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市警察局
紐約市警察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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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York City Police Department | |
簡稱 | NYPD |
格言 | Fidelis ad Mortem Faithful till Death(至死忠誠) |
成立時間 | 1845年5月23日 |
國家/地區 | 美國 |
司法管轄權 | 美國紐約市 |
性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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駐地/總部 | 警察廣場1號 |
前身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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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 | |
領導 | |
局長(Police Commissioner) | 愛德華·卡班 |
局總警監(Chief of Department) | 傑佛瑞·馬德瑞 |
人員裝備 | |
年度預算 | 56億美元 |
職員數 | 55,000 |
警官 | 35,000 |
文職人員 | 18,000 |
勤務分區 | 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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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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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 | 9,624輛[1] |
警用船隻 | 11艘 |
直升機 | 8架 |
馬匹 | 45匹 |
警犬 | 31(德國牧羊犬) 3(大警犬) |
其他信息 | |
轄區面積 | 468.9平方英里(合1 214.4平方千米) |
轄區人口 | 8,537,673[2] |
網站 | 官方網站 |
紐約市警察局的管轄範圍 |
紐約市警察局(亦稱紐約警察局;英文官方名稱:City of New York Police Department,通稱:New York City Police Department,縮寫:NYPD)成立於1845年,是目前美國最大的警察局[3],負責紐約市5個區的警力部署及案件調查。它也是美國歷史最悠久的警察局[4]。其格言是「至死忠誠」(拉丁文原文:Fidelis ad Mortem;英文:Faithful till Death)。現任警察局長(Police Commissioner)為愛德華·卡班,局總警監(Chief of Department)[註 1]為傑佛瑞·馬德瑞[7]。
總部位於警察廣場1號的紐約市警察局現有正式警官38,422人(2018年)[8],協警人員4,500人(2008年),校園警察5,000人(2008年),另有警察車輛8,839輛,警察船隻11艘,警用直升機8架,警馬120匹。
綜述
[編輯]紐約市警察局下轄多個特殊職能部門,包括戰術行動小隊、警犬培訓、港口巡邏、空中支援、拆彈小組、反恐、罪犯情報、打黑、緝毒、公共運輸以及房屋管理。紐約市警察局擁有豐富的犯罪現場調查及實驗室分析資源,另外還有專門協助打擊電腦犯罪的小組。其總部設於警察廣場1號,這裡擁有打擊犯罪的計算機網路。[9] 根據警察局方面的說法,其任務是要「執法、維和、減少恐慌,並提供一個安全的環境」(enforce the laws, preserve the peace, reduce fear, and provide for a safe environment)。
紐約市運輸警察和紐約市警察局房屋局於1995年併入紐約市警察局;從警校畢業的警官會經隨機指派至交警或房屋管理部門工作。紐約市警察局的成員經常暱稱為「紐約最優秀的人」 (New York's Finest)。紐約市警察局總部設於曼哈頓柏路上,正對紐約市政廳。
