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日期 |
执行死刑地点 |
执行死刑方式 |
死刑犯姓名(原身份) |
性别 |
国籍/户籍 |
民族 |
出生日期(终年) |
案发日期(案发时年龄) |
致死案件 |
致死罪名(认定数额) |
一审判决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终审判决/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死刑核准裁定日期、法院、文书字号 |
交付执行死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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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6日 |
玉林市 |
|
姚付健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1年2月9日(39岁)
|
2009年3月18日 |
认为小姨子梁惠居鼓动梁远超与其离婚,为此而怨恨梁惠居并多次与梁惠居发生争打。案发当晚,梁惠居驾驶二轮摩托车至容县石头镇石头圩上的“丽超影音店”门前路段,正准备停车时,姚付健持一根木棍冲上,从后面朝梁惠居的头部打了一棍,致梁惠居连人带车倒在地上。在梁惠居倒地后,姚付健又用木棍朝梁惠居的头部连打了两棍后被群众当场抓获。梁惠居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6日 |
玉林市 |
|
甘德盛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0年5月10日(40岁)
|
2008年2月11日 |
抢劫出租车司机吴家燕,用驾驶座的安全带勒住吴的颈部,直至吴家燕死亡。甘德盛杀死吴家燕后,将吴家燕的尸体移到车的副驾驶座上,驾车往南宁市宾阳县方向逃窜,后将吴家燕的尸体丢弃在南梧二级公路王灵高速公路出口往宾阳县黎塘镇方向约1200米处的一个排水涵洞内,并取走吴家燕身上的金戒指1枚(价值470元)、金耳坠1对(价值460元)及放在车内仪表台上的摩托罗拉牌W375型手机1台(价值299元)
|
抢劫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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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公布日期)[1] |
成都市 |
注射
|
邱文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7年10月 |
在投保了巨额保险后,预谋诈死骗保,他伙同何现兵、毛光华,在锦江区人才市场以招工名义雇了一名与自己相貌、身高相似的农民工后,将其勒死。然后,3人将受害者扮成邱文吉的模样,造成邱文吉被杀害的假象,并抛尸路边,意图以此骗保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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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7日 |
邵阳市 |
枪决
|
张礼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8年8月4日 |
出于欲与被害人张某某(殁年31岁)发生性关系的邪念,藏匿在张某某上下班必经山路边的玉米地。当张某某行至该处时张礼明从玉米地里窜出抱住张某某,遭到张某某反抗,张礼明即拿起事先准备好的石头朝张某某的头部连砸数下,将张某某砸倒在地。后张礼明发现张某某还在动弹,又捡起一块石头继续击打张的头部,致张某某因急性脑功能衰竭而亡。在确认张某某已死亡后,张礼明侮辱张的尸体,尔后藏尸于路边杂草中。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7日[2] |
绵阳市 |
|
刘国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4岁
|
2004年4月19日、2007年1月3日 |
分别在遂宁市船山区和绵阳市三台县街头、酒吧滋事,因口角杀死两人
|
故意杀人罪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7日[2] |
绵阳市 |
|
王开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2岁
|
2009年9月24日 |
撬门入室行窃败露,持刀捅刺沈某、李某某夫妻,致沈某死亡,李某某受伤
|
抢劫罪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7日 |
南宁市 |
|
张寅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3年7月6日(27岁)
|
2007年11月21日 |
在昆明市大观商业城附近抢劫被害人刘某(女,殁年20岁),用手掐其颈部、捂其嘴部,并在陈斌斌的帮助下将刘某拖到汽车后座。尔后,陈斌斌驾驶刘某的汽车逃离停车场。在逃离停车场途中,张寅、陈斌斌搜得刘某的银行卡,并逼其说出银行卡密码。后张寅采取用手扼颈和用绳子勒颈的方式致刘某窒息死亡,抢走其现金、项链等财物
|
抢劫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7日 |
南宁市 |
|
余应署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59年7月23日(51岁)
|
2008年5月3日 |
詹某将被害人粟某(男,时年41岁)的摩托车在南宁市衡阳路西一里34号附近停放时,与余应署发生争执。詹某离开后,余应署的弟弟莫耀光(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将詹某停放的摩托车的大灯和后视镜砸坏。与詹某熟悉的被害人梁某(男,殁年34岁)得知此事后,来到南宁市衡阳路西一里189号附近,与余应署发生争执。余应署拿出随身携带的牛角刀捅刺梁某胸腹部数刀。梁某受伤后逃跑。莫耀光见状,从其家中拿出1把菜刀追上梁某,朝梁头部等处砍劈数刀致其死亡。粟某见状上前劝阻,莫耀光、余应署又分别持刀追砍、捅刺粟某,致其轻伤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1日 |
河池市 |
枪决
|
韦耀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壮族 |
1986年11月17日(24岁)
|
2009年5月24日 |
与朋友覃某、吴某一起喝酒后到宜州市庆远镇太平街某网吧欲上网。因韦耀辉在网吧内大声讲话被网吧管理人员即被害人吴彬劝阻。韦耀辉觉得有失面子而不服,回家后取得一把月亮弯尖刀返回网吧,推门而入,当着正在上网的众人之面,持刀朝被害人吴彬头部、面部、肩部等处猛砍二十几刀,致吴彬当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1日[3] |
丽江市 |
|
刘选洲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44岁
|
2009年11月4日 |
到云南华坪县石龙坝乡某煤矿打工。在企业用工登记中,刘选洲见张某未向煤矿方出示身份证和进行登记,便产生杀害张某仿造矿难,假冒张某亲属骗取赔偿款的念头。案发当日,刘选洲将张某砸死,伪造矿难假象,并伙同彭某海、彭某江(均被判刑)骗取赔偿款未遂
|
故意杀人罪、诈骗罪
|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3日 |
潮州市 |
枪决
|
王永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43年10月(67岁)
|
2007年12月20日 |
因被害人王潮宏多次向其催讨欠款,遂生杀死对方之念。案发当日王永明在某五金店购买一把砍柴刀藏在身上,手持报纸包住的2万元(系用白纸剪裁假装),驾摩托车至市区新乡新井巷王潮宏租住处假装还钱。当王潮宏准备用剪刀拆开报纸包时,王永明从身上取出砍柴刀砍向王潮宏,连砍数刀致其晕倒。此时,与王潮宏同居的另一被害人吴少云见状惊叫,结果被王永明朝其头部、四肢等处连砍十余刀。王潮宏苏醒后迅速逃往楼下,王永明持刀追杀未果,驾车逃离作案现场。后吴少云因颅脑严重损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王潮宏则被砍致右枕骨骨折和右枕部硬膜下血肿等伤
|
故意杀人罪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4日[4] |
常州市 |
注射
|
李俊亮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4年至2005年 |
2004年5月1日晚上,李俊亮伙同团伙成员顾某、张某在钟楼区天皇堂弄一居民楼前,对被害人陈某实施抢劫,几人先是悄悄尾随陈某,然后趁陈某不注意,突然上前将陈某按倒在地,而后用脚踹头、并用水泥砖砸头的方式,致使陈某颅脑损伤而死亡,抢走陈某随身携带的“菲利浦”手机一只(价值1040元)。从2004年4月至2005年5月间,李俊亮还伙同顾某、张某等9人在江苏、北京、河北、山东、安徽、浙江等地,先后对其他26名被害人实施抢劫,采用脚踹头和用砖块砸头的方式,劫得现金、手机、小灵通、笔记本电脑、金戒指、mp3播放器等,共计价值人民币54560余元 |
抢劫罪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7日[5] |
十堰市 |
枪决
|
徐胜洲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9年4月8日 |
以空车配货为名,抢劫货车司机徐某,将其掐晕,劫得现金900余元。随后将十几块砖头用铁丝缠绑在徐某腰部,将其推入茅箭区刘家湾水库
|
抢劫罪
|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8日[6] |
绥化市 |
枪决
|
陆宝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1992年至2006年 |
伙同自己另外两个兄弟及刘铁峰、黄家军等刑释解教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奸、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致死1人、伤18人
|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组织卖淫罪等25项罪名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級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級人民法院
|
陆宝成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11年1月19日[7] |
南京市 |
注射
|
周道举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2009年4月25日 |
