳路徑(BST)中修正ACE數據,JTWC不在意才奇怪。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26日 (六) 08:36 (UTC)

問題在於一般大眾根本不會理會JTWC做了些甚麼,甚至連JTWC是甚麼也不知道。JTWC的資訊於一般讀者而言並不重要。SANMOSA SPQR 2020年9月26日 (六) 14:14 (UTC)
不要太偏頗大眾而拋棄小眾,正確道路應該是大眾與小眾同樣重要。如果按照你這個理論那些大眾不為知的條目肯定都被刪掉,例如這裡的條目多數都是隔幾年才有幾次編輯,而且大眾肯定不知道有這些條目的存在。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26日 (六) 16:20 (UTC)
然而你卻是為了迎合小眾的要求而把大眾拋棄了。小學而大遺,吾未見其明也。SANMOSA SPQR 2020年9月30日 (三) 06:12 (UTC)
添加ACE等數據和風速、氣壓以及災情有什麼衝突?這些數據又不占地方,而且現在已經不是Modem時代。按照你這理論Windows_Vista這個條目可能只剩下主條目,Windows_Vista開發歷史因涉及小眾內容而被刪除,再舉一個例子:微軟產品代號列表也是滿篇小眾內容,還有冷門物種也算無人問津的小眾條目。通常大眾愛好永遠是只有這幾樣,小眾愛好遠比大眾愛好多樣,所以維基百科小眾條目至少七成,你敢刪嗎;海納百川,有容乃大的口號難道是假的?U:Lab06 N 參與 2020年9月30日 (三) 07:55 (UTC)
不是佔不佔地地方的問題,而是有沒有人留意。注意WP:NOT#INFO,試問除了閣下,又會有多少人關心颱風的ACE。--A1Cafel留言2020年10月1日 (四) 04:39 (UTC)
1.大陸風迷一大半都關心ACE,甚至都形成獨特的亞文化圈子了。2.按照你這個有沒有人關心條目內容的理論,那麼我上述的這些條目可就危險了。U:Lab06 N 參與 2020年10月1日 (四) 06:58 (UTC)
請避免地域中心。你上方提及的條目與WP:DUE中「如果是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那麼它並不屬於維基百科,無論它是否真實,無論你是否能夠證明它,除非它出現在一些補充條目中」的描述(我指下劃綫的部分)類近。SANMOSA SPQR 2020年10月1日 (四) 08:25 (UTC)
(✓)同意UT:Lab06 N君的看法。--蟲蟲飛♡♡→♡℃留言 2020年9月26日 (六) 15:56 (UTC)

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The National Pulse)是否為可靠來源?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敝人打算在條目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加入以下內容:

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指出,一個極左派人士的Discord網路群組的螢幕截圖顯示,其成員坦承在1月6日當天有一大批反川普者(a large sum of anti trumpers)滲透了支持川普的集會並且衝入國會大廈。[1]

條目討論頁的討論中,有用戶提出理據認為此媒體不是可靠來源,而敝人也提出理據認為此媒體是可靠來源。

茲詢問社群意見,請問社群認為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The National Pulse)是否為可靠來源?--Matt Smith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13:53 (UTC)

建議{{move to}}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討論。個人懷疑該斷言是被可靠性存疑的該媒體所報道的第一手來源(引述網絡聲稱、截圖),故不宜採用。--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14:17 (UTC)
(※)注意:很多報紙都會引述網絡資料,最常見的是引述美國總統特朗普的Twitter貼文,但與媒體可靠性無關;而且一手來源≠不可靠;再者,報紙的東西都是二手;一手是指原始檔案,如日記、人口統計資料和實驗室報告等。--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19日 (二) 14:30 (UTC)
謝謝。已在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提出。--Matt Smith留言2021年1月19日 (二) 14:39 (UTC)
但憑藉媒體報道的匿名網上資料做出推斷是不可信的,至多對此做出介紹,如果成為了重要的少數觀點。「所報道的」一手來源。權威推文是可靠一手資料。--YFdyh000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0:11 (UTC)
個人傾向認為該來源為不可靠來源。另一方面,即使該來源為可靠來源,「當天有一大批反川普者滲透了支持川普的集會並且衝入國會大廈」本身既非「多數觀點」,又非「重要的少數觀點」,未有在條目中介紹的必要。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1:38 (UTC)
就算是小數意見,維基也不應禁制。香港的媒體也多引用網上資料,這是很平常的媒體採訪手法之一。WP:5P2:我們需要在條目中準確地表達和解釋各方的觀點,並以平等的態度對待各個觀點——不可將其中一些觀點演繹為「真理」或「最佳觀點」。--蟲蟲飛♡♡→♡℃留言 2021年1月20日 (三) 04:20 (UTC)
@Sanmosa:敝人從未主張把《國家脈動》報導的事情描述為與美國主流媒體的報導一樣受歡迎,因此閣下不必擔心「不合理的比重」。而且敝人提議用歸屬報導來源的方式敘述(「美國保守媒體《國家脈動》指出,一個極左派人士的Discord網路群組的螢幕截圖顯示……」),而非直接斷言,請別誤會了。---Matt Smith留言2021年1月20日 (三) 04:37 (UTC)
「如果是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那麼它並不屬於維基百科,無論它是否真實,無論你是否能夠證明它,除非它出現在一些補充條目中。」這是Jimmy Wales的原話。我對此的理解是「『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完全不應該寫入維基百科」,因此如果我的理解沒有錯的話,「極少數(或極有限)觀點」的出現本身就已經違反「不合理的比重」(「除非它出現在一些補充條目中」,如其原話)。SANMOSA SPQR 2021年1月20日 (三) 08:02 (UTC)

為避免重複討論,現關閉此話題,請各位移步可靠來源布告板相應話題討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月20日 (三) 09:23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英維第n次討論中國日報

英文維基百科正在討論關於中國日報的可靠性,歡迎參與討論!鏈接:en: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Noticeboard#RfC:_China_Daily城市酸儒文人挖坑 留言 2021年2月12日 (五) 13:15 (UTC)

來源列表排版問題

不是探討個別來源,但感覺這裏應該是最好問這個問題最好的地方了。來源列表究竟是依據什麼排序?英維是A至Z,但這裏又不是根據筆劃,又不是根據最近討論日期,那麼根據的是什麼?排得一坨屎一樣-某人 2021年5月19日 (三) 14:25 (UTC)

這段討論應該放在討論頁,不要放在這裡。正題,應該考慮到和大部分討論一樣,新的放底部,可以直接應用mw討論頁的newsection機制,如果考慮排序需要考慮排序時對討論的影響,和對事項新增性的感知問題。——Sakamotosan路過圍觀杯弓蛇影 | 避免做作,免敬 2021年5月20日 (四) 06:03 (UTC)

是不是不可能會有五級(非常可靠)的來源?

完成,問題應已解決,五級相關來源的示範可直接參考討論串。--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25日 (三) 15:09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果有那種非常可靠的來源,希望有機會可以見識看看。請容許詢問一個問題:如果早就知道來源多半都因結合政治、立場等因素,即便表面上是一個公正的媒體似乎也不能很明確、很直接的說就是五級來源;而且就常見爭議來源列表中也很明顯的,過往也沒有半個是五級的(至這個疑問之前),未來也不一定會出現。既然已經知道不太可能會有五級來源的話,(&)建議各位考慮把五級這個制度廢了吧,最高四級就行了。(?)疑問:是否該廢除五級來源的制度?以後應該封頂四級(可靠)。--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18:13 (UTC)

OEIS。-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8月17日 (二) 22:51 (UTC)
Integer factorization calculator。-游蛇脫殼/克勞 2021年8月17日 (二) 23:03 (UTC)
@克勞棣抱歉不是很懂,這也算是五級的來源嗎?還是你們曾經有怎麼定義出哪些是五級來源的?--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8日 (三) 02:48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這問題有解嗎?

結論是:若遇到可能要「先存檔,後添加黑名單」的狀況,可以考慮走編輯請求處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21日 (六) 18:33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同Kethyga的詢問,如果要存檔在可靠來源/布告板來源中討論出來的黑名單連結,是不是要叫所有用戶在布告板討論出來的黑名單連結,變成「先存檔,後添加黑名單」?要不然存檔之後就會變成「不可訪問的連結」了,但不刪除黑名單連結文字又不行存檔,會出現警告;而且以後肯定還會再出現一樣的問題。如果是使用<nowiki></nowiki>暫時擋住倒是可以,如希望之聲,但就會變成純網址而已,依然「不可訪問」,想訪問得自行複製。--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4日 (六) 13:26 (UTC)

我覺得黑名單應對特定用戶豁免。--安憶Talk 2021年8月15日 (日) 14:55 (UTC)
phab:T36928。--Xiplus#Talk 2021年8月15日 (日) 15:41 (UTC)
讓網址變為純文字是不妨礙對存檔內容的閱讀理解,且目前機器人應採用的解決方案。
讓黑名單對特定用戶豁免是有潛在問題又需要時間等待的解決方案。
將非可靠來源轉為過濾器攔截是耗費效能卻靈活的解決方案。--Xiplus#Talk 2021年8月15日 (日) 15:47 (UTC)
對機器人用戶組豁免應該就行了,畢竟機器人存檔不會主動去加鏈接。--安憶Talk 2021年8月15日 (日) 15:53 (UTC)
(?)疑問:所以「小雞詞典」這類是不是應該要「先存檔」?現在討論似乎也是因為這種存檔順序的矛盾而暫時中斷,明明都打算要列入第二級(不可靠)並加入黑名單連結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17日 (二) 20:40 (UTC)
@Z7504:您可以在討論結案的同時提出編輯請求,因為是討論得到的共識,這個編輯請求必定會處理。簡而言之,不用等編輯請求完成才存檔。--安憶Talk 2021年8月18日 (三) 15:06 (UTC)
應BlackShadowG的要求存檔了,但若不靠編輯請求,似乎真的只能走向「先存檔,後添加黑名單」這步了。--Z7504非常建議必要時多關注評選留言2021年8月20日 (五) 17:07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呼籲社群關注WP:RSN暴力結案事宜

WP:RSN多則討論於近日被暴力結案,強行以「共識不需一致同意」結案,然而,立場新聞有多達6位用戶不同意結案的「共識」(@Fran1001hkFkjMINQILuciferrrrrrr安憶:及我),但卻以多數人同意結案;而紐約時報作為結案的理據的公示更加是由連討論中提出的觀點是甚麼都搞不清楚的人提出(公示的語句說「這已經解決和平之上提出的反對理由」,但根本就不是我的反對理由),顯示某些人根本不關心提出的意見,只是想以人數「達成共識」,奪取話語權。請各位關注。--【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0日 (日) 12:03 (UTC)

PS. 你還能在討論中看到「大紀元是可靠,央視則是不可靠」、「中國的官媒不能和『民主國家』的官媒相提並論」等論調。--【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0日 (日) 12:28 (UTC)
我整理完第一節討論後,只覺得是一丘之貉。--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24 (UTC)
奪取話語權是最好笑的,不就一個輔助說明頁,又不是指引。--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6:34 (UTC)
從「不管反對意見,人多就行」一點與企圖奪取話語權無異。--【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7 (UTC)

紐約時報的討論中,僅閣下反對評為第四級的,且閣下的觀點已由多名編者回應。根據WP:CON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不認為本次結案有不妥。——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3:28 (UTC)

我覺得無論是以冗長討論強行結案WP:SNOW,保持原來評級;還是以無共識強行結案,保持原持原來評級,或者後半部討論不求「共識強制同意」結案,三個理由都可,理由不只一個,結案無所不可。--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14 (UTC)
BlackShadowG他在立場新聞中已ping過Fran1001hk和MINQI一次,但他們也沒有進一步回應。--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27 (UTC)

基本上Jhstriver或SIridiuM28等已仔細解釋過,大家都可以看到的。--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27 (UTC)

另外,這不是他第一次阻止總結了(理據1理據2)。--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0 (UTC)
  • 立場新聞於2021年9月7日四級可靠度公示通過,其後依據共識於2021年10月9日寫入可靠度列表及執行討論存檔,結束歷時近四個月的討論;可是,和平至上於2021年10月10日強行剪貼方式貼回佈告板 [4],及移除已按共識結案的討論存檔 [5]。--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9:16 (UTC)
  • 所謂暴力結案是對編輯們的誣衊,立場新聞及紐約時報的討論已分別有@SIridiuM28MewaquaTokisaki KurumiYangwenbo99Jhstriver:等多位編輯作出解說,這兩個討論分別在8月中及9月中起顯示被故意冗長辯論;指控立場新聞報道假新聞不行後,至上君又將視線轉移到有偏見,而不論主題媒體是否沒有偏見,惟可靠來源指引已明確可靠來源不要求沒有偏見;至上君同樣指控紐約時報有偏見及有假新聞,惟其拿出的一條2018年視頻已獲得最少五位或以上的編輯進行審視、直接回應及說明,並排除該報導是虛構的假新聞,至上君其後又以doctor挑剔視頻的用詞,而視頻的陳述是以General practitioner英語General practitioner,而這個用詞的差異會導致陳述「看病難」的報導主題變成一則虛構的假新聞顯然是不成立的,卻顯示 至上君拒絕抓住重點;至上君多次宣稱無共識是三級,若然其以不成立甚至是有違本百科指引的論據作冗長辯論,藉以產生意見分歧,致使討論以其宣稱的無共識三級結案,加之@Cmsth11126a02:指出在之前的討論也有相類情況,其行徑更需要社群的多加關注。--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8:51 (UTC)
    Uranus1781又又又來歪曲其他人的話了。我甚麼時候說過「看病難」的報導主題是造假?一個真的主題裏面加入虛假資料誇大已經是假新聞!這就好比美國疫情嚴重,然後有一個媒體說「美國已經有一億人死於疫情」,美國疫情嚴重是不是真的?是。「美國已經有一億人死於疫情」是不是真的?不是。但你的邏輯就是「美國疫情嚴重」是真的,所以就算「美國已經有一億人死於疫情」不是真的也不是假新聞?
    為麼要挑剔用詞?因為「Doctor醫生」和「General practitioner全科醫生」完全不是一回事!尤其是中國內地全科醫生在醫生中的比例非常低,只有4.8%(由於中國內地比較偏好看專科醫生,但是這種事它當然不會提,因為他要是拿醫生總數出來不就穿幫了?),它只拿這4.8%的數字,刻意混淆兩者的差別,難道不是誤導?其實你也已經被它誤導,覺得「Doctor醫生」和「General practitioner全科醫生」是差不多吧?--【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0日 (日) 23:59 (UTC)

在下重新建了立場新聞的討論。也在關注此案。是否應該PING(|Fran1001hk|Fkj|MINQI|Luciferrrrrrr|安憶}} 再次確認諸位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參照第三級的定義--解釋第一次公示結果有否異議及理由?--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6:05 (UTC)

(-)強烈反對重建討論,討論已經結束。--🎋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0月10日 (日) 16:25 (UTC)
謝謝,社群反饋很重要:在下重開討論是:因為存在對本討論是否是按多數人取得共識有異議,有多次移動, 應該避免編輯戰, 考慮重新確認社群意願(見: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存檔/2021年10月#立場新聞的來源是否可靠?)。 社群正在討論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如何解決可靠來源佈告板長時間難達成共識的問題?,但還沒有有共識的客觀判定標準,難以判定本次結案是否符合維基方針。歡迎建議的客觀判定標準,幫助社群解決解決可靠來源佈告板長時間難達成共識的問題。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7:36 (UTC)


(!)意見個人非常希望輪媒也能被暴力結案為第二級,不知道這樣您滿不滿意?--🎋竹之初生留言中華民國110年 2021年10月10日 (日) 16:21 (UTC)

假若是Sanmosa對無共識結案的說法,應該是3級。但是又似乎是2級較多。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6:30 (UTC)
保證你會被某幾人輪流回退。--【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0日 (日) 23:45 (UTC)
"假若是Sanmosa對無共識結案的說法,應該是3級。但是又似乎是2級較多。" 是這樣的情況。 關鍵判定標準應該客觀公正,社群同意, 用起來應該避免雙重標標準, 對立場新聞,紐約時報,大紀元,央視,同樣應用。 但對立場, 假若是無共識結案的說法(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0日 (五) 07:32 (UTC)),按現行方針,保持原評級,立場好像應該是4級。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00:08 (UTC)


是否可以在這裡做如下公示@Fran1001hkFkjMINQILuciferrrrrrr安憶和平至上: @GhrenghrenBlackShadowGNewbambooUranus1781Cmsth11126a02: 或者在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立場新聞的來源是否可靠?(10月10日後繼續)公示?

