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自成
戴自成(?年—?年),字哲之,號石泉,湖廣漢陽府漢陽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生平[編輯]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湖廣鄉試舉人,選任涇陽縣教諭,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工部觀政,六年授刑部廣西司主事,七年江北恤刑,八年升廣東司員外、河南司郎中、徽州知府,十三年考察[1][2]。
參考文獻[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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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自成(?年—?年),字哲之,號石泉,湖廣漢陽府漢陽縣人。明末清初政治人物。
萬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湖廣鄉試舉人,選任涇陽縣教諭,崇禎四年(1631年)辛未科進士。工部觀政,六年授刑部廣西司主事,七年江北恤刑,八年升廣東司員外、河南司郎中、徽州知府,十三年考察[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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