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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百科:互助客棧/條目探討/存檔/201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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岡比亞」的新加坡譯名

貝聿銘是什麼時候去世的?

對於這樣的地圖,用矢量圖恐怕不太合適

2016年莫斯科孩童斬首案中部分圖片去留問題

協作計劃的一些疑慮

Category:台灣外省人支持台灣獨立者的文法有問題

天王星的衛星典範狀態

天王星的衛星根據條目的內容和性質,應該歸為典範列表而非典範條目。不知為何被歸類為典範條目。--Timmyboger留言2019年5月29日 (三) 18:42 (UTC)

(:)回應:並不是有表格就必須是「列表」吧!?天王星的衛星散文內容比重並不少。-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5月30日 (四) 15:09 (UTC)
(:)回應: 就我來看是約略一半一半,不知「是否可以被社群所接受」[1]。--Timmyboger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5:59 (UTC)

參考資料

  1. ^ Richard P. Feynman. Surely You're Joking, Mr. Feynman! (Adventures of a Curious Character). : 252. ISBN 9780099173311. 
還是應該拆掉變成2個條目,一個列表一個條目。--Timmyboger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6:20 (UTC)
個人是覺得比較偏向列表格式,不然要破例讓此條目同時有典範條目和典範列表的資格嗎?[開玩笑的]--Timmyboger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6:24 (UTC)

目前VP等地討論結束後基本上都是使用後者,但前者亦有大量鏈入頁面,我認為規範一下較好。--Rowingbohe♬歡迎加入地方志交流群全世界最好的台州/留名 2019年5月19日 (日) 06:20 (UTC)

外國街道名稱翻譯

我自己一直都很苦惱這個問題。Avenue和Boulevard,兩者皆可譯名為大道。然而都譯成大道的話這個世界上就有很多城市有重覆的街道名,例如意大利大道意大利大街。所以有些人將Avenue翻譯作「大街」以免混淆。但十分著名的香榭麗舍大道也因此要變成香榭麗舍大街,美洲大道也要改名美洲大街,而谷歌搜尋結果駁回這樣的做法。同時,紐約若干第X大道也要被迫改名第X大街。這問題十分難以處理。我目前的做法是Avenue譯作大道,Boulevard譯作林蔭路,但後者是我自創的暫時譯名,不能作準。大家有何意見?--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5月19日 (日) 15:14 (UTC)