  1. 立場新聞討論期間為:2021年6月15日- 2021年10月9日,四個多月。 4級派和反對派相互都不能說服對方。 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以靠純粹的邏輯推理解決, 但是可以認為已經有了足夠充分的討論。
  2. 多數人用戶認為應該定為4級, 「多達6位用戶不同意」只是占少數。 所以即使難以認定4級結案編輯定為絕大多數(絕大多數是多少的客觀比例還沒有定下來),從人數上討論也至少是「無共識」(不能是定為三級)。
  3. 如果從人數上,討論也是「無共識」, 按「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評級」立場新聞的可靠性評級不作變更(維持為第四級)。

作為當初參與制定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評級指引的其中一人,我認為有必要對第三級的定義進行解釋:「無共識」指的是從一開始就對來源的可靠性無共識,並在以後的討論亦如是的情形,而不包括先前已有共識而後來對來源的可靠性評級的更改無共識的情形(參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就算一致認為要作出改變,但不代表要作出改變。就算所有編者根據善意和方針一致不滿意某條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因此如果這裏的討論並未能對來源的可靠性評級的更改達成共識,其所產生的情況應該是立場新聞的可靠性評級不作變更(維持為第四級)。

——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0日 (五) 07:32 (UTC)

無共識,所以第四級,應該是已結案。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20:11 (UTC)

有關Sanmosa的看法,我已經反駁;其實方針版也有人提出將第三級與無共識,我覺得可以,至少比保留過時的評級好。如果通過,我個人可以接受其為無共識一類。--【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0日 (日) 23:43 (UTC)
我覺得User:和平至上認為應該將《紐約時報》評為「第三級來源」已經為其他用戶的所謂「暴力結案」做法提供了很好的理由(「按照過往的評級標準,應該為第三級。--【和平至上】💬 2021年9月22日 (三) 13:36 (UTC)」)。--Mewaqua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03:40 (UTC)
紐時於9月24日由@AINH:發出公示時有多少編輯支持第四級,又有多少用戶反對是第四級,到公示於10月2日通過時的情況有怎樣。已有不止一位編輯提到 至上君於討論中的手法,如以「有偏見」便稱是第三級,而這樣下去將令其參與並被其稱為「有偏見」的媒體都難逃以第三級或無共識結案,Mewaqua君亦在上方以 至上君於9月22日的陳述亦為印證;至上君要求以「有偏見」將紐時定作第三級時便稱「第三級不代表不能用,只是需要考慮是否具有偏見罷了」(9月10日),對此 Tokisaki Kurumi君在回應中表示「嚴格來說基本上美國的90%的報紙都有所謂的偏見(或至少,他們的某幾篇報導會有偏見),如果本例中紐約時報這種具有突出聲望的出版物因為偏見被定位總體三級,那麼可以預料到以後的討論中的美國報紙幾乎均可被認為是具有偏見的,恐怕均很難擺脫三級的結果,換言之,您(和平至上)正在嘗試將大多數的美國報紙定為第三級」(9月10日);不過,縱然 至上君於立場新聞強調「具偏見的報導往往比假新聞危害更大」(9月6日),卻沒有於同頁的人民網、觀察者、星島、點新聞、CGTN的主題提述這個比假新聞危害更大的「有偏見」,究竟是該等媒體因為已有假新聞而不用提「有偏見」,還是於同頁的該等媒體真的是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媒體,只有立場和紐時才被其認為「有偏見」呢。--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07:15 (UTC)
AINH根本就不在意別人的意見,連公示裏的意見都是完全錯的,這叫公示?AINH和你們討論中的手法就是不管反對意見人多就行是不是?--【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06 (UTC)
還有不知道你是不是有失憶症,還是你就是故意想要誤導,「人民網、觀察者、星島、點新聞、CGTN」討論的結果大概是是第三級我已經解釋過,請你不要再裝失憶來含血噴人!--【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09 (UTC)
  • 至上君並沒有提供證據證明 @AINH:不在意別人的意見,從存檔可見 AINH君在發起討論紐時三週後才發出將會以四級及摘要文本的公告,翌日才發報正式公示七天,而且是在編輯們檢視 至上君拿出的2018年視頻並回應和解說之後,並於10月2日通過,而在公示於9月25日正式開始當天及10月2日公示結束當天有多少編輯支持四級、多少名用戶反對四級,至上君為什麼在此仍是要避而不答(在佈告板有問過,至上君卻在10天後該題結案存檔時都沒有回答兩者的人數)。--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8:53 (UTC)
  • 請 至上君自行查閱佈告板,截至2021年10月10日,在人民網、觀察者、星島、點新聞、CGTN的主題討論中,至上君都沒有明確地指出這些媒體是否沒有任何偏見,「討論的結果大概是是第三級我已經解釋過」則屬答非所問並模糊化以轉移視線,並未交代該等媒體是否沒有偏見,正如 至上君提出無共識也是三級。--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6:57 (UTC)
  • 至上君,或者用另一種問法,人民網、觀察者、星島、點新聞、CGTN,上述五個媒體,哪些是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媒體?--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6:57 (UTC)

MINQI等人早就被ping過,他們有什麼新論點補充早就出來說,你ping他們他們也給不到新的論點。你再強行ping轟炸召喚他們與拉票無別,有刻意拖延時間之嫌。

另一方面 Mewa, Blackshadow, 某人, Cmsth, Uranus, Wetrace, Iridium, Rekish, Sanmosa, Luminoxious, Sammypan, 詩琳童, 悽悽慘慘戚戚, Gluo88, ghrenghren 等都表示過認為立場新聞是可靠來源或應保留第四級。亦有 葉又嘉等人沒明確表態但有對認為<=3一方的論據進行過反對,不計他們比例也已達七成,計上的話達八成,喝瓶至上的所謂不是大多數讓我極度懷疑你數學能力。

『有關Sanmosa的看法,我已經反駁;』你所謂評級已過時所以需要改變的論調早已被我所反駁,之後更迴避我對你問題,故此無效。

在七成人都支持一方的情況下還強行說不夠達成共識,恐怕是在強行擾亂。 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07:11 (UTC)

MINQI封禁了,沒反應是正常的,但是對話串太長了,比較懶所以才沒ping全。--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07:41 (UTC)
只不過整整8月到9月期間直到被封禁之前他都沒再回應過--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07:46 (UTC)
七成確實不能算是共識,有甚麼問題嗎?你將認為是無共識的幾位也加入去充數我就不提了。至於你所謂的「反駁」,我應該已經建議過你在培養適當的閱讀理解能力之後再來參與討論。--【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05 (UTC)
『你將認為是無共識的幾位也加入去充數我就不提了。』請問是哪些人?上面的確是有些人覺得是無共識,但他們就是覺得正正是因為無共識才要保留第四級啊,請你指出我搞錯了哪些人的取態謝謝。
『我應該已經建議過你在培養適當的閱讀理解能力之後再來參與討論。』那請你用一兩句精簡語言概括你對Sanmosa的反駁,以免我誤解了你的東西--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12 (UTC)
『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也請你注意注意。--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16 (UTC)
你來斷章取義?是當我是沒看過方針?還是覺得現在可以隨便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針句子了?「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後面的一句「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就被你刪得乾乾淨淨了?WP:GAMETYPE#3。--【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2 (UTC)
既然如此,就應建基於多數人的意見(第四級)上,再加點限制,你作為少數一方還想用你們(第三級)的說法來做共識的基礎?--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6 (UTC)
所以我不是說無共識?--【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56 (UTC)
另外請你清楚指出我哪幾位拿來充了數了? 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8 (UTC)
@和平至上: 另請你回答,好讓我改正錯誤,否則這有誣衊之嫌--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4:08 (UTC)
我是說「將認為是無共識的幾位也加入去充數」,你自己不知道誰只是說無共識?--【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7:57 (UTC)
你將認為無共識(甚至沒有參與討論)的人加入來說有七成人同意,所以是有共識,不覺得是在充數?因為加了覺得無共識的人之後達到七成,所以是有共識?無共識要如何處理是後話,但請你不要將只認為無共識的人加入到共識的處理之中!--【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8:36 (UTC)
@和平至上你清楚指出我哪幾位拿來充數,好讓我改正錯誤,否則這有誣衊之嫌--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05:28 (UTC)
我重申一次:如果這裏的討論並未能對來源的可靠性評級的更改達成共識,其所產生的情況應該是立場新聞的可靠性評級不作變更(維持為第四級)。方針的層級應高於指引,故WP: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具備執行上的優先性。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5日 (日) 23:39 (UTC)
   不適用於此。因為RSN的目的是反映最新意見,所以你所引用的WP: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明顯不適用於此。一個本來多數人認為可靠的媒體必須等到大多數人認為不可靠才更改而不是意見兩極時就反映最新情況明顯違反WP:常識(IAR亦是方針)

這就是你的回應,『要反映最新意見』就是你反駁的原因。而我反駁的,就是你說舊共識已經過時的說法。恕我愚笨但我實在不明白那你想要表達的其實是什麼。 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5 (UTC)

討論RSN提議時,達成(非一致性)共識的客觀評判標準 (共識時:支持度比例?, 其它客觀方法等 )

(!)意見 本例也可看成從實際案例中獲取經驗, 以便在VPP提出,修改RSN有關方針, 產生「共識強制同意」客觀比例的評判標準, 可用用於以後的案例。 想聽取社群意見.

  1. 關於充分討論後的「共識強制同意」的客觀比例為70%是否就可以了(見「OTHER的討論:在七成人都支持一方的情況下還強行說不夠達成共識,...。 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07:11 (UTC)」)
  2. 如果雖然是多數但沒有達到上述比例,無「強制同意」共識時,應該按多數人的意願選擇: 1. 保留原來的級別, 2. 定為3級。 ( 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多數表決: ("51%的人傾向的選擇通常並不足以形成共識,而只有少數人支持的選擇更基本不可能是共識")。 少數人的選擇更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2:25 (UTC)

我認為他們有可能是不滿無共識是評為第三級的情況,如果分開兩者,不知道會不會接受無共識(並註明為第四級與第三級之間爭持)?--【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00 (UTC)
關於「無公識」的含義: 在下剛查了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下面的含義好像沒有在其中:

作為當初參與制定Wikipedia:可靠來源/佈告板/評級指引的其中一人,我認為有必要對第三級的定義進行解釋:「無共識」指的是從一開始就對來源的可靠性無共識,並在以後的討論亦如是的情形,而不包括先前已有共識而後來對來源的可靠性評級的更改無共識的情形(參Wikipedia:共識#形成共識的誤區和錯誤:「就算一致認為要作出改變,但不代表要作出改變。就算所有編者根據善意和方針一致不滿意某條目的某一方面,但若沒有共識如何作出改變,貿然改變可能十分擾民。」)。因此如果這裏的討論並未能對來源的可靠性評級的更改達成共識,其所產生的情況應該是立場新聞的可靠性評級不作變更(維持為第四級)。

——Sanmosa Outdia 2021年8月20日 (五) 07:32 (UTC)
  1. 因內容沒有明確寫入,儘管有個人說法,可能不能說是指引的含義。如果指引沒有上面含義,「立場新聞的來源是否可靠?」 定位「無共識」時,會導致「立場新聞的來源可靠性」定為3級。
  2. 如果社群希望上述含義成為指引,是否可考慮提修改指引。
  3. 目前看來,社群對RSN中「絕大多數同意」是否可以有具體數(如70%,...)客觀判斷共識非常重要,否則難以客觀判定是否達成「非一致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05:38 (UTC)


說明為防止兩邊討論重複,我關閉了RSN那邊對立場新聞結案問題的討論,請各位集中至此處討論相關議題。——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2:45 (UTC)

認同。--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0 (UTC)

@和平至上: 如果不認同70%, 不知您認為充分討論後的多大比例合適(75, 80, 90?)? 是否應該有一個客觀比例? 如果沒有,充分討論無法說服對方並且長時間僵持時,如何客觀確定不完全一致時的共識(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以靠純粹的邏輯推理解決)?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0 (UTC)

SIridiuM28刻意節選方針,故意省略「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後面的一句「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若「充分討論無法說服對方時」,且對方亦有合適理據,應記作「無共識」,並註明雙方意見。--【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25 (UTC)
你是看不明 採納多數 妥協少數 誰重誰輕,誰主誰次?怎麼到了你手上就變成了兩方同等變無共識了?--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39 (UTC)
如果無法妥協就是無共識啊。--【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58 (UTC)
明明共識就是應該採納建基於多數意見,你如何妥協也不可能妥協出多數意見的框架,你們強行不依,請問這構不構成強行擾亂?--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4:04 (UTC)
「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然而RSN評級是沒法採取妥協的,大多數編者都認同4級的情況下,閣下認為應為3級,社群也不可能給個3.9級來「妥協」。所以只能將多數人的意見視為共識。——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4:09 (UTC)
至上君在此稱「如果無法妥協就是無共識啊。」[6],又強調「無共識」也是第三級。從10月10日存檔的立場及紐時主題討論可見。至上君在編輯們已經多次回覆及解說後,仍然以不成立及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有偏見」作為論據進行持續的反對,而不妥協形成的冗長討論串,反可稱是「意見分歧」並要「無共識」的三級再公示(如10月7日於立場的討論),若果不是編輯們於10月10日對立場及紐時的冗長辯論採取果斷行動,已通過四級公示的來源將會很大機會難逃以其所謂的「無共識」三級結案。--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1:54 (UTC)
@和平至上: 君,在下的問題是,又如何客觀判定「對方亦有合適理據」? 從而客觀判定是否盡力與「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不用比例好像難以客觀的避免:極少數人只是堅持己見無法達共識。 其結果, 好像這種共識成了共識中的一種極端情況:「一致同意」共識。--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3:51 (UTC)
我認為可以請(沒有參與討論的)管理員決定。--【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3:57 (UTC)
你這是想再把討論拖延多久?--Iridium(IX) 2021年10月11日 (一) 14:09 (UTC)
  • 至上君,「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的前提是符合方針指引,而不是以違反方針指引作為妥協,至上君的媒體「有偏見」是三級,很明顯是與可靠來源指引的原意有衝突,因此 至上君要求的「有偏見」是三級並不在適當妥協的「適當」範圍內,而且妥協不等於要將評級調低。--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4:11 (UTC)
我建議大家對評估可靠性寫一篇用戶論述出來,再整合。--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4:44 (UTC)
以違背方針/指引的理由阻撓達成共識不屬於「合適理據」,作此主張的人士也不屬於「重要少數」。--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0月11日 (一) 14:52 (UTC)

(!)意見

  1. 建議大家注重回應「和平至上君」的擔憂,按維基共識形成的要求,深入了解對方理據(按維基共識了解「重要少數的意見」), 針對性對事不對人的回應。 心平氣和,控制情緒,假定善意,友善交流。
  2. 在下目前希望了解「和平至上君」的「重要少數的意見」,是否有社群能接受的打破這種4個多月僵持/編輯戰/OTHER提告事件的「客觀地」判定方法。 以便社群判定: 1. 是否是「合適理據」, 2. 是否是社群能接受「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提議。
  3. 目前討論用「支持度比例70%(或其它比例)」客觀評判標準, 可以看成為了形成共識的討論,避免陷入「投票代替討論」; 充分討論後可以看一下社群對此的支持比例, 是否足以形成共識。用於所有來源評估,打破這種多月僵持。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6:10 (UTC)


@和平至上:君,關於閣下提出的「我認為可以請(沒有參與討論的)管理員決定」,在下的問題是,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包括管理員/行政員。而且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並沒有特權,在編輯責任方面,他們與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 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不用比例好像一組管理員/行政員也難以客觀地判定, 一組管理員/行政員也只能用「一致同意」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4:19 (UTC)

  • 管理員只是執行共識,要解釋方針指引以改變結果,如「有偏見」是否應列為第三級、甚至如 至上君所稱比假新聞危害更大而得出應三級甚至以下的結論,這樣應要邀請行政員定奪。編輯們根據目前的方針指引為佈告板的三題結案並無不妥,而在佈告板的馬拉松式討論並非沒有可供結案的共識,編輯們亦已善意地在公示通過後繼續嘗試向 至上君解說,互助客棧雖被用作渲泄不滿,而所謂「暴力」結案亦不符合實況,但目前可見編輯們在此繼續解說,惟這不代表結案的效力被削減,只是出於善意而嘗試繼續與 至上君溝通。--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5:59 (UTC)


到目前為止, 好像只有和平至上君反對「共識強制同意」的客觀比例為70% 。如果社群其它還有編輯,反對客觀比例為70%, 請提出新建議和理由, 並且探討打破長期僵持的客觀方法。--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3:42 (UTC)

