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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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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尽是指汉朝皇帝后代的皇室成员因为和在任的皇帝关系过于疏远而丧失宗室资格,也不再拥有宗室的特权,也就是必须服兵役和徭役。

汉朝的宗室有自己的属籍,但经过几代繁衍生息后,他们的后代从玄孙开始不再拥有属籍,也就是不再具有宗室身份。具体来说,一般刘姓的玄孙的下一代开始就不再有宗室身份。

历史[编辑]

东汉时期的汉光武帝建武7年(31年),东汉在西汉制度的基础上除了让宗室免服兵役和徭役外,还让属尽者也享受此类特权。然而这项措施只是一项临时优惠措施,后来被光武帝被废除,不过在汉顺帝永和六年(141年),朝廷下令免除了属尽者的贷款债务。在刘邦建立汉朝的300多年后,有相当数量的刘氏皇族成员被从宗室的名簿中剔除,庞大的人口债务被免除,这导致地方州郡的不满。州郡反对朝廷的优惠政策,但属尽者要求坚决实施。在汉桓帝延熹元年(158年)宗正向朝廷上书后,汉桓帝延熹二年(159年)下诏恢复属尽的免除徭役和兵役权,并让他们和宗室一样免除缴纳更赋、算赋和雑税。

山田胜芳指出,后来成为蜀汉皇帝的刘备就是此类优惠政策的受益者。刘备是中山靖王刘胜的儿子陆城侯刘贞的后代。刘贞在汉武帝元鼎5年(公元前112年)就因酎金失侯[1]。因此刘备在他生活的年代肯定是属于属尽者[2]

参考资料[编辑]

  1. ^ 史记’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
  2. ^ 山田、1993年、pp.631-632
  • 山田胜芳‘秦汉财政収入の研究’(汲古书院、1993年) ISBN 4-7629-2500-4 第7章“秦汉代の复除”第六节“両汉时代の复・复除の研究”(三)宗室の复除 pp626-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