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贍養費中國法律中指子女支付給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的生活費用。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規定,子女必須履行的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而產生。在司法實踐中,子女贍養父母不附任何身份、財產、利益條件[1]。相關個案顯示,即使父母存在重大過失,子女仍需給付贍養費。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第四十八條規定「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免除贍養的情況[編輯]

在司法實踐中,贍養父母被視為子女必須履行的義務。有法官指出,只兩種情況下,可免除子女贍養義務,一是子女被他人收養,二是子女喪失勞動能力[1]。父母不撫養子女並不影響其向子女請求此項權力。2016年,四川省富順縣的案例中,父親從未盡撫養子女的義務,子女仍需向他支付贍養費。富順縣人民法院法官認為:如果父母沒有盡到撫養義務,子女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但該項權利如果子女一直未主張,則視為放棄。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並不因此而喪失[2]

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犯罪行為,或認為可免除贍養義務[3],或有不同說法。2004年,《南京日報》報導的強制執行的贍養案件[a],養女被養父強姦,養父雖經司法裁定罪名,但養女仍需向他支付贍養費。律師指出,養子女可依據《收養法》第二十六條規定,要求解除收養關係,來消除法定贍養義務[4]。但在現行法律下,親生子女與父母之間的親屬權利、義務則無法消除。2018年,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人士解答黑龍江省相關案件時指,案件中,司法裁定母親強迫未成年女兒賣淫,犯強迫賣淫罪,但女兒卻「不能出於拒絕贍養的意圖而故意與親生父母失聯」[5]

備註[編輯]

  1. ^ 相關網站轉載《南京日報》的報導中,僅稱「本市郊區」,未提及具體地點。

注釋[編輯]

  1. ^ 1.0 1.1 錢寶蓮. 授课稿:审理赡养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思考. 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網站. 2015-12-18 [2019-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1) (簡體中文). 
  2. ^ 記者:劉恪生. 男子婚外情生儿女从未抚养 50年后告儿女要求赡养. 責編:羅娟、高紅霞. 人民網,來源:華西都市報. 2016-11-24 (簡體中文). 
  3. ^ 我不想赡养继父,违法了吗?. 騰訊網. 2018-08-12 [2019-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1) (簡體中文). 
  4. ^ 曾多次遭养父强奸 受辱女该不该赡养禽兽养父?. 新浪網,來源:龍虎網. 2004-12-31 [2019-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1) (簡體中文). 
  5. ^ 張洋、趙鵬. 汤兰兰事件中,网友最关心的问题都有权威解答了. 鳳凰網,來源:環球時報. 2018-02-03 [2019-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2-13)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