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冯正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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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条目是我初次在维基上的创建编辑条目,虽然很多东西还不知道怎么弄,看见这么多热心的人们帮助修改,心中是很高兴的。 这里有个词的用法不是很同意。本人希望在维基上的条目能尽量在接近事实,而不以主观的形容词描述之。关于“绑架”一词,本人这前已曾改过一次为“逮捕”,然后来又被删除,本人认为不妥。“绑架”者,必有行勒索之举,大陆当局秘密带走冯先生,而无勒索其家人之举,最多也是威胁,故认为“逮捕”一词更为妥当。请网友指正,若半个月无答复,本人将会把文中“绑架”一词复改为“逮捕”。—Juskyinwiki (留言) 2009年12月4日 (五) 15:53 (UTC)[回复]

被拒入境那段主要是我扩充的,使用绑架一词是考虑到其本人自述以及当局行为的不合法性。逮捕须有合法的法律程序,此行为明显不符合,只是为了限制其自由。“绑架”确实稍过主观,但“非法拘禁”感觉不能反映其被押回上海的事实,“遣返”又不能体现被限制自由,思酌再三还是选择了其所述的“绑架”。关于用词还请多指教,但本人觉得“逮捕”一词是最不适的。--Auvaand --Talk 2009年12月4日 (五) 19:20 (UTC)[回复]

Auv兄最后说觉得“逮捕”一词最是不适,却又不明言其理由。或许我理解有误罢,以Auv兄的语气,似乎是感觉实践“逮捕”需为合法的当局,而所施加的对象必有违法之嫌,然则大陆当局既不得称一合法政府,而冯所为亦无违法,故用“逮捕”描述的话,有侮辱冯的意味。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见得你我分岐在于语境有所不同罢了。只是我在WIKI查了下逮捕、arrest、detain诸条目,之中并无提出实施逮捕行为的当局是否需民选及合法,而逮捕施加对象是否不可以为政治异见人士,似乎可以说明逮捕只是一司法词语,而无正义性方面的考量。--Juskyinwiki 2009年12月6日

大部分人很难中性的看待此词,确实我也不想用逮捕一词侮辱冯。不适的理由我已提及,就是程序的合法性问题。若当局是正式批捕,想必无此分歧,但此行为如使用“逮捕”,是否以后当局非法拘禁等行为都可归为逮捕?我提议用“非法逮捕”一词,不知阁下意见如何。--Auvaand --Talk 2009年12月6日 (日) 13:45 (UTC)[回复]

唉,我放弃先前意见,还是用“绑架”罢!“非法逮捕”让我感觉实在是很怪,且与下面“非法拘禁”联起来,行文显得生涩。且留待后来者考量吧。--Juskyinwiki 200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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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正虎的FLICKR使用了CC协议,可以使用它的照片。74.115.160.15 (留言) 2010年1月10日 (日) 14:41 (UTC)[回复]
完成BanyanTree 2010年2月14日 (日) 14:05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