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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辰」。
潘辰(?—1519年),字時用,江浙行省處州府景寧縣(今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潘辰年幼喪父,隨叔父家抵達京師,以文學著稱。弘治六年,下詔天下舉才德之士隱於山林者。府尹唐恂舉薦潘辰,吏部以辰生長京師而不採納。唐恂再次上奏,給事中王綸、夏昂亦相繼舉薦潘辰,於是授翰林院待詔,久之掌管典籍事。之後參與修撰《大明会典》,進五經博士[1]。正德年間,劉瑾摘《會典》小疵,復降為典籍。之後再升為翰林院編修。九年后,超擢太常寺少卿,致仕歸,卒[2]。
- ^ 《明史》(卷152):“潘辰,字時用,景寧人。少孤,隨從父家京師,以文學名。弘治六年詔天下舉才德之士隱於山林者。府尹唐恂舉辰,吏部以辰生長京師,寢之。恂復奏,給事中王綸、夏昂亦交章薦,乃授翰林待詔。久之,掌典籍事。預修《會典》成,進五經博士。”
- ^ 《明史》(卷152):“正德中,劉瑾摘《會典》小疵,復降為典籍,俄還故官。南京缺祭酒,吏部推石缶及辰。帝以命缶,而擢辰編修。居九年,超擢太常少卿,致仕歸,卒。特賜祭葬。辰居官勤慎,晨入夜歸。典制誥時,有以幣酬者,堅卻之。士大夫重其學行,稱為「南屏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