所以您的意思是巴黎同時有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與Boulevard des Champs-Élysées?紐約同時有Avenue of the Americas與Boulevard of the Americas嗎?如果不是,則所謂「城市有重覆的街道名」暫時不會發生在這兩個城市中,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仍可以依中文習慣叫香榭麗舍大道,Avenue of the Americas也同樣仍可以是美洲大道。-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5月19日 (日) 16:44 (UTC)
非也,不過紐約確實有Queens Avenue改名Queens Boulevard,這時候就麻煩了。上述的意大利大街意大利大道也是一例。我是希望確定一個名稱一望而之是Avenue的翻譯,一個名稱一看就是Boulevard的翻譯,而這麼做似乎有點問題。--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5月19日 (日) 17:09 (UTC)
首先,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更常用的翻譯就是香榭麗舍大街,Google"香榭丽舍大街"結果1,370,000條,"香榭丽舍大道"結果389,000條,巴黎華人的日常口語中,一般都是用香街指代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明顯是對香榭麗舍大街的簡稱。巴黎及其他法國城市道路的常用通名有Rue、Avenue、Boulevard,中文已經形成固定習慣了,分別對應為路、大街、大道,包括Google Map也是這樣翻譯的。同時,法國城市地名的專名重複或相似的情況很常見,如Owennson提到的意大利大道意大利大街,實際上,巴黎不僅有意大利大道(Boulevard des Italiens,更準確的翻譯其實應該是意大利人大道)、意大利大街(Avenue d'Italie),還有個意大利路(Rue d'Italie,就在意大利大街邊上),附近還有意大利廣場(Place d'Italie)、意大利門(Porte d'Italie)、意大利門大街(Avenue de la Porte d'Italie),以及相應的地鐵站意大利廣場站義大利門站。所以,巴黎及法國城市道路的通名翻譯是有必要進行區分的,同時也已經有現成的較為成熟的翻譯規則。但,其他國家的城市道路有沒有必要嚴格區分?是否也採用法國的這套翻譯規則?我覺得還是根據每個國家或城市的情況來決定,沒必要搞一套放之四海而皆準的規定。--Kezpe留言 2019年5月19日 (日) 23:12 (UTC)
(*)提醒:「大街」或「大道」的用法兩岸不同,有地域性差異。在臺灣以google搜尋,得到「香榭麗舍大道」469,000結果、「香榭麗舍大街」338,000結果(第一條還是廣東話維基百科條目)。我懷疑目前中文上並沒有翻譯的共識。—Pw K. 𐓶:高柏瑋 2019年5月20日 (一) 00:28 (UTC)
如果現實中不存在這樣的翻譯差別,那只能不用,沒道理維基要自己出一套翻譯準則,有常用名就用常用名,沒有的話先到先得,大不了消歧義。另,我不認為「大街」或「大道」的用法兩岸不同,46萬對33萬尚無法構成明顯的差距,而且香榭麗舍大道一個例子亦不足以說明存在廣泛差異。很難想象一般的翻譯者在選擇「大街」或「大道」這種通用名時存在恪守的準則。--淺藍雪 2019年5月20日 (一) 00:33 (UTC)
(&)建議根據法國網站的定義,Avenue一般指較為寬敞筆直的道路,Boulevard則通常指相對窄小彎曲的道路或者環城路[1],但事實上此標準並不完全符合實際情況,比如Boulevard de Raspail就比相鄰的Avenue de Général Leclerc更寬更直。本人現階段在翻譯法國各類公交車站名稱的時候,Avenue=大道,Boulevard=大街。除此之外,法國還存在Rue、Ruelle、Chemin、Cours、Chaussée、Allée、Impasse等多種街道名稱命名方式,具體命名方法還有待探討。--AirScott留言2019年5月20日 (一) 09:23 (UTC)
我確實沒有考慮到可能存在的地域性差異問題,但就簡體中文而言,我認為是有基本共識的翻譯規則存在的,就是Rue=路,Avenue=大街,Boulevard=大道。理由一,Google Map中的翻譯,而且我將Google賬號的地域和語言切換到台灣+繁中,也是顯示為Avenue=大街、Boulevard=大道的,不知是否受賬號歷史影響(平常是英文或簡中),可能需要各位核實。理由二,法國官方性質機構的翻譯,我找到了巴黎旅遊局中文官網的相關信息,雖然沒有提供中文地圖的電子版本,但提供了購物住宿的中文指南(頁面內有提供電子版),其中出現的街道名稱也採用前述規則。至於說法語網站的定義,在AirScott提到的網站中,我並沒有看到用「窄小彎曲」來形容Boulevard,而是說是歷史上環城的城防工事或城牆(les fortifications et remparts)演變而來。拉魯斯詞典中的定義是這樣的,Avenue是寬的直的有樹木的城市道路[2],Boulevard是(古代)沿着城牆的道路,大型的種樹的城市道路[3]。語義和詞源上來說,Avenue更偏重於寬的直的大路,Boulevard更強調是古代環繞城牆的道路演變而來。我認為中文翻譯沒必要也不可能完全傳達法語語義和詞源的差異,翻譯規則上能區分即可。另外,Chemin、Allée、Chaussée等其他道路通名遠不如R\Ave\Bd常用,可以後續再進一步探討。--Kezpe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11:49 (UTC)
(:)回應:Boulevard的「窄小彎曲」是本人根據「城牆」或「防禦工事」的特點推斷而來(城牆不可能寬大筆直)。此外,儘管「Chemin、Allée、Chaussée等其他道路通名遠不如R\Ave\Bd常用」,但是在Category:巴黎街道Category:里昂街道當中,已出現了「廊街」、「堤岸」、「通道」、「斜坡」等可能有待商榷的地名。我贊成中文翻譯沒必要也不可能完全傳達法語語義和詞源的差異,加之漢語圈內很多對於街道的描述詞彙具有地域性(胡同、弄、大路、里、道之類的),所以我比較支持採用音譯的方式翻譯上述名稱。--AirScott留言2019年5月20日 (一) 12:26 (UTC)
OK,其實是沒必要過多糾結詞彙原意啦。翻譯方案上,我還是認為沒必要維基自創一套新的翻譯方式,不論是音譯還是意譯。R\Ave\Bd統一為路\大街\大道是有客觀理據的。其他通名翻譯的話,還是具體例子具體討論吧。另外,Owennson提出本討論的原意,可能是想將所有非中文國家的街道翻譯規則進行統一,但除了英語系國家確實存在Avenue,Boulevard外(可能是受法語影響),其他國家的道路未必有用這兩個詞。最早對這些外國地名進行中文翻譯的,可能是當地華人,而法國華人和美國華人顯然也會存在中文的地域差異,正如兩岸中文存在差異一樣。因此,我重申沒必要做一個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方案,巴黎的Avenue翻譯成大街,沒必要紐約的XX Avenue一定也要叫XX大街,各國地名中的相同詞彙、同義詞、同源詞等,根據各地習慣的不同翻譯成不同中文詞彙,或使用不同的翻譯規則,我個人覺得是可以接受的。--Kezpe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13:45 (UTC)
(&)建議:關於法語環境下道路名稱的使用,可以參考fr:Modèle:Palette Types de voies et intersections,同一類型的街道可以整合命名。不過我認為Avenue在各語言環境下應該統一翻譯成「大道」。首先,前文已有「Avenue des Champs-Élysées」的中文谷歌搜索結果;其次,用中文翻譯「大道」時也普遍使用「Avenue」,尤其是地鐵車站(迎賓大道站世紀大道站等)。此外,以「Avenue」衍生的名稱在中文世界裡也多使用「大道」,如林蔭大道等。--AirScott留言2019年5月20日 (一) 14:44 (UTC)
(!)意見,我也在前文給出了谷歌中文的結果,「香榭麗舍大街」數量遠多於「香榭麗舍大道」,當然兩者存在混用,以及兩岸用詞差異的情況。另外,煩請核實我提供的Google Map和巴黎旅遊局的信息,我認為這些信息證明了客觀存在巴黎道路的中文名按照「Avenue=大街、Boulevard=大道」翻譯的規律。--Kezpe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15:48 (UTC)
感謝提供信息。我去各大地圖網站核查了一下[4][5],發現果然法國的Avenue普遍翻譯為大街而Boulevard翻譯為大道,所以我接受法語環境下「大道」與其他語言不同。不過,「rue」似乎普遍被翻譯成了「街」,而幾乎沒有任何法語街道被直接翻譯成「路」的。這樣的話理論上是不是前文提到的那些不常見法語街道名稱可以用「路」或衍生名稱來歸納一下呢?--AirScott留言2019年5月20日 (一) 19:13 (UTC)
Rue的話,我看了下谷歌地圖,大部分是不帶中文名的,可能相較於其在路名中出現的比例,知名度普遍不如Avenue/Boulevard的道路吧。少數帶中文的,是譯為「路」的,如聖雅克路(Rue Saint-Jacques)、羅馬路(Rue de Rome)。但總的來說,Rue對應「路」還是「街」,我個人持中立態度,因為相對來說重要性不如Avenue和Boulevard,法語中也沒有其他詞使用頻率跟其相當(像英語就有Road和Street這種類似的高頻詞)。中文語境中的「路」和「街」,個人感覺也是混用的,雖然有「東西為路南北為街」的說法。對於「不常見法語街道名稱可以用『路』或衍生名稱來歸納」的建議,我持不支持也不反對態度。因為,若能達成一個有共識的翻譯方案自然是好,但這些「不常見法語街道名稱」是否都有足夠的關注度值得中文維基收錄,應該需要先行討論清楚,可以參考道路關注度指引。總結來說,我的三段式(&)建議是:第一步,巴黎乃至法國城市的Avenue和Boulevard應尋求翻譯共識,個人傾向為「Avenue=大街、Boulevard=大道」;第二步,嘗試就巴黎乃至法國城市道路的收錄準則達成共識,並最好羅列出這些道路可能出現的通名;第三步,對潛在符合收錄準則的道路通名,進行翻譯方案的討論和歸納。本次討論可以考慮先尋求第一步的共識。--Kezpe留言 2019年5月20日 (一) 22:25 (UTC)
在中國地圖出版社出版的中文巴黎地圖中,除了里沃利路(Rue de Rivoli)以外其它的都是「街」,不過我個人還是偏向於「路」。「東西為路南北為街」的說法不適用於中國所有地方,尤其是沿海或者丘陵城市。至於不常見的道路名稱關注度的問題:首先在已建立的條目當中,光Passage就已出現了廊街拱廊街通道三種譯法,而Montée也有斜坡坡道兩者翻譯方式,此外還有林蔭道(Cours)、長廊(Galerie)、堤岸(Quai)等;其次,道路本身可能不具有關注度,但其衍生的一些事物可能具有關注度,如聖埃米利昂庭院站(Cour Saint-Émilion)、拉德芳斯廣場站(Esplanade de la Défense)等;最後,共識翻譯方案本身不一定要用於單獨創建條目,也可能出現在某些事物的位置描述或者列表當中,如Category:法國城市公共交通內的公交車站列表。--AirScott留言2019年5月21日 (二) 06:52 (UTC)
我自己找到的是香榭麗舍大街330,000個結果、香榭麗舍大道500,000個結果。反倒是香榭麗舍大街在中國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也有一條,有可能混淆。--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5月21日 (二) 07:10 (UTC)
感謝AirScott提供的中文地圖,是很好的參考依據。Rue de Rivoli應該算是巴黎最著名的Rue了吧,路還是街值得斟酌下,我在這個問題上相對中立。道路名稱關注度問題,AirScott提到的一些具體事例很有必要進一步討論,我也贊同共識翻譯方案可能拓展到「某些事物的位置描述或者列表當中」。Owennson提到的搜索結果差異,上文也有其他編輯提及,應該確實是繁簡用詞的差異,但有兩點需要討論下:第一點是繁體環境下,香榭麗舍大道的搜索結果數量並不比香榭麗舍大街絕對的多,反之簡體環境中,香榭麗舍大街相對主導一些。那麼是做簡體-香榭麗舍大街/繁體-香榭麗舍大道的簡繁轉換,還是繁體環境也可以接受香榭麗舍大街?第二點是繁體環境下,比如繁體中文地圖有沒有系統性的對巴黎街道進行翻譯,Avenue和Boulevard有沒有類似於簡體中文這樣相對統一的翻譯習慣?有的話,具體是如何的?沒有的話,能否也一併採用簡體中文的翻譯習慣,即「Avenue=大街、Boulevard=大道」。--Kezpe留言 2019年5月21日 (二) 10:14 (UTC)
PS:成都彭州的「香榭麗舍大街」應該沒必要討論吧,不太相信這種「山寨路」能有什麼關注度,甚至會跟巴黎香榭麗舍大街混淆。--Kezpe留言 2019年5月21日 (二) 10:17 (UTC)
香港沒有甚麼叫Avenue或Boulevard的道路。澳門是有的,Avenue衍生詞Avenida就叫大馬路,但就連澳門的用法也不儘統一(參見澳門街道),想必不能作準,而且除澳門這麼叫以外大概全世界都不這麼稱呼。倒是台灣有少量Boulevard叫大道的道路,比如凱達格蘭大道。既然如此,那麼我就跟大隊把Avenue叫大街、Boulevard叫大道了。不過只限法國如此。--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5月22日 (三) 03:08 (UTC)
繁體下不同意。我認為繁體下兩者在無衝突的情況下皆應譯為「大道」,有衝突的情況下才使用「Avenue=大街、Boulevard=大道」方法。簡體下沒異議。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3日 (四) 12:37 (UTC)
不認可這個意見,首先簡繁體區分是為了尊重在地中文社群。而這裡是地名,因此根據同樣的原則,在地人的使用方法應當優先考慮。如果其他地方對其有不一樣的稱呼,應當尊重且認為不同的翻譯是一種誤會,而不是給使用者創造不必要的困擾。簡繁轉換應在此基礎上進行簡單翻譯。比如中國大陸媒體會將中華民國行政院翻譯為台灣當局行政機關,但這不表示維基百科上應該使用這種譯法進行字詞轉換。~ viztor 2019年5月24日 (五) 00:35 (UTC)
我嚴重懷疑viztor沒讀命名常規,否則他不可能無視常用性優先規定。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6日 (日) 04:20 (UTC)
這裡就是指尊重在地社群的常用名啊。~ viztor 2019年5月26日 (日) 17:15 (UTC)
我不太明白你指的「在地」是法國當地還是甚麼,如果是前者的話,我不同意,因為這並不是各地分別最普遍使用的名稱。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3日 (一) 05:09 (UTC)
當地華人名稱雖可用,但不建議作準,馬尼拉也不會因當地名稱而改名岷尼拉。User:TIY,你怎麼看?--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6月3日 (一) 07:13 (UTC)

119號往後未發現元素的條目命名

TWNint模板的欄位名稱「公里」是否應正名為「里程」?