我傾向認可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存檔/2021年10月的結論有效,不然我們不斷WP:FORUMSHOPPING也沒有意思,累的只是我們自己。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2日 (二) 14:42 (UTC)
這好像隱含支持「共識強制同意」的客觀比例為70% - 上面編輯總結的本案至少有70% 支持。 可以斷定:(多數人認為可靠(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Cmsth11126a02(留言) 2021年10月9日 (六) 12:36 (UTC))。 在下是認同該結論, 本案可為以後案例的解決僵持提供參考。--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4:57 (UTC)
你要走完整個公示流程,讓整個社群都同意達成「在WP:RSN『共識強制同意』的客觀比例為70%」才有效的,你這樣不能解決問題,因為WP:共識上沒寫。--Cmsth11126a02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5:46 (UTC)
  1. @ghrenghrenCmsth11126a02:謝謝ghrenghren閣下,有道理。 本案需等待先修改關於WP:RSN的指針才能結案。
  2. 在此案整個討論歷史過程中至少有70% 編輯支持,但目前只有和平至上君的反對; 所以說, 好像社群是支持Cmsth11126a02閣下總結的現有結案結論:「多數人認為可靠(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 而且WP:RSN的討論已經關閉。 對與本案,在下覺得, 是否就在這裡走本案的公示流程? 能否請更熟悉本案歷史討論的編輯來主持公示?(如:Cmsth11126a02,ghrenghren 兩位閣下)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7:21 (UTC)
  3. 剛注意到,好像按現行指引(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RSN定級需要「一致同意」, 一張長期充分討論也無法說服的反對票就可以導致無共識的第三級。本案可能需等待先修改關於WP:RSN的指針才能結案。 (已有提案: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對WP:RSN達成結論條件的改變)--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00:36 (UTC)
我其實不算支持「共識強制同意」的客觀比例為70%這個提議的,我認為這個數值無法量化。我只是認為這事情應該以加大WP:FORUMSHOPPING的執行力度處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3日 (三) 02:54 (UTC)
  1. 「這個數值量化」與否是個兩難問題。 一方面: 不量化,沒有客觀判定標準, 認何51%-99%的比例都可受到「無共識」挑戰,用WP:FORUMSHOPPING 只能主觀性評判容易受到挑戰, 各說各話。量化目前已經用在管理員選舉等,多項維基共識判定中。 另一方面:量化, 從以前的討論的發言中,有人擔心會在其它討論(如有拉票行為時, 人多取勝)有問題, 不過好像此問題目前由基金會解決了。將來在發生, 可提請行政員處理, 目前也沒有WMC行政員了。
  2. 其實, 保護少數人利益,是如何選比例的量化值。不在於是否量化。 目前,「一票否決」,對少數人利益有最大的保護。 和平至上君的提報似乎不違反WP:FORUMSHOPPING。即便改成無量化的共識(51%-99%), 由於無客觀標準, 仍存在「一張長期充分討論也無法說服的反對票就可以導致無共識的第三級」的可能。
  3. 需要社群仔細想一下各種情況,權衡利弊,綜合考慮。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03:33 (UTC)
  • Gluo88君,您提出客觀比例為70%的提議屬於修訂結案標準並寫入WP:RSN,確實要在方針版討論。投票不能代替討論,人數並非結案時的唯一考慮,參與者所持的理據是更重要的,事實上如頁面存廢討論亦不是投票式只看人數,其結案更多是依據可供查證及關注度的方針指引行事。就立場新聞於佈告板的結案,是已通過討論及公示,還有後續的討論,更重要是 至上君的媒體「有偏見」論據本身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而WP:RSN屬於功能頁面,WP:RSN的運行應基於方針指引,如要將「有偏見」作為新聞媒體是否可靠的主要考慮因素並指定列為三級,應在互助客棧方針區尋求修改可靠來源指引。至上君稱「只是想以人數『達成共識』」,但在立場新聞的討論顯然並非單「以人數『達成共識』」,從6月開始以有立場、不中立作為論據,已經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原意,甚至沒有指控新聞報導不可靠的提供舉證,至上君自8月中起以「有偏見」反對第四級,也是與可靠來源指引有衝突,而且 至上君先後在9月9日、9月18日ping了5名用戶、合共發出10個ping,但不要說有被ping的用戶表明反對四級結案並提供新論據,甚至沒有回應。立場新聞有完整的討論及公示的程序,甚至在通過公示後繼續向 至上君解說,但其仍是以「有偏見」、「有立場且在報導裏彰顯就是第三級」(10月1日)這類與可靠來源指引有衝突的陳述作為論據,在顯示出冗長辯論及後續討論也不能逆轉共識的情況下,編輯們於10月10日根據已通過的四級公示結案並寫入列表,結束這歷時近四個月的討論是符合程序且並無不妥,而本頁的五天討論可見佈告板的共識得到再次認可。--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05:44 (UTC)
    @Cmsth11126a02ghrenghren: 兩位閣下怎末看? 在下雖然保留對方針理解的看法(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RSN定級需要「一致同意」, 一張長期充分討論也無法說服的反對票就可以導致無共識的第三級), 但在下從眾。--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0:56 (UTC)
    同意符合程序且並無不妥--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1:11 (UTC)
    方針裏並沒有「共識強制同意」一說,更不是人數決定,以AFD為例,即使90%的人都說反對刪除,但若10%的人的理據有效,結果都是刪除;而判定理據是否有效,就是由管理員完成。我想,管理員可以在RSN中發揮判定理據是否有效的作用,若果至少一個理據有效的話就應判定為無共識,顯示來源至少有一些問題。至少比現在由另一方的人決定合理得多。
    至於Uranus1781你說我的理據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原意,恰恰相反。可靠來源指引:「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在對待一個可能有偏見的來源時,應判斷……編者也應該考慮這樣的偏見……」,正好就是第三級的「需要考慮其他因素」,顯示按照指引,有偏見的來源是應該評為第三級。它們是「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而不是第四級要求的「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更不用說是用上了「一致認為」的用詞。你認為有偏見的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才是違反方針。--【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5:45 (UTC)
Uranus1781如果要堅持我的理據不合指引,又要裝作不懂我在說甚麼,那麼我就以簡明易懂的方式問你:
「在一些場合」、「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是接近1還是2:
  1. 「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
  2. 「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
謝謝。--【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07 (UTC)
至上君應指出自己的陳述是出於哪個頁面;WP:RS是維基百科的指引,WP:RSN則屬於討論頁面,WP:RSN是否可凌駕於WP:RS,且不受方針指引的約束。--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6:24 (UTC)
你先回答是1還是2吧,我想看看是不是我對語句的理解有問題。--【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29 (UTC)
至上君有責任先把自己的問題搞清楚,這些陳述究竟是引用自哪個頁面。--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6:36 (UTC)
答不出來嗎?還是不敢答?我只需要你回答這一個簡單的問題:哪一個陳述更貼近「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7:59 (UTC)
多謝Uranus1781示範何謂迴避問題。
RS的觀點:「有偏見」→「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
我的觀點:「有偏見」→「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三);
Uranus1781的觀點:即使「有偏見」,「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四)。
請問是誰違反指引?我的觀點究竟哪裏違反RS?「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無偏見的」是呀,所以第三級在特定情況下可靠來源呀可靠來源呀可靠來源呀,就跟RS說的一摸一樣啊!
請你不要再迴避話題了!事實上你就是在否認「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和「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是相近的表述,而執意覺得第三級=永遠不是可靠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8:12 (UTC)
至上君為什麼連搞清楚自己問題的基本責任都迴避呢,還是不敢搞清楚自己的問題;「在一些場合」、「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這四條不完整的句子究竟是出自哪個頁面。--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8:59 (UTC)
至上君仍然拒絕搞清楚自己的問題並不重要,WP:RS已經明確「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無偏見的」;至上君必須證明自己解讀的答案(如有),是完全符合WP:RS可靠來源不要求沒有偏見的原意,否則這個條問題便是WP:SNOW。--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8:59 (UTC)
「在一些場合」、「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WP:RS
「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第三級)、「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第四級)→WP:RS/G
「可靠來源並不要求是中立的、客觀的或無偏見的」只是代表「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即有偏見不等於不可靠(=不是二級)。謝謝,請你回答吧,1還是2才是符合RS中對有偏見來源的介紹呢?--【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9:33 (UTC
至上君演繹了將原創研究凌駕於維基百科的指引,自行解讀之餘還將WP:RSN置於WP:RS之上,至上君亦未能說明媒體有「有偏見」只能三級,四級來源是否必須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媒體,媒體要多大的「偏見」程度才算是二級或四級。--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9:32 (UTC)
WP:RS/G是指引。何來原創研究?WP:RS寫的是「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我的意見是「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請問究竟哪裏是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9:36 (UTC)
「有偏見」→「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是RS的說法!請你立即說清楚這裏究竟哪裏是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9:37 (UTC)
講到現在,就是一群人依仗人數的多少,拒絕承認WP:RS中明確表明若來源有偏見,則是「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而這跟WP:RS/G中第三級條件:「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完全相同!請Uranus1781不要再自己曲解指引然後說別人曲解指引!--【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9:41 (UTC)
我的意見?講了你聽了嗎?「有偏見」三級封頂,怎麼才是第二級就按著第二級的標準來啊。
Uranus1781君根本無意溝通,即便將指引內容放出來都能說是原創研究,拒絕聆聽,試問你怎樣才滿意?--【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9:47 (UTC)
「有偏見」(WP:RS→)「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WP:RS/G→)第三級
請問哪裏是原創研究?哪裏是將WP:RSN置於WP:RS之上?麻煩你不要再散播歪理了!
你講了這麼多,無非是不承認WP:RS中列明「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9:53 (UTC)
可靠來源不要求沒有偏見,所謂「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等於「偏見」屬於自行解讀。沒有任何方針指引要求所謂「有偏見」是三級,或不得四級,不論媒體是否「有偏見」,指引亦沒有禁止不得以四級公示及結案。--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20:03 (UTC)
你是說「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是原創研究嗎?--【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20:05 (UTC)
指引就是要求「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啊,而「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是等於第三級啊,這麼簡單的邏輯推論都不懂?--【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20:06 (UTC)
我本來不想提的,不過如果要扯指引,WP:RS/G要求第四級是要「一致認為」。即是完全按照字面意思不作任何(你所稱的)原創研究的話就必須是沒有人反對才可以以四級公示及結案。你滿意了嗎?看得懂了嗎?本來我就覺得不用嚴格按照字面意思來解讀,不過既然你要求,我也奉陪。--【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20:11 (UTC)
第四級的「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不等於是必須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來源。該級並無要求不得有任何偏見。--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20:47 (UTC)
RS明講了「儘管一個來源可能有偏見,它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即是不會是「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OK?--【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22:07 (UTC)
  • 至上君宣稱「一致認為」就是「一致認為」的意思,至上君一個賬號一直反對四級,便形成了冗長辯論。--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20:31 (UTC)
    你反對「一致認為」就是「一致認為」的意思?OK。
    請你回答我究竟甚麼時候「將原創研究凌駕於維基百科的指引,自行解讀之餘還將WP:RSN置於WP:RS之上」,如果沒有,請你收回言論並道歉。
    WP:RS中已明文規定有偏見的話最多「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但諸位將其評為第四級即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明顯違反了指引,將WP:RSN置於WP:RS之上的是你!--【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20:42 (UTC)
  • 很明顯,第四級來源並沒有規定必須沒有偏見,WP:RS及WP:GRADE都沒有此規定,認為有偏見便第三級封頂,至上君的觀點而已,WP:RS及WP:GRADE都沒有將所謂有偏見排除出第四級來源。第三級的描述也沒有說明有偏見的媒體便必然要列在此級,要這樣應在第四級的描述增補不得有偏見的條文再說吧,因此就算在WP:RSN中聲稱有偏見屬三級或有偏見不能第四級是自行解讀的個人觀點,WP:RS根本沒有排除有偏見便不是可靠來源,WP:GRADE亦沒有排除將有偏見的媒體列入第四級,第四級的描述「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完全沒有稱有偏見不得在此級,「在大多數情況下」等於這個媒體不得有任何偏見是原創觀點,雖然已問到 至上君,第四級是否屬於必須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媒體、偏見的程度才是二級,惟其沒有正面回應,卻稱第四級是要「一致認為」,試圖合理化在WP:RSN發生的冗長辯論。可是WP:CON是方針呢,這是在專題討論頁WP:RSN、指引WP:RS或WP:GRADE之上的,當然是可採用WP:CON結案,而不是任由單一用戶以WP:GRADE的「一致認為」字面自行解讀作出冗長辯論。--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22:17 (UTC)
  • 至上君宣稱〔「有偏見」=最多「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最多「第三級」,Thanks。這是指引規定的。〕然而於WP:RSN表示要將涉及威爾遜·愛德華茲事件的人民網列入第四級的,不就是包括 至上君於本所頁的「暴力」結案主題開始時其所ping的一些用戶,其論據包括「四級,通常可靠」、「出現報導偏差在所難免」;「四級,在大部分情況下可靠。建議看看上面的表,無論如何都不可能二級」,而在10月10日存檔的立場新聞討論中,至上君反對列第四級時便不止一次宣稱在下不懂什麼是評級,現在看來連 至上君自己ping的用戶也是不懂得評級的,竟然違反 至上君所稱的指引規定,「報導偏差」也列入第四級,而不是將有假新聞(部分用戶稱是「報導偏差」)的媒體列入「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最多「第三級」,還是只有 至上君才懂得評級,第四級的媒體是不得有任何偏見,「有偏見」= 最多「第三級」,將任何有偏見、有偏差的媒體列入第四級便是違反指引規定。不過,於WP:GRADE的第四級並未見到有偏見或有偏差不能在該級的規定。--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07:41 (UTC)

  • @ATShizhaoTigerzengKOKUYOJimmy Xu:和氏説要管理員才服,徵求管理員們對這句的意見:「只要RSP某個討論時間足夠長及共識足夠明顯,即使非管理員結案也可以」不過我不看好和氏會願意接受管理員的意見,特別在管理員不和應他時--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7:01 (UTC)
     警告你勿作出無理的指控。--【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8:14 (UTC)
    請Cmsth11126a02停止歪曲別人的話!我上方是回答Gluo88,提議未來處理的方法,才不是甚麼「要管理員才服」!@AT:這群人經常以相似方式歪曲別人的話,使得我要多花時間解釋和澄清,且有得寸進尺之勢,兼夾帶中傷誹謗之話,此處便是一例,我實在深感困擾和麻煩,希望你能關注這一問題。--【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8:19 (UTC)
    談到中傷誹謗,不如請你清楚指出我究竟拿哪幾位來充數?『甚至沒有參與討論』?只不過我很清楚我列的名字全部都是一邊在看著討論頁面一邊列出來的,請你清楚指出我究竟拿哪幾位來充數?如果實在有一兩個誤判,那對不起了,忙中有錯誒。--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06:13 (UTC)
    『因為加了覺得無共識的人之後達到七成,所以是有共識?』也提醒下你,我指的共識是指認為是第四級的意見,那些說這個討論沒共識的人,都是說因為沒共識而要維持原狀第四級,無論原因如何最後的結果也是支持第四級的大多數共識。--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06:17 (UTC)
  • 和平至上君,「我認為可以請(沒有參與討論的)管理員決定」(2021年10月11日 13:57 於本頁),這不是您操作的賬號的編輯嗎。--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22:33 (UTC)
  • 和平至上君在立場新聞的主題討論曾經先後於9月9日、9月18日ping了5名用戶、合共發出10個ping,之後有多少名用戶表明反對以第四級結案,結案前的30天起,只有 至上君的單一賬號反對,其論據是WP:RS/G指引要求第四級是要「一致認為」,然而WP:CON方針並沒有要求一致同意,不應以WP:RS/G的「一致認為」便認為單一用戶可作冗長辯論,加之WP:RS/G的第四級沒有要求不得把被認為有任何偏見的媒體列入此級,而在形成共識及通過公示後,根據WP:CON方針將歷時近四個月的討論根據已通過的公示結案並無不妥,所謂「暴力」結案完全不成立。不過,既然 至上君ping了管理員,也請管理員查看是否要按WP:RS/G的「一致認為」將已於10月10日存檔的三個主題討論移回WP:RSN繼續供 和平至上君討論下去。--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06:30 (UTC)
以往慣常做法一般是依社群共識決定,突然和平之上提出『判定理據是否有效,就是由管理員完成』,以一人堅持之力推翻共識決定,勞煩管理員的干預。更提出『若果至少一個理據有效的話就應判定為無共識,顯示來源至少有一些問題。至少比現在由另一方的人決定合理得多』,我實在想見識下究竟是哪一個理據那麼有分量,一個理據就能比對方提出的眾多理據更為合理,一個理據就能把十幾個人認為第四級的共識溝淡到無共識。只不過和平之上在整個討論中從不中立談到假新聞,從假新聞又談到不中立,從不中立又談到已過時,從已過時又談到無共識,從無共識又談到管理員,從管理員又談到歪曲誹謗。但被人反駁其不中立的觀點時連『你的意思是「立場」不是「有立場」?』這樣的理據都能跑出來,實在未見是哪個理據分量之重,要勞煩到管理員出動? 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06:04 (UTC)
我之前已經說過了,如果各位仍然認為RSN有存在的必要的話,我建議只分可用和不可用,而不再花時間討論可靠程度。無論是四級還三級都能用的情況下,你們長篇大論,耗費多少時間之後,就算有共識還是沒有共識,來源可用的情況依然沒有變化,為了僅一級的差異去浪費大量時間心力,這樣的口誅筆伐我認為是毫無意義的。而且,我想雙方也意識到這些討論是不可能有結果的,這關乎意識形態的問題,缺乏有意義的討論,更多只是意氣之爭。如果各位要我作為管理員給出結論的話,我認為相關討論沒有繼續下去的必要,要討論的應該是如何改革RSN,從而杜絕這類冗長討論,而不是把戰場從RSN搬到客棧,然後不斷燃燒下去,這樣的內耗顯然就沒有任何好處,既然沒有好處,那就應該到此為止。--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1:34 (UTC)
AT君,我已經不想在跟這些不願意聽聽別人意見只會不斷攻擊人的人討論這個問題了,或許如你說言,真的是毫無意義。畢竟即使用指引作為理據,也只是「原創研究」。總算見識到甚麼是意識形態之爭。--【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2:45 (UTC)
感覺上面這段話非常值得思考:「...來源可用的情況依然沒有變化,為了僅一級的差異去浪費大量時間心力,這樣的口誅筆伐我認為是毫無意義的。而且,我想雙方也意識到這些討論是不可能有結果的,這關乎意識形態的問題,缺乏有意義的討論,更多只是意氣之爭...」, 「...要討論的應該是如何改革RSN...」--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3:51 (UTC)
改革?改革什麼?討論結果的速度和質素從來都是不相容的。想到此為止?現在不已經在搞少數服從多數盡快了事?是誰在這燒下去了?退一步那人誠心覺得理在自己,相信自己為的是RSN評級的素質,結果?誰能判下誰對誰錯?沒人。要追求質素的話唯一方法就是一方自然辯倒另一方。既然你會說『這樣的內耗顯然就沒有任何好處,既然沒有好處,那就應該到此為止。』,那你就要預到你能追求速度但不能追求質素,現在不就在少數服從多數快快了事?你還能改革什麼?又想要速度又想要質素???管理員又說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誰能快速地做個能信服人的判決?你除非能找到個絕對中立又夠聰明的人來做判決否則你不用想要討論結果又快得到又有質素。--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14:30 (UTC)
『我建議只分可用和不可用』你誠心覺得這會帶來什麼分別?既然你也認為『這關乎意識形態的問題』,那你就為什麼覺得2/3/4級和可用/不可用會有什麼分別?--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14:40 (UTC)
分別就在於爭議相對地會減少,無共識這個評級我認為是爭議點,如果沒了,只談論到底是可用還是不可用的話,那整個討論的方向會變得更加清晰。討論能夠得出共識的話那固然很好,沒有辦法的話那就擱置也沒有問題,還是您有什麼高見的話也可以提出,和平至上在方針版已有相關提議,您可以跟進一下。謝謝。--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6:06 (UTC)
高見倒沒有,不過覺得既然『關乎意識形態的問題』,那無論你設什麼級別,那我們也總有東西吵。以前看一個來源不順眼不就吵到它降一級,現在看不順眼不就吵到變不可用,本質上並不會帶來什麼有意義的分別。關鍵點或許更是如何達到一個有效有信服力的裁決,不然的話讓我們自己吵下去也只會出現我反駁他的論點,他再反駁我反駁他的論點等誰都不覺得自己錯的無了結情況。另外也想說只不過『有意識形態』也並不代表整個討論就沒意義。--Iridium(IX) 2021年10月14日 (四) 16:16 (UTC)
那我會認為這類用戶是維基人失格,連可用與否也無法判斷,僅以意識形態去思考的人不適合寫維基。裁決能夠服眾固然很好,但這始終太過困難,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做得到的事情。意義當然是有的,就不大而已,每次討論都老調重彈,沒有新觀點的情況下那自然就缺乏意義。最後,如果真要完全杜絕冗長討論的話,直接棄用RSN也是一個選項,不過這就太消極罷了,至少我還相信正常維基人在判別來源可用與否方面還是有一定的能力。RSN我素來也不太關注,用心寫條目,做做站務,都要比鬥倒某個來源要來得有意義,不過既然不少用戶邀請我發言,我也就提點意見,給出一點方向性讓大家考量一下而已。您沒有高見的話,也可以看看其他人有什麼意見,要知道駁斥容易,要提出實際解決方案卻很難,有時間的話您也可以思考一下對策。謝謝。--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7:22 (UTC)
  1. 是的:「僅以意識形態去思考的人不適合寫維基」,應該以客觀和中立角度介紹。好像維基對爭議判斷方法主要是共識法,討論-溝通-妥協-最後看社群支持的比例,不是靠精英裁決。 判斷和裁決來自社群眾人共識,自然能夠服眾。
  2. 而且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並沒有特權,在編輯責任方面,他們與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在在理解, 是在執行社群共識時,管理員/行政員需要做有管理權限的才能做操作管理;比如,1. 社群共識新增「延伸確認用戶」類別, 2. 新選出的管理員; 這時,管理員/行政員需要設置相關權限,以便執行社群共識。如果判斷和裁決來自某一個管理員/行政員,服眾始終太過困難。
  3. "共識法"和"少數服從多數"有本質區別. "共識法"對少數人的觀點的保護至少有兩個措施: 1. 要求充分討論後表決, 2.表決時少數人可以否決多數人提案(比如本案)。 另一方面,Wikipedia:何謂共識#不是多數表決: ("51%的人傾向的選擇通常並不足以形成共識,而只有少數人支持的選擇更基本不可能是共識")。 少數人的選擇更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00:36 (UTC)
遲了一步了,『要知道駁斥容易,要提出實際解決方案卻很難』你的心情我也不是不能理解。但只是也不應該因此找個有缺陷的方案湊合著先。我反對你把過渡評級刪掉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是因為它只在討論雙方都一致立場是才能有效減少爭議。尤其是當雙方都認同要降級時,但只是不確定要2還是3,那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肯定就方便得多。但問題是今天RSN討論大多是雙方都對立明明3和4級都是能夠引用的,對方都已經有的吵。為什麼你覺得現在直接由 可變不可不能引用 對方不會吵得更厲害?你這是讓情況解決還是惡化?沒一個過渡評級,明明大家都覺得這來源有些錯誤,但這來源事實又錯不完,但又只有 可/不可 可選,傾向可的和傾向不可的逼著站邊,而雙方都錯不完。沒一個過渡級別,最後結果就是吵得更激烈。勿讓劣幣驅逐良幣。

另外如果我上面實在是說的太隱晦的話,那我為此道歉。其實我上面多次暗示『管理員又說是『意識形態的問題』,誰能快速地做個能信服人的判決?』的意思就是想要讓你們管理員來做判決。支持nazi和反對nazi都有意識形態,都有自己目的,但這不代表他們之間的對立是沒有意義,也不代表兩方的看法也是同等的糟糕。RSN標準不能沒有,而標準不能完美,反對nazi的人想法不一定總對,而支持nazi的人想法也不一定全錯。但至少我們能從他們互吵時碰撞得出一個overall相對更好更有利維基的結論標準?勿讓劣幣驅逐良幣,讓雙方自然討論本來是對RSN結論質素最有好處的一個做法,會變拖長是因為兩方都堅持己見,你如何談都不會談出個結果。而我的想法關鍵就是在讓雙方都給出了一些有意義論據和簡單反駁後還不能得到共識就讓管理員裁決,這雖然會增加管理員working load,但不失為一個既能保證質素同時立刻讓人信服的方法,在我們把理據統統列出來後費管理員些少時間過目判決,總肯定比一堆人來回反駁反駁再反駁費的時間來得少。具體方法,我覺得可參考以前就『系』用字討論的格式。那個討論唯一遺憾就是最後做裁決的不是管理員,留下了爭吵的空間。

