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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Wetrace/个人沙盒/人权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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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器官的指控,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政法委系统[1]、中共解放军方系统[2],被指控大规模系统性活体摘取良心犯的器官,供商业性移植给中国人或外国人谋利[3][4][5],被害者因此死亡,主要对象是遭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6][7][8],还包括后来增加的 家庭教会基督徒西藏人、维吾尔族人、持不同政见者,这些良心犯被关押在监狱、“劳动教养所”(亦即“劳动改造”、Labor Camp)等地。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否认这项指控,也同时拒绝了外国组织独立调查的请求、拒绝公布相关数据。[9]

这项指控受到多国主流媒体报导关注,加拿大独立调查报告(在中国境外进行的)及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现已卸任)认为指控可信(credible)[10],该指控内容被列入联合国美国国务院等 多份人权报告书。但是由于中共并未开放他国组织组织独立调查的请求、也未公布相关数据,因此这些报告中亦没有经过实地调查取得直接证据,而是以医生证词、 证人证词、中共官方说法、电话调查等共52种间接证据方法推论验证。中共官方则严词否认这些指控,仅承认国内器官捐赠制度混乱、大部分器官来源系来自于死 刑犯,并表示将自2013年起改采新制度,逐步终止这些现象。目前,联合国、自由之家、国际特赦组织、国际医学界,仍持续要求中共公布相关数据,并同意进 入中国进行不受中国政府干预的独立调查,以厘清真相。

历史[编辑]

2006年3月9日被报导的苏家屯事件是这项大规模系统性活摘器官指控的第一起大型案件,提出指控证词者,是一位中国籍的前日本媒体记者[11],以及一位中国沈阳的护士,这位护士的前夫是中国籍医生,据称在沈阳市苏家屯血栓医院,他亲手活体摘取2000名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12][13]美 国驻华大使馆曾在2006年3月22日(事件曝光13天后)前往该医院查看。而在新闻曝光后20天,中国政府首度对外回应否认这项指控,并批评指控“证据 不足”,但也有秘密证人指出现场证据已遭中国政府清理、转移,一位匿名军医说“转移5000人只需一天,用封闭的铁路货车运送”。[14]在 美国大使馆查看后,美国国务院国际资讯局(IIP)网站2006年4月16日文章《美国国务院谈中国法轮功问题》称:“国务院表示,对于中国东北某地有一 处集中营监禁法轮功学员并摘取其人体器官的报道,美国经派员实地查看没有发现任何证据可以支援上述报道”,“美国驻北京大使馆和驻沈阳领事馆官员工作人员 曾两度前往该地和特定场所。在赴该地查看期间,美国官员得到允许进入整个设施和场地,没有发现任何证据表明这个场所除作为正常的公共医院发挥作用外被用作 其他用途。”[15]但国务院同份文件强调“尽管美国对上述问题有这样的看法,但美国仍继续关注中国镇压法轮功学员的问题和有关摘取法轮功学员人体器官的报导。 美国在与中国政府会谈时以及在年度各国人权报告中都提到了这两个问题。[16]。)

然而,在苏家屯事件之后,相关的证据、指控仍持续不断出现,例如以色列政府逮捕承认贩售中国死刑犯及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中介[17][18],外国医生证实他们的病患在中国移植到法轮功学员的器官。[19][20]

加拿大独立调查团2007年发布调查报告,认为这项指控成立(专家证人视频),并提交联合国、多国政府,并列入《2007年联合国人权报告》。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于2007年发函请中国政府回复提供死刑犯等数据说明,但中国政府拒绝公布数据;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2008年11月,也建议中国政府对这项指控进行或委托进行独立调查、追究违法者责任,亦遭中国政府拒绝[21]。诺瓦克于2011年公开表示“这项指控可信(credible)”[10]

