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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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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相
大明山西布政使司左參政
籍貫福建福州府閩縣軍籍
字號字廷赞,号燮轩
出生嘉靖庚戌十月十九日
逝世萬曆癸卯十月二十四日
配偶邹氏,封淑人
親屬子林恒祐
出身
  • 萬曆七年己卯科乡试舉人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出身

林國相(1550年—1603年),字廷贊,号燮轩福建福州府閩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癸未進士,官至山西參政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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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進士。授户部主事,榷税崇文门。万历十八年(1590)担任广东惠州府知府。萬曆二十二年(1594年)卸任。[1],遷河东运使,官至山西左参政,分守河东。三十一年因病归省。行至桐庐,病重,堅持抵家,口不能言,目视父母而卒。年五十四歲。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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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父林汝生;祖父石椿公林錋;父親慕椿公林謙。母許氏[2]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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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惠州府志》
  2.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衔
前任:
孙光启
廣東惠州府知府
万历十八年(1590年)上任
繼任:
程有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