警局的規模時常變動,主要是取決於犯罪率、政策以及可用的預算。但總體的趨勢是正式警官人數在不斷減少。2004年6月時,共有4萬正式警官以及數千支援力量;到了2005年6月,正式警官人數已經下降到了3.5萬。2007年11月,由於警察學校數個班的畢業生加入,情況稍有起色,人數增加到了3.6萬人。目前官方的正式警員數為37,838人。[10] 另外還有約4,500位以上的輔警人員以及5,000位校園警察,2,300位交通執法人員與370位交通執法監督員。
歷史
[編輯]紐約市警察局成立於1845年。當時紐約市的人口為32萬,但維安機構已經陳舊不堪,包括一名守夜人、100名小隊長、31名治安官以及51名市立警官。[11]皮特·庫珀在市議會的要求下,提議建立一個包括1200名警官的警察系統。約翰·沃茨·德佩斯特是將軍隊的紀律與組織引入警察部門的最初倡導者之一。[12]州立法機關通過了該提議,授權於1844年5月7日建立警察機構,並廢除舊制。 [11]在警長威廉·海威梅爾的領導下,紐約市立警察局於1845年5月13日重組,全市劃分為3個區域,相應的法院、文官、職員、警察分局也隨之建立起來。[11]紐約市警察局緊隨英國倫敦警察廳建立起來,而後者也採用了類似軍隊的組織形式,設立了警銜和勳章。
1857年,新的都會區警察局成立,市立警察局廢除。都會區警察局主要負責紐約、布魯克林、史泰登島以及威斯特徹斯特郡(當時包括布朗克斯),由州長任命的警長委員會(board of commissioners)管理。[13]警長費爾南多·伍德(Fernando Wood)領導的市立警察局不願就此廢除,又持續運作了數月。
之後紐約市警察局涉入多次暴亂當中,也多次有腐敗醜聞曝光。
到了1895年,紐約市警察局在警長西奧多·羅斯福的率領下,開始向專業化發展。警局開始強調訓練的重要性,並利用指紋等技術協助調查。
裝備
[編輯]- 正規警員
紐約市警局有三款以9公厘魯格為口徑的制式手槍供警員選擇及佩帶。它們的型號為SIG P226 DAO,格洛克19及史密斯威森軍警型半自動手槍。這些手槍同樣經過紐約市警察局改裝,使其擁有12磅扣力的扳機。此外受過訓練的隊員亦可以攜帶AR-15半自動步槍及史密斯威森軍警型M&P15 。除了執勤時的佩槍外,警員在休班的時侯可以配備格洛克26、SIG P239、史密斯威森M39手槍系列及史密斯威森M640左輪手槍。
緊急勤務隊的武器包括:M4A1卡賓槍與HK MP5衝鋒槍跟LWRC M6A2突擊步槍。
- 輔助警員
與正規警員不同,紐約市輔警即使擁有獨立攜帶槍械的許可,也不允許使用和佩帶槍械,但他們會配備直型的木製警棍。雖然如此,在紐約州的其他司法管轄區,一些警察部門是允許其輔警人員攜帶槍械的。
薪金問題
[編輯]新進警官的薪金不斷下降,已經低至一年25,100美元。在數年激烈爭吵過後,紐約市巡警慈善協會於2008年8月21日達成四年的新協議。[14]
該協議從2006年8月1日到2010年7月31日有效,決定在這四年中給警官17%的加薪,起薪則由$35,881提高到$41,975,最高薪金從一年$65,382上漲到約 $76,000。再加上工齡津貼、節假日補助、夜班獎金和其他福利,警官能拿到的最高收入達到了約$91,823(不含加班補助)。這也是自1994年以來,紐約市和巡警福利協會首次在沒有仲裁人的情況下達成協議。[15][16]
但即使比到期的舊協議有所改善,新協議中紐約市警察局的警官收入仍然低於其他臨近的警局;在臨近地區,新進警官的年薪約為50,000美元,而有資深警官則達100,000美元。[17]
警銜
[編輯]在紐約市警察局有三種分類方法,其中管理上按警銜分類,共有12種警銜。升任警佐(Sergeant)、副警監(Lieutenant)和警監(Captain)[註 2]需要通過競爭激烈的公務員考試。晉升為副警督、警督、副總警監、助理總警監或是總警監則由警察局長決定。另外兩種分類方法則是按調查任務分類和按專長分類。
警銜 | 標誌 | 制服顏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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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警監(Chief of Department)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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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總警監(Bureau Chief)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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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總警監(Assistant