这项指控于2012年5月列入《美国国务院各国人权报告》,10月列入《美国国会人权报告》,美国国会并于2012年9月召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活摘器官”听证会[22],106名国会议员联名要求美国国务院公开王立军交给美国大使馆的证据资料。联合国人权大会于2012年10月公开讨论这项指控,国际组织要求紧急调查。[23]
美国自由之家资深专家库克表示“指控可信”,国际社会应共同合作调查指控,包括让联合国进行调查,并促使中共停止滥用器官移植。[24]国际特赦组织东亚部主任表示,多年来仍持续要求中国政府公布数据资料,国际特赦一直都有这项指控的相关纪录。[25]

2012年美国总统大选、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期间,这项指控是公众所关注议题之一,著名中国问题专家章家敦表示“活摘器官当为美中对话核心。”[26]民间发起“帮助停止中共活摘器官 Stop Organ Harvesting in China”活动(视频),民主党候选人贝拉克·奥巴马[27],共和党候选人米特·罗姆尼(Willard Mitt Romney[28]保罗·莱恩(Paul Ryan)[29],都亲自接下美国选民要求公开处理活摘器官指控的陈情函。美国福布斯杂志(Forbes)网站在10月22日总统大选辩论前夕,发表署名文章推荐其中的短片给两党候选人[30] ,强调美国需要加以关注。
此外,美国华府医生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与台湾医界“台湾国际器官移植关怀协会”,2012年10月推动医界连署,要求中共结束对法轮功学员及良心犯的活摘器官、依法起诉责任人、结束对法轮功镇压,并呼吁各国政府及国会,立法防止当地民众使用此器官。目前有481位台湾医生和193位医护人员完成连署。[31]

第三方独立调查[编辑]

加拿大 乔高-麦塔斯调查报告[编辑]

由加拿大前亚太国务卿、七届资深国会议员大卫·乔高en:David Kilgour)和国际人权律师大卫·麦塔斯en:David Matas)受“法轮功受迫害真相联合调查团”(CIPFG)的委托,自费、独立进行调查[32]。2006年6月起即持续要求进入中国大陆进行独立调查,遭中国政府拒绝[33];中国司法部“十佳律师”高智晟为促成调查,主动自北京发邀请函,高智晟于2006年8月遭秘密逮捕、酷刑,被以煽动颠覆罪起诉并遭秘密审判判刑。[34][35]

由于无法进入中国实地独立调查,调查员多方引用中国政府官方说法及官方公布数据,先透过18种证据方法比对、验证(第三版增补为52种证据方法)[36],于2006年7月发布“中国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指控的报告”《Bloody Harvest, The killing of Falun Gong for their organs》 (中文版下载),结论认为指控真实存在,并以“这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恶”形容此事,[37][38],这项结论获得联合国酷刑专员诺瓦克的认可。[10],报告被翻译成18种语言,该报告经由3位医学领域资深研究专家的分别独立验证[39][40][41][42][43],通过了学术同行评审验证。

两位调查员因此被提名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候选人,并出版专书-《血腥的活摘器官》Bloody Harvest》,几年来应邀在美、欧、亚、大洋洲数十个国家和地区作巡回报告,向各国政府、公众和媒体介绍内容。

医生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国会证词[编辑]

总部位于美国华盛顿的医生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简称DAFOH),系由欧美专业医师组成,发言人迪蒙‧诺托医生(Damon Noto,MD)在2012年9月的美国国会听证会,代表该组织发表了独立证词[20]

独立论证摘要[编辑]

加拿大独立报告、医生反对强制摘取器官组织在美国国会证词论证,选摘部分如下:

