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4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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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0:1700:CCD0:89D0:5DDD:FB05:FABA:F1E8

说明:被提报用户已由管理员Shizhao  封禁6个月薏仁将🍀 2024年1月2日 (二) 23:11 (UTC)

  • @Martinc021@薏仁将那个是长期活动的破坏段
    • 2019年6月2日 (日) 10:05 Techyan已封锁2600:1700:ccd0::/48 ,到期时间为1 个月(仅限匿名使用者、​停用帐号建立) (AT&T段,破坏、繁简破坏,滥改艺人类条目)
    • 2019年7月29日 (一) 04:03 Xiplus 已变更2600:1700::/32 的封锁设定期限为2019年12月2日 (一) 10:09(仅限匿名使用者、​停用帐号建立)(TT下IP段,长期破坏艺人等条目、繁简破坏)
    • 2020年11月17日 (二) 11:07 Techyan 已变更2600:1700::/32 的封锁设定期限为2022年11月17日 (四) 22:44(停用帐号建立)(长期破坏艺人相关条目;AT&T下IP段;另见该段内单个IP的用户讨论页存档、封禁日志)
    • 2020年11月17日 (二) 23:11 Techyan 已封锁2600:1700:ccd0::/48 ,到期时间为2年(停用帐号建立) (AT&T段,破坏、繁简破坏,滥改艺人类条目;参见/32段的封禁日志)
    --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23:13 (UTC)
    以我的观点,只从编辑行为(手动回退),IP是205.154.222.68自身,即使封到205.154.0.0/16段也不会有太多影响(段不活跃),可能很习惯使用不同段不活跃的IP,像是209.213.0.0/16、75.25.0.0/16、73.15.128.0/18等(不全列,即使用段去查,至少也有5-6个段以上,不含PROXY等)--Rastinition留言2023年12月31日 (日) 23:20 (UTC)
    我在梦游????我看的时候是有编辑战的啊????--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bye 2023 2024年1月1日 (一) 00:24 (UTC)
    @Martinc021,是一个重新导向页面[1],因为重新导向所以看不到正常,为LTA:TVB的编辑行为,其中之一会做无意义编辑并自我回退,然后先前提出页面保护了。--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9:00 (UTC)
    所以要重开吗?--Martin 去我的签名簿签名!!bye 2023 2024年1月2日 (二) 20:29 (UTC)
    应该不用,因为后来的导向页面似乎是管理员处理的,况且提报的IP已被管理员封锁了。--薏仁将🍀 2024年1月2日 (二) 23:07 (UTC)

Mafalda4144

本人透过回退对话以及留言用户警告回退不过三来提醒该用户“组织条目在编写组织架构章节时本应依据该组织公布的组织架构事实来透过排版重新编写内容(非原创)该章节并附上资料来源”不叫复制贴上、直接复制贴上官网内容至维基条目才叫抄袭,最后他认为“透过排版重新编写内容(非原创)该章节并附上资料来源”也是不可的腾打行为而形成编辑战,不想再编辑战下去,由请管理员处理吧,帮忙编写的心已全无