Chief)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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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警監(Deputy Chief)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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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督(Inspector)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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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警督(Deputy Inspector)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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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監(Captain) | 白
| |
副警監(Lieutenant) | 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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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佐(Sergeant) | 深藍
| |
警探(Detective) 警員(Police Officer) |
深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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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市警察局由警察局長(Police Commissioner)領導,局長由市長任命,任期5年。局長任命數名副局長,局長和副局長都是宣誓就任的文職公務員,不屬於執法行動部門,沒有警服。但若局長由警隊中提拔而來,於局長任內仍可穿著原來的制服。這樣可以保證他們保有自己的養老金,並且攜帶武器不需要再申請持槍證,同時也仍然保有警官的權力。
局長警銜:
警銜 | 標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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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長(Police Commissioner) | |
第一副局長(First Deputy Commissioner) | |
副局長(Deputy Commissioner) |
組織及結構
[編輯]以下是紐約市警察局的主要構成部門:
構成部門 | 部門主管 | 職務內容 | 附屬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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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邏勤務局 | 巡邏勤務總警監 | 巡邏勤務局是紐約市警察局最大的構成部門,負責指揮管理該局轄下絕大多數制服警員的巡邏勤務。 | 巡邏勤務局下分為八個勤務轄區,分別為曼哈頓北區、曼哈頓南區、布魯克林北區、布魯克林南區、皇后北區、皇后南區、布朗克斯區與史坦頓島區;其下又可細分為77個分局,其中曼哈頓區設有22個分局,布朗克斯區設有12個分局,布魯克林區設有23個分局,皇后區設有16個分局,史坦頓島設有4個分局。 |
特別行動局 | 特別行動總警監 | 特別行動局的功能在於加強紐約市警察局對於重大事件或刑案的組織調度與應變能力,主要負責局內專門技術人員的綜合調度。 | 特別行動局下轄緊急勤務隊、空勤隊、港務組與騎警隊。 |