IOS版本歷史的顯示問題

(部分國家及地區)在戶外長期展示的校徽,其照片能否用作{{Infobox school}}的標誌圖像?

如題。此類圖像能否替代相關的非自由圖像?--神樂坂秀吉··· 2019年6月3日 (一) 13:22 (UTC)

個人認為可以,而且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方法。——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6月4日 (二) 02:01 (UTC)

需要考慮原創性門檻和全景自由。不允許平面作品全景自由的國家和地區照片受版權保護。-Mys_721tx留言2019年6月4日 (二) 03:17 (UTC)

Michael Schumacher的名字的中文音譯為何未經討論就改為跟隨德語?

中國大陸省份生產總值和人均生產總值台灣地區沒有特殊標註

中國大陸省份生產總值和人均生產總值台灣地區沒有特殊標註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9年5月12日 (日) 08:14 (UTC)之前加入的。

對阿!這是地理問題,不是政治問題。如果說中國包含臺灣,雖然大多數臺灣人會抗議,但還勉強說得過去,畢竟中國的確是一直這樣宣稱;可是中國「大陸」怎會包含臺灣?台灣是海島耶!!-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5月18日 (六) 15:32 (UTC)
這就要看「大陸」在具體語境中的含義咯……海南島在政治上屬於「中國大陸」,但地理上明顯是海島。--おつかれ平成、よろしく令和。by Super Wang. 2019年5月20日 (一) 04:19 (UTC)
等等,但是目前已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地區生產總值列表中國省級行政區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列表兩條目,按照標題而言,包括台灣沒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中華民國法律對中國大陸和台灣地區都各有相對一致的定義,大陸可能有包括不包括港澳的爭議,但是在條目裡面已經很清楚不包括了,而且在條目裡面具體表述到台灣的時候,也是寫的台灣地區,這個詞語不存在矮化或者怎麼樣的情況!從大陸讀者角度,將自己國家稱為大陸難道不是一種矮化?如果閣下能換位思考,並且考慮到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的事實,這件事情應當是不難理解的。中國省級行政區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列表已經在條目內部說明數據來源,以中國為標題涵蓋台灣沒有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地區生產總值列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標題涵蓋台灣確實有地域中心問題,應當進行單獨說明。請編者不要脫離問題談主義,請直接且具體指出條目哪個內容有什麼樣的問題,不要只談自己有什麼不滿,提個標題不講裡面什麼內容出了問題,很難進行討論。--Unravel17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2:56 (UTC)
我認為,將台灣納進中華人民共和國省級行政區,等於是告訴所有的讀者,台灣是中國不可分割之一部份。標題主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省級行政區,台灣列進去就有爭議了。如果確定還是要將台灣放進去。那藏南南海諸島釣魚島都要以同樣顏色在地圖上標記。而以上區域與日本、印度、越南和菲律賓,全部都有爭議。--貝塔洛曼外交公務箱本月驚悚熱映 2019年5月28日 (二) 20:28 (UTC)
難道韓國行政區劃以北五道就是告訴讀者朝鮮是韓國不可分割一部分?—曾晉哲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9:01 (UTC)
在經濟類的條目上,我支持納入台灣比較。有必要可以註明。~ viztor 2019年6月4日 (二) 12:12 (UTC)

中華臺北的旗幟留白問題

—以上未加入日期時間的留言是於2019年6月1日 (六) 16:14 (UTC)之前加入的。

為什麼前述討論會在未完成時被移動到亞太經合組織的討論頁?從討論內容可見該討論的範圍並不限於單一條目。——C933103(留言) 2019年6月5日 (三) 11:21 (UTC)

@C933103:後來的共識是1.有條件移除全部旗幟、2.在方針裡討論:Wikipedia:互助客棧/方針#海峽兩岸在國際組織中的用旗問題 。--Tp0910留言2019年6月5日 (三) 15:49 (UTC)

電車與有軌電車

最近用戶User:Owennson將法國的有軌電車條目名稱全部簡化為「電車」。中文電車條目當中已經將無軌電車有軌電車分得很清楚了,而且目前所有語言版本當中的"tram"都是對應的中文有軌電車條目,即使在中國大陸環境下,「電車」也不單指「有軌電車」。請問在這種情況下「有軌電車」可以在條目命名中簡化為「電車」嗎?--AirScott留言2019年6月5日 (三) 15:23 (UTC)

似乎只有中國大陸才會這麼叫吧。台灣叫路面電車,香港直接叫電車。不過這不是我的原意,我的原意是把tram(way)和streetcar分開翻譯。--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6月5日 (三) 16:15 (UTC)
在大陸環境下,tramway叫做有軌電車沒有任何問題,倒是無軌電車通常直接被簡寫為「電車」。所以如果真的tram/tramway"台灣叫路面電車,香港直接叫電車",那使用noteTA模板即可。--AirScott留言2019年6月5日 (三) 17:09 (UTC)
另外,streetcar對應的法語也是tramway,因此法國的有軌電車線路命名沒有改動的必要。--AirScott留言2019年6月5日 (三) 17:14 (UTC)
要是那樣,閣下就自行移動回去吧。只是若使用noteTA的香港版可能會出現「有軌有軌電車」。--owennson聊天室獎座櫃2019年6月5日 (三) 17:31 (UTC)

本條目受到不公正對待,請編輯參與此條目討論。條目建立未久就遭提刪,引用的新聞來源皆是來自媒體,符合可供查證原則。若是符合維基原則的文章,經過少數編輯私下集結就利用投票方式提刪,形成寒蟬效應,對於維基的聲譽有很大影響。--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9年5月25日 (六) 11:49 (UTC)

