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榮后土廟

座標35°20′37″N 110°28′44″E / 35.34361°N 110.47889°E / 35.34361; 110.47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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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榮后土廟

秋風樓,2013年9月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
所在山西省萬榮縣
分類古建築
時代
編號第四批第167項
登錄1996年11月20日

汾陰后土祠俗稱后土祠,因所在地今亦稱萬榮后土祠,位於今中國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榮河鎮廟前村,汾河南岸、黃河東岸,1996年被列為第四批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汾陰后土祠為漢武帝所確立的皇帝祭地的本廟,漢、唐、宋多位皇帝曾在此親祀后土。

祭祀史[編輯]

立祠之前的郊祀史[編輯]

《禮記·王制》載「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后土即主宰大地山川的女性神,與主宰天界的玉皇大帝相配,為天子所祭祀的對象。祭地的主要目的在於祈求農作物的豐收。周代時天子冬至祭天於地上之圜丘,夏至祭地於澤中之方丘[1],二者分別位於國都南郊和北郊,故被稱為郊祀。祭地所用的方丘即以水環繞的方形祭壇,象徵四海環繞大地。

秦襄公時作西畤祀白帝秦文公時改在雍[注 1]立鄜畤郊祀白帝,後逐漸擴展為郊祀上帝的四帝畤,漢高祖增立北畤,成為雍五畤[注 2]。但漢初的祭祀均由祠官負責,皇帝並不親往[2]。至漢文帝時開始親祭上帝於雍五畤,漢武帝又於雲陽縣甘泉宮增立泰畤,作為祭天之所[3],但最初並無與祭天相配的祭地之所。

作為郊祀祭地場所的后土祠[編輯]

清光緒七年(1881年)所刊《光緒榮和縣誌》縣境全圖,示后土祠的地理環境,其中漢汾陰故城位於清代榮和縣城以北九里[4]
秋風樓內藏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所刻漢武帝《秋風辭》碑。

后土祠最初所在的位置被稱為「汾陰脽」或「魏脽」,為位於漢汾陰縣故城西北二里、原汾河與黃河交匯處東南的一處天然土阜,《水經注》載汾陰脽「背汾帶河,長四五里,廣二里余,高十丈」[5],唐玄宗稱之為「汾水合河,梁山對麓,地形堆阜,天然詭異」[6]。傳上古時期黃帝即曾在此祀地祇並掃地為壇[7],後祠內因此建軒轅掃地壇。

漢文帝後元元年(前163年),方士新垣平稱周鼎原在泗水中,黃河因決口而與泗水相通,又望汾陰有金寶氣,意周鼎當出於此。於是漢文帝意欲在此建廟,通過祭祀以求周鼎出現,但其後又認為新垣平所言皆詐而未定[8]

漢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年)欲祀地神后土,以與祀天神上帝相配,太史令司馬談與祠官寬舒等認為應在澤中立圓丘[注 3]祭祀,汾陰滿足立祠的條件,與此同時汾陰人公孫滂洋等見汾河旁有光如絳,言之於武帝,於是在汾陰脽上建祠並親臨祭祀[9][10],後定以每三年親祭一次[11]。漢武帝時期共8次親祭后土,傳《秋風辭》即為祭祀后土途中而作[12]

元鼎四年(前113年)六月,汾陰人巫錦在祠旁發現寶鼎,鼎大八尺一寸,高三尺六寸,異於普通鼎,漢武帝在確認為古鼎後,將鼎迎至甘泉宮並置於郊廟[13][14],有觀點以此為改元元鼎的緣由[注 4]

漢成帝即位後,丞相匡衡與御史大夫張譚上疏認為,郊祀天地的場所應在都城長安南北郊方合古制,而去往雲陽泰畤與汾陰后土祠祭祀一則勞民,二則危險,其中后土祠需要「渡大川,有風波舟楫之危」[15],於是在建始元年(前32)在長安立南郊和北郊,分別取代泰畤和后土祠,此後又經歷了一段反覆的過程而最終確定[16],南北郊的形式最終發展為北京的天壇地壇

漢代以後的祭祀活動[編輯]

