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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1年1月14日 (四) 08:14 (UTC) 。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P:VPP 。执行者:SAN MO SA 江南好,風景舊曾諳 2021年3月17日 (三) 06:05 (UTC) 。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1年10月13日 (三) 16:14 (UTC) 。
我在上方#提议设立维护员权限 的討論中提到可以下放move-subpages
權限予巡查員、回退員等用戶,現在我會提出具體提案,內容如下:
權限內容:移動主頁面時一併移動最多100個子頁面
下放對象:巡查員、回退員、介面管理員
下放原因:方便回退員更有效率地回退涉及子頁面的移動爭議及破壞,方便巡查員、模板編輯員 、介面管理員於為存在子頁面的頁面更名時更有效率地完成更名操作
就以上內容,現提出新增以下方針:
Wikipedia:介面管理員
“
move-subpages
︰可移動主頁面時一併移動子頁面(上限100個)。
”
Help:页面重命名 (設為章節方針)
“
移動主頁面時一併移動子頁面
一般來說,移動頁面時,不會一併移動子頁面。某些用戶組(擁有move-subpages權限的用戶)可以通過選中標有「移動子頁面(上限100個)」的複選框來一併移動子頁面。目前,這些群組包括管理員、巡查員、回退員、模板編輯員與介面管理員等。執行一併移動子頁面操作時,最多只能同時移動100個子頁面。用戶不得利用權限於命名爭議中奪取優勢、無視命名爭議而使用權限或者將權限用於破壞。巡查員、回退員、模板編輯員等如有違反前述原則,當以除權處理。
”
Wikipedia:新頁面巡查 、Wikipedia:回退功能 、Wikipedia:模板編輯員
以上。可分別討論巡查員、回退員、模板編輯員、介面管理員是否適合擁有此權限。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5日 (六) 03:31 (UTC)
(=)中立 ,但建议给有suppressredirect的。--安忆 Talk 2021年9月25日 (六) 05:15 (UTC)
註:有suppressredirect權限者包括管理員(本已有move-subpages權限)、巡查員、回退員。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5日 (六) 08:01 (UTC)
看了看后续讨论,感觉这个权限比较适合用来批量移动Mediawiki:xxx/* User:xxx/*,而不是用在和条目有密切关系的空间。--安忆 Talk 2021年9月26日 (日) 16:19 (UTC)
(+)傾向支持 :有時候移動一個頁面還要檢查一大堆子頁面真的很痛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1年9月25日 (六) 12:53 (UTC)
由於本功能的問題,使用本功能仍然要檢查一大堆子頁面,因此並沒有方便許多。--Xiplus #Talk 2021年10月4日 (一) 03:31 (UTC)
先想想有什麼具體情況會用到這個權限,才會知道對不同使用者群組的是否真的有幫助,找找曾經動用過本權限的具體案例對討論應相當有幫助。例如提案中「回退涉及子頁面的移動破壞」,破壞者通常沒有移動子頁面權限,我移動破壞還給你乖乖按著子頁面結構移動?當然是給你亂移動啊,因此「回退涉及子頁面的移動破壞」根本不切實際。--Xiplus #Talk 2021年9月26日 (日) 01:16 (UTC)
@Xiplus :或許我更正一下字眼:「移動爭議及破壞」。我不排除有LTA真的會按著子頁面結構移動,但考慮到更多情況下是編輯爭議所引發的移動戰,參與移動戰的用戶自然會按著子頁面結構移動,因此為回退移動戰,有必要授予此權限予回退員。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01:25 (UTC)
不反對您的說法啦,但無法說服我...移動子頁面的功能其實限制多,所以很難用,只有簡單的情況我才會去用它,不然都是一個一個移動比較穩當,所以我覺得很難用來處理移動戰。退一步來說就算能夠處理,回退員沒有足夠的權力來制止移動戰,只有管理員才有(即保護),回退員使用此權限也只是參與 移動戰而已,而不是處理 移動戰。--Xiplus #Talk 2021年9月26日 (日) 12:28 (UTC)
容許我舉之前的一個解除權限申請的案例 :Antigng的提請理由是“在沒有附上編輯摘要的情況下回退爭議性編輯,有違回退方針對這種回退僅限於明顯非建設性編輯的限定”,我當時給的意見是“恢復編輯戰發生前的最後一個穩定版本是標準的編輯戰處理程序,基本上就是等管理員來保護而已”,結案的管理員Shizhao在我的意見的基礎上否決了除權申請。我認為只要回退員盡其所能恢復編輯戰發生前的最後一個穩定版本,那就已經算是某程度上的“處理”了,就算不是“處理”,也肯定是協助處理。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14:26 (UTC)
不同意,Wikipedia:保護方針#使用和处理编辑请求 :「若頁面出現編輯爭議需要全保護,管理員可以在執行保護之後,由保護的管理員本人 將頁面回退到爭議發生前的較早版本」,僅有執行保護的管理員本身可以決定是否 要回退,若執行保護的管理員決定不回退,其他管理員也沒有權力回退,更不用說保護前回退員的回退行為,認定為處理編輯戰完全不正確。--Xiplus #Talk 2021年9月26日 (日) 15:23 (UTC)
劃綫:“執行保護之後”。如果回退員在管理員施行保護前已經恢復編輯戰發生前的最後一個穩定版本,那管理員自然在施行保護後不會進行回退,這可以算是為管理員省工夫,因此應該被認定為“協助處理”。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9日 (三) 05:51 (UTC)
回退員不能保證在封禁/保護前是否會被再次回退,除非破壞內容相當嚴重(需要OS之類的),否則回退員不應堅持持續進行「反破壞戰」,僅沖刷頁面歷史而無明顯益處,使用該權限對大量頁面進行「反破壞戰」我更要反對了。--Xiplus #Talk 2021年9月29日 (三) 08:45 (UTC)
剛剛試了一下。大家應該都知道目標頁面存在時是無法移動過去的,管理員在移動介面會有一個額外選項是「移動同時刪除目標頁面」,但在移動子頁面時,就算勾了這個選項,只要某個子頁面目標頁面存在,該子頁面的移動會在沒有任何提示 的情況下失敗,而其他頁面會移動成功,造成部分頁面未移動而分隔兩地,就算回退員發現該情況,也沒有刪除權限來修復,只會讓情況變得更糟。--Xiplus #Talk 2021年9月26日 (日) 12:45 (UTC)
@Xiplus :理論上可以通過把目標頁面臨時移開來解決(回退員有suppressredirect權限)。不知道能不能跟PHAB提議一下在使用移動主頁面時一併移動子頁面權限時,如果某個子頁面的目標頁面存在而導致移動失敗,系統能給個失敗提示。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14:26 (UTC)
我自己是反對這樣的操作,就算回退員移動開頁面,仍然需要管理員來執行刪除,回退員搶先操作並沒有減輕管理員的工作量,反而將頁面移動到不相干的名稱,讓刪除日誌保存在其他名稱之下,變成一個缺點。雖然問題很小,但我仍然認為這是對suppressredirect的濫用。--Xiplus #Talk 2021年9月26日 (日) 15:31 (UTC)
這個要直接上報phab了吧?-- Sunny00217 2021年10月5日 (二) 14:56 (UTC)
另外,也考慮到回退員有suppressredirect權限,可以協助處理移動請求(巡查員同),因此授予此權限予回退員亦可令回退員在協助處理移動請求上更為便利(我預想到的情況是{{Infobox road2 }})。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6日 (日) 01:28 (UTC)
至少我能確定模板編輯員不會用到這個權限,如果要移動受模板保護的模板,必須待社群有共識才能移動,那麼由管理員執行就夠了,反正移動的積壓也不嚴重,更不用說同時移動子頁面。就需求來說,模板編輯員應該比較需要轉換內容模型的權限,畢竟光是測試CSS就要從模板移動到使用者頁面(我不相信CSS沙盒),太累了。空氣小貓 (留言 ) 2021年9月28日 (二) 12:33 (UTC)
那可以把模板編輯員排除掉。San mo sa Outdia 2021年9月29日 (三) 05:51 (UTC)
已去除,不存檔至Wikipedia talk:模板編輯員 。空氣小貓 (留言 ) 2021年9月29日 (三) 14:37 (UTC)
應該正面表列「可以使用的情況」,這才能做為支持該提案成立的理由,「為存在子頁面的頁面更名時更有效率地完成更名操作」是對於該功能的描述而不是下放權限的理由。--Xiplus #Talk 2021年10月4日 (一) 03:37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2年2月19日 (六) 16:14 (UTC) 。
目前讨论的两种方向
提升巡查降低巡免,巡查豁免者是巡查自己条目的人(或者写条目好的不得了),巡查员是巡查自己条目,也同时巡查别人条目的人。
分割权限,巡查豁免者是写条目好的不得了的人,否则都需要经过别人的巡查。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3:59 (UTC)
方向一:提升巡查员门槛并降低巡查豁免者门槛
提醒:降低巡查豁免者门槛为之后加入的。提升巡查员门槛不与方向2冲突。
巡查员也有巡查豁免权,但是门槛却比巡查豁免权低很多,是否应该提升巡查员门槛到延伸确认用户?同时降低巡查豁免者门槛到巡查员?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1月28日 (五) 02:10 (UTC)
(+)支持 (我認為提升巡查員門檻與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並不衝突),但我不太在意具體門檻設定在哪裏。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0 (UTC)
(+)支持 --折毛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2:56 (UTC)
(+) 强烈支持 。现在巡免门槛来的比巡查还高,明显从权限所属关系是不合理的。Hotaru 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04 (UTC)
(+)支持 :看起來第一個提案比較容易達成共識,那就創建75個條目且即是延伸用戶才能當巡查員,數字可以相應調低。--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1:23 (UTC)
(-)反对 这个提议,如果存在疑虑,我宁可支持2--百無一用是書生 (☎ ) 2022年2月4日 (五) 08:05 (UTC)
(+)支持 :提高巡查員門檻,降低巡查豁免權門檻!--小躍 (大海撈月 ) 2022年2月5日 (六) 07:37 (UTC)
(+)支持 。—Regards, BureibuNeko 2022年2月9日 (三) 11:01 (UTC)
方向二: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
雖然是年經,不過我覺得至少應該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A T 2022年1月29日 (六) 14:17 (UTC)
@AT :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這回事上級站點會受理的話我不反對。--San mo 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6:21 (UTC)
( ✓ )同意 ,懂巡查不代表懂写好条目,我就是一个例子。但技术上有困难,除非你是想禁止自我巡查。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1月31日 (一) 07:05 (UTC)
巡查早就和玩一样了,拆权是唯一出路。->>Vocal&Guitar ->>留言 2022年1月30日 (日) 00:20 (UTC)
FYI,enwiki連管理員也被(預設)撤銷巡查豁免了 。--Xiplus #Talk 2022年1月30日 (日) 06:45 (UTC)
那我覺得更有條件去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了。--A T 2022年1月30日 (日) 09:26 (UTC)
@Xiplus 、AT 、桐生ここ 、鐵路1 、Ohtashinichiro :那我直接改提案標題了。我也正式附議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的提案。San mo 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09:51 (UTC)
(!)意見 :在提出此案之前我也想的是拆分权限,但是后来我想,巡查员自己写的条目都不能保证是相当于被巡查过的状态,如何胜任巡查员?何以巡查别人的条目?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0:06 (UTC)
我(+) 支持 ,但是桐生ここ言之在理。之前有人没通过巡查员就是因为给自己的条目挂板()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1月30日 (日) 10:09 (UTC)
@桐生ここ :你不能排除有些人只懂得看條目而不懂得寫條目。San mo sa A-DWY3 2022年1月30日 (日) 10:20 (UTC)
我认为巡查员要保证自己建立的条目是被自己巡查过的状态,巡查豁免者不应该以75个条目为(实际操作的)硬性指标,应该像巡查员一样考察获提名人的认识和经验。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0:22 (UTC)
按您原本的提案,延伸確認使用者也未必都能獲得巡查豁免,按照權限包含的方式來思考,申請巡查員的資格難道要提高到必須先有巡查豁免權嗎?--Xiplus #Talk 2022年1月30日 (日) 11:39 (UTC)
我的意思是降低巡查豁免權门槛,提升巡查员门槛,巡查员要保证巡查自己建立的每一个条目,没有必要由其他人巡查,自己拿不准的可以通过AFC、同行评审。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3:02 (UTC)
AFC和巡查豁免的標準都遠高於巡查員吧?就算有人建立的頁面每次都被巡查通過,也未必能獲得巡查豁免。--Xiplus #Talk 2022年1月31日 (一) 06:40 (UTC)
不太支持,现阶段免巡查功能不能针对命名空间控制,给巡查员免巡查可以省掉对用户讨论页等部分页面的标记巡查。——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30日 (日) 13:38 (UTC)
就算拿掉權限,巡查員仍然可以自行將自己建立的頁面標記為已巡查?—HW (討論 貢獻 ) 2022年1月30日 (日) 15:55 (UTC)
所以我认为巡查员有义务巡查自己建立的条目,使巡查员持有的自动巡查权相当于自己给自己条目按下巡查按钮。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1月30日 (日) 16:54 (UTC)
这不是你认为,是mw功能认为,也就是有规则而没法实施也就是白纸一张。可能需要向mw开发确认功能,或提出申请或者开发意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31日 (一) 02:03 (UTC)
巡查員有義務也有權力不去巡查自己不確定的頁面 ,那為何他們沒有權力對自己建立的頁面這麼做呢?--Xiplus #Talk 2022年1月31日 (一) 06:36 (UTC)
巡查员可以巡查别人的新条目,却被人“怀疑”自己创建的条目不应该被自己巡查或者不满足巡查的要求,既然自己创建的条目不符合巡查的要求,那为什么他们能保证巡查别人条目符合要求?不反对巡查员不保留对自己创建的条目的自动巡查豁免,但应该保留一些页面的巡查豁免(由于巡查行为而产生的,包括用户讨论页、记录速删的用户子页、提删讨论页等)。——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2月1日 (二) 07:41 (UTC)
主要是权限“autopatrol”能不能区分命名空间,主要是希望巡查豁免的“autopatrol”对条目命名空间有效,而巡查员的“autopatrol”不对条目空间有效。要不然很难推进这个区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月31日 (一) 02:03 (UTC)
我也想問這個問題,但我比較傾向於只給予巡查員User與User talk空間的autopatrol權限。--San mo sa A-DWY3 2022年1月31日 (一) 06:07 (UTC)
目前強迫巡查員一律巡查豁免卻是技術上不可控制的,但在拆分權限後,用小工具在新頁面根據使用者篩選,或是用機器人直接自動巡查特定命名空間下巡查員建立的頁面,都是技術上可達到靈活控制的解決方式。--Xiplus #Talk 2022年1月31日 (一) 06:34 (UTC)