運輸局 | 運輸總警監 | 運輸局負責維護紐約地鐵與其乘客的安全,其勤務範圍包含紐約市25條運行中的地鐵線路、472座車站與總長近250英里的鐵路軌道。 | 運輸局下設曼哈頓、布魯克林與布朗克斯暨皇后等三個轄區,其下可再分為12個運輸分局,每座分局均位於地鐵系統周邊。除此之外,運輸局下尚設有特警隊、反恐組、公務破壞查緝組、警犬組、專案組與地鐵詐欺組。 |
房屋局 | 房屋總警監 | 房屋局負責管理紐約市內房屋建築的安全。 | 房屋局下設九個勤務轄區,每個轄區均負責管理一定數量的房屋建築。 |
交通局 | 交通總警監 | 交通局負責維護紐約市內機動車輛駕駛人員、乘客、行人與單車騎乘者於平面道路與高速公路上的安全,同時負責執行交通管制。 | 交通局下設交通管理中心、高速公路轄區、交通行動轄區與交通管制轄區。 |
反恐局 | 反恐總警監 | 紐約市警察局反恐局是紐約市內最主要的反恐單位,負責打擊市內的國際與國內恐怖活動。 | 反恐局下轄重大應變指揮部、反恐科、恐怖主義威脅分析組、曼哈頓下城安全勤務組與世界貿易中心指揮部。 |
犯罪控制策略局 | 犯罪控制策略總警監 | 犯罪控制策略局負責分析並監控市內的犯罪趨勢,制定應對策略以減少犯罪活動,同時監督紐約市警局所有單位對於應對策略的確實執行。 | 犯罪控制策略局下設警政數據組與犯罪分析組。 |
調查局 | 調查總警監 | 調查局負責犯罪的調查、偵訊與預防等事務,其職能經常與各分局警員的工作內容重疊。 | 調查局下轄轄區調查指揮部、特殊受害者科、鑑識調查科、特別調查科、犯罪集團科、逃犯查緝科、即時犯罪中心、地區檢察官組、重大竊盜科、槍枝暴力防治科與重大犯罪查緝科。 |
情報局 | 情報總警監 | 情報局負責蒐集紐約市內的犯罪情報,同時執行犯罪與恐怖活動情報干擾等任務。 | 紐約市警察局情報局依其功能可分為情報行動與分析組以及犯罪情報組等兩個部門。 |
政風督察局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督察局負責調查紐約市警察局內部的貪腐與犯罪活動。 | 不適用 |
行政辦公室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行政辦公室創設於2014年初,主要負責警局內的行政、宗教與跨部門聯絡等庶務。 | 行政辦公室下轄雇員關係組、宗教組與葬儀組。 |
綜合警政辦公室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綜合警政辦公室負責協調與其他城市警務機構、非營利組織、社區團體與宗教團體之間的公共安全活動。 | 不適用 |
社區事務局 | 社區事務總警監 | 社區事務局專職與社區領袖、民間團體、街區協會等團體的合作事務,同時負責宣傳並教導民眾相關的警務政策與執行措施等。 | 社區事務局下轄四個科,分別為社區聯絡科、犯罪預防科、青少年犯罪科與校園安全科。 |
資訊科技局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資訊科技局研發新科技以協助警局加強政策執行的安全性、有效性與效率性。 | 資訊科技局下設六個組,分別為行政組、財政事務組、策略科技組、資訊科技組、生命安全系統組與通訊組。 |
法務局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紐約市警察局法務局負責為執法人員就局內法務相關問題提供協助。法務局同時與曼哈頓地區檢察官定有備忘錄,使其有權力選擇性地向紐約市刑事法院提起公訴案件[23][24]。 | 法務局下設民事執行組、民事組、刑事組、立法事務組、文件組與警務訴訟組。 |
人事局 | 人事總警監 | 人事局負責警員的招募與甄選,同時負責管理紐約市警察局的人力資源調度。 | 人事局下轄人員招募評估科、生涯發展科、雇員管理科、人事任命組與雇員服務組。 |
公共資訊處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公共資訊處負責處理與地方、國家以及國際媒體機構的公眾事務。 | 不適用 |
風險管理處 | 風險管理助理總警監 | 風險管理處負責評量警員表現,並過濾出可能需進一步訓練或監督的警員。 | 不適用 |
支援勤務局 | 紐約市警察局副局長 | 支援勤務局負責管理紐約市警察局內裝備、車輛與各式載具的妥適性,並監管證據儲存庫。 | 支援勤務局下轄載具事務科、財產庶務科、中央檔案科與印刷組。 |
訓練局 | 訓練總警監 | 訓練局負責為紐約市警察局新進人員、制服警員與民眾提供教育訓練課程。 | 訓練局分設下列訓練組:新進人員訓練組、體能戰技組、戰術訓練組、槍械戰術組、值勤戰術訓練組、駕駛教育訓練組、電腦訓練組、民用訓練組、校園安全訓練組、教官發展組、犯罪調查課程組、領袖訓練組與民眾警校。 |
因公殉職
[編輯]自1806年12月25日至今,紐約市警察局已有769名警官因公殉職。該數據包括了在紐約市警察局不斷發展壯大中併入的部門所犧牲的警官。在2001年的911恐怖襲擊中,紐約市警察局有23名警官犧牲,另有20名警官因在世貿大樓廢墟處(Ground Zero)和弗萊斯科爾斯填埋場(Fresh Kills Landfill)長時間工作,吸入有毒物質致病而死。[25]