自漢後汾陰雖不再成為祀后土的重地,但其間仍有帝王親至汾陰祭祀,如唐玄宗、宋真宗等。

唐玄宗開元十一年(723年)以為農祈谷而親祀后土,在修繕祠廟時再次獲得寶鼎三座,因此改汾陰縣為寶鼎縣[17][18]

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六月,河中府進士薛南等請祀后土,七月群臣上表復請。次年二月,宋真宗親祀后土,並將祀后土的儀式與泰山封禪等同,成為重大的國家慶典[19]

金、元時期以祠廟所處較偏僻,帝王祭祀諸多不便而改為遣官祭祀。明代建地壇後,官祀后土的儀式便不在后土祠舉行,后土祠也轉變為民間祭祀場所[20]

2003年,萬榮縣政府舉辦了世界華人公祭后土聖母大典暨萬榮首屆后土旅遊文化節,之後祭祀每年舉辦一次[21]

以下為歷代帝王祭祀后土的情況表(載於金天會十五年(1137)《蒲州榮河縣創立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廟像圖石》碑碑陰《歷朝立廟致祠實跡》):

帝王 祭祀次數 祭祀時間
漢武帝 8 元狩二年(前121年)、元鼎四年(前113年)、元封二年(前109年)、四年(前107年)、六年(前105年)、太初元年(前103年)、二年(前102年)、天漢元年(前100年)
漢宣帝 3 神爵元年(前61年)、五鳳元年(前57年)、甘露二年(前52年)
漢元帝 3 初元四年(前45年)、永光元年(前43年)、建昭二年(前37年)
漢成帝 1 永始四年(前13年)
漢哀帝 1 建平三年(前4年)
漢光武帝 1 建武十八年(42年)
唐玄宗 3 開元十一年(723年)、十二年(724年)、二十年(732年)
宋真宗 1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

建築史[編輯]

唐宋時期[編輯]

《蒲州榮河縣創立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廟像圖石》碑拓本,反映了北宋末至金初的廟貌。

明代以前的后土廟均為官修,明代方改為民修。漢代的祠廟規模已不可考,至唐開元十一年(723年)重修廟宇後「規模壯麗,同於王居」。宋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年)因祭祀之需增修廟宇,並將其按國家級祠廟改建,其廟制亦成為北宋祠廟宮觀建築的代表,方志中稱其「莊嚴宏鉅,為海內祠廟之冠」[22][23]。在今獻殿內東側存有刊刻於金初天會十五年(1137年)、明代重刻的《蒲州榮河縣創立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廟像圖石》碑,以線刻圖像的形式反映了北宋擴建後的規模。

按此碑記載,此時的后土祠南北長732步,東西闊320步,四周圍以廟牆,四角建角樓。中路依次為大門五間(懸太寧廟匾額,兩側各有一三間的角門)、承天門三間、延禧門三間(兩側挾屋各一間)、坤柔之門三間、坤柔之殿九間和寢殿三間,東西兩路為道院、齋堂等附屬建築。主殿前設有四重門,重門之間的院內建有不同時期的碑樓。主殿院四周以廊廡圍合,正殿左右又有斜廊連東西廡,形成日字型平面的廊院。正殿坤柔之殿與寢殿以穿廊相連形成工字殿,殿前有一大一小兩方台,南側大台為露台,北側小台為欄杆圍繞的封石匱之壇。廟前建櫺星門三間並圍以矮牆,形成附加的外院。廟後為用牆圍成半圓形的祭壇區,中間以橫牆分為前後兩院,南院為配天殿三間,北院為舊軒轅掃地壇,均建於高台之上[21][24]

漢武帝祭祀時建有行宮萬歲宮,唐玄宗時亦建駐蹕行殿奉祗宮,宋真宗改為太寧宮,主殿為穆清殿,用於在祭祀後宴請群臣[25]

元明清時期[編輯]

清光緒七年(1881年)所刊《光緒榮和縣誌》后土祠圖,反映了清末的廟貌(秋風樓另外單獨繪製)。

元代時於廟後建秋風亭,其中藏以元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所刻漢武帝《秋風辭》碑,明隆慶中亭廢,改為建於廟前的秋風樓,在此可遠眺汾河與黃河,「擁勢華煥,賦詠無數」[26],同治重建時又移於廟後。