@AT: 特此通知--Iridium(IX) 2021年10月15日 (五) 07:15 (UTC)
  • 現時的WP:GRADE指引確實有部分要修改的地方,如「一致認為」是必須修改,但並非條文寫得很不堪,或者可通過增補說明,增設評級引導章節,改善評級引導,以助用戶理解。就評級引導的重要性,我們可先看看WP:GRADE指引的評級陳述:
第五級,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
第四級,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
如果只有第三級才可以有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四級或五級則不容許有其他情況,為什麼WP:GRADE指引的評級陳述不直接用「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是可靠的」、「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絕對是可靠的」,而要特地加入「大多數情況下」、「絕大多數情況下」的陳述,這就是說明第四級的大多數情況下是容許有少數情況,就算是第五級的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容許有絕少數情況,而大多數、絕大多數的以外情況,都是與WP:BIASED指引的「特定情境中」對應,顯示這四級及五級級都容許有例外情況,只是程度上的差異。第五級來源的「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也是表示高至五級的也不是「完美無瑕」的絕對可靠。評級引導的問題,可以參看『「有偏見」=最多「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最多「第三級」,Thanks。這是指引規定的。』及『諸位將其評為第四級即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明顯違反了指引』,這兩組陳述反映出解讀WP:GRADE指引的誤區,以為只有第三級才有特定情境而須作考慮及討論,而忽略四、五級來源都有大多數及絕大多數以外的情況,而這些情況當然可以包括該媒體「有偏見」,某一來源應否列入第四級或第五級是通過討論而決定,而提出WP:GRADE指引規定「有偏見」=最多「第三級」屬於誤解,因為WP:GRADE指引在第四級的「在大多數情況下」已表達了絕非不存在有大多數以外的情況,評級時可考慮該媒體有「有偏見」的情況,但並沒有「有偏見」要硬性定於某級別的規定,最多「第三級」可作為意見,但並非WP:GRADE指引所規定的,形成這問題主要不是出於各評級本身的陳述,而是因為評級引導的不足而產生誤解。因此修訂WP:GRADE指引時應要述明「大多數情況下」及「絕大多數情況下」的情況,亦需表述即使五級也不是「完美無瑕」的絕對可靠,仍有絕對可靠以外的情況。因為目前的WP:GRADE指引列表主要是簡述各級別的要點,但又不宜在該級別列表中細說評級應考慮的事宜,否則會令評級列表顯得繁雜,卻可能將該級別的要點隱沒於文海之中,因此可在WP:GRADE指引之中加入評級引導的章節為各評級闡述評級時應考慮及不應考慮的事宜,不是僅靠級別列表中各級的陳述,避免目前只有列表中的各級陳述而容易被錯誤解讀。
至於 AT君建議只分可用和不可用,在下也有考慮過的,但同樣會有劃界及如何引導參與討論的用戶,界定可用不可用的問題,就正如目前的WP:GRADE指引在評級引導方面做得不理想,才會發生「有偏見」不能在第四級的誤解,又如是否一兩篇假新聞便會被定為不可用,同樣有很大爭議,正如以中共媒體的觀點宣稱BBC、CNN都是散播假新聞一樣,他們的新疆報導被中共觀點的用戶宣稱是假新聞及陰謀論,可預期會有用戶要求將這類國際知名的媒體列為不可用的,並在涉及政治觀點的衝突下而發生爭議,所以單是簡化為可用及不可用應不能解決此情況,因此如何引導用戶進行評級,如在WP:GRADE指引增設評級引導的相關章節,比更改WP:GRADE指引的評級級別顯得更為重要。--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8:10 (UTC)
所以你的論點是:「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是對應「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而不是「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對嗎?那麼確實沒甚麼可談了,畢竟都開始曲解詞義了。「特定情境」與「大多數情況」對應都能說出來了,還能怎麼反駁呢?--【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43 (UTC)
在下的原句是「這就是說明第四級的大多數情況下是『容許有少數情況』,就算是第五級的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容許有絕少數情況』,而大多數、絕大多數的『以外情況』,都是與WP:BIASED指引的「特定情境中」對應,顯示『這四級及五級級都容許有例外情況』,只是程度上的差異。」而WP:GRADE指引的四級及五級的評級陳述均沒有表明該評級的來源是絕對可靠的,也不直接稱是可靠的,還一開始已表示僅為「『大多數』、『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是可靠的,至上君卻略去「大多數、絕大多數的『以外情況』」,並挪用當中的片語演繹為「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是對應「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作回應,究竟是誰一直在曲解呢。--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6日 (六) 07:17 (UTC)
所以你就是說「特定情境」等於「大多數情況下」,而不是「某些情況」,不是嗎?RS中對偏見來源的提述可不是「除少數例外之外可靠」,而是「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你分不清兩者有甚麼區別嗎?--【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7日 (日) 17:32 (UTC)
你理解能力實在是有點問題--Iridium(IX) 2021年10月18日 (一) 12:21 (UTC)
至上君宣稱『「有偏見」=最多「可能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最多「第三級」,Thanks。這是指引規定的。』已提出多時,惟至今未見有用戶和議,還是只有 至上君是最懂得評級的,正如在2021年10月10日WP:RSN佈告板的立場新聞存檔中,至上君曾經責罵在下、SIridiuM28不懂得什麼是評級,又如 至上君宣稱『諸位將其評為第四級即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明顯違反了指引』(2021年10月13日 20:42),而在立場及紐時的討論均有佔多數的編輯評為四級(公示期及通過後只有 至上君反對四級結案),至上君則指控多位編輯將媒體評為第四級的意見是明顯違反了指引,而在當前的WP:RSN佈告板卻有用戶認為涉及威爾遜·愛德華茲事件的人民網是四級可靠的,這些用戶又是否如 至上君所稱是不懂評級的,並違反了指引。--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8日 (一) 19:16 (UTC)
又什麼好說的,「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和「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根本是兩個問題,第二級的朝鮮媒體都有「在特定情境中是可靠」的時候,和平又在平行溝通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9日 (二) 14:33 (UTC)
感覺這事情有點Weimar了,難保遲點這裏出現國家社會主義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6日 (六) 03:44 (UTC)
ja--Iridium(IX) 2021年10月16日 (六) 04:25 (UTC)

雖然說 NYT 評爲可靠是好事啦,但支持評爲第四級的都是些新面孔哎?是這次親共管理員被清洗,導致許多原本觀望的,客觀、中立、實事求是,擁有普世價值,符合 Wikipedia 價值的學者、公民、網友開始參與 Wikipedia 嗎?算是可喜可賀吧。 — 𝕏ℂ𝕠𝕞𝕙𝕘𝕙𝕒𝕝𝕝 talk 2021年10月16日 (六) 19:38 (UTC)

動議討論中共官方網路「新聞」供稿名單事宜

WP:RSN達成結論條件的改變

已通過:
公示結束,通過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時條文多要求「一致認為」,這太容易因1人反對而令討論變冗長,我建議以下修改:

現行條文

編者們一致認為⋯⋯⋯

提議條文

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

以避免像這樣(及引起的行動1行動2)--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18:00 (UTC)

既然是這樣,我提出結案須有沒有參與討論的管理員進行,而不是人多就可以不管有效的反對意見。--【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23 (UTC)
理論上一種WP:GAME的方式是故意把所有管理員都ping過來,因此不認可。「反對意見」是否「有效」需要方針指引與社羣認可,否則會重新墮入WP:FORUMSHOPPING的情形。不能程序僵化。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4日 (四) 03:04 (UTC)
問題是就算按照指引來說,都會被人說是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4:38 (UTC)
不明白你的意思,「都會被人說是原創研究」是甚麼鬼?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5日 (五) 03:25 (UTC)
例如我引用RS,U君也說是我的原創研究。--【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04 (UTC)
  1. 在下理解,維基只是不容許「條目中出現原創研究」的觀點。討論中, 每個人觀點都是主觀的,都應該是獨立的原創研究的主觀觀點。 維基共識法能夠客觀判定; 結論來自社群之眾,自然會服眾
  2. 見:Wikipedia:管理員:"管理員並沒有特權,在編輯責任方面,他們與其他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在下理解, 管理員的職責是在執行社群共識。 管理員執行社群共識時,管理員/行政員需要做有管理權限的才能做操作管理;比如,1. 社群共識新增「延伸確認用戶」類別, 2. 新選出的管理員; 這時,管理員/行政員需要設置相關權限,以便執行社群共識。如果判斷和裁決來自某一個管理員/行政員,服眾始終太過困難, 也不符合維基共識法。--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14:20 (UTC)
上面2條意見是明顯的POINT,我{{deltalk}}好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15日 (五) 03:25 (UTC)
@Gluo88Ghrenghren:請問是否一定要定支持度比例?--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5:51 (UTC)
定立不定立皆可--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5:53 (UTC)
也同意:定立不定立皆可。具體數值目前太難定,還沒有研究以往案例仔細分析利弊。目前定可能會讓討論拉長,不能結案。先僅將「一致」改成「共識」, 以後或許根據新方針的經驗再用案例仔細分析利弊,再定支持度比例?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6:17 (UTC)

我決定大膽 公示7日,原因以下:

  1. 不計14-5-2,只有一票反對。
  2. 14-5-2在討論接近7天沒新留言發言,且其一直沒參與RSN結案相關討論(忽然關心?),另外其知道這討論(這幾天也不反對?)。
  3. 公示不等於討論完結,只代表進入下一階段。

以上是我大膽地公示的原因。--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04:22 (UTC)

另外@BlackShadowGUranus1781SIridiuM28:等在RSN結案相關討論大量發言、且在這討論未發言之人。--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04:22 (UTC)
@BlackShadowGUranus1781SIridiuM28:應該ping不到,再ping一次。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51 (UTC)
『我反對把過渡評級刪掉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是因為它只在討論雙方都一致立場是才能有效減少爭議。尤其是當雙方都認同要降級時,但只是不確定要2還是3,那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肯定就方便得多。但問題是今天RSN討論大多是雙方都對立,明明3和4級都是能夠引用的,對方都已經有的吵。為什麼你覺得現在直接由 可變不可不能引用 對方不會吵得更厲害?你這是讓情況解決還是惡化?沒一個過渡評級,明明大家都覺得這來源有些錯誤,但這來源事實又錯不完,但又只有 可/不可 可選,傾向可的和傾向不可的逼着站邊,而雙方都錯不完。沒一個過渡級別,最後結果就是吵得更激烈。勿讓劣幣驅逐良幣。』--Iridium(IX)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54 (UTC)
我也(-)反對「把過渡評級刪掉只留下 可/不可 評級」這種行為。--14-5-2@維基抗生素協會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19 (UTC)
不過這也只是我的設想,既然大家都支持這提案,那我也不阻撓,讓這通過了再看看成效吧 --Iridium(IX) 2021年10月23日 (六) 04:59 (UTC)
平時根本沒空關注你維的討論,這麼關心本人那可真是謝謝您了。您確實大膽,但我依然要反對。您自己的行為為社群做出了示範,即強行公示本身帶來的無法形成共識。--14-5-2@維基抗生素協會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18 (UTC)
共識不尋求一致同意,除閣下之外,大部份都認同有關公示。--Billytanghh 討論 歡迎參與亞洲月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38 (UTC)
公示內容只是更改共識的條件,不是整個方案。--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42 (UTC)
除閣下之外[來源請求]?另外,本人不僅反對更改共識的條件,也反對上面多個整體評級方案,理由已經陳述,不再重複。--14-5-2@維基抗生素協會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49 (UTC)
這個公示是只公示把「一致」改為「達成共識」嗎?沒意見,我覺得這改不改都一樣,「一致」和「達成共識」都是遵循WP:CON方針。——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23日 (六) 06:05 (UTC)
(-)反對公示的前置條件是共識已經形成,未避免有錯誤出現而進行的程序。既然共識沒有形成,甚至共識完全和公示內容相反,那麼這種公示行為就是錯誤的。畢竟,大膽也不是無恥的同義詞。門可羅雀的霧島診所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神社的羽毛飄啊飄 2021年10月23日 (六) 06:55 (UTC)
「沒有共識的討論,最後留言七天後,可由人手或機械人存檔。」假如是這樣的話我就只能公式化的存檔了,別怪我。--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8:28 (UTC)
又有來公然遊戲共識形成程序的人了。我覺得上面的某些意見在這種情況下不能算是《共識》方針所提及的「正當合理的意見」,看公示人怎麽看。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06 (UTC)
他們提的理由和本身「達成共識」一句根本沒有關係,不是正當合理的意見。--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10 (UTC)
@ghrenghren:我也不怕在這說:我覺得上面兩個提反對意見的很可能是WP:SPA,你覺得有必要的話可以送WP:AIV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18 (UTC)
我覺得還是有距離,反正都習慣公示拖拖拉拉了,唉。--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36 (UTC)
@ghrenghren:我覺得之後沒出沒特別意見的話,你照樣過就是了。既然不是《共識》方針所提及的「正當合理的意見」,那就不影響共識的構成,你無須理會,不然Lifeingenso集團又捲土重來,那OA就白費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3日 (六) 13:57 (UTC)
嗯,感謝建議,這樣的話公示繼續。--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4:14 (UTC)
請問Sanmosa是打算幾個意思?本人提出的乃合理反對意見。另,本人認為,有人宣稱他人SPA或宣稱他人為傀儡是極為嚴重的人身攻擊行為。--14-5-2@維基抗生素協會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47 (UTC)
你這相當於將WP:VPO討論近百五則內容總結成一句反對意見啊,能不能有新的見解。--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15:56 (UTC)
你和霧島做的東西和之前WG和遊魂他們兩個做的東西如出一轍,都是在搞自由否決權。你明知我一向關注客棧的,我怎麼可能看不出相近的編輯傾向?你看看WP:AGAIN吧。相近的編輯傾向≈(真人)傀儡這點我認為是社羣整體皆知的東西(注意我用的是「≈」)。如有需要,我是絕對不會介意向WMF進行通報的。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6日 (二) 15:44 (UTC)
目前對評級指引的陳述修訂只是避免用戶出現誤解,並沒有改變結案的準則、沒有改變結案的條件,方針乃凌駕於指引,評級指引本來就要遵循共識方針,就算以目前的評級指引的「一致認為」,也無阻根據共識方針以「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作出有效結案,修訂評級指引的評級陳述,只是避免有用戶以為評級指引的條文容許冗長辯論而忽略共識方針。雖然上面已有編輯提到基於遵循共識方針評級指引的「一致認為」不能凌駕於共識方針,改與不改都一樣,不過為使指引的條文能夠反映方針的精神,仍以落實本項修訂為宜。--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05:09 (UTC)

(!)意見 在下認為, RSN指引的「一致同意」,雖然與共識方針 不矛盾, 確是「共識」的一種極端類型, 應該修改。最好還應該確定支持比例。

  • 關於應用遊戲共識形成程序來阻止對方繼續發表反對意見。 在社群討論中還沒有形成共識時,雙方也都有重複理由的現象, 都沒有被對立意見說服時,雙方都可能主觀地說對方遊戲共識形成程序很難客觀判定。 少數意見還可能指控對方為「 多數人暴力」阻止少數重要意見的表達,違反共識方針。 這就形成各說各話的僵持狀態(其實,按現行方針, 此時可以「無共識」結案; 但在下認為,現行方針的「一致認為」最好被修改,70-80%的支持比例應該可以了)。
  • 關於管理員協助: "有些情況下,爭議會演變成人身攻擊或意識形態化,而不僅僅是內容上的爭議了;這些爭議就需要管理員或整個社群的介入。管理員不可裁定內容,但可以執行方針"
  • 一般來說,共識不要求一致同意。 維基重要議題如方針和指引的變動,維基目前制定了更大的支持比例,這與 共識方針不矛盾, 比如:
    • RSN指引的「一致認為: 支持票是總票數的100%。(「一致同意」只是「共識」的一種極端類型)
    • 申請成為管理員:2周內25個或以上用戶投票,支持率超過80%。
    • 管理員解任投票:2周內25個或以上用戶投票,支持率超過50%。
    • 典範條目評選:2周內8票或以上絕對支持票(即支持票 - 反對票,包括提名者),反對票低於總票數的1/3。--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16:40 (UTC)
    @Gluo88:我當時問是否必須定共識支持度比例時,您答:「支持度比例具體數值目前太難定⋯⋯以後或許根據新方針的經驗再用案例仔細分析利弊,再定支持度比例?」,到底現在您是要定還是不要定?--Cmsth11126a02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1:08 (UTC)
    @Cmsth11126a02: 如果能定出支持度比例具體數值, 那將來的判定會方便多了。 如果支持度比例具體數值目前太難定, 沒定,也可以。--Gluo88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11:30 (UTC)

公示結束,通過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54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如何解決可靠來源佈告板長時間難達成共識的問題?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目前可靠來源板的窘境:

提出可靠來源動議
正方論證有什麼地方可靠要求第四級公示無共識下第三級通過
互相僵持不下,「友善」討論正方正式公示
反方舉出為什麼不可靠要求第三級公示
回到起點反方提出新的論據:終止公示
正方 反方
立場和可靠性無直接關係 該媒體是某某的機關報,所以不可靠
指出某公信力的調查,指其相當有公信力 公信力的調查只屬大眾的觀點,不代表其可靠性
在個別新聞錯誤不影響其可靠性,而且經已改正 指出其在某宗新聞中作出不實的報導
有關媒體有很多得獎的報導,所以可靠性高 某某媒體也有很多得獎報導,為什麼不能四級?
只要可以分辨什麼是編輯部寫,什麼是自媒體寫就好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網絡農場\評論板\觀點內容

以上是我目前在可靠來源佈告板總結出來的一些特徵,很多時候佈告板都變成了非常長的爭論,立場新聞居然可以討論三個多月、四百則留言而沒有結果,所以希望在此討論。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2:57 (UTC)

議題:
  1. 如何確定可靠性?上表五則是否能幫助確定可靠性?
  2. 面對持而不決的討論,需不需要有3.5級以平息爭議?
  3. 共識的確定方法。
    1. 現有RSN共識的確定的 "無共識", 「一致同意」, 「絕大多數同意」,是按支持比例才能得出的結論。 但「絕大多數同意」沒有具體數(如70%,80%, ...)用以客觀判斷。RSN充分討論後的「共識強制同意」(絕大多數同意)的客觀比例為70%是否就可以了(見: 對當時的支持比例能「共識強制同意」異議產生編輯戰和(其他)提報:Wikipedia:互助客棧/其他#呼籲社群關注WP:RSN暴力結案事宜
    2. 如果雖然是多數但沒有達到上述比例,無「強制同意」共識時,應該按多數人的意願選擇: 1. 保留原來的級別, 2. 定為3級。 (少數人的選擇更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2:26 (UTC)
  4. 新媒體矩陣、社交媒體的結案方法。

(歡迎加入議題)

如何評斷可靠性?

