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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水縣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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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鄰水縣文物保護單位,分別列表如下。

鄰水縣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8處)(1988年9月10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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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1 官井壪古城遺址 南宋 興仁鄉古鄰村古佛社區 位於龍鼻岩以東平壩上,東、南有大洪河環繞。東西長約2000米,南北寬約1500米,面積約300萬平方米。文化層厚約2.3米。發現有陶缸、陶罐、陶燈柱、陶碗、陶水管、瓷盞、石墩、磚瓦殘片等遺物及字庫、石塔等遺跡。
2 唐壪山崖墓群 東漢 七孔鄉棉花村 位於長約100米,距地面約5~10米的崖壁上,發現崖墓40座。墓向西。椡3墓門四層門楣,墓門高1.68米,寬1.16米。甬道長1.87米,墓室長2.3米,寬2.9米,高1.7米,拱頂。近甬道處有1座石灶,2具石棺縱向並列置於室內。棺長1.95米,寬0.59米,高0.6米。
3 獅子壩古墓 石永鄉獅子壩村西南500米 面積約23平方米。石室墓,有三室。石墓碑樓重簷廡殿頂,高3.45米,寬5米,文字均陰刻楷書,匾刻有“於斯萬年”4字,對聯“筆架迎龍杖,石獅接鶴回”,額首刻源“遠流芳”,浮雕花卉、瑞獸。墓前置石獅1對,高1.2米。
4 廖貴相墓 解慍鄉河壪村 面積約100平方米。墓向東。封土呈橢圓形,長5.4米,寬3.32米,高2米。石墓碑樓歇山頂,四柱三間,兩側有八字儀牆,高5.33米,寬4.43米,浮雕“八仙”、牧童、漁翁、花鳥等。
5 三教府 三古鄉三教場 始建於明代,清乾隆五十八年重建,嘉慶十三年改建維修。因祭儒、釋、道三教聖人而故名。坐北向南,占地面積547平方米,原為二進四合院佈局,現僅存正殿及廂房。正殿面闊三間10.9米,進深三間7.45米,高7.2米,懸山頂,穿鬥式梁架。廂房面闊五間18.5米,進深三間8米,高5.2米。
6 下塔院舍利塔 西天鄉楊河村 六角五層石塔。建于清道光年間(1821~1850)。坐西北向東南,高4.97米。塔基座為六邊形須彌座式。第一層有鏤空雕刻,第二層為6個小像(已風化)背負大圓盤,第三層為塔的主體,呈覆缽狀,高1.24米,第四層六面浮雕佛像6尊,第五層浮雕門窗、飛簷。塔刹為圓錐狀。
7 老龍洞雙牌坊 古家鄉雙峰村 建于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牌坊2座,坐西南向東北,相距8米。1座四柱三間,面闊6.4米,高5.6米,字匾處刻“澤潤群生”。1座四柱三間,面闊4米,高3.8米,刻真“波羅”3字,門柱上刻楹聯。
8 千佛岩摩崖造像 高石鄉地龍村6組 千佛岩是鄰水唯一的唐代摩岩石刻。在高石鄉地龍村六組的一匹山樑上,與對面王家鄉峽碼村一組山樑上的"大佛岩"遙遙相望,互相輝映,乃鄰水名勝之一。據岩壁題記,刻造於唐廣明庚子年間(880年),距今已有一千一百多年。千佛岩的佛像共有七洞六百多個,其中以第一洞為最多,有大佛一個,小佛二百三十餘個;第三洞次之,有大佛五個,二佛十個,小佛近二百個,第二洞又次之,有大佛二個,二佛十一個,小佛七十餘個;其餘幾洞,各有石佛七、八個、十幾個不等。七洞石佛中,以第三洞和第五洞的石佛為最完好。石佛不僅沒有殘損,而且神采飛揚,栩栩如生。其餘幾洞石佛為破"四舊"時損壞較大,有的缺胳膊,有的少腿腳,有的缺鼻耳,有的少嘴眼,有的被摘掉了腦袋。這七洞摩岩石刻大小佛像,大的半人多高,有騎獅子的,有乘大像的,還有坐麒麟的,其神情自如,饒有風趣,耐人尋味。較小的有一尺五左右高,有坐著的,有站著的,有舉手抬腿的,各具神態。最小的石佛有五百多個,雖長不滿四寸,大不過二指,但雕工精細,姿態各異,柿比鱗次,目不暇接,美不勝收。
