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公主 (唐中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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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安公主
唐朝公主
封爵公主
封號定安公主
逝世733年
墳墓陪葬定陵
親屬
父親唐中宗
王同皎、韋濯、崔銑
王繇、韋會

定安公主(?—733年)唐朝公主唐中宗李顯第三女,庶出女兒,生母不詳,嫡母韋皇后韋賢妃祖母。

早年生平不詳,她在武周時代是新寧郡主,或稱「安定郡主」[1],時其父李顯為太子長安(701年—705年)年間[1],嫁給王同皎。子王繇,後娶唐玄宗永穆公主。王同皎幫助唐中宗即位,立下大功。唐中宗繼位,王同皎因反對武三思,被下獄處死。定安公主改嫁嫡母韋皇后的從祖弟韋濯,之後她與韋濯所生的兒子韋會,娶唐肅宗的女兒永穆公主為妻,永穆公主所生的女兒韋氏,是唐德宗賢妃

安定公主和新都公主宜城公主長寧公主安樂公主太平公主金城公主為開府的七位公主。結黨營私,出售「斜封官」。景龍四年(710年),李隆基除韋後,韋濯被殺。公主改嫁太府卿崔銑。開元二十一年(733年)二月,定安公主去世。她與王同皎所生的兒子駙馬王繇請求讓父母合葬,唐玄宗同意了。這時,給事中夏侯銛反對,最後定安公主與崔銑合葬,陪葬中宗的定陵。但夏侯銛被貶為瀘州都督

家庭[編輯]

注釋[編輯]

  1. ^ 1.0 1.1 《新唐書·列傳第一百一十六·忠義上》
  2. ^ 通典》:開元二十一年二月,定安公主初降王同皎,後降韋濯,又降博陵崔銑,銑復先卒,及是公主薨,其子駙馬王繇請其父合葬,敕旨依。給事中夏侯銛駮之曰:「公主自昔降婚,梧桐半死;逮乎再醮,琴瑟兩亡。則生存之時,已與前夫義絕;殂謝之日,合從後夫禮葬。今若依繇所請,卻祔舊姻,恐魂而有知,王皎不納於幽壤;死而可作,崔銑必訴於玄天。國有典章,事難逾越。原繇此意,雖申罔極之情;本禮而行,或致不稽之誚。銛謬膺駮正,敢曠司存;請旁移禮官,並求指定。」下太常寺請議。
  3. ^ 資治通鑑》:鉷弟戶部郎中銲,兇險不法,召術士任海川問:「我有王者之相否?」海川懼,亡匿。鉷恐事泄,捕得,托以他事杖殺之。王府司馬韋會,安定公主之子,王繇之同產也,話之私庭。鉷使長安尉賈季鄰收會系獄,縊殺之。繇不敢言。

參考文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