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公地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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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是1998年由美國教授Heller提出的。它是指本應公有的產權由於細分化、私有化導致社會未能充分利用資源的情形。是由公地悲劇產生的衍生詞彙。

與公地悲劇中由於資源過度利用所產生的問題相反,反公地悲劇是由於權利者較多,而權利者之間互相妨礙彼此對資源的利用,導致資源無法被充分利用甚至閒置而對社會利益造成損失。兩者都是由未能處理好私有產權和公有產權間的關系所產生的問題。

在智慧財產權中的體現[編輯]

例如,隨著研究等私有化的推進,研究成果得以受到智慧財產權的保護,但另一方面卻導致在對研究成果和技術的利用上的制約,使得有用的科研成果及技術無法(即時)為社會所用。

更何況,與智慧財產權有關的權力關係通常都是非常複雜的,因此,即使與產權所有者進行交涉,為了成功所需付出的各種成本(談判成本、資金成本等)也往往很高,並且效率極其低下。

再者,一些企業可能會由於害怕牴觸其他業者、競爭對手或專利巨魔所掌握的專利而在開拓新領域的事業上猶豫不前。另一方面,也產生出為了取得業者間發生智慧財產權糾紛時實行互換專利權[1]的交涉材料、而大量取得自己並不付諸使用的專利權,而對其他業者的活動造成阻礙的現象。

參考文獻[編輯]

Heller, M. A. (1998). The Tragedy of the Anticommons: Property in the Transition from Marx to Markets. Harv. L. Rev., 111(3), 621-688.

注釋[編輯]

  1. ^ 通過互相賦予對方使用自己所擁有的專利權的權利來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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