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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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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社會保障法修正案美國聯邦公法第89–97號 號法案是美國的一個法案,其最重要的規定催生了兩個計劃: 聯邦醫療保險聯邦醫療補助 。該立法為老年人和貧困家庭提供了聯邦健康保險。

歷史[編輯]

許多政治家參與起草了1965年3月提交給美國國會的最後法案。1965年7月30日,林登·約翰遜總統簽署了該法案,使其成為正式法律。

國家健康保險的概念始於20世紀初的美國,後來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杜魯門政府時期嶄露頭角。1958年至1964年,爭議越來越大,並起草了一項法案。作為詹森 "偉大社會 "的一部分,該法案的簽署開啟了一個更加重視公共衛生問題的時代。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成為美國的第一個公共健康保險計劃。這項立法在頒布之前遭到美國醫學協會的強烈反對,但隨後美國醫學協會依舊配合執行。

歷屆政府[編輯]

1935年,當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簽署《社會保障法》時,醫療福利被排除在法案之外。羅斯福任命的研究社會保障相關問題的委員會希望將醫療保險納入法案。然而,委員會擔心,修改法案以納入醫療保險,會扼殺整個法案。 [1]哈里·杜魯門提出了全民醫療的想法,並試圖將其納入他的公平交易計劃。杜魯門的嘗試並沒有成功。

最終通過[編輯]

該法案進入會議委員會,並經過五百多項修正案後,於7月27日在眾議院(307比116)和7月28日在參議院(70比24)以多數票通過。 [2]

該立法對1935年的《社會保障法》作了兩項修正。第十八章稱為 "醫療保險",包括為老年人提供醫院保險的A部分和提供補充醫療保險的B部分。第十九章(後來稱為醫療補助)規定,各州用聯邦配套資金為處於或接近公共救濟水平的個人提供保健服務。

1965年7月30日,林登總統簽署了該法案,使其成為了美國聯邦公法89-97號。簽署儀式在密蘇里州獨立市舉行,杜魯門出席了簽字儀式。林登稱讚杜魯門 「播下了同情和責任的種子,今天這些種子已經開花結果,成為對病人的關懷和對恐懼者的寧靜。」 [3]

參考資料[編輯]

  1. ^ LaTour, K. (2013). Health Information Management: Concepts, Principles, and Practice (4th ed). AHIMA Press. Retrieved from Archived copy. [2013-09-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3-10). 
  2. ^ Social Security History. www.ssa.gov. [2021-03-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4-10) (英語). 
  3. ^ Social Security Act Amendments (1965). Our Documents. National Archives and Records Administration. [6 April 20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