2007年结识了女子赵某,两人很快发展成情人关系。周道举在交往中得知赵某有一笔两万元的存款,就心生歹意。案发当日周道举将赵某骗到浦口老山,假意要与她发生关系,用绳子把她绑在树上,随后凶相毕露,持刀威逼赵某说出存折密码,赵某刚大声呼救就被他杀害。事后周道举将赵某的数千元现金和手机等物品抢走 |
抢劫罪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19日 |
揭阳市 |
枪决
|
陈坤权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3年12月12日(27岁)
|
2008年12月1日 |
在普宁市第三中学举行的会计资格考试监考时,认识了参加考试的被害人黄某娜(女,殁年17岁)。后陈坤权经常通过QQ和电话联系黄某娜,并化名“陈明杰”租赁了房屋,购买了专门用于联系黄某娜的手机卡。案发当日陈坤权以介绍工作为名,打电话约黄某娜当晚到普宁市人民医院见面并将其带到其租住屋。陈坤权以教黄某娜跳舞为由,与黄某娜发生肢体接触,并将其推进卧室按倒在床上,欲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黄某娜拒绝并反抗、呼救,陈坤权害怕事情败露,用床上毛毯蒙住黄某娜的头部等,致其窒息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1日 |
洛阳市 |
注射
|
张高涛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9年3月22日 |
曾在西工区一家餐厅做保安员,2009年3月中旬辞职。张高涛认为餐厅经理对其不够友好,产生了报复念头。案发当日凌晨,张高涛从该餐厅二楼爬窗潜入餐厅内,行至一楼大厅被值班员张某发觉,他便拿着啤酒瓶猛击张某头部,并用电话线猛勒张某颈部,致使张某因机械性窒息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1日[8] |
武汉市 |
|
张彬彬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2008年9月4日至6日 |
张彬彬、王伟与同案犯刘某(已判刑)一起消夜时,王伟提出绑人劫财,张彬彬提议将其女友的朋友王某作为抢劫对象。跟踪王某过程中,3人发现与王某有来往的董某更有钱,遂将抢劫对象确定为董某。9月4日晚,董某驾车回家。3人持自制手枪和刀将董某劫持至所租车内,带至武汉开发区张彬彬住处。3人劫取董某随身携带的6000余元现金及银行卡、车钥匙。获得银行卡密码后,9月5日凌晨1时许,张彬彬、王伟持卡在自助取款机上取款4.81万元。同日上午,王伟威逼董某打电话联系其单位会计李某及朋友筹钱,并于当日下午4时许从李某处领取45万元。当晚,3人经商议决定杀人灭口。9月6日凌晨,3人驾车将董某拖至武汉开发区某村长江边,将董某捆绑后抛入江中,致董某窒息死亡。事后,张彬彬分给刘某3000元,其余赃款由张、王二人占有。另在2007年12月19日晚,王伟、张彬彬和黄某(已判刑)还在洪山区某小区地下停车场劫持被害人龚某,将其带至张彬彬租用的房屋,劫取其随身携带的银行卡及家门钥匙,获得银行卡密码后持卡取款2.71万元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湖北省武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級人民法院
|
王伟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
|
2011年1月21日 |
贵港市 |
枪决
|
吴锦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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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4日 |
与被害人吴某等人在平南县大鹏镇思洪村划拳饮酒。期间,吴锦平与吴某因言语争执发生扭打,经在场群众劝解后各自回家。当日晚上21时许,吴锦平为报复泄愤从家中携带尖刀赶到吴某家,强行撞开吴某家大门后冲进院内,持刀向吴某胸、腹、背、大腿等部位捅刺10余刀,后逃离现场。吴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因肺脏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4日 |
唐山市 |
|
胡斌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1岁
|
2009年5月15日 |
伙同何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何某某、张某(均在逃)采用破墙挖洞手段,进入开平区某公司院内盗窃面包铁。该公司王某、王某某发现后,持镐把上前抓捕。胡斌与王某厮打,何某从王某某手中抢走镐把,与张某等人持砖块殴打王某某,致其重伤。何某随后持镐把将王某打倒在地,胡斌从王某手中抢过镐把,击打其头部,致其重度颅脑损伤死亡。此外,2009年4月中旬至5月中旬,胡斌伙同何某、何某某、张某先后到开平区盗窃作案6起,窃得铁板、汽车轮毂、废铁等物品3吨,传动轴、减速器、弓子板等物品0.5吨,铁板下脚料1.5吨,黑胶焊把线15米,面包铁2吨,共价值15420元。赃物销售给佟某、张某某(均已判刑)等人 |
抢劫罪、盗窃罪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4日 |
唐山市 |
|
刘军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1岁
|
2008年8月26日 |
和女友白某在路南区南厂路租房同居。案发前白某提出与刘军分手,刘军对此耿耿于怀。案发前晚,刘军将白某从工作单位叫回租住处后,与白某发生争吵,并殴打白某。次日凌晨,刘军见白某要求分手的态度依然坚决,竟将白某杀害,后用菜刀将白某胸腹部剖开,将室内物品毁坏后逃离现场。2006年3月15日,刘军与被害人耿某等人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某饭店用餐时,因琐事与耿某发生争执,并用拳头及啤酒瓶打耿的头、面部,致其右侧眶内壁骨折,系轻伤 |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4日 |
唐山市 |
|
代志富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4岁
|
2010年1月4日 |
携带刀具在丰润区1小区东侧小树林边伺机抢劫。当被害人胡某(女)路过时,代志富将胡拽进小树林,劫得其价值1100元的诺基亚手机一部及现金20余元。为制止胡某呼救、反抗,代志富从现场树上拽下一根黑色线绳缠绕胡某的颈部并系紧后逃离现场,致胡某机械性窒息死亡 |
抢劫罪、故意杀人罪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4日 |
唐山市 |
|
王振福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8岁
|
2009年2月17日 |
王振福之兄曾与他人打架,王振福因怀疑刘某、孟某夫妇帮助对方而耿耿于怀。案发当日王振福酒后持扎枪到刘某家中质问,与刘某夫妇发生口角。王振福持扎枪朝刘的胸部猛刺数下,致其死亡。之后,王振福又持扎枪追刺孟某,孟大声呼救,因他人赶到,孟得以逃脱。王振福跑到院外将刘家门房玻璃砸碎,后被他人带离现场 |
故意杀人罪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4日 |
玉林市 |
|
周英规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48岁
|
2008年6月18日 |
怀疑在外打工的妻子官某对自己已经没有感情,且认为官某带走了大女儿和大儿子,还想带走双胞胎儿子,便想到要把双胞胎儿子周某雄、周某勇(均9周岁)杀死,让其妻官某也得不到他们。当天下午,周英规持柴刀砍击睡在家中床上的周某雄、周某勇的颈部、头部。估计兄弟俩被砍死后,周英规又想到邻居李某芬曾骂过其,便持柴刀到李某芬家连续砍击李某芬的头部,并放火烧李某芬家的房子,然后服毒自杀未遂,致周某雄、李某芬死亡,周某勇重伤
|
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5日[9] |
泉州市 |
枪决
|
胡原季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1969年
|
2009年7月7日 |
离开工厂后与女友分手,怀疑工厂老板查某从中作梗。案发当日,胡原季重新回到该工厂,偷偷窜至宿舍四楼,将查某两岁的儿子杀害
|
故意杀人罪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5日[9] |
泉州市 |
枪决
|
曾东桂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1977年
|
2009年9月3日 |
与妻子因琐事争吵后妻子回娘家居住。曾东桂携带一把水果刀前往妻子的娘家,在与岳父母争吵期间妻子出门走到屋后的小巷子里,曾东桂随后跟了出去,并要求妻子跟他走。遭到妻子拒绝后,曾东桂拿起刀,朝妻子腹部猛刺。听到惨叫声的岳父等人出来制止时,曾东桂对着上前拉他的岳父猛刺一刀,导致两人当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5日[9] |
泉州市 |
枪决
|
王俊豪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1989年
|
2009年8月25日 |
在泉州市丰泽区遇被害人李某独自行走,尾随其至捷龙超市华大店西侧通道,抢走李某的银行卡。其间,为了逼李某说出密码,王俊豪猛踢她的头、腹部,并将她踹倒在地。在ATM机取款未果、再次对李某进行搜身仍未搜到财物后,王俊豪将李某强奸,得逞后逃离现场。因李某大声喊叫,王俊豪又接连用脚猛踩李某的头部。李某受伤严重当场死亡。
|
抢劫罪、强奸罪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5日[10] |
北京市 |
|
李磊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9岁
|
2006年11月16日、2008年5月22日 |
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到某餐饮公司财务室,撬开保险柜,窃取4.8万余元。之后,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到另一公司四层财务室欲行盗窃,被在四层居住的该店员工卢某及其妻周某发觉,李遂持撬棍猛击二人头部数次,致二人死亡。后李磊用撬棍撬开财务室防盗门及保险柜,劫取81万余元并逃离现场
|
盗窃罪、抢劫罪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5日[10] |
北京市 |
|
屈书元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51岁
|
2009年7月8日 |
酒后来到平谷区某村一路东侧欲打麻将牌,因占座问题与王某及王某之孙发生口角。被他人劝开后,屈回家携带一把尖刀返至现场,与在场的王某家人发生争执并互殴,屈持尖刀分别猛刺王某及其家人数刀,造成王某及王某之子死亡,王某之孙、王某之夫重伤
|
故意杀人罪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月26日[11] |
河池市 |
枪决
|
石顺兵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9年11月15日 |
