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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绥远省已撤消的行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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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分类向导

绥远省已撤消的行政区:是对1911年开始,撤并的县及以上行政区的分类,这种分类应遵循民国迄今为止的现代行政区划制度。
  • 其中已撤并“县份”置于绥远省已撤消的县份类别之下(须按现代行政区划制度框架分类)。
  • 中国是历史悠久的国家,现代县份的历史有的长达三千年或更长时间。对于撤并的行政区,但不管其曾有多久的历史,只要是民国以后撤消的行政区,按现代行政区划制度分类,不能归入古代行政区区划类别。否则,几乎所有现行行政区划单位成为古代行政区划,不符合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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