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甫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黃寬先
黃文甫
出生黃文甫
(1899-07-07)1899年7月7日
廣東
逝世1971年7月31日(1971歲—07—31)(72歲)
溫哥華
職業新聞工作者
知名於社會活動

黃文甫(字寬先英文Wong Foon Sien,1899年7月7日-1971年7月31日)是加拿大的新聞工作者和勞工權利活動家,他為了一些民權人權組織付出了大量心血[1],是早期溫哥華中華公所領導人之一,被稱為「可能是唐人街最有影響力的人士」[2]。他有時被稱為唐人街發言人[3]或者被溫哥華白人稱為唐人街市長[4],儘管這會造成一些社區內加拿大華人的反感[5]

黃文甫致力於終止對於加拿大華人和其他少數團體的歧視[6],並且是一個為這些群體的權利,尤其是移民權和家庭團聚[7],獲得認可和正常化奮鬥的熱情活動家。[5]

早日生活[編輯]

他於1899年7月7日出生於廣東,並且在1908年與父母[2]移居不列顛哥倫比亞坎伯蘭市[8]。他的在商業上獲得成功的父母期望他能夠在清朝獲得一席之地,原本計劃將他送到中國去接受對應的教育。在10歲的時候,他的課後讀物包括四書五經[2]。他們的希望在革命家孫中山1911年在流放美國之後為募集現金而訪問坎伯蘭時破滅了,黃文甫受到孫中山的影響,決定學習法律[2]。在完成高中課程之後,他移居到溫哥華,並且成為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的五個華裔學生之一[2]。在就學期間,他成為加拿大華裔學生聯合會主席[9]

黃文甫也是維多利亞1914年建立的華裔加拿大俱樂部同源會的成員之一[10]

職業生涯[編輯]

在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畢業後[4],他被不列顛哥倫比亞法務部部長亞歷山大·曼森僱傭為法庭翻譯員。他也因此被捲入到Janet Smith 案,在曼森、私家偵探Oscar Robinson、不列顛哥倫比亞警察Forbes Cruickshank、警探Sam North、James Hannah[11]綁架嫌疑犯Foon Sing Wong刑訊數月時提供翻譯服務。溫哥華的英文報紙揭露他當時作為偵探局一員為警察提供未存檔的服務。[12]這個綁架事件在溫哥華的華人和英語人群中引起了憤怒,一群匿名的"老華商"[13]為他在案中的行為向法務部長提出抗議[14]。他的角色被視為利益衝突[15],因為他在為法庭提供翻譯服務的同時,也輔助警方進行調查。

他創建了廣利泰公司,一個為「所有刑事或者民事案件,例如移民、遣返、商務認證、與西人的合同或租約」提供翻譯服務的法律代理。[16]在1942年,他創建了華人工會,這是他活動生涯中創建的諸多協會之一[17]

1906年建立的中華會館經常由在唐人街外有財政和社會影響的華商組成。繼早期領導人葉春田溫金有之後[18],因為他的社會活動,以及他在二戰之前對公共關係的了解[19],黃文甫在1937年被任命為支持中國抗日戰爭的宣傳負責人[4]。在1948年,他成為中華會館聯合主席[20],這個職位他一直保持到1959年[4]。在此期間,藉助了他在唐人街外的關係網,例如他的加拿大自由黨黨員的身份以及他在「主流新聞工作者及其他少數團體人士中的熟人」[20],中華會館的影響力達到了高峰。

除了在1957年和1958年的加拿大聯邦選舉中支持加拿大進步保守黨候選人鄭天華之外,黃文甫一直支持加拿大自由黨。鄭天華之後成為第一個華裔加拿大議員[21]

新聞工作和社會活動[編輯]

在1944年黃文甫和Gordon Won Cumyow、Esther Fung、Ann Chian、Joe Leong、Henry Lee、Andrew Lam等加拿大華人聯合會成員聯署[22]一個包含要求華裔加拿大人在不列顛哥倫比亞獲得選舉權的提案,並且送到不列顛哥倫比亞政府和加拿大政府[22]。在1945年,他加入了國民黨的域多利《新國民報》的編輯部[2]。他也為華埠新聞之類的其他出版物寫作。[23]

1945年中,他啟動了一個要求加拿大政府給予華裔加拿大人選舉權的運動[24]。這個權利在1947年被在聯邦和省級授予,在1949年普及到市級。[25]1923年華人移民法在1947年被廢止之後,他在放寬剩餘的加拿大移民限制,特別是解決這些限制造成的家庭分離問題中成為一個重要人物。[1] [26]。他試圖要求廢止人頭稅。在1949至1959年間,他每年都到渥太華[20]向政治家們請願,因此聞名[27]。 他在主流媒體關於這個主題的新聞中經常出現,而且加拿大華人媒體對他的行動的報導事無巨細,甚至包含了旅行日程和評論員支持[28]。這使得黃文甫被承認為一個華人社區的發言人,增加了他和中華會館的影響力[29]。在1953年,中華會館發布了支持聯邦候選人的宣傳單張[30]

What we ask is not an open door to all Chinese who wish to come. Our appeal is that the Chinese Canadian may have his family with him – a complete family, not one part in Canada and the other part in Hong Kong or China.
Foon Sien, quoted posthumously by Mark Bourrie,[31] 原文出自華埠新聞1956年5月3日號