@悽悽慘慘戚戚:代修正(「真」接)。我覺得真正的問題出在「如何判別意見的論點質素」與對包括WP:CONLIMITED在內的現行各種規範的不尊重,Wikipedia:2021年基金會針對中文維基百科的行動/其他相關討論#共識的達成有相關的討論。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14:51 (UTC)
  • 我個人意見如下:可靠媒體有幾個要素,中立、資歷、地位和專業度,那麼立場新聞有什麼?中立方面,該媒體有立場偏頗(雖說要媒體中立根本天方夜譚,這邊我忽略不計)。資歷方面,2014年成立的他根本是菜鳥,至於地位...網路媒體很難用實體發行或是收視率等管道評斷,從alexa看過去,只能說在前半端而非頂尖。而在專業度上,立場新聞專攻政治與地方,這兩項好死不死卡到中立問題,就算他中立好了,政治與地方該如何界定專業?更不用說他擅長的項目還有不少低水準的內容。立場新聞可不可靠?理論上是的,光是我一開始沒說他「可靠」就知道他還需要歷練。 --Loving You Is A Losing Game 2021年9月26日 (日) 15:00 (UTC)
我還是可以就上方的10條意見給出一些評論:
  1. 「立場和可靠性無直接關係」:是的,但如果因為立場而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那就會導致可靠性的喪失。
  2. 「該媒體是某某的機關報,所以不可靠」:要看是甚麽組織的機關報。如果是教會的機關報的話,我看不出哪裏不可靠了(海地巫毒的那種例外)。如果是政治性組織的機關報的話,它們一般是政治性組織的宣傳刊物,所以一般上來説不可靠(作為組織自身的觀點來源時可靠,畢竟不是Ingsoc),典型例子可以看機井洞
  3. 「指出其在某宗新聞中作出不實的報導」:要看是不是頻發與是不是故意為之,符合兩個條件中的任何一項都會導致可靠性的喪失,否則就是雞蛋裏挑骨頭。
  4. 「在個別新聞錯誤不影響其可靠性,而且經已改正」:見上。
  5. 「有關媒體有很多得獎的報導,所以可靠性高」:要看得獎的時間點,還有得到的是甚麽獎項。如果得到的是受世界認可的獎項的話,那該媒體在得獎前後的一段時間內的報導是可靠的。說「要看得獎的時間點」的原因是該媒體在得獎後的N年可能與得獎時已經天差地別,已經不能當成同一個媒體來源,因此不能因為在距今較遠的時間點得獎而判定直到現在還是可靠的,具體例子有「胡適曾說《大公報》這『小老弟』趕過了《申報》和《新聞報》,是全國最好的報紙」。「得獎前後的一段時間內」我認為可以界定為前後一年。
  6. 「某某媒體也有很多得獎報導,為什麼不能四級?」:見上。
  7. 「只要可以分辨什麼是編輯部寫,什麼是自媒體寫就好」:要視乎那個「編輯部」是不是也是自媒體。一個情況較好的例子是香港獨立媒體,它還是會標明作者與來源的,而且相關新聞也有個編輯部審核。如果沒有編輯部審核的話,那就算是編輯部寫都還是自媒體。
  8.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網絡農場、評論板、觀點內容」:這裏要分開兩部分回應:
    •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網絡農場、評論板」:如果真的是網絡農場、評論板的話,那就肯定不可靠。
    • 「該媒體的網上版根本就是觀點內容」:可以作為作者觀點的可靠來源。沒標明作者的話,有機會是自媒體。
  9. 「指出某公信力的調查,指其相當有公信力」:公信力與可靠性某程度上有關聯。在民衆普遍有良好的教育基礎的前提下,較高可靠性的媒體會有較高的公信力。反之,如果民衆普遍沒有良好的教育基礎,具備較高的公信力的媒體則很有可能是民粹主義的產物。
  10. 「公信力的調查只屬大眾的觀點,不代表其可靠性」:見上。
以上。Sanmo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15:15 (UTC)
第七點其實針對的是香港01人民網這種經常有自媒體文章內容的媒體,其實理論上分開評級就好。--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16:19 (UTC)
請你不要嘗試開啟小數點的可靠等級。無共識本來就是在共識難以達成的條件下的一個備選選項,
個人建議如果出現冗長辯論,應當設立一個共識達成上限時間,超過這一上限時間或維持原有的等級不變,或更為第三級,無共識。
你看這個想法好還是孬?--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26日 (日) 17:02 (UTC)
問題這制度就會偏向反方,反方只要拖長辯論時間,就可以達成第三級的目標。當然我也不覺得第3.5級是多好的方案,只是沒想到更好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7:15 (UTC)
一、二點:本質上任何媒體描寫自己有利益關係的題材、政治立場相關都可靠性都存疑,但很多時候完全是按着這點擴大至整個媒體不可靠,這很多時候是長時間討論後的本質,爭議性內容本來就應該說明是誰家描體說的,也不應該只用單一來源說明。
五、六點:其實是取自立場和TVB的爭論,TVB就像是高偏差值的學生,高的地方很高,不可靠的真的非常不可靠,得獎有時候有用:有時候說明不了什麼...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7:30 (UTC)
其實很多都掉入了原創研究問題,其實應該依靠第三方公信力調查、研究報告等來評價可靠性才是,而不是依據用戶自己的感受或立場來決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28日 (二) 02:42 (UTC)
另外,建議去掉級數的說法,因為無共識三級,給人感受似乎該媒體定級變低--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9月28日 (二) 02:46 (UTC)
shizhao聲稱要依靠「第三方公信力調查、研究報告」,但顯然:一、我們在使用第三方調查前首先要評估此第三方的可靠性。二、目前此類評估非常稀少。結論:判斷可靠性是維基百義不容辭的責任,即使涉嫌原創研究。Fire Ice 2021年10月1日 (五) 13:09 (UTC)

搭個順風,談「新媒體矩陣」

現在傳統老牌新聞網站紛紛式微而轉型為平台,而新興的新聞團體層出不窮,有一些也有了一定的規範流程,雖然不像西方那樣非常嚴謹,但已經不是閉眼睛瞎編了。這類新興團體引申出一個名詞叫「新媒體矩陣」。其將自己的原創內容除了發布到自己的網站上面,往往還發布到被這裡普遍視作為「自媒體平台」的各個地方。把這些矩陣裡頭的東西打成不可靠自媒體又有點過於貶低了他們,因此我個人推薦對這類內容與一般的「老王說實事」這樣一眼就感覺很不靠譜的內容作出明確的分類討論。 --Milky·Defer 2021年9月26日 (日) 19:45 (UTC)

歡迎一起討論,本身我也注意了這個問題,港媒也有轉自媒體新聞的情況。而且還有一種就是收集大家在論壇的內容作新聞,但實際上編者的來源完全就是來自網上,本質上就是不可靠的。問題就是媒體本身對這些消息不會負責,所以還是要作不可靠處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7:18 (UTC)
「你幫他說一遍……等於……你也要負責的吧?」--Milky·Defer 2021年9月29日 (三) 19:46 (UTC)
有些會有消息來源來自網上,或轉自某媒體字樣,出事應該是不負責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09:56 (UTC)

應該在充分討論基礎上,按維基共識方針來確定

(!)意見: 常看到互相僵持不下,相互都無法說服對方,都抵制讓對方的提議進行公示。 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本類論題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以靠純粹的邏輯推理解決,可能無法達到理想情況(共識不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是可以靠在充分討論基礎上,按維基共識方針來確定,達成按維基方針雖然非理想但仍是可接受的共識:

  • 首先應該充分討論。 長時間討論而且沒有新理由出現,基本只是重複舊理由; 或者編者已經多日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時, 應該認為有了的充分討論。
  • Wikipedia:共識 對具體判斷是否達到共識提供了下面的標準, 是否可用來衡量我們是否已有共識, 或還需如何才能達到共識:
  • 簡而言之,在有了充分討論(若干周),編者已停止在討論頁內回復相關討論, 多數人的意見應該視爲共識。 比如,充分討論(若干周)後,按支持人數多的提議進行再次確認,以便以此為基礎形成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9月26日 (日) 21:46 (UTC)

如果拼人數,既往WMC可以有組織地拉出七八十人跟你對票,你怎麼可能拼人數拼的過他們。
個人建議無共識就是無共識,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這一點在中維emmm,我不評價了。--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27日 (一) 03:50 (UTC)
如果有拉票,那確實是問題。上面的提議只能在有辦法監督懲治拉票行為才行得通。 不知這次對涉及WMC得不當活動處理後,是否還出現了拉票行為。這也應該是重點監察的方面。 將有堅定的一定數量的少數反對意見看是無共識(多大比例的少數反對意見合適?), 對評價可靠來源時也可能是可行的客觀的評判選項。 --Gluo88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04:35 (UTC)
我建議共識採取絕對多數法,而不是簡單多數,否則任何一方拉票都太容易了。
類似的有Techyan解任案,Shizhao罷免案,雙方都懷疑對方拉票--仁愛親誠Pavlov2 2021年9月27日 (一) 08:18 (UTC)
是的。 「絕對多數法」對判斷可靠來源這類問題(無共識也能有操作方案客觀方法 - 指:可定為三級),也是不錯選項, 可能應該有一個具體比例, 以便能客觀的判定, 以免又在是否是「絕對多數」判定中僵持。
對判斷可靠來源這類問題, 我覺得「判斷標準」至少不應該容許「只是一人反對,就無法成為共識」的情況, 防止太容易去阻止絕大多數人認可的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13:42 (UTC)
確實如此,但對於反對派來說,多拉一兩個人不是什麼難的事。標准太難定了,執行上也有困難。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27日 (一) 14:44 (UTC)

@Pavlov2悽悽慘慘戚戚: 如果"可靠來源布告板"的某個討論已經有長時間的討論仍處於僵持狀態,但已經超過7天沒有編者更新理由了, 是否可以考慮參照本版面, 將"可靠來源布告板"的該討論存檔來停止本次討論(參見:wp:snow)? 這可能會幫助減頁面長度,減少不必要的討論。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0:46 (UTC)

我覺得大家都在管比較急的管理員提案了,而且這討論也沒到冗長、令人厭煩、官僚式的討論。--ghrenghreng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6:42 (UTC)
@ghrenghreng: 上面我可能沒說清楚,我不是指這個討論, 而是泛指可靠來源布告板任一個討論。 我改了上面的說法。--Gluo88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12:48 (UTC)
@Gluo88:我的做法是再ping一次吧,關閉也不能解決立場新聞的問題。7天就存檔不適用於WP:RSN假若舊的一節沒人討論,最少能傳檔就最好。--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16:48 (UTC)
本質上來說, 半可靠 無共識是兩種不同的評級。以強行冗長討論,以達致無共識結案是不當的行為,特別是在不求社群必定要守的「輔助說明頁」上。「少數人的選擇更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我可能是沒想清楚你後面的深意,你想指立場被冗長討論所帶偏,所以可能會強行採用 第三級的評級?本質上目前的冗長討論有三種類型,一種是強行冗長討論,立場,紐時就是這種,一種是原則型,公號就是這種,最後是政治(可能說是游擊隊型),大公凱風之類的,前一種可以以此法解決。後面這兩種以此法處理,只會引致你說的少數人的選擇更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 的後果,無共識可處理,則不需以其他方法。
假如大公被評 無共識,不代表他是 半可靠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7:16 (UTC)
認同閣下:「以強行冗長討論,以達致無共識結案是不當的行為」。 在下想指出的要點:如果「少數人的選擇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 那更加不當。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7:25 (UTC)
所以才有無共識的存在啊。--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7:27 (UTC)
是的。除了充分討論後按多數人選擇來判定, 下面的(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其它的可選的客觀判定方案)處理「無共識」, 如果社群同意也可能是符合WP:共識客觀的判定標準。關鍵是判定標準應該客觀公正,社群同意, 用起來應該避免雙重標標準。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3:20 (UTC)
似乎只少和平君不會同意閣下的觀點,不如再觀望一會兒。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1 (UTC)

@Gluo88:而且有議題在公告。此外ping要簽名才能ping到,直接複制下方的代碼是ping不到的。ghrenghreng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8日 (五) 06:48 (UTC)

其它的可選的客觀判定方案

如果不採用討論後按簡單多數來決定的方法,下面是近幾天多名編輯在本討論或可靠來源布告板討論中提到的方案,可能也有助於打破僵持狀態,避免WP:SNOW。根據WP:共識方針, 少數人的選擇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 但如果社群同意可以導致無共識而關閉討論
  1. 如果將有堅定的一定數量的少數反對意見看是無共識(多大比例的少數反對意見合適?), 按WP:SNOW結束並存檔本次討論(不做任何新評級, 但已有評級維持不變), 如果社群同意, 那也是的客觀的評判選項。見:「如果「不評級」是討論的共識,或以「不評級」作公示,則微信公號不應被列入任何評級,包括第三級。」
    不做評級,實際要怎填表?WP:RSP?--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4:29 (UTC)
    聽一下社群看法。或許在表中指出該情況(不做評級)即可, 只給出討論鏈接。--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9 (UTC)
  2. 如果將有堅定的一定數量的少數反對意見看是無共識(多大比例的少數反對意見合適?), 評為「無共識」三級(但按中維方針,已有評級時,應該原維持評級不變),如果社群同意, 那也是的客觀的評判選項。見:無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02:28 (UTC)

考察近來結案的參考案例-以便將來打破僵持長期不能結案的情況

大家可以將近來參與並結案的案例,列在此處, 分析總結,以便將來打破僵持長期不能結案的情況:

  1. 看到立場新聞的討論 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存檔/2021年10月#立場新聞的來源是否可靠? 客觀判定如下:在有了充分討論(若干周),沒有新理由出現, 由於有一定量的少數人的意見,故視為無共識,按「無共識」時保持原定級不變,可能 解決了僵持問題。 這是似乎治本的方法,好像可以作為今後的參考的案例。
  2. "可靠來源/布告板/紐約時報中文網是否是可靠來源?" 的討論解決方法似乎也是如此(見:紐約時報中文網是否是可靠來源?
    結案的根據為: "根據WP:CON,共識不強求一致同意。理想情況下,共識不會存在任何反對意見;但假如無法實現這點,共識應採納多數人的意見,並和重要少數的意見作出適當妥協。"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06 (UTC)
    都是這樣的說法:反對者只有零星一兩個,當然沒問題。--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52 (UTC)
    同樣地,大紀元、中國反邪教網和凱風網不應以此法結案。共識不是投票!!!--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4:57 (UTC)
    1. 在下的提議好像沒有認何一處能解釋為「共識是投票」,「共識不是投票」的正確含義是「不能用投票帶替討論」 . 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前面多處討論了,本類論題(包括:應該看那一方的論據更好)的客觀標準是什麼的問題。 本類論題,由於任何個人的看法都具有主觀性,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以靠純粹的邏輯推理解決,而且相互都不能說服對方。 請注意, 在前面多處,包本節開始部分已經在多個角度進行了解釋。特別是:少數人的選擇更不能在無法通過討論來說服多數的反對者情況下, 被強行採用。--Gluo88留言2021年10月9日 (六) 16:34 (UTC)
    2. 有關用「無共識」保護少數人意見的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其它的可選的客觀判定方案也符合維基共識方針。 不知閣下是否認為「大紀元、中國反邪教網和凱風網」應該適用這些方針。關鍵是判定標準應該客觀公正,社群同意, 用起來應該避免雙重標標準。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20 (UTC)
      應該是無共識結案,否則根本解決不了問題。--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35 (UTC)
      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其它的可選的客觀判定方案 包含了「無共識結案」的選項。--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5:42 (UTC)
      嗯,你的議題寫得好散,所以我不太知道回在哪。--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0日 (日) 16:18 (UTC)

拆分可靠來源佈告板

目前可靠來源佈告板經高達636,835位元組,經已超出Special:長頁面中,最長的頁面(‎任天堂Switch遊戲列表 ‎[622,257位元組]),如無意外應該成為目前中維最長的頁面。過長使讀者閱讀不便,也不利社群討論。因此提議按媒體地區拆分為:

--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4:13 (UTC)

相關事件:Wikipedia_talk:互助客棧#方針區的存檔問題--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4:17 (UTC)
內地=>中國大陸。我覺得要分拆佈告板的話,臺灣的來源也可以單開一個分板。澳門的來源好像被討論的次數甚少,歸入其他來源分板也可,讓香港的來源自己一個分板。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0:25 (UTC)
是我沒細閱MOS:中國大陸的內容了,我覺得可以考慮台灣單獨一個,但是香港的來源實際上已經討論得七七八八了,分了我怕沒討論。--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04:04 (UTC)
@悽悽慘慘戚戚:我倒不這樣認為。我覺得有一部分中國大陸用戶還是會經常想著要翻案(雖然我覺得他們更像是曹軍的戰船)。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9:20 (UTC)
沒所謂了,我已經嗅到戰火的味道了,點新聞觀察者網又要成新的論戰區了,現在的我只想快點拆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09:24 (UTC)

U:Sanmosa方案,再拆分為:

--以上,為求盡快拆分,抄送@和平至上Pavlov2ShizhaoFire-and-IceATUranus1781Sanmosa

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09:30 (UTC)

我覺得分流只是治標不治本,始終無法解決難以形聚共識的問題。--AT 2021年10月2日 (六) 10:12 (UTC)
問題在短時間內不可能有共識,按這走勢本月尾就會上至70kb(更正:700KB)以上了。--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21 (UTC)
另外想問一下拆分頁面要不要走公告的方式。似乎WP:OA2021拆分時不需經社群討論。--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26 (UTC)
需要公示,因為WP:RSNWikipedia: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的特別規範。WP:OA2021沒有受特別規範,才能無公示分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23:55 (UTC)
認同分流只是治標不治本,分流會帶來任何好處嗎?--【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10:27 (UTC)
不會,減少大家在討論時的系統負擔而己。事實上WP:RSN己達WP:OA2021四個子頁面總計的的三分之二字節數,還是有必要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33 (UTC)
反對拆分(尤其是按地域),意見同AT與和平至上。而且這樣還會給人彷彿有空間繼續堆積討論的錯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2日 (六) 20:20 (UTC)
鑑於技術原因(運行效能),對分拆無異議。存檔是匯集到一起還是單獨呢,似乎各有利弊。--YFdyh000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21:31 (UTC)
依照之前的方式把存檔放在同一個地方吧,按月存檔不會太誇張。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23:55 (UTC)
按以前方式存檔即可--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5:02 (UTC)
不認可拆分。現在應該想辦法完善「可靠來源」和「不可靠來源」的標準,釐清一些誤區,避免不必要的爭論,這樣才能解決根本問題。--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2:35 (UTC)
當「《紐約時報》應否被定為『第三級來源』」都可以用上超過30日來討論之時,拆分只是治標不治本。--Mewaqua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4:10 (UTC)

諸位既然覺得是治標不治本的做法,能不能提出幫助解決可靠來源佈告板過長的問題,就是不支持我的議案都沒所謂的,但是大家根本沒有人在討論條文本身,個人覺得今年內無望解決問題,才提出拆分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4:58 (UTC)

而且感覺治標不治本並不是一種很強烈的反對立場...地域主義也確實會有些,但是似乎也沒有更好的拆分方案。--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5:14 (UTC)
本質上是> 100 KB,就肯定需要拆分,除極個別的例外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3日 (日) 05:26 (UTC)
問題其實沒那麼大,現代瀏覽器也不是吃不下那麼多。手機safari開500K倒是可能有點卡,不過默認手機版也有摺疊……--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覆請用ping 2021年10月13日 (三) 13:06 (UTC)
  • 也「認同分流只是治標不治本」。 關於「過長使讀者閱讀不便,也不利社群討論」,不知英維是如何處理? 是否技術上維基有最大頁面限制? 我個人的感覺,因為WP:RSN只是來源列表討論,條目並不多,只是一些討論太長並僵持-不能結案。以往也是這種情況? 在目前的長度情況下保持現狀好像更方便,特別是進行來源比較時。
  • 要點是如何治本: 如何在充分討論基礎上,打破僵持狀態, 按維基共識方針來確定。 一旦有客觀標準,能打破僵持狀態方式確定共識,不分開WP:RSN也沒有太長頁面的問題。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0:33 (UTC)
    英文好像是能用就不管的立場,但我不認為這對維基好。--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4日 (一) 06:03 (UTC)
    英文那邊的WP:RFC系統也許可以拿來用用。這套東西目的是廣泛徵求意見(所以應該會不只是那幾個RSP的人),理論上只需要「不參與討論」的第三方,不需要管理員。這邊好像就是bot沒配好,等搞起來之後可以試試。
    雖然也有可能討論不好變成更多人大亂鬥就是了。--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覆請用ping 2021年10月13日 (三) 13:10 (UTC)
    bot好了可以試來玩玩,不過前提還是制度要好。--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5:08 (UTC)

大紀元日報的結案問題

  1. 社群是否認可這此的公示結論?
  2. 本次是不是共識不求一致同意結案?不求一致的標準是?
  3. 日後管理員是否會更為積極介入RSN的爭議?多久的討論需要介入?
  4. 「大紀元時報在其它領域和主題上的可靠性,本案未得出共識,暫維持現狀。」無共識是否一律繼承過去的評級?