因与刘挂芬产生感情纠葛,将刘家5人杀死,2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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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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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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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公布日期) |
南阳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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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正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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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24日 |
与栗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共谋后,骑一辆摩托车至新野县王庄镇中心小学附近,将放学回家的10岁小学生刘某蒙上眼睛带至任正家中,并与另一在逃案犯轮换看守。随后,任正、栗某利用送恐吓信、发短信、打电话等方式威胁刘父,刘父无奈先后向指定账户汇入2.7万元赎金。同月27日,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任正怕罪行败露,将刘某杀害,并将刘某尸体埋于自家后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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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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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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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 |
湘潭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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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湘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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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9日 |
经表姐介绍认识高中女学生段某,并于2008年6月确立恋爱关系。2008年9月,段某考入湘潭大学,周湖新高考落榜,先后到广西宜州、广东佛山等地打工。在打工期间,听说段某在大学里谈恋爱,周湖新心生怨恨。2009年4月3日,周湖新来到段某就读的学校想挽回两人感情,但遭到对方拒绝。4月9日上午9时多,周湖新携带单刃水果刀闯入段某住的寝室,两人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周湖新朝段某的左臂捅了一刀,段某大呼“救命”,跑出寝室。在走廊上,周湖新追上去,朝段某的左前胸处猛刺一刀,接着朝自己的胸部也捅了一刀。随后,警方和120急救人员将两人送往医院,段某在途中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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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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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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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6日 |
湘潭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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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征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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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 |
2008年11月4日晚到电游厅参与赌博游戏把钱输的只剩下了几十块钱,李长征只好离开电游厅,到一旁的网吧上网。从网吧出来后,李长征站在网吧旁的屋檐下,心想着要找电游厅老板的麻烦,要其退回自己玩游戏输掉的钱。凌晨2时许,李长征回住处拿了一把砍刀,回到网吧外面继续守候。在等待电游厅老板的过程中,见到一便利店李某刚从外面回来,李长征萌生了抢不到电游厅老板就抢便利店老板的念头。期间,李长征到电游室看了一下,发现电游室已经关门,便敲开便利店的门,对店主李某说买烟,但钱要欠着。李某同意,后李长征又向李某表示要借500元,一月后还,李某拒绝。后李长征趁李某弯腰拿烟之机,抽出砍刀架在李某的脖子上,当李某呼救时,李长征持刀朝李某头部砍去。李某后退摔倒在地,李长征持刀猛砍李某数十刀,致李某不能动弹(最终死亡)后将店内一些香烟及1000元现金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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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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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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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月28日 |
固原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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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建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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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日 |
搭乘出租车前往老家时,由于路况不好,出租车前保险杠损坏,司机马某认为魏建明带路不好,要求赔偿。魏建明心生不满,遂持刀捅刺马某致其死亡,并拿走其手机、戒指、耳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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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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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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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 |
河池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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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振坤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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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 |
与有夫之妇邱瑜颖(化名)相好,后2人感情纠葛产生矛盾。案发前日谭振坤到南丹县城邱瑜颖的居住处,想接邱瑜颖一起回家乡,当晚留宿在邱瑜颖的居住处。次日上午,谭振坤要求邱瑜颖回家乡,遭到拒绝,2人发生争吵。当天下午,2人再次发生争吵,谭振坤便从厨房拿起1把菜刀冲进卧室,朝邱瑜颖头部猛砍数刀,并用双脚轮番踩踏邱瑜颖的身上和头部。谭振坤在行凶过程中发现邱瑜颖的儿子韦某(殁年4岁)蹲在沙发边,即将韦某抱到床上,掐住韦某的脖子,随后拿起菜刀朝韦某的脖子割了一刀,致韦某当场死亡。谭振坤杀死韦某后,见邱瑜颖还未死,从客厅桌上拿1把水果刀朝邱瑜颖的脖子和身上乱捅数刀,致使邱瑜颖当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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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8日 |
南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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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光庆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壮族 |
