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葛嵩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葛嵩
大明礼科给事中
籍贯直隶常州府无锡县
字号字钟甫
出生正统十三年(1448年)
逝世嘉靖十年(1531年)
出身
  • 弘治十二年己未科同进士出身

葛嵩(1448年—1531年),字钟甫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今江苏省无锡市)人,明朝政治人物。

弘治十二年(1499年)己未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改礼科给事中。调查蓟州军储时,弹劾权贵外戚所占民田,并归还百姓。

正德初年,因厘营弊病与权贵抵抗,并阻劝射猎、弹劾魏国公徐俌,之后又因与六部九卿联名弹劾刘瑾,而招致刘瑾大怒,被斥为奸党罢免[1][2]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卷188):葛嵩,字钟甫,无锡人。弘治十二年进士。由行人擢礼科给事中。阅蓟州军储,核贵戚所侵地,归之民。正德初,以厘营弊力抗权幸。请出先朝宫人,谏射猎,因劾魏国公徐俌。又偕九卿请诛刘瑾。瑾怒,斥为奸党,罢归。
  2. ^ 四库全书本《江南通志·卷一四二》:葛嵩,字锺甫,无锡人。𢎞治己未进士。由行人擢给事中,阅冀州军储核贵戚所侵地,归之民。武宗初,诏核在京诸营卫,嵩釐剔无所徇,积弊尽革。又请出先朝宫人,罢田猎,诛奄竖。忤刘瑾斥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