--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5日 (一) 15:16 (UTC)

  • 感覺公示結論挺好的。 目前按支持比例,似乎是無共識。 社群覺得需要管理員協助時,似乎可以通知管理員。 在下理解目前的RSN指引,無共識應該評為三級,不繼承過去的評級。--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16:48 (UTC)
    不是管理員定的是不可靠,第二級,你再看看。--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5日 (一) 17:06 (UTC)
    謝謝, 看到了管理員的結論(下面3個斷言):
    1. 大紀元時報通常不是科學/技術領域的可靠來源,與生命科學/醫學、新冠病毒及疫情相關者尤為不可靠;
    2. 大紀元時報通常不是2016年以後美國國內政治相關主題的可靠來源,涉及2020年美國大選者尤為不可靠;
    3. 大紀元時報在其它領域和主題上的可靠性,本案未得出共識,暫維持現狀。
    在下從個人角度認可管理員的結論,不可靠的第二級。 但由於沒有「一致認為」,不確定在修改RSN指引之前,按現行方針,是否能可以定第二級;按支持比例,似乎是無共識? 同理,按現行方針,反邪教網、凱風網,立場新聞,中國環球電視網,按已經很長時間的討論後的支持比例,似乎是無共識?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18:29 (UTC)
    問題實際上還是加上以前對中國內地的非常不可靠的評級,也就是三個不可靠,這次的討和立場相比反對聲音似乎更多。--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5日 (一) 18:36 (UTC)
    上面管理員的結論判斷方法好像類似於英維,沒有要求一致同意,只按照大多數人意見。 英維將大紀元時報評為不可靠的第二級理由是: 「Most (絕大多數)editors classify The Epoch Times as an advocacy group for the Falun Gong, and consider the publication a biased or opinionated source that frequently publishes conspiracy theories」, 其根據英維RSN評級指引英語Wikipedia:Reliable_sources/Perennial_sources#LegendEditors show consensus(共識) that..., 而不是中維RSN要求的「一致認為」。 按英維方針,極少數的不同意見不會影響形成「共識」。--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5日 (一) 22:52 (UTC)
在下以為Antigng協助參與討論分析是好,但應當讓用戶繼續表示意見,否則會有類似「辯論突襲」的狀況,對「爭點、依據」的理解落差。舉個例子,下面這兩句在下就覺得有疑問「通常不是2016年以後美國國內政治相關主題的可靠來源」,「涉及2020年美國大選者尤為不可靠」。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6日 (二) 00:40 (UTC)
  • RSN討論中感到這樣一個困境: 對於已經有了很長時間討論仍然僵持問題,特別關於意識形態、宗教信仰、政治理念方面,很難像形式邏輯的命題,可以靠純粹的邏輯推理解決。 感覺無論討論多長時間, 很難能達到一個沒有新問題和新回答狀態。
很希望修改方針,能按維基共識方針,根據很長時間的討論後的支持比例來做客觀判斷。可參見英維的討論方法和得出結論的例子(RfC: Australian Strategic Policy Institute (ASPI) as Source RfC:_Republic_TV)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03:01 (UTC)


修訂可靠來源布告板評級指引

關於拆分第三級的提案

目前條文
現行條文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第五級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此外,有些報紙等媒體由於有嚴謹的編輯流程,報導中立持平,也評為非常可靠。
第四級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第二級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第一級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也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第五級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此外,有些報紙等媒體由於有嚴謹的編輯流程,報導中立持平,也評為非常可靠。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1][α]
第四級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
半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部份情況下該媒體是可靠的,該來源符合至少以下一項特徵:[2]
  1. 該來源雖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但編輯團隊未必完整。或該媒體的編採制度不一定得到嚴格執行。[β]
  2. 該來源在事實查證上聲譽受到爭議。
  3. 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而難以分離,或編者們無將其分開討論。
  4. 該來源可能是掠奪性出版集團,或帶有相關性質。[3]
  5. 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

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第二級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第一級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無共識 [γ] 無共識:編者們就該來源進行過充份討論,但編者們無法就該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一般而言,編者們經已總結出兩種評級,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應各自在摘要中陳述其評級和評級理由,使其他編者在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判斷其可靠性。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1. ^ 實際上大家都知道不可能評為5級,不如刪去免新手誤會。
  2. ^ 參考四、二級來源所加。
  3. ^ 或者另作圖標的標記。

凡例:低爭議性新增條文 高爭議性新增條文

修訂:

  1. 增加圖標2021年9月30日 (四) 16:34 (UTC)

在目前,即使尚未定立半可靠來源,實際上社群討論時都使用半可靠的詞語,例如蘋果日報(政治)、香港商報等等,實際使用大家其實根本上己經將其當作半可靠使用,這點應該沒什麼爭議。

拆分第三級和無共識的理由:社群雖無結論,但不一定代表都屬於第三級。目前第三級無共識間實際上都還是有層次上的差異,第三級不應該像垃圾桶一樣,所有評級結果都是向第三級靠。界面新聞實際上是第4級和第3級的爭議,大紀元時報實際上是第3級和第2級的爭議。假若同樣放置在第三級,根本上不能分辨誰是第三級,讀者容易誤會這就是第三級來源。

既然同樣是無共識議案,分辨出具體社團認為它們具體可靠性是必需的。我並不是提出.5級的評級。有時候正反雙方長篇大論,但結果下到摘要就是「社群一致認為《界面新聞》的文章至少部分是可靠的(半可靠?),但是否通常可靠沒有達成一致意見,也缺乏進一步的深入討論。」,本人自己看評論也覺得很辛苦,大家能不能面對無共識議案就寫一些極短的摘要,非常不利其他人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各方簡單講述如何處理才是最好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4:48 (UTC)

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三至五級雖然在評價上可能有差異,不過實際上都能用於編寫條目,只有一和二級不可以。換個角度來說,我認為討論來源可靠程度意義低於討論來源是否可用,因此可靠來源佈告版或許可以考慮改成「不可靠來源清單」,明示出哪一些來源是不被接受的,而無需討論來源的可靠程度,因為無論是三至五級,到頭來也是可用的話,討論的價值相對比較低,不必花太多時間去討論。這樣的話,由於不可靠來源往往是顯而易見的,那就不必花費過多不必要時間去討論,而且也有助解決目前難以形成共識的問題。--AT 2021年9月30日 (四) 15:15 (UTC)
其實也不是完全不可行,像界面新聞的討論應該會少點,但涉及可靠/不可靠的討論會變得冗長而無意義。不可靠並不是一目了然的,像香港01這樣的內容農場+可靠來源的媒體,半可靠可以提醒編者不能完全將其作可靠不可靠看待,實際上有中間位置。--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9月30日 (四) 16:08 (UTC)
到頭來在無法完全判定某來源是不可靠的情況下,一些本來是三級的來源是否能夠引用就需要個別驗證。某些來源可能相對可靠,但不可能是絕對可靠,編寫條目往往需要蒐集各種來源,並且進行反覆求證。既然某些來源無法取得共識的話,那可以考慮適度擱置繁複的討論,僅在引用的時候進行個別驗證,與此同時將原本花費在討論可靠程度的時間和精力改為投放於定義哪些才是不可靠來源之上方為上策。--AT 2021年9月30日 (四) 18:00 (UTC)
其實到底最初英維的可靠來源佈告板是誰建立的?是為了解決什麼問題?--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06:02 (UTC)
一般來說,就我所見都是有用戶對某條目使用的資料來源的可靠性存疑才提的,實際上在WP:RSN半數討論都是討論可靠性不可靠的問題,根本第三第四級的討論不是多數,而且很多時根本就是政見之爭,還有就是連規則都不熟亂提的,本質上我是同意「既然某些來源無法取得共識的話,那可以考慮適度擱置繁複的討論」的說法的,成立無共識的評級就是不希望給部份維基人一種錯覺,只要我不去討論,某媒就會成半可靠來源,即使第3、4級合併,成立無共識也是必要的。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06:16 (UTC)
  • 應該要將「編者們一致認為」改為普遍認為,因為雖然目前的「一致認為」已經內連到共識方針,而佈告板也應該跟從方針指引而行,惟 和平至上君於8月在佈告板引入「偏見」作為三級的論據,雖然其他編輯已回應及指出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其在9月6日更聲言「具偏見的報導往往比假新聞危害更大」,可是其至今也沒有正面回應(1)「偏見」的標準與程度會影響到評級,(2)哪個程度的偏見可列入二級或四級,(3)同時有「偏見」與假新聞的媒體是否應比只有「偏見」或假新聞的媒體更低評級,(4)試舉出在中國的一些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不過 和平至上君沒有回應說明這些與引入「偏見」作為評級準則的基本問題,而目前的「一致認為」若然被錯誤解讀為必須全部同意及沒有任何反對,不但會引起不必要的冗長辯論,也導致佈告板的運作面臨癱瘓。--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9:56 (UTC)
  • 不論任何評級的來源,當引用於條目但受到質疑時,都可於條目討論頁或互助客棧討論其適用性,並非只有評為三級的來源才可在引用於條目時進行討論,簡言之五級及四級的來源在應用於條目時都可進行討論,並不是在可靠來源列表列被為五級或四級的來源只有可靠來源佈告板才可討論,和平至上君在9月於佈告板中稱列為三級來源是「需要考慮其他因素」、「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惟其至今並沒有回應是否除了列為三級的來源外,是否其他評級的來源都不可在引用時考慮其可靠性及適用性的情況,這也顯示可靠來源列表應更明確指出,沒有規限只有三級的來源才「需要考慮其他因素」,正如在討論中有不止一位編輯已經指出可靠來源並非真理及絕對正確,這也顯示即使在可靠來源列表中的五級或四級來源在引用時也有討論及考慮其他因素的空間,絕非僅有三級來源可在佈告板以外進行其他因素的討論。--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1日 (五) 19:56 (UTC)
    為甚麼我需要試舉出在中國的一些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難道這個列表裏有任何一個中國內地的媒體是評為第四級的?--【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00:17 (UTC)
    問題在於有哪個中國大陸的媒體不是官媒?(要麽就是中央政府或中央黨部的,要麽就是地方政府或地方黨部的)這點實在難以讓社群的部分成員將之認可為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從而也難以讓社群評定為基本可靠(4級)的來源。來源不能被評定為基本可靠(4級),錯不在社群的任何一名成員。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0:31 (UTC)
    你也覺得有「偏見」難以評定為四級,不是嗎?那這不是和我的意見一樣嗎?但Uranus1781就不斷要求若我認為「有偏見且在報導中彰顯的媒體應該評為第三級」的話,我就要「舉出在中國的一些沒有任何偏見的中立新聞媒體」,這是個甚麼邏輯關係?--【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08:53 (UTC)
    我和你對於加了引號的「偏見」一詞的理解有些不同,所以我可能要詳細説明一下。你可能將之理解成一般意義上的「偏見」,但我上面的「偏見」一詞加了引號是用以強調該偏見的程度非常大。偏見(雖然我更傾向稱之為立場)的程度只要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我覺得還是可以應用的。我認為他的意思應該理解為你需要試舉出在中國大陸的一些無任何立場或其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因為他不認可你將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與立場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混為一談。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09:07 (UTC)
    明白你對偏見的理解與我不同,但我依然不明白這和中國內地的媒體有甚麼關係。至於所講的混為一談,畢竟評級只有五級,加之首尾兩級是極特殊的情況,將一些有所差異的來源放入同一級完全是合理之舉),倒是他所認為的必須分成不同等級才是不現實;但為甚麼第三級的標準這麼寬,我認為你需要問之前的討論的參與者。另外,我也覺得第三級的媒體可以應用的(為甚麼大家都覺得評為第三級就不能用呢?為甚麼總是有人覺得評為第三級就是想禁掉它呢?),評為第三級只是提醒或要求編者更小心甄別來源是否受偏見影響(難道有偏見的媒體跟沒有偏見的媒體放到同一級就很好?)。--【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2日 (六) 10:19 (UTC)
    大家都擔憂某些用戶像WG一樣肆意妄為地故意替換走蘋果日報和大紀元(前者政治性部分3級、非政治性部分4級,後者3級),就算沒那麽誇張,某些用戶一旦看到個別媒體被應用(例如大紀元)就會說條目的來源使用有問題(但注意大紀元是3級),因此產生了很多人都因為部分用戶對部分屬3級的來源的敵意行徑而使相關來源de facto成為不能用的來源。確立為4級能避開這個問題。我承認前方所説的情況是一種亂象,但恰恰是社群內的人讓這種亂象持續下去並擴大。他既然想你嘗試舉出在中國大陸的一些無任何立場或其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的新聞媒體,那就代表他不認為中國大陸有這樣的媒體。我這裏先加個前提:我認為只要新聞媒體無任何立場或其立場不足以造成對事實進行故意扭曲的情形,而且也不會對事實進行故意或頻發性的扭曲,那就可以4級。在這個前提下,當有個別用戶將該訂為4級的來源強行不讓訂為4級,並試圖強行讓不該訂為4級的來源(多為中國大陸媒體來源)訂為4級時,相關用戶的反應自然會很大。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3日 (日) 00:05 (UTC)
  • (!)意見:新增的圖標「」誰都看不見。 ——魔琴 [ 已經告假 留言 貢獻 ] 2021年10月2日 (六) 09:43 (UTC)
    同上,建議顏色調整為File:Achtung-orange.svg的邊框的顏色。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日 (六) 10:01 (UTC)
    稍後更改為#F57900。--悽悽慘慘戚戚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2日 (六) 10:23 (UTC)


在低爭議度條文公示的同時,我希望先進行有關「無共識」的情況的討論,我的意見為:

  1. 將「無共識」與「第三級」分開(如上表);
  2. 將再次評級視為重新評級,若討論無共識則改以「無共識」而不是保留原有評級,以反映最新情況;
  3. 「無共識」時可以考慮在摘要一欄寫下主要是在哪兩級之間爭持,以更準確反映討論的結果。--【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1日 (一) 12:55 (UTC)
似乎我只能提前將草稿搬出來囉,暫時別討論,再給我一兩個小時。--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1日 (一) 13:36 (UTC)

新的WP:RSN方案

被放棄的方案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達成共識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1]
可靠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達成共識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達成共識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無共識 無共識:編者們就該來源進行過充份討論,但編者們無法就該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一般而言,編者們經已總結出兩種評級,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應各自在摘要中陳述其評級和評級理由,使其他編者在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判斷其可靠性。
社交平台 社交平台:社群一致認為達成共識該來源的內容是用戶生成內容,大多數情況下屬於不可靠來源,而且會加入防濫用過濾器。只有少數情況下,可以查證來源的真實性時可以作為第一手來源;能夠追溯到更為可靠的來源時,可以作為第二手來源。但即使屬於這種情況,也應該慎用。媒體官方賬號在該來源的內容可作為可靠來源使用。但建議儘量尋找更可靠的來源替代。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要停用 防濫用過濾器

防濫用過濾器:來源經過佈告板討論,認為非常不可靠。這類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使用,但在沒有二手資料時可以用於無爭議的自我描述。來源已被加入防濫用過濾器來警告編輯試圖參照該來源作為條目中的參考資料,但此警告資訊仍可被忽略。
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未使用:

以上。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 2021年10月11日 (一) 14:34 (UTC) @Gluo88Uranus1781Z7504DavidHuai1999CreeperDigital1903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03:55 (UTC)

我認為不要分級,只是標記狀態就好了。這樣觀感上不會有太大爭議--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0月12日 (二) 01:21 (UTC)
也就是修訂中的第五點?在這版我加上了。--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2日 (二) 04:44 (UTC)
(+)支持移除第三級,且取消數字分級方案。(&)建議考慮直接摘掉「非常可靠」——完全沒用上過,未來我也看不到RSN給出非常可靠的可能性。如果要保留非常可靠的話,(&)建議底色改成深一點的#bbffbb方便區分。同時(&)建議在陳舊討論之外加入「討論中」、「捷徑如是」之類的方便標記,在RSP頁面的注釋裡面有從enwp翻譯過來的記錄。——Artoria2e5 討論要完整回覆請用ping 2021年10月13日 (三) 13:01 (UTC)
@Artoria2e5:按你的意思更改了。--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3日 (三) 15:02 (UTC)
不認同移除第三級,很多媒體即使不符合不可靠的要求,也達不到「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的要求。要這樣改的話,倒不如將改成「可靠」改成「可以使用: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反正半可靠的來源也可以使用,如果要取消掉,乾脆歸到一起算了)--【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21 (UTC)
不是要移除第三級,而是不要叫什麼第x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0月14日 (四) 02:30 (UTC)
你和他說的是兩個問題吧。--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06:56 (UTC)
你覺得將「可靠」改成「可以使用: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怎樣?這是AT的建議,我覺得挺好。--【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2:47 (UTC)
U:AT的建議是「只分可用和不可用」,其實更進一步講「非常可靠」也可以廢掉。(畢竟就沒有在使用)--【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2:50 (UTC)
我覺得我的做法已經事實上廢掉非常可靠。--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3:28 (UTC)

新提議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1]
可靠可使用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可使用: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可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使用也適用於此級。如該來源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應記於摘要中。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不可用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不可用:編者們認為該來源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因此通常不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社交平台 社交平台:社群認為該來源的內容是用戶生成內容,大多數情況下屬於不可靠來源,而且會加入防濫用過濾器。只有少數情況下,可以查證來源的真實性時可以作為第一手來源;能夠追溯到更為可靠的來源時,可以作為第二手來源。但即使屬於這種情況,也應該慎用。媒體官方賬號在該來源的內容可作為可靠來源使用。但建議儘量尋找更可靠的來源替代。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要停用 防濫用過濾器