  • 发现人:福克大叔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06:16 (UTC)
    (!)意见:就目前争议解决进度来看,双方并未在条目的讨论区、当事双方任一方的讨论页面主动就其编辑争议问题点进行协商,可参阅讨论:台湾铁路公司使用者讨论:Mafalda4144使用者讨论:Fcuk1203相关的资讯内容,依照争议解决指引描述:避免争议扩大为争执的理想方式就是在一开始就妥善处理争议;通过友善的讨论和在相关讨论页上达成共识意见,冷静地解决争论。故仍希望当事双方尽量就争议点协商讨论,而不是彼此争红脸互相撤销回退彼此的编辑行为进而衍生编辑战,就目前提报用户的提供资讯来看到一些问题:A)撰写机关组织的组织架构是否构成宣传推广行为?B)当事双方可能有一方曲解方针指引或者出现阐释观点而出现扰乱行为?
    首先就a)的问题找寻维基百科不是宣传推广的工具,其第1点、或者第5点描述:条目当然可以客观地描述某人或事物,但必须符合中立观点。当然,维基百科条目亦非某公司或组织官方网站延伸或社会网路行销场所。但是在此规范内并没有特别强调,公司的组织架构不能做撰写(尤其是简化重新排版后)应当只要加上适当的注解,应该不成问题。仅要谨记资讯不可以太过琐碎庞杂,不然可能会沦为爱好者内容。而就b)的问题应该是双方认知上差异,Mafalda4144君在摘要栏位所描述内容,如Special:Diff/80326286Special:Diff/80331079Special:Diff/80331015摘要描述,再对比Fcuk1203君的摘要描述Special:Diff/80330701Special:Diff/80331034编辑摘要描述,二者互为比对比较,可能Mafalda4144君对于某些规范有些许程度的曲解(误以为撰写组织结构就等同于宣传行为而有些许不适当的解释行为)同时也可能悖离善意推定原则直接予以否决对方用户的编辑,而也并未因相关编辑争议主动找寻对方协商,造成濒临“编辑战行为”,先前在该区才尚存档Mafalda4144君的编辑争议,见:维基百科:管理员布告板/编辑争议/存档/2023年12月#Mafalda4144该用户才为自己的不理性行为造成编辑战而致歉,时隔未多久,却又造成本案提报,也相同的造成条目被保护,建议管理员针对于该案提报内容与本人分析意见,请予以评估是否该让当事双方其中一方给与WP:维基假期或者其他的对应措施处置,不然,因编辑看法不同产生争议,而申请条目页面保护(见:Special:Diff/80331218编辑描述),却又消极未与另一方寻求共识解决问题,这样子反复也未必对于条目协作有所帮助,请求管理员审酌处理,谢谢。--薏仁将🍀 2024年1月2日 (二) 11:11 (UTC)
    首先,提出全保护的是在下我,我没有警告也没有口气不好,顺序是:我到客栈提出讨论,然后提出全保护,然后福克大叔君没有讨论唷就提报了,请问这样的顺序是?是直接拒绝讨论吗?为什么不是先讨论呢?有没有发起讨论变成是我的问题?我去客栈提了啊?才提出讨论不久就直接提报?前面警告是?傻眼猫咪啊~
    至于福克大叔君先后在编辑摘要和我的讨论页轮番的警告,似也未见有想讨论的意思,所以才决定直接到客栈,当然现在也还是没有想讨论的感觉。
    此外我的编辑没有用到回退,请问薏仁将君这样指责这么长一篇的用意是?
    组织架构这内容我还是认为不需要写到这么细,认真来说这只是把人家上图的内容原封不动的搬到这里,举例来说咱们铁道迷先前都在本地写车辆运行,大家都觉得很无聊对吧,但这对铁道迷来说是圣旨,澄清我没参与过但听说过乱象、总之现在都在维基学院了。回到组织架构,或许公司迷立场就觉得这是圣旨,但客观来看,没有人名,不知道是谁,董事会成员也没公布,在百科来看,不就几乎是空表格了?认真可以写的是东区营运处成立了,将会是台铁管最宽的营运处、试问如果在读者的角度,只是罗列单位的一个章节这样的阅览经验值是?没东西可写于是把人家的组织架构搬过来,这和学校条目只好把行政单位直接放入几乎一样,我先前删掉一堆,薏仁酱君觉得行为不妥要不要都复原呢?
    此外我想说,既然薏仁将君提起往事(ㄈㄐㄓ),那我想说先前我道歉只是觉得应该要,仅此而已。但似乎当下没有人要检讨提报人落井下石的行为(而且还两个都安全下庄),我也看不懂他到底说我哪里行为不当,这样讨论下去有用吗?请问薏仁将君觉得我还有哪里需要道歉的吗?您的结论是认定我是破坏者?顺带一提可以道歉的都是小事。
    最后补充,因为被提及了啊,冒著被罚站的风险趁空看看、很快将想覆盖的文字简化下来,有错字有标错标点符号,如果因为这样就说我复制官网,那我真的要反省写得太差,这几天再精进,等保护期过后放上重写的内容。--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日 (二) 18:41 (UTC)
    (~)补充:即便您有在客栈开议题讨论,但是您可以在议题上邀请当事者(ping对方的方式)就议题讨论,很遗憾,在客栈您所开的议题并未做到这一点,而且直接在此处以臆测方式断言对方“拒绝沟通讨论”,您尝试都没尝试怎么知道对方有无沟通“意愿”呢?针对于协商,应当也要把另外一方当事者的意见纳入供社群做后续的参考评价,不是仅有单一方;所以在这一方面,个人实在看不出来您解决编辑争议的“积极性”,甚至仍是对于他人的编辑推定可能有恶意推定,这你不能完全否认;假设今日我和你产生编辑争议,我也有在客栈开议题,但我就是没有ping您,在您不知道客栈有开议题的情况下,一样被提报一样的直接说“你拒绝沟通讨论”,请问直接将此言论套在您的身上,试问您觉得公平与否?事情可以处理的更圆缓周详,但,您阁下并未如此,可惜。--薏仁将🍀 2024年1月2日 (二) 21:35 (UTC)
    (~)补充:拿出阁下在客栈发议题的时间与Fcuk1203君在此区提报的时间,见Special:Diff/80331182Special:Diff/80331441编辑时间,在完全没有Ping对方加入讨论议题情况之下,以臆测方式断言“对方拒绝/无沟通意愿”,是否太过“草率”点?--薏仁将🍀 2024年1月2日 (二) 23:44 (UTC)
    薏仁将君,请不要过度自我解读。
    如果出现时间差,然后现在把错都归我头上,那我真的服了您。
    我进行我认为好的处理方式,福克大叔处理他认为好的方式。然后您总结我是在规避提报啊。
    我的想法是,对方在编辑摘要写出第二次警告的时候,我就决定应该要把讨论拉到客栈,我有标记福克大叔君,正如他第一次标注我,我以为他是要讨论,但结果我找机会上线却见无讨论(顺达一提那个来源格式真的是,是不是该要放个来源格式需要清理的维护模板)?麻烦您抽空重新看一下我们的编辑脉络呢?如果您再继续,只持续解读分析,在下我的行为是否不当,而不去探讨,为什么福克大叔不能,到客栈发起讨论,接著因为编辑战提出程序上的全保护,却选择了提报的动作?那么,试问您是否偏袒某一方呢?不要觉得遗憾,我也非常遗憾,人心终是偏的。--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4:26 (UTC)
    (?)疑问怕没看到再提一次我在客栈的讨论有ping啊?--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04:29 (UTC)
    等等,你确定你那种格式正确吗?不加@符号可以ping到人嘛?--薏仁将🍀 2024年1月3日 (三) 05:40 (UTC)
    @薏仁将君,我尝试用Mafalda4144君当时所使用的格式ping了对方special:diff/80351412,@Mafalda4144君,您那边能接收到吗?我想百分之百能收到,我以前接收过这种格式的留言,所以错不了。--Kenny023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4:21 (UTC)
    您可以找一位使用者测试。--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0:10 (UTC)
    维基百科@人也就是ping人应该要这样{{Ping|那个人名字}}。这个那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2:20 (UTC)
    这个那薏仁将Kenny023Fcuk1203Mafalda4144,以上,没漏了谁吧。--180.217.248.242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4:59 (UTC)
    谢谢IP君协助测试,我接收到了。--Kenny023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15:06 (UTC)
    ( π )题外话@这个那为什么之前有一个明显的WP:SOCKSamson boyc加入与你相关的讨论串中,甚至用至少3个以上帐号到存废扰乱(页面最终都已经删除)--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3日 (三) 23:24 (UTC)
    (:)回应那个我不知道,有人盗号搞事那是盗号的人搞的,跟我没关系,大家密码有空就不时换下好了。这个那留言2024年1月4日 (四) 00:06 (UTC)
    收到--薏仁将🍀 2024年1月4日 (四) 01:30 (UTC)
    @Mafalda4144君,有些内容资讯可能你也许可能认为对您不是那么公允,是啊,即便想要拼凑还原可能的真相,找出脉络,但,实际说,不是那么容易,就拿这一次提报好了,我之所以谈论到“协商积极性”,是因为你既然可以在客栈开议题讨论,那么何不直接邀请对方(虽然你有ping对方,但是若他关闭ping提及功能,等同没用),如果发生在我,我可能会额外至当事者讨论区再留一次讯息请他再拨空参与讨论,这么做的好处是:假设ping的功能他关掉(我记得这功能是用户可以开启/关闭)而没收到,至少在他个人讨论区收到通知也会来说明(至少对方没办法指控质疑您没邀请他),假设他ping的功能设定关闭,而因此直接断言他“拒绝沟通/无法沟通”,我觉得这种言论情境套在任何人身上都会觉得不公平,我并没走心,否则,开头大可不用说“当事双方未能依照程序协商还秀出相关”每经历一次相关事件就必须有所收获和成长,讨论协商程序上,阁下您可以做到更完善周详,倘若您对于我个人分析之处仍有所不满不悦,我可以向您致歉,某些程度资讯的搜集分析,的确我当调解员可以做的更好,本次提案由于一方已在客栈开设议题讨论,见:Special:Diff/80331182编辑摘要,稍后我会亲自至福哥大叔君个人讨论区邀请其讨论。--薏仁将🍀 2024年1月4日 (四) 02:20 (UTC)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由于当事双方在争议发生时并未积极协商讨论,导致双方歧异扩大,虽然并未限制用户将争议提报至此处,提至此处为最终的方式,在此之前,请双方尽量先行协商,另外,当事者有一方已至维基百科:互助客栈/条目探讨#有关于在企业组织类型条目添增“组织架构”的适当性提问开设议题讨论征询意见,也希望另外一位当事人可以参与陈述,以早日厘清争议点并尝试找寻折衷方案,而并非直接迳自提交此处,于程序上,难免有瑕疵,以上。薏仁将🍀 2024年1月4日 (四) 02:31 (UTC)