自明萬曆末年起汾河南泛,護堤傾剝,廟址漸陷。清順治時黃河決口,祠廟被淹,僅存山門與秋風樓。康熙年間移地重建,同治初年因黃河河道東移再次遷建,至同治九年(1870年)定於現址[27]

2002年萬榮縣政府投入巨資對后土廟進行了維修,現廟坐北朝南,南北長240.81米,東西寬105.21米,總占地25268平方米。中軸線上依次為山門(兼戲台)三間、二連戲台七間、獻殿五間、香廳一間、正殿五間和秋風樓。二連戲台前有鐘鼓樓,獻殿前有配殿東西五虎殿各三間,東五虎殿供奉五嶽大帝,西五虎殿供奉三國時蜀國的五虎上將,秋風樓東側有宋真宗於大中祥符四年所作《汾陰二聖配饗之銘》碑(亦名《蕭牆碑》)碑樓。各建築中山門為元代所建,秋風樓為明代遺構,余均為晚清所建。山門為重檐歇山頂,二連戲台、獻殿與配殿為硬山頂,香廳為卷棚頂,正殿為懸山頂。秋風樓建於16米見方的磚石台基上,樓身三層,高33米,面闊進深各五間,十字歇山頂[28],台基南面開門,門內正對牆上有一小龕,上題「掃地壇」[21]

圖集[編輯]

山門兼戲台,南面
二連戲台,南面
獻殿前院落及東西五虎殿
獻殿與正殿,西南面

參見[編輯]

注釋[編輯]

  1. ^ 秦德公時立為都城,即雍都,且都雍後「雍之諸祠自此興」(《封禪書》)。
  2. ^ 祠畤為西漢時官方舉行祭祀活動的場所,其中祠泛稱祭祀神鬼的場所,畤在《封禪書》中稱為:「蓋天好陰,祠之必於高山之下,小山之上,命曰『畤』」,專指祭祀天地、五帝,即舉行郊祀的場所,如甘泉泰畤和雍五畤。畤可稱祠,如甘泉泰畤也叫甘泉太一祠;汾陰后土祠屬於畤,卻以祠稱,但一般的祠卻從不稱畤。
  3. ^ 此說異於周代立方丘祭地的禮儀。
  4. ^ 《漢書·卷六·武帝紀》載元鼎元年(116年)夏五月得鼎汾水上,於是改元為元鼎元年,但此說未見於《史記》,《資治通鑑考異·卷一·漢紀上》認為得寶鼎應在元鼎四年,元鼎年號是後來追改的:「然則得鼎應在四年,蓋武紀因今年改元而誤增此得鼎一事耳,非兩曾得鼎於汾水上也。……然則元鼎年號亦如建元、元光,皆後來追改之耳」。

參考文獻[編輯]