年份 中国器官移植量 器官来源官方说法
~2005 约90,000例
~1999 约30,000例
1994~1999 约18,500例 死刑犯95%
2000~2005 约60,000例 死刑犯95%
面向 论点
中国器官移植背景 自1990年代以来,越多证据显示中国器官移植无道德。中国医生王国齐2001年向美国国会证实“中国正利用死刑犯器官”,当时中国政府完全否认。[44][20]
器官移植量暴增3倍 中国1999年以来器官移植量大增,令医学界警惕,前后6年的器官移植暴增3倍以上。依据中国公开报导及中华医学会的器官移植数据,从1999年以前6年 的18,500例,暴增到1999年以后6年的60,000,2005年高达2万例,且据《中国日报》报导,仅2006年就高达20,000例。中国卫生 部副部长也曾说,中国每年移植总数,从1999年的几百例上升到2008年的10,000例。[45]
极短等待时间,中国似有丰富器官来源
  1. 美国是世界第一大移植国,美国卫生部公布器官平均等待时间2~3年,但中国几个大的器官移植中心在2003年至2006年期间正式公布的平均器官等待时间是1~2周[46]
  2. 中 国医院在网络广告,声称能为病人在几星期内提供器官,还能提前预定。而在美国,肾脏等待时间就要3年多。中国医疗中心称,他们年收入最高项目就是器官移 植。网络显示,医院价格是:角膜$30,000美元,肾脏$60,000美元,心脏$150,000美元,“一个人所有器官总值数十万美元”。[20]
  3. 器官移植需要很多指标测试。但中国没有正式公开器官捐献系统、没有国家组织的器官分配系统。例如,北京红十字会2011年称,过去20年里,中国仅37人注册为器官捐献者。但在英国有1千8百万人注册捐献器官。[20]
  4. 医疗机构网站承认政府系统支持、使用活体器官:例如:沈阳市中国国际脏器移植网际支援中心网站英文版(原网站已于2006-5-17遭移除)说:(1)该中心于2003年在中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特别是为了外国友人(而创建)。大多数病患来自于世界各地。”(2)“脏器(字典上的一个定义是,柔软的内脏器官……包括大脑,肺,心等等)提供者能即刻被找到!”(3)“……肾移植手术的数量全国每年至少是五千宗。能做这么多宗的移植手术要归功于中共政权的支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和民政部共同制订了一项法律,以保障器官捐献得到政府的支持。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4)“活肾移植之前,我们能确保捐献人的肾功能……所以要比其它不从活体捐献人取器官的国家更为安全。”“问:胰腺移植所用的器官是从脑死亡病人中取出的吗?”“答:我们的器官不来源于脑死亡者,因为那种器官的状态可能会不好。”[47]
移植医疗机构暴增3倍 据官方数据,从160间成长到600间(是否都合法?)。此外,还有大量参与器官移植却不符资格的医疗院所参与。
  1. 国家医疗预算经费大减,各级医院自筹经费大增-必须寻觅自主财源,而器官移植成为重要收入。
死刑犯数量不足支撑器官来源
  1. 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2005年首度承认器官来源“95%来自死刑犯”[48][49]。2010年器官移植大会,黄又称“中国1997年到2008年间的超过10万例移植器官,90%来源于死刑犯。”但中国政府未提供“每年死刑犯数”、“被用于器官移植人数”。[20]
  2. 依据大赦国际所估计的中国死刑数据-每年约1,700人,即便把死刑犯计入器官移植来源数量,假设前6年、后6年被处决的死刑犯人数不变,2000~2005年6年间,仍有至少4万多例(41,500例)器官移植,无法说明供体来源。[50]