@Cwek 。那既然是技術上可行的事情,我覺得問題應該不大。--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2 (UTC)
我认为不应该以workaround的方式考虑问题,而是切实的。只是现阶段来看不希望巡查员的巡查阔免对条目空间有效,而实际技术上还是没有相应的控制。——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2月1日 (二) 13:38 (UTC)
(+) 强烈支持 这非常好,导游是巡查和豁免分开,这样可以避免巡查员不会写条目却也能自动巡查。--在下荷花 ,请多指教 (欢迎签到 ) 2022年1月31日 (一) 07:49 (UTC)
(-)反对 :巡查员的自动巡查相当于给自己建立的条目按下巡查按钮,自己的条目都巡查不好,如何巡查别人的条目?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1月31日 (一) 07:53 (UTC)
@Emojiwiki :有勞你解答一下他的問題。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2:43 (UTC)
@Sanmosa :完成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日 (二) 13:06 (UTC)
可以巡查不代表可以写出好条目。举个例子,你可以听出一首歌是否作的好,但你可以编出一样水准的音乐吗?同理。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日 (二) 13:05 (UTC)
但是你会巡查啊,就像巡查别人的条目一样,判断你写的条目好不好,有问题挂板,该删除的自己提删,该速删的就不要建立。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3:24 (UTC)
問題在於人往往是寬己嚴人,不是所有人都對自己那麼有要求的,但是對別人就可以很嚴格。--A T 2022年2月1日 (二) 13:29 (UTC)
@桐生ここ :我和AT的意見有點出入:我傾向假定zhwiki的用戶都是對自己有一定程度的要求的(像之前WG這種的屬實誇張),因此他們都有能力判斷任何人(包括他們自己)寫的條目好不好。現在的情況是他們雖然知道他們自己寫的條目不好,但他們不知道怎樣才能寫好的條目。這跟你在0微積分基礎的背景下意圖學習高階微積分的情況一模一樣:你知道你的高階微積分肯定是算錯了,但你不知道怎樣才能算對。--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4:43 (UTC)
(-)反对 我覺得巡免就像是良民証 ,沒良民証就別當警察。倒是可以探討下寫個Bot自動巡查Talk空間和User空間。要是能借此解決了巡查壓力到時再考慮。--Ghren 🐦 🕓 2022年1月31日 (一) 08:54 (UTC)
以巡查員如此低的門檻,能寫得一手好條目才奇怪吧?看提案人對於提高巡查員門檻的本意似乎是認為巡查員雖然有巡免權,但與巡免者的標準卻差距甚遠,那麼提高巡查員門檻當然是一個選項,但是延確顯然不等同於巡免者,也就是說如果要縮小兩項權限的差異的話,只能提高巡查員門檻至跟巡免者相同,或者降低巡免者門檻至跟巡查員差不多的水平,或取兩者之間的一個點,同時提高巡查員門檻和降低巡免者門檻才能解決。無論是哪一種方法,大幅變動是在所難免,也不見得能夠取得共識,畢竟兩者門檻實在相差太大。而且,提高巡查員門檻還有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就是積壓必然會變得更嚴重,原本滿足資格的巡查員將會因為這類大幅變動而失去資格,長遠來說更可能導致有潛力成為管理員的巡查員失去積累站務經驗的機會。另一方面,我認為剝奪巡查員的巡免權是有一定的好處的,實際上能做些小修小補或提刪之類的,不代表就一定能寫一手好條目,能夠理解規定,不代表就一定能夠實踐,就算剛滿足延確條件仍然是非常困難,始終還是需要累積更多的經驗,這種經驗往往是按年來計算,要去到自動巡查少說也要一年,很多用戶可能已經在維基五、六年甚至更久,還是難以達到這個水平,因此以巡查員的門檻來說,要求其本身能寫得一手好條目本身就不符合實際情況。相反地,如果同時滿足巡免權門檻的巡查員也大可以申請巡免權,通過完全分拆兩權來消除巡查員與巡免者門檻之間的差異,同時也能夠維持新頁面巡查的人手,巡查員就專注巡查別人建立的頁面,巡免者就繼續寫自己的條目的同時通過自動巡查來減輕巡查的壓力,因此我認為拆權是有百利而無一害。--A T 2022年1月31日 (一) 15:48 (UTC)
可以拆,而且管理員和行政員也不應該自動獲得巡查權和巡免權,必須額外申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1月31日 (一) 18:23 (UTC)
巡查那兩個命名空間根本沒意義啊 囧rz…… ,除非你是說同時抓破壞,但當前你維應該是沒有人會/有意願搞這麼強大的AI,正確率很高,誤判率很低的那種,不然沒意義 -- Sunny00217 2022年2月8日 (二) 01:42 (UTC)
如果最終決定拆分,請記得恢復原本持有權限但因取得其他包含權限而取消者之權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1日 (二) 07:18 (UTC)
能自動恢復嗎?--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3:04 (UTC)
(見下)——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2日 (三) 11:29 (UTC)
(+)支持 刚来维基时,有巡查员就给堂堂金帐汗国万户长,俄国王公打关注度和可信疑问,人家纪念雕塑好好的留在市中心。还有古城遗址,GOOGLE地图一找就有的,当作不存在。还有些某些祟拜苏联人士质疑俄罗斯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院士的研究成果,我拿的是堂堂苏联档案+近三四十年权威学者的研究成果等等。还有这种明显机翻,连名字都译不对的错误 。目前巡查员给我的直接观感只有扰民,支持拆分巡查员权限,或需要加强巡查员素质。--折毛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2:18 (UTC)
@折毛 :打关注度显然和巡查员的巡查豁免权无关,是巡查员门槛要加强。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2:30 (UTC)
认同,但必须说也有素质高的巡查员帮忙,如孛栾台纪录 中的这位--折毛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2:38 (UTC)
@折毛 :孛栾台 一開始沒有任何來源,掛{{Notability}}的人知識水平不足,可能不知道此人。不過既然提到關注度,確實有巡查員不見得會幫忙找資料檢視,只會掛{{Notability}}。比如user:A1Cafel (截至2022/2/2,维基百科:关注度/提报 裡面有164個條目由他上報,此人最近極少寫條目,基本上只提刪和掛板,在英文維基因為濫用傀儡被永久封禁)、User:Newbamboo (112個,曾經因為瘋狂給香港賽馬馬匹條目掛{{Notability}},被作者user:Atomic crazy bee 質疑惡意提刪。Newbamboo還給八方雲集掛關注度[1] ,大概他不認識的東西都是沒關注度的條目)、User:Ghrenghren (72個)。就是說假如孛栾台 一開始的版本落到現在這三位手上,也是極有可能會被打關注度。如果您認為幫忙完善條目找來源的巡查员屬於素质高,那這三位是不是屬於「素质極差」 。
我記得以前User:Sanmosa 對User:蟲蟲飛 說過給條目找關注度的資料是編者的責任,不是掛板人的責任。個人不是很讚同這句話,因為{{Notability}}上明確寫著「致贴上本模板的编者:请搜索一下条目的标题(来源搜索:"XXX — 网页、新闻、书籍、学术、图像),以检查网络上是否不存在该主题的可靠来源(判定指引)。若有可靠来源,请贴上可靠来源或换用{{subst:Notability Unreferenced/auto}}模板。否则,请将本条目报告到此处。」
還有费奥多尔·伊凡诺维奇·姆斯季斯拉夫斯基 這個條目不是我寫的,是原作者翻譯英文維基後先發佈在豆瓣上,然後求助站內人士幫他發表在維基上。我就幫了忙,幫他發上去。版權方面應該沒問題,因為這篇原本也是翻譯自英文維基的。不過我沒看出機翻問題,也是有責任的。--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7:05 (UTC)
首先不要立稻草人 ,我何时说过 这三位素质极差,还有何时说过姆斯季斯拉夫斯基条目有版权方面的问题?不要擅自加戏,否则只会令他人对阁下之人品有更深的怀疑。另根据维基百科:傀儡 ,阁下代他人编辑属于分享帐户:
分享账号 :在正常情况下,每一个账号的贡献均被视为每一个人的贡献 。因此,我们不容许创建一些由多人共享 的“角色账号”并进行编辑。这些“角色账号”如被发现,将会被永久封禁以禁止使用。如您欲以团体身份进行编辑,请参阅用户名指引的相关段落。而容许的例外包括为主要方便内部电邮而创建的非编辑账号、获基金会同意的账号及由多名用户联合管理的机器人账号(须获得社群同意)。详情请参阅用户名指引的“分享账户”段落。
说回我为何称赞Vikarna,因为在伊瓦伊洛起义和一些有关东罗马和东正教的条目上都曾有过合作,了解他的史学素养,因此是称赞并无贬义,并且很庆幸维基有这种高素质的人员协助检阅新条目。至于其他事主,大部分已经过去一两年,不必提太多旧日恩怨,而我在某些时间亦确实是懒,随心写写了事,这方面还是得改进。而知识水平不足方面基本认同,虽然我读到博士,自问不足之处仍多,不知之事仍多,何况其他史友?我自问自己知识储备尚且有盲点,因此我愿意收回此前论点,我确实应该写得完整点,让人了解条目重要性,而不是让别人自己去搜。--折毛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09:02 (UTC)
那人根本就不是維基人,也沒用過我的賬號,不認為代他發佈條目就是傀儡。更何況他只是全文翻譯英文,雖然有的地方的確有點瑕疵。--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09:35 (UTC)
(:)回應 :此類香港賽馬馬匹在被掛板之前可靠來源為零 ,搜索後發現大部分都很有可能不符關注度,故提報,最後AFD的結果也是刪除 ,拿去覆核的結果也是相當一部分都不符 關注度,故本人掛板並無不妥甚至是必要 的,至於所謂“惡意提刪”純屬胡言亂語。所有無來源條目(除非明顯符合關注度的),尤其是生者傳記 條目,基本上多多少少都有走一遍關注度的必要。另外請您不要 將站務頁面作為發洩個人對其他維基人成見的地方,敬希合作。--🎋 🎍 2022年2月2日 (三) 01:42 (UTC)
(~)補充 一下,八方雲集 等是本人批量將LTA:114.27 、LTA:KAGE 、LTA:JC 建立和經手的劣質台灣飲食店小作品送去走關注度時一起送去的,該條目的創建者[2] 是LTA:JC ,再加上LTA:114.27 、LTA:KAGE 多次在該條目編輯,故我判定這些條目需要走一波關注度,之前也有台灣啦啦隊隊員條目的先例。--🎋 🎍 2022年2月2日 (三) 04:08 (UTC)
我想說假如我是個提刪派,我沒必要去寫NT:DRAMA 和NT:ANIMAL 出來,放任條目被刪就好。我想說可能的話也會去找找一下來源,但是有時候確實是沒有。賽馬現在DRV的來源放得像連結農場一樣,這個觀感確實不太好看。--Ghren 🐦 🕗 2022年2月2日 (三) 12:59 (UTC)
AT和Xiplus说的都很有道理,不过我认为此方案反而是比较麻烦的,1.要向上级站点请求更改权限,2.也有Eric Liu说的问题原有巡免权的要一一找出来重新授予。巡查员即便不会写条目,但是会巡查,所以可以巡查自己的条目,因此取兩者之間的一個點,同時提高巡查員門檻和降低巡免者門檻是比较容易的解决方法。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3:04 (UTC)
我覺得在處理事情上不能夠因為嫌麻煩就不做。關於第一點,雖然我也不知道實際上如何操作,不過我想也就申請一下而已,最多花點時間。第二點,讓相關用戶自行申請就可以了,曾經有巡免權不代表現在就一定符合,也有些用戶可能根本不想要巡免權,因此沒必要急於補回權限。--A T 2022年2月1日 (二) 13:21 (UTC)
這不是想不想要的問題,這是程序上應當做到的。恢復權限之後,再讓當事人自行決定是否保留權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2日 (三) 06:12 (UTC)
如果做不到恢復,那乾脆別讓巡查員和巡查豁免拆分好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09:31 (UTC)
我寫了一個Quarry ,列出曾持有巡查豁免者權限的巡查員和管理員。這數目其實比我想得還要少。另外說實話我不怎麼喜歡直接砍掉(拆分)權限的這個方案。——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2日 (三) 10:52 (UTC)
如果拆權的話,這27位用戶我來重新授權就好。--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2:55 (UTC)
如果按照這樣的邏輯,曾經當選管理員,不代表現在勝任管理員?主要是之前因為巡查權限實際上比巡免權大,所以當上巡查員後這個權力才被撤下。--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2:34 (UTC)
直接一律授權吧,免生爭議,自願自行除權的就除,之後有濫用權限的照舊送除權就行了。--Xiplus #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2:39 (UTC)
第二点:一个BOT搞定一切,只需冻结授权几分钟。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1日 (二) 13:21 (UTC)
向上級站點請求這種事情應該不算麻煩,畢竟是有先例的。@AT :就第二點而言,我想知道有哪些用戶是真的存在Ericliu1912說的那種情況的,如果有一定數量的話,我覺得在正式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後有必要發個通知提示他們這件事情。--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4:47 (UTC)
如果共識是拆權的話,或許可以直接大量發送信息予巡查員,讓他們知曉變更,同時也讓有意願且合資格的巡查員可以去自行申請巡免權,這樣可以省卻逐一查看巡查員用戶權限日誌的時間。--A T 2022年2月1日 (二) 15:09 (UTC)
@AT :我不排除有巡查員拒絕接受大量發送資訊(用戶是可以自行設定的),但我認同可以以大量發送資訊進行通知。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1日 (二) 15:45 (UTC)
也可以同時上公告和全站通知。--A T 2022年2月1日 (二) 15:47 (UTC)
可行。--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2日 (三) 07:12 (UTC)
(見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2日 (三) 11:29 (UTC)
如果可以巡查自己的條目,那好像和獲得自動巡查豁免權限也沒太大區別?寫完了自己點一下已巡查不就好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6:20 (UTC)
巡查员无法对自己建立的页面按下巡查按钮,我记得MediaWiki是这个逻辑。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1日 (二) 17:18 (UTC)
以前兩權綁定多少有被動成分,作為巡查員創建不合格條目還有得說道。如果改成兩權分開,條目不合格又自行審查通過,就變成作為巡查豁免者創建不合格條目+作為巡查員通過不合格條目,兩個權限都可以摘除?--洛普利寧 2022年2月1日 (二) 16:29 (UTC)
不知道兩權拆分會如何運作,如果自己又是巡查豁免者又是巡查員,大概不用按「已巡查」按鈕。--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17:09 (UTC)
我个人也觉得拆分是有道理的,毕竟以前巡查申请很少考虑创建条目的能力,不过如果权限拆分实行起来很麻烦也可以考虑一下不拆分的折中方案。比如以后申请巡查员时,须提供一定数量的自创条目供大伙查阅,作为申请条件的一部分。这方面的要求可以较单纯巡查豁免适当降低,毕竟主要是处理巡查。至于现任巡查员,可以直接看已有的创建条目,没什么基础性的或是很严重的纰漏就过,有明显问题的正好借这个机会补补课完善条目看看,毕竟好的指导也给是先从好学生起来的嘛。实在是拿不出任何条目的查一下以往巡查记录怎么样,巡查水准很不错比较活跃的也就放行了。完全没有任何条目创建经验而巡查又是接近养老状态的我估计找不出几个,应该可以考虑退休。总之以后的申请顾及巡查豁免,在这方面可以从严一些,现有的巡查就适当宽松处理吧。当然,如果拆分很顺利没遇上什么麻烦,那一了百了分开来也挺好的。--南冥大鹏 👈把我批判一番出偏差要负责 👊微小的工作历史的进程 ✌ 2022年2月1日 (二) 20:42 (UTC)
支持。技术上能够阻止巡查员巡查自己创建的条目最好。-Mys_721tx (留言 ) 2022年2月1日 (二) 22:58 (UTC)