9 睏佛岩臥佛 梁板鄉清水村東南600米 造像鑿于長100米的黃砂石崖壁上。坐東向西,臥佛1尊,長3.75米,肩寬1.1米,厚1.8米,距地面高2.2米。清嘉慶二十三年(1818)培修時,在臥佛上修建有16.3平方米的小廟。廟門楷書陰刻“翻身便騎天馬,伸足可踏臥龍”楹聯,橫額為“慈雲普蔭”,字徑0.1米。
10 書巖石刻 西天鄉雲頂村雲頂寨下石崖上 石刻鑿于長300米的黃砂石崖壁上。坐西北向東南,2則。1則高2.6米,寬1.69米,楷書“書巖”,字高1.25米,寬1.44米,上款“朝清大夫知合州軍州兼管勸農事湯紫林書”,下款長“男貢名應令工刻於壁歲在壬寅(1182)季春清明日記”。1則字高2.6米,寬2.56米,楷書“陽春穀”3字,題有“隆慶改元……約詣書岩”。同遊者有進士、中憲大夫巡撫山東等處兼督理官田都察院禦史張鑑鄰水知縣吳乾亨等約20人。
11 靈寶山石刻群 城南鄉三合村靈寶山 石刻鑿於黃砂石崖壁上。坐西北向東南。題刻11則,造像2龕,其中東岸7則2龕,西岸和河心4則。1號草書橫排“天然圖畫”,字高0.65米,寬1米。2號行書橫排陰刻“吹於所遷”,字徑0.17米。3號高1.6米,寬7.2米,楷書橫排“愛此山川佳”,果州守金齊賢清嘉慶二十年巡視鄰水時題,字高0.73米,寬1米。4號楷書橫排“流觴曲水”,字高0.56米,寬0.9米。5號楷書橫排“別有天地”,字高0.55米,寬0.65米。6號楷書橫排“山水有清音”,字高0.32米,寬0.42米。7號“正好償佛修行”,字高0.22米,寬0.25米。8號天王造像,高0.9米。9號浮雕彌勒半跏趺坐像,高2.5米。10號“中流砥柱”刻於河心巨石,高0.64米,寬0.98米。11號“丁酉淳熙四年(1177)造橋”,字徑0.14米。12號詩碑,楷書14行,字徑0.05米。13號“還我河山”,字高0.7米,寬0.75米,1939年2月歡迎抗日軍人陳紹堂先生游此志感。
12 黃陵寺摩崖造像 龍橋鄉黃陵村黃陵山 造像鑿于長55米的黃砂石崖壁上。坐西向東,4龕窟48尊,橫向排列。2號龕35尊,佛頭部受損。3號龕造像3尊,佛像鼻子受損。1~3號龕矩形拱形頂,4號龕長方形平頂。1號窟高2.5米,寬4.3米,深1.5米,窟內造像5尊。2號窟高5.5米,寬11米,深1米,窟內造禮佛圖。3號龕主像接引佛,高6.5米,兩側侍立二羅漢。4號龕5尊。另有黃陵山記碑1通,高1.66米,寬1.6米,記述黃陵寺修建始末。並有“始建于宋代淳熙壬寅(1182)歲,明代嘉靖庚申(1560)歲仲秋月望刻記”。
13 鄰水北門水文石刻 鼎屏鎮北門 題刻鑿于長21米的黃砂石崖壁上。坐西北向東南。先鑿高1.47米,寬2米的淺龕,內刻當年洪水位置。並在寬0.5米,高0.3米的範圍內刻說明文字,字徑0.03米。大部分模糊難認,僅識寶慶等字。縣誌記載為寶“慶三年丁亥(1227)六月初七日甲寅水泛漲至此謹記”。
14 學堂溝石刻(清風亭) 雷公鄉中莊村 石刻鑿于長15米,距地面1米的黃砂石崖壁上。坐南向北。在高0.66米,寬1.51米的框內,楷書“清風亭”。
15 大佛寺大佛 城南鄉政府後院 寺毀。造像鑿于高13米,寬9米的黃砂岩崖壁上。坐西向東。像高5.4米,光頭,身著椪形領袈裟,結跏趺坐,雙手於腹前合托一寶珠,珠徑0.27米。刻於明萬曆四十八年(1620)。
16 高石壁婚齡示諭碑 西天鄉楊河村西1公里處的八角嘴高石壁崖岩上 連山碑。刻在黃砂岩懸崖上。坐西北向東南。高1.43米,寬0.75米。楷書“都察院示諭軍民人等知悉今後男婚需年至十五以上,方許迎娶。違者父兄重責枷號,地方不呈官者一同枷責”。字徑0.07米。
17 白洋壩熊吉墓 1926年 罈同鄉白洋壩村 熊吉(?~1926),鄰水縣人。早年留學日本並加入同盟會。1917年任鄰水縣勸學所視學。1926年被羅澤洲誘捕後處決。坐東向西,占地面積12平方米。封土長4.93米,寬0.8米,已平。1985年墓前立石碑,高1.15米,寬0.81米,碑文豎排楷書陰刻“中國同盟會會員民主革命先驅者熊吉之墓”。
18 御臨橋 1943年 幺灘鄉街南場口 三孔石拱橋。相傳明代建文帝朱允炆曾到此避難而得名。東西走向,跨御臨河。橋長56米,寬7.3米,墩高13米,墩上刻于右任題字“御臨橋”,僅“御”字常露出水面。橋上欄杆高0.85米,橋欄中間部分刻:“民國三十二年□右任”。