  3. 中国死刑犯,超过全世界死刑犯总和。但即使每年1万名死刑犯,同时也有1万例器官移植病例,也严重不符。因为一般而言,每10位器官捐献者,只能找到一位与病人类型相符;若每年做1万例器官移植手术,需要超过10万个器官供体[20]
  4. 器官保存时间短:心脏只保存8小时。中国法律规定,判处死刑须在7天内执行。因此,死刑犯无法完全证明中国器官移植量,特别是那些“事先预定”器官的外国人病例。
其他已知供体来源,未明显增长 此外,已知的其他供体来源,包括活体捐赠者、脑死亡捐赠者、无心跳捐赠者的数量也并未明显增长。[43][51]
另一套活体器官供体,才能解释 中国使世界各地病人在极短时间得到所需器官,唯一方法“另一套活体器官供体”。
法轮功学员符合“器官库”条件
  1. 法轮功学员符合大量“器官库”的数量及特征要求
  2. 很多调查者指出,包括法轮功修炼者在内的良心犯被杀害供器官移植;也有一些法轮功学员的尸体被掏空器官或遭中共官方直接焚化。
  3. 法轮功学员在现今中国所有良心犯中所占比例最大。不计算监狱、拘留所,中国340间劳教所关押的至少25万人当中,约50%以上是法轮功学员[52],经联合国记录在案的中国酷刑和虐待指控案例中,66%是法轮功学员。
  4. 法轮功修炼者是最可能受害者,为了保护亲友不受株连迫害,他不报真实身份。[20]
  5. 法轮功学员“不抽烟、不喝酒”,身体普遍健康。
  6. 遭关押法轮功学员健康状况普遍受忽略并遭到酷刑,但中国监狱、劳教所、拘留所却都普遍对在押法轮功学员“例行、系统的验血及器官检查”(亦包括超音波、验尿等),但其他犯人都没有,而验血是器官移植配型的必要步骤。[53][20]此外,经过检验程序的法轮功学员,有些陆续被大巴士运走,从此消失。
  7. 法轮功于1999年开始遭当局镇压,迫害最高峰期,正是器官移植量暴增的时候。
  8. 电 话调查录音:中国医院、拘留所、法院,承认使用“法轮功器官”或“犯人活体器官”:两名普通话电话调查员各自打电话给中国80家、40家医院及移植医师咨 询,并打36家拘留所及法院。超过10家医院、4家拘留所或法院,在电话里承认使用“法轮功器官”;14家医院承认使用“犯人活体器官”,承认的机构分布 在中国15个省份。此外,还有10家医院说“器官来源是机密,无法在电话里透露”。[54]
中共拒绝公布死刑犯数据
  1. 只要中国政府愿意提供死刑犯等相关数据解释,就能反证“这项指控不存在”。但中国政府拒绝独立调查、拒绝法办违法人员,也拒绝提供死刑犯等数据以反证。
  2. 包括加拿大独立调查团、联合国酷刑专员、联合国酷刑委员会、以及至少6国家(加拿 大、瑞士、英国、法国、奥地利、意大利)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009年定期审议小组会议上,都提议公布死刑统计数据,但中国政府仍拒绝提供[55],迄今死刑犯数字仍是迷。
军方医院系统受关注
  1. 2012年美国国会人权报告引述世界卫生组织专家的话“中共军方医院可能涉入非法器官移植”。 在中国非常有可能是军人在控制监狱系统、劳改营和大部分医院的器官移植操作。所以相关数据和信息都是保密的。[20]
  2. 中共军方企业化,自行增筹国防经费许多军医院,器官移植存在暴利。
结论
  1. 爆炸性成长的移植数量、极短器官等待时间,必须得存在一个“按需求取器官”的“活体器官库”;但死刑犯数量从宽计算,仍不足以解释暴增的41,500例移植的器官供体来源,中国政府也拒绝公布死刑犯数据。
  2. 而中国亦欠缺公开器官捐赠机制、国家调配体系的现实情况下,加拿大独立调查团综合其他52种证据方法,认为在1999年以后大量失踪、遭劳教及关押、酷刑的法轮功学员,是唯一能解释器官来源爆炸性增长的来源[56]这项结论获得联合国酷刑专员诺瓦克的认可。[10]