如果建議獲得採納,技術上也應該阻止行政員和管理員巡查自己創建的條目。除非行政員和管理員自己獲得巡查豁免。--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09:13 (UTC)
支持。就巡免门槛都比巡查高,把巡免权限套给巡查本身就是给巡免权限开了口子。—Regards, BureibuNeko 2022年2月2日 (三) 08:06 (UTC)
(+) 强烈支持 許多巡查員甚至連巡免權的要求都沒達到(包括我ww),所以支持此提案。--Talk · DinoWP · Sign
(-) 反对 :只需要提高往後巡查員申請標準即可。(當然還可以同時降低目前過高的巡查豁免者建議門檻,這樣更好)——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2日 (三) 10:58 (UTC)
(-)強烈反对 从我开始做巡查员到现在都没听过巡查员因为不合理利用autopatrol
权限而掉帽子的事情,没有必要为了拆权而拆权,如果说有大量用户有patrol
的资质而不能胜任autopatrol
,可以再把这个事情提上日程,现在更多是要讨论调整两个权限的准入门槛,而不是讨论这种奇奇怪怪的东西。Hotaru 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04 (UTC)
上面很多人提到的巡查员门槛来的比巡查豁免要低是不假,但是这不是拆权的理由,与其拆权不如认真调整两权的准入门槛,250编辑30天注册就可以申请巡查员是特别不合理的,如果把巡查员门槛变得不再比巡查豁免权低,保持巡查对巡查豁免的全包含关系也就无可厚非了。显然我们不应该为了让这个不合理的门槛合理化而去拆权,而是修改这个不合理的门槛,让门槛本身变得合理,这样巡查员队伍才能提升质量。Hotaru 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14 (UTC)
「巡查員因為不合理利用autopatrol權限而掉帽子的事情」:Wikipedia:申请解除权限/存档/2017年 Trymybestwikipedia第3案。--Xiplus #Talk 2022年2月2日 (三) 11:57 (UTC)
「显然我们不应该为了让这个不合理的门槛合理化而去拆权,而是修改这个不合理的门槛,让门槛本身变得合理,这样巡查员队伍才能提升质量。」您說得很對,所以您要一下子將巡查員的門檻提高至跟巡免者一樣還是更高?您知道如果要求巡查員門檻變成跟巡免者一樣或更高的話,那將會有多少人失去巡查權限?您有想過這對新頁面巡查的影響有多大嗎?拆權的意義是在於消除兩者之間門檻的差距,讓權限的運用更加明確,同時避免出現門檻更低但權限更多的情況,僅提高巡查員的門檻實際上只是在製造問題(例如新頁面巡查積壓)。—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2:51 (UTC)
相關變更本就不應溯及既往。反倒是拆權才會導致一堆人失去巡查豁免權限,而對新頁面巡查造成影響。(這裡暫且不論既有巡查員水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2年2月2日 (三) 15:22 (UTC)
拆權的話,需要巡查的頁面當然會增加,但我認為這是有意義的,畢竟自動巡查不應那麼輕易取得,互相巡查也是好事。況且,如不拆權,請問如何解決兩者門檻差異甚大的問題?把巡查員拉到跟巡免者一樣高的門檻還是更高?這樣的話,就算現在巡查員人手夠,將來也肯定不夠。--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6:05 (UTC)
可以像下面一样autopatrol权限自己认为需不需要,不需要自己移除,需要自己加上,如果有autopatrol权限时创建大量低质量条目的话的话patrol权限一起掉。这样可以适当降低patrol的获取门槛。Hotaru Talk 2022年2月3日 (四) 02:19 (UTC)
Trymybestwikipedia2020年和2021年兩度被封,會不會嚇得不敢來寫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4:13 (UTC)
我入站都2018年了,不知道这事 囧rz…… 。Hotaru Talk 2022年2月3日 (四) 02:19 (UTC)
(-)反对 :沒必要因為一些突然爆發的事件而拆權,巡查員就算自己的條目自動已巡查,別人還是會偶爾看一下寫的內容是否符合維基百科的遊戲規則,管理人員會自行評估是否能授權巡查員,基本上不來亂的話,巡查員權限自然而然就能繼續維持!我之前巡查那麼多條目,找到一些不錯的來提升中文造詣!希望各位維基人加油努力,共同維護維基百科運作!--小躍 (大海撈月 ) 2022年2月5日 (六) 07:21 (UTC)
反對“(沒必要)因為一些突然爆發的事件而拆權”這個説法,拆權這個提議很早就已經有了。--San mo sa A-DWY3 2022年2月5日 (六) 14:54 (UTC)
方向三:巡查员可以加入或移除自身的巡查豁免者用户组
目前群里有一个提案,巡查员可以加入或移除自身的巡查豁免者用户组,如果巡查员巡查自己的条目,就可以加入该用户组,如果巡查员希望由别人巡查自己的条目,就可以移除该用户组。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4:05 (UTC)
那加入的話還需要管理員審批嗎?還是可以隨意加入和退出?--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4:11 (UTC)
不需要审批,自己有把握就加入,自己没把握时希望别人巡查自己条目就移除。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4:14 (UTC)
這個可以。--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4:20 (UTC)
這個提案是拆權前題還是怎樣?--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6:01 (UTC)
不知道,不是我提的,可能属于第三方向?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6:08 (UTC)
不知道技術上能否實現,AT是否支持這一提議?--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7:10 (UTC)
技术上可以实现。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7:14 (UTC)
從人性來看,如果巡免權可選的話,那正常來說不會自行除權。在這前題下,這個提案我不知道有什麼用處,也與這串討論的原意不符。如果是拆權前題的話,應僅限於原本曾經是巡免者現巡查員的用戶,未曾是巡免者的巡查員應在申請巡免者成功後才有能夠隨意除權或復權,不然巡查員和巡免者門檻的差距根本就跟現在一樣,沒有任何變化。--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7:25 (UTC)
如果加入自动巡查组但自己建立的条目不符合要求没有相当于被巡查过,属于滥权,未履行巡查员职责,应除权,因此从人性来说,也有想让别人检查自己条目的。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8:01 (UTC)
反正有膜蛤群在,只要一直關注那個群,不管是不是免巡查,實際上都被巡查了。--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8:05 (UTC)
所以這仍然是拆權前題吧?畢竟不拆的話不可能自選吧?另外,如果自動巡查的頁面有問題,可以以此為由除權的話,那沒什麼問題。不過,這仍然沒有解決到跟巡免者之間門檻差異過大的問題。--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8:10 (UTC)
这个方案是我看见@BureibuNeko 在群里面提出的如果巡查员能力足够,可以给巡查员对所有人+-autopatrol后我在群里面提出的,个人考量就是说这两个权能拆,但是巡查员应当对自己的能力有把握并且自己能知晓自己的条目能否通过巡查,不能的应当自行移除该权,认为自身条件足够的可以自己加入该权达到减轻其他巡查员巡查压力的目的。当然这个方案提出时我还没仔细看站内讨论串,在看过站内讨论后发现拆权讨论实质上已经影响到了提高门槛的讨论活跃度,所以我在上方对拆权提出了反对,意图在于先把门槛这个问题确定下来,根据门槛情况确定要不要拆权(如果后续门槛仍然不合理不适合权限全包含的话我自己都会到VPP来提案要拆权)。Hotaru Talk 2022年2月3日 (四) 02:33 (UTC)
那把這個作為前題,您支持嗎?還是說您打算27人一個個審一遍?--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2日 (三) 17:33 (UTC)
拆權前題的話沒有問題,27人無論是直接授權、自行申請還是自行復權都可以。--A T 2022年2月2日 (三) 17:38 (UTC)
以拆权作为前提,技术上无法实现巡查员需先有巡查豁免者权限之后可以自由移除或加入巡查豁免权。只有“用户组A 加入或移除自身用户组B ”的功能;没有“判断用户组A 是否已经是用户组B 才可以加入或移除自身用户组B ”的功能。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8:10 (UTC)
「仅限于原本曾经是巡免者现巡查员的用户,未曾是巡免者的巡查员应在申请巡免者成功后才有能够随意除权或复权」那这就和巡查员没有任何关系了,相当于:既是巡查又是巡免可以+-autopatrol,但单单巡免不能+-autopatrol?这也很诡异。 ——魔琴 [ 留言 贡献 ] 2022年2月4日 (五) 08:53 (UTC)
魔琴 巡免自己加入移除估計要改mediawiki/core 一大塊(其他都只要改operations/mediawiki-config ),沒人寫補丁的話還是算了吧-- Sunny00217 2022年2月8日 (二) 01:52 (UTC)
三个方案合一
目前为:
巡查豁免者是写条目好的不得了的人,写的条目已经不需要被巡查,但不一定会巡查操作。
巡查员是巡察别人条目的人,因为技术原因取得巡查豁免权,不一定会写好条目。
提议为:
巡查豁免者是写条目好的不得了的人,写的条目已经不需要被巡查,但不一定会巡查操作;或写的条目不一定很好但会巡查自己条目使其可以被按下巡查按钮的人,不想巡查别人条目。
巡查员是巡察别人条目的人,写的条目不一定很好但会巡查自己条目使其可以被按下巡查按钮的人。
巡查员可以加入或移除自身的巡查豁免者用户组;对自己条目有把握按下巡查按钮,就加入巡免用户组;对自己条目没把握希望别人巡查,就移除巡免用户组。管理员授予巡查员权限时不会预设授予巡查豁免者,需要自己加入;加入巡免组即代表对自己所有条目按下巡查按钮。
自动巡查权的最低要求就是建立的条目相当于可以被按下巡查按钮,不论是巡查豁免者还是巡查员,如果持有自动巡查权时大量建立不符合此要求的条目应除权。
平衡两者差异:提升巡查员门槛到“需编辑至少500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日,提供10个巡查例子”;降低巡查豁免者门槛到“建立10个有效条目”。数字不是授权的重点,数字可以修改为更合适的,欢迎提出。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2日 (三) 18:58 (UTC)
(-)反对 ,ap的门槛是实实在在的75个条目,而p则是0,如果现在开门让p自选,等于直接白送,那到底改了什么玩意?我也不懂要搞这么复杂干嘛,简单的两句话:①巡查豁免者所创建的条目满足维基百科质量要求无需检查。②巡查员检查条目是否满足维基百科质量要求。二者独立互不干涉。门槛问题,ap最低50个条目是我个人的底线。->>Vocal&Guitar ->>留言 2022年2月3日 (四) 08:37 (UTC)
即便没有autopatrol权,质量不佳但是可以保留的条目一样会被建立,最终被巡查员维护整理一下按下巡查按钮。那么autopatrol和patrol手动按下巡查按钮有何区别?你能检查别人条目是否满足维基百科质量要求,不会检查自己条目是否满足维基百科质量要求?桐生ここ ★ [讨论] 2022年2月3日 (四) 09:44 (UTC)
区别在于你自己看不见的问题别人也许能看见,如果你自己能看见并解决所有问题,那么为什么不去申请ap呢?--。->>Vocal&Guitar ->>留言 2022年2月3日 (四) 11:22 (UTC)
说一个可能离题的问题。我认为也不得不考虑现在巡查工作本身已经严重积压,而且条目1个月未巡查则会被自动标记为已巡查这两点。如果技术上可行的话,在已巡查、未巡查中间增加一个“不确定”的标注可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发现条目有一定问题,而自己不能完全解决问题,则可以标注为“不确定”。--クオン ·千の海を越えて ·残夢 2022年2月3日 (四) 10:23 (UTC)
1个月未巡查是不是可以不用自動標記為已巡查?--中文維基百科20021024 (留言 ) 2022年2月3日 (四) 10:28 (UTC)
所谓是否已巡查,在数据库当中,是只存在于最近更改表的一个field,一旦一个条目的entry离开了这个表,那么是否已经巡查本质上已经不重要,因为它在数据库中的entry就没有那个field了。倒不如说,如果你有仔细阅读Special:NewPages 的开头文字,你会发现,MediaWiki软件本身是描述为「一个月以前的页面不会显示 」,而不是「自动标记为已巡查 」。--Milky ·Defer 2022年2月3日 (四) 10:44 (UTC)
用简明扼要的话来讲,一个月不巡查的后果是,你无法再对页面执行巡查操作 ;而非软件将其自动将这个页面标记为已巡查 。--Milky ·Defer 2022年2月3日 (四) 10:49 (UTC)
并不会有用,因为现在留着的这些就是事实上的“不确定”,哪怕改成橙色、红色、紫色也不会有人去点。说到底还是社群能力普遍不足。->>Vocal&Guitar ->>留言 2022年2月3日 (四) 11:28 (UTC)
(+)支持 降低巡查豁免要求,不是一定要70个条目才能让人创建出“完美”条目。如果一个新用户首先接触的条目创建工作是从翻译外文维基条目开始的(并且不是机器翻译),那这名用户可能很快就能够掌握基本的编写出良好品质条目的方法,而所需创建的条目数远远会小于70. --Yichen Ding (留言 |主账户 ) 2022年2月4日 (五) 14:29 (UTC)
(-)反对 降低巡查豁免要求,現在巡查豁免權給的已經很濫了。--🎋 🎍 2022年2月7日 (一) 03:57 (UTC)
// LocalSettings.php
$wgUseRCPatrol = true ;
$wgUseNPPatrol = true ;
$wgUseFilePatrol = true ;
$wgGroupPermissions [ 'patrollers' ][ 'patrol' ] = true ;
$wgGroupPermissions [ 'autopatrollers' ][ 'autopatrol' ] = true ;
$wgGroupsAddToSelf [ 'patrollers' ][] = 'autopatrollers' ;
$wgGroupsRemoveToSelf [ 'patrollers' ][] = 'autopatrollers' ;
--Wiki emoji | 😷🅔🅜🅞🅙🅘🅦🅘🅚🅘😷 祝百毒不侵~ 2022年2月8日 (二) 02:18 (UTC)
乾脆這樣好了
diff --git a/wmf-config/InitialiseSettings.php b/wmf-config/InitialiseSettings.php
index 23bc225eb..be6f39e09 100644
--- a/wmf-config/InitialiseSettings.php
+++ b/wmf-config/InitialiseSettings.php
@@ -11400,7 +11400,7 @@ function wmfGetVariantSettings() {
],
'patroller' => [
'patrol' => true,
- 'autopatrol' => true,
+ 'autopatrol' => false, // T??????
'movefile' => true, // T195247
'suppressredirect' => true, // T201160
'unwatchedpages' => true, // T219285
@@ -15509,7 +15509,10 @@ function wmfGetVariantSettings() {
'contentadmin' => [ 'flood' ],
'sysop' => [ 'flood' ],
],
- 'zhwiki' => [ 'sysop' => [ 'flood' ] ],
+ 'zhwiki' => [
+ 'patrollers' => ['autopatrollers'], // T??????
+ 'sysop' => [ 'flood' ]
+ ],
],
'wgGroupsRemoveFromSelf' => [
'metawiki' => [ 'sysop' => [ 'flood' ] ], // T39198
@@ -15559,6 +15562,7 @@ function wmfGetVariantSettings() {
'accountcreator' => [ 'accountcreator' ], // T194871
'filemover' => [ 'filemover' ], // T195247
'transwiki' => [ 'transwiki' ], // T250972
+ 'patrollers' => ['autopatrollers'], // T??????