1984年5月18日(2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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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13日 |
与被害人刘某(男,时年25岁)曾因琐事发生矛盾并有过打斗。案发当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苏圩镇佳棉村段伐坡,何光庆见刘某驾驶1辆摩托车搭载被害人吴某(男,殁年28岁)经过,便追上前,拿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朝刘某的右腹部捅刺l刀,致刘某 肝破裂,构成重伤。吴某见状上前阻拦,何光庆又朝吴某的左胸部捅刺1刀,致吴某心脏及肝脏破裂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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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16日(公布日期) |
玉林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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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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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1日 |
女友王某媚多次提出与黄辉分手,但经朋友劝解后,双方继续维持恋爱关系。案发当日王某媚又提出与黄辉分手。当晚,黄辉来到王某媚居住地,两人又发生口角。黄辉见王某媚决意与其分手,即产生杀害王某媚的念头。黄辉拉住欲出门的王某媚,将王某媚推倒在床,用双手掐住王某媚的颈部,致王某媚死亡。黄辉离开现场时,带走了王某媚的手机和戒指等物 |
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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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 |
呼伦贝尔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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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占军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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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22日 |
修某领着儿子宏某与管占军吃饭,期间,修某的朋友袁某给修某打电话时被管占军接听。袁某听见电话里是男的,便将电话挂断,管占军对此不满。后管占军又用自己的手机给对方手机打过去询问对方是谁,修某将手机抢过来,阻止双方通话。随后,修某领着儿子宏某乘出租车回村,管占军也上车与修某一同回村。在途中,袁某又给管占军的手机打电话找修某,修某告诉对方不要再给她打电话了。当晚修某和宏某回到自己家。管占军从其三叔家拿一把菜刀来到修某家,质问刚才打电话的人是谁。二人为此发生争吵,管占军用携带的菜刀将修某砍倒,并连砍数刀,致修某重伤。修某儿子宏某见状哭喊,管占军又向宏某头部、颈部猛砍数刀,致宏某当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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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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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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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跃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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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7日 |
发现其妻子向某与他人有婚外性关系后,夫妻关系恶化,案发当晚,吴兴跃在家中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遂产生杀人念头,持菜刀连续砍击妻子的头部、颈部,然后又朝被吵醒的两个儿子(一人系向某与前夫所生,一人系向某与吴兴跃所生)头部连砍数刀,最后又持杀猪刀朝三人连续砍刺,将母子三人当场杀死。随后吴兴跃因认为同村村民向某某(女)和吴某某挑拨自己与妻子的关系,导致夫妻不和,决意报复,便手持杀猪刀先后来到两家将向某某砍成重伤和吴某某杀死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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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3日 |
温州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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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长胜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6年8月12日(2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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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 |
雇请他人上网结识8名女网友,骗至永嘉来后通过强奸、暴力殴打等手段,转卖他人威逼其卖淫,还对其中6人实施抢劫 |
拐卖妇女罪、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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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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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日 |
延安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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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艳伟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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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月 |
与他人合伙绑架邻家4岁女孩,并勒索30万元。因小女孩认出疑犯,遂将其杀害 |
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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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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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 |
黄山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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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功雄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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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冰毒100克、贩卖冰毒1200克、海洛因62.93克、麻古600粒 |
贩卖、运输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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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安徽省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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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 |
崇左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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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勇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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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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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8月29日 |