国际医学界抵制中国器官移植的医学研究[编辑]

被喻为科技界最有影响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美国前宾州大学生物伦理学(Bioethics)中心主任阿瑟‧卡普兰教授(en:Arthur Caplan)在《使用囚犯遗体做器官来源的道德伦理问题》演讲中指出:在中国大陆活摘器官“为需求而杀人”普遍存在,并在中国年复一年持续,这“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发指的罪行”,“是全人类的耻辱”[57][58]

卡普兰2011年在最悠久及受重视的《柳叶刀 (杂志)》(en:The Lancet),呼吁抵制来自中国或其它任何“按需杀人”的移植研究文章[59][60]; 多本著名医学杂志也陆续加入抵制,包括《美国器官移植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美国生物伦理学杂志》(American Journal of Bioethics)、《移植进展》(Transplantation Proceedings)、《临床研究》(Journal of Clinical Investigation)等[61]


间接承认 使用法轮功器官

2007年7月,世界器官移植协会(en:The Transplantation Society) 医疗事务主任德耳莫尼科医生( Francis L. Delmonico)表示,该协会高度关注这项的指控, 并表示已将他们的关注转达到世界卫生组织[62]

联合国[编辑]

2007年联合国人权报告[编辑]

联合国酷刑专员要求中国政府说明[编辑]

2006年8月11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三位特派专员于同联名致函中国政府要求中国提供证据反证这项指控,包括联合国“酷刑问题”特派专员、著名国际人权专家曼弗瑞德·诺瓦克教授(en:Manfred Nowak)(任期2004年~2010年),联合国“宗教信仰自由”特派专员贾汉吉尔(Ms.Asma Jahangir)和联合国“倒卖人口”特派专员呼妲女士(Ms. Sigma Huda)。但中国政府一直没有提供相关的证据与数据[63]

2007年,联合国专员曼弗瑞德·诺瓦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两份报告,并要求中国政府对指控做出回应,[64][65] 报告表示:

“...... (这项指控)那些法轮功修炼者被注射药物诱发心脏衰竭,然后在器官摘除中被杀害,或是在那之后立即被杀害。.........政府(中共)的先前答复中有 一个关键的问题没有解决。那就是‘器官移植的数量,比可查来源器官的数目,要超出许多。’这些可查来源的器官包括:根据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于二零零五年提 供的,每年有不少死刑犯人被处决,其中有不少捐献了器官;来自亲属的自愿捐献,但由于文化原因,人们一般不愿死后捐献器官;脑死亡器官捐献者。不仅如此, (中国医疗机构对外的)宣传中提到的完全吻合配型等的等待时间之短,意味着存在着一个器官移植的电脑配型系统,和一个大型的活体器官来源库。可供器官与 可 查来源器官的数量差别,可以从对法轮功学员的器官摘取得到解释。从2000年开始的器官移植数目增长,和对法轮功学员开始迫害,在时间上相符和相关。…… 因此这里重申对2000年到2005年间,器官移植数量与可查来源器官的数目差别要作出解释。”[55]

对这项指控,诺瓦克2011年公开表示:

“是 可信的(credible),经过调查论证,特别是数据分析显示,自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学员开始,中国器官移植数量明显剧增,而其器官来源却不明。” “中国政府有义务对这方面(活摘器官)提出解释与相关资料,但我们却从未获得任何回应,他们只会一味逃避拒绝,宣称指控有误,但对这些剧增的器官移植数量 以及来源,却不提供任何符合科学或其他方面的解释。”[10]

2012年联合国人权大会[编辑]

联 合国人权理事会第21次会议9月18日在联合国日内瓦万国宫开会,公开讨论活摘器官指控。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nternational Educational Development, IED)首席代表Karen Parker 博士,9月18日,在联合国21届人权理事会上公开声明:“我们呼吁联合国在集体处决、健康权利和酷刑方面(Summary Execution,the Right to Health andFreedom from Torture)的特别专员将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事件作为紧急要务进行调查。”该组织表示,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很多法轮功学员的器官被强制摘除。[66]

世界妇女组织(WOW),9月21日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大会会场万国宫放映两部获得国际大奖的纪录片《自由中国:有勇气相信》[2],讲述法轮功学员受迫害与器官被活摘及盗卖议题。世界妇女组织主席Afton Bulter女士表示,活摘器官已违背人类基本尊严,将推动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前往中国进行调查。[67]

中国政府的回应[编辑]

中国政府高层内部歧异[编辑]