],
'zhwikibooks' => [ 'flood' => [ 'flood' ] ], // T185182
'zhwikinews' => [ 'flood' => [ 'flood' ] ], // T54546
-- Sunny00217 2022年2月8日 (二) 09:50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其他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3年7月18日 (二) 08:14 (UTC) 。
众所周知,现在未巡查新条目的积压问题已经非常严重,但根据Xtools 上的统计,近半个月来的新页面巡查只有1061次(剔除只巡查历史版本的bot),其中还有280次是我看到积压太多在这几天集中处理的。相比之下,Xtools 去年同期 新页面巡查有2057笔(剔除只巡查历史版本的bot)。我认为新页面巡查的积压已经是一个值得引起相当程度注意的问题。虽然维基百科确实不强迫任何人参与,但新页面巡查确实是中文维基百科主要活跃的条目品质控制机制,强烈呼吁有心者积极参与新页面巡查。--クオン ·千の海を越えて ·愛おしき欠片 2023年7月1日 (六) 10:31 (UTC)
去年同期Nishino Asuka、Easterlies、Tombus20032000三位加起來的巡查書目就有910多筆了。今年這三位加起來只有80多筆。Ericliu1912+S8321414+HTinC23+Jane9306+A Chinese ID去年有517筆,今年的話也就Jane9306保持穩定巡查數量了。如果是編者還活躍但巡查數量下降,可能就是主觀上不太願意了。--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1日 (六) 11:27 (UTC)
有大問題的通常很快就會被篩下來直接被提刪。剩下的大多都是有些問題,不至於刪除,但處理起來又費力的-某人 ✉ 2023年7月1日 (六) 15:52 (UTC)
完全認同,目前忙碌只能處理快刪跟問題輕微者。--Rice King 信箱 · 留名 .邊緣人 🇹🇼 2023年7月5日 (三) 08:20 (UTC)
十年前新条目巡查还是相当重要的工作。当时新条目巡查基本都是能清完的,而且选管理员也是要看巡查过多少页面。现在的话,感觉新页面巡查要求很高。你挂模板A、B、C后标记已巡查,就有人跳出来说正确的挂法是C、D;如果你挂模板C、D,又有人指摘说你是「挂板员」,为什么不亲自改掉问题。最后就没人敢点那个「已巡查」按钮了。--洛普利寧 2023年7月2日 (日) 03:50 (UTC)
那倒不如建议延伸确认用户自动具有巡查权限?--百無一用是書生 (☎ ) 2023年7月3日 (一) 02:10 (UTC)
依目前的Wikipedia:權限申請/申請巡查權 情形来看,巡查权限对用户的相关方针熟知要求是很高的,我不认为延伸确认用户都可达到此要求并自动具此权限。--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7月3日 (一) 02:47 (UTC)
要考慮條目30天沒有人點巡查就算已巡查了,那這種情況下讓延伸用戶有巡查權其實區別不大了。--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3日 (一) 02:51 (UTC)
是有区别的。假设一名延伸用户快速标记1000条为已巡查,是封禁还是能剥夺权限。如果能单独授予版本巡查倒是轻微有益。也不太能解决无人巡查的问题。--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7月4日 (二) 20:05 (UTC)
沒有權限但幫忙看了一些,跳過不少不熟悉方針不知道怎麼處理的條目,覺得有夠難啊 囧rz…… 缺人的話還是特別培訓吧--AOE ‧信箱 2023年7月7日 (五) 14:02 (UTC)
编辑次数十分容易获取,只能用来作为活跃意愿的参考,不能作为其编辑质量的保证。延伸确认用户写出大量劣质条目的情况并不少见。——暁月凛奈 (留言 ) 2023年7月3日 (一) 03:24 (UTC)
十年前读大学的时候,做巡查算是勤快了,但现在嘛,半个现充 。有可能已经出现了青黄不接的情况,老人半摸鱼,新人跟不上,制度一定程度上有筛人(或者aka,赶人)的倾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3日 (一) 00:46 (UTC)
對不起orz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3日 (一) 02:07 (UTC)
抱歉現在不能像以前一樣的泡在維基太久了,生活比較忙碌--Tom...... (留言 ) 2023年7月3日 (一) 06:11 (UTC)
难道正确的做法不是去大学城里多宣传一下,多拉点在校生,愿意奉献的人么。大部分老人都已经中年了,忙得不行,怎么还有那么多时间泡维基啊。--‘ UFO is me ’ 留言 2023年7月3日 (一) 07:57 (UTC)
其實上面說自己生活比較忙碌的那位,最近的編輯次數並不少.....不過巡查本來就是自願的事,別人不願意就不能強求。--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3日 (一) 08:47 (UTC)
OA2021和折毛事件导致你维在大陆学生圈里名声很差,我也尝试做过宣传,但是结果甚微。--Aggie Dewa dipper 2023年7月3日 (一) 09:05 (UTC)
還是讓他們先多上google再說吧。百度百科名聲也不好,但憑藉霸佔百度的頭條位置,看的人還不是很多。--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3日 (一) 09:59 (UTC)
風評最好的是英維。但是由於語言問題都是只看不參與。中文?一半人認爲裏面全是恨國黨,一半人認爲裏面全是小粉紅,兩派人互相看不起對方,但是在鄙視中維這一點上還是達成了共識的。
这 就 是 中 立 --Milky Defer 2023年7月3日 (一) 12:27 (UTC)
好像以前有个管理员也有类似抱怨,一边人说他是共产党,另一边说他是绿营的。 囧rz……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4日 (二) 00:42 (UTC)
outlookxp?--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4日 (二) 00:47 (UTC)
是的。(綠營共產簡直就是離譜的hybrid)San mo sa 2023年7月5日 (三) 06:37 (UTC)
台灣共產黨 主張台灣獨立。--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5日 (三) 06:41 (UTC)
这是日共台,还有一个中共台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6日 (四) 01:22 (UTC)
中共台的話如果奪權成功估計是先獨立再加入,類似烏東兩個傀儡國家。--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6日 (四) 01:24 (UTC)
建議去求聞百科、反共維基吧。--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3日 (一) 12:37 (UTC)
我们都是用google的,但是现在OA2021在我身边的反响实在是过于恶劣,在某些媒体扭曲后变成了维基百科同西方邪恶势力勾结迫害大陆编辑的故事,许多人因此不愿参与。--Aggie Dewa dipper 2023年7月3日 (一) 16:44 (UTC)
錯了,明明是大陸編輯勾結東方邪惡勢力迫害維基百科的用戶。至於反響惡劣之類,像這種沒有辨別是非對錯基本能力的用戶 ,我們本來也不需要他們參與 ,否則恐怕還會有OA2023、OA2024。我是建議港澳臺用戶以及海外用戶可以嘗試多加于當地社群推廣。唯大陸地區不應推廣——因爲總會使別人面臨潛在的法律危險。——WMLO ※議程表 2023年7月3日 (一) 22:21 (UTC)
維基既然為國際協作計劃,就現在實際而言之,反為認為必須向具中文背景聯繫之非中文社羣大力推廣,調整當下社區參與不平衡及不相稱之局面。
在認知戰 和意識 等方面,嘲弄周遭環境之諸多因素可見,即使法理上僅剩兩岸一方及海外不屬於東方大陸管轄區 範圍,參與本地之中文背景使用者或中文背景編輯者均已受到不同程度之損害,而且超越管轄區之長臂影響 持續加強中,無論開放性、獨立性和專業性等層面可預見是會繼續受到挑戰,
中文社區應更多認知到面臨之潛在危險,既已可不限於表面司法管轄區框架以內,在可見於轄區外推廣同一類長臂影響之情下,社區應當繼續遵循維基宗旨,嘗試向更多社區推廣和吸納更多參與以認知和應對不斷變化之潛在問題,保障拓闊維基之持久力。--約克客 (留言 ) 2023年7月5日 (三) 01:37 (UTC)
OA2021之后,受贡献至上主义影响的暴力用户 的问题更重了,你中维还存在帮派问题,那些人也无视文明方针,社群也存在纵容暴力用户的部分成员,可以说你中维一定会毁在无视Wikipedia:文明 的暴力用户手里。--Lanwi1 Talk 2023年7月6日 (四) 02:29 (UTC)
以Wikipedia為名的telegram群組一直有不文明行為。而且群管沒有站出來對某些成員的辱罵進行制止。--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6日 (四) 02:46 (UTC)
那些视维基百科为战场的人 引导的结果可想而知。--Lanwi1 Talk 2023年7月6日 (四) 03:07 (UTC)
既然要參與討論,有時秉持自己的看法免不了要得罪人。既然要得罪人,那麽後者也免不了要抱團:聚在一起趨便生出卑劣語句,在站外毀謗生事,如此使“以Wikipedia为名的telegram群组”變爲發泄自己情緒的地溝是一种必然。我説的這種情況,以AC群最爲嚴重。在经历这类梦幻后,我本人大約已不是Lanwi1君一般的理想主義者了,所以我的意見是躺平 :任他們怨恨去罷 。如果還沒個發泄的地方,他們要麽會有身心問題,要麽被封禁。也挺可憐的。——WMLO ※議程表 2023年7月6日 (四) 09:36 (UTC)
另可參閲《女巫道德 》。我認爲要想解決這個問題,首先得知道他是怎麽發生的。通便有一樣的定律,在我看來TG群不比QQ群要高尚多少,都是一樣的敗數。——WMLO ※議程表 2023年7月7日 (五) 10:25 (UTC)
女巫道德这种观点很危险,后果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维基百科也会因此灭亡。--Lanwi1 Talk 2023年7月7日 (五) 12:43 (UTC)
有没有可能,就是他们根本就不知道真相 ,大陆地区的信息茧房多严重我不用说吧?我相信如果能让大陆的潜在参与者知道真实情况是什么,绝大多数人也会是和你我一样的普通编辑,而非是第二个WG。--Aggie Dewa dipper 2023年7月6日 (四) 08:24 (UTC)
是這個道理,但也僅僅是這個道理而已。從現實層面考慮,沒有幾個人會愿意去瞭解真相。這是個立場問題,與他們從小受到的環境及教育影響息息相關,如果要是認清這個真相,相當於推翻自己的價值觀。從機會成本考量,教育一個陌生的潛在大陸參與者,要比他們自己受到社會毒打而清醒,去主動瞭解真相,再進而參與編輯維基百科要難上百倍不止 。所以大陸潛在參與者推廣的問題姑且就別管了。而且讓人主動翻墻,如我上文所述有法律風險。——WMLO ※議程表 2023年7月6日 (四) 09:43 (UTC)
如果某些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認同Walter Grassroot的舉動的話(向香港國安處舉報香港維基人、舉辦編輯松時以反華為由移除特定編輯提交的條目)的確不適合來這裡。--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4日 (二) 00:17 (UTC)
當地反響都經特定勢力操縱。無論是OA2021還是OZ1912,無論黑白,都有可能導致同一後果。--— Gohan 2023年7月4日 (二) 11:03 (UTC)
是--Hualin ~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 |Talk 2023年7月5日 (三) 02:59 (UTC)
今年有位被除巡免的令我蠻頭痛的User:佛祖西来
不過WG看來確實進行了法律威脅 (
不過還要上課,沒有那麼多精力 囧rz…… --Hualin ~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 |Talk 2023年7月5日 (三) 03:05 (UTC)
致佛祖西来;提及算是不小心的 囧rz…… 如果有能力請加油並保證不濫用然後重新申請巡免吧--Hualin ~希望の星は青霄に昇る Commons |Talk 2023年7月5日 (三) 07:41 (UTC)
申請權限會通不過,但既然知道他寫的條目是什麼樣子,就讓它去。--日期20220626 (留言 ) 2023年7月5日 (三) 07:46 (UTC)
我感觉,WMF发动OA2021,应该总体上是妥当的(但一下子除权那么多活跃管理员可能就没那么妥当了)。因为我觉得,OA2021涉及的主要事件中,WMF应该比WMCUG更可信。不过我说不清楚后一种想法有什么依据,也不清楚为什么你们觉得发动OA2021是合适的。请问有人能向我解释一下吗?(另外,基于对隐私和安全的担忧,我并不参加线下活动,也不加入维基百科相关的QQ群。)--爱维基百科的CuSO4 2023年7月6日 (四) 11:36 (UTC)
WMC的问题是通过拉票操纵共识。我对OA2021既认同也不认同,认同的部分就是处理拉票的WMC、攻击香港人的WG和不当解封WG的雾岛圣,不认同的部分就是对部分管理员的除权。我还认为向WMF举报的人也包括因利益和过高的正义感而失去冷静并做出恶意推定的暴力用户,举报者也希望恢复本地用户查核员权限,本地用户查核员权限已因安全原因而被WMF取消(当时Techyan正在参选用户查核员,WMF在Techyan很可能当选的状态下取消),WMF发动OA2021后还有意愿恢复本地用户查核员权限。--Lanwi1 Talk 2023年7月6日 (四) 12:58 (UTC)
我还觉得对部分管理员的除权会使中维迈向腐败的境地,中维社群因持宁可错杀也不放过与WMC(后继者是共笔全书)有关的人这个态度的暴力用户而堕落,我反对恢复本地用户查核员权限的原因就是社群素质不达标,用户查核员绝对不能有无视文明方针的人性。--Lanwi1 Talk 2023年7月8日 (六) 03:27 (UTC)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执行者:Jimmy-bot (留言 ) 2023年10月1日 (日) 08:14 (UTC) 。
Sanmosa原案
本主題或以下段落文字,移動自 #提議重組現有的用戶權限組 。执行者: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01:01 (UTC) 。
我看上面的那個重組案一時之間是不可能有共識的,所以就自己另提一案了。我在這裏之所以要提議重組現有的用戶權限組,主要是出於以下幾點:
我之前好幾次留意到除我以外的不同用戶好幾次指出了巡查員到底該不該附帶巡查豁免權的問題(包括在上面的那個重組案那邊),而我個人認為懂得巡查條目的人確實有可能未必懂得寫條目,故而使巡查員附帶巡查豁免權的安排顯得不合理;
根據此前討論 ,出於私隱考量,回退員的隱藏過濾器源碼閱讀權應予剝奪,但是由於具隱藏過濾器源碼閱讀權的用戶權限組在當時未能設立,回退員的隱藏過濾器源碼閱讀權實際上仍未被剝奪,但這種情況很明顯是違背當時的討論共識的;
巡查豁免者顯然也會遇到現行重新導向指引規則中指明的可移動而不留重新導向的情況 (尤其“須釋放標題(騰空頁面)以便另一頁面佔用”),因此巡查豁免者有合理需要獲得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權限;
因此我這裏有以下幾個提議:
剝奪所有巡查員的巡查豁免權,巡查員如果要獲得巡查豁免權需要另外申請;
根據當時的討論共識,剝奪所有回退員的隱藏過濾器源碼閱讀權,以保障私隱;
賦予所有巡查豁免者移動時不留重新導向權限;
而以下給出上述3個提議的具體對應規則條文修訂案:
提議1(WP:新頁面巡查 )
現行條文
权限总览
相对于一般用户,巡查员可以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
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
移动文件 ;
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
查看未受监视的页面列表。
提議條文
权限总览
相对于一般用户,巡查员可以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
移动文件 ;
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
查看未受监视的页面列表。
提議2(WP:回退功能 )
(已由提案2A 取代)
提議3(WP:巡查豁免權 )
(已由提案3A 取代)
以上。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12:45 (UTC)
另外,如果可以的話,請大家關注一下Wikipedia:防滥用过滤器/错误报告#Wikipedia:互助客栈/方针 的情況,我實在是不明白為甚麽我連個{{save to }}也加不進來。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12:57 (UTC)
巡查員如果連自己寫的頁面都「巡查」不好,還怎麼(敢)巡查其他人寫的條目?不見得要寫得多麼完善,但內容及格式至少也要達到不需要他人巡查的基本標準吧,否則形同「嚴以待人,寬以律己」,豈不是大笑話?恕我不同意第一點,並堅決反對相關修正案,這是原則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6日 (四) 13:26 (UTC)
扣字眼的话:巡查豁免者创建的条目品质良好,但他可能不熟悉各类维护模板的用途;巡查员知道怎样巡查条目,但他写的条目以巡查豁免者的标准来看不够良好。所以巡查权和巡查豁免权是似乎是两个分立的权限。比如我申请巡查员时说得头头是道 ,但如果申请巡查豁免权大概没有管理员敢批准 。所以表面上看,我创建条目的品质不如典型的巡查豁免者(当然,巡查豁免者也未必比我熟悉维护模板),但持有的权限完全是巡查豁免者的上位权限,这样会不会比较奇怪?--洛普利寧 2023年7月6日 (四) 14:09 (UTC)
PS:如果巡查员创建了需要被他人巡查的条目,但他自己主动把维护模板都挂完了,然后其他巡查员来了之后没有任何事情可干(除了按标签的说明修改条目)。这样的巡查员是合格的吗?--洛普利寧 2023年7月6日 (四) 14:14 (UTC)