严勇联系王加武购买海洛因,双方商量好价格后王加武找黄必洁要海洛因,黄必洁又联系越南人“阿浩”提供海洛因。当天下午黄必洁按照约定来到交易地点,从“阿浩”母亲即凌氏右手中接过六块海洛因。同日20时许,严勇携带现金从柳州开车到凭祥与王加武交易了三块海洛因,当晚严勇在返回柳州途径南友高速公路吴圩收费站时被抓获,在其车上发现的三块海洛因净重986克
|
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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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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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氏右 |
女 |
不明,自称 越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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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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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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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4日[12] |
庆阳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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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鹏飞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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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月30日 |
以其女友邢某(已判刑)被邻居齐某调戏为由,遂与邢预谋杀害齐某。案发当晚,邢某携带一把单刃尖刀,骗乘齐驾驶的甘M17130号红色桑塔纳2000型轿车到庆城县周祖陵牌坊路口附近停车。事先隐藏在路边的霍鹏飞即上车持刀顶住齐的颈部,齐反抗时,霍、邢二人持刀对齐捅刺。后用尼龙绳反绑齐的手脚,用胶带封住嘴巴,搜去齐身上现金600余元及一部手机,又将齐移于轿车后备箱。霍犯即驾驶该车逃离。于次日晚逃至河南省内黄县新龙乡南羊坞村一断桥处,用其外衣裹装砖块与齐尸体捆绑在一起,抛入卫河内。后将该轿车改为黑色,据为己有 |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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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 |
金华市 |
注射
|
何京迅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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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4日 |
与被害人王某因邻村而熟识。案发当晚,何京迅在武义县城街头看见被害人在一家自动取款机处排队取款,手头拮据的他遂产生了抢劫的念头,随即准备了一把作案用的铁锤子,然后回到自动取款机处守候。待被害人取完款后,何京迅就尾随其一段路并上前叫住了他,假称自己有个房子需要装修,要和被害人一起去看看。当两人行走至金湖公园的游步道时,何京迅趁被害人不注意,掏出备好的铁锤子猛击其头部数下,致使被害人当场死亡。何京迅从被害人身上搜出95元现金及一张银行卡后逃离现场 |
抢劫罪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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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11日 |
蚌埠市 |
注射
|
胡青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3年7月5日(3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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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3日 |
与被害人郑红因跳舞相识并交往。案发前日胡青到被害人处住宿,次日清晨胡青准备离开时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厮打中胡青持锤子击打被害人头部,因被害人喊叫,胡青拽着被害人头发向地面撞击数下,又拿菜刀朝其头、面部和颈部砍击数刀,致其死亡。胡青在逃离现场时,拿走被害人重28.88克价值6873元的黄金手镯一只及现金460元 |
故意杀人罪、盗窃罪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11日 |
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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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忠良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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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5日至6日 |
利用其在汉阳区某餐馆打工,对该餐馆情况较为熟悉的便利条件,潜入该餐馆伺机盗窃。次日凌晨1时许,孟犯在餐馆收银台盗得现金100余元后,继续搜取财物时,被餐馆值班人员梅某发现。为抗拒抓捕,孟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梅某颈部捅刺数刀,致梅某死亡。尔后,孟犯劫取梅某衣袋内现金400余元和餐馆的红酒、饮料等财物后逃离现场
|
抢劫罪
|
湖北省武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級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14日 |
揭阳市 |
枪决
|
欧登富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8年5月(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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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8日 |
多次找其堂妹欧某容(被害人,时年30岁)借钱,欧某容均未同意。案发当日欧登富携带菜刀再次来到欧某容住宿的普宁市流沙某大酒店宿舍楼412房间,找欧某容借钱,仍遭到拒绝。欧登富心生怨恨,即持菜刀砍击欧某容颈部,致其轻伤。与欧某容同住的被害人杨威(女,殁年22岁)见状上前制止,欧登富便持菜刀将杨威砍倒在床上,并继续砍击其头、颈等部位,致其当场死亡。欧某容被砍后逃至房间厕所内并打开窗户呼救。欧登富追至厕所,抓住欧某容的头发欲再次对其砍击,欧某容大声求饶。后欧登富被闻讯赶到的保安当场抓获 |
故意杀人罪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15日 |
邵阳市 |
枪决
|
赵小丽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9年4月30日 |
因未找到工作,经济拮据而产生抢劫之念。案发当日,赵小丽在邵东县城购买一把水果刀后,骗租李某驾驶的面的车前往邵阳市。当车驶入邵东县至邵阳市的高速公路路段,赵小丽抽出携带的水果刀对李某实施抢劫,李某极力反抗,赵小丽遂持水果刀朝李某头颈部、躯干部、双上肢连续捅十余刀,致李某左颈总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赵小丽劫得李某手机一部和现金700元后逃离 |
抢劫罪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16日 |
自贡市 |
枪决
|
孙尚卿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8年11月23日 |
伙同邓永川窜至大安区三多寨镇红灯村4组一机耕道上,进行踩点并问清楚地名后,邓永川便四处寻找作案对象。后邓永川在大安区龙井转盘处以租乘两轮摩托车为名,将摩托车司机代某某骗至预定作案地点后,与早已在此等候的孙尚卿各持弹簧折叠刀一把威胁代某某,抢劫其现金50元、手机一部后,邓永川又要求代某某下车将摩托车“送”给他们。代某某下车后拔掉车钥匙并丢向远处。邓永川、孙尚卿在借助手机光亮寻找车钥匙时遭到代某某反抗,二人恼羞成怒,持刀对代某某的胸部、背部、腰部、双臂、左大腿等处一阵狂捅,致其当场死亡。二人将代某某随身钱物洗劫后,驾驶其摩托车逃离现场。后经鉴定被抢手机价值280元,被抢摩托车价值2000元 |
抢劫罪
|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17日 |
威海市 |
注射
|
刘勃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6年10月11日(24岁)
|
2008年 |
因与他人争执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杀死一人、轻伤一人 |
故意杀人罪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17日 |
威海市 |
注射
|
张士恒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63年11月29日(47岁)
|
2009年5月 |
缓刑期间因负债较多,在邹某的教唆下,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在海上抢劫毕某等人财物,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并将毕某的油船拖翻倒扣于水中逃离现场,后又伙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窃取集体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在前罪判决宣告之前有盗窃漏罪 |
抢劫罪、盗窃罪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3日 |
漳州市 |
注射
|
