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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玄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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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玄錫
大明戶部左侍郎
籍貫直隸徽州府休寧縣民籍
直隸徽州府婺源縣
字號字天啓,號東峰
出生成化十三年(1477年)十一月初六日
逝世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十一月
配偶娶程氏
出身
  • 弘治十四年辛酉科應天鄉試舉人
  • 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出身

汪玄錫(1477年—1544年)[1][2]天啓,號東峰直隸徽州府休寧縣民籍,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正德庚戌進士,嘉靖時官至戶部侍郎。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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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六年(1511年)登辛未科會試第五十七名,二甲二十二名進士,授兵科給事中,三次升遷至兵科都給事中。反對廖鎧冒功,繼而反對明武宗北巡昌平宣府大同

明世宗即位,汪玄錫反對世宗寬恕張銑許泰罪。十六年(1521年)十一月升南京太僕寺少卿,嘉靖三年(1524年)五月改北太僕寺少卿,五年五月改任太常寺少卿提督四夷館,晉太僕寺卿嘉靖六年(1527年)九月因李福達之獄連坐撤職,閒居多年。

汪玄錫於嘉靖四年在杭州南高峰佛手岩留下的題名

嘉靖十八年(1539年)十一月起用,恢復原職。嘉靖二十年(1541年)三月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江西[3]嘉靖二十二年(1543年)正月升任戶部右侍郎。次年十月改左侍郎,十一月卒,贈戶部尚書[4][5]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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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汪植。祖父汪煓。父汪璽,知縣。母胡氏。永感下[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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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實錄:武宗實錄 ,78卷
  2. ^ 清代文獻因避康熙帝名諱,作汪元錫
  3. ^ 明實錄:世宗實錄 ,247卷
  4. ^ 國朝列卿紀 ,154卷 ,574
  5. ^ ·張廷玉等,《明史》(卷203):「汪元錫,字天啟,婺源人。正德六年進士。授兵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陝西鎮守中官廖鸞族子鎧,冒功為錦衣千戶,隋鸞於陝。元錫爭之,言鎧父鵬已亂中州,勿使鎧復亂陝右。乞徵還鸞,置鎧父子於理。偏頭關之捷,錄功太濫,偕同官言太監張忠、總兵官劉暉等不宜賞。湖廣鎮守太監杜甫請巡歷所部,帝許之,元錫等據祖制力爭。帝幸昌平、宣府、大同,元錫偕同官邢寰累疏諫;復言宣府守將朱振等皆扈從西巡,寇乘虛入塞,何以禦之。已,聞帝將選禁軍親征四海冶部寇,復極陳不可。安遠侯柳文鎮湖廣,奏攜參隨七十餘人,元錫乞寢所奏。車駕還京,以應州之捷大賚文武羣臣。元錫等言:「是役殺邊民無算,六軍多傷。今君臣欣喜交賀,而軍民繫賊庭,南向號哭,臣等何忍受賜。」中旨以納粟都指揮馬昊守備儀真,復遣內官分守潼關、山海關,駕又幸大喜峯口,欲招三衞花當、把兒孫,元錫等皆抗章諫。帝欲南幸,舒芬、黃鞏切諫得罪,給事御史遂不敢爭。及帝將親征宸濠,元錫復諫沮。宸濠就執,元錫、寰偕六科馳疏請迴鑾。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錫等復屢申前請,且言:「供億繁費,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離宮。陛下不以宗社為重,專事逸遊,豈能長保天下。」語甚危切。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元錫等言:「二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居民。」羣小不悅,矯旨責之。詔改團營西官廳為威武團練營,以江彬、許泰等提督之,別擇地為團營教場。元錫言:「拓地則擾居民,興工則費財力,以朝廷自將之軍而彬等概加提督,則僭名分。」不從。會帝崩,事已。世宗即位,疏言:「都督郤永以附江彬下獄,宜釋而用之。錦衣都指揮郭鰲等十人皆彬黨,宜下獄治。」咸報可。張銑、許泰繫獄,帝忽宥其死。元錫爭,不聽。屢遷至太僕卿。嘉靖六年,帝以李福達獄下三法司於理。元錫不能平,有後言,聞於張璁,幷下獄奪職。後用薦起故官。歷戶部左、右侍郎,致仕,卒。」
  6.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正德六年辛未科進士登科録》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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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維基數據]

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明史卷二百〇三》,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