@Ericliu1912 : 我認為Lopullinen所言有理。我或許這樣説吧:在大學裏教土木工程的人,有些人有土木工程師的牌照,但不見得會比沒牌照的人教得好,而那些人裏當中的好一些沒牌照的人是學生們認為“教得好”的老師。有些人就是應用得好但教得不好,而有些人就是教得好但應用得不好,這是很現實的情況,至少在我那邊確實是這種情形。套用這個例子的話,自己寫的頁面都寫不好,但其他人寫的條目卻巡查得好的情況是完全有可能出現,而且還非常合理的。如果你在這種情況下還是堅持認為這是“原則問題”的話,那我只能説我非常遺憾,但我上面説的話確實沒有騙你。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14:50 (UTC)
我們現在在談的是維基百科制度,我才不管現實生活中如何如何。擔負巡查責任的前提是充分理解本站規則及其實際執行情況,我並不認為無法身體力行本站規則者能夠成為好的巡查員,也不會支持這種人取得相關權限。或許這種人能夠成為平庸的巡查員——但我想本站是已經夠多「掛板員」了,不需要再有人來拉低巡查員的平均水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6日 (四) 15:14 (UTC)
“不管現實生活中如何”是非常危險的舉措。我覺得有句話説得很好:“網絡世界是現實世界的延申”,網絡世界所自然形成的許多規則其實都是現實世界的寫照,維基百科的規則與制度也同樣如是。此外,我感覺管理員在給自己寫的頁面都寫不好,但其他人寫的條目卻巡查得好的用戶巡查權時也給得挺歡,到底是誰來實際上拉低巡查員的平均水準,我有很大的疑問。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22:52 (UTC)
我不特別評論閣下把維基百科編輯與高等教育相對比是否妥當。然而您的提案無論如何只會加劇這種(假設存在的「濫發」)情況所造成的損害。——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7日 (五) 13:24 (UTC)
@Ericliu1912 : 我不同意你的結論,要是這真有甚麽損害的話,這損害是不可能加劇的,因為我只是尋求剝奪巡查員的巡查豁免權,而沒有尋求更改巡查員的授權標準,你這個結論在邏輯上説不通。只有更改巡查員的授權標準的情形才能影響具體的授權情形,從而才有基礎談論是否存在濫發情況與是否加劇了,但顯然地現在沒有人在尋求更改巡查員的授權標準,故而不存在任何對具體的授權情形的影響,我只能説修改後的情況肯定不會比修改前更差就是了。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4:28 (UTC)
既然閣下認為存在「懂得巡查條目的人確實有可能未必懂得寫條目,故而使巡查員附帶巡查豁免權的安排顯得不合理」的情形(這裡就先姑且不論根本不存在相關情形的可能了),那請舉出巡查員自己寫條目寫得差到還需要別人巡查的實際案例,讓社群檢視一下這種人是否真的擔當得起巡查員的責任。——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7日 (五) 15:18 (UTC)
前巡查員倒是有一個:佛祖西來。我在2023年7月6日 (四) 23:43 (UTC)的留言已經説過了。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5:23 (UTC)
他之所以已經是「前巡查員」,想必自有其原因吧?——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7日 (五) 15:27 (UTC)
但社群在現行規則下能夠讓這種人在一段長時間內擔任巡查員應該也不符合你的期望。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5:39 (UTC)
前半句沒有問題,但後半句應當是「巡查員知道怎樣巡查條目,而他寫的條目也符合豁免巡查的基本標準」。如前所述,巡查員自己寫的條目不用是什麼曠世巨作或鴻篇巨帙,但總不至於還要別人特別善後吧?劣質到還要掛維護模板,那是太誇張了。自己的攤子都收拾不了,遑論去收拾別人的攤子?何況,若當事人都知道自己寫的條目問題出在哪裡,以至於能夠「掛好」維護模板,那憑什麼不直接按著模板提示去改善呢?這樣「無能為力」的巡查員,在巡查他人撰寫條目之時,難道不會直接同樣地「掛好」維護模板就走,而不嘗試自己去實踐改善條目?我們真的還需要更多這種「巡(掛)查(板)員」嗎?這才是我說的原則問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6日 (四) 15:22 (UTC)
對巡查豁免者的要求是創建條目「品質良好 」,而不是「品質合格」或「格式良好」。我的小作品只能說「品質合格」或「格式良好」,但大概不能說成「品質良好」(后簡稱「良好」)。我大量創建「合格但不良好」的條目,所以能勝任巡查員,但不適合當巡查豁免者。因此我的想法是把兩權拆開:巡查員是「願意檢查新條目是否『合格』的站務者」,巡查豁免者是「會大量創建『良好』條目的創作者」,同時有雙屬性的編輯就申請雙權。所以您的意思是,兩個「巡查豁免」不是一個內涵,巡免要保證自己的條目良好,巡查只用保證自己的條目「合格」;還是說,巡查豁免者和巡查員創建條目的要求都是「良好」,只是這個「良好」的要求比我想象中的要低?--洛普利寧 2023年7月6日 (四) 16:16 (UTC)
既然權限分立,我想您就當成兩者在不同屬性上各有特化。巡查豁免者不主動承擔巡查責任,也因此在實際成果上要求較高,巡查員則與之相對,可以透過正確巡查他人條目一定程度體現自身豁免巡查之資格。當然,基本標準還是要達到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7日 (五) 13:24 (UTC)
你一邊在説“這樣‘無能為力’的巡查員”,另一邊又在説“兩者在不同屬性上各有特化”,就不曾想過如此的“特化”是有問題的嗎?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4:22 (UTC)
巡查豁免者只需要為自己負責,巡查員除了為自己還要為他人負責(監督他人),「以身作則」難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麼?閣下的提議實際上造成一種巡查員在不必然夠格為自己負責的同時可以欣然為他人負責的不對稱情形。——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7日 (五) 15:22 (UTC)
我實在是看不出來現行的巡查員授權標準如何有效確保巡查員真的能“以身作則”。既然要巡查員“以身作則”,那就從一開始就不該「特化」。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5:26 (UTC)
那閣下應當做的是確保巡查員能夠「以身作則」——無論是推動修訂授權標準,還是實際監督諸位巡查員的表現並適時淘汰不適任者等——而不是本末倒置,以某些人「未必懂得寫條目」為由(然後這其實是在貶低現任巡查員吧?)反過來直接嘗試把巡查員的巡查豁免權限給掀了。閣下總不會認為巡查員不用「以身作則」吧?這已經是相當基本的要求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7日 (五) 15:33 (UTC)
現任巡查員中能寫好條目的人到底是否佔大多數,我很懷疑(我這裏用的是我在審核亞洲月條目時用的標準)。如果現行的巡查員授權標準根本不鼓勵巡查員「以身作則」,而且也沿用多時的話,可想而知修改巡查員授權標準的提議在這種情況下會受激烈反對,這種情況下也就只能要求巡查員不用「以身作則」了。這是社群的共業,需要社群全體共同承擔,所以把所謂“本末倒置”的責任完全推到我身上的話我是不可能服氣的。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5:44 (UTC)
要是你真想要社群硬性要求巡查員「以身作則」的話,我倒是有個想法,就是解除所有現任巡查員的巡查員權限,並要求自此以後只有具備巡查豁免權的人才能申請成為巡查員,這時候技術上“把巡查員的巡查豁免權限給掀了”不但並不負面地影響“要求巡查員‘以身作則’”,反而進一步促進了“要求巡查員‘以身作則’”,畢竟在這種制度下巡查員肯定是非常可信的用戶。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5:50 (UTC)
不太想牽扯到其他人,但我感覺這些問題你應當問前巡查員佛祖西來。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6日 (四) 23:43 (UTC)
移除巡查员的自建巡查,可能不便于标记非条目的巡查标记(包括给用户讨论页第一次留言、第一次创建页面存废讨论)。至少有基于页面空间区分的巡查自建页面标记的机制(最好是mw的系统功能)才考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7月7日 (五) 01:10 (UTC)
我要先看看Ericliu1912的回應,但我在心裏已經有了一個想法。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01:40 (UTC)
如果巡查员的自动巡查被移除,那么大量巡查员做出的编辑将加重巡查系统的负担(尤其考虑到近些日子的已巡查编辑数不如往年同期这一情形)。巡查员所做出的编辑不仅仅有创建新条目,还可能包括了条目维护、新创建用户讨论页等行为。这些是有必要让另一位巡查员来一条一条编辑巡查喔?——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6日 (日) 01:58 (UTC)
管理員已自動拥有autopatrol
權限 ,無需額外申请巡查豁免權 。此外,擁有本權限 的用戶,也擁有以下權限 :
这是表示autopatrol
蕴含了movefile
和suppressredirect
吗? --Milky Defer 2023年7月7日 (五) 04:19 (UTC)
@MilkyDefer : 明明是兩個自然段的東西,你偏要寫成一個自然段,你這樣誤解應該是很顯然的結果吧。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05:52 (UTC)
就算不是一个自然段,那也是上下连起来的自然段,也不妥吧。--Milky Defer 2023年7月7日 (五) 06:07 (UTC)
@MilkyDefer : 上下連起來的自然段也是兩個自然段,不要假設其他人在這種情況下也會誤解 。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06:17 (UTC)
关于回退员的问题,意见同上方cwek,LuciferianThomas及EricLiu。此前的讨论通过是建立在“立即建立新权限组”的基础上。提案者表示自己不关心反破坏问题,并不代表该问题对于中文维基百科而言不重要。而对于巡查员,如果巡查员自建条目不能获得巡查豁免,即意味着社群认为巡查员无法掌握条目质量的标准 。那么该权限成立的基础甚至可能也会随之消失。--Yining Chen (留言 |贡献 ) 2023年7月7日 (五) 14:40 (UTC)
@Yining Chen : (1)但是私隱問題明顯是比反破壞問題更大且更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為了一個較小且較不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而選擇不處理更大且更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明顯屬於本末倒置。社群對“綁定”的無端執念是社群一事無成的背後根源。(2)我不認可你所推定的“意味”,請參見我在2023年7月6日 (四) 14:50 (UTC)的留言。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7日 (五) 14:50 (UTC)
你就是巡查员,你觉得你写的条目 质量如何?。->>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8日 (六) 06:27 (UTC)
质量虽然达不到所谓“丙级条目标准”,但这个条目违反了哪个条目内容质量方针呢?难道“stub”就是“低质量”的代名词吗?依照WP:AGF ,我认为您可能是缺少对相关方针的了解,或许您需要对此稍加注意。--Yining Chen (留言 |贡献 ) 2023年7月8日 (六) 10:13 (UTC)
所以“Japanese发售日期 27 July 2012”也是很高质量哦,还有一大堆内链的格式错误,为什么一扯到自己的不足就开始求救于AGF了呢?--。->>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8日 (六) 10:31 (UTC)
已将您举报至WP:ANM ,希望您能在空闲时加以回应。--Yining Chen (留言 |贡献 ) 2023年7月8日 (六) 11:00 (UTC)
你与其在这跟我打嘴炮,为什么不能花两分钟去把问题改好呢?--。->>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8日 (六) 12:43 (UTC)
@Yining Chen : 我作為現任巡查員兼曾經的亞洲月評審,應該有些發言權,不過你需要預期我審核條目的標準會比其他人稍嚴,這點我在申請維基服務專家獎的投票 時聽人說知道的。我單看Ohtashinichiro給出的連結,「角色」章節毫無來源是完全不合理的,我要是巡查到了我肯定掛個refimprove,我要是主編我不會容許我的草稿在這個狀態下成為條目。此外,前巡查員佛祖西來好像就是因為不斷建stub而被除權的。我覺得要求一個能掌握條目質量的標準的人自己寫的絕大多數條目達到「初級條目標準」(約等同於可DYK的條目)應該不算刁難。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0:46 (UTC)
@Sanmosa 、Ohtashinichiro : 如果两位对本人或对本人编写的条目有其他意见,敬请移步本人讨论页或条目讨论页;在此讨论可能涉嫌离题。另外对Ohtashinichiro:WP:BOLD 中说,请勇于更新页面。如果您发现了条目中的不足,又不承认我对此条目有所有权 ,那请修改页面,而不是将其拍照截图留存起来,作为对本人进行人身攻击 的证据。--Yining Chen (留言 |贡献 ) 2023年7月8日 (六) 10:53 (UTC)
我是在你問大家「這個條目違反了哪個條目內容質量方針呢」的情況下才這樣回答你的。我主要想說的東西在「此外」二字起才開始。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8日 (六) 10:58 (UTC)
看到這則討論想講下,自己不會寫條目的可以變巡查員是很糟糕的事情。不知道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但應該努力改善這現象,而不是改權限的方式使其合理化了。--Reke (留言 ) 2023年7月8日 (六) 06:52 (UTC)
另外不知道提案人有沒有注意到,即使不賦予巡查員巡查豁免權,他們還是可以巡查自己寫的條目——畢竟無人能壟斷條目所有權,本來不管條目由誰撰寫,就都應該一視同仁予以公正巡查,反之才令人匪夷所思。提案人應該也沒有打算之後提出「禁止巡查員巡查自己建立的條目」之類荒謬至極的修正案吧?所以此提議不僅如前所述明顯不合情理及常識,違背相關權限設立初衷,即使勉強通過,實際上還是窒礙難行,徒增站務負擔,毫無裨益。鄭重建議提案人不要再徒勞功夫浪費社群討論精力,先推動第二或第三部分提案還比較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9日 (日) 07:06 (UTC)
我堅決不認為我這裏的任何提案“浪費社群討論精力”,畢竟我的提案一也不止我一個人如此主張,而且你甚至還不願意回應我在2023年7月7日 (五) 15:50 (UTC)的留言中給出的反建議。這裏的討論串難不成就只有我一個人是在想怎樣解決問題,而其他人都是在想怎樣解決提出問題的人嗎?正如我之前所多次提到的,「社群無力解決自治問題」的情形是社群自己導致的,社群應該盡力避免社群陷入如此局面,而不是由得社群進入如此局面而不尋求任何解決問題的辦法,一味指責我“浪費社群討論精力”而不願正視問題本身只會讓問題惡化。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07:55 (UTC)
“禁止巡查员巡查自己创建的条目”荒谬在哪?警察闯红灯会给自己开罚单?--。->>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9日 (日) 08:52 (UTC)
啊,這問題確實也是我想問的問題,不過我不記得技術上是不是有辦法讓巡查員不能給自己建立的條目標示“已巡查”了,如果有的話我覺得配套實施倒也不錯。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10:19 (UTC)
巡查员不是自带巡查豁免权的吗?--Aggie Dewa dipper 2023年7月9日 (日) 13:56 (UTC)
我這裏本來的提案就是剝奪巡查員的巡查豁免權,所以討論這點也是合理的。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14:00 (UTC)
考虑以下两种情况:(甲)假设有个新手写了个只有半句话的小作品,一巡查员将其扩充为正常作品;(乙)该巡查员亲自创建,亲自编辑该条目。(甲)(乙)实质基本相同,实际上撰写该条目的只有该巡查员,但(甲)中该巡查员能巡查该条目,而(乙)则无权巡查。我觉得这是比较荒谬的情况。 ——魔琴 [ 留言 贡献 新手2023计划 ] 2023年7月9日 (日) 10:35 (UTC)
即便以你说的情况,扩充内容的巡查员也不应自行巡查,而是应该留给其他巡查员,这不是技术问题,而是对保证条目质量尽更大努力。维基百科不是只有一个巡查员,也不是只有巡查员可以巡查条目,如果你对自己的写作有自信,可以去申请巡查豁免。将来分拆之后,并不会限制巡查员就不能获取巡查豁免权。--。->>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9日 (日) 12:26 (UTC)
怎麽説呢,Ohtashinichiro這裏説的話確實有道理,這大概就是「醫不自醫」的意思。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9日 (日) 13:59 (UTC)
如果禁止巡查員巡查自己建立的條目,就說明社群不信任巡查員能夠辨認自己寫的條目是否有問題。注意,不是寫得好不好,而是有沒有問題。不妨舉一種「矇眼測試」為例——無論是誰寫的條目,巡查員都應該要能正確巡查,而這當然也包含他自己寫的條目在內;個人認為任何巡查員都應該要能通過這所謂「矇眼測試」。畢竟,連自己條目有什麼基本的問題都看不出來,那還真別來當巡查員了,我不相信這種巡查員能夠公正評判條目品質。在此之上,社群對於豁免巡查的標準有高有低。視情況而言,甚至像前面其他人提到的,若巡查員知道怎麼給自己寫的條目掛維護模板,也可以算是值得豁免巡查,只是標準很低(真的很低)的那一種。當然,個人是主張至少也要寫到不被掛維護模板(也就是沒有大問題),目前社群總還不至於錄取差劣到寫條目還要被掛維護模板的巡查員吧。「對寫作有自信」而不想巡查他人條目者,盡可以去申請巡查豁免者,但我認為巡查員不用「對寫作有自信」,也足以豁免巡查,因其評判條目品質及修正問題之能力已經由實際巡查條目而證明。所以我才說,巡查員既然能夠挑出別人的基礎格式或內容問題,那麼應當也要能夠挑出自己條目的問題。一個正常的巡查員不會在遇到自己寫的條目時就突然「變笨」,反而應當對自身水準如何有最深刻的了解。