  1. ^ 《周禮·春官·大司樂》:冬日至,於地上之圜丘奏之,若樂六變,則天神皆降,可得而禮矣。……夏日至,於澤中之方丘奏之,若樂八變,則地示皆出,可得而禮矣。司馬遷在《史記·封禪書》中引述為「周官曰,冬日至,祀天於南郊,迎長日之至;夏日至,祭地祗。皆用樂舞,而神乃可得而禮也。」
  2. ^ 西漢·司馬遷,《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二年,東擊項籍而還入關,問:「故秦時上帝祠何帝也?」對曰:「四帝,有白、青、黃、赤帝之祠。」高祖曰:「吾聞天有五帝,而有四,何也?」莫知其說。於是高祖曰:「吾知之矣,乃待我而具五也。」乃立黑帝祠,命曰北畤。有司進祠,上不親往。悉召故秦祝官,復置太祝、太宰,如其故儀禮。因令縣為公社。下詔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諸神當祠者,各以其時禮祠之如故。」
  3. ^ 《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其夏,下詔曰:「異物之神見於成紀,無害於民,歲以有年。朕祈郊上帝諸神,禮官議,無諱以勞朕。」有司皆曰「古者天子夏親郊,祀上帝於郊,故曰郊」。於是夏四月,文帝始郊見雍五畤祠,衣皆上赤。……(漢武帝)又作甘泉宮,中為台室,畫天、地、太一諸鬼神,而置祭具以致天神。
  4. ^ 《光緒榮和縣誌·卷二·古蹟》:汾陰故城在今縣北九里,諸志不詳,所始按水經注則魏文侯所築也。
  5. ^ 北魏·酈道元,《水經注·卷六·汾水》:又西至汾陰縣,北西注於河。水南有長阜,背汾帶河,阜長四五里,廣二里余,高十丈,汾水歷其陰,西入河。《漢書》謂之汾陰脽。應劭曰:脽,丘類也。汾陰男子公孫祥望氣,寶物之精上見,祥言之於武帝,武帝於水獲寶鼎焉。遷於甘泉宮,改其年曰元鼎,即此處。
  6. ^ 清·周景柱,《乾隆蒲州府志·卷十六·藝文》所錄《唐元宗祠汾陰后土碑》。
  7. ^ 金天會十五年(1137年)《蒲州榮河縣創立承天效法厚德光大后土皇地祇廟像圖石》碑碑陰《歷朝立廟致祠實跡》:軒轅氏祀地祇,掃地為壇於脽上。二帝八元有司,三王方澤歲舉。
  8. ^ 《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平言曰:「周鼎亡在泗水中,今河溢通泗,臣望東北汾陰直有金寶氣,意周鼎其出乎?兆見不迎則不至。」於是上使使治廟汾陰南,臨河,欲祠出周鼎。人有上書告新垣平所言氣神事皆詐也。下平吏治,誅夷新垣平。
  9. ^ 《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天子郊雍,議曰:「今上帝朕親郊,而后土無祀,則禮不答也。」有司與太史公、祠官寬舒議:「天地牲角繭栗。今陛下親禮后土,后土宜於澤中圓丘為五壇,壇一黃犢太牢具,已祠盡瘞,而從祠衣上黃。」於是天子遂東,始立后土祠汾陰脽丘,如寬舒等議。上親望拜,如上帝禮。
  10. ^ 東漢·班固,《漢書·卷二十五·郊祀志》:(上文與史記同)於是天子東幸汾陰。汾陰男子公孫滂洋等見汾旁有光如絳,上遂立后土祠於汾陰脽上,如寬舒等議。
  11. ^ 《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今天子所興祠,太一、后土,三年親郊祠。
  12. ^ 《漢武故事》:上幸河東,欣言中流,與群臣飲宴,顧視帝京,乃自作《秋風辭》曰:「泛樓船兮汾河,橫中流兮揚素波。簫鼓吹,發棹歌,極歡樂兮哀情多。」
