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複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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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赫不是邦聯制 只是歷史名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否應當視作複合制國家?[編輯]

由於港澳兩個特別行政區的存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結構類似於邦聯/聯邦制,將其視作單一制國家是否妥當? A962315220留言2017年1月28日 (六) 18:34 (UTC)[回覆]

英國是否應當視為複合制國家?[編輯]

聯合王國是英格蘭、蘇格蘭、北愛爾蘭和威爾斯拼起來的國家,其中蘇格蘭、北愛爾蘭和威爾斯有各自的議會,而且不隸屬於英國國會,在體育賽事等場合也是各自派出代表隊。某種程度上可能比美國的自由度還要高?Zack Epsilon留言2021年10月22日 (五) 07:49 (UTC)[回覆]

關於荷蘭(歐洲部分)的標註[編輯]

作為主權國家的荷蘭王國是聯邦制國家,而歐洲部分是聯邦制下的單一製成員。在地圖中將其標註為單一制國家。但如果以主權國家層面考慮是否應該將荷蘭王國的所有成員一起標註為複合制國家? Zack Epsilon留言2021年10月22日 (五) 07:56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