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海选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海选(write-in)是一种选举制度,其特色在于投票时某特定人选虽没有列出在选票上,但选举人仍可将自己心目中理想对象的名字写在选票上,并直接投票。

各国情况

[编辑]

美国

[编辑]

美国海选制度,源于初选上原候选人不获其政党提名,其所属政党不获提名,但又不宣布独立参选,候选人因过了提名期而不能参选,候选人在选票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因而要求选民把自己的名字写上选票,以作候选人另外的选择。

海选也作为使另一候选人落败的手段。因为美国不少州份没有退选机制,只能以海选来使另一候选人落败,历史上不少候选人因被海选候选人分票而被落败。亦有候选人因海选而败部复活,在原所属政党不获提名后,因海选而当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中国海选制度,源于中国北方农村选举村民委员会选举方式。海选最初为提名确定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方式:选举时不设候选人,由村民直接投票选出心中理想对象。接着依票数多寡顺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确定正式候选人,之后才进行真正的村委会成员选举。

海选源于1986年吉林省梨树县北老壕村。后来受到有关当局的肯定。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将“海选”写入其中。目前这种选举方式在中国农村已经普遍的开展起来,也受到西方的高度关注。

由于海选不设门槛,人人有机会,谁都可以参加。因此后来也被借用为赛事初选或选拨面向广大的初选活动代名词。例如超级女声的初赛就称为海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