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元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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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元辰起贞,晚顽菴,别署两晓山樵,学者称其为汉晓先生浙江鄞县(今属宁波市)人,明朝末年清朝初年学者、抗清志士。

生平[编辑]

庄元辰为崇祯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被授予南京太常博士的官职,八年不曾迁官。弘光时,曾任刑部主事,乞假归乡。

南京被清军攻破后,迎鲁王朱以海于天台(今浙江台州),授吏科给事中。升太常寺卿,兼吏科如故。经常以时事进谏,但大多不得采用。清军入浙江,庄元辰奔走于深山野林中,朝夕以泪洗面。因背上发疽,不得治而病逝。[1]

著作[编辑]

  • 《因园集》
  • 《山樵编》
  • 《信水亭吟》

参考[编辑]

  1. ^ 《明史·列传二百八十七·遗逸一》:庄元辰,字起贞,晚字顽菴,鄞人,学者称汉晓先生。赋性严凝,不随人唯阿。崇祯丁丑进士,授南京太常博士。甲申之变,一日七至中枢史可法之门,促以勤王,福王立,议推科臣,总宪刘宗周、掌科章正宸皆举元辰为首,而马士英密遣私人致意曰:“博士曷不持门下刺上谒相公?掌科必无他属。”峻拒之。中旨仅授刑部主事。已而阮大铖欲兴同文之狱,元辰曰:“祸将烈矣!”遽行,未几而留都亡。……未几,大兵东下,乃狂走深山中,朝夕野哭。元辰故美须眉,顾盼落落,至是失其面目,巾服似头陀,一日数徙,莫知所止,山中人亦不复识。忽有老妇呼其小字曰:“子非念四郎邪?”因叹曰:“吾晦迹未深,奈何?”顺治四年,疽发背,戒勿药,曰:“吾死已晚,然及今死犹可。”遂卒。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500》,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