Wongsirinspector

Cfls

UjuiUjuMandan

  • UjuiUjuMandan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后宫甄嬛传 (电视剧)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很简单,我说了请对方达成共识后再编辑,对方只提出疑问并未等待在下回复就在一分钟之内进行了第二次回退行为。可以参考相关页面的编辑记录和talk页面的编辑记录。鉴于:“回退不过三原则不是配额,未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回退不超过三次)的回退战仍构成编辑战,一经发现仍可被提报至对应的布告板以至禁止编辑。”在下不屑再次回退以引发进一步的对抗,故在此提交。
  • 提报人: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1月7日 (日) 15:43 (UTC)
  • 处理:
  • 您回退难道就礼貌吗?麻烦你把自己当读者,考虑下添加满文名称除了无用的宣传还有啥用处。附tg链接 https://t.me/wikipedia_zh_ac/111641 ,提供更多信息。正经事没本事,站务精行为倒是很在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月8日 (一) 04:42 (UTC)
  • 为了方便不使用tg的人,我把论述在这里再贴一次:
    后宫甄嬛传并不是大清国拍的电视剧,也不是满族文化相关的电视剧,也没有满族或者锡伯族相关的地方政府或者民间组织参与,所以它没有值得提及的满文名称。您把满文写法说成“原文名称”的论据无非是其片头确实那么写了。问题是这部作品在发行的时候,有标注过满文名称吗?它的满文片名并不是真实被用到的片名,不过是片头里对片名的stylish的写法而已。
    如果您还不明白:如果是大清时期的宫廷建筑,或者在旗的人物,标注满文名称是合理的。因为满文是大清的官方文字,有一些人物和建筑就是有正式的满文名字的。
    然而后宫甄嬛传不过是拿大清当背景设定的虚构作品,片头写个满文不过是为了渲染气氛而已,剧情并不尊重史实。制作方要用满文蹭大清IP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不意味着任何维基人有理由把所谓的满文片名当成片名写到条目里。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月8日 (一) 05:16 (UTC)
    在下在此页面此章节只会讨论涉及在下提及的涉及U:UjuiUjuMandan阁下的与回退战相关的站务问题。您如果想就条目问题进行讨论,请移步相关条目的讨论页。如果您觉得在下的行为使您困扰,我不介意在您新提交站务相关问题中给予答复。另,希望您对“站务精”一词给予解释,此词在在下的认知中涉及人身攻击。在下相信,站务的存在是为了让维基百科的诸位能在友好平等的条件下进行沟通,而维基百科的存在的目标也不是成为让任何人肆意宣泄情绪的工具。基于善意我可以理解您习惯了这样讲话,但在下从您的描述中感受到了冒犯,希望您能够注意礼貌。--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1月8日 (一) 06:48 (UTC)
    您看起来也不是新手了,还这么不读条目内容,你还让我对你客气?读者是贱吗?--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月8日 (一) 07:52 (UTC)
    所谓让别人"先达成共识再编辑"实际上在这个情况下属于一种所有权行为。早在上个月就有人删除的内容后被题主回退。如有共识说这个编辑应该留在条目下,那才应该留着,如果没有共识的话保持status quo才是正确的。见en:WP:ONUSen:WP:STATUSQUO--0xDeadbeef留言2024年1月9日 (二) 01:20 (UTC)
    请注意在下回退的时间,在下并未声称所有权,同时也请注意“请务必避免指控、攻击或质疑有关任何编者的动机。”--懒癌哪天行Lazy, as no today's excuse. 2024年1月9日 (二) 01:35 (UTC)
    请你停止诡辩。没有人诉诸你的动机。如果你没有新的论述,可以不追加,但不要歪曲别人的意见。他没有说你动机有问题,我也没说你动机有问题。我说的是你做了这么久维基人,对内容的关注程度远不如你对站务流程的掌握程度。我不认为你主观上想做什么不好的事,只不过你不是一个正经的维基百科读者,所以我懒得对你客气。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4年1月9日 (二) 04:13 (UTC)

