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昌郡,東漢末年的郡。
建安十五年(210年),孫權分長沙郡北部的下雋縣、羅縣、漢昌縣建為漢昌郡,郡治漢昌縣(湖南省平江縣東南金鋪觀),建安二十年(215年)五月,劉備與孫權劃湘江為界,西歸劉備,東歸孫權。東吳黃龍元年(229年),撤銷漢昌郡,改漢昌縣為吳昌縣(今平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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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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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列出曹魏 咸熙二年( 265年)、蜀漢 炎興元年( 263年)、孫吳 天紀四年( 280年)所有可考証的郡、國。標「*」者為曾置後廢的郡、國。標「#」者為特殊政區。 注2:地望大致相同但名稱不同的郡、國,取最後使用的名稱,並括註明曾用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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