所引用來源來自媒體?其實就是來自自媒體!你所引用的都是評論性質的媒體,無論是民報和自由時報都寫了自己不為內容負責,這還能算是來自媒體?而且已經有滿洲國政府 (私人國家)描述你一開始講的現代事件,有滿蒙獨立運動講你所說的歷史上的事情。二者之間毫無直接關聯,而且事件跨度極大,如果單方宣稱有關聯就是有關聯,那麼羅馬帝國的歷史是不是還要包括一群自稱第三羅馬的國家。請正視這一問題!不要開口就不公正對待,卻絲毫不談如何不公正;不要開口就說寒蟬效應,卻不說如何引發寒蟬效應!不回應質疑,只渲染氛圍,卻沒有事實支撐,我不知這是否算是捏造是非、強行抹黑別人,我認為這很不WP: CIV!--Unravel17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03:42 (UTC)
Re. 維基要求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 「維基百科內容的門檻,是可供查證,這意味着寫入維基百科的內容須要能被讀者在可靠來源中得到驗證。維基百科不發表原創研究,其中收錄的內容需要有既已發表的材料作為依據和支持,而不能僅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引用內容來自媒體,可以被查證,符合要求,如果閣下認為內容不實,可以引用來源來作為反駁,而不是直接提刪。條目創建之後,未經討論,就直接提刪,也不符合維基常規。--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06:25 (UTC)
你沒有回覆問題——我質疑你來源的真偽,但更關鍵的是,我在質疑這個條目的主題是否達到了收錄維基百科的標準,還只是愛好者圈子(如台獨支持者圈子裡面)裡面自說自話的討論,因為你講的現代事件未見學術討論、未經公眾輿論廣泛傳播——未經廣泛傳播的事件當然不會有很多人討論,更別提在媒體上大張旗鼓地有人反駁。
我質疑的第二點——作為一個去過很多所謂的有分離主義傾向地區的編者,我當然有理由質疑你或者你引用的來源在創造虛假事實,也就是在製造假新聞——關於為什麼我這麼質疑,我在User:Unravel17#編輯來源黑榜羅列了我的理由。
我質疑的第三點——萬物都有聯繫,則是你在原創一個未經廣泛共識的論點,即現代滿洲獨立運動,並且引經據典地在原創論證——我不太會質疑或者否認以前的種種事件,但是這些事件都是在證明你所論證的滿洲獨立事件還是你個人的穿鑿附會。
--Unravel17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06:57 (UTC)
(~)補充:閣下如果對歷史有興趣,應當去滿蒙獨立運動滿洲國滿洲民族主義去擴充條目,而不是虛構一個只見於網絡上「自稱」或者台獨者「號稱」的內容,並將之和歷史強行附會——維基百科不是這類小圈子意見的放大場所,不是不經篩選的信息來源地。我相信中國東北地區的維基百科編者不少,我們甚至可能還有滿族編者,不需要某些台獨人士、港獨人士為他們加上所謂「追求獨立」的虛假頭銜,來弄得仿佛這一觀點是廣泛傳播的、人盡皆知的。如果這個話題進入了主流議題,在媒體上具有足夠關注度,應當像香港、台灣等地一樣有着明確的討論而不需要閣下去尋章摘句、穿鑿附會。在方針指引之外,我想說的是:主流意見被少數意見要挾所造成的自由民主的喪失比你想象得可怕的多,閣下自己可以去讀《娛樂至死》《自由憲章》《烏合之眾》等書籍會有更深刻的了解,聽花邊新聞並信以為真毫無意義!--Unravel17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07:18 (UTC)
(!)意見:請您不要為證明、佐證自己的觀點去相關條目進行擾亂性編輯!--Unravel17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07:47 (UTC)
帶偏見之評論1網站在評論下方寫對內容不負責任,未有證據顯示內容經充分調查
入榜內容 理由
劉一德. 自由廣場》你沒聽過的東北獨立. 自由時報. 2018-06-10 [2019-05-25].  語調不正式,發表在自由評論網,疑似為WP:假專家台聯黨政治立場明顯,疑似為論證自己觀點「創造虛假事實」。 來源並不是說明有這件事,而是說明有這個稱呼存在。投書也是的確存在的,如果要說明這有偏見,應該舉出來源,說明為何有偏見,以及提出資料,說明這是虛假事實。
(:)回應:評論不適合作為來源,閣下作為老編輯了不應該不知道,你管他台聯黨愛稱呼什麼稱呼什麼,我以後到新浪評論、搜狐評論、網易評論之類的花錢發篇文章,說花蓮獨立又名台灣獨立,蔡英文又名馬英九,你難道還要跟着我說有這個稱呼?
【專欄】貿易戰爭打出獨立運動. 民報. 2019-05-25 [2019-05-25].  語調不正式,未給出專家姓名而不可查證,明顯的令人驚訝但不廣為人知的重要說法或發現,疑似為WP:假專家 疑似,這是原創研究。需要提出可靠資料證明這是假的,而不是直接斷定這假的。
(:)回應:評論不適合作為來源,閣下作為老編輯了不應該不知道。真正的問題在說關注度不足,連討論都沒有的情況哪裡有反駁?這好像是一個笑星說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在講愛情,愛因斯坦要是寫文章嚴肅反駁不是搞笑嗎?
帶偏見之評論2過於依賴網絡上不可查證的一手來源,新聞機構未有嘗試獨立查證
入榜內容 理由
「滿洲獨立」十多名倡議者遭逮 協和會:中國立即釋放. 自由時報. 2019-05-21 [2019-05-25].  純粹轉述,未見任何查證,詳情請參見Wikipedia:可靠來源#什麽是獨立的二級來源? 自由時報並非第一手發表,而是根據第一手資料做的第二級來源。你也未用其他資料來證實媒體未作查證,為原創研究。
(:)回應:自由時報把別人說的東西複述一遍的擴句改寫遊戲有意思嗎?這裡不是說他原創研究,而是在說這個來源不是二級來源,不夠可靠!
希望各位也能檢查一下題主最近編輯的其他條目如滿洲民族主義等,題主在其他類似條目的編輯可能也存在Unravel17提到的問題,例如引用不可靠來源,將所謂的滿洲民族主義跟分離主義和現代那些根本不能代表滿族的所謂獨立運動混為一談。--No1lovesu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08:23 (UTC)
Re. @No1lovesu:希望可以提供以上論點的可靠來源作為佐證,否則認為自由時報未作查證,只是原創研究。維基要求是可供查證,而不是由編輯者認定真實正確無論。我已經提供來源,是來自媒體,這可以被查證,也已經被查證了,至於內容是不是正確,不由編輯來論斷,如果你認為內容不正確,而且有提供來源,可以整理出來源附上。--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15:38 (UTC)
WP:假專家,也請閱讀以下指引:「一般公眾的歷史知識都是來自小說、電影、電視劇、導遊等,這些材料充滿了傳說、閒談、虛假和誇大的故事,將一些歷史人物美化,編輯人員應該去尋找靠可靠真實的來源」,我也沒看到有可靠的學術來源支持相關媒體文章的相關主張。--No1lovesu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16:03 (UTC)
Re.@Unravel17:你的論述存在偏見與地域關點,而且並未提到我在其中加入期刊與書籍的觀點,維基的目的不是在於爭論對錯,而是將文獻已有的資料作整理。滿洲國純粹是傀儡政權的說法,沒有顧及到當時的確有人是認定滿洲應該被建立為獨立民族國家的,如毓鋆。這些資料過往不多,現在正在被逐漸發掘,不能因為個人偏見而不讓這些資料進入維基。作為編基編輯,應該進行中立觀點,你可以學習為敵人寫文章。--Alfredo ougaowen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15:57 (UTC)
你所謂的「發掘」我覺得已經構成了原創研究,原創研究不一定是依憑不存在的東西或者之類的:醫學研究經常做的Meta分析都是拿前人的期刊研究出來的,但Meta分析也是原創研究,和你所謂的引證期刊文獻拼湊起來如出一轍。中立的觀點根本不是允許所有樣式的內容都能進入維基百科,而是要以合理的比例展示觀點,如果目前這個條目都未曾進入公眾討論,何談比例!你所說的毓鋆什麼想法之類的,有人去論證過他和滿洲獨立運動的觀點嗎?我覺得最多算是滿蒙獨立運動的一個分支,大家在討論的時候,也不會分開來單獨討論。閣下不需要自己去論證這些,如果沒有人論證過,閣下不需要拼湊材料,搞得好像就是這麼一回事一樣,作為編輯你不應該原創出一個結論來,即便是這個結論在你看來很顯而易見,但如果這個結論沒有發表過,你不需要代為在維基百科上發表。最後,請不要混淆現代的事件和歷史事件,你所說的歷史事件根本就沒有延續到現代來,正如我前面說的我不能允許把所有第三羅馬的歷史寫進羅馬帝國的歷史裡面。--2019年5月26日 (日) 16:16 (UTC)

破壞者

請管理員與巡查員留意140.193.117.51140.193.192.241及相似IP的編輯活動,這是一名破壞者。凱爾派留言2019年6月6日 (四) 08:36 (UTC)

@凯尔派:提報對條目的破壞,請至維基百科:當前的破壞提出。--Danielidk  討論頁簽到  2019年6月6日 (四) 09:56 (UTC)

哺乳動物分類表屬種太多了,對快速查找的用戶有困難,能重編嗎?

我覺得哺乳動物分類表列到科級就行了,同時根據近年分類編輯和添加一些滅絕的科。Lab06 N 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9:36 (UTC)

epochtimes

該媒體,是否在所有報道上都被視作可靠來源?比如社會版,娛樂版什麼的,還是僅限於法事本身相關的方面?或者完全不被視作可靠來源?--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9年6月6日 (四) 07:02 (UTC)

被提刪的模版可以置於條目下嘛? EX.Template: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省行政區劃

更新distinguish調用模塊。

Module:distinguishTemplate:distinguish/sandboxTemplate:distinguish/testcases。不再使用糊塗的模版語法。通過使用去年更新的Module:hatnote list實現無限數量參數。Viztor留言2019年6月7日 (五) 16:41 (UTC)

為什麼波多野結衣、麻生希會被描述為「新進」演員?

條目林志玲的註釋寫:....另外,其他非華人的新進演員波多野結衣麻生希也被報導宣傳為貌似林志玲。

可我不懂耶,以現在2019年6月初這個時間點來看,波多野結衣與麻生希兩個人擔任演員都已經很久了,如何算是「新進」?