Wildcurs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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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少康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韩国瑜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坚持在定义句注明两人是“外省第二代”以及其“籍贯”。他的编辑摘要先是写“事实重点”,又主张“所有出身与中国有关的政治人物都是在前言标清籍贯, 如胡锦涛等, 故意遮掩完全符合维基惯例的资讯已属破坏”。致Wildcursive先生,您的编辑摘要只回答一半,尚未说明“台湾~政治人物”的理由。您的主张有以下盲点:1.在台湾,“籍贯”即“父亲的出生地”,“XXX籍贯XX”的字眼说穿就是“XXX的爸爸出生于XX”,显著比例的人口一生和该地没有发生其他关联。此语是否具有实益相信以您的知识水准不难领悟。2.您的定义句写法,就如同称欧巴马为“黑人~”、泽伦斯基为“犹太裔~”、Boris Johnson为“土耳其裔~”。这种描述会涉及标签和歧视。关于血统族裔的描述,很少揭露于定义句,而是以下3种位置:早年背景章节(主要);序言章节第二段(总结背景时);序言章节第一段后段(具有显著意义时,如欧巴马是首位非裔美国总统)。3.“所有出身与中国有关的政治人物”有问题:首先,涉及“中国”涵盖范围的本质性定义问题;另外,我知道还有更多所谓“外省第二代”出身的政治人物,而您就只“关照”这两人的条目,这两人也刚好都是接下来中华民国大选中KMT的显著人物——请问您的动机何在?您当然可以举出其他写法像胡锦涛条目的实例,但我确信为数更多的政治人物条目并非如此,而且它们的写法更禁得起检验。
  • 发现人: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5:01 (UTC)
    (原本只想回应这件事多看了几个条目)这位使用者,没有想整理该条目的维护模板问题,并扩充的内容Special:Diff/80387543明显不合乎中立的观点。个人仅能协助放回维护模板,希望有其他中立巡查员重新审视。--180.217.248.242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21:25 (UTC)
    (!)意见:此外该使用者在special:diff/80387544“徐玫怡”扩充植入的内容很明显同样违背地域中心中立的观点。--Kenny023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23:49 (UTC)
    的确有些许的不适当,建议可以退回到较无争议性的早期版本,倘若该涉事者有触发3RR的情况一并发送3RR通知,建议先暂时照前述方式处理再观察后续。--薏仁将🍀 2024年1月7日 (日) 02:51 (UTC)
    Wildcursive加入的内容显然不妥,在首句提及“外省第二代”之类的词语有地域中心和贴标签之嫌。——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8日 (一) 22:51 (UTC)
  • 处理:

星枢、Tiwijax291

  • 星枢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赖清德万里老家违建争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持续加入重复、累赘的叙述,偏重在某些见解、事件或争议上,违反WP:NPOVWP:NOTNEWS;加入关于在世人物内容非中立、来源不充足的争议内容,明显违反生者传记方针
  • 发现人:Tiwijax291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4:53 (UTC)
    并未存在重复累赘的叙述,亦不存在偏重某些叙述的情况,该条目本身即为关于违建的争议,应该充分并简要的列举违建抨击方的重要论述与行动,而非偏向于展示赖方论述。--星枢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6:35 (UTC)
    @星枢,您确实在置入相关的资讯,但我认为您的作法不得要领。事实面各说各话的争议事件,大致可以分成指控vs辩护。您主张的“相关事件”章节缺乏脉络性,7个副标以及其内容也刚好都对赖清德不利,而有违反NPOV之嫌。您说“列举违建抨击方的重要论述与行动,而非偏向于展示赖方论述”,但我看目前“经过”章节里就已经是双方交错的呈现,甚至抨击方的篇幅比较多——您再加入7个对赖清德不利的副标,更使得条目整体趋于偏颇。就好比,对于新北市政府工务局出示的遥测图,赖清德阵营有予以反击,但这方面资讯尚未收录()。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7:53 (UTC)
    我是在恢复其他用户添加的被该用户删除的内容,祇有两段是我自己添加的。
    关键在于,赖清德方对多数的抨击并未回应,若有回应也应该加上这些回应,而非删除其他内容。--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2:49 (UTC)