  • 法新社、香港苹果日报报导了薄熙来谷开来涉及贩卖器官尸体[1],中共中央对此早有掌握,因此2012年2月王立军事发后,迅速查封辽宁省大连市有关人体标本厂。[4]
  • 据大纪元时报、奥地利国家新闻社(APA)、奥地利标准报报导,王立军涉及参与数千例活摘器官案;掌管公安、检察、司法、武警系统的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法委周永康、中共原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等人,主导了活摘器官的系统运作与利益[5]

回应独立调查报告[编辑]

中国政府驻加拿大大使馆曾于2006年发表2次声明[68][69][70]、2007年声明严词回应加拿大调查报告;加拿大独立调查团亦回应说明[71][72]。兹摘要与摘取器官指控相关的论点如下:

中国政府回应 加拿大调查团看法
针对加拿大独立调查报告,中国政府驻加拿大大使馆曾做两次正式声明:
  1. 2006年7月6日,报告发表当日,中国第一次声明当下驳斥报告。
  2. 2006年7月26日,报告发表三周后,中国政府第二次回应,指出调查报告“将两个中国城市归错省份”。
加拿大调查团,则认为3周充分时间,中国政府对报告内容仅提出一点“地理错误”,反证报告基础牢固。
中国政府2006年两次声明的重要论点: 加拿大调查团说明:
1.将苏家屯医院活摘器官的最初通报归究于法轮功学员 苏家屯医院最初报告来源,并非法轮功学员,而是中国外科医生的前妻,两人都非法轮功。
2.由于苏家屯医院活摘器官的最初陈述遭到推翻,因此法轮功改变了说词。 外科医生前妻从未改变或转移过她陈述的内容。
3.该前妻证词说,外科医生2年间摘除2,000名被囚禁法轮功学员的眼角膜。“他得在一天之内完成3个角膜移植,而且每天在不休息地在做?”“这是一个有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的荒谬谎言。” 中国政府,混淆了“器官移植”与“器官摘除”,摘除一个眼角膜仅需20分钟。前妻证词说从2,000人身上摘除器官,而非完成器官移植手术。且眼角膜是“死组织”,可长久存放,不需一摘除马上移植。
4.在最初报导发表后,有记者和外交官参观了苏家屯医院,未找到任何证据。 手术完成后,手术室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会被清理、清洁、卫生消毒。
5.“中国一贯遵守世界卫生组织1991年通过的相关指导原则,禁止出售人体器官,且规定必须事先取得器官捐赠人书面同意,以及捐赠人有权在最后一刻拒绝捐赠。” 此声明与事实不相符,2006年4月,沈阳“国际移植网络支援中心”网站蛤列有器官移植价目表。许多病人证称支付了在中国的器官费用。
中国政府2007年回应声明的重要论点: 加拿大调查团说明:

法律政策面变化[编辑]

在这项指控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加强了器官移植规范:

  • 2005年,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第六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研讨会上承认,中国的人体器官移植现状混乱无序。他表示,中国第一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可望在近期内出台。
  • 2007年,出台《人体器官移植规范》,明令禁止贩卖器官;[73]
  • 2009年,宣布建立官方的全国器官捐献数据库;
  • 2011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首次将器官贩卖认定为犯罪;
  • 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开始对器官贩卖者进行起诉,并在多个省份打击器官贩卖集团链。[74][75]
  • 2012年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卫生部一位高级官员宣布,在3~5年之内,中国将停止使用死刑犯器官。死刑犯器官一直被认为是中国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
  • 2012年8月,中国称将严打医护非法器官移植[76]
  • 2012年10月,全国统一分配器官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卫生部出台〈今后移植器官需全国统一分配〉新规定,称对器官获取组织予以规范,今后器官移植试点医院如获得器官,需要由中国政府器官分配与共用系统来分配。[77][78]

中国器官来源说法[编辑]