因此在下想把這個描述略為修改,但又怕修改這個熱門條目會引起巨大的編輯爭議,故先來討論,徵詢大家的意見。謝謝!-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6月7日 (五) 11:46 (UTC)

(:)回應那段註釋在2013年就有了,對2012年出道的麻生希而言,在2013年的確算是新進演員。只能說一堆人在寫條目的時候都不注意時態...常用什麼「新人」、「新生代演員」、「新一代偶像」之類的稱謂(例嚴乙恩劉奕兒),他們難道不知道這種稱謂過幾年就失效了嗎?-KRF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09:06 (UTC)

直接改就好了。 --船到*橋頭*自然捲 2019年6月8日 (六) 09:08 (UTC)

逆向 (語義學)誤譯問題

關於長春圍困戰中《田單芳說田單芳》的參考問題

香港中學條目編寫規範討論

近期本人發現大部份香港中學條目存在問題,如:

  • 「歷史」、 - 包含過多僅少數特定讀者會感興趣的過度細節內容(例如:中七高級程度會考高考最佳成績,因只單一事情)
  • 「校歌」、「辦學理念」 - 如上面所說,「一般是直接抄錄版權材料而成,即使可能不是瑣碎內容,但仍然因侵權而不能保留。」
  • 「社」、「校長」 - 學校的資訊框本身已存在,沒有重覆的必要(歷任校長或可保留,但可視情況瑣碎資料/沒有參考資料)
  • 「校舍」、「學校設施」 - 如非有其特別(如沙田官立中學是香港環境保護署的沙田空氣質素監測站),否則應該刪除(如電腦室、實驗室、課室等)
  • 「學生會」 - 缺乏必要及關注度,除非有其特別(例如:皇仁書院學生會請辭)
  • 「開設科目」、「班級結構」 - 缺乏必要及關注度,而且所有中學也有類似科目,不應以長篇大論描述
  • 「‎辦學宗旨」 - 缺乏必要及關注度

而於維基百科討論:香港維基人佈告板討論一個月後,仍未有一個共識,並出現爭吵:
起初指出某些內容(「學生會、校歌、歷任校長、校舍、學校設施」)過度細節,而User:Mewaqua反對
到後來User:Wpcpey指出本人「有關內容大量被刪除,完全同破壞沒有分別」,甚至以「「不查探資料真偽便任意刪除資料」的確是某部分維基人的作風,但沒有什麼人會批評,而且更會認同他們的行為是對的」扣下帽子
後來User:Baycrest提出某些內容可保留,我亦同意部份內容可保留,後來本人也保留(除「開設科目」、「校舍」、「學校設施」考究後有些條目覺得未有必要性)。
但按該提出方針後,User:Wpcpey仍指出本人「大量刪除內容,而且有來源還是要刪除」

在此,誠邀各管理員以及其他用戶參與討論,以達成共識,避免今後發生編輯爭議。謝謝。 幻柘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15:30 (UTC)

  • 個人看法:
  • 「歷史」- 其實是有需要的,到維基的讀者就是想了解過去校園的發展史,不算是過度細節內容。對於普通學校來說,有學生中七高級程度會考高考最佳成績,也許是該學校的大事。
  • 「校歌」、「辦學理念」- 基本上學校網頁也會提及校歌歌詞,未必要保留。但「辦學理念」對學校的介紹來說是重要的一環。
  • 「社」、「校長」- 應該保留歷任校長的資料。
  • 「校舍」、「學校設施」 - 標淮校舍在落成初期可能一樣,但經擴建和翻新會有所改變。要是這樣說的話,住宅條目內設施也不應該介紹。但是很多媒體報道屋苑時也會介紹基本的設施。可見學校條目校舍提及基本的「學校設施」還是有必要的
  • 「學生會」- 學校的介紹來說也是重要的一環,有保留需要
  • 「開設科目」、「班級結構」 - 有些學校會有特別的科目,理應保留,有機會影響升中家長選校的決定。加上讀者不一定來自香港,有保留需要。而「班級結構」在有些學校網頁不會太明顯找到,有保留需要
  • 校園特色和文化 - 是學校的重要價值之一,也是校方經營策略,有保留需要。也有機會影響升中家長選校,不是「僅少數特定讀者會感興趣的過度細節內容」

屯門天主教中學為例,其實要所有內容都要找到來源其實都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基本上連google都找不到太多內容,要在學校網頁內的媒體報道介紹才能補充來源。而且學校網頁會進行更新後,有些過時內容會被刪除而難以搜尋。結果只能在維基百科才能找到相關的資料。我只能說要刪除非常容易,但要寫好條目補充來源要花大量時間。難怪近4-5年有心的人士已經離開和放棄。

  • 更多討論--Wpcpey留言2019年5月26日 (日) 15:41 (UTC)
  • User:Wongan4614我個人認為歷史一節應保留,其餘章節按情況決定。Fran·1001·hk 2019年5月27日 (一) 09:10 (UTC)
  • 歷史:可以寫,但是應以重大事件為主。
  • 校歌:有侵權疑慮,建議排除。
  • 辦學理念:可以考慮融入至歷史章節或考慮與校訓一起寫。
  • 社:略提。
  • 校長:列出。
  • 學校設施:提重點。幾乎所有學校都有的設施就不用提。
  • 學生會:比照關注度處理。無名的學生會沒有什麼可以寫。
  • 開設科目:只列出特有科目。
  • 班級結構:只列出特殊結構或略提。
  • 校園特色和文化:比照關注度處理。
以上項目均應該多參照第三方可靠來源,而非單純參考學校官網,否則只會淪為學校的宣傳小冊子或學校概覽,這不是維基應有的功能。最重要的是本來就應該要做好可供查證,而不是反過來說刪除內容者的不是。謝謝。—AT 2019年5月27日 (一) 11:10 (UTC)
  • 歷史:宜有獨立來源的有效介紹,無則捨去。校歌:全文大多侵權。辦學理念:單句可以,獨立可靠來源介紹過可寫入正文,否則可放信息框(如有該欄)。校長:暫無意見,小心瑣碎資料、年表化和過度細節。學校設施:可靠來源(包括第一手)介紹過,個人認為就可以提,行文時避免過度細節和宣傳,不過過期(並被「更新」但與來源不符)等問題還是存在。學生會:應有社會關注度。科目和班級:同上,或簡要介紹,不寫單獨章節。辦學宗旨:宣傳性,同「辦學理念」。--YFdyh000留言2019年5月27日 (一) 12:38 (UTC)
  • (+)同意Wpcpey的意見;但本人強烈建議於達成共識前,暫停刪除相關條目之內容,正如Wpcpey所說,「要刪除非常容易,但要寫好條目補充來源要花大量時間」,況且共識尚未達成,暫時停止相關編輯較合適,直至達成共識後,屆時再清理相關條目也未遲。--Matt7ch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4:01 (UTC)
(+)同意YFAT的意見
(-)反對Wpcpey的意見
  • 唯一對AT的意見有一問題:
  • 開設科目和班級結構的特有意思是什麼?
    香港共有五萬人報考DSE,開設除乙類學科以及丙類學科該列出外,甲類學科24科除中文、英文、數學、通識有哪科該列出?
    班級結構基本中學大多以同一模式,即每級三至五班,每班30~40人,選科可能是2X或3X,是否也該列出?
    但有機會影響升中家長選校的決定並絕不應該是列出原因。--幻柘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6:03 (UTC)
  • 只有乙類和丙類吧,其他一般學校都有。選科什麼的就不用了,可以想像到幾乎沒有來源。特殊結構可能只有一班或不分班(假說,我不知道是否真有這樣的學校)等等非一般的情況。—AT 2019年5月28日 (二) 16:10 (UTC)
  • 我從來沒有想去否定這些學校詳細資料的價值,但「有價值」又是否代表必須收錄在維基百科條目呢?正如Wpcpey所說,正準備子女升中的家長,自然會希望了解某一中學的校舍設施、科目,乃至於學會、學校文化等等資料;但他們應該參考的是維基百科條目嗎?他們要找這些學校詳細資料,就應該去翻閱選校指南,而不是維基百科條目!別忘記,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我們維基百科編者應該做的是在學校條目當中,以外部連結、延伸閱讀等方式指引讀者哪裡去找學校詳細資料;而不是妄顧收錄標準,把一切編者認為「有價值」的過度詳細資料包含在維基百科當中。--無聊龍·留言·貢獻香港圖片願望單徵集中 2019年5月28日 (二) 16:35 (UTC)
  • 同無聊龍,特別是學生會和校園文化完全是Wikipedia:維基百科不是什麼#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的典型例子。除非這些學生會像大學學生會一樣對社會造成一定影響,不然根本不應該收錄。而且校歌根本已經不是共識的問題,麻煩先讀一讀指引-某人 2019年5月28日 (二) 16:57 (UTC)
  • 同無聊龍。--YFdyh000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7:56 (UTC)
    • 請問寫幾句「早年中學初中採用母語教學,高中則採用英語教學。[6]而2008-09年度起,中一部分班別採用普通話教授中文。[7]但近年初中和高中授課語言則按部分科目班別/組別訂定。」(現時已被刪除)是不是「過度詳細資料」?寫哪些才不算「過度詳細資料」?--Mewaqua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18:08 (UTC)
      • 我覺得一般般,看來源質量,在條目和來源中的占比,社會對此是否會關注。外人不會關注的信息就是過度詳細、愛好者,而教學方式,我認為有一定價值。--YFdyh000留言2019年5月28日 (二) 23:34 (UTC)
  • 我還是這句老話:「如果他們不跟從正確的方式編寫條目,走了才是好事」,而且只會對諸如Mewaqua、Wpcpey、Baycrest等老手説,因為他們理當是最清楚方針指引要求的人。你能找來源來寫,我不管;不能找來源來寫,則沒有人可以阻止任何人移除相關內容。Σανμοσα 2019年5月29日 (三) 10:25 (UTC)