他針對加拿大移民法的請願最終「使得數以百計的華人家庭獲得團聚」[1],現在加拿大華人可以申請配偶、未婚子孫和年長父母[26]。加拿大華人公民聯合會因此給予他一個獎項[2]

儘管在移民權利中的活動獲得成功,他仍舊被一些華人社區人士視為一個有爭議的人物。他被這些人認為操縱中華會館謀私[32],或者反對他被主流媒體稱為唐人街市長,但是這些批評並不普遍[33]。黃文甫於1959年從中華會館委員會辭職。

1959年,加拿大皇家騎警開始調查「紙生仔」非法移民案。[34][35]皇家騎警搜查了居民、辦公室和華裔加拿大社區領袖的組織,查封了護照、簽證和一些其他文件[36]大約3萬份文件在溫哥華被查封,其中很多被來自香港警察的便衣翻譯出來[37]。黃文甫認為這是一個系統性的侵犯人權的行動:「這個場合仿似一個處於戒嚴狀態的國家。如果政府不限制這類行動,基本的人權和自由將受到危害」[38]。華人社區進行了反對的宣傳活動。最終僅有很少人被判非法移民[7]。中華會館因這些查封行動而受到損害,聲譽和影響因被警察調查而減弱[33]

在20世紀60年代,黃文甫是一個反對溫哥華的一些開發活動的活動家,特別針對那些在唐人街的開發活動。1963年,為表示他對士達孔拿復建計劃的堅決反對,他從市長William Rathie組織的顧問委員會辭職。他認為這個計劃將會造成唐人街的商業和居住區分離,造成柏林圍牆的效果[39]。這個計劃將會把30畝土地夷為平地,在MacLean公園建造一個高樓,以及為Raymur-Campbell公有住房計劃騰出空間[40]。其中一部分土地是徵收自華人業主[41]。Rathie建議中華會館代表的團體提出他們自己的開發建議,這受到社區歡迎[42]。但是溫哥華市政會次周批准了開發商的計劃,同時聲明他們接受中華會館的建築設計建議[43]

黃文甫於1971年7月31日在溫哥華去世,葬禮參與人數眾多[2]

2008年8月26日,加拿大聯邦歷史遺址及紀念局將黃文甫列為全國歷史人物[1]。他的很多文章、剪報和其他作品被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館藏[44]。John Atkin在2011年8月11日的溫哥華太陽報專欄中將黃文甫列為十大溫哥華人物之一[45]

相關條目[編輯]

注腳[編輯]

  1. ^ 1.0 1.1 1.2 1.3 Parks Canada (PNHS): 2008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Wong
  3. ^ 華埠新聞: 1963. 卷10. 28頁。
  4. ^ 4.0 4.1 4.2 4.3 History of Metropolitan Vancouver 1971 chronology
  5. ^ 5.0 5.1 Con and Wickberg: 1982. 200頁。
  6. ^ MemoryBC
  7. ^ 7.0 7.1 Chan: 2011. 102頁。
  8. ^ Con and Wickberg: 1982. 199頁。一些文獻稱他出生於19世紀90年代晚期,或1902/1903年。
  9. ^ UBC Library Digital Collection: 1924. 第2頁。
  10. ^ Con and Wickberg: 1982. 97頁。
  11. ^ Macdonald: 2011. 40頁
  12. ^ Mar: 2010. 60–61頁
  13. ^ Mar: 2010. 61頁。
  14. ^ Mar: 2010. 61頁
  15. ^ Mar: 2010,60頁。
  16. ^ Mar: 2010. 51頁
  17. ^ Con and Wickberg: 1982. 199頁
  18. ^ UBC
  19. ^ Ng: 1999 76頁。
  20. ^ 20.0 20.1 20.2 Ng: 1999. 76頁
  21. ^ Multicultural Canada
  22. ^ 22.0 22.1 UBC Library: Petition
  23. ^ 華埠新聞: 1954. 23期. 第6頁
  24. ^ History of Metropolitan Vancouver 1945 chronology
  25. ^ Wickberg. 17頁。
  26. ^ 26.0 26.1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27. ^ Con and Wickberg: 1982, 200頁。
  28. ^ Ng: 1999,76頁
  29. ^ Ng: 1999,76頁。
  30. ^ Ng: 1999. 161頁,注41。
  31. ^ Bourrie: 2000
  32. ^ Ng: 1999.76頁
  33. ^ 33.0 33.1 Ng: 1999. 77頁
  34. ^ Jenkins: 2009
  35. ^ Chan: 2011. 10頁。
  36. ^ Chan: 2011. 100頁
  37. ^ Chan: 2011. 100頁。
  38. ^ Cunningham: 1960
  39. ^ 華埠新聞: 1963. 第10期, 28頁。
  40. ^ Strathcona Residents' Association
  41. ^ Gutstein: 1975,158頁
  42. ^ 華埠新聞: 1963第10期第28頁
  43. ^ 華埠新聞: 196311期,25–26頁
  44. ^ Ng: 1999. 158頁,注41。
  45. ^ Atkin: 2011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