查阳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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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 |
提议以看房为名抢劫出租房屋的房东,王超(同案被告人,已判刑)表示同意。案发当日,查阳阳与卢燕娥(女,殁年22岁)取得联系后,决定实施抢劫。卢燕娥带查阳阳、王超到漳州市芗城区丹霞星城E2幢208室后,二人在佯装看房过程中,对她实施抢劫,遭到反抗后查阳阳持匕首朝卢燕娥连捅十刀致其死亡。二人劫得现金300元及一部手机后逃离现场 |
抢劫罪
|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3日 |
漳州市 |
注射
|
陈基福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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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
为还欠下的巨额赌债,陈基福伙同自己的司机严德水及赌友,将昔日的生意伙伴吴武华(殁年48岁)从漳州云霄骗到厦门后实施绑架,并向家属勒索600万元,没等赎金到手就残忍地将他勒死,并抛尸同安汀溪乡东岭一处山上
|
绑架罪
|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
严德水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11年3月23日 |
常德市 |
枪决
|
谭智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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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6日 |
和同案被告人朱某等人一起来到常德市华天大酒店美食广场喝酒时与刘某发生争执。华天大酒店保安刘某见状予以劝阻,谭智等人对刘某进行殴打,致其轻微伤。该酒店保安姚均等人闻讯后赶到现场予以劝阻,谭智等人不听劝阻反而殴打众保安,保安被迫予以还击。打斗中,谭智持匕首刺中姚均等人,致姚均死亡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3日 |
常德市 |
枪决
|
戴中立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0岁
|
2009年1月20日 |
帮助本乡村民张某向他人借款,因张未能及时偿还而心情烦闷。案发当日戴妻彭某单位聚餐后,该单位职工曾庆某等人来到被告人家卧室打牌。因家人抱怨其拒绝与客人打招呼,戴中立感到烦躁,便离家找张某讨要欠款,但未找到张。戴中立愈加恼怒,决意将自家房屋烧毁泄愤,遂购买了10升汽油装入塑料壶,又购买了一个打火机。随后,戴中立回到家中,用打火机点燃塑料壶内的汽油,并将燃着的塑料壶丢入卧室前门内,尔后逃离现场。曾庆某等三人被烧死在屋内 |
放火罪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3日 |
常德市 |
枪决
|
谢志学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5岁
|
2009年1月29日 |
因失恋及与家人关系不和而离家,后一直在石门县城网吧上网并过夜。案发当晚谢志学在石门县城租乘郑某驾驶的湘JY6025出租车前往临澧县新安镇化当村。到达目的地后,两人因车费发生争执。谢志学掏出携带的钢链勒住郑某的颈部,并用手捂嘴,致郑死亡。尔后,谢志学取走郑某的手机及现金100余元并驾车逃离并抛尸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3日 |
德阳市 |
枪决
|
马永章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7年7月16日至17日 |
假装以请四川省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唐某当家教为名,伙同女友罗聪华(同案犯,被判处死缓)将其骗至自己的出租屋,然后用刀子威胁,将唐某捆绑起来,之后胁迫唐某向其父亲打电话汇款1000元,汇款后马永章又担心放了唐某后罪行败露,遂伙同女友将其杀害 |
绑架罪
|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4日[13] |
泉州市 |
枪决
|
王亚世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9岁
|
2002年 |
在菲律宾马尼拉市租赁装修工厂,伙同他人在工厂制造甲基苯丙胺,2002年9月至11月间,他共协助工厂生产甲基苯丙胺400余千克。蔡某将分得的170千克卖出,获利1000多万元人民币。王亚世分得112万菲律宾比索(折合人民币16万余元)、人民币6万元及桑塔纳1.8型小轿车一辆 |
制造毒品罪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3月24日[13] |
泉州市 |
枪决
|
蔡文艺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9岁
|
2002年至2005年 |
与他人联手,先后将5500千克麻黄素运输至菲律宾,并在境内非法买卖麻黄素2250千克。还参与贩卖、制造毒品甲基苯丙胺498.108千克(其中155.583千克属未遂)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贩卖、制造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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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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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24日 |
海口市 |
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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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椿良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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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年11月14日(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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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至2004年 |
王椿良等人从1996年开始从事毒品贩卖活动,其情妇周冰、下线李海春、毒贩黄斌等为主要成员。该团伙由王椿良负责组织和交易,通过毒贩黄斌由广东湛江进货,李海春负责接待送货人并验货,王椿良负责加工,周冰负责向李海春提供加工成品,共同贩卖毒品海洛因2814.78克 |
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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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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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14] |
廈門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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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ly Ordinario-Villaneuva |
女 |
菲律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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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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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走私4千克海洛因 |
走私、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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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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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14] |
廈門市 |
注射
|
Ramon Canovas-Credo |
男 |
菲律賓 |
|
4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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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走私4千克海洛因 |
走私、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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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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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14] |
深圳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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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Batian |
女 |