最終編寫規範結果

  • 歷史:
  • 校歌:Wikipedia:不要包含原始資料的副本
  • 辦學理念:
  • 教學語言:
  • 開設科目:
  • 班級結構:
  • 社:
  • 校長:
  • 學校設施:
  • 學生會:
  • 開設科目:
  • 班級結構:
  • 校園特色和文化:

—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Wongan4614對話貢獻)加入。

不是資料庫、不是信息框,這類條目不需要一個模版式的規範寫法。--YFdyh000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19:33 (UTC)

如果有需要,我同意訂立寫作規範作為參考,以平衡兩方所關注的,但這個寫作規範不代表規定有甚麼一定要寫、一定不可寫,由於不同學校情況有異,實際上應按各校情況彈性處理。

我認為,學校條目的不同內容都可以具有一定關注度的,至低限度學生、家長、校友、教師、辦學團體、有意入讀學生和家長、研究教育政策學者和人士、研究學校歷史學者和人士等,人數可動輒上萬或不等。我不太理解何謂「包含過多僅少數特定讀者會感興趣的過度細節內容」?請解釋就學校而言,何謂僅少數特定感興趣的讀者?哪一類人屬於少數?我本身主攻英國殖民地人物史,會否被視為「僅少數特定讀者感興趣」?涉及一些高端科技和天文等極少數專家關注的題材,也會否因為同一理由而遭提刪或刪減內容?這不是與維基百科的初心相悖,或是要維基百花收錄只有市井大眾才感興趣的內容?這一點應該慎重處理。

另外,以「Google找不找到相關內容」來決定內容關注度是相當危險的,似乎方針也沒有這樣的規定。老實說,如果維基只應收錄Google找到的內容,那其實直接搜Google就可以了,基本上不需要維基。如果一篇條文只倚賴Google內容,對某些學術題材而言,條目整體深廣度也很難提升。--ClitheringMMXIX 2019年6月2日 (日) 06:06 (UTC)

本人指的「包含過多僅少數特定讀者會感興趣的過度細節內容」其實是指大部份資料與基本學校差不多一樣,如學校的學會,列舉羽毛球學會、合唱團等本身大部份學校也有的學會;再多舉兩個例子,「設施」中的實驗室、課室和「開設科目」中的化學、物理、生物都是大部份學校也有的。故此,本人認為有關資料過多僅少數特定讀者會感興趣。--幻柘留言2019年6月2日 (日) 08:01 (UTC)
閣下聲稱「『本人』認為有關資料過多僅少數特定讀者會感興趣」,請問閣下是方針嗎?閣下所認為的觀點就代表所有編輯者的觀點嗎?--Matt7ch留言2019年6月2日 (日) 09:33 (UTC)
本人是根據WP:NOT作為方針而有所推論--幻柘留言2019年6月2日 (日) 10:52 (UTC)
  • 校歌建議在確認其進入公有領域或其他可以上傳到維基的前提下,上傳到維基文庫,並鏈接。校舍在存在歷史優秀建築或有其他特殊建築風格等時可以記錄。對於一般的校舍,個人認為意義不大。學校設施等,可以羅列各自學校的獨有設施,千篇一律的免了吧。——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6月11日 (二) 05:48 (UTC)

關於部分條目皇王不分的問題

有些編者會分不清「王」和「皇」,我在v:Talk:泰皇是國家之魂提出了重命名建議,至今還是沒有移動命名。現在維基百科上的一些條目也還是存在這個問題——Thyj (通知我) 2019年6月1日 (六) 14:34 (UTC)

碩士論文可否作為條目主要參考資料

之前可能有討論,但我還是想自己釐清一下。感謝。—— Eric Liu 坐等萬次編輯留言留名學生會 2019年5月24日 (五) 00:16 (UTC)

(!)意見 WP:SCHOLARSHIP。不宜,但沒說不能。總比沒附來源好一點,可靠性一般/欠佳的來源。如果別人質疑來源不足/不夠可靠就接受吧,改善方式看實際情況。--YFdyh000留言2019年5月24日 (五) 11:46 (UTC)

八月風暴VS蘇日戰爭

晚上好。如果我能糾正這篇文章中的語法,我會很高興。我沒有中文語法顧問。在這裡有沒有語法專家可以修複本文中的語法? 謝謝。Dorian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19:02 (UTC)

關於港鐵列車編組

雖然4個月前在這裡探討talk:港鐵客運列車#港鐵列車系列條目內容問題,當時是決定直接移除的,但最近我發現有很多用戶還是在獲得共識將討論關閉後,仍然在列車條目、線路條目添加列車編組內容,如果擅自添加列車編組問題仍然未有改善應不應該考慮一下保護條目還是有什麼辦法解決?--Nissangeniss留言2019年6月14日 (五) 07:09 (UTC)

建議GA頁面可以清楚易懂的排版

日本人名的日語羅馬字應該「先姓後名」還是「先名後姓」?

1948年歷史事件的具體時間:長春圍困戰的結束時間是10月21日還是10月23日?《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為何有8月18日發布一說?

  • 近日在編撰1948年的一些重大歷史事件的時候,發現我所使用的來源和維基百科上現有的說法有所衝突。
  1. 長春圍困戰結束時間為何時,在遼瀋戰役條目(GA條目)中寫的是10月23日,在揚子公司案我引用中國人民解放軍歷史資料叢書編審委員會 (編). 遼瀋戰役. 北京: 解放軍出版社. 1993-02. ISBN 7-5065-2163-6.則是10月21日。雖說在長春圍困戰條目中也寫的是21日,但是對23日這一說法的出處表示疑惑,不知是否存在可信的替代說法,還是純粹的錯誤之說。
  2. 《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依照文庫版本發布於8月19日應當是確信的,但是1948年中國條目和陶涵《蔣經國傳》都寫的是8月18日,是不是雖然公布是在8月20日,而實際已經於19日開始執行?例如依照《財政經濟緊急處分令》所發行的金圓券到底是在20日開始發行,還是在19日開始?

多重國籍的國家列表是否需要修訂?

多重國籍的列表現在分為:目前承認或默認雙重國籍的國家和地區目前不承認且不容許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國家和地區這兩種,但個人認為應該分類為三類即:承認多重國籍允許但不承認多重國籍不允許多重國籍這三類。更為妥當。是否需要修改?——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5月30日 (四) 03:52 (UTC)

(:)回應:不理解什麼是「允許但不承認多重國籍」?-游蛇脫殼/克勞 2019年5月30日 (四) 15:05 (UTC)
  • (:)回應:相較於不允許雙重國籍的中國大陸,香港等是允許你同時是香港人也同時是其他國家的公民。但是,你在香港不能享受其他國家公民的待遇,只被視作香港人。而大陸的公民如果獲得其他國家的國籍=自動退出中國國籍,即大陸不允許雙重國籍之存在。——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1:49 (UTC)
香港只有永久居留權, 即任何國家皆可獲取。不太明白享受其他國家公民的待遇是什麼意思,是說領事保護嗎還是?~ viztor 2019年5月31日 (五) 17:00 (UTC)
意思是說,擁有中國國籍的香港居民,即使擁有其他國籍,事實上依然可以保留其中國籍身份而不會自動喪失,不同於非香港居民的中國籍公民的情況。例如可以參考李波的情況。——C933103(留言) 2019年6月6日 (四) 18:44 (UTC)
是領事保護等。——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6月8日 (六) 15:38 (UTC)

(-)反對承認允許但不承認在實際效果上並沒有太大區別 --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05:15 (UTC)

  • (:)回應允許但不承認的結果是無論如何都無法合法獲取到擁有該國籍的雙重國籍。如,孟晚舟不可能持有中國大陸的護照,因為大陸不允許雙重國籍。但可以是中國香港的護照,因為香港雖然不承認,但是運行存在多重國籍。——Huangsijun17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13:39 (UTC)

::孟晚舟是有中國護照的...--【和平至上】💬📝 2019年5月31日 (五) 15:19 (UTC)

中國應該是不允許,而香港是允許但不承認-- Vakrieger♀️留言2019年5月31日 (五) 22:35 (UTC)
需要注意一點:香港頒發的也是中國國籍,雖然護照不一樣。這是全國人大下放的權力。—曾晉哲留言2019年6月1日 (六) 18:22 (UTC)

維基餐廳將川菜和湘菜的併集命名為「巴蜀」是否合適?

