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邱文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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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冲突[编辑]
Wandtly与一使用政府服务网之IP用户执意以无关注度的法案“平衡”条目中有关注度的负面内容。在表明利益关系前这些内容应以广告予以清理。-Mys_721tx (留言) 2015年7月17日 (五) 22:32 (UTC)
应该是Mys 721tx 要表明所编写何有利益冲? 所编写无关注度, 所以不重要,可以不被尊重任意删去. --wandtly 2015年7月18日 (六) 05:13 (UTC)
- 在阁下澄清与邱文彦之关系前删除此模板是为破坏。-Mys_721tx (留言) 2015年7月21日 (二) 07:53 (UTC)
他是立法委员, 听了演讲, 听了法案线上的影音审议. 决定写此条目, 怎么证明关系? 我没有想要去攀关系, 只希望如实呈现这个我以为的酱缸立法院里, 意外的发现. 您可以认为我书写不够专业, 不符维基守则, 但不要忘了, 每一位老手, 都曾是新手, 要容人并不都很快进入状况. 那么, 是不是我可以合理请问您与邱文彦是何关系? 不能让别人写他努力几十年的东西, 当时动辄全部移除.然后封禁, 然后挂利益冲突模版. 是我认为更严重的破坏. 诚盼您回首维基礼仪的原则, 善意推定,谢谢. --wandtly 2015年7月21日 (二) 08:16 (UTC)
- 阁下既已承认编辑此条目的目的为宣传此人(“我不为其工作,正是因为聆听一场学术座谈会,动容于编写人物之行止。”)。若需移除利益冲突模板,请将阁下在此条目中的所有编辑一并清除。-Mys_721tx (留言) 2015年7月21日 (二) 08:30 (UTC)
维基百科所为何来? 合力编写百科全书? 如何呈现人物? 尊种您是先进, 但是, 奉劝您回首再看 维基的方针与指引 特别是 尊重其他参与者. --wandtly 2015年7月21日 (二) 08:45 (UTC)
- 阁下已清楚地表明自己无法中立地编写此条目,然而所有维基百科条目[...]必须以中立的观点书写,在尽可能没有任何偏见的前提下,平等地表达出任何曾在可靠来源中发表过的重要观点。。在多人提醒后仍执意加入大量宣传内容可真谓是尊重他人。-Mys_721tx (留言) 2015年7月21日 (二) 08:54 (UTC)
Mys 721tx, 没说过要宣传此人,也努力让自己书写合于维基精神, 我没有表示无法中立写此条目过, 您的推定, 很令人吃惊. 觉得跟您对话, 很伤细胞. 就让公评吧. --wandtly 2015年7月21日 (二) 09:26 (UTC)
是什么能使人有动力去做一件事? 难道不是一种核心信仰, 一种投入? 有人编了许多金币条目, 我相信那是因为喜欢丶研究丶然后编写上传, 让大家不要花太多时间得到所要的资讯. 人物也一样, 我相信自己不会是最后一位编辑, 也可能正反资料都会扩充. 这才是可贵之处. --wandtly 2015年7月21日 (二) 08:49 (UTC)
围绕人物的,所学丶所言丶所做。正面来看,立德立功立言,反面亦然,俱呈。 所编写条目的人物,现下的最大职责,便是立法。法案有制定案,也就是全新的整部立法, 另外一种是修正案,把不合宜的条次,做修改。 条列中除了森林法的树木保护专章, 是増订的修正案外,全都是制定的大案。 湿地法、海岸法丶博物馆法、海委会四组织法, 都超过25丶30年,一直无法完成。其实一个法案由一读丶审查、漫长沟通商量, 很想将参考公报连结都补上,但守则上似也不允许如此。条目人物以专业所学,沟通整合, 回应所见所学所承诺的核心价值,我以为此亦算围绕着此人物。 另外,我不为其工作,正是因为聆听一场学术座谈会,动容于编写人物之行止。 查了维基,发现只有一个法案,于是开始了漫漫搜寻过程,以及学习编写过程。所编列三读通过法案,您也不妨约略了解,他们的影响,何况,的确条目人物提案能够完成三读亦为事实。
被全然移除时,有阵子,非常不高兴。后来,范告诉我从何处开始, 是啊,可以修整。Wcam等,更指引我去读优良条目,在编辑上友善指引建议。 因为您的关系,看见了编辑可以修正、改进以及不足之处,还是很谢谢的。
只是不准我呈现人物事实的正面,只能留下人物争议的法案,也是有失公允的。 如果你是气我,就在我的条目用力编,盼勿迁怒所编写人物。
这几个法案或许真的不受关注,但是很重要,极极有限生命里,很心急。
欢迎你继续关心丶建议和支持,谢谢你。 --wandtly 2015年7月18日 (六) 02:28 (UTC)
- @wandtly:在下给出两条建议供参考:
- 请避免简单堆砌罗列法案内容。维基百科不是不经筛选的资料收集处。阁下固然可以将提案内容作为编写该人物生平事迹的材料,但重点应放在人物生平。
- 请尽量使用可靠的第二手来源,例如来自有公信力的媒体报道。来源诸如“立法院公报”等,属于第一手来源,应当尽量避免。--Wcam(留言) 2015年7月18日 (六) 03:05 (UTC)
以为那里面逐字稿讨论, 录影录音, 才是最有公信力的,媒体报导的部分, 谢谢提供建议. 原本只是因为搜寻资料时, 发现只能找到其关于争议的这个, 湿地和海岸法并没有写, 以为可自由编写加入,读了守则, 才发现不是那回事, 为了加入资料, 费了两个周末. 只想编写一部分, 我们所经验到的, 留待更多人加入新篇章. 还是谢谢. --wandtly 2015年7月18日 (六) 03:29 (UTC)
本条目读起来仍然类似文宣材料,最大的问题在于“理念主张与法律提案”一节,详细罗列了大量关于其提案的内容,而非关于该人物生平。在此就如何进一步改善宣传语调的问题,征求社群具体意见,谢谢。--Wcam(留言) 2015年11月25日 (三) 16:03 (UTC)
- (!)意见--提案内容,反映其理念,也会与个人生平有相关性(外界检验其主张信念及人格一贯性)。也许部分段落修改语调并适度简化即可。Wetrace 欢迎参与WP:人权专题(留言) 2015年11月26日 (四) 00:27 (UTC)
外部链接已修改[编辑]
各位维基人:
我刚刚修改了邱文彦中的3个外部链接,请大家仔细检查我的编辑。如果您有疑问,或者需要让机器人忽略某个链接甚至整个页面,请访问这个简单的FAQ获取更多信息。我进行了以下修改:
- 向 http://www.taipei.diplo.de/Vertretung/taipei/zh-tw/02-Policy/Bilateral__Relations/0Bilaterale__Beziehungen.html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926113512/http://www.taipei.diplo.de/Vertretung/taipei/zh-tw/02-Policy/Bilateral__Relations/0Bilaterale__Beziehungen.html
- 向 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18537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50721225909/http://www.newtaiwan.com.tw/bulletinview.jsp?bulletinid=18537
- 向 http://www.chinatw.tw/doc/1033/9/8/3/103398312.html?coluid=93&kindid=5670&docid=103398312&mdate=0925002952 中加入存档链接 https://web.archive.org/web/20160307030648/http://www.chinatw.tw/doc/1033/9/8/3/103398312.html?coluid=93&kindid=5670&docid=103398312&mdate=0925002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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