另外,我還是認為相關提案是假命題。社群不需要為了少數可能的案例去大費周章修改制度。或許以後隨著本站衰落,編者素質下滑,確實會有被迫全面剝奪巡查員巡查豁免權限的一日,但目前社群顯然還有力量處置個別不適任的巡查員,用不著本末倒置把巡查員標準拉低。若真有哪一位或哪一些現任巡查員那麼糟糕,還請務必昭告社群,真要到占了不少比例,才應該再來考慮這種計策。——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10日 (一) 02:07 (UTC)
[3][4] [5] [6] 随便找几个也是出来一堆啊--。->>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10日 (一) 05:45 (UTC)
好傢伙,三萬光年老熟人了,1233跟*angys*都老維基人(維基老人) 了,我要是不來自我批判一下就實在不太夠意思了。我是2018年4月3日首次成為巡查員的,但我感覺我剛成為巡查員後寫的加东公园地铁站 、碧湾地铁站 、丹戎加东地铁站 、勿洛南地铁站 、实乞纳地铁站 、德累斯頓畢曉普站 、蒙古牛肉 、城門隧道轉車站 、鮭魚灣大橋 、運河橋 、馬殊 、247国道 、332国道 、334国道 、358国道 、542国道 和543国道 都不是我現在覺得滿意的水平(當然,我現在基本上不會寫這種品質的條目就是了)。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6:28 (UTC)
以上面543国道 的例子,作为巡查员可以直接点「已巡查」(因为创建者已经自己标{{unreferenced }})了。但如果我作为巡查员,还会标记{{road-stub }}。所以多一个人来看,总能发现些可以做得更好的地方。所以我的意思是,巡查员可以合理地标记「已巡查」(包括自己和他人的条目),但也可不做标记让其他巡查员进一步看看。但现在巡查员必须标记自己的条目,无法不行使这个标记权,这是我认为需要拆出权限的原因。--洛普利寧 2023年7月10日 (一) 06:53 (UTC)
理論上或許是可以這麼說,但考慮到現階段本站新條目巡查積壓已經非常嚴重,實務上我還不推薦這麼處理;若來日社群共識真確認為應當撤銷巡查員之巡查豁免權,個人也希望這決定能推遲一些,。除此之外,就是我、您與其他人對巡查員及其巡查豁免權限精神的理解差異了。——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10日 (一) 09:20 (UTC)
另外,我也思考了一下,若未來能在審核巡查員之巡查豁免者權限申請時適當審酌其實際巡查表現,不強求七十五篇條目之類過硬門檻,我不反對在確保社群巡查量能足夠的情況下有條件撤銷巡查員之巡查豁免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10日 (一) 09:30 (UTC)
假設中文維基百科有一半的巡查員都是佛祖西來,這種巡查員會以不正確的方式巡查條目,這事態比起完全不巡查更嚴重。我認為讓新條目巡查積壓總比令條目被不恰當地巡查來得好。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09:30 (UTC)
首先,這種情況不存在,也不應該存在,否則本站差不多要完蛋了;再來,真的遇到以不正確的方式巡查條目的巡查員,請先考慮直接提請解除權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10日 (一) 12:11 (UTC)
你认为积压2000跟积压3000在实务上有差别?中维已经几年没有巡完条目任其自流了?我在这里还没有讨论巡查员的巡查质量,这一点上有问题的人我可以保证更多。这个社群整体就只有这些水平,本站离完蛋没有你想象的那么远。--。->>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7月10日 (一) 12:14 (UTC)
見仁見智。——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11日 (二) 06:46 (UTC)
這種情況確實不存在,畢竟(雖然這段話是我自己想的,但也同時如你所言)要是中文維基百科有一半的巡查員都是佛祖西來的話,中文維基百科早就崩潰了,但我覺得就算只有一個會令條目被不恰當地巡查的巡查員存在,這還是比完全沒有巡查員更具危害性。再説到真的遇到以不正確的方式巡查條目的巡查員,我記得之前也有一些巡查員因為這種問題被提請解除權限,但當時的拒絕理由是“巡查員的權限是標記頁面為‘已巡查’而非挂模板的操作”(exact的原話我記不起了,但大概是這個意思),要是現在處理除權的管理員不會這樣處理的話,提請解除權限倒是(也本該是)個不錯的主意,但這還須仰賴社群持續監察。San mo sa 心不在焉,視而不見,聽而不聞,食而不知其味 2023年7月10日 (一) 14:38 (UTC)
至少就目前來講,巡查員建立條目未能達到基本標準者,都應該予以提醒,情事嚴重者則應考慮予以警告或提請解除權限。——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7月10日 (一) 09:20 (UTC)
@南屿小十233 : 我這裏還要提一個經調整的提案,能不能別這樣急著關討論?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00:45 (UTC)
Gaolezhe案
Wikipedia:巡查豁免權
現行條文
管理员及巡查员已自动拥有autopatrol权限,无需额外申请巡查豁免权。
提議條文
管理员及机器人已自动拥有本权限,无需额外申请巡查豁免权。
--Gaolezhe (留言 ) 2023年8月15日 (二) 10:06 (UTC)
Wikipedia_talk:巡查豁免權/檔案1#是否应该提升巡查员门槛 / 提議剝奪巡查員的自動巡查豁免權限 --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15日 (二) 10:13 (UTC)
沒多久之前才有相關話題(沒有共識),希望閣下先搜尋存檔,別在短時間內重複開討論。而且提案完全沒附理由,沒頭沒尾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15日 (二) 13:02 (UTC)
@Gaolezhe 、YFdyh000 、Ericliu1912 : 哎,我正打算在之後調整我上方提的相同提案來著。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6日 (三) 02:32 (UTC)
前面已经有类似讨论,还没完全结束,这样没有详细原因的提议,可以滚雪球?——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3:15 (UTC)
还是和过往意见一样:因为新页面巡查员可能需要创建非条目页面(包括用户讨论页新建留言页,创建新的页面存废讨论页)而不需要劳烦其他新页面巡查员来标记此页,除非能实现根据页面命名空间控制自动巡查的权限使用(或者可以使用mw:Extension:Lockdown 来实现基于页面命名空间的权限控制(权限详细:mw:Manual:User_rights )),否则维持权限,不接受不基于mw系统workaround方法 。另外,新页面巡查员本身需要对新页面的行文、来源等进行检查并修正,对于“新页面巡查员不会写好条目”的说法有怀疑。——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3:34 (UTC)
不认为非条目页面未巡查的短暂出现和积压是个问题,机器人+习惯应足够。至少巡查豁免者有写不好条目的。--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16日 (三) 05:23 (UTC)
“不接受不基于mw系统workaround方法”。——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16日 (三) 05:59 (UTC)
我看到了你不接受,但我想表达我不接受这个“不接受”以及为什么。--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16日 (三) 16:08 (UTC)
除了專精站務而極少建立條目者等特殊例外,不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應該保留巡查豁免權。——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16日 (三) 12:41 (UTC)
我至少很支持把巡查员的autopatrol flag拔掉。--Milky Defer 2023年8月16日 (三) 17:34 (UTC)
Sanmosa新案
其實我覺得之前的相關討論 已經很好地説明了為何巡查員不該自動附帶巡查豁免權,需要解釋的那邊的討論都應該已經解釋了。所以這裏我重新整理一下我的提案,而我現在的提案可以分為以下五大重點:
修改WP:新頁面巡查 (見#擬議修改1 );
修改WP:巡查豁免權 (見#擬議修改2 );
將巡查權與巡查豁免權完全分離;
現有的巡查員在兩個權限完全分離後全體自動獲授巡查豁免權(但不妨礙他們自主辭去巡查豁免權,也不妨礙任何人此後單獨提請解除他們的巡查豁免權);以及
此後新上任的巡查員不再自動附帶巡查豁免權。
對WP:新頁面巡查 的擬議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权限总览
相对于一般用户,巡查员可以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
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
移动文件 ;
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
查看未受监视的页面列表。
提議條文
权限总览
相对于一般用户,巡查员可以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
移动文件 ;
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
查看未受监视的页面列表。
對WP:巡查豁免權 的擬議修改如下:
現行條文
管理員及巡查員 已自動拥有autopatrol
權限,無需額外申请巡查豁免權。
提議條文
管理員已自動拥有autopatrol
權限,無需額外申请巡查豁免權。
以上。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01:11 (UTC)
仍然不同意且不認為有分拆權限必要。如果個別巡查員能力水準低落,那應該檢討當事人,不是檢討制度。——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17日 (四) 07:07 (UTC)
我感覺Ohtashinichiro 之前的舉例已經能說明這並不能以「個別」來解釋。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08:47 (UTC)
如果某些巡查員的不負責任要社群自我降低標準來迎合,那我覺得還挺悲哀的。——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17日 (四) 09:55 (UTC)
我既然能説這並不能以「個別」來解釋,那你用“某些”來形容顯然是不符合實際狀況的。“不負責任”的其實並不全然是巡查員,授予巡查員巡查權限的管理員的責任可能更大一些,這樣説來我這個提案是在替管理員們收拾殘局。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13:18 (UTC)
首先,以往巡查員授權標準可能客觀上比較低,這是維基百科隨時間進步的必然。但無論如何,在過往授權當下,理論上都應該要符合社群對於巡查員的要求。所以,如果有不符合前述情況,或是雖然符合前述情況,但已經跟不上現行要求者,就應該全部提出來檢討,不是反過來降低巡查員授權標準。我也不認同閣下所謂「收拾殘局」的自以為是。至於下面有人提出允許巡查員授權自己巡查豁免權的提議,與權限原始精神並不完全相違,倒還比較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19日 (六) 06:28 (UTC)
现在有2000多个新条目待查,请问170个巡查员达到社群的要求了吗?社群的要求到底是什么呢?巡查员的门槛纸面上是一个月250次编辑,低到不可置信。而事实上巡查工作对综合素质是要求最高的,不仅要熟悉维基百科大小方针指引,以及所有的格式手册,对条目内容也要有相当程度的专业判断。不要说170个,我可以讲整个中文维基百科找不出一个人可以维持高质量的巡查。--。->>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19日 (六) 07:09 (UTC)
专业判断需要同行评审。WP:AFC 或专题有可能,巡查不太可能有效做到,至少目前不能。--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19日 (六) 19:54 (UTC)
并非需要评选级别的水平,但至少对一些领域有基本了解,能够判断是否捏造或原创研究,是否存在逻辑错误或自相矛盾,这是基础层面上的。--。->>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1日 (一) 23:52 (UTC)
现在的事实就是一个残局,当然这个案也完全收拾不了。所谓原始精神,“让维基百科不被低质量的条目淹没”,正是需要通过所有可能的手段提升条目质量,如果巡查员作为一个把关者,仅仅有些人出于不靠谱的理念(指楼上)或私利(指现任巡查员)拒绝被二次检验,那只能说你们才是违背精神的那一方。--。->>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19日 (六) 07:13 (UTC)
您这里也有新条目待查的数字,如此庞大,不如想想巡查员到底有无时间去二次巡查巡查员的编辑?--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19日 (六) 09:39 (UTC)
正因为如此庞大,沧海加一粟不会有任何本质差异。本站站务积压原因很多,唯一不是原因的就是“没有时间”。--。->>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1日 (一) 23:50 (UTC)
您这样说,意思是再给巡查工作加一点负担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正是因为阁下这种想法,才使本站站务积压得不到解决。大厦本就不稳,现在要做的并不是再抱着无所谓的心态向上“堆砖头”,而是慢慢减缓站务积压才好。--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22日 (二) 09:04 (UTC)
根不正,就算表面再好看也是白搭,何况现在表面还是一塌糊涂。不深入根本,其余做什么都只是粉饰太平。另外我的意见是,就算给巡查工作加十倍负担也不会跟现况有什么两样。--。->>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2日 (二) 13:47 (UTC)
如果阁下观点如此,那您不妨提出解决“正根”的办法,而非只是简单地给巡查工作加负担。--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22日 (二) 14:19 (UTC)
見仁見智,無可置評。——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19日 (六) 14:40 (UTC)
如果巡查員作為一個把關者 ,應該要把關自己的編輯,所謂嚴以律己,寬以待人。所謂原始精神,「讓維基百科不被低質量的條目淹沒」 ,如果連把關者都讓維基百科被低質量的條目淹沒,那就應該移除這個「把關者」,而不是讓其他把關者來把關這個「把關者」--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23日 (三) 12:40 (UTC)
(+)贊成 :整合了我的方案和你的旧案--Gaolezhe (留言 ) 2023年8月17日 (四) 08:40 (UTC)
反对现任直接给权。过往在申请巡查权时只考察巡查能力,并未考察写作能力,巡查豁免对巡查员本身就是买一送一,未经检验,直接送权严重扰乱巡查豁免现有的门槛制度。->>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17日 (四) 10:53 (UTC)
@Ohtashinichiro : 這我也是沒辦法,畢竟有人聲稱如果現在的那些巡查員沒了巡查豁免權會“徒增站務負擔”。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8月17日 (四) 13:15 (UTC)
如果不分名称空间而直接剥夺autopatrol权限,那么巡查员做出的大量编辑将塞满巡查系统。有很多编辑本就没经过巡查,让巡查员去巡查巡查员做出的编辑就更是多此一举。本人支持剥夺对于巡查员在主命名空间创建新条目的自动巡查权,但反对剥夺对于其它行为(因给予IP用户警告而创建User Talk页面、对条目进行错别字修改等等这些无需也没必要让巡查员再巡查一遍的编辑)所做出的编辑的autopatrol权限。--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17日 (四) 13:38 (UTC)
技术困难。autopatrol要么适用全站,要么完全没有,不存在部分页面自动巡查的权限。另外中文维基百科的最近更改巡查应该是小工具来的,不在本提案讨论范围。H. Natsumi ™ 2023年8月17日 (四) 17:47 (UTC)
如果技术上做不到,那么一味担心创建不出合规的条目而直接剥夺适用于全站的autopatrol权限,会给巡查工作带来不必要的负担,这样的话我(-) 反对 该提案。--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17日 (四) 18:00 (UTC)
理论上,不算是完全技术困难,前面我提过可以试下利用mw:Extension:Lockdown 来控制基于页面空间的权限控制,只是基金会内项目有没这样使用过。——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1日 (一) 01:16 (UTC)
技术上让现有机器人自动为指定用户名单的非条目自动巡查,是能做到的。--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17日 (四) 18:29 (UTC)