菲律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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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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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
走私4千克海洛因 |
走私、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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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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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0日(公布日期) |
武汉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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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龙 |
男 |
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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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8日 |
在西北湖广场公厕大厅内避雨时,看到女青年王芳(化名)进入女厕所即起意抢劫,尾随并持水果刀威逼王索要钱财。王呼救、反抗,赵龙将其刺中多刀致其身亡,随后抢得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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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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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中級人民法院 |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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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 |
太原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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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清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78年5月21日(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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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7月25日至27日 |
2006年7月,李建清与女朋友张静静(某歌厅小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预谋绑架他人勒索钱财,张静静提出绑架与其相识的胡某(37岁,河南省商水县人,千万富翁),李建清遂纠集被告人白如冰及殷赛强(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参与,并提出索要赎金后将胡杀死。李、白、殷三人驾车察看了用于羁押人质的地点,准备了“三唑仑”、啤酒、绳子等作案工具。7月25日,张静静将胡某骗至其租住房屋内,将“三唑仑”倒入啤酒内骗胡某喝下,待胡某昏睡后,张静静发短信通知李建清等人。后李、白、殷三人驾车赶来,将胡某捆绑后带至祁县境内某山腰处,向其逼要赎金200万元,还抢走胡某随身携带的现金、手表、手机2部及银行卡数张。李建清逼迫胡某说出了银行卡密码,让白、殷二人继续向胡某家人索要赎金并将胡某杀死。随后,李建清返回太原市伙同张静静从胡某的银行卡中取款10.9万元。其间,白如冰多次让胡某通过电话、短信催促其家人交付赎金,并和殷赛强挖好土坑准备掩埋胡某。7月27日11时许,白如冰持石块打击胡某头部,并与殷赛强将胡某投入土坑中掩埋,致胡某窒息死亡。另查明,2006年4月,李建清、白如冰与张静静、殷赛强、李科峰(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预谋抢劫被害人张某(女)。5月3日9时许,白如冰、李科峰、殷赛强在张某租住的太原市某小区将其劫持上车并捆绑、封嘴。车行驶途中搭载了李建清,一起将张某带至太原市东山。李建清、白如冰等人抢走张某随身携带的现金及项链1条、戒指2枚、手机1部等财物,并殴打张某,逼迫其说出了银行卡的放置处和密码。随后,李建清和白如冰来到张某租住处,搜得2张银行卡,李建清又指使张静静从卡中取出1万余元。白如冰返回东山后,还与殷赛强、李科峰先后将张某强奸。次日,白如冰等人威胁张某不准报警后,将其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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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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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
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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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如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2年1月25日(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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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抢劫罪、强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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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 |
日照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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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西芝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52年10月6日(5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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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8月 |
因琐事与他人发生争执,用自制手枪射击对方,致两人死亡 |
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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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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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 |
日照市 |
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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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军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57年10月8日(5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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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 |
与村民袁某关系不和,案发当日对袁某11岁侄女产生强奸报复念头,用言语威胁、掐脖子手段欲实施强奸,因其哭喊反抗,王瑞军用口罩、卫生纸堵塞其口鼻致其死亡 |
故意杀人罪、强奸罪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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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3月31日 |
昌吉回族自治州奇台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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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双喜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58年10月24日(5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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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至2009年 |
多次对共同生活的王某的女儿李某某(1995年生)多次进行猥亵、奸淫,并威胁其不要告诉他人。2009年11月27日,因王某母亲李某给他人借款,孙双喜对此产生怨恨,用斧头砸死李某。 |