防濫用過濾器:來源經過佈告板討論,認為非常不可靠。這類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使用,但在沒有二手資料時可以用於無爭議的自我描述。來源已被加入防濫用過濾器來警告編輯試圖參照該來源作為條目中的參考資料,但此警告資訊仍可被忽略。
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以上是基於AT的建議修訂的,為免我的理解有偏差,請@AT:看看以上建議是否符合你的說法。--【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3:01 (UTC)
也就是座實@Z7504的三級板的說法囉,怎樣看?--ghrenghren回應請ping我,謝謝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3:22 (UTC)
參考下方意見,移除了「一致」的表述。--【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4:36 (UTC)
我覺得連無共識也可以拿走,直接像現在一樣放討論紀錄就好,不然又吵不停。--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02 (UTC)
@AT:抱歉可能需要閣下解釋一下,你是指如何處理未達成共識的情況?是不放評級只放討論紀錄嗎?--【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09 (UTC)
一般來說,很少來源是一邊認為是完全可用,另外有一邊認為是完全不可用,如果仍然把無共識的評級留下的話,那顯然地還是會出現就可用、無共識和不可用之間的冗長討論。因此,我認為只列出討論紀錄已經足夠。換個角度,我認為RSN更適合用作篩選出一些完全不可用的來源,而不是周旋於可用來源之間,某些來源在某些方面有問題的話那就個別判斷更好,不宜全部定性為可用或不可用,無共識不列,反之列有共識的則沒有問題,這種情況下還可以有部分可用、某主題限定之類的,也就是說沒結論的東西就沒必要強調,將重點放在有結論的地方上比較合理。--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19 (UTC)
@AT:理解你的想法了。那麼不將無共識當作一個評級,只是用來表示討論未達成共識的情況如何?--【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25 (UTC)
要看怎樣操作,您也知道共識是否形成本身也可以存在爭議,我的見解就是排除像這樣爭議,以免重蹈覆轍。--AT 2021年10月14日 (四) 15:44 (UTC)
@AT:明白。我先拿掉了,看看其他人有甚麼意見。--【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07 (UTC)

我覺得將非常可靠、可靠、半可靠只保留作參考用途,只有可用是必填的,如何?不太想一下子把步伐拉得太寬了,也不想RSN變成純過濾器的地方。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5日 (五) 06:34 (UTC)

@Ghrenghren:是這樣的,非常可靠由於幾乎不會出現就不談了;我認為與其區分可靠和半可靠,倒不如直接寫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更清晰也更容易讓後來者了解來源的具體情況。你覺得呢?--【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1 (UTC)
可以,基本上目前就應該這樣做,兩者並不衝突,我覺得直接取消不利保留先前的評級。--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7 (UTC)

(?)疑問

  1. 對於沒有編輯團隊的機構: 如學術機構(如:大學,學術社團,研究院)的報告,機構介紹,共享資料(如:古典作品),著名專家學者個人網站,國際組織官網(如: 聯合國),政府官網,等。這些機構甚至是個人,不少是非常有信譽的, 其中綜述性報告和書籍等也是第二手來源, 不知如何歸類(參見: Wikipedia:可靠來源#來源的類型)。
  2. 來源是否可能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但沒有編輯團隊?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4日 (四) 16:35 (UTC)
學術機構(如:大學,學術社團,研究院)的報告應該是有編輯團隊的;機構介紹按一手來源處理;個人網站按照可靠來源指引不能作為二手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03 (UTC)
如果要歸類,我覺得你舉的例子(除第一項外)是歸為可使用,但要註明是一手來源。--【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4 (UTC)
同意, 表述時一定要按維基方針, 比如:某機構認為....。好像可靠的 「一手來源」主要是為了提供外部連結,輔助證明二手來源的可靠性, 和便於用戶查找原始資料再次確認。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18:03 (UTC)

(+)支持

  1. 感覺是減少可能有爭議的提案好主意。 不再需要為了3,4級而爭辯。判別「可用」和「可靠」仍然靠「共識法」解決, 能夠客觀判定; 結論來自社群之眾,自然會服眾
  2. 儘管難有十全十美的方案,與原來方案相比,結合RSN目前大量討論中的僵持狀態、差別不大的爭議、和編輯們耗費長時間而且大量的精力,綜合利弊後,感覺本方案很值得實際使用。如有問題, 將來是可以再改進。 --Gluo88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13:13 (UTC)
不認同僅劃分「可用」、「不可用」,WP:RSN是掛在Wikipedia:可靠來源之下,用以評價來源的可靠性高低,而「可靠性」與「可用性」不能劃等號。另外,此方案對過往的可靠性評價影響過大。更合適的做法是完善可靠性評價指引,以避免一些明顯的無效爭論。--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15日 (五) 23:59 (UTC)
我認為與其區分可靠和半可靠,倒不如直接寫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更清晰也更容易讓後來者了解來源的具體情況。--【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7日 (日) 18:25 (UTC)
況且,在實際操作上,條目裏還是會使用三、四級來源,即使作出區分,也幾乎沒有實際作用。--【和平至上】💬 2021年10月17日 (日) 18:27 (UTC)
(-)反對。「社交平台」評級沒有必要,大部分社交平台都符合「通常不可靠」的定義,沒有必要再立一級;而且社交平台也分三六九等,比如Twitter經常被用於官方信息的發布渠道;Reddit則是論壇性質,後者可以考慮加入過濾器,但前者可能沒必要。此外,移除「無共識」的評級就說明RSN的討論如要記錄必須達成是否可用的共識才能記錄,這增加了達成共識的難度,而且不少媒體對於陳述A可靠,而對B不可靠。實際上,本方案除了把「可靠/不可靠」改成「可用/不可用」以外,不見得有多大意義。--BlackShadowG留言2021年10月19日 (二) 15:04 (UTC)
恕我對上面這種極端化的評級標準難以認同。--14-5-2@維基抗生素協會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22 (UTC)

變體1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2]
可靠 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可靠:編者們認為通常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可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使用也適用於此級。如該來源有特別需要考慮之處(例如需注意特定範疇的可靠度),應記於摘要中。

第三級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 不可靠:編者們一致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不可靠:編者們認為該來源不符合可靠來源指引的要求,因此通常不可以用於維基百科中。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評級 顏色 狀態 評級描述
要停用 防濫用過濾器

防濫用過濾器:來源經過佈告板討論,認為非常不可靠。這類來源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可使用,但在沒有二手資料時可以用於無爭議的自我描述。來源已被加入防濫用過濾器來警告編輯試圖參照該來源作為條目中的參考資料,但此警告資訊仍可被忽略。
列入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就上面的意見對和平至上的原提案進行了些許的調整。(不清楚社群是否認可將「半可靠」列為評級之一,認可的話我可以補回。)@ATGhrenghrenGluo88BlackShadowG和平至上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0日 (三) 02:52 (UTC)

似乎和上面的提案沒有太大分別。--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2日 (五) 06:24 (UTC)
恕我對上面兩種極端化評級難以認同。--14-5-2@維基抗生素協會 2021年10月23日 (六) 05:20 (UTC)

第二次公示

  1. 更改
  2. 取消所有以數字表示等級的描述,改為非常可靠、可靠、半可靠(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不可靠和列入黑名單。

以上 公示7日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3日 (六) 08:11 (UTC)

無必要取消數字,數字表達可簡化溝通。--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08:34 (UTC)
@Uranus1781目前第一級在RSN出現24次,扣取我使用和默認有的有18次,17次的使用是錯誤的,只有1次的用法是對的,其他的第一級實際上不是要求將來源加入黑名單,或者是請求停用的意思,用法錯誤有必要更正。--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6日 (二) 09:45 (UTC)
這個並非數字問題,而是有用戶沒有根據評級陳述發表意見,甚至可能連評級陳述也沒有看便發言。--Uranus1781留言2021年10月26日 (二) 14:11 (UTC)
你維的事情就是這樣,唉。英維其實都是沒有數字分級的,數字希望留給有需的option使用。你有沒有更好的理由反對我的意見,我理解你的立場但是這議題由@Shizhao在一個月提出到現在了。--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6日 (二) 16:13 (UTC)
表格最左側的評級一欄就不應該有。維基社群有什麼專業能力給其他媒體「評級」?--百無一用是書生 () 2021年10月27日 (三) 02:20 (UTC)
沒必要更換「無共識」的圖標,目前的圖標在RSN里沒什麼問題。--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27日 (三) 02:30 (UTC)
避免和現行過濾器警示混亂,並統一風格--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7日 (三) 03:49 (UTC)
防濫用過濾器的圖標是,黑名單是,並沒有混亂的問題。也沒必要非得統一成圓形圖標。--Jhstriver留言2021年10月30日 (六) 04:42 (UTC)
@Jhstrive:過濾器警示是指這種MediaWiki:Abusefilter-disallowed-selfclosed,能改為什麼非得一樣不可呢?--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06:16 (UTC)

公示結束,通過。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0日 (六) 16:51 (UTC)

第一,討論期間意見不足,沒有共識形成何來公示;第二,目前RSN幾個圖標之間沒有歧義或者混亂的問題,沒有發現RSN和過濾器警示同時出現的場合,因此上述公示無效。第三,建議不同議案分開討論,不要混在一起。--Jhstriver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29 (UTC)
你維就是就樣,壞了又沒共識修,沒壞又要不想修,唉。我這一系列的程序都合乎WP:7days的指引。要不這些廢話議案又開個投票?--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日 (一) 03:37 (UTC)
單純美術風格上的修改實在沒必要,另外我贊成移除數字評級。上面的討論全堆在一起,一個議案下面又包着幾個其他的議案或公示,實在混亂不堪。若想修改圖標或者移除數字評級,完全可以在下方單獨開兩個議案,或者直接在「修訂評級指引」的議案中完成。--Jhstriver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58 (UTC)

重新收集對方案1的意見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非常可靠 非常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該來源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以事實查證、高準確性和自行糾正錯誤而知名,通常背後有一隊強大的編輯團隊,或者來源文章是經過同行評審的,這類來源最常見於權威的學術期刊,這類期刊都會進行嚴謹的論文送審,讓不同範疇的專家進行論文審閱。此外,有些報紙等媒體由於有嚴謹的編輯流程,報導中立持平,也評為非常可靠。該評級不適用於大眾媒體。[3][4]
可靠 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是可靠的,該來源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文章多來自編輯部、代表編輯部的作家、或者屬於某些領域專家或知名人士。來源也經過正式的出版流程,例如有經註冊的出版社、書號(ISBN)、國際標準期刊號(ISSN)。一些非文字的來源,如聲音、影片等如果被認定為可靠也適用於此級。
半可靠 無共識、不確定或需要考慮其他因素:來源既非可靠亦非不可靠。編者可能無法就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或者可能只同意該來源在某些情況下才屬可靠。
半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在部份情況下該媒體是可靠的,該來源符合至少以下一項特徵:[5]
  1. 該來源雖有編輯團隊、或者有團隊負責審閱來源上的文章,但編輯團隊未必完整。或該媒體的編採制度不一定得到嚴格執行。[6]
  2. 該來源在事實查證上聲譽受到爭議。
  3. 該來源的部份內容會有置入性行銷或來自自媒體的內容,而難以分離,或編者們無將其分開討論。
  4. 該來源可能是掠奪性出版集團,或帶有相關性質。[7]
  5. 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

可能有必要在每次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同時考慮有關來源特有的具體因素。

不可靠 不可靠:編者們達成共識認為該來源沒有編輯團隊、屬於自行出版、非獨立來源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除非屬特殊情況,否則不應使用,也不應將其用於有關在世人物的資訊。即使在來源可能有效的情況下,一般更好的做法是尋找更可靠的來源。如果找不到更可靠的來源,則可能表明相關資訊並不準確。用戶應小心分辨文章的內容是屬於事實,還是意見。
黑名單 列入黑名單:由於該來源經常以垃圾外部連結的形式持續被濫用,已被列入垃圾連結黑名單或維基媒體全域垃圾連結黑名單。除非特定連結被列入垃圾郵件白名單而獲豁免,否則將禁止此來源的外部連結加入至條目中。例如,屬於內容農場、營銷號一律被禁用。
評級 狀態 評級描述
無共識 [8] 無共識:編者們就該來源進行過充份討論,但編者們無法就該來源是否合適達成一致。一般而言,編者們經已總結出兩種評級,但雙方未能達成共識。雙方應各自在摘要中陳述其評級和評級理由,使其他編者在使用該來源時逐個進行審查,判斷其可靠性。
陳舊討論 陳舊討論:該來源已有兩年未在可靠來源佈告板上討論,來源也可能隨着時間的推移,已出現新的變化,因此最近的共識可能會改變,因此需要重新討論,以形成更準確的評估。然而不包括被認為是通常不可靠的自行出版或呈現用戶生成的內容的來源,不包括來源自身性質本身不會隨時間而變化的出版物或其他固定性質的媒體,也不包括已經結束出版的來源。

因為其他方案的反對聲音都比較大,看似只有方案1沒有反對聲音,希望可以的話就此公示。(應修正所有一致認為為達成共識)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7日 (三) 18:02 (UTC)

我覺得可以。刪除「非常可靠」級也可。「半可靠」級應不包含「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的條件,屬本來第三級的媒體應該按照當時的討論結論重新分入「半可靠」級或「無共識」級。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8日 (四) 11:06 (UTC)
就視乎大家對可靠來源板是不是「治隆唐宋」、「遠邁漢唐」了。假如大家會打算討論掠奪性開放獲取出版的問題保留也不是不可。--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28日 (四) 11:35 (UTC)
「方案一」在哪裡?討論串有點亂,一時沒跟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1年10月29日 (五) 06:19 (UTC)
Ghrenghren他在上方copy過一次了。Sanmosa WÖRK 2021年10月29日 (五) 07:53 (UTC)

達30天,雪球 公示ghren🐦吱吱吱...🔊 2021年10月31日 (日) 05:15 (UTC)

(!)意見:不需要添加「半可靠」評級,「無共識」評級完全可以包含「半可靠」;建議移除「非常可靠」評級;建議將「可靠」、「不可靠」評級名稱改為「通常可靠」、「通常不可靠」。--Jhstriver留言2021年11月1日 (一) 03:40 (UTC)
這和#變體1主體上是一樣的,你假若希望終止公示能不能多表達你的詳細意見,不要只提方案不給理由。--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1日 (一) 03:49 (UTC)

通過。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7日 (日) 08:13 (UTC)


本討論已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由於討論過長,有意見可以直接去VPP提。ghren🐦吱吱吱...🔊 2021年11月7日 (日) 13:39 (UTC)

動議討論中共官方網路「新聞」供稿名單事宜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在合適的討論頁提出,而非再次編輯本討論。

現中共網信辦有公佈1358家「稿源」名錄,按表列除政府機構平台(101家)外,其餘均為資訊發佈機構與平台。各位可同時參閱官方說明書,掌握有關要義。

基於本地逐漸關注有關黨國傳播機構之可信度問題,而本名單或具實際備查等作用,特動議在本地討論可否直接引入本名單(除政府機構平台)為資訊來源審查參照,並同時批量做出參考式統一評級等以試驗一定快速程序,回應本地與維基後續研判網路資訊傳播之進路需要,相信亦可裨益本地更快重整共議歧義之方向。--約克客留言2021年10月20日 (三) 12:45 (UTC)