我始终不太支持利用外部机制(例如机器人)来做系统内的事。甚至题外话,我认为需要检讨:最近巡查标记,是否如提出者那样有人会手工检查最近编辑,除了为了避免骚扰而依靠机器人去手工标记的。——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1日 (一) 01:16 (UTC)
不清楚哪些算“系统内的事”,讨论存档、清空沙盒等不都是机器人在做,只要运转良好、代码公开,用机器人没什么不好。最近巡查标记,看的不多,但我的确是看过一些并且能用上的。“为了避免骚扰”到底指什么,不想看的配一个CSS隐藏起来?--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21日 (一) 01:31 (UTC)
如果mw系统内存在功能,能处理像讨论存档、清空沙盒的话,那就没必要不用这些功能而是用机器人操作。类似的巡查同理,如果系统能提供功能能基于页面空间的功能权限控制,那就没必要使用机器人来迂回。对于后面加css隐藏,我认为那不就是图个眼不见为净?——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2日 (二) 01:00 (UTC)
前提是系统功能稳定可靠,不然配置和修改成本会大于机器人,外部补足在目标不确切时更有灵活性。我觉得给认为“骚扰”的用户一个小工具足以解决此需求,因为其他人需要用,不能只因部分人认为不需要而舍弃一项功能。--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22日 (二) 15:27 (UTC)
巡查员巡查新条目时也会有调整排版、修饰语句之类的小编辑,这些根本没有必要让另一位巡查员来巡查。所以应当仅把巡查员创建新条目的自动巡查关掉,其它的编辑活动自动巡查仍保持原状;或者也可以自动巡查小编辑,对于未标注为小编辑的就等待其它巡查员巡查。--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19日 (六) 09:32 (UTC)
或是如回退員權限調整一案,給予現有巡查員一定的緩衝時間(一個月?)申請巡查豁免權,然後把巡查員權限群組中的autopatrol拿掉?--冥王歐西里斯 (留言 ) 2023年8月19日 (六) 09:01 (UTC)
对于专精站务的巡查员来讲,申请巡查豁免权是一件没必要的事情(毕竟他们本身也不怎么创建新条目),这样反而会加重巡查系统的负担。--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19日 (六) 09:34 (UTC)
確實許多巡查員不怎麼自己寫條目--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19日 (六) 14:38 (UTC)
很久之前(去年?)不是有过一个提议是,取消巡查员组的巡查豁免权限,并增加巡查员组为自己授予巡查豁免组的权限,个人认为可以考虑这个方案。实际上就是要求巡查员有足够能力巡查自己的条目,如果该巡查员认为自己写的条目能被巡查通过就把autopatrol挂上,如果巡查员认为自己建的这个页面还需要另一人二次巡查,那就把autopatrol摘了。H. Natsumi ™ 2023年8月17日 (四) 17:43 (UTC)
(+)支持 @Hotaru Natsumi 的提議。巡查員即使沒有自動巡查也能手動巡查自己的編輯,這意味著巡查員有巡查能力,當然也包括自我巡查的能力。因此我認同巡查員能判斷自己的編輯是否能通過巡查。--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18日 (五) 08:03 (UTC)
咱希望可以换一下思路,加速推动PageTriage 的本地化,它若是可以成功引入可以解决前述的很多问题,比如autopatrol要么适用全站,要么完全没有,不存在部分页面自动巡查的权限 这种问题就可以用$wgPageTriageNamespaces
来解决;另外,咱希望可以同时移除管理员自带的巡查豁免权,基于与移除巡查员附带巡查豁免权类似的理由。 Stang ★ 2023年8月19日 (六) 18:19 (UTC)
巡查员是否豁免都颇受争议,管理员的豁免权延后再议吧……没用过那个工具,感觉算是另一议题。--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19日 (六) 19:46 (UTC)
巡查員建立的重定向是不是也要自動巡查--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20日 (日) 05:39 (UTC)
站内巡查员再怎么说也不至于创建不来重定向,这个职位对相关方针和指引的熟知程度要求不会太低。--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20日 (日) 07:36 (UTC)
所以我認為即使是自動巡查非條目空間仍然不夠,只要不是新條目,即使是主命名空間都應自動巡查--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20日 (日) 08:05 (UTC)
从重定向不附来源、容易主观评判来说,巡查一次有好处。大量创建的,可能应使用某种方式批量巡查,我不确定是否有。--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20日 (日) 17:32 (UTC)
同Eric。未見有必要。--Borschts ™ 2023年8月28日 (一) 08:26 (UTC)
使巡查员可以移除或增加自己的巡查豁免者权限
現行條文
权限总览
相对于一般用户,巡查员可以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
使自己的编辑自动标记为已巡查 ;
移动文件 ;
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
查看未受监视的页面列表。
提議條文
权限总览
相对于一般用户,巡查员可以
标记他人的编辑为已巡查;
增加或移除自己的巡查豁免者权限 ;
移动文件 ;
移动页面时不在原页面创建重定向;
查看未受监视的页面列表。
(+) 支持 Hotaru Natsumi的提案。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3日 (三) 06:48 (UTC)
这个提案还挺合理的,不过肯定会有巡查员不考虑自己的写作能力是否过关而无脑加权限的情形发生,将此依靠在巡查员对自身水平的认识还有待探究影响为何。——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23日 (三) 08:50 (UTC)
不然權限解除申請頁面是做什麼用的( ——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24日 (四) 05:02 (UTC)
是我没想到捏(),(+) 支持 该提案。--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8月24日 (四) 06:04 (UTC)
支持。--在下 荷花 ,请多指教 (欢迎签到 ) 2023年8月24日 (四) 04:56 (UTC)
(+)支持 該提議。--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25日 (五) 08:35 (UTC)
(-)反对 ,脱裤放屁。->>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8日 (一) 02:51 (UTC)
(!)意見 ,不一定,作为单独组别的话,如果觉得自己没问题的可以自己要权限,但是有问题的话,肯定被人质疑单独除巡查豁免组,如果除权还是自己加上去的,可以用封禁或者除新页面巡查组来惩戒。——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8日 (一) 06:09 (UTC)
同User:Cwek,如果巡查员自行加巡查豁免者权,而持权建立条目时没有达到要求,社群可以要求除权,被管理员除巡查豁免者权后不能再自己加上,除非之后另行申请巡查豁免者通过后才可以恢复自行加权除权。如果巡查员已被管理员除去巡查豁免者权限而自行加权,即属滥用巡查员权限。
另外,巡查员本身应该具有巡查自己的条目的能力,如果特别对自己的条目条件宽松就是滥用权限,如果自己不能保证,则应该使用AFC。--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8日 (一) 06:50 (UTC)
个人认为如果此案成立,那巡查员在给自己autopatrolled的情况下创建低质条目其实直接按滥用巡查权处理就行了,该提醒提醒该除巡查权除巡查权。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8日 (一) 18:44 (UTC)
不过更大的问题,可能是对于新页面巡查员对新条目的巡查能力能不能对标到自身创建新条目也以身作则的问题,显然地有一部分编辑整天想打这个权限的主意是有这种的“担忧”。另外技术上按页面空间区分权限的功能,可能有(mw:Extension:Lockdown ),但可能基金会项目没用过,没见过功能情况,有些人想利用机器人来解决按页面空间区分巡查标注,但我觉得不就是用机器人抢系统的工作?——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8日 (一) 06:13 (UTC)
不赞同机器人按空间标注巡查,现有的机器人是受系统限制不得已的做法,如果增加一个机器人按空间标注巡查员的编辑,才是脱了裤子放屁。--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8日 (一) 07:10 (UTC)
其实这是保留部分页面空间的巡查豁免需要(例如页面存废、用户讨论页),原则上找到了一个插件能这样按页面空间区分权限,但主要没用过,不知道效果。为了推动拆权,所以有人提出用机器人来代替这种按页面空间标注巡查的机制。——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8日 (一) 08:51 (UTC)
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提案的提出是较长一段时间前站外沟通得到的一种折衷方案,主要意义在,有人认为巡查员不适合长期持有巡查豁免,这样事实上提高了巡查员建立条目的要求。于是就有了把要不要巡查豁免这个旗子的问题给到单个巡查员自己的想法。要注意的是,这个提案是建立在巡查员不适合长期持有巡查豁免 的基础上的,事实上所有拆权、提高巡查员门槛的提案都是出于这个考虑,但是这个说法本身有没有被合理的讨论过是一个问题。现有体系下巡查员建立不适合按下巡查按钮的条目本身就是一种滥权或者不适合获权的情形 ,本来就有REVOKE流程来处理这样的巡查员,所以只有社群共识认为不应该要求巡查员必然建立能够按下巡查按钮的条目时,巡查员不适合长期持有巡查豁免这一说法才是存在讨论价值的。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9日 (二) 23:10 (UTC)
另案提升巡查员门槛
拆权或以下方案二者择一行之。
現行條文
获得巡查权的基本要求是:需编辑至少250 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30 日,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提議條文
获得巡查权的基本要求是:需编辑至少1000 次,创建50个有效条目 ,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 日,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①巡查员门槛同回退员;②解决持权但不考察素质的谬误;③大幅降低巡查豁免门槛。。->>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8日 (一) 02:51 (UTC)
(!)意見 我認為如果要要求素質,就不應該以數量衡量,更多的應該是以質量衡量,因此認為巡查員符合延伸確認就夠了,但衡量巡查豁免(和巡查員附帶之豁免)的標準應同時參考有效條目建立數量和新條目推薦數量,降低建立有效條目之參考比重。--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28日 (一) 04:05 (UTC)
(-)反对 修改WP:PATROL ,( ✓ ) 同意 WP:AP 降低巡查豁免门槛。--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8日 (一) 05:36 (UTC)
(-)反对 方案一,( ✓ ) 同意 方案二。同User:桐生ここ, 不同意WP:PATROL 下可以考虑同意WP:AP 。巡查员能检查新条目的质量,应该也以此作为自己创建新条目的标杆,但不代表他需要创建新条目,所以不应该以创建条目数来判断是否作为巡查员的条件;如果有些编辑还是执着于巡查豁免的条件还是太高的话,我认为还是可以考虑降低巡查豁免的申请要求。——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8日 (一) 06:05 (UTC)
是我描述不清吗?我的方案是同时执行的一案,不存在方案一二。--。->>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8日 (一) 06:29 (UTC)
那你这个整合方案实在不苟同了。——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28日 (一) 08:52 (UTC)
巡查员不需要创建新条目,却能背负不需要的权限,仅因为“他会吃饭所以他应该也会做饭”这样的逻辑。不同意我案我没有任何意见,因为不同意我案就应该 同意先前的拆权案。->>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9日 (二) 10:05 (UTC)
巡查豁免者=他做的饭都很好吃,不用评判可以直接上桌。巡查员=可以评判饭是否好吃,能评判别人做的饭是否好吃,也能评判自己做的饭是否好吃,判断好吃才能上桌。两者取得巡查豁免权的原因是不同的。--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9日 (二) 11:41 (UTC)
使巡查员可以移除或增加自己的巡查豁免者权限,也是拆权的一种。而如果判断自己做的饭和其他人做的饭的标准不一样,就是滥权。--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9日 (二) 11:46 (UTC)
巡查员的工作只在于评判,然而现在巡查员不能评判自己做的饭是否好吃,因为他做的饭被默认认为好吃,这本身就是与职责完全不相干的权利。给巡查员自我选择的余地,也是越权的一种。--。->>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9日 (二) 13:17 (UTC)
允许巡查员可以自己加权除权,就是巡查员评判自己的饭好不好吃,加权建立条目就是巡查员判断好吃,不加权(除权)建立条目就是巡查员判断不好吃。--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9日 (二) 13:31 (UTC)
很显然如果真的要评判,只有巡查这个动作才是合理的方式。不要再讲什么加权创建除权创建这种莫名其妙的话了,帽子摘了戴戴了摘这么好玩是不是?--。->>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9日 (二) 13:48 (UTC)
显而易见的,巡查员具有巡查他人条目的能力,这是几次拆权案中双方都承认的,那巡查员理所应当的具有巡查自己条目的能力。本身巡查员带有的这个autopatrolled就是这个原因,既然认为巡查员背着不适合自己的权限,不如把这个问题交给巡查员自己,巡查员自己去看自己的条目能不能被巡查,是常驻巡查豁免还是长期不戴巡查豁免都是巡查员自己的决定,只要不让无法通过巡查的条目被自动巡查就行。至于帽子摘了戴戴了摘,行政员给自己授权/撤销界面管理员、管理员给自己授权/撤销机器用户、监管员给自己上/下用户查核员,那不都是帽子摘了戴戴了摘吗,是不是也可以批判一下这些操作了?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9日 (二) 22:59 (UTC)
矯枉過正。——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28日 (一) 18:36 (UTC)
(-)反对 :正如Eric Liu所言,矫枉过正。该提案将巡查员的巡查豁免因果倒置,显而易见巡查员的autopatrolled权限是因为社群认为你既然有能力巡查别人的条目,所以你自己的条目也应该是能够通过巡查的。这样改无异于反过来,你要确保你自己的条目能显性地、显而易见地经过巡查,才能去巡查别人的条目。另外单提升纸面要求不能达到提升素质的目的。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8日 (一) 19:16 (UTC)
同样,你无法证明有能力巡查其他条目与保证自己条目通过巡查之间存在充分关系(我在上方的讨论也举出了反例),我当然可以主张能够保证自己条目通过巡查才可能有能力巡查其他条目。解决这个问题的最简方案就是彻底分离这两个权限。->>Vocal&Guitar ->>留言 2023年8月29日 (二) 10:05 (UTC)
你这样主张显而易见的属于“你也一样”逻辑谬误 。评价条目的好坏不需要会写条目,这是一般逻辑且无需证明。另外有能力巡查其他条目是否是保证自己条目能通过巡查的充分条件,请如下理解:巡查员本身就可以对自己的条目进行巡查操作(巡查操作不是按下巡查按钮,而是针对最终版本提升条目质量或者,挂板 ,对自己的完工条目而言,也基本只可以挂维护板),巡查员只需要保证自己创建的页面最后一版本符合能按下巡查按钮的标准即可(特别地,由于存在G10,巡查员本人不应对其创建的条目提普通删除而是应当速删,进而条目内不应存在删除性模板、不应存在多于三个维护模板),换言之,巡查员应当确保自己的最终版本是正确维基化的、不会被提交删除的,同时允许存在少量语言问题或技术问题但是应该使用维护模板指明,如果无法确保,要么删掉重来要么转到草稿走AFC流程,如果多个条目达不到这个标准,反过来可以说明该巡查员对如何叫能按下巡查按钮这个标准理解不正确,也就无法担任巡查员,由此说明在当前权限基础下,有能力巡查他人条目是确保自己条目能按下巡查按钮的充分条件。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9日 (二) 22:37 (UTC)
至于你在上面找到的反例,请提交WP:REVOKE ,巡查员持有巡查豁免建立无法按下巡查按钮的条目在现有体系下,如果认为他没有进行对应巡查操作,应该视为滥权,如果认为他已经进行巡查操作并认为自己条目已经可以按巡查钮了,应该视为不适合获权,无论如何理解都应该除权或至少警告。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9日 (二) 22:48 (UTC)