  • 2001年,严词否认使用“死刑犯器官”、重申禁止器官买卖,主来源为“人们自愿捐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前中共武警系统医生王国齐在美国国会作证,指称当局摘取死刑犯器官;中国外交部发言人严批这是出于个人目的之“恶意中伤”、“耸人听闻的谎言”。[79]
  • 2005年7月,首度正式承认“大多数、95%来自死刑犯器官”,并许诺立法消除。[80][49];=(中国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世界肝脏移植大会)同年11月,在菲律宾马尼拉的医学专业会议,黄再次承认。
  • 2006年4月,改口中国“公民生前自愿捐献”,公开“否认大多数器官来自死刑犯”。(中国卫生部发言人毛群安2006-4-10)
  • 2006年11月,改口“绝大多数来自死刑犯”,少数为“车祸死亡者”。(中国卫生部黄洁夫,中国官方媒体《中国日报》英文版11月18日报导,广州的外科医生大会)这个说法从2006年11月份一直到现在没有改变。
  • 2013年初,将开始“逐步终止从死刑犯”身上获取移植器官;将使用一套新的器官捐献制度。(BBC报导,世界卫生组织11月份公报引述香港大学下属中国肝移植注册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海波的话。[81]

美国政府及各界态度[编辑]

美国国务院2011年度人权报告[编辑]

2012年5月,美国国务院公布2011年年度人权状况报告。在中国章节部分,首次提到了中国器官移植以及海外和国内媒体及人权团体持续不断报告有关法轮功学员被活摘器官的案例。这是美国首次在正式政府报告中提出这个问题。[82][83]

美国国会2012年度人权报告[编辑]

2012年10 月10日,美国国会中国人权2012年度报告的压制宗教自由部分提到“中国政府强制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指控不断”, “使用死刑犯器官供移植...死刑犯数字被当做国家机密”,并引述世界卫生组织的观点说“中共军方医院可能涉入非法器官移植”。并且报告还提到:“中共法 外机构‘6·10办公室’继续大力度实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至2012年6月有3,533名法轮功学员(已证实)被迫害致死”。[84]

2012美国国会听证会[编辑]

2012年9 月12日,美国国会听证调查中华人名共和国政府强摘器官现象,召开“中国共产党对宗教信仰者和持不同政见者活摘器官”听证会(Organ Harvesting of Religious and Political Dissidents by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85]同时,美国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网站,就中国共产党政法委机构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发表了多项证词,其中之一是中国大陆之外的医生们已证实,他们的病人到中国被移植了法轮功学员的器官(Medical doctors outside China have confirmed that their patients have gone to China and received organs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20][19]

2012年9月18日,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CECC)主席、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非洲、全球健康和人权小组委员会主席、资深国会议员克里斯‧史密斯投 书于美国传媒《华盛顿时报》指出:“从劳教所获释的法轮功学员说,劳教所医生给他们频繁体检,特别注意他们的血型、肾、肝、肺、心和眼睛的健康;此精神运 动(法轮功)许多成员被拘留时因怕牵连亲属和其他修炼者,而拒绝透露自己名字,从而使他们的生命很容易被用作器官移植”。并提到来自在海外的医务人员告诉 美国独立调查记者伊森‧葛特曼先生,“一些用于移植的器官从当时仍活着的受害者身上摘取”。克里斯‧史密斯谴责中国共产党当局活摘器官是“超越极限”。[86]

参众两院国会议员要求国务院公开证据[编辑]

由于美国国务院助理国务卿迈克尔·波斯纳(Michael Posner)2012年7月25日的媒体简报会议上被记者问及王立军可能向美国领事馆提供了活摘器官的有关信息时,他回答说:“美国拥有来自于自己的大使馆和自己的报告方面的大量信息。”[87]


2012年10月3日,106位美国国会议员联名致信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要求美国国务院公开所掌握的中国政府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证据及资料。发起信件指出:“在美国国会做证的证人说,中国政府从活着的法轮功学员身上摘取器官。议员们要求国务院公布其获得的有关发生在中国的滥用移植器官的行径,包括王立军提供给美国驻成都领事馆的文件。”


