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寧
李伯寧(1918年6月23日—2010年12月10日)河北省任丘縣人,生於河北省高陽縣,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曾任水利部、水利電力部副部長,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等職。[1]
生平
[編輯]1918年6月23日,李伯寧生於河北省高陽縣。1935年,自高陽縣立簡易師範畢業。1937年10月,參加中共領導的革命工作。1938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
抗日戰爭時期,李伯寧歷任河北省任丘縣游擊隊參謀,高陽縣政府秘書,肅寧縣縣長兼肅寧縣游擊大隊隊長。他率肅寧縣游擊大隊堅持鬥爭,開闢根據地,受到地委及軍分區通令嘉獎。[1]
第二次國共內戰期間,李伯寧歷任冀中行署秘書,冀中導報社編輯科科長、副總編輯,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研究員,中共北京市委政策研究室工礦組組長等職務。[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李伯寧歷任水利部辦公廳秘書處處長,東北軍區後勤政治部秘書處處長,水利部黨組成員、工務司第一副司長,水利電力部基建司第一副司長(正司級)、辦公廳副主任兼水利運動辦公室主任、水利管理司司長、水利司司長等職。1953年,參加中國農民代表團訪問蘇聯。[1]
1977年11月,李伯寧任水利電力部黨組成員、副部長。1979年3月,任水利部黨組副書記、副部長兼機關黨委書記。1982年3月,任水利電力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兼機關臨時黨委書記。1984年8月,任水電部顧問。1984年10月,被任命為三峽省籌備組組長。1986年11月,任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1993年1月,任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副主任。1995年11月18日,李伯寧離職休養。[1]
李伯寧「為水利水電建設與管理、水利綜合經營、三峽工程和開發性移民工作作出了重要貢獻」。他進行了水管體制改革,推廣水利綜合經營,促進了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桃源經驗」的推廣,獲水利部譽為「中國水利綜合經營的創始人」。李伯寧主持三峽移民試點工作時,「改革過去的一次性賠償為開發性移民」。時任國務院總理李鵬大力讚譽李伯寧「為三峽工程的上馬立了大功」。[1]
李伯寧是中國共產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六屆、七屆全國委員會委員,第七屆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1]
2010年12月10日,李伯寧在北京病逝,享年93歲。[1]
著作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政府職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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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銜 | 三峽省籌備組組長 1984年10月—1986年5月 |
繼任: 李伯寧 (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主任) |
前任: 李伯寧 (三峽省籌備組組長) |
國務院三峽地區經濟開發辦公室主任 1986年11月—1993年1月 |
繼任: 唐章錦 (國務院三峽工程建設委員會移民開發局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