名單之中每個媒體可能情況不同,或需單獨討論。但可以確定的是(就如我在其他討論中反覆強調的),除部分「行業媒體」外的286家中央「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1) 與中共有利益衝突時,通常不可靠,(2) 中共和中國政府事務的報導屬於第一手來源(但可能可靠)。而就政府平臺而言,僅就人士任免等行政程序屬於「通常可靠的第一手來源」。--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0月24日 (日) 05:40 (UTC)
(!)意見-關於上面提到的「共識」,來看來源列表。
  1. 2019年1月列表剛發佈時,新華社、人民日報,都列有一句「由於中國大陸媒體都是「黨的喉舌」(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自由」。
  2. 2019年8月,一名一般用戶自行刪除了這句話[7][8],理由是「此處應僅涵蓋新華社(網)本身,打擊一大片不妥。」
  3. 在下要提醒的是,列表裡的這句話「由於中國大陸媒體都是「黨的喉舌」(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自由」,其實現在中共講的更直接了,「媒體必須姓黨,聽黨話、跟黨走」。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4日 (日) 14:27 (UTC)
    看了您這麼多討論發言,您證明中國大陸具有官方背景的媒體的唯一證據就是那句「黨媒姓黨」嗎?
    按照您在此頁面多次討論裡面的邏輯,一切人民日報,新華社,CCTV等網站的文章皆為造假
    那麼請你先回答一下,這部由CCTV4上傳至youtube的神舟13號載人飛船發射全程(下方鏈接)是否為虛假報道,按照您歷來的邏輯,是不是屬於全程造假的視頻,是不是神舟13號從未被成功發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IbNkwZOtSA
    是不是實踐21號這些衛星發射都是「虛假」的,
    http://www.news.cn/tech/2021-10/24/c_1127989812.htm--Misaka1366留言2021年10月24日 (日) 23:28 (UTC)
    閣下理解能力實在卓越。將「中國大陸黨媒新聞報導真假難辨」理解成了「一切人民日報,新華社,CCTV等網站的文章皆為造假」。其他用戶可以直接忽略本話題下 Misaka1366 君的發言了。--Yangwenbo99 誠邀諸君參與自主隔離運動 2021年10月25日 (一) 03:52 (UTC)
    偶對,別忘了,RFA VOA這些媒體還是美國國務院的喉舌呢,這些媒體在維基百科上也是3類來源啊--Misaka1366留言2021年10月24日 (日) 23:32 (UTC)
    問問美國人,多數是不是認為他們是喉舌?是美國的哪個部門資助,不等於是喉舌。首先是新聞是否遵循自由價值、新聞準則。是不是有宣傳部政治命令統一規定尺寸,不能按照真實原則報道。共產國家或者極權國家的媒體是喉舌,因為其不能遵守新聞自由價值的理念,被嚴格管控以及為達目的可以造假宣傳。--Nice-walker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6:19 (UTC)
    RFA VOA怎麼也稱不上是「喉舌」,西方新聞傳媒總體上構成了與立法、行政、司法並列的一種社會力量,是對這三種政治權利起制衡作用的「第四種權力」。而中共的媒體宣揚做好輿情監控工作,確保「第四權力」為我所控,為我所用,說白了,就是施展「黨的權利」。--田薈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21:40 (UTC)
此來源對於你維沒什麼意義。拿不到互聯網新聞許可證、只能做紙媒和公眾號的新聞雜誌(大部分為財經類兼做時政類,大體可靠),不會出現在這份新名單上;同樣,你也不會去引用這個列表上的鄉鎮級媒體。--從來如此,便對麼? 2021年10月24日 (日) 09:36 (UTC)
(!)意見--許多媒體報導,中共網信辦「白名單」1,358家官方核准的稿源單位,幾乎全是和官方有關的機構,並首度納入官方微博訊息以及應用程式。——中共網信辦表示,納入一批「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媒體,並剔除一批「日常表現不佳、缺乏影響力」(??)的新聞單位。
  1. 中共網信辦表示,納入一批「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媒體,並剔除一批「日常表現不佳、缺乏影響力」(??)的新聞單位。
  2. 中共網信辦表示,「堅決關『後門』,嚴管違規自採、違規轉載等突出問題,從源頭擰緊信息傳播的『總開關』」、下一步,將對(1,358)稿源單位名單實行全程動態管理,推動稿源單位強化責任意識、「把關意識」,「確保網上始終正能量充沛、主旋律高昂」。Wetrace歡迎參與WP人權專題 2021年10月24日 (日) 13:44 (UTC)
我認為,網信辦此次將聲譽較好的財新網等剔除,恰說明,在名單裡的中國媒體都是一個級別的喉舌,都聽現在當局的宣傳部的統一聲調。維基反而應該更注重將不同於中國官方色彩的聲音展現出來,因為他們沒有發聲的正規渠道,可能會在微信等處出現,對於大陸的特殊情況,應該考慮適當採信。尤其是涉及重大災難,中共習慣於高壓管控掩蓋的新聞。---Nice-walker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06:25 (UTC)
Nice-walker閣下的意見非常好,相信是有必要對照回被該表列排除之來源等、進一步反向研判對應之本地(如有必要)「把關」方向。認為如將Yangwenbo99閣下最初提出的要點作為快速預評定尺度是未有偏差的、同時亦可為被該表列排除之要素提供參照。基於上述併考慮上U:聽風吹過的聲音閣下、User:Wetrace閣下等提出之可本地再考慮之細節等,建議達成共識,
以Yangwenbo99閣下最初要點為基礎,併協同其他編輯人等於本案所提出之可研判之細節,即中共對表列與非表列兩類來源之差異定性、來源自身於對應司法轄區地位等為評議要素,作為本案初步階段之可快速預評估指定批量來源尺度之結論。--約克客留言2021年11月2日 (二) 02:17 (UTC)
  • 請問懲治假新聞、經常發布假新聞媒體有何問題?美國召見臉書等社交媒體高管聽證會是否意味除臉書等被傳喚媒體都是VOA、RFA一個級別的喉舌?之前台灣NCC撤照中天,是不是台灣媒體除了中天外均是台現當局乃至民進黨喉舌?另參見《各地假新聞流傳情況及應對方法》,可見各國各地對於有關供稿均有規範。綜上,所謂動議完全無稽之談。--MINQI留言2021年10月31日 (日) 10:34 (UTC)
  • (~)補充
  1. 《電子郵件被曝光:揭示記者主動接受情報部門的審查,這究竟是為什麼?》文中所寫,多年前斯諾登就明確拒絕和主流媒體合作,而選擇了當時是獨立撰稿人的 Glenn,因為他知道,主流媒體很難擺脫政府的威脅而將他用生命換來的文件付之一炬。根據 Glenn 的記錄,當時斯諾登頻頻提到一些主流媒體按照政府的要求對一些重大事件噤聲的現象。美國的體制內媒體也基於保密性潛規則被權力部門審查。2005 年華盛頓郵報因此隱藏了黑監獄所在的國家、紐約時報將該報兩名記者 Jim Risen 和 Eric Lichtblau 在 2004 年中旬準備報道的國安局非法監聽項目的新聞稿壓制了超過一年之久、且在最終發表的稿件中去除了未經授權就監聽美國民眾內容。美國傳統文化要求記者避免直白或陳述性的報道,不管看起來有多無聊,都必須在報道中插入政府聲明,以示尊重。媒體只能發表這些被稱為機密的文件中的一小部分,比如 Snowden 文件,主流媒體可以就其中一份文件發表幾篇報道,然後在「重大爆料」的讚美聲中停止確保不會帶來什麼真正的改變。約束美國媒體的法律為「反間諜法」,並舉例當時華盛頓郵報的律師以「由於香港地位敏感,美國政府會認為該報將消息透露給了中國」為由阻止該報一位準備去香港見 Snowden 的記者並且拒絕給他差旅費。簡單說就是,所有當局不願意被曝光的內容都貼上了「機密」標籤,只要有人敢曝光,就可以依照「反間諜法」給其扣上「監督」的帽子。部分記者已經順服於審查,甚至樂於討好權力部門例如幫助美政府抹黑獨立媒體 。並且司法部獲得法庭指令,可以瀏覽美聯社記者和編輯們的電子郵件,以查找為媒體爆料的人的身份 ,甚至曾向法庭宣誓提交文書,控告福克斯新聞華盛頓分部主任 James Rosen 在某個爆料人所謂的「罪行」中是「同謀」;
  2. 《「紐約時報」承認,在稿件發布之前它會主動接受政府的審查》文中所寫,「紐約時報」公開承認,它在發布之前會將其部分文稿發交給政府審查,以獲得「國家安全官員」的批准,證實了像 James Risen 這樣的資深紐約時報記者所指出過的:報紙經常與政府合作,以壓制高層官員不希望公開報道的任何內容。6月15日,紐約時報報道稱,美國政府正在加劇對俄羅斯電網的網絡攻擊,對此特朗普在推特上罵紐約時報是「a virtual act of Treason」紐約時報公關辦公室從其官方推特賬號中回復特朗普,捍衛這篇報道,並指出它在出版之前已經被美國政府批准了:「正如我們的報道所指出的那樣,特朗普總統自己的國家安全官員沒有對此表示任何擔憂」。一些著名的美國權威人士甚至堅持認為,這種與政府的共生關係「正是使某人成為記者的原因」。美國政府官員「定期與新聞界進行談判以阻止任何敏感信息的發布。在9/11襲擊事件發生後,布什政府開始更頻繁地要求新聞界封殺報道。20世紀50年代中央情報局為了引導公眾輿論發起了 Project Mockingbird 的秘密行動——監視、影響和操縱記者和媒體的報道。記者提供了全方位的秘密服務 —— 簡單的情報收集如、擔任間諜的中間甚至全職的中央情報局員工偽裝成國外記者。中央情報局的文件顯示,在許多情況下,在美國主要新聞機構管理層的同意下,記者們參與了中央情報局的任務。幾乎所有主流媒體都與中央情報局合作,包括ABC,NBC,美聯社,UPI,路透社等等。這些層面的國家操縱、審查、甚至新聞媒體自己也承認了這點,即這些主流媒體實際上只是政府的發言人(個人認為此處翻譯為「喉舌」更好,畢竟某幾位常將此詞彙掛於嘴邊)。
綜上所述,可見在美國新聞媒體也用明確且嚴格的審查制度,那麼本頁面中所有的美國媒體均應被認為採編、播放受到美政府影響尤其是美國的國家媒體與對外宣傳機構。即某幾位對於中國大陸媒體所做出的負面評價與認定也適用於美國媒體。--MINQI留言2021年11月4日 (四) 20:28 (UTC)
對於補充部分的討論——過長
第一點,告知一下閣下稜鏡門還是主流媒體第一個報出來的,是華盛頓郵報和衛報,衛報後來和紐時達成合作共享了一部分斯諾登泄露的文件,而衛報就是在英國政府的壓力下做出這種決定,這就是媒體的獨立性。第二,關於Stellar Wind,政府的壓力在延遲發表上很有效,然而這並不阻礙媒體保持獨立性,當時Philip Taubman直接和Michael Hayden建立信任關係,然而Jim Risen在將它報道的內容成書後nyt就妥協了,政府對媒體的審查要建立在它能把控住編輯的基礎上,否則它根本無法遏制住信息流出,就比如Jim Risen就是依靠這一點通過出版的自由使nyt通過了他的報道。
你不會以為在美國機密這個標籤能亂用吧?而實際上,華盛頓郵報害怕法律風險,然而其實當初在香港華盛頓郵報就有派駐記者進行了相關報道,當時的華盛頓郵報也接受巴頓•格爾曼這類人的報道,這和接受政府指令,按照政府傾向來報道新聞的媒體可比?更何況政府起訴媒體
現實就是,美國政府確實千方百計去控制媒體,然而它並無法完全做到,光AP既有2,500多記者(80年代,現在全球有4100位行政、記者、編輯),你不會以為光靠幾百個安插的間諜(這還是25年來)和不過數百人的高層能夠控制得了美國那麼大的媒體產業吧?紐時光副總編輯和助理總編輯新聞部就有12人,要是這些媒體的稿件都得提交到政府那去審查,美國政府得有專門部門來處理了,懂?--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2:09 (UTC)
「多年前斯諾登就明確拒絕和主流媒體合作,而選擇了當時是獨立撰稿人的 Glenn」、「媒體只能發表這些被稱為機密的文件中的一小部分,然後就此打住。比如 Snowden 文件,主流媒體可以就其中一份文件發表幾篇報道,然後在「重大爆料」的讚美聲中一走了之,確保不會帶來什麼真正的改變。」已是很好的反駁;
不做評價,文章已是很好給出了說明,如果你依舊固執自認為的「在美國機密這個標籤能否亂用」我又何必與你辯?請給出「其實當初在香港華盛頓郵報就有派駐記者進行了相關報道」的來源。兩文均是講述「接受政府指令,按照政府傾向來報道新聞的媒體」;
你是在否定這兩篇文章的報道,我以為和你以為都改變不了事實,你信不信是你的問題,懂?美國有沒有專門部門處理也不是你說了算,我就說一個美國專門處理海外信息的部門——USAGM。--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2:59 (UTC)
第一,閣下知道Glenn Greenwald 2013年的時候就在衛報供職不?他負責daily blog和 weekly column。第二,否,紐時,華郵和衛報對稜鏡門的報道是非常詳細的,光空口說還不如自己去看看Electronic Privacy Information Center關於PRISM的主題有多少nyt,the Washington Post的報道,the Guardian直接公開了幻燈片,閣下哪怕看看Glenn在衛報上寫的報道也不至於說只敢報道一部分,紐時2005年對Stellar Wind的報道里也明確有"Since 2002, the agency has been conducting some warrantless eavesdropping on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are linked, even if indirectly, to suspected terrorists through the chain of phone numbers and e-mail addresses, according to several officials who know of the operation. Under the special program, the agency monitors thei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s, the officials said. The agency, for example, can target phone calls from someone in New York to someone in Afghanistan",哦,當然如果非要把US citizen和American people區分開那我也沒轍。the post採訪了斯諾登,還有一些記者在跟蹤斯諾登的行蹤,比如Ellen Barry (nyt), Lidia Kelly(Route),Miriam Elder(the Guardian)當初就跑去哈瓦那,而後來Lidia Kelly又跑去莫斯科試圖採訪他。--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5:46 (UTC)
第一,不知道。任職錯誤請找兩篇文章作者並請其修正。再者其個人英勇的行為不能證明其所在媒體未受政府影響,正如斯諾登的行為不能佐證NSA不受美國政府管理;第二,否,不滿的同樣請找兩篇文章作者並請其修正,不然只能視為你的個人解讀——我不認可。「閣下哪怕看看Glenn在衛報上寫的報道也不至於說只敢報道一部分」請看清楚這觀點不來自於本人,本人只是贊同該說法;請問「Since 2002, the agency has been conducting some warrantless eavesdropping on people in the United States who are linked, even if indirectly, to suspected terrorists through the chain of phone numbers and e-mail addresses, according to several officials who know of the operation. Under the special program, the agency monitors thei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s, the officials said. The agency, for example, can target phone calls from someone in New York to someone in Afghanistan」能證明什麼?能證明這篇內容未受到美國政府允許便發出還是什麼?你是否否認「6月15日,紐約時報報道稱,美國政府正在加劇對俄羅斯電網的網絡攻擊。根據這篇文章,『特朗普政府正在更積極地部署網絡戰工具』,這是華盛頓和莫斯科之間更大的『數字冷戰』的一部分。在回應這份報道時,特朗普在推特上罵紐約時報,稱這篇文章是「a virtual act of Treason」。紐約時報公關辦公室從其官方推特賬號中回復特朗普,捍衛這篇報道,並指出它在出版之前已經被美國政府批准了。紐約時報賬戶說:『我們在出版前向政府描述了這篇文章。』」這段內容為假?還有一些記者在跟蹤斯諾登的行蹤又能證明什麼?--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6:37 (UTC)
然而現實就是報道是該媒體的編輯和此人一起完成的,此人英勇,也代表了媒體最後頂住了政府壓力,至於影響,你說的「影響」太寬泛,可大可小,即便是影響也不代表喪失了獨立性。
我的解讀?知道稜鏡門的文件被斯諾登交給那三個人了麼?一份交給了the Washington post的記者Barton Gellman,一份給了衛報記者Glenn Greenwald,還有一個是搞電影的,而閣下看到的稜鏡門的最原始的內容就是從這倆的團隊透露的。閣下是看不到那個鏈接里的一系列署名文章?難不成要斯諾登自己給這些媒體投稿,這樣媒體才算尊重本色?
說明什麼你自己看看你上面的回覆不就知道了,否認了那篇文章的部分內容。
我為何要否認紐約時報那個聲明?說明政府提前看過這篇文章了唄。
說明這些個媒體沒有阻止記者去對斯諾登進行採訪,回應你前面的the Washington Post阻止記者前往香港。--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00 (UTC)
即便是影響也不代表喪失了獨立性,嗯,反正死活就是否認受到影響。請你記住這些觀點來自文章,你的解讀我不認可;
知道啊,「難不成要斯諾登自己給這些媒體投稿,這樣媒體才算尊重本色?」你不言之鑿鑿不受影響,那請問為何不直接投稿?更何況你的一個論點沒記錯的話就是「反正美國對媒體供稿幾乎沒什麼管制,德國台灣一大堆自由撰稿人給媒體供稿,這些都是習以為常的事情。」;
看不出否認了那篇文章的部分內容;
所以你不否認,那麼我告訴你,那個就是佐證美國政府同意後NYT才敢發布了報道;
「說明這些個媒體沒有阻止記者去對斯諾登進行採訪,回應你前面的the Washington Post阻止記者前往香港。」,請問他們追蹤採訪是否能證明他們沒有經過美國政府的允許?總體來說,所以你是說這兩篇文章造假?--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22 (UTC)
你認不認可是你的事情。
知道新聞分爲采編和製作麽。。。斯諾登是那種綫人類型的人,他提供的只是原始材料,根本不是文章,例如此網站裏給出的,你叫媒體去刊載這種東西?
然而現實就是確實無管制,編輯要斃了你,怪供稿?
原來這就意味著政府同意nyt才敢公佈,難不成nyt棱鏡門是政府同意了nyt才敢公佈?這兩者並沒有必然聯係,那篇文章裏也説了「保密性潛規則」,紐時就算直接刊登該文章也不違反什麽法律。
追蹤采訪説明政府根本無法控制這些媒體,要不然按照你給的文章的審查邏輯,這些記者+棱鏡門披露文早該被斃了,這就説明媒體具有的獨立性。
這兩篇文章有不準確的地方,是不是造假也不算,因爲說the washington post阻止記者前往香港也有可能(反正我沒查到是誰),但是the washington post實際上就是支持了Barton Gellman報道棱鏡門的媒體,這要麽説明了the washington post試圖規避法律風險,要麽説明政府在試圖影響the washington post對棱鏡門的報道。--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7:42 (UTC)
嗯,所以隨你異想天開;
他提供的只是原始材料?你又知道了?請問那文章哪句話為了什麼?你否認這段話「多年前斯諾登就明確拒絕和主流媒體合作,而選擇了當時是獨立撰稿人的 Glenn,因為他知道,主流媒體很難擺脫政府的威脅而將他用生命換來的文件付之一炬。根據 Glenn 的記錄,當時斯諾登頻頻提到一些主流媒體按照政府的要求對一些重大事件噤聲的現象。」即你在指責文章造假,不論你承認與否;獨立撰稿人與供職於該報社並不衝突,就像特約記者;
現實就是確實有管制,你儘管找藉口,就是否定不了政府有影響。後文寫了反間諜法;
對對,這兩者並沒有必然聯繫,所以這兩篇文章作者瞎咧咧;紐時就算直接刊登該文章也不違反什麼法律?人家可寫了違反什麼法律;
「媒體只能發表這些被稱為機密的文件中的一小部分,然後就此打住。比如 Snowden 文件,主流媒體可以就其中一份文件發表幾篇報道,然後在『重大爆料』的讚美聲中一走了之,確保不會帶來什麼真正的改變。」;
這兩篇文章有不準確的地方?你查證不了,你也只能提出兩種假設,但無論哪種假設的原因都有一個詞——政府(法律由政府制定)。--MINQI留言2021年11月6日 (六) 19:38 (UTC)
我好奇到底是誰異想天開,找記者合作的就是斯諾登自己,報道裏已經寫得很明確了,還有爲保拿到斯諾登文件的那篇報道裏也寫得很明確了:「In a note accompanying the first set of documents he provided」,你告訴我斯諾登直接提供了報道不成?這時候獨立撰稿人的稿件媒體就不審核了不成?政府就不能施壓了不成?
我都回應了反間諜法有局限,你會以爲法院一定會支持政府那我也沒轍,還有反間諜法是管不到記者的,因爲記者不是聯邦政府雇員也不是直接泄露文件的人員,就比如斯諾登事件,美國政府只能起訴斯諾登,但是沒法用反間諜法起訴Barton等人,拿間諜法來施壓媒體?依靠記者保留未授權的機密文件?然而這在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v. Thomas Andrews Drake中就以政府撤銷起訴罪名宣告不可行了。
法律由政府制定,懂了,所以維基百科封禁那幾個擾亂維基社區的人是貴國政府用自己的法律來審查維基百科不成。──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Newerdrawn討論貢獻)加入。
斯諾登挑人、知道如何規避審核,不然其大可以學Thomas Andrews Drake。另外,Thomas Andrews Drake是達成認罪協議即只認罪一輕罪——「exceeding authorized use of a computer」。
那怎麼起訴了阿桑奇?您想提的是「美國訴富蘭克林、羅森和韋斯曼案」吧,其中2009 年,對羅森和韋斯曼的所有指控都被撤銷了。政府聲稱法官使他們不太可能獲勝,而且他們不想在審判中透露機密信息。但請注意本案一個關鍵點是「向美國的朋友傳遞秘密本身並不構成犯罪,它不傷害美國」。[1][2]--MINQI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09:24 (UTC)
  • 請你列出台灣、美國、德國等地的供稿機構名單,供稿規範不是列白名單,甚至在一些國家只是行業的規範,而中國,該名單則代表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轉載新聞信息時,必須依據最新版《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執行,對超範圍轉載的,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而根據2021年國家網信辦公布最新版《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名單》中「把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管理作為加強互聯網內容建設、規範網絡傳播秩序的重要抓手,大力開「前門」,加快合規稿源的擴容提質,進一步豐富網上信息內容供給,為做大做強正能量提供「源頭活水」。同時,堅決關「後門」,嚴管違規自采、違規轉載等突出問題,從源頭擰緊信息傳播的「總開關」」、「此次稿源單位名單更新有以下三個突出特點:一是「新增一批」。嚴格審核各單位申報材料,將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管理規範、代表性強、影響廣泛的媒體、網站以及政務發布平台等按照應進盡進原則納入稿源名單」之表述,該名單對稿源有「內容建設」「正能量」「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價值取向「等要求,這不是一個無政治性的名單,故此非常有討論的必要。-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08:38 (UTC)
  • 請你證明:1.台灣、美國、德國等地無供稿機構名單;2.供稿規範不是列白名單(直接不給照要人關台算什麼?);3.甚至在一些國家只是行業的規範。嗯,不然任由楊蕙如等在中國大陸平台興風作浪?bj26bj反串後續呢?道歉就沒事?我就說一句《觀察者》、《凱豐網》都沒在榜上。--MINQI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09:42 (UTC)
  • 任何國家和地區都有管理傳媒界的機構和規定,媒體從事新聞工作要獲得相關許可。新浪、騰訊這些門戶網站/媒體也不在供稿名單上,但因為有轉載、傳播平台等許可,依然能正常運作。--DavidHuai1999Talk 2021年11月3日 (三) 10:08 (UTC)
請不要把概念搞混了,這裡討論的只是供稿的名單,和媒體運營不是一件事情。-newerdrawn留言2021年11月3日 (三) 10:53 (UTC)

(?)疑問這個討論還要繼續嗎?又是各說各話。--MINQI留言2021年11月8日 (一) 12:35 (UTC)

參考資料

  1. ^ Cornell Law School https://www.law.cornell.edu/uscode/text/18/793#e.  缺少或|title=為空 (幫助)
  2. ^ RON KAMPEAS. AIPAC decision a victory — with qualifiers. Jewish Standard. 2009-05-08 [2021-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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