死因 | 人數 | 死因 | 人數 |
---|---|---|---|
911襲擊相關 | 23 | 意外 | 10 |
飛機事故 | 7 | 動物相關 | 17 |
窒息 | 3 | 襲警 | 31 |
車輛事故 | 50 | 自行車事故 | 4 |
船隻事故 | 5 | 炸彈 | 2 |
溺死 | 12 | 職業病 | 10 |
觸電 | 5 | 爆炸 | 8 |
凍死 | 1 | 失足摔死 | 12 |
大火 | 14 | 中彈 | 321 |
意外槍傷 | 24 | 心臟病 | 44 |
摩托車事故 | 36 | 利器襲擊 | 24 |
汽車撞擊 | 7 | 火車撞擊 | 5 |
交通工具撞擊 | 37 | 建築倒塌 | 3 |
恐怖襲擊 | 24 | 駕車追擊 | 12 |
車輛襲擊 | 20 | 總數 | 769 |
市民投訴調查委員會
[編輯]市民投訴調查委員會成立於1993年,由紐約市民組成,負責調查市民對警察失職行為的投訴。該委員會由時任紐約市長的大衛·N·狄更斯(David N. Dinkins)發起,每年處理上千起投訴。[27]目前該委員會已發展成獨立的市民團體,由13位委員會委員領導,下有142名調查員和大量雇員。[28]
勳章
[編輯]紐約市警察局對於有功的警員授予勳章。[29]以下為紐約警局頒發的勳章(級別由高到低):
榮譽勳章(Medal of Honor)
[編輯](綠底帶小金星)為了獎勵:
- 在緊急情況或個人生命危險情況下,忠於職守,表現出極度的勇氣的個人。特別情況下也會授予在明知有危險的情況下依然表現英勇的個人,無論是否是盡本職工作情況。
戰鬥十字勳章(Police Combat Cross)
[編輯](綠底)為了獎勵:
- 在行動中成功且富於智慧地表現出極度英雄主義精神的成員,不顧個人危險,與有武器的敵人展開搏鬥。
勇氣勳章(Medal for Valor)
[編輯](藍底)為了獎勵:
- 為盡職守,救人於危難,不顧個人危險的個人英勇行為。
傑出警官獎(Meritorious Police Duty,簡稱MPD)
[編輯]榮譽獎(Honorable Mention)
[編輯](中間有一銀星)為了獎勵:
- 在危難或危及個人生命時刻,為盡職守表現出的極度英勇的行為。
優異獎(Exceptional Merit)
[編輯](中間有一綠星)為了獎勵:
- 不顧生命危險的勇敢行為。
表彰或嘉獎-誠信(Commendation or Commendation - Integrity)
[編輯](中間有一銅星)為了獎勵:
- 在崗位上的面對危險的勇敢個人,或
- 極度誠信,其他警察很難達到。
嘉獎-社區服務(Commendation - Community Service)
[編輯](中間有一藍星)為了獎勵:
- 在社區服務中的投入工作。
- 可以實現改善社區狀況的主意。
傑出警官獎(MPD)
[編輯]為了獎勵:
- 特別忠誠與堅定。極具智慧與價值的警察服務,或
- 一段時間內十分誠信的表現。
優秀警官獎(Excellent Police Duty,簡稱EPD)
[編輯]為了獎勵:
- 為有價值的成就提供幫助的行為,或
- 在管理或戰術環節上提供增加效率的設備或方法。
同時警局還頒發紫心勳章(Police Purple Heart),以獎勵在崗位上受傷或死去的警員。
警員構成
[編輯]紐約警局警官中,52.3%為白人,而少數族裔警官比例正在上升。在少數族裔警官中,17.4%為非裔美國人,26.5%為拉丁裔,3.8%為亞裔美國人。[30] 而該市的人口組成為27%的拉丁裔,26.6%的非裔美國人以及9.8%的亞裔美國人。1970年,正式警官中只有300名拉丁裔警官,而目前已有超過9000名。2005年警察學院的畢業生中,(非拉丁裔)白人比例首次少於半數,僅有45.2%。[30]
附屬機構
[編輯]- 警察局附屬有紐約市警察博物館。
- 警局還運營警察學院夏令營,為青少年提供與警官的良性互動,並教育他們警察工作的挑戰與職責。
- 警局還提供市民警察學院,在那裡公眾可以了解基本法律知識和警察局流程。
- 警局還設有執法探索職位(Law Enforcement Explorer Post),提供給對執法工作感興趣的年輕人。
圖片展示
[編輯]-
女警察。1948年6月25日
-
騎警用摩托車的紐約市警察局警官
-
紐約市警察局巡邏車
-
輔警人員的巡邏車
-
交通警察的巡邏車
流行文化
[編輯]註釋
[編輯]參考資料
[編輯]- ^ Fleet Report - Mayor's Office of Operations. www1.nyc.gov. [2018-10-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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