  13. ^ 《史記·卷二十八·封禪書》:其夏六月中,汾陰巫錦為民祠魏脽后土營旁,見地如鈎狀,掊視得鼎。鼎大異於眾鼎,文鏤無款識,怪之,言吏。吏告河東太守勝,勝以聞。天子使使驗問巫得鼎無奸詐,乃以禮祠,迎鼎至甘泉,從行,上薦之。……至長安,公卿大夫皆議請尊寶鼎。天子曰:「間者河溢,歲數不登,故巡祭后土,祈為百姓育谷。今歲豐廡未報,鼎曷為出哉?」有司皆曰:「聞昔泰帝興神鼎一,一者一統,天地萬物所系終也。黃帝作寶鼎三,象天地人。禹收九牧之金,鑄九鼎,皆嘗亨鬺上帝鬼神。遭聖則興,鼎遷於夏商。周德衰,宋之社亡,鼎乃淪沒,伏而不見。頌雲『自堂徂基,自羊徂牛;鼐鼎及鼒』。『不吳不驁,胡考之休』。今鼎至甘泉,光潤龍變,承休無疆。合茲中山,有黃白雲降蓋,若獸為符,路弓乘矢,集獲壇下,報祠大享。唯受命而帝者心知其意而合德焉。鼎宜見於祖祢,藏於帝廷,以合明應。」制曰:「可」。
  14. ^ 《漢書·卷二十五·郊祀志》:昔寶鼎之出於汾脽也,河東太守以聞,詔曰:「朕巡祭后土,祈為百姓蒙豐年,今谷口兼未報,鼎焉為出哉?」博問耆老,意舊藏與,誠欲考得事實也。有司驗脽上非舊臧處,鼎大八尺一寸,高三尺六寸,殊異於眾鼎。
  15. ^ 《漢書·卷二十五·郊祀志》:「成帝初即位,丞相衡、御史大夫譚奏言:「帝王之事莫大乎承天之序,承天之序莫重於郊祀,故聖王盡心極慮以建其制。祭天於南郊,就陽之義也;瘞地於北郊,即陰之象也。天之於天子也,因其所都而各饗焉。往者,孝武皇帝居甘泉宮,即於雲陽立泰畤,祭於宮南。今行常幸長安,郊見皇天,反北之泰陰,祠后土,反東之少陽,事與古制殊。又至雲陽,行溪谷中,厄陝且百里,汾陰則渡大川,有風波舟楫之危,皆非聖主所宜數乘,郡、縣治道共張,吏民困苦,百官煩費。勞所保之民,行危險之地,難以奉神靈而祈福祐,殆未合於承天子民之意。昔者周文、武郊於豐、鎬,成王郊於雒邑。由此觀之,天隨王者所居而饗之,可見也。甘泉泰畤、河東后土之祠宜可徙置長安,合於古帝王。願與群臣議定。」奏可。大司馬車騎將軍許嘉等八人以為:所以從來久遠,宜如故。右將軍王商、博士師丹、議郎翟方進等五十人以為:《禮記》曰「燔柴於太壇,祭天也;瘞於大折,祭地也。」兆於南郊,所以定天位也。祭地於大折,在北郊,就陰位也。郊外各在聖王所都之南、北。《書》曰:「越三日丁已,用牲於郊,牛二。」周公加牲,告徙新邑,定郊禮於雒。明王聖主,事天明,事地察。天地明察,神明章矣。天地以王者為主,故聖王制祭天地之禮必於國郊。長安,聖主之居,皇天所觀視也。甘泉、河東之祠非神靈所饗,宜徙就正陽、大陰之處。違俗復古,循聖制,定天位,如禮便。於是衡、譚奏議曰:「陛下聖德忽明,上通承天之大典,覽群下,使務悉心盡慮,議郊祀之處,天下幸甚。臣聞廣謀從眾,則合於天心,故《洪範》曰『三人占,則從二人言』,言少從多之義也。論當往古,宜於萬民,則依而從之;違道寡與,則廢而不行。今議者五十八人,其五十人言當徙之義,皆著於經傳,同於上世,便於吏民;八人不案經藝考古制,而以為不宜,無法之議,難以定吉凶。《太誓》曰:『正稽古立功立事,可以永年,丕天之大律。』《詩》曰『毋曰高高在上,陟降厥士,日監在茲』,言天之日監王者之處也。又曰『乃眷西顧,此維予宅,』言天以文王之都為居也。宜於長安定南、北郊,為萬世基。」天子從之。」
  16. ^ 《漢書·卷二十五·郊祀志》:「建始元年,徙甘泉泰畤、河東后土於長安南北郊。永始元年三月,以未有皇孫,復甘泉、河東祠。綏和二年,以卒不獲祐,復長安南、北郊。建平三年,懼孝哀皇帝之疾未瘳,復甘泉、汾陰祠,竟復無福。臣(王莽)謹與太師孔光、長樂少府平晏、大司農左咸、中壘校尉劉歆、太中大夫朱陽、博士薛順、議郎國由等六十七人議,皆曰宜如建始時丞相衡等議,復長安南、北郊如故。」
  17. ^ 後晉·劉昫,《舊唐書·卷二十四·禮儀四》:汾陰后土之祀,自漢武帝后廢而不行。玄宗開元十年,將自東都北巡,幸太原,便還京,乃下制曰:「王者承事天地以為主,郊享泰尊以通神。蓋燔柴泰壇,定天位也;瘞埋泰折,就陰位也。將以昭報靈祇,克崇嚴配。爰逮秦、漢,稽諸祀典,立甘泉於雍畤,定后土於汾陰,遺廟嶷然,靈光可燭。朕觀風唐、晉,望秩山川,肅恭明神,因致禋敬,將欲為人求福,以輔昇平。今此神符,應於嘉德。行幸至汾陰,宜以來年二月十六日祠后土,所司準式。」……及所司起作,獲寶鼎三枚以獻,十一年二月,上親祠於壇上,亦如方丘儀。禮畢,詔改汾陰為寶鼎。
