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宗,江浙等处行中书省集庆路江宁县(今江苏南京人),元末明初政治人物。
朱元璋攻下婺州后,命王兴宗为金华知县。李善长、李文忠则反对,朱元璋则称其熟悉,且勤廉能断。后在任三年,以治理所闻名。后升任南昌府通判,改为嵩州知州。后再升怀庆知府、苏州知府、河南布政使。后朱元璋见到其称:“很久不见你了,老许多了。我胡须也白了。”之后宴请而返,更加勤政。后因事连坐,但查证后清白返官。后死于任上[1]。
- ^ 《明史》(卷140):“太祖之下婺也,又以王兴宗为金华知县。兴宗,故隶人也,李善长、李文忠皆以为不可。太祖曰:“兴宗从我久,勤廉能断,儒生法吏莫先也。”居三年,果以治行闻。迁判南昌,改知嵩州。时方籍民为军,兴宗奏曰:“元末聚民为兵,散则仍为民。今军民分矣,若籍为军,则无民,何所征赋?”帝曰:“善。”迁怀庆知府。上计至京,帝以事诘诸郡守,至兴宗,独曰:“是守公勤不贪,不须问。”再迁苏州,擢河南布政使。陛辞,帝曰:“久不见尔,老矣,我须亦白。”宴而遣之,益勤其职。后坐累得白,卒于官。”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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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苏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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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韩宋)金华县知县 1358年-龙凤年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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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李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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