重複我的論點,如果巡查員會隨便亂建立明顯不合格的條目,不該信任他有能力作為條目品質「把關者」--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30日 (三) 11:20 (UTC)
(-)反对 。您这提案才是在脱裤放屁吧?——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27 (UTC)
提升巡查员门槛並降低巡查豁免者门槛
現行條文
获得巡查权的基本要求是:需编辑至少250 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30 日,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提議條文
获得巡查权的基本要求是:需编辑至少1000 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 日,过去三个月内建立的条目[ 註 1] 在其发布或自行移动到主条目空间时条目质量需符合已巡查[ 註 2] 要求, 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提議條文
建议门槛为创建35 个有效条目,并且过去三个月内建立的条目[ 註 3] 在其发布或自行移动到主条目空间时,条目质量需符合巡查豁免要求
根据Ohtashinichiro的提案做出调整,要求巡查员如果三个月内有建立条目,在其发布到条目空间时,条目应该为可以按下巡查按钮的状态。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29日 (二) 13:58 (UTC)
同意这个方案,(-) 強烈反对 上面那个硬性创建条目标准的方案。50个有效条目对于部分聚焦于改善已有条目的编辑来说实在过多(我现在只创建了44个)。——Aggie Dewa dipper 2023年8月29日 (二) 16:20 (UTC)
抱歉仍然反对,不会写条目不代表其无法担任巡查员工作,巡查员的巡查豁免说到底是相信巡查员能够为自己的条目进行合适的巡查操作,那在没有获得巡查权时创建的无法按下巡查按钮的条目,并不代表他无法胜任条目评价工作,而可以基于善意推定他没有对他的条目进行巡查操作。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9日 (二) 22:34 (UTC)
或者换个思路,若按该案,如果申请者A在三个月内创建了一个完全没有分类,且自己没有挂上uncategorized模板(这样不能按巡查按钮),但是如果加好分类能上DYK的条目,申请者B没有建立条目。那么申请者A就会因为达不到硬性要求而申请不了巡查员权限,申请者B却可以。这样显然不合适。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29日 (二) 22:34 (UTC)
註釋
^ 如有建立条目(不是要求三个月内必须有建立条目)
^ 相当于可以按下“标记此页面为已巡查”按钮
^ 如有建立条目(不是要求三个月内必须有建立条目)
提升巡查员门槛並降低巡查豁免者门槛 版本2
現行條文
获得巡查权的基本要求是:需编辑至少250 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30 日,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提議條文
获得巡查权的基本要求是:需编辑至少1000 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 日,最近一年内没有受到封禁(不合理封禁除外),且在过去三个月内(新注册者由注册日起计至申请当日),平均每天的编辑次数多于一次。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30日 (三) 05:23 (UTC)
投票
用投票的方式总结出最受欢迎的方案。
投票格式:
#{{支持或反对}} --~~~~
提案一
(=) 中立 积压会变多,但本来就不少,且不少豁免条目应有复查和讨论。--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反对 巡查员有巡查别人条目的能力也应该有巡查自己条目的能力。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1日 (五) 02:57 (UTC)
(-)反对 。纯粹加重巡查积压。——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38 (UTC)
提案二
无效 看不出第二条的意义。--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无效 ,没有提出修改的理由或意见。而且“机器人”组本来就有巡查豁免的权限。——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1:23 (UTC)
(-)反对 。理由同上。——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38 (UTC)
提案三
“Sanmosa新案”
移除巡查员的巡查豁免权
現有的巡查員在兩個權限完全分離後全體自動獲授巡查豁免權
新上任的巡查員不再自動附帶巡查豁免權
(=) 中立 不反对当成过渡方案。--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反对 。巡查积压仍然得不到解决。若有相关解决方法可于部署成型后改为(+) 支持 。——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38 (UTC)
提案四
(+) 支持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8月30日 (三) 05:27 (UTC)
(-)傾向反對 选择恐惧症,可能出现A认为应当豁免,B认为不应当豁免。也可能出现除权争议和以当事人自行除权结案,但当事人随时可以自行复权。但可考虑作为附加方案。--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关于除权争议,可以考虑直接除巡查权,而不是除巡查豁免权,这样自行除权结案也只能自行除巡查权结案,事后也无法自行复权。需要重申的是,该方案技术上是使巡查员可以让自己的某个新页面不被标记为已巡查,而是保持未巡查状态。而带权建立自动巡查的页面可以视作巡查员本人按下了巡查按钮。巡查豁免权在此不应被视作单独权限而是像机器用户之于管理员这样的附属权限,除权应当以巡查权为主体。𝐻. 𝑁𝑎𝑡𝑠𝑢𝑚𝑖 ™ 2023年8月31日 (四) 15:06 (UTC)
(+)傾向支持 ,如果对于某些编辑执着于“能力越大,责任越大”的想法,非要将巡查员有“巡查豁免”权限与创建条目的免巡查表象、“巡查豁免”组的功能对应挂钩的话,我觉得这样拆除权限并由对应角色组来承当可能是比较折中的方法。自认有能力者自己申请角色,没能力者可以单独剥夺“巡查豁免”组,严重的话(例如被第三者除权后由自己赋予的情况)可以追究更严重的惩戒(包括除“巡查”组、乃至封禁)。PS,这个方法可能还需要结合“巡查”组移除“巡查豁免”的权限。另外权限与用户组(aka,角色)的概念我认为参照基于角色的访问控制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1:30 (UTC)
(+)傾向支持 。希望WP:REVOKE 程序能起自制作用。——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38 (UTC)
(+)支持 ,用时添入,余时删除。—顺颂时祺 ZhaoFJx ( 论 •编 ) 2023年9月10日 (日) 03:06 (UTC)
(+)支持 --Gaolezhe (留言 ) 2023年9月10日 (日) 03:38 (UTC)
我不同意現在直接投票,但若之後真要表決,此案最為適當且可行。——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9月10日 (日) 10:41 (UTC)
(+)支持 --Hoben7599 —論 | 支持立場新聞 2023年9月17日 (日) 03:02 (UTC)
提案五
“Ohtashinichiro案”
巡查员需编辑至少1000次,创建50个有效条目,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日
巡查豁免者建议门槛为创建50个有效条目
(-) 傾向反對 创建条目的数量不能充分代表巡查质量,批量建立很容易充数。--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傾向反對 关于巡查员申请与创建条目数的条件绑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1:32 (UTC)
(-)反对 巡查员取得巡查豁免权的原因和巡查豁免者是不同的,不应该都要求建立条目。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1日 (五) 03:00 (UTC)
(-)反对 。对专精站务的巡查员来说不合理,对批量建立小作品来充数的编者来说太容易。——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38 (UTC)
(-)反对 ,巡查50個有效條目太多了--Sun After Rain 2023年9月13日 (三) 11:40 (UTC)
提案六
“Ohtashinichiro案 桐生ここ修改版”
巡查员需编辑至少1000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日,过去三个月内建立的条目在其发布或自行移动到主条目空间时条目质量需符合已巡查要求
巡查豁免者建议门槛为创建35个有效条目,并且过去三个月内建立的条目在其发布或自行移动到主条目空间时,条目质量需符合巡查豁免要求
(+) 支持 --YF dyh000 (留言 ) 2023年8月31日 (四) 11:13 (UTC)
(-)傾向反對 关于巡查员申请与创建条目数的条件绑定。——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1:32 (UTC)
提案六巡查员不绑定条目数,只要求过去三个月如果有建立条目,条目需要符合质量要求。--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1日 (五) 02:45 (UTC)
(+)支持 。——南屿小十233 (对话 | 贡献 | 签名 ) 2023年9月2日 (六) 08:38 (UTC)
(+)支持 --Factrecordor (留言 ) 2023年9月2日 (六) 15:59 (UTC)
(+)傾向支持 支持提高巡查員門檻,但認為延伸確認已足夠,更重要的不是紙上門檻,另巡免門檻條目需要符合質量要求 需要具體化--銀河 市長 —☎️ — 2023年9月3日 (日) 02:15 (UTC)
您是否同意下面的提案七?--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3日 (日) 12:51 (UTC)
對於紙面上的要求,認同提高巡查員、降低巡免,只不過認為不必要像回退員一樣高,30天500次就夠了,還是以實際能力與經驗為主要依據較好。--銀河 市長 —☎️ — 2023年9月3日 (日) 13:51 (UTC)
先(-) 反对 ,35的門檻太低。--🎋竹 生 🎍 2023年9月10日 (日) 03:37 (UTC)
(-)反对 ,砍巡免標準砍得太過頭了--Sun After Rain 2023年9月13日 (三) 11:40 (UTC)
提案七
“桐生ここ案”
巡查员需编辑至少1000次,自首次编辑以来参与维基百科至少90日
巡查豁免者建议门槛为创建35个有效条目
(-) 傾向反對 关于巡查员申请与创建条目数的条件绑定。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1:32 (UTC)
@Cwek : 提案七巡查员没有要求建立条目,只是要求编辑1000次和注册90天,跟回退员一样。巡查豁免条件减少一半。--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1日 (五) 02:40 (UTC)
囧rz…… 。——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1日 (五) 02:48 (UTC)
(+)支持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1日 (五) 03:18 (UTC)
(=)中立 --Gaolezhe (留言 ) 2023年9月1日 (五) 12:00 (UTC)
(+)傾向支持 巡查員如上所述,認為延伸確認已足夠,巡查、巡免應多參考各項指標--銀河 市長 —☎️ — 2023年9月3日 (日) 13:55 (UTC)
先(-) 反对 ,35門檻太低。--🎋竹 生 🎍 2023年9月10日 (日) 03:36 (UTC)
(-)反对 ,砍巡免標準砍得太過頭了--Sun After Rain 2023年9月13日 (三) 11:40 (UTC)
提案八
“Gaolezhe新案”
剥夺巡查员的巡查豁免权
剥夺巡查员巡查自己条目的权利
利用机器人对巡查员的非条目页面进行自动巡查
(-) 反对 增加了没有必要的机器人抢本身MediaWiki系统的工作。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3日 (日) 12:48 (UTC)
(-)強烈反对 --銀河 市長 —☎️ — 2023年9月3日 (日) 13:52 (UTC)
投票讨论
別總是急著投票。——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8月30日 (三) 07:09 (UTC)
“Gaolezhe案”无头无尾的,根本不算是可以讨论的提案吧?——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8月30日 (三) 08:02 (UTC)
(!)抗议 現在還不斷有新意見,不應訴諸投票--銀河 市長 —☎️ — 2023年8月30日 (三) 11:24 (UTC)
我就只能說一句話:醫者不自醫。「巡查員有巡查別人條目的能力也應該有巡查自己條目的能力」這種說法顯然是在背離事實與本質,中文維基百科不可以放縱這種李森科主義。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日 (五) 06:29 (UTC)
笑話,根本不是一回事。還什麼「李森科主義」?維基百科又不是菜園。還是你想指控在場有人「因政治、宗教或社會需要故意歪曲科學事實或理論」?真要指控就詳細展開,否則倒可算是所謂「麥卡錫主義」的行為了。另外,我想本站也不需要看到自己建立的條目就會突然「失智」(而且是「失智」到很嚴重那種)的巡查員;巡查員本當有巡查任何條目的能力。我個人反而認為把這種「失智」現象當成政策修訂判斷基準是才「顯然是在背離事實與本質」。如果確實有巡查員覺得自己可能落入「醫者不自醫」的困境,也大可像上面某些提案那樣把巡查豁免權改成自由選擇持有與否,若有濫權則自有另一套機制處理。重點是社群應該給予一般(合格的)巡查員足夠尊重,信任他們對自己能力水準在哪裡的認知。——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9月1日 (五) 12:56 (UTC)
你這種反應就是我說的「醫者不自醫」的情況,不要盲目地相信人性。反正我也只是打算在這裏點出我的觀察而已,信不信由大家。那種錯誤的觀念畢竟積習已久,到現在還有人主張仍是情有可原,但主張者理當意識到積習已久的觀念並不經常是正確的觀念。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日 (五) 14:45 (UTC)
看了看兩位的想法我倒是有個方案
1.移除現有巡查員的自動巡查並全部授予巡免
這是出於對現有巡查員的尊重
2.巡查員可自我移除或增加巡查豁免權
這是出於巡查員如果自認為自己需要被巡查或是認為自己需要被他人二度巡查,再來即便移除了自己的巡免,如果巡查員認為自己這個頁面已經處理到好了,巡查員可以在沒有巡免的情況下按下巡查按鈕。
往後在有人申請巡查員時管理員可以根據申請者的狀況來判斷要不要同步授予巡免,出於社群現在對於申請巡查權的人幾乎會希望說巡查員能做到將條目及每筆編輯的格式關注度分類等各項都做到好,就我對社群的了解您們也不會希望說讓一位自己寫的條目自己做的編輯都處理不好的人去當巡查員。依據我前面說的還有Eric說的,以及出於對巡查員的尊重,管理員在處理巡查權申請的時候仍是預設一同授予巡免權。
這是結合兩位意見想法的方案,兩位怎麼看呢?@Ericliu1912 、Sanmosa :
如果有人覺得這個構想不錯,您們可以自己加進討論裡去討論。--~~S i d ~~ 2023年9月2日 (六) 06:42 (UTC)
“巡查員可自我移除或增加巡查豁免權”本質上就是對人性的信任,但我此前的觀察是越是真正能寫好東西的人越是不在意自己的用戶權限,而越是沒辦法寫好東西的人越是執著於一些微小的權限,最近我才看到某位用戶在除權請求那邊大放闕詞聲稱這裏有人意圖以請求除權的方式“迫害中國大陸用戶”。我還是這句話:不要盲目地相信人性,醫者不自醫。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2日 (六) 07:09 (UTC)
我覺得中文維基百科更不能容忍自己亂寫條目的巡查員 囧rz…… --銀河 市長 —☎️ — 2023年9月2日 (六) 05:42 (UTC)
先(-) 反对 降低巡查豁免門檻,這已經夠低了,您維要做的是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人去申請巡查豁免,同時嚴加把關。--🎋竹 生 🎍 2023年9月2日 (六) 15:37 (UTC)
個人覺得現在提出的那些方案都沒什麼具體的幫助和急迫性。--Cbls1911 (留言 ) 2023年9月13日 (三) 04:19 (UTC)
投票总结
截至2023年9月16日 (六) 17:00 (UTC):
提案一,没有支持票;
提案二,没有支持票;
提案三,1个有条件支持票;
提案四,6个支持票,1个反对票;
提案五,没有支持票;
提案六,4个支持票,3个反对票;
提案七,2个支持票,2个反对票;
提案八,没有支持票。
可见当前大家最支持提案四。
--桐生ここ ★ [讨论] 2023年9月16日 (六) 17:00 (UTC)
我不太認可投票的有效性,畢竟上面也有用戶表態那時候不該發起投票。San mo sa віки-віків 2023年9月17日 (日) 09:48 (UTC)
頂多做個參考。實際上我認為社群現階段對此議題可能還沒有共識。——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 ・留名 ・學生會 ) 2023年9月17日 (日) 10:46 (UTC)
只就现在的结果来看,参与本次讨论者更倾向“提案四”(总意见数,正反差都很明显)。——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3年9月21日 (四) 03:2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