根據巴蜀條目,「巴蜀」是四川和重慶的簡稱。而在WP:餐廳中,卻以「巴蜀」來作為川菜和湘菜共同的地理分區。我認為這種做法並不合適,川菜和湘菜可以放在一類,但是合稱應同時兼顧到兩個地區。既然同一條目中閩菜、粵菜、雲南菜、桂菜的合成是「閩粵滇桂」,那麼可以考慮將「巴蜀」改為「川湘」。——小林子沖留言2019年6月17日 (一) 10:27 (UTC)

建議更換條目六四事件的標題

手機版徐志摩條目的問題

將「氫氣」從中獨立成條目

吉?𠮷?川貴盛

建議修改條目名稱

雪球關閉:

和平至上,而且我不認為2019年以後還會有相關遊行集會;雪球關閉。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19日 (三) 13:12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遊行與集會列表建議修改為2019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系列遊行與集會 以便於其他條目連接到本條目,而非連接到某些具體的遊行活動。——47.244.104.225留言2019年6月18日 (二) 03:00 (UTC)


本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台灣政治人物黃偉哲之近期編輯內容是否有違生者傳記之方針

在世人物預期的諡號作為重定向,但卻常用,存在是否合理?

重定向平成天皇令和天皇 以上為日本的年號+天皇,這是駕崩一段期間的追尊,但以上都還沒駕崩,這通常在嘉崩後才會籌備,所以這是水晶球重定向,但媒體卻常用,若提刪則有證據反駁,形成了矛盾,所以無法直接在存廢討論提出,這是道義問題,故我是傾向不合理,我也認為媒體的使用不合理。天篷大元帥 (會客)--(放鬆一下) 2019年6月16日 (日) 14:17 (UTC)

  • 維基百科述而不作。如果多數中文媒體都使用「平成天皇」、「令和天皇」來指稱日本當前在世的上皇明仁和天皇德仁,那麼維基百科也應當那樣用。如果一部分但並非多數的中文媒體那樣使用,則也應當在條目引言中提及這種錯誤但是較普遍的用法。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 這個時候,由社群(主流)決定是最好的做法。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20日 (四) 05:15 (UTC)

關於不能發表原創的問題。

如果一些人類生理問題,原有條目的內容明確不足,或者內容完全不對,也確定內容沒有可靠來源依據。我依據自己的發現,不想更改原有條目,稍微修改條目名稱發表新條目。因為新條目是創新觀念,是否涉及發表原創?因為是我推翻前人理論,當然不可能有來源依據,但我有證據證明內容的真實性,舊條目有明確的錯誤,我是否依然要提出來源?保留舊條目創建新條目,目的是讓他人有比較的機會。—以上留言未簽名

關於殘奧會在香港的全稱稱呼疑問,以及殘奧會相關條目命名不統一的問題

討論結果:在字詞轉換處請求添加「'殘疾人奧林匹克' => '帕拉林匹克'」的轉換規則。然而我在沒有檢查相關存檔的情況下開此討論,然後說了一大堆廢話,確實需要反省。--№.N留言2019年6月23日 (日) 02:36 (UTC)

下列討論已經關閉,請勿修改。如有任何意見,請至合適的討論頁進行,並不要再次編輯本討論。

開此討論說來話長,不過我也有囉嗦的老毛病在,以下是背景說明:

  • 背景一:殘奧會在香港的全稱稱呼之疑問:
    • 根據殘奧會條目目前版本的代碼以及Module:CGroup/Sports現在的版本,中國大陸是「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台灣是「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這兩個地區的譯名相信大家沒什麼疑問,香港全稱為「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一開始我是沒什麼懷疑的,然而自打我四月份開始改造體育代表團信息框Module:Country aliasModule:Team appearances list等相關模板和模塊以來我就開始起了疑問。最近我試着用Google搜了下相關的結果有以下發現:
      • 搜「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 site:hk」返回2990條結果,而「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 site:hk」返回7270條結果
      • 搜香港媒體的結果,發現既有用「傷殘奧運」的,也有用「殘疾人奧運」的,具體哪個用得多我還沒更加仔細的深入去看
      • 搜索香港政府,發現香港政府網站是「殘疾人奧運會」和「傷殘奧運」都有用到,不過前者似乎更多一些
      • 當然也不能忘了說下香港的NPC(國家殘奧委會),首先其名稱前半部分是「殘疾人奧委會」(順便說下澳門的NPC也是如此),然後我當然也進了官網去看,無論是關於我們部分還是新聞部分,叫得更多的還是「殘疾人奧運會」,「傷殘奧運」之類的我是沒找着
    • 觀上面的結果,很明顯,難以斷言中文維基百科殘奧會全稱轉換規則香港設成「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一定就是正確的,當然作為簡體用戶我是不了解香港那邊到底是以什麼樣的全稱來稱呼殘奧會。
  • 背景二:殘奧會相關條目命名問題:
    • 中文維基百科內的殘奧相關條目的命名有兩類五種(兩類指簡稱和全稱,以下前兩種是簡稱,後三種是全稱):
    • 由於各地對於殘奧會稱呼的不同,相關條目的命名也是五花八門,雖然ZhConversion.php存在相關轉換規則令「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能夠實現公共轉換(只有簡體用法和台灣用法可以,港澳的不行),但是簡稱和全稱不可能做到公共轉換,{{flagIPC}}、{{flagIPCathlete}}和{{flagIPCmedalist}}模板涉及條目鏈接的生成,前一個目前設定為生成「XX帕拉林匹克運動會XX代表團」這種格式的內鏈,後兩個目前設定生成「XX殘奧會XX代表團」這種格式的內鏈,也許我以前者的格式創建殘奧代表團條目,要是沒創建後者的對應重定向,也許你沒注意說不定又會有人以後者的格式創建一篇主題相同的條目,增加主題重複條目創建的可能性。還有由於第五種在ZhConversion.php是沒有對應轉換規則的,因此2016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射箭比賽在未創建重定向的情況下會是紅鏈
  • 目的:開此討論的目的無非兩個:
    • 第一是確定殘奧會在香港到底是應該以「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作為全稱還是以「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作為全稱,若能夠有一個明確的答案,就能夠方便前往Wikipedia:字詞轉換/地區詞候選申請修改ZhConversion.php添加香港規則
    • 第二是在香港全稱確定的基礎上提請將所有以「XX殘奧會XX」命名的條目名稱統一改成「XX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XX」或者「XX帕拉林匹克運動會XX」(用什麼全稱無所謂,只要能夠公共轉換就沒問題),理由很簡單,其他絕大多數體育賽事條目幾乎都是以全稱命名的(如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運動會、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亞洲冬季運動會等等等等),唯獨殘奧會的條目命名簡稱全稱混用,顯然沒有一個規範性,也不便於flagIPC系列模板的配合使用

以上。--№.N留言2019年6月9日 (日) 09:01 (UTC)