2012年11月13日,美国重量级资深联邦参议员詹姆斯·英霍夫([[:en:James Inhofe|James Inhofe)(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东亚小组共和党首席议员、参议院军事委员会成员)也致函国务院提出相同要求,并在信函中提出对中国器官移植来源的强烈质疑。[88][89]

美国非移民签证程序[编辑]

2011年6月,美国国务院更新了非移民签证申请表DS-160, 变更的内容包括新增加了六个关于“安全和背景信息”的问题,其中之一是:

你是否曾经直接参与强制移植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90]

根 据美国政府“拒绝给予涉入强摘人体器官或身体组织的中国或其他国家国民签证入境美国”(Denial of entry into United States of Chinese and other nationals engaged in coerced organ or bodily tissue transplantation)之法规,美国国务卿应指示领事官 员不予涉入此等行为者核发签证(the Secretary shall direct consular officers not to issue a visa to any person whom the Secretary finds, based on credible and specific information, to have been directly involved with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91]而如果申请人就此问题提供错误资讯,隐匿相关事实,或做不实的陈述,都有可能永远被拒绝进入美国。[92]

国务院发言人告诉记者[93]:这一问答题目,源自2002年9月30日由美国国会通过、布什总统签署的《对外关系授权法案》第232条规定:“中国和其他国籍国民曾涉及强制性器官或身体组织移植者将被拒入境美国”。这条规定也被列入美国法典8 USC1182f。

其他各国态度[编辑]

以色列政府[编辑]

以色列政府调查逮捕 中介中国法轮功器官的中介:以色列最大的报纸Yediot Achronot报导,以色列政府经数月调查,于2007年8月逮捕四名男子,他们中介以色列患者前往亚洲进行器官移植。主犯向记者承认“器官来自中国大陆的死刑犯、良心犯,包括法轮功修炼者”。[17][18]

由于以色列医学界、犹太教会的高度关注,以色列政府立法,2012年4月起禁止以色列人到 海外移植来源不明、非法的器官(常被称为器官移植旅游),并禁止保险公司支付以色列国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费用。[94]

中华民国政府[编辑]

2006年4月27日,中华民国总统陈水扁阿扁总统电子报中,要求中国政府主动、深入调查,法办涉案人员、呼吁中国政府“应该针对其恶劣的人权纪录质疑,予以检讨,并积极推动政治改革,将权力完整的还给人民”。

副总统吕秀莲2006年10月27日召开“中共摘取器官暴行暨相关人权问题”因应对策研商会议, 邀集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卫生署、法务部与前总统府人权咨询委员会委员,代表陈水扁总统关心,并强烈谴责。[95]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公开谴责中共[96][97],复于2007年10月宣布“在中国移植环境未改善前,将全面管制禁止中国的器官移植医师来台”,并会同卫生署清查涉嫌中介器官的台湾医师。[98][99]

在民意机关方面,2006年9月,国会立法院108 位跨党派国会立法委员连署提案,要求编列预算让台湾民众了解器官移植正确资讯、邀请参与调查之国际人士来台访问。此外,台有18个县市议会(全台共23县 市)通过〈谴责并呼吁国际制止中共活摘器官暴行〉决议案,要求台湾中央政府呼吁联合国、国际人权组织与国际卫生组织等派员赴大陆实地调查;对中介大陆地区 器官移植订立相关伦理规范。[100]

澳洲政府[编辑]

澳洲外交部长史蒂芬·史密斯(Stephen smith MP)2008年6月表示,他与官员在阅读加拿大独立调查报告后,认为“指控可信”、“我们要求中国解释活摘器官的指控,并建议允许独立可信的调查人不受拘束的进行调查。”澳洲官员在北京2007年7月“澳中人权对话”提出此议题。[101]

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证据资料[编辑]

该组织搜集比对大量报导资料,并公布了关于“活摘器官”的系列调查报告,其中包括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周永康李长春的电话原音录音,以及和王立军合作摘取器官的医生电话录音、部分中国大陆医院承认参与的电话录音:

外部链接[编辑]

相关条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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