鄰水縣鄉級文物保護點(?處)(198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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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水縣人民政府1989年公佈鄉級文物保護點,名單尚不完整。

編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1 三角灘牌坊 罈同鄉百靈廟村
2 下塔院 西天鄉楊河村
3 流杯池石刻群 西天鄉雲安村
4 鹽井河鹽井 西天鄉
5 聖水寺 袁市鄉

鄰水縣第二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1處)(2011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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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水縣人民政府2011年公佈第二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在公布的22處文物保護單位中,古墓葬類5處、古建築類6處、石窟寺及石刻8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3處。[3][4]

編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1 李舒錦墓 柑子鄉桅子村桅子灣背後
2 徐家灣墓 柑子鄉岐山村
3 吳集金家族墓 柑子鄉岐山村
4 長石板崖墓群 罈同鎮蓼葉寺村
5 甘家斌墓 道光二十二年 復盛鄉蓮花村五組甘家大院前
6 鹽井河橋 光緒七年 牟家鎮向新村
7 大毛坡寨 罈同鎮白靈廟村
8 水磨灘雙鳳橋 復盛鄉水磨灘村
9 夏紹虞故居 八耳鄉插檐洞村高石坎
10 熊氏宗祠 長灘鄉黑壪村
11 李家灣太平橋 明萬曆 古路鄉檯子村西南1公里 單孔石拱橋。建於明萬曆年間(1573~1620)。南北走向,跨白水河。橋長20米,寬5.8米,拱跨17.31米。橋面用石板鋪砌。橋欄高0.8米,望柱已毀。
12 讓水摩崖水文石刻 光緒三十三年 涼山鄉新市村二組 「大清光緒丁未秋鐫」 「熊輔周題」 「讓水」 「水流相讓後徐行,逝者如斯兢自平。詎料物能卑遜順,世人何必尚紛爭。」
13 道人溝岩摩崖造像 石滓鄉大步口村
14 泥巴寨摩崖造像 明代 九龍鎮農華村
15 石花山石刻 同治七年 長安鄉明月村西北 石刻鑿於黃砂石崖壁上。坐西北向東南。在高3.5米,寬2.05米的範圍內,楷書「靈岩」,字徑1.33米,字右小序,說明「靈岩」來歷,左刻清同治戊辰(1868)童世級書劉潛修勒石。
16 活水溝神道碑 光緒二十七年 柑子鎮桅子村三組下油坊小河旁公路右側 誥封光祿大夫諱逢春李公之神道
17 新廟摩崖造像 椿木鄉新廟村
18 阿彌陀佛石碑 道光十年 冷家鄉人和寨村北300米 碑紅砂石質,高5.2米,寬4.62米,厚0.3米。立須彌座上,座高0.8米,寬5.02米,厚0.5米。正中行書“南無阿彌陀佛”,字高0.5米,寬0.4米,刻有捐款人姓名及書者童世績,落“大清道光十年(1830)中浣吉旦”款。
19 聖水寺摩崖造像 明代 袁市鎮增產村東北1.5公里 寺毀,造像鑿于長8.8米,距地面2米的黃砂石崖壁上。坐東北向西南,2龕5尊。1號龕長方形平頂。高5.5米,寬4.8米。主像釋迦牟尼,高1.8米,頭飾細螺髻,身披袈裟,結跏趺坐蓮臺上,另3尊小佛剝蝕,像右題記聖“水寺始建于明洪熙元年(1425)七月,同治七年(1868)補修”。2號龕長方形拱頂,高1.2米,寬0.9米,深0.7米,龕內佛高0.75米。
20 鄰山公園烈士墓
21 古路口抗日陣亡紀念碑及語錄碑 民國27年 古路鄉場鎮 碑為青色砂岩石刻成,坐西北向東南。高1.64米,寬1.03米,厚0.13米。正中楷書豎排陰刻“浩氣長存”4個大字,字高0.3米,寬0.28米。上款為“抗日陣亡將士殉國紀念”,下款為“公元一九三八年七七事變紀念日永興鄉全體民眾敬立”。