  • Tiwijax291讨论 · 贡献 · 日志封禁 · 过滤器 · 全域账号信息
  • 赖清德万里老家违建争议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①持续回退且完全不进行沟通,违反Wikipedia:回退不过三原则。②该账号为新注册账号,但编辑者显然并非新手,且仅对单一条目进行违规编辑,严重怀疑其为傀儡账号,敬请严肃调查。③之前与该傀儡账号疑似为同一用户并在该条目进行匿名编辑的103.4.30.137单方面快速删除对该人物的负面论述,故本人怀疑该用户具有利益冲突。④在发生争执时本人先行与该用户进行沟通,提醒他已经违规,但该用户并未回复且直接将我挂上举报编辑争议页面,行为非常不友善。
  • 发现人:User: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六) 00:10 (UTC)
    @星枢,您说对方“持续回退且完全不进行沟通”,但我不认为您在编辑摘要中写的东西算是“沟通”,况且您自己也违反3RR了。我看这种在争议事件条目的编辑争议,经常陷入正反方的资讯较劲,而误以为这样可以达成“中立”。此时大家忽略掉Wikipedia的资讯应该是描述性质:了解主题“是什么”,在资讯充分下,读者再自行形成“怎么样”的见解。抨击vs辩护的呈现是为探求事件完整的样貌,而非借机偷渡自己的意见。如今条目被管理员封锁了,直到2/6才会解封,到了可以大规模修订的时候,选举老早结束了。您赢了,现在锁著的版本只有两句是赖方的内容,您成功地把本条目洗成打击赖清德的利器。Seanetienne留言2024年1月6日 (六) 18:37 (UTC)
    ①在之前(1~2周前)的长期编辑战中我进行了大量沟通,对方基本上没有回应。
    ②上一次锁定被锁在了对赖方有利的版本。
    ③我是不建议锁定版本,但我没有管理权限。
    ④对方将我添加的内容完全删除明显并非合理回退。如果觉得这些内容过于赘述,可以部分删除,如果觉得不平衡可以加入其他观点--星枢留言2024年1月7日 (日) 02:53 (UTC)
    上一次锁定被锁在了对赖方有利的版本[原创研究?],我用12月锁定版本数一数
    累积经过-2023年9月5日,反赖1:赖1。9月6日,反赖2:赖1。9月7日,反赖2:赖2。9月15日,反赖3:赖3。9月16日,反赖3:赖4。10月31日,反赖4:赖4。11月4日,反赖4:赖5。11月9日,反赖4:赖6。12月5日,反赖5:赖6。12月7日,反赖6:赖6。12月8日,反赖7:赖6。12月20日,反赖7:赖7。12月21日,反赖9:赖9。相关事件-南铁,反赖10:赖9。统计结果:反赖轻微多于赖。
    以上我已对反赖更加宽容(10月31日少计反赖2次、12月7日少计反赖1次)、对赖更加严格,而结果反赖依然多于赖,反映“对赖方有利”这说法经不起分析。--Cmsth11126a02 (留言) 2024年1月7日 (日) 09:46 (UTC)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当事方其中一方,用户星枢,因不当的阐述自身观点而扰乱以及封禁期间使用代理绕过封禁:148.109.13.133已由管理员Tigerzeng  封禁14日措施。薏仁将🍀 2024年1月8日 (一) 22:59 (UTC)

TalullahRichter

025674311 W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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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该编辑者存在“恶意编辑”的嫌疑,不断以个人主观意识强行将条目内容控制在限定的内容之下,阻碍其他编辑者为“欧易”条目扩充内容。该编辑者违反了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中“删除方针”中的相关规定,编辑者应先考虑改善页面,而不是直接删除,并且还是在未提供删除理由的前提下,直接删除其他编辑者的劳动成果。此外该编辑者修改的部分内容,违反了维基百科五大支柱中“内容方针”中的“生者传记“的相关规定,比如将徐明星与欧易私钥人恶意混淆,对在世人物(徐明星)造成了不必要的伤害,完全忽略了涉及到在世人物时,需要在考虑人物隐私下谨慎地撰写,该点也是维基百科编辑在编辑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之一。
  • 发现人:Qqe1234留言2024年1月10日 (三) 04:38 (UTC)
  • 处理:非管理员关闭提报用户已由管理员Mys 721tx  不限期封禁薏仁将🍀 2024年1月11日 (四) 00:22 (UTC)

星野源梦

LLxm2ajls

36.226.156.66

Rastinition

(!)意见:二者节目型态与名称类似,在此报导来源就有说明“跟曾国城、巴钰原先主持的《一袋女王》有异曲同工之妙,跳槽到纬来电视台以《女王大人》重新开始,可见即使节目因撤台因素被迫收摊,辛苦经营的内容仍获得肯定,让金主们纷纷上前投资,再创节目新面向。”,故这是以另外一种形式样态的节目,但是内容形式大同小异,被视为退台的后续作品,也属合理。薏仁将🍀 2024年1月19日 (五) 08:25 (UTC)

我没有意愿跟随滥用多组IP展开多个相同主题的操作人员在每一个相同主题文字下方留下意见,这个讯息只复制2次,通过存废讨论的项目请透过WP:存废复核处理,对内容不对人物。 警告不要操作IP SOCK,原始文字来自Talk:欢乐智多星 (~)补充额外文字,主题内容涉其存废时,依照新的存废讨论概况确认条目新的状态。--Rastinition留言2024年1月19日 (五) 14:10 (UTC)