  18. ^ 《歷朝立廟致祠實跡》:唐玄宗開元十一年二月,祭后土於汾陰。初,上將幸晉陽。張說言於上,曰:「汾陰脽上有漢后土祠,其禮久廢,陛下宜因巡幸修復之,為農祈谷。」上從之。
  19. ^ 元·脫脫,《宋史·卷一百四·志第五十七·吉禮七》:真宗東封之又明年,河中府言:「進士薛南及父老、僧道千二百人列狀乞赴闕,請親祠后土。」詔不允。已而南又請,河南尹寧王元偓亦表請,文武百僚詣東上閣門三表以請。詔明年春有事於汾陰后土。……詳定所言:「祀汾陰后土,請如封禪,以太祖、太宗並配。其方丘之制,八角,三成,每等高四尺,上闊十六步。八陛,上陛廣八尺,中廣一丈,下廣一丈二尺。三重壝,四面開門。」
  20. ^ 《乾隆蒲州府志·卷十六·藝文》所錄《明李賢汾陰后土廟記》:郊祭天惟天子得以行之,社祭地自天子至於庶人皆可以通行之。……凡水旱疾疫往禱者無有不應,而后土之神陰佑是方之人多矣。……本朝祀神悉從古制,后土之祀在都之郊,而汾陰后土祠不複列於祀典,所以崇奉之者屬於是方之人焉。
  21. ^ 21.0 21.1 21.2 李文. 山西万荣县后土祠庙貌碑考略. 山西檔案. 2012年3月. 
  22. ^ 清·馬鑒、王希濂,《光緒榮和縣誌·卷二·壇廟》:漢時廟制不可得,詳至開元修廟,規模壯麗,同於王居,號奉祗宮。宋開寶九年徙廟稍南,遣官致祀。宋真宗大中祥符四年親幸汾陰告祀,先一年修祠,倍益增麗,詔上額為太寧正殿。後金章宗元始祖並遣官致祭,其祠莊嚴宏鉅,為海內祠廟之冠。自元已前並葺於官,明世始屬民修焉。
  23. ^ 按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所頒布的祠廟宮觀建築規制見於宋·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七十九》:凡宮觀之制,皆南開三門,二重,東西兩廊,中建正殿,連接擁殿。又置道院、齋坊,其觀宇之數,差減於宮。
  24. ^ 傅熹年. 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研究(上册). 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 2001: 42–44. ISBN 7-112-04562-2. 
  25. ^ 《光緒榮和縣誌·卷二·古蹟》:萬歲宮,漢武帝祀后土時作,神爵元年行幸河東祀后土詔曰幸萬歲宮。奉祗宮,唐開元十一年祀汾陰建為駐蹕行殿。太寧宮,宋祥符四年真宗祀汾陰至寶鼎縣奉祗宮,有黃雲隨天書輦詔,改奉祗宮為太寧宮,中有穆清殿,祀畢享群臣。
  26. ^ 《光緒榮和縣誌·卷二·壇廟》:初,祠前有秋風樓,擁勢華煥,元時刻漢武帝秋風辭於石,貯樓之下,賦詠無數。《光緒榮和縣誌·卷二·古蹟》:秋風亭在后土廟後,元時建,刻漢武帝秋風辭於石,以藏其中,故名,明隆慶中沒於汾。秋風樓在后土廟前,藏漢武帝秋風辭石刻,因署秋風樓。今淪於河。……想元時所建刻秋風辭石者本系亭,後亭廢建樓。藏之亭在后土祠後,樓在后土祠前,亭沒於隆慶,樓沒康熙元年,兩無疑矣。
  27. ^ 《光緒榮和縣誌·卷二·壇廟》:萬曆之末,汾水護堤傾剝,汾脽漸陷。……國朝順治十二年黃河水決,古后土祠為所淪盪,秋風樓及門殿存焉。康熙元年河再決,並沒秋風樓,於是脽上舊跡盡泯矣。今后土廟蓋是歲河決後,知縣張錫文因舊祠所遺木植創新祠,未及成而去。知縣陳覲聖為繼成之,在廟前村北。同治元年河決,祠復圮,九年知縣戴儒珍重建於閆村村北,為后土新祠。
  28. ^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第一至第五批·第Ⅰ卷. 文物出版社. 2004: 362. ISBN 7-5010-1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