鄰水縣第三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1處)(2020年1月9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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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1 龔占鼇墓 清代 高灘鎮高明村4組
2 中城寨寺晏坪塔古墓葬群 清代 石滓鎮中城寨村1組
3 唐宗浩家族墓 清代 太和鎮丁字橋村2組
4 包家碉樓 清代 柑子鎮渡槽村6組
5 譚家灣民居 清代 觀音橋鎮大坪村7組
6 上龍家灣民居 清代 觀音橋鎮湯巴丘村1組
7 林家花園民居 清代 城南鎮走馬村3組
8 平灘橋 清代 復盛鎮和平村8組
9 游雪程烈士故居 1903年 太和鎮金盤村2組
10 太和革命烈士紀念園 2001年 太和鎮青杠坪村2組
11 賈角嘴唐萬國烈士及其家族墓 2000年 太和鎮秧田溝村2組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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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1996年6月19日)[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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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44 靈寶山石刻及古石橋 宋、清 鄰水縣靈寶山

四川省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2007年6月1日)[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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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264 黃陵寺摩崖造像及石刻 宋代 鄰水縣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1處)(2012年7月16日)[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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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68 唐壪山崖墓群 漢代 鄰水縣

四川省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處)(2019年1月10日)[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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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名稱 時代 地址 簡介 備註
32 李舒錦墓及神道碑 鄰水縣
149 大佛寺大佛 鄰水縣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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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鄰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鄰府發(1988)163號〕各區公所,鎮,鄉人民政府:為了加強對文物的保護和管理,現將我縣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18處)予以公佈,希各區、鄉(鎮)人民政府加強對文物工作的領導,廣泛宣傳和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配合有關部門對本地區的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劃出保護範圍,做出保護標誌,成立文物保護小組,落實責任人及保護保護措施;教育廣大幹部群眾,為保護文物做出貢獻。對破壞、盜竊和走私文物的活動,要及時予以堅決打擊,個別情節嚴重者,應報送公安機關依法懲處。附:鄰水縣第一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日 抄報:達縣地區行署 抄送:縣委、人大、政協辦公室,縣人武部、檢察院、法院,達縣地區文化局。鄰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一九八八年九月十一日印發
  2. ^ 鄰府發[1992]156號
  3. ^ 「鄰水縣級文物保護單位達40個」,呂忠平,2011.03.28,《廣安日報》
  4. ^ 鄰府發[2011]9號文件
  5. ^ 「鄰水縣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三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及其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的通知」,鄰府發〔2020〕1號,各鎮人民政府,高新區、川渝合作高灘園區管委會,縣級各部門,中省市駐鄰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經2019年12月25日十八屆鄰水縣人民政府第4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將龔占鰲墓、包家碉樓等11處第三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及其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予以公布。請各單位嚴格按照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附件:1.鄰水縣第三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 2.鄰水縣第三批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鄰水縣人民政府,2020年1月9日
  6.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發〔1996〕104號,1996年9月16日,省政府同意省文化廳提出的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44處),現予公布。請各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四川省文物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組織有關部門,認真做好所轄境內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附:四川省第四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四川政報》 ,1996年第33期,第16-17頁
  7.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級各部門:省政府同意省文物局提出的第七批有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342處),現予公布。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照國家和省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辯證關係,認真做好所轄境內的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推進"文化資源大省向文化強省跨越"的戰略構想,弘揚愛國主義精神,增強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充分發揮文物在社會主義三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2007年6月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七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函【2007】114號
  8.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9.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川府函〔2019〕8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省政府同意文化和旅遊廳提出的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196處),現予公布。各地各部門、各有關單位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利用和監督管理工作。附件:第九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