Eleni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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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牧驰 编辑 | 讨论 | 历史 | 链接 | 监视 | 日志
  • 该用户多次违反回退不过三原则,多次撤销其他用户为维护维基百科社区中立的百科书的友好氛围而进行的编辑,持续发布对在世人物的诽谤内容,多次违反高风险主题,在世人物传记的规范。首先,该用户持续发布引用不可靠的来源——小报新闻的内容,违反在世人物传记应当可供查证,引用来源充分可靠的方针;其次,“生者传记应以中立和百科全书式的语调负责和谨慎地撰写”,该用户的多次编辑带有强烈的个人立场及偏见,不符合在世人物传记内容应当是中立的观点的方针。以下链接为版本差异链接。https://w.wiki/8tWn

“生者传记必须在考虑到主角隐私下谨慎地撰写,因为维基百科是壹部百科全书,而不是小报新闻。我们的职责不是去哗众取宠,也不是成为散播他人八卦消息的主要工具。是否会对在世人物造成伤害是进行编辑判断时应考虑到的重要因素。” 麻烦管理员及时处理,维护维基百科社区友好的氛围。谢谢!

@Fairedits4U(&)建议请至少先在条目讨论页提出您的意见。—さき せかいSaki Sekai讨论贡献2024年1月19日 (五) 04:25 (UTC)

42.3.27.161

Andy woker er

Leehsiao

“是华人世界流行文化中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直接变成最具影响力了)、“她因不断革新的音乐风格和变化多端的视觉形象而闻名”、“为推动流行舞曲成为大中华区主流音乐做出了重要贡献”、“她如今完全掌控她的演艺事业的各个方面”、“作品包含社会议题和思想内涵”(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议题和内涵)、“在市场和口碑上均获得了巨大成功”、“动感十足的舞曲和夺目难忘的舞蹈令人印象深刻”、“饱满复杂的音乐和包罗万象的主题令世界知道了华语舞曲的高标准”、“制作水准领先华语乐坛”、“兼具偶像和实力的优势条件和清新亮丽的邻家少女形象令她获得了青少年群体的喜爱”

以上这些内容我删掉后又被Leehsiao回退了。

蔡依林百度百科的词条也没写的那么夸张啊,看看别人第一段只写了什么:“蔡依林(Jolin Tsai),本名蔡依翎,1980年9月15日出生于中国台湾省新北市新庄区,祖籍福建泉州,华语流行乐女歌手、舞者、服装设计师。”,百度百科的蔡依林词条倒是遵守了wp:五大支柱的“维基百科采用中立观点”,难道要让维基百科的条目写的比百度百科更像广告?Leehsiao岂止对中维的蔡依林有WP:OWN倾向,英文条目也被他垄断,我觉得不应该再让Leehsiao编辑蔡依林条目。--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2:57 (UTC)