  • 1很簡單:假設Google Search結果是正確的,「殘疾人奧運」較常用(雖然不太壓倒性),根據WP:命名常規的「使用常用名稱」,應使用「殘疾人奧運」作為轉換名稱。如果再考慮未有壓倒性名稱的問題,由於兩個名稱都同時符合WP:命名常規中的其餘「命名原則」,那就要由「主要命名慣例」判斷:「使用全稱」和「名從主人」。前者來說也是兩個都符合,後者來說則是「殘疾人奧運」。所以依WP:命名常規,無論是由常用名稱,還是由名從主人判斷,香港的轉換也應該是「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考慮到全稱是這樣)。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9日 (日) 10:27 (UTC)
  • 對於2,基於使用全稱的慣例和尊重轉換,建議「XX殘奧會XX」命名的條目名稱改成「XX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XX」,「XX帕運會XX」的則改成「XX帕拉林匹克運動會XX」。Σανμοσα 2019年6月9日 (日) 10:30 (UTC)
    • @Sanmosa:幫閣下加了「-{}-」,這樣不至於過度轉換,影響呈現出的語句。--№.N留言2019年6月9日 (日) 11:58 (UTC)
    • 其實我把這個問題提到社群也是希望能夠讓香港維基人確認一下到底維基百科該使用什麼全稱,一方面我沒什麼機會接觸香港的網站,二方面我也不方便花過多時間爬牆上Google(維基百科我倒是可以用反代上)。--№.N留言2019年6月9日 (日) 12:03 (UTC)
      • 一、我認為既然殘奧會在香港有明確的對口組織(香港殘疾人奧委會暨傷殘人士體育協會香港智障人士體育協會),可以適用名從主人原則,傳媒報導只有參考價值,更不應該單靠Google搜索結果考慮。參考其官方網站的描述(),香港殘疾人奧委會暨傷殘人士體育協會一般是叫「殘疾人奧運會」,「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和「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都是查無結果。香港智障人士體育協會通常也是叫「殘疾人奧運會」,有時候也會叫做「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查無結果。
      • 二、贊成規範殘奧會代表團系列條目標題的提議。這個我在寫〈2016年夏季殘奧會中國澳門代表團〉就在納悶,這個系列的條目標題怎麼能夠這麼不正規⋯⋯。--春卷柯南編輯數突破二萬 ( ·刻石留名 ) 2019年6月9日 (日) 12:33 (UTC)
        • 雖然香港的NPC沒有叫「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習慣,但既然「奧運會」是「奧林匹克運動會」的簡稱,那麼「殘疾人奧運會」可以當成是「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的所謂「半簡稱」(「全簡稱」當然就是「殘奧會」啦)。--№.N留言2019年6月9日 (日) 12:43 (UTC)
  • 近幾天我對於「傷殘奧運」和「殘疾人奧運」在香港網站(香港殘奧委會以及香港智障人士體育協會除外,因為兩組織無疑使用後者)使用情況做了又一輪搜查(當然還是用Google),結果如下:
    • 香港政府網站在回歸早期時使用「傷殘奧運」較多,大概在北京殘奧周期的時候開始使用「殘疾人奧運」或相近稱呼(不知道是不是和香港殘奧委會於2005年改名有關),近期已幾乎棄用「傷殘奧運」這種叫法
    • 媒體是最難查的部分,這部分未必準確所以僅供參考。我查了明報、蘋果日報、大公報、文匯報、成報、星島日報、香港01這幾家媒體,Google輸入「傷殘奧運 site:xx」和「殘疾人奧運 site:xx」(xx是這些媒體的網站),發現前者返回的結果數明顯多於後者。當然Google搜索未必能夠正確反映到底「傷殘奧運」用的多還是「殘疾人奧運」用的多,因為有的報道幾乎只使用「殘奧」來稱呼也出現在結果里,所以我也看了每一個搜索結果標題下面的內容摘要(時間以及精力關係不可能一個一個結果點進去看)。發現有一部分媒體更傾向於使用「傷殘奧運」(例如蘋果日報、成報、星島日報等),有的則更傾向於用「殘疾人奧運」(例如大公報、文匯報、香港01等)。媒體這塊就不像政府網站那樣兩者稱呼的頻度與時間有關了。
  • 結論:香港政府以及香港主管殘奧事務的非營利組織多使用「殘疾人奧運」,即對應「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這個全稱,然而香港媒體直到現在,仍存在非常明顯的兩者混用現象。由於發起關於殘奧會在香港的稱呼討論的目的是為了能夠在有明確結論的情況下前往Wikipedia:字詞轉換/地區詞候選申請讓管理員添加全局轉換規則,但是香港媒體混用情況之存在讓我對於全局轉換添加的申請能否通過產生一定疑慮。Sanmosa春卷柯南(抱歉ping了兩位但是互助客棧和體育相關的討論向來無人問津)在上面都提到名從主人原則,我想知道這種原則在Wikipedia:字詞轉換/地區詞候選的申請中使用是否可行?--№.N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06:07 (UTC)
  • 鑑於我準備在七月的時候開始正式改進flagIOC、flagIPC等自動返回旗幟和代表團內鏈的模板以及取代所有單賽事單國家代表團信息框(即不再使用類似{{Infobox Olympics China}}的模板,改為{{Infobox Country Olympics}}這樣的僅以賽事為單位的代表團信息框)的工作,加上體育相關的討論參與量較少。現在針對本討論進行以下總結:
    • 提請殘奧相關條目全面使用全稱來稱呼一方面為了遵循命名常規中的「使用全稱」原則,一方面是為了向奧運、亞運等賽事相關條目看齊,減少同系列命名的混亂性,另一方面更是因為要配合我近期對flagIPC系列模板和代表團信息框的改進。這方面沒有明顯的反對。
    • 然而殘奧會各地譯名的明顯不同以及殘奧相關條目數量之多這兩點,凸顯出地區詞全局轉換之重要性以及其對於減少地區詞重定向數量和重複條目創建的可能性所發揮的重要作用。然而減少地區詞重定向數量和重複條目創建必須要求同一事物各地區詞兩兩之間正常轉換才能真正實現。因此Paralympics全稱的香港地區詞「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和「傷殘奧林匹克運動會」必須二選一。
    • 關於殘奧會在香港的全稱:香港殘奧委會是NPC之一,NPC不等於IPC在某地的辦事處。不過鑑於香港政府在北京殘奧周期使用「傷殘奧運」頻率明顯減少,近年更是幾乎不再使用「傷殘奧運」一詞,而香港殘奧委會於2005年改為現名,說明名從主人原則仍然對於Paralympics全稱翻譯的對應香港地區詞有一定的參考性作用。由於提請全局轉換支持的目的是為了減少殘奧相關條目地區詞重定向的創建,涉及條目的命名。以WP:命名常規作為全局轉換的請求之參考是可行的。
  • 綜合上述討論維基百科以「殘疾人奧林匹克運動會」作為Paralympics全稱的香港地區詞更為適合。十天內如無合理反對意見,我將在Wikipedia:字詞轉換/地區詞候選中正式提出申請。同時開始對部分或者全部殘奧系列條目進行移動操作。當然在執行這兩項操作期間,任何在那期間提出的合理反對我也會進行適當參考。--№.N留言2019年6月13日 (四) 14:12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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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快捷鍵是哪個

--Fxqf留言2019年6月20日 (四) 05:45 (UTC)

  • 這應該不屬於條目討論的範疇吧?你可以使用「Shift+[」鍵入「{」,在一些輸入法中會自動補全後半部分,在一些輸入法中你需要切換到半角或者英文模式。如果你指的是維基百科的編輯器,我們暫時沒有一次鍵入兩對嵌套花括號的快捷鍵。你可以點擊使用工具欄中的「插入」,選擇第二項來插入模板,編輯器會自動添加兩對嵌套花括號。--可能在說屁話的一菜留言2019年6月21日 (五) 17:27 (UTC)
有些手機輸入法有「{}」的快捷鍵,按兩下就可以了,也可以把「{{}}」自定義成快捷鍵;電腦上的話就敲四下鍵盤吧。--侧耳倾听 2019年6月21日 (五) 17:20 (UTC)
確定不是6下?({ { } }   )--DW祈福長寧 2019年6月25日 (二) 17:26 (UTC)
搜狗輸入法表示輸入兩個{自動填充兩個} --Liuxinyu970226留言2019年6月26日 (三) 13:30 (UTC)

對「中國大陸」和英文名稱的過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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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方針,僅在涉及大陸和港澳或台灣地區並列是才有可能需要使用中國大陸。而對於原名即為中文的條目名稱,除特殊情況外,不應該添加外語翻譯(主要是英文),一般來說是需要對外語來源的譯名添加其原文以方便讀者。依稀記得討論過很多次這些問題了,可能有人覺得這麼做很「洋氣」,但是其實並不合適。比如此筆編輯~ viztor 2019年5月28日 (二) 08:48 (UTC)


借題,對於一大堆「XXX,中國大陸演員/歌手/XXX」等,直接改為「中國演員」,是否有反對意見?。->>Vocal&Guitar->>留言 2019年6月6日 (四) 04:55 (UTC)
我覺得不要改,沒壞別修。中國演員、香港演員、台灣演員,肯定會怪怪的。--YFdyh000留言2019年6月6日 (四) 05:12 (UTC)
沒有。~ viztor 2019年6月7日 (五) 06:59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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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遊戲機條目首段名稱變更建議

以下數個條目:

在任天堂官方中文網站頁面[7][8][9]中,這些遊戲機(系列)分別被任天堂官方稱為Nintendo DSNintendo 3DSNintendo Switch,而並未將「Nintendo」譯為「任天堂」。
因此,本人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籍制度」頻繁遭遇香港IP用戶破壞,建議半保護

--Fxqf留言2019年6月28日 (五) 14:0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