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三十五年戰爭
三百三十五年戰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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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利群島
荷蘭共和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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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戰方 | ||||||||
夕利群島 聯合王國 |
尼德蘭七省共和國 荷蘭聯合王國 荷蘭王國 | |||||||
指揮官與領導者 | ||||||||
約翰·格蘭維爾 羅伊·鄧肯 |
上將 馬爾滕·哈珀佐恩·特朗 瓊克爾賴因·韋德佩珀 | |||||||
傷亡與損失 | ||||||||
無 | 無 |
三百三十五年戰爭(英語:Three Hundred and Thirty Five Years' War,荷蘭語:Driehonderdvijfendertigjarige Oorlog)是指英國南部的夕利群島與荷蘭共和國於1651年到1986年之間的戰爭。 雖然此次戰爭宣言的合法性尚未能確定。但因雙方沒有簽訂和平條約,所以此戰爭狀態持續了335年,成為世界上持續時間最長的戰爭。因為並無實際交戰,所以期間雙方並無任何人員傷亡,所以也是一場不流血的戰爭。最終在1986年,夕利群島議會與荷蘭簽訂和平條約,宣佈戰爭結束。
戰爭
[編輯]起源
[編輯]這場所謂的戰爭起源於英國內戰。在1642年至1652年的第二次英國內戰中,克倫威爾率圓顱黨擊敗了保王黨。英國西部的康沃爾成為保王黨勢力最後的掙扎之地。1648年,克倫威爾將圓顱黨的勢力擴張到了康沃爾。
保王黨的主力部隊是英國皇家海軍,宣誓效忠於威爾斯親王查理二世。皇家海軍被迫撤退到了康沃爾半島附近的夕利群島,當時夕利群島由保王黨人物巴斯伯爵所統治。
與荷蘭海軍結盟
[編輯]荷蘭皇家海軍與圓顱黨結為同盟。自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起,荷蘭在八十年戰爭中曾受到英國王室的援助,最終在1648年簽訂的明斯特和約中從西班牙獨立。荷蘭與英國保持了同盟的關係,並在英國內戰中選擇支持明顯處於優勢的圓顱黨。
荷蘭海軍受到了盤踞在夕利群島的保王黨軍隊的攻擊,遭受了巨大的損失。因此荷蘭海軍派遣上將Maarten Tromp來到夕利群島,要求保王黨賠償荷蘭船隻和商品的損失。
根據英國律師Bulstrode Whitelocke於1651年3月30日的一封信件,Tromp來到了潘丹尼斯城堡後,要求保王黨賠償荷蘭船隻的損失,但沒有得到令他滿意的要求。於是他憤而宣佈荷蘭對保王黨處於戰爭狀態。
而當時英國大部分領土處於圓顱黨的控制之下,因此荷蘭只有針對仍由保王黨所控制的夕利群島宣戰。
保王黨投降
[編輯]在宣戰後不久的1651年6月,圓顱黨軍隊在羅伯特·布雷克的率領下來到夕利群島,脅迫保王黨投降。荷蘭海軍失去了敵人,沒有發一槍一炮就回國了。由於這場戰爭僅僅是荷蘭對一個地區的宣戰,合法性值得懷疑,因此荷蘭方面沒有宣佈戰爭的終結。
簽訂和平條約
[編輯]1985年,身為夕利群島議會議長的歷史學家羅伊·鄧肯寫信給荷蘭駐英國大使館,講述了夕利群島與荷蘭的戰爭神話。荷蘭方面確認了此事後,荷蘭大使Rein Huydecope前往夕利群島,與該群島簽訂了和平條約。和平條約於1986年4月17日簽訂,與宣戰的時間相差335年,因此被稱作三百三十五年戰爭。荷蘭大使曾開玩笑地說,當夕利群島的居民得知荷蘭可能在任何時候襲擊群島的時候,他們一定會感到很難受的。[1]
真實性
[編輯]Rex Lyon Bowley於2001年指出,懷特洛克的信件中所提到的宣戰完全只是虛構的傳聞。Tromp沒有獲得其政府可以對夕利群島上叛軍進行宣戰的授權,但他的確試圖向保王黨耀武揚威和恫嚇,甚至可能計畫使用暴力手段。然而這些並沒有發生,荷蘭使用了其他的手段取得保王黨的賠償。雖然這次事件發生於1651年,但在1654年第一次英荷戰爭結束時,就已在威斯敏斯特條約中完全解決了這個問題。[2]
相關條目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Britain: Peace in Our Time. TIME. 1986-04-28 [2021-09-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8-24).
- ^ Bowley, R. L. Scilly at war. St Mary's: Bowley Publications. 2001: 37, 38 & 65 [2021-09-18]. ISBN 978-0-900184-34-5. OCLC 478228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9-18) (英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