我没注意先前在客栈有相关讨论了。就中立的观点来说,就算新闻报导写了大量的美言,也该要避免引用的。--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3:53 (UTC)
Leehsiao觉得理所当然,他还认为这些美言都不及蔡依林的成就。--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03 (UTC)
顺带一问,个人生活的第二段和第三段,引用大量的中新网来源,这是可靠的吗以及有没有违WP:BLP呢?--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14:27 (UTC)
这个是大陆正规媒体。--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3日 (二) 22:18 (UTC)
抱歉语意不清,我的意思是,因为这偏八卦小报感,而且感情事有点个人隐私,搜寻一下也不只这家媒体有写,只想问这样没问题吗?
现在条目被退回整理前的状态了,可以麻烦@Leehsiao前来讨论吗?您应该不希望被限制编辑蔡依林的条目吧。--Mafalda4144留言2024年1月24日 (三) 13:02 (UTC)
管理员怎么站在非共识的那一边?整理前的状态除了Leehsiao以外没人认可。--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5:49 (UTC)
不要让Wikipedia:管理员中的“管理员没有任何高于其他用户的特权,唯能实现社群讨论所得的共识” 成为笑话。--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5:50 (UTC)
@日期20220626:我觉得更不应该让你在任何维基百科条目里面编辑,简直就是刚愎自用、无理取闹。到现在为止,你都没有讲出来我具体夸张在哪里了,“最具影响力的人物之一”你只看到“最具”没看到“之一”,“因不断革新的音乐风格和变化多端的视觉形象而闻名”我不知道那个地方可以称作夸张、本来她就一直在尝试演绎不同音乐曲风同时造型百变,“为推动流行舞曲成为大中华区主流音乐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因为她在以芭乐情歌为主的华语乐坛里一直坚持演唱舞曲,“她如今完全掌控她的演艺事业的各个方面”又有什么问题?她现在是公司的老板,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事业步调怎么舒服怎么来,“作品包含社会议题和思想内涵”是因为他的歌曲关怀社会群体以及蕴含人文概念,“在市场和口碑上均获得了巨大成功”是因为她销量高以及屡获金曲奖,“动感十足的舞曲和夺目难忘的舞蹈令人印象深刻”是因为歌曲〈舞娘〉和当年的彩带舞轰动一时,“饱满复杂的音乐和包罗万象的主题令世界知道了华语舞曲的高标准”是乐评人和《彭博商业周刊》说的,等等等。解释了这么多你都听不见去,我的内容都有可靠来源,都是大网大报,我更觉得你是带著偏见所以不想看到这些话,如果你真的是不偏不倚,为什么你目前就只看不惯蔡依林这个条目,别的条目怎么没见你去清理?——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6:46 (UTC)
你到现在还在认为那些广告词是合情合理的。还有其他条目我没清理?你在互助客栈说玛丹娜条目后我马上就去她的首段改了几句。--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6:57 (UTC)
@日期20220626:我是说英文维基里的玛丹娜条目啊大哥。——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6:59 (UTC)
英文维基我不熟。--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6:59 (UTC)
@日期20220626:好,你不熟,我跟你讲。她的原文是“Madonna Louise Ciccone is an American singer, songwriter, and actress. Known as the "Queen of Pop", Madonna has been widely recognized for her continual reinvention and versatility in music production, songwriting and visual presentation. She has pushed the boundaries of artistic expression in mainstream music while maintaining control over every aspect of her career. Her works, which incorporate social, political, sexual, and religious themes, have generated both controversy and critical acclaim. A prominent cultural figure spanning both the 20th and 21st centuries, Madonna remains one of the most "well-documented figures of the modern age", with a broad array of scholarly reviews, literature, and art works about her, as well as an academic mini subdiscipline devoted to her called Madonna studies.”
中文翻译是“玛丹娜·路易丝·西科内是一位美国歌手、词曲作者和演员。 玛丹娜被誉为“流行女王”,因其在音乐制作、歌曲创作和视觉呈现方面的不断创新和多才多艺而受到广泛认可。 她突破了主流音乐艺术表达的界限,同时保持了对职业生涯各个方面的控制。她的作品融合了社会、政治、性和宗教主题,引起了争议和评论界的好评。 作为跨越20世纪和21世纪的杰出文化人物,玛丹娜仍然是“现代记录最齐全的人物”之一,有大量关于她的学术评论、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学术著作。致力于她的迷你子学科称为玛丹娜研究。”
英文维基中玛丹娜的条目已经被评为“优良条目”,但我现在问你,你觉不觉得她的序言是完全中立的?你认不认为带有宣传性?你觉不觉这里面有广告词?如果有,为什么她的条目会被评为“优良条目”?如果被评为“优良条目”,是不是代表这些文字是合情合理的?如果合理,为什么我写的不可以?这是我目前想和你讨论的,请解释。——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7:07 (UTC)
当然是广告,而且这些话有可能是该条目被评上优良条目后被人加进去的,条目应该重审。--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7:53 (UTC)
@日期20220626:英文维基里玛丹娜的条目是在2012年9月6日被评为优良条目的,当时的版本里面就已经有“Considered to be one of the "25 Most Powerful Women of the Past Century" by Time for being an influential figure in contemporary music, she is known for continuously reinventing both her music and image, and for retaining a standard of autonomy within the recording industry. Critics have praised her diverse musical productions which have also been known to induce controversy. She followed it with a series of albums that attained immense popularity by pushing the boundaries of lyrical content in mainstream popular music and imagery in her music videos, which became a fixture on MTV.(她被《时代》杂志评为“上世纪25 位最具影响力的女性”之一,是当代音乐界的一位有影响力的人物,她以不断重塑自己的音乐和形象,并在唱片行业保持自主标准而闻名。评论家赞扬了她多样化的音乐作品,这些作品也引起了争议。随后,她推出了一系列专辑,这些专辑突破了主流流行音乐中抒情内容和音乐录影带中图像的界限,获得了极大的受欢迎,这些音乐视频已成为MTV的固定节目。)”的内容,这些文字并不是后来加进去的,甚至这些文字在之前这个条目是典范条目的时候就有了。——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8:35 (UTC)
如果我参与英文条目评审的话就会指出。--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02 (UTC)
@日期20220626:你如果细看多个条目,你就会发现都是这么写的,像Michael Jackson的英文维基,他也是典范条目,首段里写“他被誉为“流行音乐之王”,被认为是20世纪最重要的文化人物之一。 在他四年的职业生涯中,他对音乐、舞蹈和时尚的贡献,以及他广为人知的个人生活,使他成为流行文化中的全球人物。杰克森影响了许多音乐流派的艺术家。 透过舞台和视讯表演,他普及了复杂的街舞动作,例如他命名的月球步以及机器人。”,为什么这么多都能被评优?你真的不需要反省下自己吗?——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15 (UTC)
