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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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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廷瞻
大明太子少保南京刑部尚書
籍貫湖廣承宣布政使司黃州府黃岡縣
族裔漢族
字號字稚表
出生正德十六年(1521年)
逝世萬曆二十年(1592年)
親屬王濟(父)
王廷陳(兄)
出身
  • 嘉靖三十一年壬子科舉人
  • 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同進士出身

王廷瞻(1521年—1592年),字稚表,號雲澤,湖廣黃岡縣(今湖北省黃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嘉靖己未進士。王濟之子、王廷陳之弟。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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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任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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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壬子湖廣鄉試第六十三名舉人,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王廷瞻中式己未科第三甲第二百名進士[1][2]。授直隸淮安府推官[3]。升直隸監察御史[4],督理京畿屯墾。穆宗尚在裕邸,想變換莊田,王廷瞻均不同意。隆慶元年(1567年),京郊長期下雨。他請求穆宗將三宮以下和裕府的莊田改歸乾清宮,全都蠲免租稅。穆宗詔令減少十分之五。此後,他又上奏稱勛臣、外戚的莊田過濫,請求穆宗在最初賞賜時,即估量田畝數額,限制他們世襲的代數,爵位取消時,田地應當歸還官府。穆宗之後定製認可。當時高拱再次主政朝政,王廷瞻時常抨擊高拱,不久便稱病回鄉[5]

治理四川、南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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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宗即位,王廷瞻出任原職。萬曆元年(1573年),改大理寺右寺丞[6]。次年,升大理寺左寺丞[7]、大理寺右少卿[7]。萬曆三年,任大理寺左少卿[8]。萬曆四年,任太僕寺卿[8]。萬曆五年(1577年),擔任右僉都御史、轄治四川[9]。當時西南少數民族屢次侵擾松潘。王廷瞻命令副使楊一桂、總兵官劉顯圍剿叛軍並成功鎮壓,包括風村、白草等八千多人前來投官。王廷瞻又命令總兵劉顯討伐建昌傀廈洗馬姑宰鐵口等地叛軍,均獲得成功。之後,王廷瞻加一級俸祿,升任右副都御史,負責南贛地區[10][11]

治理漕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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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王廷瞻擔任南京大理寺卿,萬曆九年(1581年),任南京戶部右侍郎[12]。萬曆十一年,改戶部右侍郎[13];同年改戶部左侍郎、總督倉場[14]。萬曆十二年,改右都御史[15],兼總督漕運[15]、巡撫鳳陽諸府。當時寶應湖(汜光湖)堤蓄水以便利漕運,為平江伯陳蠧所修築。下游沒有排泄口,衝決成八股急流,匯成一個大水潭,諸多鹽場均被淹沒。淮河水此時又奔騰而來,水勢更加洶湧。前任巡撫李世達等人提議開挖河道避險,王廷瞻接提議,並率部開鑿了一千七百七十六丈長的渠道,修築了三座石閘、兩座泄水閘,以及三千三十六丈長的石堤、五千三百九十丈長的子堤,耗費二十多萬兩款項,歷時八個月竣工,至此揚州運道擺脫范光湖風濤影響[16]。神宗下詔褒獎,給河道賜名「弘濟」。萬曆十三年,他升任戶部尚書,依舊巡撫故地[17]

不久,他改任南京刑部尚書,卻婉拒任職,請求回鄉。萬曆二十年(1592年)王廷瞻去世。死後贈封太子少保[18]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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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王思旻,曾任同知;祖父王文奎,贈吏部郎中;父王濟,曾任布政司參政。嫡母汪氏(封宜人);生母徐氏[19]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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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二十一》,出自《明史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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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 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漢籍電子文獻資料庫-中國法制史書目.歷代名臣奏議集略 ,1149
  4. ^ 明實錄:穆宗實錄 ,4卷 ,108
  5. ^ 《明史·221卷》:王廷瞻 ,字稚表,黃岡人。父濟,參政。廷瞻舉嘉靖三十八年進士,授淮安推官。入為御史,督畿輔屯政。穆宗在裕邸,欲易莊田,廷瞻不可。隆慶元年,所部久雨。請自三宮以下及裕府莊田改入乾清宮者,悉蠲其租。詔減十之五。已,言勳戚莊田太濫,請於初給 5813 時裁量田數,限其世次,爵絕歸官。制可。高拱再輔政,廷瞻常論拱,遂引疾歸。
  6. ^ 明實錄:神宗實錄 ,9卷 ,338
  7. ^ 7.0 7.1 明實錄:神宗實錄 ,28卷 ,686
  8. ^ 8.0 8.1 明實錄:神宗實錄 ,48卷 ,1104
  9. ^ 國朝列卿紀 ,9冊150卷 ,454
  10.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11卷 ,2119
  11. ^ 《明史·列傳》(221卷):神宗立,起故官。歷太僕卿。萬曆五年以右僉都御史巡撫四川。番屢犯松潘。廷瞻令副使楊一桂、總兵官劉顯剿之,殲其魁,羣蠻納款。風村、白草諸番,久居二十八砦,率男婦八千餘人來降。復命總兵顯討建昌、傀廈、洗馬、姑宰、鐵口諸叛番,皆獻首惡出降。增俸一級,進右副都御史,撫南、贛。
  12.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13卷 ,2157
  13.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33卷 ,2476
  14. ^ 明實錄:神宗實錄 ,150卷 ,2723
  15. ^ 15.0 15.1 明實錄:神宗實錄 ,150卷 ,2783
  16. ^ 明代扬州运河就“河湖分离”. 中國江蘇網. [2014-12-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3). 
  17. ^ 《明史·列傳》(221卷):入為南京大理卿。歷兩京戶部左、右侍郎,以右都御史出督漕運兼巡撫鳳陽諸府。寶應氾光湖堤蓄水濟運,平江伯陳瑄所築也。下流無所洩,決為八淺,匯成巨潭,諸鹽場皆沒。淮流復奔入,勢益洶湧。前巡撫李世達等議開越河避其險,廷瞻承之。鑿渠千七百七十六丈,為石閘三,減水閘二,石堤三千三十六丈,子堤五千三百九十丈,費公帑二十餘萬,八月竣事。詔旨褒嘉,賜河名弘濟。進廷瞻戶部尚書,巡撫如故。
  18. ^ 《明史·列傳》(221卷):尋改南京刑部尚書。未上,乞歸。久之卒。贈太子少保。兄廷陳,見文苑傳。
  19.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嘉靖三十八年己未科登科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