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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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敬三敬的一種,清朝地方官進京時,給予京官的告別禮金。

別敬並不是合法的款帳,但京官生活清苦,不能不接受外放官的額外贈禮。馮桂芬說:「大小京官,莫不仰給於外官之別敬、炭敬、冰敬。」[1]曾國藩外放直隸總督時,回京見老朋友也要致贈別敬,日記中多次提到「核別敬單」,「定別儀碼」,「定分送各單」,給兒子曾紀澤的信裡又說:「余送別敬一萬四千餘金,三江兩湖五省全送,但不厚耳。」。曾國藩本人生活清苦,趙烈文提到第一次見到曾國藩的印象是「所衣不過練帛,冠靴敝舊」,但同樣也清朝官場上也不能免俗。

注釋[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