是维基百科的知名艺人条目这一块都要好好整顿一下。英语维基自身的问题也不少。--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23 (UTC)
你不觉得这段话除了说杰克森是音乐人和月球步,其他都是废话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26 (UTC)
@日期20220626:当名人的条目都被这么编辑甚至还被评为典范条目的时候,你认为有很多人会认为这么编辑是有问题的?——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31 (UTC)
名人条目也应该一视同仁。--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10:09 (UTC)
@日期20220626:我随便找个其他歌手的条目,拿张惠妹来说,她的序言里面写道“在华语流行乐坛享有极崇高的影响力与地位,被视为“华语流行乐坛天后”之一 ,并在华语地区享有“妹神”美誉”、“并在华语流行音乐社群中享有非常崇高的声誉,更是媒体、音乐人及华人世界公认的“华语乐坛天后”,亦受封为“国宝级歌手””、“她对华语流行音乐领域的影响,自20世纪90年代后期直至现今”、“她也是各(华语)歌唱选秀节目中作品被翻唱最多次的歌手之一”、“也是绝少数能被后辈歌手视为学习对象,同时也获得乐坛同辈、前辈歌手欣赏的当代流行音乐巨星”、“红遍香港,亦是目前唯一一位获得此两项大奖的台湾歌手”、“在金曲奖表演高达8次也是纪录的缔造者,堪称金曲模范生”、“其录像出现于纽约时报广场巨型萤幕上”、“其影响力甚至高于诸多政商知名人物”,敢问你认为这些话比我写的那些话要低调吗?这些文字你认为有实质性吗?不算宣传吗?中立吗?怎么没见你去发表意见呢?——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6:55 (UTC)
张惠妹纯粹就是我没看到,既然你指出了,我一样会清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6:59 (UTC)
你觉得这些句子不合适,你也可以自己动手清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7:07 (UTC)
@日期20220626:我希望我们可以理性客观地讨论,你有道理我一定听,但你如果不给我一个可以信服的理由,我不可能随随便便视而不见。何况,你无缘无故没有在任何和其他人讨论的前提下把我的劳动成果随便删掉本来就让人火大。首先,我没有这么多时间像你一样到处做“正义超人”,编辑维基百科不是我的职业,我只参与我本人关注的事物,我不可能到处去阅读别人的条目且轻易删除别人的劳动成果。其次,我并不认为张惠妹的条目有多么不合理,如果文字有配上可靠来源,且不是把她描述成“造物主”一般,对我而言,适当的修饰均可接受,宣传性文字在人物条目里面或多或少都存在,就像唐太宗的条目写“因此成为唐代乃至中国历史上最享负盛名的皇帝之一,亦是为后世争相效仿的明君典范之一”,按照你的标准,我认为这也可以算是没有实质性的宣传性内容吧,这些只是别人对人物的评价和观点,通过各方的评语和观点,可以帮助读者更快地了解人物的影响力和地位,请问维基百科是不允许这些评语和观点的存在吗?读者可以通过头脑去自我辨别文字内容的合理性,如果你只允许维基百科记录确切发生的事实,维基百科岂不是变成记事本?请解释。——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7:29 (UTC)
写条目的毕竟是人,一个人自己对写作对象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在写的时候也没有抑制,维基百科的规则规定的再好也没用。--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7:56 (UTC)
维基百科当然是只列出事实或来源记载的事实,让读者自己去判断。如果没有任何前置条件,放任编者随意吹捧,就光靠读者自己去判断,维基百科岂不是可以变成广告百科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7:58 (UTC)
然后是不是胡言乱语也行,反正就靠读者自行判断嘛。--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8:01 (UTC)
你自己的本身生活作息和偏好是你自己的事情,但至少要遵守这里的规矩。--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8:00 (UTC)
@日期20220626:我到现在还不明白你为什么一直要强调那些文字是带有我个人的主观色彩。首先,那些文字都是有根有据的,不是我没有配可靠来源,且不只有一个。现在我们的歧异在于你认为那些全部是广告宣传(现在甚至说我是在胡言乱语)、我不认为那些全部是广告宣传,因为那本来就是她做到的事情以及多家媒体对她的评语,为什么要算作广告宣传?你界定一句话是否是广告宣传的标准是什么?如果大部分人对一个人物的评语都是如此,但你不同意,你就说这句话是广告宣传?——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8:49 (UTC)
你要是客观记录她做了什么,拿了什么奖,开了多少场演唱会,我都不会删。--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00 (UTC)
@日期20220626:所以维基百科只能写数据,不能引用他人评语?——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06 (UTC)
如果引用他人评语的目的是想说这人多么多么好还是免了吧。--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07 (UTC)
@日期20220626:你的这个“引用他人评语的目的是想说这人多么多么好还是免了”说法在维基百科的哪个规定里有提到吗?——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12 (UTC)
这样写会让条目变得不中立。--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20 (UTC)
@日期20220626:根据我粗略的阅读,WP:ASF里提到“当我们讨论观点时,我们应当把观点归属于某个人或某类人,并讨论他或他们持有这一观点的事实。例如,不要断言“披头四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而是找到发表这一观点的来源,如《滚石》杂志:“《滚石》杂志认为,披头四乐队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乐队”,并将参考文献以适当的方式在陈述当中注明。”所以是不是我只需要把讲这句话的对象提及,就是可以被允许的。——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33 (UTC)
加可以,顶多说一句,不要加个十几句这种句子。--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10:10 (UTC)
@日期20220626:什么叫顶多说一句?你意思是条目全篇我只能说一句?——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6日 (五) 06:41 (UTC)
你可以去其他地方说,这里不合适。--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6日 (五) 07:57 (UTC)
WP:比重,名人会享有很多评语,应只保留最重要、影响广泛、语调中立的,而不能几十句赞美或几十句批评堆砌上去。哪怕那是可靠媒体刊登过的“重要”评语,也不一定能用来准确评价整个人物,评语可能有特定时期、场合的局限性。另外,WP:事实说话。--YFdyh000留言2024年1月27日 (六) 02:31 (UTC)
@日期20220626:我希望你可以找更多有经验的人士协助参与处理,不要老是我和你两个人你来我去,你我之间来回争辩对我而言也没有任何实质性意义。——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8:51 (UTC)
难道蔡依林条目只有我和你在一来一回吗?--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8:58 (UTC)
@日期20220626:总共就你Wongan4614两个人想删除首段的文字,他也没有参与讨论。——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10 (UTC)
何止,AINH也删了。--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20 (UTC)
@日期20220626:你睁大眼睛看看AINH的内容是我删的吗???——Leehsiao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25 (UTC)
我的意思是AINH把不合适的句子删了,而他删的内容是你主张要保留的。--日期20220626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09:27 (UTC)
本人不加入讨论因为没有必要,因为有关文字明显不中立,而且并非只有首段,是整个条目皆出现不中立情况。--Wongan4614留言2024年1月25日 (四) 11:23 (UTC)
支持日期君的看法,Leehsiao加入的内容显然不中立,且引用的来源可能有循环论证的问题。—-Aggie Dewadipper 2024年1月25日 (四) 20:2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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