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位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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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位坤(?年—?年),字與立,號大鶴蘇州府長洲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復社人物。

生平[編輯]

崇禎三年(1630年)庚午科應天府鄉試舉人,四年(1631年)聯捷辛未科進士。工部觀政,六年授南京兵部武選司主事,八年升職方司郎中,九年調簡[1]。後任至大理寺右寺正,明末京城未破時,以邊才被舉薦為昌平巡撫,未上任。崇禎十七年三月,明亡降順,托同鄉周鍾牛金星討官,被授國子監丞(一曰助教),赴部上任時,對人說「我明日此時便非凡人了」。故京師有人寫《不凡人傳》諷刺他[2]。五月,當地諸生聲討從賊的當地鄉官,太常寺丞項煜及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家皆被吳中士民給焚燒劫掠[3][4]。弘光帝在南京即位後,在十二月發布順案,分六等處分降順的明朝官員,錢位坤列第四等戍擬贖。

參考文獻[編輯]

  1. ^ 《崇禎四年辛未科三百五十名進士履歷》:錢位坤,大鶴,書一房,壬子十月初二日生。長洲縣人,庚午九十三,會一百十三,二甲五十九名。工部政,癸酉授南武選司主事,乙亥升職方郎中,丙子調。曾祖皆成,庚戌進士。祖汝桂,貢生。父儒昊,庠生。
  2. ^ 《甲申朝事小紀》:周鍾授檢討,撰勸進表、登極詔,並獻下江南策,逢人便雲「牛老師極為欽賞」。錢位坤授國子監丞,初牛賊不用,乃托周鍾夤緣偽文選司顧揚,赴部時,對人曰「我明日此時便非凡人了」。故京師有不凡人傳雲。
  3. ^ 《明史·卷275》:蘇州諸生檄討其鄉官從賊者,奸民和之。少詹事項煜及大理寺正錢位坤、通政司參議宋學顯、禮部員外郎湯有慶之家皆被焚劫。
  4. ^ 《明季南略·卷1》五月紀:十一(戊戌),奠安帝後御容,遣太監韓贊周、盧九德行禮;奠安二祖御容,遣魏國公徐宏基、安遠侯柳祚冒等行禮。尚書張慎言陳十議。命趙光遠鎮守四川。貴省民何兆仰作亂。吳中士民焚掠仕賊官項煜、錢位坤、宋學顯、湯有慶四家。群臣三次勸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