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猥亵儿童罪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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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15] |
廈門市 |
注射
|
毛苒 |
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5年11月25日(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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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外籍男友“OBI”指使,伙同他人走私3.3千克海洛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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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贩卖毒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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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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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15] |
廈門市 |
注射
|
朱治春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89年2月2日(2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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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尾随方式抢劫杀人,劫得一部手机和600元钱
|
搶劫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4月14日[15] |
廈門市 |
注射
|
李志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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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友追讨买烟剩余的1元,用洋镐将其砸死
|
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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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4月14日[15] |
廈門市 |
注射
|
吴开学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2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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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付嫖资,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割断了卖淫女颈部动脉
|
故意杀人罪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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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4日[16] |
固原市 |
注射
|
马小梅 |
女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回族 |
1991年9月14日(1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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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12日 |
马小梅怀疑男友张某与马某关系暧昧而怀恨在心,为报复张某,遂产生杀死马某的念头。2010年1月12日,马小梅购买了一只塑料壶并到加油站买了10元钱的汽油,存放在一家汽车配件商店。第二天马小梅在上晚自习时随身携带一把单刃刀,并购买了打火机。当晚马小梅提前离校,在学校附近路口等到下晚自习回家的马某,骗其到汽车配件商店取存放的汽油。马小梅拿上汽油后,与马某一起行至西吉县南环路葫芦河二桥附近一涵洞处,乘马某不备,持刀朝马某的左、后颈猛刺两刀,后又将所带汽油浇在马某身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离现场。
|
故意杀人罪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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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刘赘衡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1959年2月28日(5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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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7月30日 |
刘赘衡因经营亏本,无端迁怒他人,并产生以爆炸方式炸死迁怒对象彭某及其所在的税务分局工作人员,报复他人和社会的念头。2010年7月30日下午,刘赘衡携自制遥控炸药装置窜至长沙芙蓉区国税局东屯渡分局,趁工作人员开会之机,将炸药放置在会议室门外墙边。当日16时39分许,刘赘衡遥控引爆炸药,致被害人彭某、罗某某两人当场死亡,另两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20人不同程度受伤。刘赘衡引爆后趁乱逃离现场。8月8日,公安机关在广西全州将刘赘衡抓获。
|
爆炸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申晓彬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5岁
|
1996年9月3日 |
因考试不及格,被学校决定留级。案发当晚,申将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衣服放进牛仔旅行包,敲门进入校教务处副处长刘某家。在要求刘帮自己处理留级的事情被拒绝后,申朝刘胸部刺数刀。随后,又将呼救的刘的9岁女儿砍死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瞿学林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邹飞跃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成旺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陈程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曹小胜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32岁
|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周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故意杀人
|
故意杀人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李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故意杀人、抢劫
|
故意杀人罪、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黄友色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45岁
|
|
实施爆炸行为,致人死亡。
|
爆炸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雷冠兰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刘汉泉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严磊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刘佳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29日[17] |
长沙市 |
枪决
|
谢麓明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
抢劫致人死亡
|
抢劫罪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1年12月30日 |
贺州市 |
枪决
|
黄文科 |
男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汉族 |
|
2009年4月8日 |
因其父亲黄作林与其生母黄仕云离异后财产分割以及出租土地受益分配等问题,与黄作林产生矛盾。案发当晚,黄文科来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沙田镇黄作林处,欲偷听黄作林、杨群英夫妻之间的谈话,被黄作林发现,两人在门口发生打斗。黄文科踢倒黄作林,从地上捡起一根锄头柄猛击黄作林头部数下。杨群英闻声出门,见状逃回房内。黄文科追入房内,用锄头柄先后打击杨群英及其子黄兆宇头部,将二人打倒在地。黄作林、杨群英、黄兆宇分别因颅脑损伤而死亡。黄文科唯恐三被害人未死,又从房内找来电线、橡胶带,分别在三人颈部缠绕打结,致三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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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罪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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